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中的税务问题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杨旭[1](2021)在《《贵州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研究》文中认为
师颖[2](2021)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数字化已成主流发展趋势,我国不断加强网络强国建设,互联网基础建设与互联网应用飞速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习惯、购物习惯、出行习惯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巨大改变。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有近9.9亿网民,约70.4%比例的人口经常使用互联网,其中有近99.70%的网民是利用手机上网的,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互联网已经深入社会大众的生活。随着互联网产业发展成熟,电子商务的市场效率与范围不断扩大。C2C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模式之一,因其全面参与的特点逐渐走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并已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法》在2019年1月1日施行,破解了之前电子商务无法可依的难题,颁布条款中明确界定电子商务领域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将“以票控税”贯彻到底,施行“信息控税”以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推动电子商务在规范和创新中稳健发展,也能保证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有稳定的财政收入。然而网络建设水平的提高使得电子商务飞速发展,C2C交易额也大幅增长。目前的《电商法》对征税范围、税务登记制度等的设定仍有不足,换言之,目前的税收征管体系难以与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相匹配。且由于其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流程在线化、交易资料电子化、电商注册地址虚拟化等特征,给税收征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我国目前C2C电子商务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故论文以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对我国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税收征管出现的若干问题及改革建议进行了系统化分析。论文首先开展梳理电子商务的基本内涵,对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为后文梳理C2C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的挑战夯实理论基础。其次,在梳理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以及《电商法》施行背景下C2C网络零售税收征管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C2C零售电商税收流失的规模进行估算。在此之后,本文从税收原则、税制要素、税务管理的视角剖析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现有困境。最后,根据美国以及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措施的介绍以及经验的总结,从坚持税收原则、创新征管业务流程、优化C2C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适当运用税收激励六个方面系统性提出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改革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税制科学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建议。
井爽[3](2021)在《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推进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随之诞生的电子商务引起市场交易的重大变革。电子商务借助虚拟性、隐匿性和无形性等特征对传统税制产生严重冲击,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大多制定了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来保证本国的财政收入。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主体存在差异,目前发达国家制定的税收政策不断侵占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权益,同时我国在该方面鲜有动作导致大量税收流失。因此,我国亟需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蒋欣[4](2020)在《O2O餐饮外卖行业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A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提出,以及国务院印发的相关指导意见,互联网技术、4G移动网络和智能手机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普及,由此带动了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高速发展。而O2O餐饮外卖行业作为电子商务行业中的一个子行业,由于现代工作、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用餐地点及用餐习惯的改变,也得到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然而随着O2O餐饮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其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也越来越凸显。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起正式实施,它的实施虽然对电子商务行业起到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但是《电子商务法》始终是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综合性法律,其中对电子商务行业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条文也只有寥寥数条,并没有对电子商务行业税收征管难点全部给予解决和明确。因此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无法彻底改变。本文首先介绍了O2O餐饮外卖业的相关概念,明确了O2O餐饮外卖业是属于电子商务的一个子行业,并对税收公平原则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在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中的体现进行了阐述。然后以A县为例,通过对O2O餐饮外卖业发展现状、影响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的因素及其纳税现状的分析,总结出目前对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存在的5个问题并分析出导致问题的7个原因。最后针对目前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实体法、完善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程序法、完善O2O餐饮外卖行业经营者逃税、偷税等行为及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责任、全面推广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加强税务登记中银行账号的备案、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共享平台、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扣代缴制度、增加信息化纳税评估手段、提升纳税评估人才质量、提高基层税务人员专业化业务素质、加强宣传强化纳税意识及完善奖惩制度,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合理设置专业化内设机构,确保日常征管精细化等对策及建议。由于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减费降税活动,导致了地方税收的大量下降,所以税务机关在严格执行相关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也必须对现有税源加强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弥补减税降费活动导致的税款漏洞。本文研究意义在于,通过解决O2O餐饮外卖行业这一子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将其可行的措施和建议扩大、延伸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税收征管,从而加强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税收征管,使电子商务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偷税漏税”情况得以逆转,达到保护税基不受侵蚀且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
蒋小文[5](2020)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亚马逊和易贝在美国上线,标志着一种新兴交易方式的登场,它依托互联网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具有快捷、方便、匿名、不受疆域限制等诸多特点,面世之后,迅速在全球普及开来,且在国内、国际贸易额中所占分量越来越大,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模式和经济增长点。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有着特殊之处,尤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交易信息的传输是数字化的,交易的空间具有虚拟性,交易的当事方具有隐匿性,交易所依赖的技术装备具有流动性,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导致交易也可以不受国界限制。跨境电子商务的前述特点导致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等法律要素的存在形式发生了变化,此外,也给纳税地点、课税依据等的确定带来困难。当涉及税收事宜时,许多适用于传统国际贸易的税收法律规则难以针对跨境电子商务进行操作,必将导致大量税收流失。互联网改变了跨境交易的方式,但是没有改变有关交易仍然属于跨境贸易的本质,从税收公平、平等竞争以及防止税收流失角度而言,应当依法纳税。文章对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现行适用于跨境贸易模式下的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粗浅的对策建议。在体例上,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提出了现行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二章和第三章针对第一章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提出了应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的策略。文章在介绍和阐释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及其起源、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历史的角度、国家治理的角度和法理的角度分析了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适当性。但是,由于既有的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都是针对传统跨境交易模式所制定的,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难免会有不适应之处,甚至会面临挑战,尤其是以下两个方面的挑战比较突出:一是传统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面临挑战,主要是常设机构原则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难以适用,尤其是难以适用于跨境直接电子商务;二是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法律规则面临的挑战加剧。在传统跨境贸易中,解决税收管辖权问题所依据的一项重要标准是相关主体的常设机构的存在与否,常设机构存在的关键性标志是物理存在,而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尤其是跨境直接电子商务中,几乎所有的环节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不需要过多依托现实世界中的物理存在,虽然跨境电子商务必须依托网站、服务器、网页及电子终端等以物理方式存在的介质,但经过分析,发现它们都无法承载常设机构的功能。文章在对众多学者和机构就如何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适用常设机构原则的观点进行介绍、分析后,结合国际税收基本知识及税收管辖权有关基本规则,指出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既有的关于税收管辖权划分的常设机构原则在适用方面遇到了挑战,而目前并没有研究出更好的可以完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足以彻底替代它的新的规则体系,并且,技术尚在进步中,甚至可能发生跨越性的变革,文章进而提出:在未来不明之前,不适宜过早对既有规则进行伤筋动骨或者是脱胎换骨的修改,需要的是在现行规则和未来规则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制定一些过渡性的操作规则,以缓冲将来由于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剧烈改变国际贸易模式并对国际税收征管规则的冲击,在技术发展到相对明朗稳定的阶段时,再进行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因此,在完善税收管辖权方面,分为近期对策和远期对策:通过对增值税及其操作规则的分析,文章提出,在近期,鉴于增值税具有灵活性的本质及其在全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从操作层面入手,在尊重国家税收主权、保障国际税收公平的前提下,不大幅度修改既有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而是协调各国跨境增值税征管规则的衔接并强化其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应用,采用消费地原则,由支出发生地或者消费实际发生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此外,文章提出,从长远而言,可以结合科技发展,建立新的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国际税收征管法律体系,通过完善电子认证方面的规则以及建立国际互联网税收结算中心来解决国际税收收入的归属问题。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长久以来即已存在的问题,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筹划比传统贸易时期更加方便,并且,电子商务是相关各方通过数字化传输开展交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所具有的无形性的特征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具体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体现为数字代码的形式,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难更大。尽管国际社会原来已经制定了一些规制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规则和方法,但是,跨境电子商务这种数字经济模式对既有规则的有效性形成了挑战。国际组织和主权国家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和必要的探索,比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缩写为OECD,以下简称OECD)的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Action Plan,缩写为BEPS,以下简称BEPS),以及主权国家为了规制有目的的避税筹划行为,遵循OECD的指引,结合本国实际所制定的反避税规则等。概括而言,具体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要坚持最终消费地原则及修改常设机构认定中的部分条款、防止税收条约的被滥用、促进争议解决机制有效运转等来完善国际税收相关规则;二是要完善国内税收制度中相关规则,比如打击滥用避税天堂进行逃避税的行为、立法要求按照固定比例限制利息的税前扣除、要求跨国公司按照规定的格式对其在位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子公司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情况进行强制性披露等;此外,加强国际合作是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重要方法,应当相应完善国际合作方面的规则。最后,对于中国应当如何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有关法律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一是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完善中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税收协定,三是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制定。
吴雷雨[6](2019)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世界经济贸易形式的多样化,“互联网+”已经开始影响并且渗透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国际贸易形式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一环。这种新的经济发展形态对于我国产业的升级,经济活力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种交易模式的无纸化、隐秘性、异地性等给我国海关监管带来了挑战,征管法律的缺失以及监管手段跟不上新业态的发展,并且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上的优惠措施,也造成我国行业的不公平竞争。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征管体系建设,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避免大量的税收流失,引导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促进行业的公平竞争。本文首先分析了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分类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在当前国际税收理论方面给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其次,在第三章部分分析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从估算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收流失规模入手,来分析增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必要性。然后,分析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现行政策,并总结归纳出我国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对其他国家及组织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经验和实践进行分析,提取总结了部分先进经验。最后,在第五章为健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建议:我国应逐步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并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优化我国现有的征管体系、深化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等,在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同时,维护我国国家利益,保证我国税收主权。
谭湖阳翊[7](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法律制度之探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潮流中,新兴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给避税行为带来了新的契机。正因如此避税行为给原有针对传统商业贸易活动避税行为的反避税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而避税行为对国家税收利益的侵犯和对国际社会税收制度的影响,让各国开始对跨境电子商务的避税行为进行反避税立法的制度搭建,这些立法经验也为我国的反避税法律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参考。我国应当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中避税行为的特征,结合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制度,作出符合我国国情并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反避税制度修改和完善。本文首先对跨境电子商务和避税行为的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和归纳,并且对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定义以及对具体避税方式进行分类并加以具体解析,得出对跨境电子商务避税行为规制的实际意义之所在;其次,对我国反避税制度的发展和现状进行剖析,归纳出现有制度的缺陷与不足;再次,简要归纳美国、欧盟、日本及主要国际组织的反避税制度的立法实践,从中提取可参考内容为我国反避税制度的搭建提供理论借鉴;最后,综合以上考量从国内立法、执法层面以及国际层面两大角度提出完善建议。具体包括立法层面上对法律法规的细化、重新定义常设机构、明确举证责任以及制定预约定价规则;从执法层面上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及社会媒体进行内外部双重监督;从国际层面上立足于几大国际税收基本原则,加强对国际避税地的反避税规制以及促进国际反避税领域的合作。
张蕊[8](2019)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关税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虽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势头强劲。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交易电子化、手段多样化和过程隐蔽化等特征,所以这种全新的经济形式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可能造成关税完税价格难以认定和课税凭证弱化,这也就促使海关监管面临新的问题;我国海关目前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相对落后,有针对性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相对缺失,无法跟进其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数字化产品交易额不断增加,但计税属性模糊不清。当前世界各国都在根据自身国情积极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注重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频繁出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例如,美国主张对跨境电子商务采取免征关税政策,欧盟主张采取可视实际情况而变的适时政策,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主张采取对跨境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政策。这些政策都体现了国际上对跨境电子商务关税问题的重视。本文聚焦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关税问题。首先,详细阐述了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特征以及关税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理论,并结合我国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剖析在关税征收的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例如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关税完税价格难以认定、课税凭证弱化、数字化产品估价中的贸易归类、海关监管的科技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其次,通过比较研究分析方法,比较了美国和欧盟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关于关税问题所采取的不同政策,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提出了对我国关税政策的看法。最后,针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现存困境,借鉴国外先进做法,提出了完善关税征管法规、构建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管体系、创建行邮渠道监管方式、运用第三方加强事前监管、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等措施。
陈琦[9](2019)在《我国网络打赏所得税征管问题探讨》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兴交易模式接连不断的出现,不再限于过去单一的实体交易模式。而网络打赏这个行业作为“互联网+”背景下新兴交易模式中的一个新的分支,出现在消费者的视野中。它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也在很大程度上挑战了本国传统的税收征管制度。我国的法律和监管都并没能作出及时的更新,导致税源流失严重。随后,我国在2015年提出《“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此来强化“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征管工作。网络打赏这种交易模式,具有法律关系上的复杂化和交易中的无纸化的特征。因此很难在纳税征收和管理中认定纳税人与征税主体,应纳税种、适用税率以及计税方法、税收管辖权也无法确定,从而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对传统的交易进行征税,新型交易模式却免于纳税,难免违背税收公平原则。所以对于网络打赏的税收征管问题有必要进行相关探讨。因此,本文主要首先介绍了网络打赏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内涵,从而引出了网络打赏应税所得的问题:列举了三种打赏所得巨大却鲜有纳税的现象。接着从经济层面,法律层面和征税主体、客体和税收优惠分析了网络打赏所得是否具有可税性。针对目前网络打赏所得的税收征管所面临的具体困境,具体分析了网络打赏中打赏所得的法律性质和纳税主体。认定网络打赏所得的法律性质和纳税主体对于完善我国税收征管制度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系,明确网络打赏应税所得范围,纳税与征税主体,计税方法等,努力为网络打赏行为的征税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防止打赏参与者借助税法不完备而逃避打赏所得纳税。从网络打赏的所得税征收和税源监管两个角度完善现有税收征管制度,可以提升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能够促使我国网络打赏税收征管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对网络打赏税收征管制度进行完善,能够推动高标准的有序税收征管体系的设立。
田振[10](2019)在《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税收征管正在面临日益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带来的挑战。面对这个挑战,税务机关如何调整税务制度和征管方式,才能更好地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是一个棘手的难题。本文分析了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环境、税收制度和征收管理手段,总结了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以沈阳市税务局服装行业在沈阳市电子商务平台的征税案例为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分析,这对于辽宁省其他行业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税收征管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由四个章节组成。第一章是绪论,包含的内容为研究、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思路。第二章对电子商务及其税收征管、税收优惠的概述。第三章就沈阳市电子商务的现状、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以沈阳市服装行业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从前期阶段的总体目标,到实现阶段的实践和经验,完整地分析了整个案例过程的结果;第四章,借鉴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电子商务税收实践的经验,重点分析了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相关问题和对策。本文在对电子商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基础上,提出了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解决对策,我们认为电子商务征税意识应统一,充实现有的税收制度法规,完善征管手段,如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支持电子商务征税,利用大数据算法支持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加大电子商务税收的稽查力度,培养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专业人才,才能更好地服务电商产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电子商务中的税务问题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子商务中的税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文献回顾 |
二、 国内文献回顾 |
三、 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电子商务概念 |
二、 电子商务的分类 |
第二节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基础 |
一、 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 纳税遵从理论 |
三、 税收公平与中性理论 |
第三节 税收流失概述 |
一、 税收流失的界定 |
二、 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界定 |
第三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前景 |
一、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一) 互联网基础建设情况 |
(二) 网民规模 |
(三) 网络购物用户情况 |
(四) 网络零售发展情况 |
(五) C2C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
二、 C2C零售电子商务发展前景 |
第二节 《电商法》施行背景下 C2C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一、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主体 |
二、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客体 |
三、 贯彻“以票控税” |
四、 明确电商平台的税收义务 |
五、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
第三节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估算 |
一、 估算税收流失规模常用方法 |
二、 税收流失规模估算 |
(一) 我国C2C电子商务增值税税收流失规模 |
(二) 我国C2C电子商务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规模 |
第四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从税收公平与中性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税收公平原则 |
二、 税收中性原则 |
第二节 从税制要素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纳税人 |
二、 征税对象 |
三、 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
第三节 从税务管理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观念问题 |
二、 税收立法相对滞后 |
三、 税源监管困难 |
四、 发票管理面临的困境 |
五、 难以获取第三方平台信息 |
六、 税务稽查难以获得准确税收凭据信息 |
第五章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 |
第一节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二节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三节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基本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一、 税收理念 |
二、 税收立法 |
三、 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
四、 电子商务信息化征管 |
第六章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坚持税收原则 |
一、 坚持公平原则 |
二、 坚持中性原则 |
第二节 创新征管业务流程 |
一、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
二、 重视C2C电子商务税收宣传 |
三、 强化C2C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管理 |
第三节 改进 C2C 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 |
一、 优化增值税的相关条款 |
二、 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条款 |
第四节 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 |
第五节 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 |
第六节 适当运用税收激励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
(一)电子商务对税收要素及税收征管的影响分析 |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分析 |
三、主要国家或组织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分析 |
(一)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二)欧盟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三)OECD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四)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五)国际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评析 |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建议 |
(一)明确税收立法基本原则 |
(二)加强国际交流完善税收制度 |
(三)根据阶段性特征征收增值税 |
(四)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 |
(4)O2O餐饮外卖行业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A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四、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第一章 O2O餐饮外卖业相关理论概述 |
第一节 电子商务相关理论 |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 |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
第二节 O2O餐饮外卖业相关理论 |
一、O2O餐饮外卖业的定义 |
二、O2O餐饮外卖业的特征 |
三、O2O餐饮外卖业交易流程 |
第三节 O2O餐饮外卖业涉及到的税收征管相关理论 |
一、税收公平原则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A县O2O餐饮外卖业税收流失情况及影响其税收征管因素分析 |
第一节 A县 O2O餐饮外卖业发展现状及纳税情况 |
一、A县 O2O餐饮外卖业发展现状 |
二、A县 O2O餐饮外卖业纳税情况 |
第二节 A县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流失情况分析 |
第三节 影响A县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因素的分析 |
一、税务机关外部因素 |
二、税务机关内部因素 |
三、各因素对A县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的总体影响分析 |
第三章 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一、加强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对税收任务完成贡献不高 |
二、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随意性较大,没有统一的征管模式 |
三、无法确定O2O餐饮外卖业真实收入 |
四、基层税务机关缺乏稽查手段 |
五、定税难度大,难以保证税收公平 |
第二节 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税收成本较高,与取得的税收收入不成正比 |
二、税收政策未细化,税务机关仍在实际征管中难以操作 |
三、发票使用不规范 |
四、O2O餐饮外卖行业经营者纳税意识不高 |
五、基层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 |
六、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资金流监控不到位 |
七、机构设置不合理 |
第四章 完善及加强O2O餐饮外卖行业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快针对O2O餐饮外卖业税收法律法规细则的制定 |
一、完善O2O餐饮外卖业税收实体法 |
二、完善O2O餐饮外卖业税收程序法 |
三、完善O2O餐饮外卖业经营者逃税、偷税等行为及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责任 |
第二节 全面推广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 |
一、“以票控税”重获生机 |
二、三方利好 |
第三节 建立资金流监控机制 |
一、加强税务登记中银行账号的备案 |
二、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共享平台 |
第四节 改变O2O餐饮外卖业申报方式,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扣代缴制度 |
第五节 提升基层税务机关纳税评估质量,降低取消稽查后带来的影响 |
一、增加信息化纳税评估手段 |
二、注重人员培养,提升评估人才质量 |
第六节 提高基层税务人员专业化业务素质 |
第七节 加强宣传强化纳税意识及完善奖惩制度,提高纳税人遵从度 |
一、加强宣传强化纳税意识 |
二、完善奖惩制度 |
第八节 合理设置专业化内设机构,确保日常征管精细化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来源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和评价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拟创新点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
一、电子商务的基本问题 |
二、电子商务的起源与发展 |
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应税之辨 |
一、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与不征税之争 |
二、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适当性 |
三、主权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取向 |
第三节 现行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面临的问题 |
一、传统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面临挑战 |
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面临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问题 |
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面临的挑战 |
一、国际税法发展历史 |
二、现行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 |
三、跨境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的挑战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原则适用性分析 |
一、常设机构原则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环境的观点及分析 |
二、常设机构原则不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环境的观点及分析 |
三、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常设机构原则的观点及分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所得的属性 |
一、界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所得属性的观点及分析 |
二、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所得定性的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 |
第一节 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基本规则及其面临的挑战 |
一、现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基本规则 |
二、现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面临的挑战 |
第二节 OECD防止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探索 |
一、OECD的 BEPS行动计划 |
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举措 |
第三节 防止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实践 |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 |
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 |
第一节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目标和原则 |
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目标价值 |
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应遵循的原则 |
第二节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规则的思考和建议 |
一、基于现行法律规则的思考和建议 |
二、结合科技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
三、对学界其他建议的思考和分析 |
第三节 完善电子商务环境下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的建议 |
一、完善既有国际税收征管规则 |
二、完善国内税收制度中与国际税收征管相关规则 |
三、完善与打击和防范有害税收竞争相关的合作机制 |
第四节 中国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有关法律问题的策略 |
一、完善国内税收相关法律制度 |
二、完善中国与其他国家所签税收协定 |
三、参与国际组织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制定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6)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跨境电子商务概念 |
2.1.2 跨境电子商务的涉税特征 |
2.1.3 跨境电子商务的分类 |
2.1.4 税收征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税收中性原则 |
2.2.2 税收公平原则 |
2.2.3 税收效率原则 |
2.2.4 目的地原则 |
第三章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 |
3.1 加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必要性分析 |
3.1.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
3.1.2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严重 |
3.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行政策 |
3.2.1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税收征管政策 |
3.2.2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收征管政策 |
3.2.3 跨境电子商务的其他税收征管制度 |
3.3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3.3.1 出口税收征管退税程序复杂 |
3.3.2 跨境电商出口存在骗税风险 |
3.3.3 “海淘”“海代”类进口监管难度大 |
3.3.4 进口税收的征管实施困难 |
3.3.5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其他问题 |
第四章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及启示 |
4.1 美国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经验 |
4.1.1 美国跨境电商征税方面经验 |
4.1.2 美国反避税措施方面经验 |
4.2 欧盟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经验 |
4.3 澳大利亚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经验 |
4.4 OECD组织跨境电商税收征管经验 |
4.5 部分发展中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 |
4.6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启示 |
第五章 健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策 |
5.1 完善相关税收法律及政策 |
5.1.1 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体系 |
5.1.2 完善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
5.2 优化税收征管的建议 |
5.2.1 提高通关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水平 |
5.2.2 提高征纳体系专业化程度 |
5.2.3 完善对数字化商品及服务的税收征管 |
5.2.4 针对国际避税的反避税建议 |
5.3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交流 |
5.3.1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税收协定的谈判和制定 |
5.3.2 加强国际间税收情报交换与协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法律制度之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2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避税行为 |
2.1 跨境电子商务中避税行为的特点 |
2.2 跨境电子商务中避税行为的分类 |
2.3 规制跨境电子商务中避税行为的意义 |
3 我国现行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制度之分析 |
3.1 我国现行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制度的内容 |
3.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制度的缺陷 |
4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制度的比较借鉴 |
4.1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制度的内容分析 |
4.2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5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制度的完善建议 |
5.1 国内法层面的完善 |
5.2 执法层面的完善 |
5.3 国际法层面的完善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8)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关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电子商务概念与税收政策理论 |
2.1 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概念 |
2.1.1 电子商务概念 |
2.1.2 跨境电子商务概念 |
2.2 跨境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及特点 |
2.2.1 跨境电子商业的商务模式 |
2.2.2 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 |
2.3 税收基本原则 |
2.3.1 税收公平原则 |
2.3.2 税收中性原则 |
2.3.3 税收主权原则 |
2.4 关税政策理论 |
2.4.1 财政关税政策 |
2.4.2 保护关税政策 |
2.4.3 自由关税政策 |
2.5 税收管辖权 |
2.6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及监管分析 |
第3章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状及关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 |
3.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关税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3.2.1 缺乏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关税法律规范 |
3.2.2 完税价格难以认定和课税凭证弱化 |
3.2.3 数字化产品估价中的贸易归类问题 |
3.2.4 监管科技水平有待提高 |
第4章 跨境电子商务关税政策的国外借鉴 |
4.1 美国实施的零关税政策 |
4.2 欧盟实施的适当关税政策 |
4.3 印度实施的关税政策 |
4.4 国外经验总结及借鉴 |
第5章 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关税问题的建议 |
5.1 完善关税法律规范 |
5.2 构建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管体系 |
5.2.1 建造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规则 |
5.2.2 打造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关税征管体系 |
5.3 创新行邮渠道监管方式 |
5.3.1 建立大数据体系 |
5.3.2 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 |
5.4 充分运用第三方前置管理,加强事前监管 |
5.5 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
5.6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9)我国网络打赏所得税征管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
二、网络打赏应税所得概述 |
(一)所得税应税所得内涵 |
(二)网络打赏应税所得问题提出 |
三、网络打赏所得可税性及税收征管困境 |
(一)网络打赏所得的可税性 |
(二)网络打赏所得征税的必要性 |
(三)网络打赏税收征管面临的具体困境 |
四、网络打赏所得法律性质及纳税主体的认定 |
(一)明确打赏所得的法律性质 |
(二)打赏所得纳税主体的认定 |
五、我国网络打赏所得税征管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网络打赏所得税征收制度完善 |
(二)网络打赏所得税税源监管制度完善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电子商务与税收征管概述 |
2.1 电子商务概述 |
2.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电子商务的特点 |
2.1.3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 |
2.1.4 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
2.1.5 电子商务竞争优势 |
2.2 税收征管概述 |
2.2.1 税收征管概念 |
2.2.2 税收征管要素 |
2.2.3 税收征管原则 |
2.3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概述 |
2.3.1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 |
2.3.2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税收原则的影响 |
2.3.3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优惠政策 |
3 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案例分析 |
3.1 沈阳市电子商务及税收征管现状 |
3.2 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3.2.1 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低 |
3.2.2 税收要素难以确定 |
3.2.3 风险管理机制尚需完善 |
3.2.4 税务稽查打击不力 |
3.2.5 缺乏专业人才队伍 |
3.3 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缺乏统一认识 |
3.3.2 缺乏完善的电子商务制度法规 |
3.3.3 缺乏有效的征管手段 |
3.4 沈阳市税务局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案例分析 |
3.4.1 沈阳市税务局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要求和目标 |
3.4.2 沈阳市税务局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新模式 |
3.4.3 沈阳市税务局对服装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新模式的成果 |
4 完善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
4.1 借鉴先进的电子商务征税方案 |
4.1.1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征税 |
4.1.2 主要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征税 |
4.1.3 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共识 |
4.1.4 国际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借鉴总结 |
4.2 完善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应遵循的原则 |
4.2.1 维护税收利益和寻求国际合作相结合原则 |
4.2.2 税收公平与政策倾斜相结合的原则 |
4.2.3 在现行税制基础上坚持税收中立原则 |
4.2.4 兼顾可行性原则和可预见性原则 |
4.3 完善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 |
4.3.1 沈阳市电子商务征税意识应统一 |
4.3.2 完善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制度法规 |
4.3.3 充实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手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电子商务中的税务问题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贵州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研究[D]. 杨旭. 贵州民族大学, 2021
- [2]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师颖.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J]. 井爽. 财会通讯, 2021(09)
- [4]O2O餐饮外卖行业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A县为例[D]. 蒋欣.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5]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D]. 蒋小文.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 [6]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吴雷雨. 河北大学, 2019(04)
- [7]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法律制度之探究[D]. 谭湖阳翊. 暨南大学, 2019(02)
- [8]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关税问题研究[D]. 张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9]我国网络打赏所得税征管问题探讨[D]. 陈琦.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10]沈阳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研究[D]. 田振.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