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廖望[1](2020)在《上市公司外部审计的连带赔偿责任探讨》文中指出《证券法》《虚假陈述若干规定》与《注册会计师法》《审计侵权若干规定》针对上市公司外部审计侵权的过错认定标准存在龃龉,致使《审计侵权若干规定》未产生限制连带赔偿责任运用的实际效果。纵观比较立法例,当前针对外部审计侵权下连带赔偿责任的态度已开始从限制向废除转变,这不仅源于制度激励层面的考虑,更基于公司治理体系内部协调的考量。外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定位表明其不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主要责任,但在连带赔偿责任框架下,责任分担比例的设定不能防止在面临大额索赔时,审计机构成为"深口袋理论"下的风险转嫁承担者,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的权责体系。因此,将连带赔偿责任引入外部审计侵权领域并非适宜,应当严格限制乃至取消适用。
蓝澜[2](2020)在《论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案件频发,造成投资者财产损失,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究其原因在于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不足。各国为强化会计监督,依据其公司治理模式提出不同解决方案。尽管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会计监督权,但在实践过程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文章立足于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现状及问题,运用定性法分析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困境的原因,并用定量的回归分析法来验证上述成因分析的准确性。以分权制衡这一原则为理论依据,构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基于此提出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具体措施。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缺陷的具体原因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我国重外部监管而轻内部监督。由于司法难以干预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性事务,导致公司内部各机构的分权较为混乱,故司法实践所强调的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与证监会国家监督无法从根源上防止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案件的发生。其二,各机构会计监督职权分权不明。立法对于会计监督的部分概念在法律和会计意义上存在争议,致使会计监督职权难以明确,各机构因会计监督职权范围界定不明而导致行使效率低下。其三,无有效的机制平衡会计监督职权冲突。相关理论对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存在争议,《公司法》在法律条款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而实践中因董事会与监事会存在冲突导致会计监督职权难以发挥。通过回归分析,对比存在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和对照组即未发生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成因验证。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缺陷的根源在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之间的权力未能实现合理分配与制衡。分权制衡原则与内部会计监督具有契合性,且分权制衡原则对内部会计监督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基于分权制衡原则构建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故可从三方面实现对分权制衡原则的具体适用:即通过董事会实现有效内部分权和界定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的权力来实现内部会计监督的分权;通过引入“人员混合”与“利害关系人”制度来实现内部会计监督的制衡;以及通过避免董事会“监而不事”与谨防独立董事沦为“花瓶董事”来保持分权制衡的有效性。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基于分权与制衡原则加以完善:其一,通过明确股东义务性规范和规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条件来明晰内部会计监督各机构的权力边界;其二,通过扩大监事会规模和平衡各机构会计监督权力来实现内部会计监督交互制约机制;其三,通过建立独立董事代理公司与增强监事会监督的专业性来实现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机构。
李悦欢[3](2019)在《上市公司审计选聘权影响因素的案例研究 ——以康达尔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为降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审计师作为外部独立的第三方以其专业素养客观、独立地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供鉴证业务。审计师的聘任权安排由公司治理中的审计监督安排决定,所以独立审计是公司治理中的一部分。我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中赋予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然而,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缺陷与委托权的移位,公司运行中,审计委托权常常由大股东、大股东参与的董事会或董事会控制的经理人实际行使。这使得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人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以及审计费用额度的支付等审计事项上,实际掌握着决策权,从而对外部审计治理作用的发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完善上市公司对外部审计师聘任的制度安排,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研究影响上市公司审计选聘的公司治理因素具有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的双重意义。本文选取案例公司康达尔集团由于公司内部两大股东间的控制权之争,导致无法选聘审计机构,造成年报的延迟披露,不禁引发公众聚焦其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本文认为,外部审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股东利益的保护者,在本案例中却沦为大股东争夺控制权的工具和手段,可见其并未有效发挥外部治理的作用。因而,本文对影响康达尔审计选聘的公司治理要素进行探究。通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独立审计机制更好的发挥其降低代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外部治理作用。本文在回顾相关文献基础,阐述相关概念、理论的前提下,介绍审计选聘权争夺双方的概况和争夺起因。在案例分析部分,通过梳理2018年康达尔公司审计选聘迟滞过程,重点分析在审计选聘迟滞过程中的问题、原因及影响。分析发现,我国外部监管的漏洞、上市公司审计选聘程序立法制度上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失衡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康达尔审计选聘迟滞事件的发生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最后,本文针对如何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来保障审计选聘机制的有效性,提出了包括完善法制环境、外部监管制度以及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在内的若干建议。以期为有效保障独立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其外部治理作用,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李若昕[4](2019)在《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文中研究说明21世纪初,“安然事件”、“世界通信公司事件”等一系列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财务造假丑闻接踵而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财务造假、高层腐败、信息披露不完全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瞬间使一个个商业巨头轰然倒地,随之而来的全球经济危机冲击着国内外资本市场。因此,各国资本市场由此将关注的焦点从公司外部治理转向内部治理,公司治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控制缺陷成为研究热点,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被推向改革前沿。本文基于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密切关系,借鉴国内外相关实证研究,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综合运用受托责任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系统分析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和内部控制缺陷之间的深层次影响机制。首先,本文对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的交互影响进行理论分析,阐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质量是影响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因素。其次,基于上述理论分析,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分层次验证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作为第一层级,以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作为第二层级,利用实证模型寻找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质量影响内部控制缺陷的实现路径。最后,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结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重点强调如何进一步保证公司治理有效发挥作用,并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内部审计的制度建设,从本质上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公司治理与提高内部控制质量的有效建议。本文研究结论包含以下内容:a.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内部审计是交叉概念。它们之间有复杂的互动关系和影响:公司治理需要内部控制来实现治理的目标,而内部控制需要公司治理来保证控制的效果;公司治理以内部审计为基础,而内部审计需要解决公司治理的问题;内部审计既处于内部控制之中,又独立于内部控制,两者交互发生影响。b.基于分析内部控制缺陷的要求,本文尝试性地提出了评价内部审计质量的量化标准和方法。本文采用赋值量化的方法并结合公司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披露的信息,通过收集整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报告或深交所、上交所网站中披露的年报(主要是其中的公司治理板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规范实施方案、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决议及其他报告等公开信息,对内部审计质量的分指标进行赋值打分。c.本文基于受托责任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等三种经济学理论,以2011-2017年我国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了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质量各项特征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构建了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理论框架,分析了其对内部控制缺陷的交互调节作用。实证结论如下:(1)高质量的公司治理水平可以显着有效矫正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治理能力越低,内部控制缺陷就越多;相反,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能力越高,越积极显着矫正内部控制缺陷。具体来说,高管权力越大,外部审计质量越高,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就越多。上市公司可采取提升独立董事比例、加大董事激励力度、提高高管货币薪酬以及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等措施减少内部控制缺陷。董事激励可以显着减轻内部控制缺陷的类型。引入严格的外部审计对促进内部控制缺陷的修复有着积极显着的影响。(2)高质量的内部审计质量可以有效矫正内部控制缺陷。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成反比关系,具体来说,内部审计组织地位、内部审计责任授权范围、内部审计规模与内部审计胜任能力对内部控制缺陷治理的效应是有差异的,内部审计范围和规模可以有效地治理内部控制缺陷,但不能有效减轻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促进内部控制缺陷的修复。(3)高水平公司治理可以调节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通过分析不同维度的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质量的交互作用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得出: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薪酬激励、高管股权激励的提升可以显着促进内部审计质量影响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关系,存在加强效应;高管薪酬激励、高管股权激励的提升可以显着抑制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关系,存在替代效应;外部审计质量的提升可以显着促进内部审计质量影响内部审计质量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的关系,存在加强效应。本文政策建议如下:第一,通过优化董事会规模与功能、重构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调整高管权力配置结构、构建长效激励机制以及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与审计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公司治理提出改进建议;第二,通过强化政府部门监管、完善行业协会引导以及提高企业重视程度三方面提升内部审计部门职能的发挥;第三,通过加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开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和修复措施等三个方面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以期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与审计监督体系,进而抑制或矫正内部控制缺陷,最终达到提高内部控制质量的作用。
侯娅玲[5](2018)在《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的法律冲突与协调研究 ——寻求人民币国际化中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之镜鉴》文中研究表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国际社会开始反省以美元为本位的世界货币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我国也加快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等6部门发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境内365家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主要针对港澳地区。2010年,境内试点企业扩展到67724家,境外地区不再受限。为配合贸易领域的人民币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便利境外金融机构等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中国人民币银行于2011年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在间接投资方面,我国继续稳步推进。在已有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从2014年开始,相继开通了“沪港通”、“深港通”,允许香港和内地的投资者通过当地的证券服务机构买卖对方市场的股票。2017年6月,我国推出了“债券通”,实现了香港和内地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目前,我国正在研究“沪伦通”、“沪新通”、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等,希望进一步深化证券市场的开放。2015年,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为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奠定了基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证券交易和国际储备领域发挥价值尺度、交易媒介和储藏价值的职能,正是人民币国际化的本质要求。人民币国际化和证券市场开放有赖于法律规范为其提供制度保障,上述一系列措施无不彰显出“制度先行”的价值和意义。而在人民币国际化和证券市场开放的所有制度安排中,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这是因为,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关涉境外发行人到我国境内发行证券以及境内发行人到境外发行证券,而发行人跨境发行的证券中很大一部分是以人民币计价或者结算的。因而,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通过熊猫债券、离岸人民币证券等形式与人民币国际化紧密相连。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加紧修订《证券法》。2017年4月23日,《证券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了二次审议。完善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是一个无法回避且不应回避的问题。一方面,美国证券法为美国证券市场“保驾护航”,使其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证券市场。各国发行人和投资者纷纷到美国证券市场进行融资或者投资,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因而,从资本市场所在国的立场出发,研究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能够为我国证券法的完善提供借鉴。另一方面,美国发达的金融市场是确立与维持美元国际货币地位的重要支撑,而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的完善是美国证券市场高度发达、开放的制度保证。因而,从国际货币发行国的立场出发,我国应当关注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研究这一制度在美元国际化过程中的作用,从而为我国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提供国际经验。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首先界定了对外适用的含义,认为其包括在域外的对外适用和在域内的对外适用两个方面。当美国将其证券法对外适用时,折射或者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冲突。此类冲突包括美国国内法的冲突以及美国证券法与外国法的冲突。其中,美国国内法的冲突主要存在于美国证券法与公司法之间、美国证券法与判例法之间以及不同判例法之间,涉及到的主要问题是公司治理和证券欺诈。美国证券法与外国法的冲突,主要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证券欺诈问题,包括美国证券法与外国公司法、证券法和银行保密法之间的冲突。为了推动证券法的对外适用以促进美国证券法目标的实现,美国采取了各种措施协调上述法律冲突。针对美国证券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冲突,美国的协调措施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在联邦层面上降低证券法中的公司治理要求,二是在州的层面上提高公司法中的公司治理标准。对于美国证券制定法与判例法以及不同判例法之间的冲突,美国主要通过判例法体系进行协调。在个案中,法官通过判例法技巧将证券法的域外适用问题域内化,将立法管辖权与司法管辖权一体化,并对反域外适用推定进行灵活解释。对于美国证券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冲突,美国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进行协调。在国内层面上,美国通过制定或者修订证券法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豁免外国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并授权SEC在更广泛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合作。在国际层面上,美国通过对话、备忘录和条约与境外监管者建立了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在人民币国际化和证券市场开放的双重背景下,我国也应当完善证券法的对外适用制度。具体而言,我国应当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原则、国际合作原则和立法统一原则为指导,确立证券法的域外适用标准,将对我国产生重大、可预见损害的境外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纳入证券法的规制范围。此外,我国还应当健全境内机构境外发行上市制度,建立境外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制度,完善跨境证券发行与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反欺诈制度。通过构建科学完善的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为人民币国际化和证券市场国际化提供制度保障。为了促进我国证券法的对外适用并减少我国证券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冲突,我国不仅应当完善有关的的国内协调机制,还应当完善国际协调机制,包括强化备忘录的作用,充分发挥条约的功能,提高监管对话的有效性。
黄秋菊[6](2016)在《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研究 ——基于治理信息披露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1938年美国爆发的麦克森·罗宾斯公司财务舞弊案,被广泛认为是审计委员会制度产生的萌芽。当时在公司中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最初目的就是把聘任外部审计的权力从管理层的手中剥离出去,以避免管理层勾结、压制外部审计,从而使外部审计不能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以达到抑制管理层出具不实财务报告、非法侵占或损害公司及相关方利益的目的。随着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丑案的爆发,促使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地得到改进和完善,同时也确立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地位,并不断扩大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体系。英国Cadbury报告总结了关于审计委员会的研究成果和美国的经验,指出:"审计委员会证明了其自身价值,并成为董事会的一个必要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股东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与英美等国家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相比,我国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时间较短,从制度本身的设置、适用性至实际工作中的治理效果都存在很大的改进和完善空间,需要监管部门、学者们去积极努力地思考、深入研究。我国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效果、治理影响因素,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质量、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研究方面。虽然我国沪深两市几乎全部上市公司都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但是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究竟如何,是否认真地履行治理职责,能否发挥其治理作用,这是目前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因此应该结合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选择来自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对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履行情况、治理效果等问题进行更为细致的研究,以达到掌握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职责的履行现状,发掘影响其治理信息披露、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为审计委员会能够有效治理提供经验证据和改进方向。本文试图从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的角度对其治理效果进行探究。由于数据获取方面的限制,本文仅考量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披露和内控缺陷的治理效果。究其原因主要基于以下两点的考虑:一方面,以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为视角对财务信息披露治理进行研究,因为我国上市公司须在年度报告中以特定章节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披露,这些履职信息既反映出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履行情况,又是其对治理工作情况的总结和汇报。审计委员会亲身自述的履职信息更具有准确性、可靠性等特点,以此角度对其治理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相信研究结果更加真实、有用。但从我国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内容分析,其职责还是主要集中在对财务信息及披露的治理方面,因此,本文试图检验审计委员会在治理报告中,披露信息的详略情况以及是否披露履职内控情况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来考量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披露的治理效果。另一方面,以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为视角对内控缺陷治理进行研究。因为近些年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相当重视,内部控制在制度规范、权责分工、信息披露等方面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2008年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明确指出,对内部控制治理是审计委员会的分内职责,然而审计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对内部控制建设能否发挥出其治理作用,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披露履职内控治理职责是否真正地能够达到治理内控的效果,这也是急需研究的问题。本文以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的视角进行分析和研究其治理效果,期望能为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经验证据,为审计委员会能够更好的履行治理职责、发挥治理作用,以及加强外部监管等方面提供改善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总共分为9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主要提出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研究可能的贡献和创新之处。第2章,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从审计委员会治理影响因素、审计委员会治理效果两个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总结,并对研究现状进行了评述,从而归纳出国内外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找出审计委员会治理情况研究的新视角和新方法,同时也为后续章节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打下基础。第3章,理论基础与机理分析。本章首先回顾了与审计委员会治理相关的理论基础: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然后分别对审计委员会与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行分析、对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制衡作用进行分析,最后对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治理机理进行了分析,本章主要是为后续章节的实证研究建立起坚实的理论基础。第4章,制度背景分析。本章首先介绍相关制度背景,主要从美国和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变过程、审计委员会职责的界定进行分析,其次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现状展开分析,最后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现状进行分析。本章主要对审计委员会相关制度的演变以及有关治理信息披露情况展开分析,为后续章节的实证研究提供制度支撑。第5章,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本章选择2010-2013年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别从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详略的影响、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的影响这两个方面进行检验。首先提出研究假设、研究设计思路,其次对各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最后,对本章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否可靠进行稳健性检验。第6章,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控缺陷的影响研究。本章选择2010-2013年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别从审计委员会特征与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审计委员会特征与内控缺陷整改情况这两方面来检验其治理情况。首先提出研究假设、研究设计思路,其次对各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最后,对本章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否可靠进行稳健性检验。第7章,基于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视角的财务信息披露治理研究。本章选择2010-2013年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别从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两方面来检验其治理情况。首先提出研究假设、研究设计思路,其次对各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最后,对本章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否可靠进行稳健性检验。第8章,基于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视角的内控缺陷治理研究。本章选择2010-2013年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别从审计治理信息披露详略与内控缺陷的关系、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与内控缺陷的关系两方面来检验其治理情况。首先提出研究假设、研究设计思路,其次对各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最后,对本章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否可靠进行稳健性检验。第9章,主要结论和相关建议。在前文各章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并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相关的改善建议,与此同时,指出本文研究存在的不足与局限性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通过上述理论与实证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第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都符合我国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大致都由三人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一名财务专业人士,也有少数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独立董事构成。而且本文相关实证结果数据表明,反映审计委员会特征的四个因素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对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治理工作效果都有显着的影响。第二,审计委员会职责尚需扩展。因为从本文有关审计委员会履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在相关准则、规定以及实际执行过程中主要是针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方面。这种现状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实施时间较晚有关,在该制度实施初期,确实不易把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内容界定的过宽、过多,否则会样样抓、样样松或不知道从何入手去执行具体工作。但是,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有十余年时间,从运行时间考虑应该已过初创期,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工作经验、监管部门方面的监察证据等,都可以做出相应的总结与改进,把审计委员会制度推向成熟、完善阶段。况且,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国际先进经验以及发展趋势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扩展审计委员会职责的范围和内容。我国从上市公司数量包括交叉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各个上市版块的丰富化,公司业务的复杂化以及需求的改变,都促使审计委员会职责需要更加丰富、能够关注、监督公司的风险、职责界定注重强制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而且,审计委员会应很好地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使其成为得利的帮手,开展高效高质的治理工作。第三,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方面有待改进与完善。主要问题就是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不够规范,特别是对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次数及会议内容方面信息,披露的公司数量非常少。本文的实证数据显示,约占60%的样本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进行详细披露,虽然此指标已过半,但40%的样本公司属于非常简略的披露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这个简略程度达到只一句话或一小段话就完成了如此重要工作的信息披露。而这些治理信息正是反映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状态的关键证据,被遗漏掉或不全面的披露会引发人们对作为治理层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实际情况和治理效果的担忧。审计委员会是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督者,而其自己披露的治理工作报告质量不高,会造成利益相关者对其工作态度及治理效果缺乏信心。另外,本文的实证数据显示,只有约占40%的样本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报告中披露其履行内部控制治理职责,此指标未超过半数,一方面可能是审计委员会真的未履行内控治理职责,因而也未在治理报告中进行披露,另一方面可能是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内控治理职责,但没有在治理报告中进行披露。如果是第一种可能性,则表示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不到位,依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治理负有责任。因此,在内部控制至关重要的今天,审计委员会不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则实属审计委员会治理职责的严重缺失。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性,则表示审计委员会只做不说,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而且,这也反映出监管部门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检查,并且应着手去修改和完善有关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有相关规定,使其更加明确、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第四,审计委员会履行内部控制治理职责有待强化。如上文所述我国相关准则和规范中明确界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对内部控制进行治理。本文的实证数据也表现出审计委员会的规模、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勤勉度对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整改情况都有显着的影响。样本公司存在内控缺陷的比重约占四分之一,这个数目也不算少,这可能表明审计委员会实际上履行了监督内控的职责,如实的披露了内控缺陷情况,但也反映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尚需努力治理内控缺陷;样本公司内控缺陷整改的比重约占60%,那么存在内控缺陷没有进行整改的公司比重也不小,如果存在内控缺陷,没有得到及时准确的整改,势必会出现一些控制的漏洞或弱点,造成公司在资产安全完整、经营效率效果、合法合规,甚至战略目标以及公司价值不能如期如愿实现,因此审计委员会对此项工作的治理有待加强。我国上市公司被强制要求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时间较晚,这两个报告分别对董事会、注册会计师都是一个新的业务,新的挑战,也是公众了解、掌握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唯一渠道。审计委员会对这两大报告负有监督、审查、沟通、协调等责任,尤其是内控评价报告,一方面由该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中也存在需要修订和完善的情况,目前该报告披露的格式、内容以及信息质量也是千差万别、尚需改进;另一方面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是该报告的评价负责主体,主要由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具体执行评价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无论在职责界定和实际履职方面,还是从我国上市公司实践经验证据分析,其都应该加强对内部控制进行治理,以使内部控制尽早减少或消除缺陷,做到事后关注缺陷的整改情况,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本文的贡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内有关审计委员会治理研究的文献中,多以审计委员会设立、特征对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对外部审计工作的影响等视角来衡量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本文以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视角对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进行研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采用了全新的视角,具有一定的开创性,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委员会治理研究。第二,基于我国的制度背景,上市公司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报告,这些治理报告是审计委员会治理职责的总结与汇报,是反映审计委员会治理工作现状最为真实和可靠的证据,但目前国内缺乏对此类信息的关注,本文抓住这一机遇对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报告进行总结与分析,有利于了解审计委员会的履职现状,进而掌握其治理作用的发挥情况,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完善提供经验证据。第三,通过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内控缺陷的影响研究,这些实证检验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审计委员会在具有何种特征时,其治理信息披露的质量更高,对内控治理的效果更好。在研究设计中引入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的详略、披露履职内控情况、内控缺陷整改等变量,也是结合我国现实状况而精心设计的,这也是本文创新之处。第四,本文利用实证研究方法验证了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果,一方面对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披露履职内控与财务信息披露治理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对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披露履职内控与内控缺陷的关系进行研究。这些实证检验既可提供审计委员会实际履行的治理职责是否与相关准则保持一致的证据,又可提供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质量方面的证据。本文的研究成果将提供指引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今后发展的方向,探索审计委员会在改进治理作用方面的途径,加强和完善审计委员会的信息披露质量。因此,在研究思路、研究内容方面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刘佳伟[7](2016)在《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研究 ——以规范公司治理及责任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21世纪初,随着“安然”、“世通”事件的爆发,美国陷入了巨大的财务危机。这次危机暴露出了美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系列问题:一是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内生性缺陷。截止美国财务危机爆发时,美国大公司中超过半数由公司首席执行官兼任董事长,并负责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决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免,这种情况最终使得公司的日常经营完全由被管理层控制,公司治理结构缺位。二是企业的激励机制催生短期行为。美国许多公司都推行了股票期权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公司把股票期权作为报酬发给企业高管人员,使公司的利益与管理者利益绑定,这种激励机制的实施为公司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无形中容易催生职业经理人的短期行为,他们为了实现股票上涨所带来的个人利益,往往不惜隐瞒成本,低估债务,夸大利润,粉饰业绩,帮助公司股票不断上涨,从而谋取个人的经济利益,一旦职业经理人的不当行为败露,被蒙在鼓里的股东将遭受巨大的损失。三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督不力。在安然事件中,对于安然1998、1999、2000、2001年提交的10-K、10-Q文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本就没有进行任何审查,从而使安然公司得以顺利地持续向市场披露虚假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此次财务危机的爆发。四是外部第三方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由于美国法律不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开展审计业务与审计咨询业务,许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增加利润,逐渐将以咨询为主的非审计业务作为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在安然事件中,仅在2000年度,在安然公司支付给安达信5200万美元的各类服务费用中,仅咨询费就占了2700万美元,面对提供巨额收入来源的上市公司,外部会计事务所自然不敢轻易得罪,断了自身财路,所谓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也就变得不独立了。安然、世通事件发生后,美国时代华纳、QWEST等上市公司相继爆出财务造假事件,令整个美国社会倍感震惊和愤怒。为防止市场崩溃,促进经济复苏,美国政府决定对公司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有效整顿资本市场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诚信的良好环境。在此背景下,《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制定被迅速提上了日程,从2002年2月14日递交第一稿到7月30日布什总统签字正式签发,这部法律的制定仅仅用了6个多月的时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后,对美国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加强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有关公司治理及责任的研究,不仅对于研究美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证券监管体系有着重大的意义,并且对于研究21世纪西方国家企业的经济行为亦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本文以《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为中心,通过对该法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还原法案出台时的背景情况,并且集中研究法案中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将法案颁布前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同为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证券立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此系统地考察和分析21世纪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异同,以此为人们更好地理解西方国家企业的经济行为提供理论支持,并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供启迪和参考。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共分四小节,主要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制定,包括其产生背景、制定过程、立法目的、社会影响等进行了详细介绍,第一节主要介绍21世纪初美国财务危机发生的过程及其对美国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分析了导致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第二节主要介绍危机发生后美国社会各界的反应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制定过程;第三节分析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出台原因,介绍了法案的立法目的;第四节主要介绍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有关公司治理及责任规定对美国社会的后续影响。第二章共分六节,主要是对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基本内容的评析。其中,第一节评析了法案有关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规定;第二节评析了法案关于严格财务报告风控机制的规定;第三节评析了法案关于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第四节评析了法案关于加大处罚力度的规定;第五节评析了法案关于提高外部审计的独立性的规定;第六节评析了法案关于避免证券分析师的利益冲突的规定。第三章共分三节,主要介绍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有关公司治理与责任的立法的影响。其中,第一节主要介绍了法案的颁布对英国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的影响;第二节主要介绍了法案的颁布对加拿大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的影响;第三节主要介绍了法案的颁布对澳大利亚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的影响。本文结语部分总结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规定,并分析了该法对于我国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影响,其内容主要包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面临的问题;《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我国公司治理法治建设的影响;《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我国公司治理法治建设的效果;《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我国赴美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及效果。通过以上文章对于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研究,并通过考查法案颁布对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甚至我国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虽然由于受到历史条件及立法技巧的影响与限制,法案的规定仍然有一些不足或者遗憾。但是,这部法律开创了美国近代历史上公司治理领域法制改革的先河,成为在该领域法制改革的里程碑。
徐波[8](2015)在《审计委员会对企业内控质量的影响 ——基于某在美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控制质量对公司规避风险、公司的经营水平、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乃至上市公司的股价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质量,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审计委员会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的外部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作用于到内控的实施过程从而影响到内部控制质量。虽然审计委员会制度的产生初衷是以杜财务舞弊为目的的,但随着该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也变得越来越宽泛,为了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有效,从内控框架的设计、内控实施过程的监控、内控实施效果的评估等方面对内控质量进行把控已经成为审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其对内控的职责也被各国列入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中。但不同的审计委员会能发挥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其有效性受到了诸如审计委员会规模大小、独立性大小以及其成员的专业性、履职能力等特征的影响,这些特征不但影响着审计委员会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其效用,也会对内控制度实施的监控、内控质量等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继而影响到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以及公司治理水平等。本文以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为研究对象,就着二者的关系进行分析,提出了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积极作用和现有不足,并对其不足的原因做出分析。最后根据我国审计委员会的建设情况,结合美国审计委员会建设的成功经验,为下一步我国的审计委员会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倪慧萍[9](2014)在《管理层权力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是评判公司是否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的准绳,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均需要依据其有效履行职责。只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02年发布,已久未经修订。该准则所依据的两个重要法律,早在2006年就被修订过,2013年新一轮的修订工作或完成或处于修订中:《公司法》,已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修订;《证券法》,已于2013年12月10日启动再次修改工作。该准则制定时曾参照的国际先进公司治理最佳实务,早已经发生变化。国际先进公司治理最佳实务已有了更科学、更详细、更具操作性、更规范、更易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多种变化。上述背景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亟需变革。本文研究影响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治理效用发挥的管理层权力,关注管理层权力中的不恰当安排,以期为准则修订提供建议。本文以高管薪酬为切入点,以最佳薪酬契约理论和管理层权力理论为依据。最优薪酬契约理论精髓在于强化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但是,高管薪酬契约不可能完备,高管薪酬有着盈余操纵的依赖性。高管薪酬具有业绩敏感性是判断薪酬委员会治理有效的标准。而高管薪酬具有盈余操纵依赖性是审计委员会治理失效的表现。管理层权力理论用来解释与最优薪酬契约理论不相符诸现象。通过对总经理是否以执行董事身份成为薪酬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兼任董事长等,可以知晓管理层是否具有薪酬自定权、财务报告监督权、董事提名权,以及是否走向权力巅峰——独裁。通过对这些权力对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治理效用的不利影响的分析,可以判断这些管理层权力的安排是不恰当的。管理层权力行使需要监督,更需要制衡机制的事先干预。董事会增加独立董事成员,常被认为可以有效制衡管理层权力,是事先的制衡机制安排。依据2001《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制衡机制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三分之一。其实,“三分之一”制衡力量,难以对抗可能的“三分之二”的管理层权力。中国制衡机制有效性令人担忧。管理层权力制衡机制应当是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半数。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8-2011年数据,围绕管理层权力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影响,尤其是总经理的薪酬自定权、财务报告监督权、董事提名权、独裁等不恰当管理层权力会否影响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以及怎样的制衡机制能够有效抗衡管理层权力等问题,开展实证研究。研究结果如下:(1)当总经理具有高管薪酬自定权时,体现出了两点对薪酬委员会治理效用的不利证据:一是当终极产权控制人是非国有法人时会致力于降低高管业绩敏感性;二是当终极产权控制人是自然人时会致力于提高高管薪酬水平。这对薪酬委员会治理效用,本就只能在终极产权控制人是国有法人和非国有法人时才会呈现,不能不算是个小小打击。(2)当总经理具有财务报告监督权时,在终极产权人是自然人时会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产生不利影响。这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在终极产权控制人是非国有法人和自然人时,本就会失效的情形下,可谓雪上加霜。(3)当总经理拥有董事提名权,在公司的终极产权控制人是国有法人和非国有法人时,会对薪酬委员会治理效用产生不利影响,不仅体现在为自身谋求更高的薪酬水平,还体现在致力于降低薪酬受业绩影响的波动程度;总经理的董事提名权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也会产生不利影响,证据在终极产权人为非国有法人且业绩下降时,微弱地呈现。微弱是指相关关系在11%的显着性水平下显着。如果样本量足够大,将更能够清晰地展示出总经理的董事提名权对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据。(4)当总经理兼任董事长,出现总经理独裁时,总经理拥有着不受牵制的决策权。权力不受牵制会被用于谋取绝对利益。总经理独裁助其获得不受业绩影响的具福利性质的超额年薪,也易于其向上操纵超额薪酬所依赖的盈余。总经理独裁确实带来了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的降低和盈余操纵依赖度的上升,对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均产生不利影响。(5)管理层权力需要制约,需要安排相应制衡措施。新加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管理层权力过分膨胀的几种情形下,提出增强董事会独立性的要求,要求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半。检验发现,在我国,“新加坡增强式制衡机制”,亦即董事会独立董事至少半数,不仅能够提升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也能够降低高管薪酬对盈余操纵的依赖度,对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用均有提升。检验还发现,董事会独立董事至少半数对管理层权力膨胀有很好的制衡效用。
刘彬[10](2014)在《审计委员会特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信息质量》文中研究说明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乎资本市场的秩序,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近些年,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财务会计舞弊、违规造假案件层出不穷。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随着这些事件的频频曝光,逐渐引起了身处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甚至广大的潜在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审计委员会制度、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两个重要的制度安排,其建立与完善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环节,审计委员会制度和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治理功能,被国内、外立法机关、准则制定机构及监管部门以规范、法案的形式加以明确界定,并得以广泛普及。作为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保证企业内部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的财务信息,以及企业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为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构建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审计委员会通过其在企业财务报告形成与披露流程中发挥的治理功能,影响上市公司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也同时影响着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为实现其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的生成和披露,而实施的重要手段。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有责任构建并运行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同时通过日常的审核监督,尽可能降低内部控制缺陷出现的概率。完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披露的财务信息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可靠性和相关性等质量要求,有效地防范虚假业务及不实信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文章首先系统地归纳并评价了国内外关于审计委员会特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文献,对当前理论探讨与经验验证结论差异较大的相关重要命题,以及尚未加以考量的逻辑思路进行了详细的提炼与分析。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较为特殊的社会制度背景,以2008-201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基本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审计委员会特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这两个公司内部治理问题,以及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性。实证分析率先得出的结论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与审计委员会特征中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及职责与权力保障程度的正相关关系在实证回归中表现得并不显着。在此基础上,文章引入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变量,并将该变量与审计委员会特征变量结合构成交叉变量。得出的经验结论为交叉变量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显着正相关,且该相关关系随着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在不同区域间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显着性水平。其次,当上市公司存在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时,其会计信息质量也相对较低;但是,在非强制披露阶段,自愿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主动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独立审计鉴证,并自愿对外披露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往往较高。最后,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越强,其职责与权力保障的落实程度越高的上市公司,存在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的概率较低,且这些上市公司更愿意自觉地对外披露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主动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文章的整体架构共包含八个部分,概括性内容简述如下:第1章导论。首先对文章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进行了简要介绍。之后借助框图,形象列示了文章将要具体研究的内容和研究方法。最后阐明文章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2章进行国内外文献综述。该部分针对审计委员会特征、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三个研究问题分别展开。具体就国外、国内两方研究成果进行脉络梳理和经验总结。最后,对三个研究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加以简要述评。第3章开展基本理论分析。本部分分别从公司治理理论、内部人控制理论探讨与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的基础理论。从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视角切入,分析与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相关的基础理论。从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有效市场假说理论探讨会计信息质量的理论基础。第4章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分别从审计委员会成员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强弱、财务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具备与否以及公司章程中对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力保障的界定程度等特征入手,逻辑论证了审计委员会特征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进而提出后续实证研究的假设命题。第5章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在界定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逻辑论证了其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问题。在该部分中,首先界定了文章对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与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分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进而提出后续实证研究的假设命题。第6章首先梳理了《基本规范》中关于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之后,分别从审计委员会成员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强弱、财务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具备与否以及公司章程中对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力保障的界定程度等特征入手,逻辑论证了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存在与否、以及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之间的相关性问题,进而提出后续实证研究的假设。第7章为实证分析。首先介绍了文章选取的研究样本、数据来源,对变量进行操作性定义和选取的方法,进而根据因变量的性质确定逻辑回归模型。在描述性统计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委员会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回归分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回归分析、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回归分析。最后进行了相关的稳健性检验。第8章是政策建议与研究结论。本部分立足于上一章的实证分析结果,总结政策建议和最终结论。文末归纳了研究局限及未来可供选择的研究方向。
二、美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1)上市公司外部审计的连带赔偿责任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规则视阈下的分析 |
(一)外部审计民事责任规制体系的历史演进 |
1.合一规制阶段:连带赔偿责任的排除适用 |
2.区分规制阶段:连带赔偿责任的引入 |
3.新合一规制阶段:连带赔偿责任的改造 |
(二)“立信涉大智慧案”背后的规则龃龉 |
1.裁判情况 |
2.规则冲突 |
三、比较法视阈下的分析 |
(一)侵权责任解释路径 |
(二)侵权责任特殊限制 |
1.侵权责任相对方的限制 |
2.侵权责任形式的限制 |
四、制度激励视阈下的分析 |
(一)外部审计的固有局限 |
(二)连带赔偿责任的效果质疑 |
1.提升审计质量的反向思考 |
2.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反向思考 |
五、公司治理视阈下的分析 |
(一)理论视角 |
1.公司治理参与者 |
2.经营者与监督者的责任区分 |
3.连带赔偿责任的缺陷 |
4.我国规定的反省 |
(二)历史视角 |
1.美国上市公司审计发展历程 |
2.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发展历程 |
3.外部审计历史定位再审视 |
六、结论 |
(2)论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现状及问题 |
(一)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的司法裁判及问题 |
1.司法裁判涉及大量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案件 |
2.现实问题: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缺乏制约机制 |
(二)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的立法现状及缺陷 |
1.我国平行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
2.缺陷:我国会计监督机构权力规定过于原则化 |
(三)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的理论研究及评述 |
1.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权力分权研究 |
2.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权力制衡研究 |
3.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独立性研究 |
4.总评:缺乏理论依据导致研究未能体系化 |
(四)本文问题及研究方法 |
1.本文问题: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缺陷 |
2.研究方法 |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缺陷成因分析 |
(一)重外部监管轻内部监督 |
1.司法难以干预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性事务 |
2.外部监管无法从根源上防止会计信息虚假陈述案件发生 |
(二)会计监督机构分权不明 |
1.立法的部分概念在法律和会计意义中存在争议 |
2.各监督机构因职权范围界定不明致行使效率低下 |
(三)缺乏有效规则平衡职权冲突 |
1.理论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存在争议 |
2.董事会与监事会难以发挥会计监督职权 |
(四)对上述成因的回归分析验证 |
1.内部会计监督影响因素的变量选取与基本假设 |
2.内部会计监督样本选取与模型建立 |
3.影响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构因素的回归分析 |
4.量化分析成因的结果验证 |
三、以分权制衡作为构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以分权制衡为理论依据 |
1.分权制衡原则的历史演进及内涵 |
2.分权制衡理论与内部会计监督的契合性 |
3.分权制衡对内部会计监督实现的促进作用 |
(二)内部会计监督分权的实现 |
1.董事会应实现有效的内部分权 |
2.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权力界定应明确 |
(三)内部会计监督制衡的建立 |
(四)内部会计监督分权制衡的保持 |
1.避免监事会“监而不事” |
2.谨防独立董事沦为“花瓶董事” |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的建议 |
(一)明晰内部会计监督各机构权力边界 |
1.明确股东义务性规范 |
2.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标准 |
(二)确立内部会计监督交互制约机制 |
1.扩大监事会规模 |
2.平衡各机构会计监督权 |
(三)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机构独立性 |
1.建立独立董事代理公司 |
2.增强监事会监督的专业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上市公司审计选聘权影响因素的案例研究 ——以康达尔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论文框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框架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文献综述 |
1.4.1 独立审计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
1.4.2 公司治理对独立审计的影响 |
1.4.3 文献述评 |
2.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审计选聘权 |
2.1.2 上市公司审计选聘程序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3.康达尔审计机构选聘案例介绍 |
3.1 案例背景 |
3.1.1 康达尔集团概况 |
3.1.2 京基集团概况 |
3.1.3 康达尔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
3.1.4 康达尔公司审计选聘流程 |
3.1.5 康达尔审计选聘权争夺起因 |
3.2 康达尔审计机构选聘迟滞过程 |
3.2.1 康达尔董事会聘请瑞华受阻 |
3.2.2 京基集团频繁要求临时改聘 |
3.2.3 退市风险在即康达尔审计选聘终定 |
4.康达尔审计机构选聘案例分析 |
4.1 康达尔审计机构选聘迟滞问题分析 |
4.1.1 康达尔公司违反审计选聘程序 |
4.1.2 董事会未能及时提出另聘审计机构的新议案 |
4.1.3 京基的系列提案未能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
4.1.4 外部监管部门未能起到积极有效协调的作用 |
4.2 康达尔审计机构选聘迟滞原因分析 |
4.2.1 审计选聘流程形式化 |
4.2.2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不完善 |
4.3 康达尔审计机构选聘迟滞影响分析 |
4.3.1 退市风险仍未解除 |
4.3.2 投资者利益受损 |
5.结论、启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启示 |
5.3 建议 |
5.3.1 强化监事会职权,完善监事会责任 |
5.3.2 完善董事会监督职能 |
5.3.3 完善审计委员会治理 |
5.3.4 建立审计机构选聘情况限期披露制度 |
5.3.5 完善退市制度,提高违法成本 |
5.3.6 完善外部监管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司治理的概念分析 |
2.1.2 内部审计质量的概念分析 |
2.1.3 内部控制缺陷的概念分析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2.2.1 公司治理的相关文献综述 |
2.2.2 内部审计质量的相关文献综述 |
2.2.3 内部控制缺陷的相关文献综述 |
2.2.4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缺陷关系的相关文献综述 |
2.2.5 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关系的相关文献综述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相关性分析 |
3.1 理论基础分析 |
3.1.1 基于受托责任理论的分析 |
3.1.2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 |
3.1.3 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分析 |
3.2 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分析 |
3.2.1 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因素 |
3.2.2 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动机 |
3.2.3 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路径 |
3.2.4 公司治理影响内部控制缺陷的理论框架 |
3.3 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分析 |
3.3.1 基于COSO-ERM框架下的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 |
3.3.2 内部审计质量矫正内部控制缺陷的路径分析 |
3.4 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分析 |
3.4.1 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理论分析 |
3.4.2 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理论框架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测度研究 |
4.1 内部审计质量的测度研究 |
4.1.1 内部审计质量的特征 |
4.1.2 内部审计质量指数的构建 |
4.1.3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质量现状分析 |
4.2 内部控制缺陷的测度研究 |
4.2.1 内部控制缺陷的指标选取 |
4.2.2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现状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实证研究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董事会特征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5.1.2 董事激励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5.1.3 高管权力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5.1.4 高管激励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5.1.5 外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选取 |
5.2.2 变量定义 |
5.2.3 模型设计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多元回归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实证研究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6.1.2 内部审计质量特征因素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6.2 研究设计 |
6.2.1 样本选取 |
6.2.2 变量定义 |
6.2.3 模型设计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2 相关性分析 |
6.3.3 多元回归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6.4.1 采用两阶段回归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
6.4.2 采用probit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 |
6.4.3 采用二分赋值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实证研究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董事会特征、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7.1.2 董事激励、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7.1.3 高管权力、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7.1.4 高管激励、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7.1.5 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质量对内部控制缺陷影响的研究假设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取 |
7.2.2 变量定义 |
7.2.3 模型设计 |
7.3 实证结果分析 |
7.3.1 董事会特征、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 |
7.3.2 董事激励、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 |
7.3.3 高管权力、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 |
7.3.4 高管激励、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 |
7.3.5 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 |
7.4 稳键性检验 |
7.4.1 probit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 |
7.4.2 采用二分赋值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相关政策建议 |
8.1 关于公司治理的政策建议 |
8.1.1 优化董事会规模与功能 |
8.1.2 重构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 |
8.1.3 调整高管权力配置结构 |
8.1.4 构建长效激励机制 |
8.1.5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审计监督机制 |
8.2 关于内部审计的政策建议 |
8.2.1 强化政府部门监管 |
8.2.2 完善行业协会引导 |
8.2.3 提升企业重视程度 |
8.3 关于内部控制的政策建议 |
8.3.1 加大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
8.3.2 建立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8.3.3 披露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措施 |
第九章 研究结论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9.2.1 研究局限 |
9.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的法律冲突与协调研究 ——寻求人民币国际化中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之镜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第三节 难点与创新点 |
一、难点 |
二、创新点 |
第四节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的法律冲突概述 |
第一节 相关法律概念的界定 |
一、证券法 |
二、对外适用 |
三、法律冲突 |
第二节 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法律冲突基本问题 |
一、美国证券法与其他国内法的冲突 |
二、美国证券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冲突 |
三、美国对法律冲突的协调 |
第三节 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所生法律冲突探因 |
一、美国法律传统具有内在矛盾 |
二、传统法律冲突解决机制失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折射的其与其他国内法的冲突 |
第一节 与公司治理要求有关的证券法与公司法冲突 |
一、证券法与公司法冲突的表现 |
二、证券法与公司法冲突的原因 |
第二节 与反欺诈条款域外适用有关的国内法冲突 |
一、美国证券法中的反欺诈条款和域外适用规定 |
二、与反欺诈条款域外适用有关的判例法冲突 |
三、与反欺诈条款域外适用有关的制定法与判例法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引发的其与外国法的冲突 |
第一节 审计委员会引发的美国证券法与德日公司法冲突 |
一、美德日的审计委员会制度 |
二、关于审计委员会法律冲突的表现 |
三、法律冲突的原因 |
第二节 信息披露引发的美国证券法与外国法的冲突 |
一、美国证券法信息披露体系 |
二、信息披露引发的美国证券法与德日公司法冲突 |
三、信息披露引发的美国证券法与德日证券法冲突 |
第三节 证券欺诈引发的美国证券法与外国法冲突 |
一、美国证券法与瑞士银行保密法冲突 |
二、美国证券法与欧盟证券法的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对法律冲突的协调措施 |
第一节 美国对国内法冲突的协调 |
一、对证券法与公司法冲突的协调 |
二、对证券法与其他国内法冲突的协调 |
第二节 美国对其证券法与外国法冲突的协调 |
一、对审计委员会引发的法律冲突的协调 |
二、对信息披露引发的法律冲突的协调 |
三、对证券欺诈引发的法律冲突的协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人民币国际化中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的制度协调问题 |
第一节 人民币国际化要求我国建立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 |
一、人民币国际化概念 |
二、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亟需我国开放资本市场 |
三、开放资本市场需要变革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 |
第二节 2017年《证券法(草案)》对外适用制度及其评析 |
一、《草案》的域外适用标准及评析 |
二、《草案》的跨境发行上市监管要求及评析 |
三、《草案》反欺诈制度及评析 |
四、对《草案》的总体评价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完善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
二、完善证券法对外适用制度的具体建议 |
第四节 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的法律冲突及协调 |
一、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所生法律冲突 |
二、法律冲突国内协调机制的完善建议 |
三、法律冲突国际协调机制的完善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本文的基本观点 |
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研究 ——基于治理信息披露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审计委员会 |
1.2.2 审计委员会治理 |
1.2.3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 |
1.2.4 内部控制缺陷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审计委员会治理影响因素研究 |
2.1.1 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
2.1.2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 |
2.1.3 审计委员会的勤勉度 |
2.1.4 审计委员会的规模 |
2.2 审计委员会治理情况研究 |
2.2.1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的研究 |
2.2.2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及绩效治理的研究 |
2.2.3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治理的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2.3.1 审计委员会治理因素的研究评述 |
2.3.2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的研究评述 |
2.3.3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及绩效治理的研究评述 |
2.3.4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及缺陷治理的研究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与机理分析 |
3.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1.1 信息不对称 |
3.1.2 审计委员会与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 |
3.1.3 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治理的机理分析 |
3.2 公司治理理论 |
3.2.1 公司治理的含义 |
3.2.2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
3.2.3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治理的机理分析 |
第4章 制度背景分析 |
4.1 审计委员会制度分析 |
4.1.1 美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变迁分析 |
4.1.2 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变迁分析 |
4.1.3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职责分析 |
4.2 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的披露现状分析 |
4.3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现状分析 |
4.3.1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分析 |
4.3.2 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分析 |
4.3.3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分析 |
第5章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详略的影响研究 |
5.1.2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的影响研究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5.2.2 研究模型设计 |
5.2.3 变量选取 |
5.3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5.3.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3.2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5.4 回归结果及分析 |
5.4.1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详略的影响分析 |
5.4.2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其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的影响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控缺陷的影响研究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研究 |
6.1.2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控缺陷整改的影响研究 |
6.2 研究设计 |
6.2.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6.2.2 模型设计 |
6.2.3 变量选取 |
6.3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6.3.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6.3.2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6.4 回归结果及分析 |
6.4.1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分析 |
6.4.2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控缺陷整改的影响分析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视角的财务信息披露治理研究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 |
7.1.2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7.2.2 模型设计 |
7.2.3 变量选取 |
7.3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7.3.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7.3.2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7.4 回归结果及分析 |
7.4.1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分析 |
7.4.2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分析 |
7.5 稳健性测试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基于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视角的内控缺陷治理研究 |
8.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8.1.1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与内控缺陷的关系研究 |
8.1.2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与内控缺陷的关系研究 |
8.2 研究设计 |
8.2.1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8.2.2 模型设计 |
8.2.3 变量选取 |
8.3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8.3.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8.3.2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8.4 回归结果及分析 |
8.4.1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详略与内控缺陷的关系分析 |
8.4.2 审计委员会治理信息披露履职内控与内控缺陷的关系分析 |
8.5 稳健性检验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主要结论和相关建议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相关建议 |
9.3 研究的局限性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研究 ——以规范公司治理及责任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学术回顾 |
第一章《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制定 |
第一节 法案的制定背景 |
一、安然事件的形成及发展 |
二、世通事件的形成及发展 |
三、美国财务危机成因分析 |
第二节 法案的制定过程 |
一、财务危机后各方的反应 |
二、国会颁布法案 |
第三节 法案的立法目的 |
一、宏观目的:支持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全 |
二、微观目的:改进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
第四节 法案对美国的影响 |
一、对美国社会的影响 |
二、对美国政治的影响 |
三、对美国经济的影响 |
四、对美国法律的影响 |
第二章 法案基本内容与评析 |
第一节 创设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 |
一、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理论基础 |
二、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历史沿革 |
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下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
第二节 强化财务报告风控机制 |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前美国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历史沿革 |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定义和目标 |
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下财务报告内控机制的最新发展 |
第三节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 |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前美国信息披露规则的历史沿革 |
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下信息披露规则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加大处罚力度 |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前的证券刑事法律规定 |
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关于证券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 |
第五节 提高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
一、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兼业经营 |
二、加强审计委员会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
三、规定了合伙人强制轮换制度 |
四、严格限制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的任职条件 |
第六节 避免证券分析师的利益冲突 |
一、利益冲突的来源和类型 |
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于证券分析师利益冲突的规制与评析 |
第三章 法案对英联邦主要国家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影响 |
第一节 英国的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 |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前英国公司治理制度的演进 |
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后英国公司治理领域的新变化 |
三、对财务危机后英国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评价 |
第二节 加拿大的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 |
一、成立新的监管机构:加拿大公共责任委员会 |
二、制定和颁布第198号法案(Bill 198) |
三、要求发行人披露其公司治理结构 |
四、对财务危机后加拿大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评价 |
第三节 澳大利亚的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 |
一、成立ASX公司治理委员会 |
二、颁布《良好公司治理原则及最佳操作建议》 |
三、颁布CLERP 9 法案 |
四、对财务危机后澳大利亚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评价 |
第四节 影响英、加、澳公司治理及责任立法的成因分析 |
一、法律文化差异 |
二、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同 |
三、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
结语 |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面临的问题 |
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我国公司治理法治建设的影响 |
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我国公司治理法治建设的效果 |
四、《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我国赴美上市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及效果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审计委员会对企业内控质量的影响 ——基于某在美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审计委员会及内控质量影响的文献综述 |
1.2.1 审计委员会有效性 |
1.2.2 审计委员会对内控质量的影响 |
1.2.3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作用途径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和不足 |
2. 内部控制和审计委员会相关理论概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
2.3 审计委员会理论概述 |
2.4 审计委员会对内控质量的影响原理 |
2.4.1 审计委员会获取内控质量信息 |
2.4.2 审计委员会干预和改进内部控制 |
2.5 审计委员会各特征对内控质量的影响 |
2.5.1 审计委员会规模 |
2.5.2 独立性对内控质量 |
2.5.3 财务背景对内控质量 |
2.5.4 其他成员构成因素对内控质量 |
2.5.5 勤勉性对内控质量 |
2.5.6 管理方式对内控质量 |
2.5.7 沟通力对内控质量 |
2.6 本章结论 |
3. 基于S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影响的案例研究 |
3.1 S公司概况 |
3.2 S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设情况 |
3.3 S公司的内控建设情况 |
3.4 S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作用 |
3.5 S公司审计委员会各特征对其内控制量的影响 |
3.5.1 独立性对内控质量的影响 |
3.5.2 专业胜任力对内控质量的影响 |
3.5.3 履职能力对内控质量的影响 |
3.6 S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影响述评 |
3.6.1 S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提升内控质量的成效 |
3.6.2 S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提升内控质量中的局限性 |
4.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4.1.1 增加审计委员会建设的重视程度 |
4.1.2 明确审计委员会的性质特征 |
4.1.3 赋予审计委员会更多权利和责任 |
4.2 增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
4.3 对审计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 |
4.4 控制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 |
4.5 强化信息披露 |
5. 结论与展望 |
5.1 本文结论 |
5.2 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管理层权力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框架 |
1.2.1 薪酬委员会治理效用 |
1.2.2 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 |
1.2.3 四种不恰当管理层权力安排 |
1.2.4 管理层权力的制衡机制 |
1.2.5 小结 |
1.3 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文献查阅法 |
1.3.2 档案文件查阅法 |
1.3.3 理论分析法 |
1.3.4 经验数据实证检验法 |
1.3.5 其他辅助研究方法 |
1.4 研究意义、可能的创新 |
1.4.1 研究意义 |
1.4.2 可能的创新 |
1.5 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传统理论——薪酬契约订立理论依据与契约不完备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契约理论 |
2.1.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 管理层权力入侵理论——管理层权力不当安排 |
2.2.1 股东积极主义失灵 |
2.2.2 治理层、管理层身份重叠理论 |
2.2.3 治理者闲适、被捕获理论 |
2.2.4 专门委员会职能发挥被设置障碍理论 |
2.2.5 理性经济人假设与风险厌恶假定 |
2.3 产权理论 |
2.4 权变理论 |
2.5 小结 |
第三章 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 |
3.1 问题提出 |
3.2 相关文献回顾 |
3.2.1 薪酬委员会治理效用影响因素 |
3.2.2 薪酬委员会治理效用考察标准 |
3.2.3 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影响因素 |
3.2.4 审计委员会治理效用考察标准 |
3.2.5 文献述评 |
3.3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3.3.1 高管薪酬具有业绩敏感性时,薪酬委员会有治理效用 |
3.3.2 高管薪酬存在盈余操纵依赖性时,审计委员会丧失治理效用 |
3.4 研究设计 |
3.4.1 研究模型 |
3.4.2 变量定义 |
3.4.3 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
3.5 经验结果及分析 |
3.5.1 描述性统计 |
3.5.2 相关性分析 |
3.5.3 多元回归分析 |
3.6 稳健性检验 |
3.6.1 研究变量极值处理稳健性检验 |
3.6.2 被解释变量采用其他计量方式 |
3.7 本章小结 |
3.7.1 结论 |
3.7.2 建议 |
第四章 总经理薪酬制定权对薪酬委员会的影响 |
4.1 问题提出 |
4.2 文献回顾 |
4.2.1 薪酬制定权与高管薪酬水平 |
4.2.2 薪酬制定权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 |
4.3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4.3.1 管理层薪酬制定权导致更高的高管薪酬水平 |
4.3.2 管理层薪酬制定权导致更低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 |
4.4 研究设计 |
4.4.1 研究模型 |
4.4.2 变量定义 |
4.4.3 样本情形 |
4.5 经验结果及分析 |
4.5.1 描述性统计 |
4.5.2 相关性分析 |
4.5.3 多元回归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4.6.1 结论 |
4.6.2 建议 |
第五章 总经理财务报告监督权对审计委员会的影响 |
5.1 问题提出 |
5.2 文献回顾 |
5.2.1 管理层权力与财务报告监督权 |
5.2.2 总经理财务报告监督权与盈余管理 |
5.2.3 盈余管理和审计委员会 |
5.3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5.4 研究设计 |
5.4.1 研究模型 |
5.4.2 变量定义 |
5.4.3 样本情形 |
5.5 经验结果及分析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相关性分析 |
5.5.3 多元回归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5.6.1 结论 |
5.6.2 建议 |
第六章 总经理董事提名权对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影响 |
6.1 问题提出 |
6.2 文献回顾 |
6.2.1 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制度要求 |
6.2.2 管理层的董事提名权 |
6.2.3 总经理的董事提名权 |
6.2.4 文献述评 |
6.3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6.3.1 总经理董事提名权导致更高的高管薪酬水平 |
6.3.2 总经理董事提名权导致更低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程度 |
6.3.3 总经理董事提名权导致更高的高管薪酬盈余操纵依赖程度 |
6.4 研究设计 |
6.4.1 研究模型 |
6.4.2 变量定义 |
6.4.3 样本情形 |
6.5 经验结果及分析 |
6.5.1 描述性统计 |
6.5.2 相关性分析 |
6.5.3 多元同归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6.6.1 结论 |
6.6.2 建议 |
第七章 总经理独裁对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影响 |
7.1 问题提出 |
7.2 相关文献回顾 |
7.2.1 总经理独裁有关的制度规定 |
7.2.2 总经理独裁对薪酬委员会的影响 |
7.2.3 总经理独裁对审计委员会的影响 |
7.2.4 文献述评 |
7.3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7.3.1 总经理独裁引起更高的高管薪酬水平 |
7.3.2 总经理独裁引起更低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程度 |
7.3.3 总经理独裁引起更高的高管薪酬盈余操纵依赖程度 |
7.4 研究设计 |
7.4.1 研究模型 |
7.4.2 变量定义 |
7.4.3 样本情形 |
7.5 经验结果及分析 |
7.5.1 描述性统计 |
7.5.2 相关性分析 |
7.5.3 多元回归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7.6.1 结论 |
7.6.2 建议 |
第八章 管理层权力制衡机制的效用 |
8.1 问题提出 |
8.2 相关文献回顾 |
8.2.1 董事会中权力制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回顾 |
8.2.2 关于权力制衡对薪酬委员会影响的研究现状 |
8.2.3 关于权力制衡对审计委员会影响的研究现状 |
8.2.4 文献述评 |
8.3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8.3.1 管理层权力制衡降低高管薪酬水平 |
8.3.2 管理层权力制衡提高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程度 |
8.3.3 管理层权力制衡降低高管薪酬的盈余操纵依赖程度 |
8.4 研究设计 |
8.4.1 研究模型 |
8.4.2 变量定义 |
8.4.3 样本情形 |
8.5 经验结果及分析 |
8.5.1 描述性统计 |
8.5.2 相关性分析 |
8.5.3 多元回归分析 |
8.5.4 权力制衡、总经理高管薪酬制定权的影响分析 |
8.5.5 权力制衡、总经理财务报告监督权的影响分析 |
8.5.6 权力制衡、总经理董事提名权的影响分析 |
8.5.7 权力制衡、总经理独裁的影响分析 |
8.6 本章小结 |
8.6.1 结论 |
8.6.2 建议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贡献 |
9.3 局限性 |
9.4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10)审计委员会特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信息质量(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方面 |
1.4.2 数据选取方面 |
1.4.3 变量选取方面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审计委员会特征相关文献综述 |
2.1.1 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治理绩效 |
2.1.2 审计委员会专业能力与治理绩效 |
2.1.3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力保障与治理绩效 |
2.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相关文献综述 |
2.2.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概念及分类 |
2.2.2 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2.3 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文献综述 |
2.3.1 审计委员会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 |
2.3.2 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信息质量 |
2.4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3章 理论基础 |
3.1 审计委员会制度理论基础 |
3.1.1 公司治理理论 |
3.1.2 内部人控制理论 |
3.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理论基础 |
3.2.1 委托代理理论 |
3.2.2 信号传递理论 |
3.3 会计信息质量理论基础 |
3.3.1 契约理论 |
3.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3.3 有效市场假说理论 |
第4章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4.1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机制分析 |
4.2 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4.3 审计委员会专业能力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4.4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权力保障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4.5 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对上述关系的影响 |
4.6 研究假设 |
4.6.1 独立性 |
4.6.2 专业能力 |
4.6.3 职责与权力保障 |
4.6.4 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 |
第5章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5.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与认定 |
5.1.1 国内外内部控制缺陷识别与认定方法综述 |
5.1.2 本研究的内部控制缺陷识别与认定方法 |
5.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5.3 研究假设 |
第6章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 |
6.1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关于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
6.1.1 对审计委员会地位的规定 |
6.1.2 对审计委员会具体职责的规定 |
6.1.3 对审计委员会组织设计的规定 |
6.1.4 对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控制 |
6.2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 |
6.2.1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 |
6.2.2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影响 |
6.3 研究假设 |
6.3.1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 |
6.3.2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影响 |
第7章 实证分析 |
7.1 样本选取 |
7.2 数据来源 |
7.3 研究变量的定义与选取 |
7.3.1 主要研究变量 |
7.3.2 控制变量 |
7.4 模型设定 |
7.4.1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7.4.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7.4.3 审计委员会特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 |
7.5 描述性统计与实证分析结果 |
7.5.1 审计委员会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回归分析 |
7.5.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回归分析 |
7.5.3 审计委员会特征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回归分析 |
第8章 政策建议与研究结论 |
8.1 政策建议 |
8.1.1 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政策建议 |
8.1.2 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政策建议 |
8.2 研究结论 |
8.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美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 [1]上市公司外部审计的连带赔偿责任探讨[J]. 廖望. 深圳社会科学, 2020(04)
- [2]论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完善[D]. 蓝澜. 浙江师范大学, 2020(02)
- [3]上市公司审计选聘权影响因素的案例研究 ——以康达尔公司为例[D]. 李悦欢. 新疆财经大学, 2019(01)
- [4]公司治理、内部审计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D]. 李若昕. 西北大学, 2019(04)
- [5]美国证券法对外适用的法律冲突与协调研究 ——寻求人民币国际化中我国证券法对外适用之镜鉴[D]. 侯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6]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治理研究 ——基于治理信息披露的视角[D]. 黄秋菊. 东北财经大学, 2016(06)
- [7]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研究 ——以规范公司治理及责任为中心[D]. 刘佳伟. 华东政法大学, 2016(07)
- [8]审计委员会对企业内控质量的影响 ——基于某在美上市公司的案例研究[D]. 徐波. 云南大学, 2015(09)
- [9]管理层权力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影响[D]. 倪慧萍. 南京大学, 2014(05)
- [10]审计委员会特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信息质量[D]. 刘彬. 天津财经大学, 2014(07)
标签:审计委员会论文; 内部控制论文; 会计监督论文; 内部审计论文;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