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王永涛[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我国发展过程中一个独特的社会现象。在历届党和政府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治理下,用工单位经常侵犯农民工权益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转,但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还是不充分的。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同时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因此不少学者很早就认识到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对农民工权益保护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希望帮助农民工能公正地参与社会分配、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及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在中美贸易战和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相叠加的背景下,注重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不仅有利于我国实现乡村振兴,而且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全文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界定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相关概念,讲述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以及确立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目标要求。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成就及其主要实践。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出现的原因。本文研究发现农民工权益保障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治理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困难的原因主要有六点:一是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制度限制;二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三是文化管理机制不完善;四是社会保障制度有待完善;五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六是农民工本身维权能力较差。第四部分,论述了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要想长久性的解决这个困扰我国社会稳定的难题,需要对原有的制度体系进行系统化改革。政府管理者要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为农民工建立一套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联合社会各方力量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协助农民工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
赵娜[2](202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现阶段会员总数已超3.0亿人,基层工会组织超280.9万个,成为中国最大的群团组织。2015年党中央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工会改革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党的十九大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使命和新要求,强调了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职责定位。中国工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维护广大职工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当前正处于“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加速演进,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这一重要的时间节点上,我们应深刻体悟“人民”二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地位。深化工会改革,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增强改革实效,讲好中国工会故事。在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之中,群众性是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建设服务型工会是这一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党中央对我国工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战略定位。习近平在中国工会十五大上代表党中央的致辞中第一次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的目标,由此打造服务型工会成为工会工作史上的重要课题;中国工会十六大进一步明确,要着眼于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努力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的发展目标;2015年7月,中共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在会上做出了群团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着眼新时代新任务,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坚持职工需求导向,健全服务职工体系,拓宽服务职工领域,让工会在职工需要时能看得见、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同时将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增写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内容,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会职能的第四次调整,即保留了“维护”这项基本职能,传承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工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增加了“服务”这项基本职能,切实提升了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化解了长期以来困扰中国工会的群众性不足问题。这一战略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关怀重视,为今后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指导新时代工运事业的重要文件。之后围绕服务型工会建设,提升改进工会建设工作,习近平发表多次重要讲话,强调工会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团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服务型工会既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工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工会组织是党号召团结群众的重要平台,新时期能否发挥好党与群众的纽带作用,直接关系到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用的发挥以及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因此,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有利于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理解和变革群团工作。现有关于服务型工会建设议题研究存在内在逻辑解释的碎片化、核心要素探究的模糊化、对策建议的笼统性等问题,且理论研究远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基于这一研究背景的考量,本文试图在梳理服务型工会发展逻辑的基础上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核心要义,从而论证服务型工会建设是新时代彰显工会职能的必经之路,并探求服务职能如何在工会实践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文以“服务型工会”为研究主题,聚焦于工会的“服务”职能,着眼于服务本身内涵与学理逻辑的梳理,从而将研究重点引向服务本身的深层机理。在具体章节的安排上,文章首先从工会职能与服务型工会等相关概念切入,通过辨析与演绎总结得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内涵与特征,厘定本文的问题域。服务型工会职能的发挥是内在价值的外部表现,也是实践中改革建设可供遵循的机理线索,构成了透视服务内涵与工会服务相关问题的重要基石。因此对相关概念的辨析能够加深对服务型工会相关理论的清晰认知,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历史与比较分析确定能够为本文提供指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即通过提炼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工会思想,加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的工会思想和论述,共同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之相关的科学论断是工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发挥服务职能的理论基石,也是本文研究的基本依据。在上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细致梳理了近代以来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以时间为序列整合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发展脉络和内在逻辑,阐释工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从而在中国工会整体发展的视角下审视服务型工会作为重要职能的时代背景与战略价值,更成为深刻理解“服务”这一职能的必然趋势。中国工会围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丰富形式、优化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呈现出纷繁复杂、丰富广泛的实践图景。基于此,本文论述了中国工会服务的三重蕴涵,不同的属性决定不同的工会服务客体,不同的服务客体要求工会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即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党政中心、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基层、工会的社团性质决定工会要服务职工。最后,本文在反思服务型工会建设现状与新时代工会建设的内在规律与根本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相关思考,以期丰富相关理论体系与实践思路,诸如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发挥服务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建立服务机制、探索服务方法等问题。服务是维权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服务型工会建设是工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适应社会发展结构与职工队伍调整的应然举措。总体来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例如,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等。与此同时,服务型工会建设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境与瓶颈,唯有深入识别并有效化解,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步伐,加快形成构建服务型工会的相关制度,为助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工会力量与智慧。
吴剑锋[3](2021)在《“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纠纷法律问题分析 ——以穆万定案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农民工群体中老龄人群数量相应增加,这部分“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情况也频频发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超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用工法律关系如何界定?“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以上两个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理论与实践存在很大争议。“超龄”农民工常因其属于进城务工农民而不具有取得居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条件,仅基于其农业户籍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已经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法律关系是否适用《解释(三)》的规定,实践审判中亦存在着较大争议。立法不明确、司法不统一困境,导致全国各地“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后能否认定工伤存在着不同的适用标准,同案不同判事件时有发生,长此以往,不但不利于“超龄”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保护,也损害了国家司法权威。因此,必须对已经享受农村养老保险金的“超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法律关系进行明确界定,明确是否将“超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主体适用范围。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本部分首先明晰了“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研究背景及意义,分析我国当前对于“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本文将要研究的有关“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的主要内容及开展该项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列明本文使用的三种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本部分从“超龄”农民工穆万定工伤认定纠纷一案出发,在详细梳理三级法院审理情况基础上,将视角聚焦于本案当事人穆万定,作为进城务工农民,在其发生工伤事故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且已经依法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以及能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两个争议焦点。第三部分为本案争议焦点的法律分析,本部分首先对本文涉及的“超龄”农民工、劳动关系、工伤保险适用主体范围及工伤认定条件以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与界定进行相关概述,研究争议焦点所反映的问题并深入分析焦点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法律问题,分析当前我国“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司法裁判困境。第四部分为本案引发的法律思考,本部分在对上述主要问题进行理论总结、立法与司法困境分析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现实国情,从明确“超龄”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统一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在立法上明确“超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法律关系的完善建议;从立法上明确“超龄”农民工劳动者主体资格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将“超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主体适用范围的完善建议;从穆万定申请工伤认定暴露出工伤救济程序的纷繁复杂提出简化“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法律程序的完善建议。
鲁明星[4](2020)在《N自治区T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调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民工涌入到城市,他们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建筑行业农民工在进城务工过程中,出现了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事业的稳定与发展。近些年,N自治区T县由于长期以来建筑行业市场秩序管理混乱、源头上建设资金不足、治理欠薪制度措施刚性不够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屡治不绝,出现了年年清欠、年年欠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本文通过运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两种方式对N自治区T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行调查,问卷调查包括农民工的基本结构特征、工资拖欠金额、次数、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了解法律法规情况、讨要工资方式、农民工工资拖欠单位、拖欠原因、指使讨薪情况;访谈调查包括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类型、上访特点、政府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手段。其次,对调查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同时运用Kappa系数和Cronbach’sα系数信度测量法进行信度测量,最后对调查结果分析得出N自治区T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是因为项目资金准备不足、项目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违法转包分包普遍、转包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垫资施工现象严重、将拖欠工资作为留人的手段、雇主有意拖欠、审计时间无限延长八方面原因。因此,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一是要加强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全面实行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用工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务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二是要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优化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建筑行业准入标准、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三是要强化工资支付源头治理,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推行工程建设行业用工方式改革;四是要坚决打击欠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健全工资保障法律体系、加大对拖欠行为的惩处、提高拖欠工资违法的成本,五是提升农民工讨薪能力,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参加维权的教育培训,如此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资拖欠问题。
雷江平[5](2020)在《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从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劳动关系,从组织发动工人运动到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一化三改”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劳动关系领域出台了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和工会制度等一整套劳动关系政策,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逐步确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中国共产党在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于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作为重要社会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发展,更需要不断化解在劳动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本研究立足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期实践,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进行了初探,分析了问题,解剖了案例,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目标和对策措施。本研究的主体一共有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和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诸如劳动关系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构成要素和指标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等进行解读。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的逻辑,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方面,呈现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内在联系与逻辑。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实践探索的分析,在对不同历史阶段劳动关系实践的分析基础上,分析建党近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经验基础。第四部分探索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建设,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的中国化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和谐劳动关系的提出,最后总结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生成逻辑和历史地位。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形成的原因,问题主要来自制度体系、协商机制等方面,而形成的原因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人代际更替、新媒体广泛应用,以及“三新”就业模式带来的挑战等。第六部分主要分析地方或基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并以此探讨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工会如何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或劳动关系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七部分主要分析面对新挑战或障碍,结合案例分析,提出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调整和具体的实施对策。总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和谐的、稳定的。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冲突时有发生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肖维[6](2020)在《端州区工会在劳动维权中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K鞋厂讨薪事件为例》文中认为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带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使得劳资矛盾冲突甚至劳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面对当前劳动关系形势,作为职工权益代言人,工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发挥好维权这一基本职能比以往更为重要。端州区作为肇庆市中心城区,近年在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进程中,经历着传统产业“关、闭、停”、新兴产业落户等发展,劳资纠纷更是频繁,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端州工会维权压力不容忽视。本文选取了端州本地K鞋厂讨薪事件为案例,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反映工会在维权谈判与劳动管制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是自身作为“双重代理人”的责任冲突;二是维权效能低下;三是动员能力与整合能力低下;四是与国家的传输结构缺失;五是国家语境下带来的组织支持、资源获取、领袖选举的困难。借助法团主义的分析框架,文章从工会“维权”与“维稳”的责任冲突、自身能力建设、组织体系、工会-国家传输结构、“国家本位”环境等方面探究了端州区工会遇到的问题并分析未能有效发挥维权作用的原因。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发挥工会维权作用的改进思路,本文介绍了国内工会履行劳动维权职能的先进做法,义乌市“社会化维权”、深圳市源头治理经验,为端州区工会维权的改进提供参考。针对端州区工会劳动维权面临的具体困境,从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一是工会与各方关系的改进逻辑;二是工会引入社会化维权策略;三是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四是工会维权传输、“借力”制度的构建与法律支撑的完善;五是重构工会与政府双向流动的对话路径。
孙静静[7](2020)在《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由于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所产生的农民工群体以及由此衍生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是国内学术界的热点话题。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关键在于人的发展。从建国初期至今,农民工群体数量持续增长,农民工占据弱势群体的相当一部分,但同时也是推动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改革时期的发展与城镇化建设贡献了不小的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农民工的生存质量与发展状况社会发展进程起作用,因此我国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党的国家领导人在不同时期、多个场合都提到了农民工群体以及农民工问题,国家出台了针对不同农民工群体的多项法律以及政策制度用以维护其合法利益。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农民工各方面的监测报告,从调查问卷以及无结构访谈为着力点切入,对山东省部分地区农民工进行调查,结合数据分析得出,农民工地位日益提升,农民工权益保障总体向善向好。但仍存在农民工在政治权益受损,经济利益被侵害,文化教育保障缺失以及社会保障不足四方面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社会组织——工会不完善以及农民工主观局限性三方面原因。面对上述情况,通过相关权益保障的就业、户籍、文化教育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四个角度分析;法律制度方面的法律立法、政府执法、司法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法律知识方面的法律普及的内容和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具体实践方式,真实有效的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提升农民工地位。
李毅影[8](2020)在《社会治理视域下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以广州市P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转化的能力高速推进,持续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务工,在对社会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现象屡见不鲜,问题十分突出。一直以来,政府部门积极探索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效方法,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治理措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任务繁重及工作难度系数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社会和谐发展。本文以广州市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所遇维权问题为例,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分析原因,探寻新型、有效的治理对策。本文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和实地观察P区农民工及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过程中所遇问题,发现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不足:就农民工本身而言,其基本权益无法被保障,维权意识薄弱;就维权工作上看,维权机制繁琐,机构资金、人力资源匮乏;就法律工作者现状看,援助案件基数大负担重,各方协作执行度低。存在这些问题主要因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还未够重视,帮扶力度不够大,在农民工劳动违法现象依然突出的情况下,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未落实,获赔款执行问题严峻,宣传及援助工作不够接地气,缺乏合理的管理方法等等。针对以上现实困境本文提出要在国家和社会公益的各方支持下,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建设,优化机构运行机制,拓展和规范公共服务,解决执行难问题,运用新媒体的力量对接宣传等建议,以尝试为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寻求新的发展路径。
曾颖伟[9](2020)在《南昌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与赔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社会与经济发展节奏的加快,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机率有了明显的增加。在现代化的工厂中,劳动者不仅要面临机械伤害的风险,还面临着职业病的风险。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为严重的是,职业危险性较高的建筑业农民工的“五险一金”参与比例远低于制造业农民工。这也意味着职业风险高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程度更低,更有可能出现一身职业病却老无所养的局面。当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时候,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就是保证劳动者正常生活不受影响的重要途径。而要想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有效的工伤认定和及时合理的赔付是关键。本文针对建筑业特点,对南昌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相关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保险购买情况,工伤认定和赔付过程的了解情况,以及对政府、工会等的态度进行归纳,得出当前南昌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认定与赔付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工伤认定程序不完善、劳动关系确定困难、争议处理时间长,以及用工单位赔付不到位、维权多方受阻等。通过与相关人员的访谈从制度、政府、企业和农民工四个维度进行了原因分析,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具体阐述。本文认为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建议从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工伤宣传、发挥政府部职能、强化第三方机组织作用四个方面进行展开。
黄磊[10](2020)在《上海市政府治理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困境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欠薪这一社会现象在其他行业几近消失,但惟独在建筑行业仍然普遍存在着,蔚为壮观。各项制度、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出台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增设都未能有效遏制这一趋势的蔓延。可以说,不但没有得到实质性遏制,而且其数量、规模乃至对社会的冲击力更是远远超越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的那些零散化的欠薪事件,尤其是类似上海、广州这样的发达城市尤显突出。尽管欠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级政府都在不遗余力采取对策解决,但整体而言,面向建筑行业农民工群体的欠薪治理仍然乏力,制度冲突、机制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民工权利也未得到有效保护。破解建筑行业欠薪难题,单靠整治仍然不行,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堵截、标本兼治,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加强政府监管和治理,规范和完善建筑市场。目前,建筑行业的工资拖欠状况呈现出人数越来越多、数目越来越大、时间越来越长等特点,亟需进一步深入研究解决,因为欠薪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甚至是建筑行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对此,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以上海地区为例,深度剖析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现状和深层次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力图以治理理论为基础,重点探讨政府在欠薪问题解决过程中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研究方面的不足,以推进相关理论研究。第一章从厘清相关概念入手,阐述政府监管欠薪问题的理论基础。第二章研究上海建筑行业欠薪问题及发展现状,以大量的统计和调查数据为依据,分析整个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产生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链条依靠垫资维持和用工方式商业化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建筑领域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农民工缺乏组织和群体的帮助等因素,又使得欠薪问题进一步扩大化,而政府监管的困境也在于此。第三章分别从社会制度,法律关系,企业主体,劳动者主体等方面深度揭示现阶段建筑行业工资拖欠的原因。第四章就上述几方面原因提出解决上海市建筑业欠薪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本章主要从国家立法、政府执法、行业保障、个人维权四个方面阐述各主体在解决该问题过程中应当采取的具体举措。最后结论部分,重新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进行梳理,总结建筑业欠薪问题的研究路径及结论。
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研究背景 |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国内研究现状 |
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研究内容 |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创新点 |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基本概述 |
第一节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概念界定 |
1.农民工的概念 |
2.农民工权益的概念 |
3.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概念 |
第二节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 |
1.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 |
2.治理理论 |
3.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三节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目标要求 |
1.农民工群体公正地参与社会分配 |
2.农民工权益被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 |
3.农民工拥有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 |
4.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体系现代化趋向成熟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的主要实践及其成就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的主要实践 |
1.逐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 |
2.持续强化对农民工的教育与培训 |
3.不断尝试调整和改革户籍制度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取得的成就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
1.经济权益保障方面需要改进 |
2.政治权益保障方面仍有不足 |
3.文化权益保障方面还需加强 |
4.社会权益保障方面有待完善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制度限制 |
2.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执行不力 |
3.文化管理机制不完善 |
4.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
5.部分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 |
6.农民工本身维权能力较差 |
第四章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
1.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
2.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
3.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4.发展现代化的农村经济 |
5.统筹城乡文化资源的配置 |
6.建立健全文化管理机制 |
第二节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
1.制定完善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 |
2.推进执法水平的提升 |
3.确保司法过程公正高效 |
4.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
第三节 制定完备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
1.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 |
2.建设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
3.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
4.构建多渠道农民工住房保障机制 |
第四节 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
1.坚持以创新发展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
2.帮助农民工实现个人成长与发展 |
3.提供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
第五节 增强农民工的维权能力 |
1.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水平 |
2.主动学习与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知识 |
3.借助工会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及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理论基础及理论创新 |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概念界定 |
2.1.1 工会 |
2.1.2 工会服务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
2.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 |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2 列宁、斯大林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的工会建设思想 |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的创新发展 |
2.3.1 党的理论创新为工会理论创新提供根本遵循 |
2.3.2 中国工运时代主题创新发展 |
2.3.3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推进 |
2.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化拓展 |
第3章 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 |
3.1 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工会及其重要职能 |
3.1.1 中国工会诞生背景 |
3.1.2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诞生 |
3.1.3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工会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 |
3.2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2.1 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 |
3.2.2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特点 |
3.2.3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职能 |
3.3 新时期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3.1 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中国工会 |
3.3.2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特点 |
3.3.3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职能 |
3.4 新时代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4.1 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群团工作会议 |
3.4.2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特点 |
3.4.3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职能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三重蕴涵 |
4.1 服务中心——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 |
4.1.1 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党的执政之基 |
4.1.2 文化价值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1.3 先进典型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培养大国工匠 |
4.1.4 职工利益引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
4.1.5 健全机制引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
4.2 服务基层——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 |
4.2.1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
4.2.2 促进企业和谐,注重载体建设 |
4.2.3 促进企业和职工共成长,培育先进企业文化 |
4.3 服务职工——工会的职能属性决定 |
4.3.1 精准服务 |
4.3.2 普惠服务 |
4.3.3 专业化服务 |
4.3.4 特色服务 |
4.3.5 维权服务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现状 |
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
5.1.1 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 |
5.1.2 工会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 |
5.1.3 工会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 |
5.1.4 工会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 |
5.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1 服务覆盖范围与职工用工形式多样化的矛盾 |
5.2.2 服务项目配置与职工群众需求个性化的矛盾 |
5.2.3 服务载体更新与信息化发展的矛盾 |
5.2.4 服务机制建设与人员队伍素质的矛盾 |
5.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探析 |
5.3.1 观念层面因素:群众意识的淡化 |
5.3.2 体制层面因素:行政化运行的困境 |
5.3.3 机制层面因素:制度供给的不足 |
5.3.4 人员层面因素:结构不合理的局限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主要对策与思考 |
6.1 牢记职责使命,着力凝聚服务职工的思想共识 |
6.1.1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
6.1.2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
6.1.3 坚持以效果为导向 |
6.2 着眼扩面覆盖,推进完善服务职工的组织体系 |
6.2.1 巩固企事业单位已有的工会服务阵地建设 |
6.2.2 扩大工会组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人群的覆盖面 |
6.3 强化科技引领,打造创新服务职工的载体平台 |
6.3.1 推进工会会员信息平台建设 |
6.3.2 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建设 |
6.3.3 推进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移动客户端建设 |
6.4 聚焦共享理念,积极构建服务职工的普惠模式 |
6.4.1 找好服务角度,实现服务领域全方位 |
6.4.2 拓宽服务广度,实现服务内容广覆盖 |
6.4.3 强化服务深度,实现服务方式多样性 |
6.4.4 加大服务力度,实现服务受众多元化 |
6.5 展现改革成果,建立高效服务职工的队伍 |
6.5.1 人员结构的专业性、合理性 |
6.5.2 人员培训的常态化、经常化 |
6.5.3 绩效考核的规范性、激励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纠纷法律问题分析 ——以穆万定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2 研究现状 |
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4 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比较研究法 |
(3)案例研究法 |
第一章 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 |
1.1 案情简介 |
1.2 案件审理情况 |
1.2.1 一审审理情况 |
1.2.2 二审审理情况 |
1.2.3 再审审理情况 |
1.3 案件争议焦点 |
第二章 本案争议焦点的法律分析 |
2.1 “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的相关概述 |
2.1.1 “超龄”农民工的概念界定 |
2.1.2 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概述 |
2.1.3 我国工伤保险适用主体范围及工伤认定条件 |
2.1.4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概述 |
2.2 “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
2.3 “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纠纷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2.3.1 “超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用工法律关系不明确 |
2.3.2 “超龄”农民工没有被明确纳入工伤保险适用主体范围 |
2.4 “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纠纷的司法裁判困境 |
第三章 本案引发的法律思考及对策建议 |
3.1 明确“超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法律关系 |
3.2 明确将“超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适用主体范围 |
3.3 简化“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法律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N自治区T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问题与内容 |
1.4.1 研究问题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 |
1.6.2 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发展现状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民工 |
2.1.2 工资拖欠 |
2.2 理论基础 |
2.2.1 需求层次理论 |
2.2.2 二元结构理论 |
第3章 N自治区T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调查设计 |
3.1 调查设计 |
3.1.1 调查对象 |
3.1.2 调查内容 |
3.1.3 调查重点与难点 |
3.2 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
3.2.1 农民工基本情况 |
3.2.2 农民工工资拖欠数额 |
3.2.3 农民工工资拖欠次数 |
3.2.4 农民工工资拖欠时间 |
3.2.5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
3.2.6 法律法规了解情况 |
3.2.7 讨要拖欠工资的方式 |
3.2.8 农民工工资拖欠单位 |
3.2.9 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 |
3.2.10 指使讨薪情况 |
3.3 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情况 |
3.3.1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类型 |
3.3.2 农民工上访的特点 |
3.3.3 政府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手段 |
第4章 N自治区T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调查结果及成因 |
4.1 农民工工资拖欠结果 |
4.1.1 数据统计分析 |
4.1.2 问卷信度测量 |
4.2 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 |
4.2.1 项目资金准备不足 |
4.2.2 项目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
4.2.3 违法转包分包普遍 |
4.2.4 转包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 |
4.2.5 垫资施工现象严重 |
4.2.6 将拖欠工资作为留人的手段 |
4.2.7 雇主有意拖欠 |
4.2.8 审计时间无限延长 |
第5章 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施工企业内部管理 |
5.1.1 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 |
5.1.2 全面实行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
5.1.3 不断强化用工管理制度 |
5.1.4 全面实行务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
5.2 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
5.2.1 优化项目资金拨付流程 |
5.2.2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
5.2.3 提高建筑行业准入标准 |
5.2.4 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
5.3 强化工资支付源头治理 |
5.3.1 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 |
5.3.2 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监管 |
5.3.3 推行工程建设行业用工方式改革 |
5.4 坚决打击欠薪行为 |
5.4.1 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 |
5.4.2 健全工资保障法律体系 |
5.4.3 加大对拖欠行为的惩处 |
5.4.4 提高拖欠工资违法的成本 |
5.5 提升农民工讨薪能力 |
5.5.1 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 |
5.5.2 参加维权的教育培训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5)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简评 |
三、研究逻辑与方法 |
(一)研究逻辑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劳动关系 |
(二)劳动关系冲突 |
(三)和谐劳动关系 |
二、基础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海外的发展 |
(三)其它劳动关系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逻辑分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先锋队”属性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所决定的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逻辑 |
(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高目标 |
(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方针 |
(三)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企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探索 |
一、和谐劳动关系的探索过程 |
(一)“劳资两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二)调整劳资关系: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三)建立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 |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成效 |
(一)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得到保障 |
(二)职工参与制度逐步建构与完善 |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 |
(四)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逐步建立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经验 |
(一)以党的领导为核心 |
(二)多方参与,以工会为主体 |
(三)以劳资和谐为核心理念 |
(四)以协商协调为主要手段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探索 |
一、理论探索的基本过程 |
(一)和谐劳动关系命题的提出 |
(二)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基本形成 |
(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
二、理论探索的主要成果 |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逐步确立 |
(二)在宏观层面,积极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
(三)在中观层面,加强区域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
(四)在微观层面,大力推进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建设 |
(五)在操作层面,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风险评估机制 |
三、理论成果的生成逻辑 |
(一)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国情特征 |
(二)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初级阶段特征 |
(三)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
四、理论成果的历史地位 |
(一)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 |
(二)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剖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统一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
(二)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
(三)冲突事件破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所有制结构变化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影响 |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
(三)经济下行压力和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 |
(四)农民工群体和职工队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
(五) “三新”模式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
(六)新媒体广泛应用和外部势力渗透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案例分析 |
一、实验探索:正在形成的地方/基层经验 |
(一)激活基层工会:深圳工会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 |
(二)培育社会组织:狮山树本产业家园 |
(三)前端化解冲突:广州市海珠区“三方联调中心” |
二、有效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选择 |
(一)劳资冲突的化解与路径选择 |
(二)实践探索实现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逻辑 |
三、适应与变革:中国工会在开放中演进 |
(一)演进过程中的挑战与应对局限 |
(二)在变革中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第七章 中国共产党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和对策 |
一、进一步明确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 |
(一)以共建共享为原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以互利双赢为目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三)以法治方式为抓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进一步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
(一)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体系 |
(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
(三)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
(四)推动实现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端州区工会在劳动维权中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K鞋厂讨薪事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关于工会作用的研究 |
2.关于劳动维权的研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与重点 |
一、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政策依据 |
(一)核心概念 |
1.工会 |
2.劳动维权 |
(二)理论基础 |
1.法团主义的基本概述 |
2.法团主义的基本特征 |
(三)政策依据 |
1.职工劳动维权现状 |
2.工会应有职能及履行职能情况 |
3.工会履行劳动维权职能的政策依据 |
二、案例描述:端州区K鞋厂讨薪事件 |
(一)事件出场:多方主体各执一词 |
1.工人:想方设法都要追讨到工资! |
2.人社局: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
3.工会:无执法权,“维权”困难重重 |
4.资方:生意亏本,工资能拖就拖 |
(二)矛盾升级:补偿金方案引工人不满 |
(三)事件尾声:政府对事件高度警惕 |
三、案例分析:K鞋厂讨薪事件中工会维权的困境探析 |
(一)责任:“维权”与“维稳”的冲突 |
1.政府工会行动目标的差异 |
2.工会“双重角色”的矛盾 |
3.工会的代表性危机 |
(二)队伍:维权能力的不足 |
1.专业人才缺乏 |
2.工作方式简单 |
(三)组织:内部结构的失衡 |
1.组织动员力弱化 |
2.组织内关系松散 |
3.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
(四)机制:常态化参与的受阻 |
1.意见传达机制缺乏 |
2.“借力”机制缺乏 |
3.向上传输体制缺乏 |
4.法律支撑机制缺失 |
(五)环境:“国家本位”的影响 |
1.组织支持程度低 |
2.领袖选举“行政化” |
3.资源获取受限制 |
四、国内先进地区工会劳动维权的经验和启示 |
(一)义乌模式:社会化维权 |
1.组建合法性的维权载体 |
2.构建维权网络体系 |
3.特点与启示 |
(二)深圳经验:源头治理劳资纠纷 |
1.建立社区工联会 |
2.改变“头重脚轻”工作模式 |
3.提供精准化服务 |
4.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和常态化预警机制 |
5.特点与启示 |
五、端州区工会发挥劳动维权作用的对策建议 |
(一)工会责任冲突的改进逻辑 |
1.理顺工会与各方的关系 |
2.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转型 |
(二)工会维权策略的优化 |
1.加快工会干部人才培育建设 |
2.加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 |
(三)工会组织的体系建设 |
1.普遍实行工会主席直选 |
2.重构科层管理模式 |
3.加强建会组织基础 |
(四)工会维权制度框架的构建 |
1.基层工会意见传输机制 |
2.县级工会“借力”运作机制 |
3.维权法律法规强化机制 |
(五)工会与政府的双向流动路径 |
1.重构政府工会对话机制 |
2.完善工会领导班子结构 |
3.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手段 |
结论与未来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基本概述 |
第一节 农民工内涵的界定 |
一、农民工概念的历史演变 |
二、农民工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农民工权益的内涵和外延 |
一、农民工权益的内涵 |
二、农民工权益的外延 |
第三节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可行性 |
第二章 农民工基本权益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山东省部分地区为例 |
第一节 调查对象基本状况 |
第二节 农民工政治权益保障问题 |
一、政治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 |
二、政治参与权利边缘化 |
第三节 农民工就业生存权益保障问题 |
一、平等就业受歧视 |
二、签订劳动合同权益受损 |
三、劳动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不当 |
第四节 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问题 |
一、社会保险缴纳零碎化 |
二、社会福利的条件性 |
第五节 农民工文化教育权益保障问题 |
一、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不公 |
二、接受就业培训机会较少 |
第三章 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问题的原因 |
第一节 权益保障不足的程序性原因 |
一、权益保障立法不健全 |
二、政府职能及责任模糊 |
三、司法救济存在漏洞 |
第二节 社会组织——工会保障职能不完善 |
一、工会行政化色彩浓厚 |
二、基层工会组织发展不完善 |
第三节 维权过程中的主观阻力分析 |
一、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及知识不足 |
二、农民工自身维权践行能力不足 |
第四章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措施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
一、建立平等就业制度 |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
三、拓展文化教育制度内容 |
四、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
第二节 改革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基础 |
一、健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
二、强化政府职能及责任意识 |
三、完善农民工司法救济运行机制 |
第三节 推动农民工普法知识内容和方法革新 |
一、加快农民工法律宣传内容完善 |
二、推进农民工法律宣传方法创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城市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记录(部分)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社会治理视域下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以广州市P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治理及社会治理 |
2.1.2 农民工及其用工特点 |
2.1.3 农民工法律援助 |
2.1.4 农民工权益维护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治理理论 |
2.2.2 社会公平正义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州市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现状分析 |
3.1 问卷调查过程 |
3.1.1 问卷设计 |
3.1.2 调查方法 |
3.2 广州市P区农民工维权现状调查 |
3.2.1 农民工用工特征 |
3.2.2 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 |
3.2.3 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不强 |
3.2.4 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帮扶难度大 |
3.3 广州市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现状调查 |
3.3.1 农民工法律援助主要涉及工资报酬追讨案件 |
3.3.2 农民工法律维权困境 |
3.3.3 农民工获赔后执行难 |
3.3.4 农民工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繁琐 |
3.3.5 农民工法律援助亟需改进 |
3.4 广州市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现状调查 |
3.4.1 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基数大 |
3.4.2 各方参与度低执行问题突出 |
3.4.3 各法律援助站点发挥作用不明显 |
3.5 广州市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现状调查 |
3.5.1 P区法律援助机构基本情况 |
3.5.2 P区法律援助机构办案近况 |
第四章 广州市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困境原因分析 |
4.1 农民工法律援助体制不健全 |
4.1.1 规章制度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
4.1.2 政府管理体制不畅 |
4.1.3 劳动部门管理不力 |
4.2 农民工法律援助保障机构的现实掣肘 |
4.2.1 法援中心人力资源匮乏 |
4.2.2 法援中心经费短缺 |
4.2.3 法律援助宣传不够接地气 |
4.2.4 跨部门救济配合不协调 |
4.3 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现象不减 |
4.3.1 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加班情况多 |
4.3.2 生产安全问题多 |
4.3.3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依旧严峻 |
4.3.4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
4.3.5 社会保险参保率低 |
4.4 农民工维权难 |
4.4.1 农民工维权成本高昂 |
4.4.2 农民工维权程序复杂 |
4.4.3 执行难成为农民工维权的重要障碍 |
第五章 广州市P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对策 |
5.1 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管理 |
5.1.2 加快制定农民工法律援助相关政策文件 |
5.1.3 规范农民工就业劳动合同文本样式 |
5.1.4 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 |
5.2 优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环境 |
5.2.1 合理分配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
5.2.2 为农民工法律援助提供专项补贴 |
5.2.3 进一步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及放宽经济困难标准 |
5.3 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运行机制 |
5.3.1 加强专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
5.3.2 落实执行款项的追讨工作 |
5.3.3 形成有效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监督机制 |
5.3.4 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绩效考核体系 |
5.4 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保障机制 |
5.4.1 规范农民工用工就业 |
5.4.2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
5.4.3 强化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 |
5.5 多方协作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帮扶渠道 |
5.5.1 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模式 |
5.5.2 提倡高校参与 |
5.5.3 运用大数据及多媒体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 |
5.5.4 创新智慧农民工维权管理平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农民工法律援助调查问卷 |
附录2 法律工作者现状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南昌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与赔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 |
1.4.1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4.2 研究创新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建筑业农民工 |
2.1.2 工伤保险 |
2.1.3 建筑业工伤保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平理论 |
2.2.2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3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第3章 南昌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现状 |
3.1 南昌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的情况 |
3.1.1 整体情况 |
3.1.2 问卷调查情况 |
3.2 南昌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情况及其实施状况 |
3.2.1 南昌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 |
3.2.2 有步骤推进省本级工伤保险业务承接工作 |
第4章 南昌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认定和赔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主要问题 |
4.1.1 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1.2 工伤赔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2 原因分析 |
4.2.1 制度方面:未成体系 |
4.2.2 政府方面:职能缺失 |
4.2.3 企业方面:动力不强 |
4.2.4 农民工方面:弱势群体 |
4.3 案例分析 |
4.3.1 案例情况 |
4.3.2 具体分析 |
第5章 南昌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认定与赔付问题的解决建议 |
5.1 建立有效工伤认定与赔付机制 |
5.1.1 工伤认定方面 |
5.1.2 工伤赔付方面 |
5.2 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 |
5.3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 |
5.4 强化第三方组织的作用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上海市政府治理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困境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建筑行业及主体的范畴界定 |
二、工资概念的界定 |
三、政府治理的界定 |
第二节 政府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型政府理论 |
二、合作治理理论 |
第二章 上海市政府治理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上海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现状 |
一、建筑行业农民工总体情况分析 |
二、上海建筑行业欠薪的总体情况 |
三、上海建筑行业欠薪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上海政府治理欠薪问题的主要举措 |
一、搭建平台,拓宽诉求渠道 |
二、加强联动,增强治理合力 |
三、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欠薪 |
四、事前预警,完善防欠体系 |
五、强化管控,开展专项治理 |
六、化解矛盾,完善劳动关系 |
第三节 上海政府治理欠薪问题面临的困境 |
一、治理资源匮乏限制了欠薪治理的成效 |
二、相关主体行动力弱化增加了治理难度 |
三、负面消息传播衍生了冲突和治理困局 |
第三章 上海市建筑行业欠薪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一节 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制度缺失 |
一、户籍限制是直接动因 |
二、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加剧了欠薪的滋生蔓延 |
第二节 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弱化 |
一、资金链断层和逐级垫资导致欠薪 |
二、包工制度遮蔽真实的劳动关系 |
第三节 法律缺位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一、政府职能异化 |
二、执法依据不足 |
三、保障金制度发挥不力 |
第四节 劳动者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 |
一、文化素质低,组织化程度差 |
二、劳动关系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 |
第五节 国内其他城市治理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实践经验 |
一、十堰实行等级评价动态管理 |
二、南京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 |
三、宁波打造“无欠薪”城市 |
第四章 完善上海市政府治理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思考 |
第一节 以公平为归宿改善基本公共服务 |
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筑合理流动体制 |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基本需求 |
第二节 以市场为基础保障行业良性运行 |
一、逐步消除商业债务对建筑薪酬的影响 |
二、完善并细化劳资关系规则 |
三、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第三节 以意识为主线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
一、建立劳动者工资准备金制度 |
二、增强用工管理透明度 |
三、保障农民工参与用工管理的权利 |
第四节 以服务为宗旨重塑政府治理理念 |
一、树立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理念 |
二、坚持多中心合作治理理念 |
三、改革和完善政府政绩评价体系 |
第五节 以权益为目的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一、加强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 |
二、强化劳动法律的执法和监察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D]. 王永涛. 兰州大学, 2021(12)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D]. 赵娜. 吉林大学, 2021(02)
- [3]“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纠纷法律问题分析 ——以穆万定案为例[D]. 吴剑锋. 兰州大学, 2021(02)
- [4]N自治区T县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调查研究[D]. 鲁明星.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5]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雷江平.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9)
- [6]端州区工会在劳动维权中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K鞋厂讨薪事件为例[D]. 肖维.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1)
- [7]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D]. 孙静静. 青岛科技大学, 2020(02)
- [8]社会治理视域下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以广州市P区为例[D]. 李毅影.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南昌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与赔付研究[D]. 曾颖伟. 南昌大学, 2020(01)
- [10]上海市政府治理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 黄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