一、南京地下考古有新突破(论文文献综述)
苏静[1](2021)在《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与展示体系研究》文中认为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在中华文明史中占据重要一页。地处西北偏僻之隅的秦人,不断奋斗东进而逐步统一中国,开启了一个伟大国家的新纪元。近几十年来在中国考古学家的努力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不断发现,特别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让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考古呈现出序列化、体系化的成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保护展示依然处于分散化各自为政的局面,严重影响其遗产价值的释放。本文以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为研究对象,以其整体性保护与展示方法为研究重点。通过对比类似的文化遗产概念,分析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集群特征,将其称为“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并基于其历史、考古研究的系列成果,运用文化遗产“关联性”概念,揭示其集群空间格局与整体关联机制。其次,在历史、艺术、科学、文化、社会价值维度,凝炼其整体价值内涵,并以此架构其价值体系。再次,针对其单点、分散的保护展示现状,运用整体系统的研究方法,基于其整体关联性和整体价值研究,在阐释整体价值目标下,初步建构其保护和展示体系。本文研究主要取得了如下结论,首先揭示出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遗址点-遗址片区-遗址整体”层级构成及其“功能性关联”、“文化性关联”和“历史性关联”机制。其次,凝炼出其“见证统一国家创立过程”、“形成古代国家发展完整实物链”、“反映多元一体格局形成”、“构建中华文明标识秦文化核心”四项整体价值内涵。再次,初步建构了以“建立遗址体系信息库和管理平台”、“构建保护规划体系”为保护程序,遗址体系的“价值体系认知方法”、“完整性认知及评估方法”、“保护区划划定方法”为保护方法,“遗址点纳入制度”、“保护总体规划制度”、“联合管理制度”等为保护制度,并以“精准补充、注重关联和勘察环景”考古研究建议、“国-省-市/县”分级保护、“特区-分区-园区”分类保护、整体立法保护为保护建议的整体性保护体系。最后,建构了以“制度之始”、“国家之成”、“民族之基”为阐释主题,以“点-面-线”多层主题叙事结构为阐释框架,并以“建立阐释与展示总体规划制度、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融媒体平台”为整体连贯强化措施的整体性展示体系。本文研究的创新体现在运用整体系统研究方法,揭示了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关联机制。针对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单点、分散的保护展示现状,建立了其整体保护策略集成框架,构建了其多层级主题叙事型阐释框架,实现了秦崛起及统一历史进程的完整阐释。同时,论文所提出的研究方法不仅可以用于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也可以应用于其他文化遗址类型及地区,以期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从碎片化、分散化状态,走向整体化、系统化的成熟阶段。
辛颖[2](2021)在《汉代乐舞戏剧形态研究》文中指出为了探讨中国古代戏剧从上古祭祀歌舞逐渐演进到“歌舞演故事”的戏剧形态的根源,前辈先贤从“戏”的文字训诂考证寻求答案,然而“戏”只是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之一。“戏”的演化路径只能代表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演进方向。上古祭祀乐舞涵养了中国古代戏剧的萌芽,而汉代乐舞则是中国古代戏剧从乐舞向“歌舞演故事”的戏剧形态演进的过渡环节。本文拟用五章展开论述。第一章讨论秦汉时期“戏”的具体含义及其表演形态。通过对“戏”字的训诂考源,发现“戏”从“戈”有演武传统;从“虍”有军事活动的性质;从“豆”袭得祭祀功能。通过近古期两周系和六国系“戏”字用例证明,“戏”是具有演武传统和祭祀功能的角抵表演。在秦汉时期,“戏”在角抵的表演形态之外,又受到上古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的影响,形成诸如《蚩尤戏》《东海黄公》等角抵演故事的戏剧形态。“戏”并不是中国古代戏剧的统称,而是指具体的表演形态。在汉代,不仅角抵呈现出戏剧形态特征,汉代歌舞百戏中的一些节目也呈现出“演故事”的戏剧形态特征,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是多种“戏”的集合。第二章讨论汉代的司乐机构。“戏”只是中国古代戏剧由乐舞向戏剧演进的个案,汉代乐舞管理机构及职能调整深刻影响了汉代乐舞向戏剧形态演进的进程。汉代的司乐机构由执掌郊庙雅乐的太乐、参与制作郊祀乐舞的乐府以及执掌皇家卤簿的黄门鼓吹三部分组成。相较周秦时期的司乐机构,汉王朝一方面承袭了周秦太乐,继续由太乐执掌郊庙雅乐;另一方面扩大乐府职权,增设黄门鼓吹。具体说来,通过为乐府设置协律都尉,扩大乐府司乐的职权。乐府有采诗入乐的职能,拓展了汉代乐舞的来源和渠道。同时,汉代将边地鼓吹纳入到皇家法驾卤簿,作为仪式乐,也用于赏赐军功。汉代司乐机构及职能调整,不仅拓展了乐舞的来源渠道,汲取民间和西域歌舞;也使得汉代乐舞从礼乐阐释向娱乐观赏转变,形成乐舞的演述形态。第三章讨论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在周代礼乐制度下,诗是天子“听政”的渠道之一。沿续先秦采诗入乐的传统,在叙事参与下,汉代乐舞实现了由先秦“听政”向汉代“观政”的演述形态转变。歌、舞甚至伎艺表演构成了汉代乐舞“演”的形态,而歌辞、舞辞中的叙事内核则构成了乐舞“述”的内容。在“观政”的诉求下,“观”与“演述”形成了二维互动。汉代乐舞演述形态在留存时“演”与“述”的分离,乐舞形态留存于汉代乐舞画像石(砖)、乐舞人俑等乐舞文物中;而乐舞的歌辞、舞辞则留存于传世文献,形成后世所见的乐府诗。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极具开放性和创新性,主要体现在:通过改题创作和模仿乐府古题两种方式生成新的乐舞。第四章讨论汉代乐舞的节目组织形态。东汉时期对歌舞、角抵、总会仙倡、幻术、戏车等表演概称之为“百戏”。通过传世文献与乐舞文物的双重印证,汉代乐舞中的“百戏”在节目组织形态上呈现出节目团块结构,“百戏”实则是各类节目的集合。乐舞节目的团块结构按照同类归属的原则形成次级“类目”,最终呈现出“百戏——类目——节目”团块结构。乐舞节目的团块结构极具灵活性,可以根据表演时长和表演场地等具体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既可以在大规模广场使用几个类目联演,也可以择取几个类目中的经典节目用于达官贵人府邸的厅堂娱乐。在乐舞、百戏中个别节目高度发达,形成经典剧目。第五章汉代经典剧目属性考辨。由于百戏节目之间以及类目团块之间的松散性,使得这个以节目为基础的团块结构不仅可以随着时间推移增减节目,还可以依据广场、园林、厅堂表演过程中随主客喜好任意配搭,经典节目反复搬演,推动汉代乐舞生成诸如《蚩尤戏》《东海黄公》《公莫舞》《优孟衣冠》等经典剧目。经典剧目的出现使得节目在命名上,摆脱以歌、舞或伎艺等以属性命名,而是以叙事内容命名。这就使后世学者误认为中国古代戏剧在秦汉时期已经出现用于搬演的成熟戏剧。客观地说,汉代经典剧目只是乐舞反复搬演的结果,剧目是汉代乐舞向戏剧形态演进的一个阶段特征。
邹玉清[3](2021)在《基于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方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时代发展到今天,创新驱动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而设计创新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创新离不开思维与方法,基于未来视角的创新设计思维是实现方法中的一种。本文以产品设计为研究对象,对具有前瞻性、探索性、预测性特征的未来设计思维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在比较了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中部分学科对“未来思维”认知的基础上,对未来设计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再认识,进一步确认了未来设计思维的思维路径:以终为始的“终点思维”、梳理因果的“布局思维”、寻觅机会的“复合思维”;从造物组合、系统组合、资源牵引三个方面分析了产品设计中获取未来优势的工具;并从周期、视野维度、资源转换三个方面论述了未来设计中获取效率剩余的价值、影响设计思维的不变量与变量关系、相关性的因果关系、未来设计思维中的驱动与制约因素等,从而提出了未来设计方法的原则、实现方式以及一种“非效率”的创新设计方法并构建了这种方法的设计模型。未来视角呈现出客观未来以及主观未来的两种不同图景,我们认识中的客观未来呈现出时空的进程;而主观未来是一个实现“目的”的过程。这个趋向目的的过程使得未来视角的设计思维与方法产生当下的意义:即未来设计是对未来的长期目标所产生意义的回应,是根据当前的走向及对未来发展趋势认识的基础上,对将要到来时间的某个目标,进行探索、预测和实验,从而创造性地提出新型造物的一系列构想,以及对未来产品设计的启发。本文认为未来是一个动态化的进程,以观察者的角度从“过去已经发生的未来”的视角,归纳造物工具在未来进程中的各参与方的关系、以及相关作用;通过归纳工具产品在“过去的未来式”的作用,对应今天的“未来式”的发展,以至演绎将来的“未来式”。由未来的“目的”来求解当下的未来视角中的产品设计方法的建构。认为工具产品在未来进程中的作用是“获取未来优势的工具”。在具体的实现上则是用工具产品作为人的生理系统的延伸,最大化的获取与转换资源,获取效率剩余,服务于人的主观未来目的,是达成主客观的时空一致性的工具。同时这个趋向资源获取与转换过程中的主观造物行为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受到客观外部周期的影响、主观对客观认识的影响、以及主观视角上获取转换资源的能力的制约。从主观未来视角的非效率指向与客观视角的效率现象在未来进程中的关系以及制约因素,来构建趋向未来资源进行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方法。是一种面向未来可能性和探索性的产品设计方法建构。在具体的建构过程中,从自然界的大设计的平均效率与主观未来目的的获取效率剩余的工具目标之间的关系来建构主观跨越客观的产品设计溯层原则;从技术方式的未来、生活方式的未来、主观文化方式的未来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溯层的途径;同时在具体的产品设计实现上提出了实现的方法。所以,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思维使得合理的造物行为具有目的,使未来产品系统的准备成为可能,也使未来进程中的生活意义更加的充实。在最后一部分,进行案例分析和专业教学实践的课题研究,以对本文提出的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方法进行实践和修正,通过课堂教学来验证、修正本文提出的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方法的可行性。
康勇卫[4](2020)在《江西传统民居地理研究》文中提出传统民居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承载体。保护传统民居、传承地域文化是区域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地域文化景观有机更新的重要主题。江西省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和较为稳定的政区地理单元,区域民居发展历史悠久,地域特征明显,近年已受到学术界较多的关注。江西传统民居的既有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民居的保护与利用、民居类型、民居文化等方面,而对于区域民居发展的源头及其过程,民居大样本下的地域特征,区域民居的时空分异格局及其成因等问题尚未有系统的探索;另外,基于形态类型的江西民居文化分区,也未能形成广泛共识。为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主要利用地下考古发掘、地上留存实例以及文献记载材料,采取“过程—格局—机理”的研究范式,力争对江西传统民居文化地理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以为学术界提供一个江西传统民居较为完整的印象。主要研究内容及其结论如下:(1)基于考古发掘(秦汉及秦汉以前)、文献记载资料(秦汉以来),对明代以前江西民居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提出江西民居“双源(缘)头”之说,即“远源”在先秦时期,在民居建材、形制、支撑架构以及营建技艺方面均形成了一定的规范;“近缘”在宋元时期,官方营造法式的总结规范延伸到乡村民居,由此形成一定程度的城乡互动局面,从而为民居后续发展提供了基础。两源头间的民居发展过程是一脉相承的,期间有承接、融会,也有创新、变革。(2)依据现存传统民居实例及相关文献记载,对明清以来江西民居发展过程进行梳理。研究发现:明清民国时期,在商业扩散、人口迁移、社会动乱以及外域渗透的复杂过程中,江西民居地域分异格局初步形成。宋元以来,江西民居营造技艺总结多,创新少。明清以来,江西民居基本沿着水系及其流域呈对称状分布。江西民居的空间分布与人口的空间分异有一定的相关性。(3)利用集中性指数、离散度、核密度等方法对江西现存传统民居做了空间分布的探索,研究结果显示,在营建时间上,明代民居留存较少,清代、民国民居较多。最邻近距离指数分析结果显示,江西传统民居群(村落)在县域尺度呈现集中性特点;其地理集中性指数分析结果则呈现出集中性趋势;其基尼系数的分析结果显示,市域层面的传统民居群(村落)空间分布呈现集中趋势。采用核密度方法对传统民居的空间聚集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在县域层面,金溪、吉州区、青云谱区、湘东区、珠山区的分布密度较高;地市层面,抚州、景德镇分布密度较高。运用Geoda软件对江西传统民居进行全局自相关分析,结果显示,江西传统民居空间分布有显着的空间自相关性,并呈现出明显的聚集趋势。(4)在时空分布格局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文献民居”内容,选择江西部分县域的传统民居作进一步梳理。以重点县域传统民居的复原结果为基础,将江西传统民居类型总结为三大主要类型和若干次要类型。主要类型具有分布广、影响大的特点,是江西民居与周边民居对话的主要载体。次要类型有区域小气候特征,进一步丰富了江西民居的地域特色。各地市的民居类型呈现出交叉分布的状况,主要有同一民居类型在不同地市分布以及同一地市有多种类型分布两种情况。(5)基于县域传统民居的梳理以及地市传统民居类型的总结,遵循定性的初步判断和量化的自然生成原则,从传统民居的影响要素及自身特征标准对传统民居材料、形制、技艺进行初步分类分区探讨,形成技艺地域分区结果、材料及形制方面的分区思路。在单要素分类分区的基础上,综合区划方面构建了8大要素指标以及对应的12项二级指标,从要素的重要性以及要素可能的组合方面来确定要素权重系数,并进行栅格图层叠合处理。基于县域层面区划指标体系,完成了高于县域、低于省域的区域两级分层分区。区划过程兼有自上而下的划分路径,又有自下而上的归并途径。通过两种路径在地市层面进行对接,完成了不同空间尺度的传导聚合,从而形成6大传统民居文化区,即赣南客家民居文化区、庐陵天井院民居文化区、抚临天井民居文化区、赣西大屋民居文化区、广信徽式民居文化区、环鄱阳湖类官商民居文化区以及12大亚区。区划结果能够反映江西传统民居文化时空演进规律及其内在联系。(6)江西传统民居文化区的形成是基于多种影响因素及要素间多种组合的驱动而完成的。影响因素来自地理环境的约束、历史过程的积累、人口迁移与分布、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科学技术特别是营造技艺的发展水平、区域政策的推动、居民安全的需要、居民文化观念和不断积累的生活习惯等。诸多要素的不同组合状态及其所代表的驱动力,在不同文化区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来说,地理环境、历史基础是动力源,居民的营建期待为外在推动力,外来冲击力是直接动力。在驱动模型中,动力系统来自支撑力系统和推动力系统,两大系统的九大驱动力在四个空间格局中全驱发力,形成了多尺度的江西传统民居文化区。传统民居文化空间演化动力系统模型对驱动模型做了量化表达,以此构建了具有预测功能的传统民居非线性连续时间马尔科夫动力学模型。以上关于江西传统民居的6方面研究,一定程度拓展了传统民居建筑研究的时空观,完成了传统民居研究从静态到动态、时段到过程、分异格局到成因机理、单体到聚落的新尝试。为江西文化区划以及民居文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基础,也可为当前江西传统民居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某些参考。
顾王乐[5](2020)在《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之研究》文中提出《说文》是我国第一部运用“六书”原理对汉字进行系统分析的文字学专着。《说文》中保存了大量的古代文字资料,以及许慎时代关於文字的研究成果,爲古文字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依据。但是许慎所见到的小篆、古文、籀文等字形已有譌误,他对字形结构和造字本义的理解有不少是不可信的。而且《说文》成书以後,屡经传抄刊刻,年代浸远,谬误滋多。历代学者在校正《说文》方面都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真正有所突破则是在近代古文字学兴起以後。随着古文字资料在《说文》研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古文字与《说文》的互证研究已经成爲《说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清末、民国时期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考订《说文》方面取得了十分显着的成果,除一些专门研究《说文》的着述外,这一时期的许多甲骨金文考释书籍、论文、札记和题跋中都能看到不少根据古文字资料纠正《说文》错误的意见。目前对於清末民国学者利用古文字资料校正《说文》的研究和总结还有很多不到位之处,许多早期的研究成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一些已经被古文字学界判定爲错误的观点在《说文》学界仍然有很大的影响,也没有得到及时的修正。本文对清末民国时期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方面的成就、特点以及不足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全文主要分爲以下几个部分:绪论部分包括相关术语的界定,学术史的回顾,选题目的及其意义,研究思路等方面内容。第一章主要讨论了与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背景:一是利用金石文字考订《说文》的学术传统;二是清末民国古文字学的发展及其对传统《说文》学的拓新;三是出土材料的新发现与研究在清末民国《说文》学界的不同反响。第二章详细介绍了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学术历程,共分爲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83年吴大澂《说文古籀补》书成到甲骨文发现前夕;第二阶段,从1899年殷墟甲骨文发现到1929年马叙伦《说文解字研究法》出版;第三阶段,从三十年代起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每一阶段介绍代表人物及其主要研究成果。第三、四章是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成果例释。第三章主要考察清末民国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印证和纠正《说文》篆文和说解方面的具体成果。第四章则主要收录清末民国学者利用古文字资料考订《说文》古籀形体方面的成果。第五章是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研究之失误例析。我们对这一时期学者在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研究中的失误类型和失误原因进行分类与总结。结语部分对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的研究进行总体的评价,并对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附录部分是清末民国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的相关论着目录,分爲《说文》研究论着目录、古文字学论着目录和文字学通论着作目录三类。
刘文卿[6](2020)在《基于考古学阐释的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营造特点研究》文中指出1930年营造学社成立后,中国古代建筑史的研究对象多集中于传统建筑文化核心区,至今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相比之下,边疆地区的古代建筑文化研究一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至今已成为中国建筑史研究领域的主要盲区。对于古代东北边疆区的黑龙江流域而言,受古建筑地面实例稀少、古文献缺失、历史文化背景复杂、自然气候苛刻等诸多地缘因素限制,其地域性营造特点的相关研究起步很晚,未形成系统性全面解读。由于地面实例和纸面文字的双重缺乏,我们无法通过直观的建筑实例解读来展开实证式研究,也无法通过文献分析来进行推论式研究。此外,古代东北边疆区是多民族混居区,人居文化多源多流,特定文化形态下的单线程人居文化演绎方法也不适用。面对这些现实状况,只有以人居遗址的考古信息为主要证据线索,回溯定位遗址的“时空”属性,然后复原遗址的形态构造“物象”属性,最终揭示遗址的文化伦理“意象”属性,开拓出“溯源修正”-“信息解码”-“阐释转译”的新研究路径,并以“自下而上”的复原建构方式去阐释其地域营造特点才是唯一可行之道。本文以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考古信息为材料基础,结合人居环境科学和考古学相关理论,将古代人居遗址的地域性营造特点视为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按照由表及里、由实体到意象的逻辑递进关系,将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的地域性营造特点解构为遗址时空分布特点、基址环境特点、空间形制特点、构筑技术特点、营造文化特点五个密不可分的层面,并结合相关考古学方法提出地域性营造特点的阐释路径和框架,具体针对每个层面分别展开论述。在时空分布特点层面,通过筛选和整理黑、吉、蒙三个行政区的文物地图集、文物普查目录、考古报告等相关资料,利用Arc GIS构建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的信息数据库,对不同时期和地理空间版块的遗址分布情况展开量化和可视化分析。分别梳理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早期铁器时代、成熟铁器时代、发达铁器时代五个考古学分期,以及蒙古高原东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滨海山地区四个地理板块的遗址分布特点,解码人居遗址的时空分布规律和特点。在基址环境特点层面,主要以黑龙江流域古代聚落遗址为研究对象,并选取三江平原汉魏聚落群遗址为典型案例,通过景观考古学方法,从宏观尺度分析三江平原四大汉魏聚落群和环山式、沿河式两类聚落组团的聚类分布模式,从微观尺度分析不同类型聚落单体遗址的空间组织结构,以及遗址与周围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自然环境的结合关系,进而解码聚落遗址空间表征信息背后蕴藏的社会形态、空间认知、人地耦合关系特点等。在空间形制特点层面,主要以黑龙江流域古代城市遗址为研究对象,通过追溯城市遗址的类型和年代信息,将其发展过程分为环壕聚落与早期都邑、宏大都城与京府州县、卫所戍堡与小型城镇三个主要阶段。汇总不同时期的城址考古信息,并复原汉魏时期的凤林古城、渤海国时期的上京龙泉府、辽金时期的上京会宁府古城遗址,以及其它代表性中小型城址等典型城市遗址的空间布局,并通过与其它区域城址的适度比对,进而阐释黑龙江流域古代城市遗址在尺度规模、平面格局、军防措施等空间形制方面的地域性特点。在构筑技术特点方面,主要以黑龙江流域古代木构建筑遗址为研究对象,通过追溯建筑遗址的年代类型信息,分别以临时营地与半地穴房屋出现、地面房屋与大型木构架建筑盛行、大型木构架建筑消失为标志,将木构建筑的发展过程分为探索期、成熟期、衰退期三个阶段。选取不同时期的典型小型木构房屋遗址、大型木构架建筑遗址进行平面形态、结构构架等方面的复原研究,进而阐释黑龙江流域古代木构建筑在材料选择加工、木构架结构构造、室内采暖防寒措施等营造技术方面的地域性特点。在人居文化特点方面,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区别,将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范式归结为渔猎游牧文明下的游居范式、大型农耕文明下的定居范式、军备实边观念下的戍居范式,流人移民的客居范式四种类型。通过追溯和建构各类典型人居范式的考古情境,并梳理不同人居范式在近现代的延续流变,进而解码其中蕴含的生态环境观、人居空间观、营造技术观等地域性营造文化观,及其对当下活态社会人居环境建设的启示。同时在文化地理学、文化人类学、文化传播学等视野下,阐释黑龙江流域营造文化内涵的游居与耕居二元并立性、边缘与中心异质统一性、多元移植与流变杂糅性、兼并融合与动态开放性等特征。
单超[7](2020)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下通州城市遗产保护利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2年,在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聚焦通州战略,打造功能完备的城市副中心”的施政目标,这是北京第一次明确将通州定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下简称“副中心”)。通州,历史再次选择了它承担“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责任。自金代北京(中都)上升为国之京师以来,通州始终在京师畿辅之地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名副其实的“左辅雄藩”:它是守卫京师的军事重镇,堪称北京东门户;是掌控国家经济命脉大运河的北端点,承担漕粮“起载转运储贮”职能;是今天北京城市规划中长安街的延长线东端。这样的“三点交汇”,放眼全球,有且仅有一个通州有这样独一无二、非比寻常的战略地位。基于此,不同的学者从历史、城市规划、市政工程、道路交通、海绵城市、地下管廊、旅游等各个角度对通州进行研究和实践,并取得了丰硕成果。通州的城市遗产保护利用研究,也必须占有一席之地。近800年的通州京畿史,积淀了厚重的城市遗产,单纯使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理念是远远不够的。2011年11月10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过了《关于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建议书》(Recommendation on the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提出了 以“历史性城市景观(HUL)”这一概念为基础的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双赢新模式。这一模式为通州城市遗产保护利用提供了新思路:这将是一场通州城市遗产与历史景观沿着遗产保护理论的现代化叙事。因此,本论文从HUL保护理论出发,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下的通州城市遗产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对通州城市的历史演变、城市格局和脉络的研究,阐述通州城市遗产的价值,总结通州城市遗产的特征、特色,从而提出通州城市遗产的保护策略和利用方法。论文在对通州的历史战略地位研究基础上,梳理了自定都北京后,通州作为京师辅城,在“运河北端”和“京师门户”两方面愈发凸显的战略地位:是抵御外侵的军事重镇,且是大运河北端,漕粮物资由此处码头驳船、装卸、转运、储贮,城市格局也因此而设。通过界定通州城市遗产的范围、内容,结合明清通州志的记载(历史)和调研现状(遗产),对通州城市遗产在城市中的功能、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点研究。分别从反映“京师门户”的“沿革与形胜、街道(交通)、城池(防御)、公署/衙署(管治)、学校/学宫(教育)、坛庙(祭祀)、楼台亭阁(地标)”,反映“运河北端”的“漕渠河道(运输)、桥闸坝(水工)、仓厂(储贮)、漕运相关衙署(管理)”,和其他遗产(如宗教遗产)类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并采取遗产和文物两种不同评价标准下的遗产价值评估。以上是构成HUL理论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要素,在满足HUL理论框架的要求下,对通州城市遗产的城市作用和地位、特色表现和特色要素两个方面进行剖析,提出了“城市地标、城市轮廓景观、城市格局、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特征”等通州城市遗产特色的表现方面。结合当下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副中心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对通州城市遗产的“地标、轴线、街道格局、轮廓、景致、城市环境、布局”等,论述在通州城市遗产保护利用过程中应用HUL理论进行城市更新和旧城复兴的可行性。依据HUL理论所倡导的分级、分区保护,构建“点—线—面—体”的立体化保护体系,从而更有效推进通州历史城市景观的继承和延续。本文通过研究,主要对通州城市遗产在城市中的作用和地位,即它的社会价值进行了更深的发掘,并尝试在两种价值评估体系下,分别进行价值评估,从而为特色分析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依据。根据HUL理论要求,对通州城市遗产进行了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深入分析,更有利于理解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通州,除了在政治上、城市规划上的副中心定位,也在遗产维度,体现了制度的延续和等级的分明。一个城市中交织两种管理体系的情况在国内普遍存在,这是中国遗产保护与世界接轨的体现,本文对通州城市遗产的价值分析可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模式。论文还对古文献、图纸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整理和总结,有利于促进通州城市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城市文化的全面复兴,有利于构建基于HUL保护策略下的通州城市遗产的保护利用思路与方法,也为相关课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程令政[8](2020)在《秦及汉初刑罚制度研究 ——以出土简牍资料为主要依据》文中研究说明睡虎地秦简发现之前,关于秦及西汉早期的刑罚制度,学界对其认识长期处于一个停滞的状态。1975年睡虎地秦简的发现改变了这种局面。秦简里的各种律令条文,使学界系统性的研讨秦的刑罚制度成为了可能。随后,1983年张家山西汉早期律令简牍资料的出土,使得这种复原与探讨得以在更坚实的基础上进行。张家山汉简不但提供了远多于睡虎地秦简、以刑律律文形式存在的资料,而且两者相距约40年左右,这就为精确而系统的探讨“汉承秦制”这一问题提供了立体的、可视的基础。时间的差距还意味着刑罚制度变迁演变的轨迹,内中具体刑罚类型的源起与兴废之线路,在这一前提下都得以揭示出来。加上后来又有了主要以秦律令为主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和以具有丰富的刑徒管理、服役资料着称的里耶秦简这两种出土资料,此外西北出土的汉简里也存在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这一切都为复原与构建秦及汉初的刑罚制度与刑罚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秦及汉初的刑罚制度,在汉文帝十三年的刑制改革中,迎来了其生命的终结。这一时间下限的确定,使得我们可以结合其所改革的旧刑制,以其作为终点反馈回去,上溯张家山汉简与睡虎地秦简,将这一时段的刑罚制度与刑罚体系的基本脉络梳理清楚并展示出来。本文就是基于这一背景而展开的一项关于秦及汉初刑罚制度与刑罚体系的研究,主要的目的是在对该时段刑罚制度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厘清该时期刑罚种类的实态并复原其体系。文章共分四章,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依次说明了选题背景、研究对象及范围、先期研究及存在问题、研究方法等项内容,并在最后着重讨论了本文所用简牍资料的性质问题。第二章,刑的起源与本质属性。本章主要就刑的含义、起源及本质属性展开讨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刑的含义的分析,意在从古文字学的角度探讨刑的古义及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尝试厘清法律意义上的刑的多层含义,最后得出刑的主要含义——特别是在秦及西汉前期——是“肉刑”的结论。第二部分是在刑主要指“肉刑”的基础上,根据古代“兵刑一体”的观念,以及同害刑/反映刑的原理,来说明刑的起源。战争和同害刑/反映刑是中国古代刑罚产生的两大主要途径。第三部分是关于刑的本质属性的分析。第三章,秦及汉初的刑罚体系:以死、刑、耐为中心而展开。由刑的产生方式所决定,刑从本质上来说,其基本的功能就是区分、标识与人格否定。在本文所处理的历史时段里,作为其主体刑罚的死、刑、耐三个刑等尤其体现出了这一特点。以此认识为基础,本文尝试复原出这一时段的刑罚体系。本章主要围绕着死、刑、耐这三个刑等而展开,对每一个刑等中的具体刑罚种类做了分析,在此基础之上,确定了每一种刑罚的等序、位阶,以及其在刑等内部的相互位置,由此而使整个刑等的等次关系得以明晰。同时,由于此前影响刑罚体系正确构建的主要原因,是错误的理解了肉刑/耐刑和劳役刑之间的关系,本章专门讨论了这一问题。由刑的本质所决定,劳役刑可以看作是肉刑的自然延伸,因此只能是肉刑或耐刑的下位刑罚。这样的话,在刑罚体系里,劳役刑就不能据有一级刑等的位置。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整个刑罚体系才能构建起来,并均衡有序、条理分明。第四章,汉文帝的刑制改革:秦及汉初刑罚体系的终结。以死、刑、耐为中心的秦及西汉初期的刑罚体系,在汉文帝十三年的时候,迎来了其生命的终结。此后我国的刑罚体系即改变了以肉刑为主的原本面貌,走上了一条以劳役刑为主的更为合理的发展道路。因此,对于秦汉时期的刑制问题来说,文帝改革乃是一大关键。这一改革一方面结束了旧刑制,另一方面又开创了新局面。本章即探索这一改革过程中的刑制变化诸问题。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在下面一些问题上有所突破。首先,秦及西汉前期的刑罚体系仍具有比较强烈的肉刑色彩,因此其主要是由死、刑、耐这三个刑等构成。劳役刑由肉刑和耐刑所涵括,并不在一级刑等之列。如果以学界通行的主从刑架构来说明,则肉刑与耐刑是主刑,劳役刑是从刑或附加刑。其次,得出上述观点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对刑的本质属性的认识。受刑的产生方式的影响,这一属性表现为对受刑人的人格否定,具有“民事死亡”的效果。从肉刑的本质属性上来说,通过残人肢体的方式使受刑者感受到肉体的痛苦仅仅是一个方面,甚至不是主要的方面;肉刑的实质在于区分、刻印、标识与身份降等。再次,在对刑的产生方式以及刑罚体系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发现,五刑制度并非一开始就如同其在秦汉时期所呈现的那样严整而有序,它是逐渐发展起来的,其中每一种刑罚类型,可能本来都有着自己特殊的起源与适用背景。经过长时期的相互调整与适应之后,在我们目前所见到的秦汉刑罚体系里,方呈现出一种井然有序的相对成熟状态。我们熟知的旧五刑,里面的刑名与其在刑罚体系里位阶,既不是被“制定”出来的,也非成于一时,其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能够想象有一个从类型众多且不齐整到数目逐渐减少然后序列化的过程。最后,在探讨文帝十三年刑制改革的过程中,尝试解决了前辈学者有所探索但遗留至今的若干问题。
郭泰宗[9](2020)在《南诏城镇与城镇制度的考古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考古作为考古学研究领域之一,在世界考古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上世纪20年代,近代考古学传入中国,安阳殷墟的发掘,成为中国城市考古的发端。新中国成立以后,以中国历史上着名都城为对象的城市考古轰轰烈烈的发展开来,其中最具代表性有秦朝咸阳城,西汉长安、东汉雒阳城,魏晋南北朝时的洛阳、邺、建康等城市。南诏作为我国隋唐时期由少数民族在西南地区建立和统治的边疆国家,其城市考古同样属于中国古代城市考古的一部分,同时相较于中原地区的城市考古,南诏城市考古研究又具有特殊性。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这我国现存史料文献虽浩如烟海,但是各类史书内容以记录历代中央王朝的人物和事件为主,而对诸如类似南诏这样由少数民族建立的边疆国家历史则相对着墨不多,另一方面在于虽然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就已经首次对大理地区展开了田野考古工作,但直到上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导的南诏城镇考古才步入正轨,2010年之后,对南诏城镇的考古才进入到连续发掘阶段。所以长期以来,因为史料的阙如,导致对南诏城镇的考古研究多聚焦于个体和局部,缺乏整体性的研究和论述,从而使得对南诏城镇的考古研究相对片面和碎片化。鉴于这样的现状,文章以南诏历史发展和疆域扩张作为研究南诏城镇的时空范围,以文献记载的南诏城镇和已作田野考古工作的南诏城镇遗址作为研究对象,在整合相关史料文献、考古资料以及实地参与南诏城址考古调查发掘的基础上,以历史文献为基础,以田野考古为重心,立求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推动对南诏城镇体系的建立和城镇制度进行复合渐进式研究和解读。文中通过采用传统史学(考据、比较)和考古学(地层、类型)相关研究方法,在南诏城镇与城镇制度研究的主旨下形成梯级研究成果。首先,从历史文献入手,将南诏国及其城镇体系建设过程作为背景进行比较研究和梳理,通过比对各类资料,南诏城镇的总量应该为一百多座,经笔者初步统计,史料中明确记载的南诏城镇数量为83座,这些城镇的来源较为复杂,在南诏扩张的过程中,因为管理需要,不但新建了很多新的城镇,而且将本地原有政权所属的城镇进行改扩建后以为己用。到南诏后期时,南诏城镇体系基本确立,按照不同行政级别,可分为都城、区域中心城镇和其他城镇三类,也以此为基础完成对南诏城镇制度研究的底层架构。其次,在对83座南诏城镇进行梳理介绍和对其现在所在地理位置进行考证的基础上,基本厘清了南诏城镇在云南省境内及周边地区的分布情况,然后从南诏国的自然环境和道路交通两方面论证南诏国境内主要城镇的空间布局,这样便以地理空间信息为媒介,勾连起历史文献中记载的南诏城镇与现实地理环境中保存的南诏城址,由此形成对南诏城镇制度研究的重要支柱。最后,滇西地区是南诏国的统治中心,也是南诏城镇遗址集中发现的地区,在前研究成果一以贯之的铺垫下,对到目前为止进行过考古勘探发掘的14座南诏城镇遗址从出土遗址和遗物两方面进行全面论述,进而对南诏城镇制度进行靶向研究。文中通过对南诏城镇与城镇制度的研究,对南诏城镇的形制和布局有了新的认识,同时通过对南诏都城历史发展和布局模式的分析,进一步探讨了有关南诏社会形态的问题。
瞿丽莎[10](2020)在《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发墓,是构成墓葬文化中的一个小的情节结构,这一情节结构一般在文本中独立存在。发墓,也称之为“发冢”。可以说,一部丧葬史,也是一部发冢史。本文主要探究明清笔记小说中的“发墓”故事情节,对其故事范型进行分类整理论述,并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分析,这对于研究明清墓葬文化内涵及其文人的文化心理都有一定的意义。全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讨论“发墓”故事的分类与分布,对其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及其“发墓”故事的多维分类、“发墓”故事的虚实空间构造、及其“发墓”故事的文化意蕴。力求对明清笔记小说中所涉及的“发墓”故事情节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深入且客观的研究。绪论部分主要从研究缘起、对象、现状、方法及意义来论述。第一章论述明清笔记小说中的“发墓”故事概述。这一章节是极其重要的,对于明清笔记小说文献的梳理,能更有效地对全文进行论述。明清笔记小说数量颇多,所涉及的内容也不一样,也就导致了发墓故事的分类亦是存在多样化的,但有些故事内容情节大体是相似的,对此可归为一类,对于这样的分类,笔者主要分为两大类:有意发墓与无意发墓。为了使读者更加了解到笔者所做的这一研究,对此,在梳理文献的过程中,也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类,如:发墓二葬、发墓复生、发墓取材、发墓取财、发墓求雨、误发墓、发墓受报、发墓奸尸、发墓报仇等内容。第二章论述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情节范型。此章节主要从:“发墓动机”、“发墓复生”、“发墓受报”、“防发墓措施”这四个叙事情节范型来进行分类探讨,结合文本内容,又将其细致分为多种叙事情节,以此来考察发墓故事的研究价值及其意义所在,并结合明清社会现实、社会制度来进一步、更深入地去分析这些叙事情节。第三章论述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虚实空间构造。此章节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通过梳理中国古人的冥界观念,对古人关于“鬼”的认识有了一个认识之后,再来论述明清两代关于鬼神的观念。从而进行论述关于发墓故事中所构造出来的虚实世界,对古人的一个空间概念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第四章论述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文化意蕴。此一章节主要是对明清社会生活的一个补充,让读者更能准确清晰地了解明清社会。作为明清笔记小说,其文化因素、文化特质都带有一定的社会因素在里面。主要从:发墓与文化信仰、发墓与民俗生活、发墓与民俗观念三大方面来进行论述。对其中所涉及的儒释道、“人神”“鬼神”信仰,世界观、道德观、社会人生观都有一定的论述。
二、南京地下考古有新突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南京地下考古有新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1)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与展示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的研究背景 |
1.1.1 关陇地区先秦之秦的历史 |
1.1.2 关陇地区先秦之秦在中华文明中的地位 |
1.2 论文研究对象的界定及其保存、保护、展示现状和问题 |
1.2.1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2.2 研究对象的保存、保护与展示现状 |
1.2.3 研究对象保护与展示存在的问题及缺失 |
1.3 论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研究意义 |
1.3.1 论文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2 论文的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4.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考古研究 |
1.4.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历史研究 |
1.4.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的保护研究 |
1.4.4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群的文化遗产概念及其保护研究 |
1.4.5 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体系及相关研究 |
1.4.6 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方法研究 |
1.5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5.1 系统科学研究方法 |
1.5.2 文献梳理与实地调查法 |
1.5.3 问题史学方法 |
1.5.4 类比、归纳和演绎研究法 |
1.5.5 研究框架 |
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构成研究 |
2.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概念的提出 |
2.1.1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群的文化遗产的概念发展 |
2.1.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概念 |
2.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遗址点——组成型遗址与关联型遗址 |
2.2.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都邑 |
2.2.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秦公、王、帝陵 |
2.2.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离宫别馆与苑囿 |
2.2.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组成型遗址——祭祀处所 |
2.2.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关联型遗址——道路 |
2.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关联机制 |
2.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单点关联机制 |
2.3.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片区关联机制 |
2.3.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关联机制 |
2.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空间格局 |
2.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环景(Setting) |
2.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环景 |
2.5.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片区的环景 |
2.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环景 |
2.6 本章小结 |
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价值研究 |
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价值认知 |
3.1.1 国内外文化遗产的价值类型及定义 |
3.1.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价值内涵认知逻辑 |
3.2 相关价值研究综述 |
3.2.1 秦文化的历史价值与当代意义研究 |
3.2.2 秦统一的历史观照 |
3.2.3 相关秦文化遗址的价值研究 |
3.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整体价值 |
3.3.1 历史价值:秦崛起与统一的历史进程——见证了中国大一统制度、统一国家的创立过程 |
3.3.2 科学、艺术价值:古代中国国家形成的完整经历——形成了古代中国国家形态发展的完整实物链 |
3.3.3 文化价值:华夏民族形成过程的映射——反映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 |
3.3.4 社会价值: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秦文化核心 |
3.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片区价值 |
3.4.1 西垂片区的价值分析 |
3.4.2 雍城片区的价值分析 |
3.4.3 咸阳片区的价值分析 |
3.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单点价值 |
3.5.1 大堡子山遗址的价值分析 |
3.5.2 雍城遗址的价值分析 |
3.5.3 咸阳城遗址的价值分析 |
3.5.4 秦始皇陵的价值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认识 |
4.1 文化遗产“完整性(Integrity)”的概念发展 |
4.1.1 文化遗产“完整性”概念的发展脉络 |
4.1.2 文化遗产“完整性”的衡量标准 |
4.1.3 文化遗产“完整性”概念的定义层面 |
4.1.4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文化遗产对象“完整性”讨论 |
4.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完整性认知 |
4.2.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认知层级 |
4.2.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认知层面 |
4.2.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评估框架 |
4.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完整性评估 |
4.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完整性评估 |
4.3.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整体层级的完整性说明 |
4.4 本章小结 |
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建构 |
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保存、保护和管理现状及缺失 |
5.1.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保存现状 |
5.1.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保护管理现状 |
5.1.3 整体价值观照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管理的缺失 |
5.2 类似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文化遗产对象的保护经验 |
5.2.1 系列遗产(Serial Properties)的保护方略 |
5.2.2 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的保护方略 |
5.2.3 美国国家遗产区域(National Heritage Areas)的保护方略 |
5.2.4 系列遗产、文化线路与美国国家遗产区域保护管理方式的异同 |
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构成逻辑 |
5.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程序 |
5.4.1 建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信息库和管理平台 |
5.4.2 构建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保护规划体系 |
5.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方法 |
5.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价值的认知方法 |
5.5.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完整性的认知和评估方法 |
5.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保护区划的划定方法 |
5.6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制度 |
5.6.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遗址点纳入制度 |
5.6.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总体规划制度 |
5.6.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联合管理制度 |
5.7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保护建议 |
5.7.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考古研究建议 |
5.7.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分级保护建议 |
5.7.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分类保护建议 |
5.7.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体系的整体立法保护建议 |
5.8 本章小结 |
6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建构 |
6.1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概念、原则和内容 |
6.1.1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定义与辨析 |
6.1.2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原则 |
6.1.3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内容 |
6.2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的方法 |
6.2.1 文化遗产阐释规划的编制 |
6.2.2 文化遗产主题阐释框架的构建 |
6.2.3 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方法、方式的其他探索 |
6.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的展示利用现状及缺失 |
6.3.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体系遗址点的展示利用现状 |
6.3.2 整体价值观照下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利用的缺失 |
6.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组成内容 |
6.5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阐释框架 |
6.5.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阐释主题 |
6.5.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阐释框架的垂直建构(主题/价值—分解) |
6.5.3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阐释框架的水平建构(主题—叙事线索) |
6.5.4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阐释框架遗址展示点的甄选 |
6.6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叙事结构 |
6.6.1 整体层级的“主题—叙事”结构 |
6.6.2 片区层级的“主题—叙事”结构 |
6.6.3 单点层级的“主题—叙事”结构 |
6.7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展示方式 |
6.7.1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节点展示方式 |
6.7.2 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展示体系的整体展示方式 |
6.8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图录 |
表录 |
附录论文中相关评估及综述表录 |
致谢 |
(2)汉代乐舞戏剧形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汉代人对“乐”和“百戏”的认知与反思 |
1.2.2 汉代乐舞研究史钩沉 |
1.2.3 汉代乐府的相关研究述评 |
1.2.4 从乐舞文物出发的汉代乐舞研究 |
1.2.5 汉代乐舞与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 |
1.3 研究对象 |
1.3.1 考辨“戏”的具体含义及其表演形态 |
1.3.2 考察汉代乐舞的管理机构 |
1.3.3 论证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1.3.4 分析汉代乐舞的节目组织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戏”字与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 |
1.1 “戏”字训诂释义 |
1.1.1 例证释“戏”字 |
1.1.2 部首拆分释“戏”字 |
1.2 “戏”字源流释义 |
1.2.1 近古期两周系“戏”字 |
1.2.2 近古期六国系“戏”字 |
1.3 “戏”的演武传统和祭祀功能 |
1.3.1 “戏”从“戈”形成的演武传统 |
1.3.2 “戏”从“虍”附加的军事含义 |
1.3.3 “戏”从“豆”袭得的祭祀功能 |
1.4 角抵戏与中国戏剧的早期形态 |
1.4.1 商周时期的角抵演武和角抵祭祀 |
1.4.2 秦汉时期的角抵娱乐 |
1.4.3 从礼乐到娱乐的中国戏剧的早期形态嬗递 |
第二章 汉代乐舞的司乐机构 |
2.1 汉代太乐及职能 |
2.1.1 汉代太常职官溯源 |
2.1.2 汉代太乐及职能 |
2.2 汉代乐府及职能 |
2.2.1 乐府建置考源 |
2.2.2 乐府司乐职能的衍生 |
2.2.3 汉代乐府司乐职能改革 |
2.3 汉代黄门署及职能 |
2.3.1 黄门职官溯源 |
2.3.2 汉代黄门鼓吹及职能 |
第三章 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3.1 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3.1.1 “演述”形态的历史钩沉 |
3.1.2 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3.1.3 汉代乐舞演述形态的形成机制 |
3.2 汉代乐舞“观”与“演”的二维互动 |
3.2.1 从“听政”到“观政”的功能嬗递 |
3.2.2 “观”对“演”的“述”求 |
3.2.3 “观”与“演述”的制约与影响 |
3.3 汉代乐舞“演述”形态与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 |
3.3.1 演述形态下新乐舞的生成方式 |
3.3.2 “演”、“述”分离的留存方式 |
3.3.3 汉代乐舞演述形态与中国古代戏剧 |
第四章 汉代乐舞的节目组织形态 |
4.1 汉代百戏的认知钩沉 |
4.1.1 学界对“百戏”的界定 |
4.1.2 学界对汉代百戏的误读 |
4.2 汉代百戏源流考辨 |
4.2.1 汉代百戏的源流考辨 |
4.2.2 汉代百戏的属性辨析 |
4.3 汉代百戏的节目团块组织 |
4.3.1 汉代百戏与中国古代戏剧 |
4.3.2 汉代百戏的节目组织形态 |
第五章 汉代典型剧目属性考辨 |
5.1 汉代角抵《蚩尤戏》溯源及功能考辨 |
5.1.1 关于“蚩尤”的研究现状 |
5.1.2 以“蚩尤”为主神的各类祭祀传统 |
5.1.3 《蚩尤戏》角抵娱乐功能演进轨迹 |
5.2 《公莫舞》属性考释 |
5.2.1 前辈先贤对《公莫舞》属性的认识 |
5.2.2 《公莫舞》的戏剧属性辨析 |
5.2.3 《公莫舞》歌舞属性考释 |
5.3 再论《优孟衣冠》的戏剧属性 |
5.3.1 关于《优孟衣冠》性质问题的讨论 |
5.3.2 《优孟衣冠》戏剧性的来源 |
5.3.3 《优孟衣冠》的戏剧属性斟疑 |
5.4 《东海黄公》从表演到剧目的逻辑进程及理论意义 |
5.4.1 《东海黄公》剧目的属性讨论 |
5.4.2 《东海黄公》从表演到剧目的逻辑进程 |
5.4.3 《东海黄公》剧目形态的价值和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3)基于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现状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学科对未来思维的认知 |
第一节 自然科学领域对未来的认知 |
第二节 社会科学领域对未来的认识 |
第三节 思维科学领域对未来的认识 |
第二章 未来设计的相关概念 |
第一节 未来设计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未来设计思维的路径 |
第三节 未来设计思维的价值 |
第三章 未来产品设计思维的制约因素 |
第一节 周期对未来进程中造物的影响 |
第二节 主观视野维度对未来造物的双向影响 |
第三节 转换资源能力的客观制约 |
第四章 产品设计中获取未来优势的工具 |
第一节 与造物组合获取未来优势 |
第二节 与系统的组合获取未来优势 |
第三节 资源牵引下的“未来式”发展 |
第五章 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方法建构 |
第一节 未来设计方法的建构原则 |
第二节 未来设计方法的建构的双向认识与流程 |
第三节 未来设计方法的思维溯层途径与方法 |
第六章 基于未来视角设计方法的实证 |
第一节 未来设计思维与方法的评价流程 |
第二节 基于未来思维的前瞻设计实践案例 |
结论 |
致谢 |
附录 |
参考书目 |
(4)江西传统民居地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问题研究述评 |
1.2.1 江西民居历史研究 |
1.2.2 江西民居地理研究 |
1.2.3 江西传统民居文化研究 |
1.2.4 江西传统民居保护研究 |
1.2.5 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对象与内容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小结 |
2 江西民居发展的历史过程 |
2.1 江西民居的渊源 |
2.1.1 远古先民的居住遗址 |
2.1.2 秦汉时期的江西民居 |
2.1.3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江西民居 |
2.1.4 隋唐五代时期的江西民居 |
2.1.5 宋元时期的江西民居 |
2.2 明清民国时期江西民居的继续发展 |
2.2.1 明代的江西民居 |
2.2.2 清代的江西民居 |
2.2.3 民国时期的江西民居 |
2.3 江西民居发展演变的特征及规律 |
2.3.1 江西民居发展演变的脉络特征 |
2.3.2 江西民居发展演变的阶段性规律 |
2.4 小结 |
3 江西传统民居的空间分布及地域特征 |
3.1 江西传统民居的空间分布 |
3.1.1 空间分布的均衡性 |
3.1.2 空间分布密度 |
3.1.3 空间分布相关性 |
3.2 江西传统民居的地域特征及类型 |
3.2.1 县域传统民居概述 |
3.2.2 传统民居的类型及地域特征 |
4 江西传统民居的地理区划 |
4.1 江西传统民居区划原则和方法 |
4.1.1 江西传统民居区划原则 |
4.1.2 江西传统民居区划方法 |
4.2 江西传统民居要素区划 |
4.2.1 江西传统民居分区的环境基础 |
4.2.2 江西传统民居形制分区 |
4.2.3 江西传统民居材料分区 |
4.2.4 江西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分区 |
4.3 江西传统民居综合区划 |
4.3.1 江西传统民居综合区划方案 |
4.3.2 江西传统民居综合区划的生成 |
4.4 小结 |
5 江西传统民居文化时空分异成因及其机理 |
5.1 影响江西传统民居文化分区的因素 |
5.1.1 自然地理条件 |
5.1.2 历史基础 |
5.1.3 人口空间分布 |
5.1.4 经济发展与营建水平 |
5.1.5 防御形势与政治制度 |
5.1.6 文化观念与生活习惯 |
5.2 江西传统民居文化空间分异的驱动机理 |
5.2.1 驱动力系统 |
5.2.2 驱动模型及机理 |
5.3 区域传统民居文化时空格局预测模型 |
5.3.1 模型构建的条件 |
5.3.2 空间演化动力学模型 |
5.4 小结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相关术语的介绍 |
二、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校证《说文》研究之回顾 |
三、选题目的及意义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学术背景 |
第一节 利用金石文字考订《说文》的学术传统 |
第二节 清末民国时期古文字学的发展及其对传统文字学的拓新 |
第三节 出土材料的新发现与研究在《说文》学界的不同反响 |
第二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学术历程 |
第一节 探索尝试时期(1883-1898) |
第二节 初步发展时期(1899-1929) |
第三节 蓬勃发展时期(1930-1949) |
第四节 汉学家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的情况 |
第三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例释(上) |
第一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印证《说文》保存的单字和古说 |
(一)《说文》保存的单字 |
(二)《说文》保存的古说 |
第二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纠正《说文》篆形和说解的错误 |
一、《说文》分爲二字或三字、古实爲一字 |
二、校正《説文》篆形和字形结构分析之失 |
三、纠补《说文》释义之失 |
四、纠正《说文》形义分析俱失 |
第三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补苴《说文》漏收偏旁字 |
第四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探求文字形体演变之迹 |
第四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例释(下) |
第一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古文例释 |
第二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籀文例释 |
第五章 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研究之失误例析 |
第一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失误类型分析 |
一、误析字形结构 |
二、误认文字初形 |
三、误说字本义 |
四、误混二字爲一字 |
第二节 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失误原因分析 |
一、因误据古文字形而误 |
二、因误析古文字形结构而误 |
三、因不明汉字构形演变规律而误 |
四、因囿於《说文》而误 |
五、因不明字词关系而误 |
六、因所见古文字资料有限而误 |
结语 |
附录: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研究《说文》论着目录 |
一、《说文》研究论着目录 |
二、相关古文字学论着目录 |
三、文字学通论着作目录 |
单字索引 |
简称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6)基于考古学阐释的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营造特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课题研究背景 |
1.1.2 课题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研究综述 |
1.2.2 黑龙江流域古代营造特点研究综述 |
1.3 研究范围及相关概念 |
1.3.1 研究范围界定 |
1.3.2 相关概念界定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研究框架 |
第2章 黑龙江流域古代营造特点的考古学阐释框架 |
2.1 黑龙江流域古代营造特点的研究基础 |
2.1.1 人居环境科学和考古学两大理论基础 |
2.1.2 地域性营造特点研究的材料基础 |
2.2 地域性营造特点的层次解构及考古学研究方法 |
2.2.1 地域性营造特点研究的五个主要问题 |
2.2.2 地域性营造特点的考古学解读方法 |
2.3 地域性营造特点的考古学阐释重点及路径 |
2.3.1 地域性营造特点考古学阐释的重要视角 |
2.3.2 地域性营造特点的考古学阐释路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的时空分布 |
3.1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的数据库构建 |
3.1.1 古代人居遗址数据的采集与筛选 |
3.1.2 古代人居遗址数据库的需求分析 |
3.1.3 古代人居遗址数据库的设计与实现 |
3.2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的断代分布 |
3.2.1 石器和青铜器时代人居遗址分布 |
3.2.2 早期铁器时代人居遗址分布 |
3.2.3 成熟铁器时代人居遗址分布 |
3.2.4 发达铁器时代人居遗址分布 |
3.3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的时空分布规律 |
3.3.1 人居遗址的断代分布规律 |
3.3.2 人居遗址的区域分布规律 |
3.3.3 人居遗址的总体时空分布规律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黑龙江流域古代聚落遗址的基址环境 |
4.1 黑龙江流域古代聚落遗址考古概况 |
4.1.1 聚落遗址现状及研究对象选择 |
4.1.2 三江平原汉魏聚落遗址的功能及数量 |
4.2 三江平原汉魏聚落遗址的基址环境分析 |
4.2.1 聚落考古和景观考古方法引入 |
4.2.2 聚落遗址的形态和规模分析 |
4.2.3 聚落遗址的地形水文分析 |
4.3 三江平原汉魏聚落的地景环境及人地关系阐释 |
4.3.1 聚落遗址的组群及空间分布特点 |
4.3.2 酋帮制社会结构与早期国家化特点 |
4.3.3 聚落族群的空间认知和人居模式特点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黑龙江流域古代城市遗址的空间形制 |
5.1 黑龙江流域古代城市遗址的分期溯源 |
5.1.1 城市发展萌芽期:环壕聚落与早期垣壕城邑 |
5.1.2 城市发展成型期:宏大都城与京府州县 |
5.1.3 城市发展高峰期:层级化城市格局延续及戍卫城盛行 |
5.1.4 城市发展衰落期:延用前代旧城为主 |
5.2 黑龙江流域城市遗址的空间格局复原分析 |
5.2.1 王城及都城遗址的空间格局复原 |
5.2.2 大型区域中心城址的平面格局分析 |
5.2.3 防御性山城和军堡的空间格局分析 |
5.3 黑龙江流域古代城市空间形制的地域性阐释 |
5.3.1 城市空间形制的多元性和简略性 |
5.3.2 规模尺度和平面格局的分异性 |
5.3.3 军防和排水性能和的突出性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黑龙江流域古代建筑遗址的构筑技术 |
6.1 黑龙江流域古代木构建筑遗址的分期溯源 |
6.1.1 木构技术探索期:临时营地与半地穴房址的出现 |
6.1.2 木构技术成熟期:地面房址与大木构架建筑的盛行 |
6.1.3 木构技术衰退期:大型木构建筑的毁弃与消失 |
6.2 黑龙江流域典型木构架建筑遗址案例复原 |
6.2.1 小型居住建筑遗址案例复原 |
6.2.2 大型宫殿建筑遗址案例复原 |
6.2.3 大型佛殿建筑遗址案例复原 |
6.2.4 其它大木作建筑遗址案例 |
6.3 黑龙江流域木构建筑构筑技术的地域性阐释 |
6.3.1 材料选择加工及应用特点 |
6.3.2 木构架的构造技术特点 |
6.3.3 建筑的采暖防寒技术特点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范式的地域性营造文化 |
7.1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范式的考古情境建构 |
7.1.1 渔猎游居范式的考古情境建构 |
7.1.2 农耕定居范式的考古情境建构 |
7.1.3 军防戍居范式的考古情境建构 |
7.1.4 流人客居范式的考古情境建构 |
7.2 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范式的演进特点 |
7.2.1 游居范式的衰落与转型 |
7.2.2 耕居范式的泛滥和超载 |
7.2.3 戍居范式的裁撤和消失 |
7.2.4 客居范式的融入和同化 |
7.3 地域性的营造文化观及其启示 |
7.3.1 地域性的自然生态观及启示 |
7.3.2 地域性的人居空间观及启示 |
7.3.3 地域性的营造技术观及启示 |
7.4 地域性的营造文化内涵 |
7.4.1 游居与耕居营造文化的二元并立性 |
7.4.2 营造文化的边缘与中心异质统一性 |
7.4.3 营造文化的多元移植与流变杂糅性 |
7.4.4 营造文化的兼并融合与动态开放性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三江平原汉魏聚落遗址信息统计表 |
附录2 黑龙江流域及周边地区的主要渤海国城址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下通州城市遗产保护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术语与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对通州的研究现状 |
1.3.2 对运河(通州段)的相关研究 |
1.3.3 对建成遗产的相关研究 |
1.3.4 对历史性城市景观的相关研究 |
1.4 研究思路及论文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论文框架 |
第2章 北京与通州的古今关系 |
2.1 京畿制度 |
2.1.1 京畿制度的肇始 |
2.1.2 京畿制度的推行 |
2.1.3 历朝京畿区位的变迁 |
2.1.4 京畿制度的作用 |
2.2 北京与通州的京畿关系 |
2.2.1 元 |
2.2.2 明 |
2.2.3 清 |
2.2.4 近代重要历史事件 |
2.3 明清时期通州的城市特点 |
2.3.1 运河北端 |
2.3.2 京师门户 |
2.4 解放后北京与通州的关系 |
2.4.1 解放后至21世纪初的北京与通州 |
2.4.2 本世纪初至今的北京与通州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通州城市遗产在城市中的作用与地位 |
3.1 通州城市遗产概述 |
3.1.1 基于HUL视角下的城市遗产概念 |
3.1.2 通州城市遗产的构成要素 |
3.2 京师门户 |
3.2.1 沿革与形胜 |
3.2.2 街道:坊里和关厢井巷 |
3.2.3 城池 |
3.2.4 公署/衙署 |
3.2.5 学校/学宫、书院 |
3.2.6 坛庙 |
3.2.7 楼台亭阁 |
3.3 运河北端 |
3.3.1 漕渠河道(遗存) |
3.3.2 桥闸坝 |
3.3.3 仓厂 |
3.3.4 与漕运有关的衙署 |
3.4 其他遗产 |
3.5 本章小结 |
3.6 本章附表 |
第4章 通州城市遗产价值分析 |
4.1 概述 |
4.1.1 遗产角度 |
4.1.2 文物角度 |
4.2 基于遗产OUV层面的价值特征分析 |
4.2.1 大运河的OUV价值特征 |
4.2.2 真实性 |
4.2.3 完整性 |
4.2.4 遗产突出的普遍价值OUV的表现 |
4.3 基于文物层面的价值评估 |
4.3.1 历史价值 |
4.3.2 艺术价值 |
4.3.3 科学价值 |
4.3.4 社会价值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通州历史性城市景观的特色分析 |
5.1 历史性城市景观(HUL)的概念 |
5.1.1 HUL概念的提出 |
5.1.2 应用HUL理论的可行性 |
5.2 HUL理论下的城市遗产特色要素分析 |
5.2.1 HUL特色含义 |
5.2.2 构成要素分析 |
5.2.3 要素结构 |
5.3 通州城市遗产的时空特征 |
5.3.1 城市遗产在时间维度上的内容 |
5.3.2 城市遗产在空间维度上的内容 |
5.3.3 通州HUL的时空特色 |
5.4 通州城市遗产特色的表现方面 |
5.4.1 城市地标 |
5.4.2 城市轮廓景观 |
5.4.3 城市格局 |
5.4.4 城市功能 |
5.4.5 城市文化特征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通州城市遗产保护思路 |
6.1 城市副中心规划解读 |
6.1.1 城市规划政策解读 |
6.1.2 当代通州的城市意义 |
6.1.3 基于副中心规划要求和HUL理论下的城市遗产保护 |
6.2 城市地标的保护 |
6.2.1 古建筑 |
6.2.2 古文化遗址、遗迹 |
6.2.3 城市文化特征 |
6.3 城市功能和城市格局的保护 |
6.3.1 街区建筑保护 |
6.3.2 街道格局保护 |
6.3.3 建筑高度与尺度控制 |
6.3.4 基础设施的改造 |
6.3.5 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 |
6.3.6 街区功能、性质的调整 |
6.4 城市整体轮廓的保护 |
6.4.1 城市布局调整 |
6.4.2 城市格局保护 |
6.4.3 城市环境保护 |
6.5 本章小结 |
本章附表 |
第7章 通州城市遗产的保护性利用方式 |
7.1 城市遗产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原则、方式 |
7.1.1 利用与保护的关系 |
7.1.2 利用原则 |
7.1.3 利用方式 |
7.2 构建通州城市遗产的保护利用框架 |
7.3 城市地标的保护利用 |
7.3.1 燃灯古塔 |
7.3.2 钟鼓楼 |
7.3.3 八里长桥 |
7.3.4 万舟骈集 |
7.4 城市功能的保护利用 |
7.4.1 商业街:南北大街一线 |
7.4.2 北运河-通惠河一线 |
7.4.3 漕运一线 |
7.5 城市轮廓和城市格局的保护利用 |
7.5.1 通州旧城区——胡同区 |
7.5.2 张家湾古镇区 |
7.5.3 路县遗址考古区 |
7.6 历史城市景观传承与发展中的公众参与 |
7.7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语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 |
个人简历及在读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8)秦及汉初刑罚制度研究 ——以出土简牍资料为主要依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缘起 |
第二节 研究对象及范围 |
一、为什么是秦及汉初? |
二、为什么是刑罚制度与刑罚体系? |
第三节 先期研究及存在问题 |
一、秦汉法律研究 |
二、刑罚制度研究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材料及其性质的讨论 |
一、本文所用主要出土资料及文本 |
二、关于所用简牍资料性质的讨论 |
第二章 刑的起源与本质属性 |
第一节 刑的含义 |
一、刑的古义及其演化:一个古文字学的分析 |
二、肉刑 |
第二节 刑的起源 |
一、刑的起源之一:刑起于兵 |
二、刑的起源之二:同害刑或反映刑 |
第三节 刑的本质属性 |
一、放逐刑观点及其相关问题 |
二、刑的本质属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秦及汉初的刑罚体系:以死、刑、耐为中心而展开 |
第一节 关于秦汉刑罚体系的既有研究 |
第二节 加减刑·加减罪原理 |
一、加减刑的机制 |
二、加减刑的原因 |
第三节 死刑 |
一、死刑的种类 |
二、死刑的等次与序列 |
第四节 肉刑 |
一、肉刑的种类 |
二、肉刑的适用方式 |
三、肉刑的体系 |
第五节 耐刑 |
一、完、髡与耐 |
二、耐刑的形态与性质 |
三、耐刑与劳役刑的复合及其体系 |
第六节 劳役刑 |
一、劳役刑的种类 |
二、劳役刑不具有独立地位,不能单处 |
三、劳役刑轻重区分之标准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汉文帝的刑制改革:秦及汉初刑罚体系的终结 |
第一节 “汉承秦制”以及汉初所进行的法制调整 |
一、汉承秦制 |
二、汉初所进行的法制调整 |
第二节 汉文帝十三年刑制改革过程及基本内容 |
一、汉文帝刑制改革前的肉刑与徒刑 |
二、刑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内容及遗留问题 |
第三节 刑制改革的相关遗留问题 |
一、“罪人狱已决”之后文字的时间指向问题 |
二、刑期的逐级递减问题 |
三、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
四、禁锢的含义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南诏城镇与城镇制度的考古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状和难点 |
三、研究方法和思路 |
四、研究目的 |
第二章 南诏兴起及其城镇来源 |
第一节 南诏兴起前后的南中形势 |
一、唐初对南中地区的经略 |
二、唐吐对南中地区的争夺 |
第二节 南诏在唐朝扶持下崛起 |
一、南诏早期时候“西洱河”及周边地区的部落势力格局 |
二、唐朝与南诏关系的建立 |
三、南诏的扩张过程 |
四、南诏的历史分期 |
第三节 南诏城镇的建城渊源 |
一、唐朝城镇 |
二、吐蕃城镇 |
三、其他部族城镇 |
四、南诏自建城镇 |
第三章 南诏政区划分和城镇体系建设 |
第一节 南诏政区的划分 |
第二节 南诏都城 |
一、巄屿图城 |
二、太和城 |
三、大厘城 |
四、阳苴咩城 |
五、拓东城 |
六、舍利水城 |
第三节 十赕所辖城镇 |
一、十赕赕城 |
二、十赕境内其他城市 |
第四节 六节度所辖城镇 |
一、剑川节度下辖城镇 |
二、丽水节度下辖城镇 |
三、永昌节度下辖城镇 |
四、银生节度下辖城镇 |
五、弄栋节度下辖城镇 |
六、拓东节度下辖城镇 |
第五节 二都督所辖城镇 |
一、会川都督下辖城镇 |
二、通海都督下辖城镇 |
第四章 考古学视野下南诏城镇的空间分布 |
第一节 南诏国的自然环境 |
一、地貌 |
二、水系 |
三、气候 |
四、生物资源 |
第二节 南诏都城的变迁和分布 |
一、巍山坝子的南诏都城 |
二、大理坝子的南诏都城 |
三、昆明坝子的南诏(副)都城 |
第三节 南诏区域中心城镇的分布特点 |
一、对交通线路的管控 |
二、对物产资源的管控 |
三、对地方部族的管控 |
第四节 南诏国的交通 |
一、南诏国内交通网络 |
二、连通周边地区的交通路线 |
三、茶马古道与西南丝绸之路的初步形成 |
第五章 南诏城镇的考古发现与制度研究 |
第一节 对南诏城址的主动性发掘 |
一、太和城遗址 |
二、德源城城址 |
三、巄屿图城遗址 |
四、蒙舍城遗址 |
五、白崖城遗址 |
六、三阳城遗址 |
七、姚州都督府城遗址 |
八、禄丰黑城遗址 |
九、腾冲西山坝城址 |
十、罗古城遗址 |
十一、贝忙山后城(营盘山)遗址 |
十二、梅子菁城遗址 |
第二节 对南诏城址的抢救性发掘 |
一、阳苴咩城遗址(中和村遗址) |
二、龙首城遗址 |
第三节 以有字瓦为代表的遗物与南诏城址的关系 |
一、有字瓦与巄屿图城 |
二、有字瓦与白崖城 |
三、有字瓦与唐姚州都督府城 |
四、有字瓦与中和村遗址 |
第四节 南诏城镇特征与制度化的形成 |
一、人类定居与建城历史 |
二、城镇选址原则 |
三、城镇基础建设 |
四、城镇形制特点 |
五、都城营建水平与社会形态变化 |
六、城镇兴衰规律 |
结语 |
主要参考资料 |
后记 |
附录 A 南诏君主世系表 |
附录 B 唐朝经略南中(南诏编年史稿)大事记 |
附录 C 南诏城址出土遗迹、遗物照(选摘) |
附录 D 南诏瓦文类型划分及数量统计表 |
(10)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对象及其概念界定 |
(一)“笔记小说”概念界定 |
(二)“发墓”故事概念界定及其历史源流 |
三、研究现状、方法及意义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意义 |
第一章 明清笔记小说中的“发墓”故事概述 |
第一节 明清笔记小说文献梳理 |
第二节 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分类与分布 |
一、明代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分布 |
二、清代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分布 |
三、明清笔记小说的作者简况 |
第三节 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文本素材 |
一、发墓小说创作中的“本事”及其研究 |
二、发墓小说作者与素材之关系 |
三、发墓小说中的“当代史事”、“前代史事”及其采择编演 |
小结 |
第二章 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情节类型 |
第一节 “发墓动机”类型 |
一、发墓取材 |
二、发墓取财 |
三、盗葬其亲 |
四、发墓二葬 |
第二节 “发墓复生”类型 |
一、“复生”考 |
二、发墓如生 |
三、发墓复生 |
第三节 “发墓受报”类型 |
一、恶报其一:身患恶疾 |
二、恶报其二:于家人子孙不利 |
三、恶报其三:墓室出物伤人 |
第四节 “防发墓措施”类型 |
一、薄葬防盗墓 |
二、强制手段防盗墓 |
小结 |
第三章 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虚实空间构造 |
第一节 中国古人的冥界观 |
一、古人对鬼的认识 |
二、古人意识中的“死后世界” |
第二节 “发墓”故事中“虚实”世界 |
一、死者由冥复生所述 |
二、生者由梦入冥所见 |
第三节 “虚实”世界的交界点:冢墓空间 |
一、冢墓之“实”:终结生命、希望、情欲之所在 |
二、冢墓之“虚”:还魂复生、有情人终成眷属之所在 |
小结 |
第四章 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的文化意蕴 |
第一节 “发墓”故事与文化信仰 |
一、“发墓”故事与儒教 |
二、“发墓”故事与佛教 |
三、“发墓”故事与道教 |
第二节 “发墓”故事与民俗生活 |
一、“发墓”故事中体现出来的民间丧葬习俗观念 |
二、“发墓”故事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源泉 |
第三节 “发墓”故事与民俗观念 |
一、从“发墓复生”来看民间的世界观 |
二、从“发墓受报”来看民间的道德观 |
三、从“发墓取财”“盗葬其亲”来看民间的术数观 |
四、从“发墓归葬”来看民间的社会人生观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南京地下考古有新突破(论文参考文献)
- [1]关陇先秦时期秦文化遗址保护与展示体系研究[D]. 苏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2]汉代乐舞戏剧形态研究[D]. 辛颖. 西北大学, 2021(11)
- [3]基于未来视角的产品设计方法研究[D]. 邹玉清.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4]江西传统民居地理研究[D]. 康勇卫.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3)
- [5]清末民国时期利用古文字资料校证《说文》之研究[D]. 顾王乐. 吉林大学, 2020(03)
- [6]基于考古学阐释的黑龙江流域古代人居遗址营造特点研究[D]. 刘文卿.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7]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下通州城市遗产保护利用研究[D]. 单超. 北京建筑大学, 2020(01)
- [8]秦及汉初刑罚制度研究 ——以出土简牍资料为主要依据[D]. 程令政. 吉林大学, 2020(12)
- [9]南诏城镇与城镇制度的考古学研究[D]. 郭泰宗. 南京大学, 2020(11)
- [10]明清笔记小说“发墓”故事研究[D]. 瞿丽莎.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