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人文精神与现代人权观

传统人文精神与现代人权观

一、传统人文精神与现代人权观念(论文文献综述)

蒋海松[1](2022)在《《民法典》传统基因与民族特色的法理解析》文中认为我国民法典汲取了优秀传统法文化,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传统法文化既形塑了民法典的独特人文精神,也对其制度建构深具启示。在精神牵引上,传统文化的德法合治影响了民法典浓厚的道德关怀,重视抽象化的人之德性价值为人格权独立成篇提供了哲理论证,传统民本精神、"法顺人情"、天人合一思想、诚信文化都有其精神传承。在民法典制度安排上,继承了传统的典章治理智慧和通过法典化增强民族认同的政治使命,"有典有册"、律例统编的传统形式启发了民法典简约的立法技术。此外,在具体制度上,传统家事法律制度深刻影响了婚姻家庭编,传统典权制度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进行了历史论证。民法典对民族特色的彰显并非偶然,其原因在于民法典是民族特质的法意凝练,法治发展趋势要求从法律移植到"中国之治",通过民法典提振民族精神也具有世界经验。但传统法文化影响不能过度拔高,其诸多人文主张仅停留在观念层次,而缺乏制度建构。应对传统观念进行现代化的制度转换与批判性继承,引领新的社会文明。

陈帅[2](2020)在《亲亲相隐刑事立法的重构与反思》文中指出法律的制定和施行离不开人的社会性。作为刑法人文价值的核心内涵,亲亲相隐制度从古到今绵延数千年,强调赋予亲属一定的容隐权,尽管出于国家本位的考量在当代中国尚不存在亲亲相隐的精神和立法,但是,其具有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的合理价值,符合了刑法的谦抑性。因此,亲亲相隐原则的吸收和制度的重构必然是现代刑法人文价值的重要体现。应当分两步重构亲亲相隐的原则和制度,一是通过刑事政策的贯彻,在司法实践中从解释论和程序论角度合理的吸收亲亲相隐的人文精神;二是通过立法,将亲亲相隐制度在法律层面进行重构。有关亲属的范围、相隐的对象以及隐匿的手段需要严格限制,从而构建亲民、务民、利民的现代刑事法律体系。

张承志[3](2020)在《新文学闯将 ——刘半农论》文中研究指明作为新文学的闯将,刘半农短暂的一生集新文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家、杂文家、战士、诗人、学者等于一身,是清末民初至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一个代表性人物。在刘半农几近三十年的创作生涯中,其着译内容多是以抨击时弊、启迪昏懵、开拓创新、审视国民性、宣扬人道主义等等为切入点,进而透射出刘半农文学创作的轨迹及思想嬗变的过程。从整个五四时期的一段时间范畴来看,刘半农不仅接受了进化论的有效整合,而且又承接了五四启蒙传统的高昂与激情。尽管这期间的“潜隐”遭到了历史上相关人士的质疑与批评,但是从历史语境和思想诱因上可以发现“权威性”下的覆盖式理解遮蔽了历史差异性的存在和与五四精神延长线上的“共振”,抑或是,历史的错位与距离在原初的意义上更能廓清新文学闯将刘半农的思想个性、认识问题和一些反思中的复合化问题。当时代的误读由歧出、偏至而回归到理性之时,当一种新的学术思路的强光唤醒沉寂已久的资料之时,重新发现历史的微缩细节、个人的心路历程及做出多元反思性的科学研究,必定会使新文学闯将刘半农的价值再次浮出历史地表。本论文试图通过对刘半农的相关着译文献的梳理与探究,来解析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文化史、教育史、学术史、语言学史、考古史上的诸多文学实绩。在回归历史现场的前提下,以理解和同情的姿态进入他的文学世界,从宏观性的视角对他整体的文学实绩进行观照;从境遇与体验、渴念与实践出发,进行作品论和作家论的深入探讨,力图拨云祛障,进而对刘半农的文学思想、创作心理、艺术理念等方面进行剖析,由此来确定新文学闯将刘半农的多样性与丰富性。论文绪论部分对选题的确定与缘起、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进行了历史性与宏观性的描述。在此基础之上,梳理和概括出30年代以来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而确定和阐释了新文学闯将刘半农的独特性与价值意义。论文第一章立足于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历史角度谈及刘半农由清末民初上海“鸳鸯蝴蝶派”的才子到平民文学家、新文学闯将的转变。其中,借助刘半农的着译作品来分析其与“鸳鸯蝴蝶派”的纠葛与距离;考察其现代通俗小说理念的改良;阐释其平民文学意识的生成以及民间文学的实绩;解读《双簧信》的历史动因、建构与生成。论文第二章以刘半农新诗的开拓为聚焦点。通过五四时期新诗的诞生、论争、理念构想等来论述刘半农新诗的尝试与启蒙审美特征。其中《扬鞭集》与《瓦釜集》的实践、“误读下”的散文诗、争议纷纭的“她”与“它”字等等既包蕴和彰显了五四启蒙命题中的应有之意,又呈现出五四开放性、现代性的特征。论文第三章主要分析刘半农的散文创作和相关理论,并考察刘半农在这一段时期的思想嬗变过程。从加入《新青年》阵营到《语丝》时期是刘半农散文创作的高峰时期。然而,当刘半农获得法国文学博士而归国后,他自己渐渐地进入了“沉潜”阶段,《论语》上的相关杂文似乎在宣告“五四时期的斗士兼文学家”的刘半农“落伍”了,但各中的缘由与事实并非如此。论文第四章主要论述刘半农的着译小说文本。他的着译小说是在五四启蒙视域之下的对现代化国族想象的继承与发扬,具有启发昏懵、融汇中外、传授新知、关注切社会底层百姓的生存状态及批判国民性的丰富意蕴,有利于全面而深刻地对五四时期的社会面相、道德伦理价值及新女性等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对话与思考。论文第五章主要围绕着刘半农一生的功绩进行客观的阐释与评价,力图复原与说明历史上的一些相关细节。在刘半农的后半段时期,保家爱国的“斗士精神”依旧不减、矢志不渝的“真”与“诚”贯穿于他的全部精神理想与艺术的探索之中、多学科的学术实绩与献身教育的功绩是他与时俱进的一个体现,其文论及身后的评价则可以为全面理解五四提供新的视角和诠释,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论文的结语指出,对新文学闯将刘半农的作家与作品的探索与研究,毋宁说是以刘半农作为文学的原点而回到五四的历史现场的阐释与反思。

王庆勋[4](2020)在《中国法律电影中的大众法律文化 ——从法治现代化的视角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涌现了一系列法律电影,这些法律电影细致地刻画了我国的大众法律文化,但是从法治现代化的视角看,电影中体现大众法律文化仍然不能够满足法治现代化对于法律文化的要求,中国的大众法律文化当中仍然具有许多问题,例如人治传统盛行使得形式法治难以得到贯彻落实,传统民间法盛行使得人权保障举步维艰,导致法律在价值层面出现偏差。以及大众法律文化体现出公民相对薄弱的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理性意识,这些问题都需要我国在现代法治社会建设过程当中需要不断地改善。第一章以法律文化和法律电影作为切入点,仔细地分析了这两个概念并证明了以法律电影作为研究对象,展现大众法律文化的可行性。第二章立足于中国法律电影的现状,简要介绍了中国法律电影的特征和特点,以及不同电影种类与不同类型法律文化的关系。第三章从法律电影的选材和人物形象的角度,剖析我国的法律电影,描述我国乡土法律文化和城市法律文化的差距,并且具体描述不同的法律工作者在许多电影中的客观形象与其在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当中的相对位置。第四章从现代法律文化的角度,分析我国法律电影当中体现的大众法律文化当中的各种问题。其中包括人治传统盛行和现代形式法治传统的薄弱,传统民间法的盛行与现代人权的背离,以及城市中的公民与法治现代化所要求的现代公民之间的差距和张力,这都是我国在法治现代化过程当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的结论是我国尽管在法规范的发展上比较快,但是从对我国的法律电影的分析上来看,我国的大众法律文化上并没有走上现代化的脚步,公民的思想中还有存在着许多根深蒂固的人治传统,公民对于法官仍然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以及公民对于自身的权利意识还不够明确,也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国仍然需要不断地强化法治教育,才能够使得大众法律文化能逐渐适应法治现代化的目标。

彭卫民,原欣[5](2018)在《人权法治的民族文化底蕴及其教学转化》文中研究指明中国传统法文化具有丰富的且为西方学说所忽视的"人学"底蕴。"人道"与"大同"精神,对于制度性人权的弊端具有一定的缓和作用。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礼法兼容""内圣外王""良法善治"等品格,凸显了人的关系定位和交往,有别于现代社会对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制度文化的过分倚重,它既不以道德责任抹杀个人对自身利益追求的权利,也不以理性认知抹杀个人道德本性生发的空间。现代人权法治教学应当注重用法治理性构建社会基本体制,同时,发挥民族文化底蕴的道德导向,以培养具有法治意识的德性主体。

郭萍[6](2016)在《张君劢自由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由作为中国人的一种现代性诉求,必须接续到中国自身的文化传统中才能生根,因此,对儒家自由观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0世纪的现代新儒家为此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他们的理论尽管没有彻底摆脱前现代的儒家思想与现代性的自由观念之间的紧张,但他们通过“返本开新”的路径而建构的儒家自由观,毕竟是一种最典型的样本。所以,要探索现代自由观念与中国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对现代新儒家的自由观加以深入的剖析。在现代新儒家中,张君劢的自由观最具代表性。一方面,他在政治自由问题上见识高远,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中最了解、最认同西方自由主义的代表之一;另一方面,他倡导儒学复兴,继承发展宋明儒学而建构了“新宋学”,因此,他的自由观集中体现了传统儒学与现代自由之间的关系。此外,张君劢作为现代新儒家较早的代表,其问题意识和理论思路对后来的现代新儒家的理论建构具有重要的范导作用,因此,通过剖析张君劢的自由观,可以以点带面地揭示出现代新儒家自由观的共同问题。基于学界既有的研究成果及其不足,本研究将立足于一种本源性的思想视域,对张君劢形下的政治自由观念和形上的本体自由观念进行剖析,通过检讨其自由观的思想视域问题,揭示出他的理论缺陷,最终尝试性地提出儒家自由观新开展的可能。具体内容展开如下:张君劢的自由观是在传统儒学遭遇到现代自由主义挑战的历史语境中诞生的。作为现代儒学对自由主义的一种积极回应,张君劢以其“中西合璧”的“新宋学”为理论依托,表达了他的自由观念,这意味着张君劢的自由观与其“新宋学”之间具有理论的同构性和观念的一致性,因此有必要先对新宋学做一番审视。“新宋学”是一套典型的“形上-形下”的结构理论。新宋学之形下学以践行儒家“仁义礼智”四德为主要内容,撑开知识论与道德论两个维度:知识论旨在阐明依靠个体理性才能获得知识,但同时知识论作为儒家的“智”德最终被纳入道德的范围;道德论是通过借鉴西方现代道德观念对儒家的“仁义礼”进行新解释,旨在强调个体为独立自主的道德主体,主张通过发展文教树立现代公民人格以修身,通过政制建构实现现代民主政治以立国。新宋学之形上学是通过继承阳明心学的先验“良知”本体,借鉴康德“实践理性”思想,提出“心”本体;同时强调以个体道德践履亲证“心”本体的实在性,由此建构唯实唯心的道德形上学,确立了道德个体的本体地位。与“新宋学”相应,张君劢的自由观也分为形下与形上两个层面。形下的政治自由观念以个体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为实质内容,以个体为享有权利的价值主体,以国家为实际的权力主体。这种政治主体的二重性倾向,使得他的政治自由观念存在着张力:在个体权利方面,他强调自由权利是人权之核心,而且人人平等享有,不容国家或他人干涉;在国家权力方面,他虽然通过“三民主义”表达“主权在民”的观念,但更强调国家统一行政对保障个体权利具有积极意义,进而主张个体必须遵从国家。由此,他一方面提出分权制衡的民主建制原则,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又以“第三种民主”为立国之道,主张政治上实行“修正的民主”,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这种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倾向与其自由主义的立场形成了张力。尽管如此,他的政治自由观念并没有背离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而是与新自由主义的观点立场相一致的。上述政治自由中存在的张力根本上来自他形上的本体自由观念。在其形上的本体自由观念中,张君劢以“精神自由”为核心范畴,力图为现代政治自由和民族国家建构确立形上根据。“精神自由”乃是“意志自由”和“良心自由”的一种统合:其中“意志自由”具有明显的西方哲学渊源,尤其与康德的“自由意志”思想密切相关;“良心自由”则体现着深厚的儒学根基,特别是与阳明“良知”观念具有直接的承袭关系。然而,康德哲学和阳明心学都是某种先验哲学,由此确立的绝对主体都是某种道德主体的预设,因此给出的本体自由乃是一种以道德自律为前提的自由。这也就决定了“精神自由”的实质:一方面在本体论层面上确立起个体自由,而彰显出现代性特质;另一方面又以预设的道德观念消解了个体的本体地位,最终将国家视为先验道德的化身,为个体绝对服从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这就是其政治自由之二重性倾向的理论根源。由此表明“精神自由”并不能真正完成对现代政治自由的奠基,反而实际地造成了张君劢思想中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倾向。上述本体自由的理论缺陷,根本上是由于张君劢采取先验哲学的进路,将“精神自由”设置为不证自明的原初给予观念,由此蔽塞了自由观念的生活渊源。这实质已暴露出他的思想视域存在着根本的局限性,即缺乏“本源自由”的观念。所谓“本源自由”,乃是追问“主体及其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如果自由总是某种主体的自由,那就应当追问这种主体本身是怎样生成的。所以,“本源自由”其实是指的“自由的本源”,亦即一切自由主体、包括形上和形下的主体的渊源所在,这就是前主体性的存在、生活,以“让…”的方式指引着自由主体“自行”跃出。这就表明,“本源自由”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观念,但唯有通过对本源自由的追问,才能对自由问题有透彻的阐明。这就是说,本源自由对自由观念的建构具有原初意义:在共时性上,本源自由作为前主体性的存在观念,先行于任何主体性的存在者,因此成为一切自由主体的最初来源;在历时性上,本源自由作为敞开之境,不断敞显着新的可能,由此确立新的主体性,给出新的自由,这就从源头处决定了历时的自由观念具有不同的时代性。然而,由于张君劢缺乏本源自由的观念,因此他无法回答“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也无法真正从当下生活中确立新的主体、赢获新的自由,反而最终窒息了自由。同样,这种思想视域的局限性也是“新宋学”理论缺陷的根源。由于“新宋学”的“内圣”层面是通过“返本”、其实是回到宋明儒学而建构的一种“有本无源”的观念,因此难以彻底摆脱前现代的观念束缚,无法完成“内圣”层面的现代转化;而“新宋学”的“外王”层面虽有积极“开新”的一面,但由于得不到相应的本体论支撑,由此造成了“返本”与“开新”之间的断裂。通过对张君劢自由观的剖析,笔者认为,当代儒家自由观的建构,首先要突破“形上-形下”的传统思维模式,开启更为本源的思想视域。这就是说,要立足于现代性的生活方式,批判继承传统儒学,同时批判借鉴西方自由主义,进而重建儒家的形上主体性、以展开儒家本体自由,同时重建儒家的形下主体性、以发展儒家政治自由。

景少峰[7](2016)在《论古龙小说“侠精神”的现代转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侠精神”为主题,探讨古龙小说中这一概念的现代内涵及其转化方式。绪论部分解释了何为“侠精神”,揭示了“侠精神”实质上是个开放的概念。古龙小说对侠精神的现代转化,正是在时代语境、创作动机及文学传统三者的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结果。其次,简述了何为“现代意识”。古龙赋予侠客人物以现代意识的基本手段在于将人物置于一个类似现代社会的意象空间中。本文认为,“侠精神”的现代转化是古龙小说创新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此所展开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侠精神”得出进一步的认识。论文主体分为四部分:第一章主要探讨了古龙作品侠客形象所蕴含的现代法治观、人权意识以及世俗情调。古龙以划分权利义务、法律权威至上等现代法治原则,规范、补充江湖道义观;以对人的生命、尊严的维护及提倡男女平等来赋予侠精神新的内涵;以夸大侠客的世俗性,将侠精神引入利己与物质享乐之中,倡导及时行乐,进而消解在过去一度被神圣化了的大侠精神,塑造出有别于传统大侠的“侠之奇者”。第二章则从另一侧面分析了古龙小说侠客形象的现代意味,其思想意识反映了现代都市人的群体意识及心理需求。包括了类同于失落了精神信仰的现代人的“浪子”,在城市化和都市物质生活当中沾染病态的“侠士”,以及在大众趣味和商业机制操纵下诞生的“英雄偶像”。这三类形象暗示了侠精神体现在守持价值、探求意义。第三章则是从侠精神的核心内涵角度展开对古龙小说侠精神的解读。本文首先提出,侠义精神的核心不在于“义”而在于“拯救”。其次,在古龙作品中,侠精神的内涵不止于济世救人,更涉及到了心灵的自我拯救。从“救人者为侠”到“自救者亦为侠”,是古龙小说的应有之义。再者,将侠精神阐释为“自我拯救”,既是新文化运动以来武侠小说现代化道路的延续,也是对传统与现代人文精神的一种整合,同时符合古龙小说自身实际情况。第四章是对古龙“侠精神的现代性转化”的反思。古龙在对“侠精神”加以创新过程中,对传统与现代不同文化要素的诠释及权衡存在思虑失周之处,而其取法高雅文学来提升作品格调的方式也与通俗文学本身的特点有悖,必然使其陷入困境。在当下,武侠小说的发展呈现与上世纪不同的面貌。关于武侠小说如何适应时代挑战,本文认为,古龙的求新求变仍然为此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陈丹[8](2013)在《儒家传统对我国当代人权发展的文化意义》文中指出儒家文化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成为中国古代两千年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堪称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儒家传统中蕴含了民本、仁爱等丰富的人权思想内容,仍旧有可能对当代中国人权发展提供文化和理论支撑。脱离了古典儒家文化传统,中国的人权发展必然与表征其独立性的文化土壤剥离开来,进而迷失本民族固有的文化特质。中国当代的人权发展应当着眼于当前国情、社情,在继承中创新,发挥以儒家思想为传统基础的文化导向作用,方可使中华民族政治、法律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而长盛不衰。

王迎春[9](2012)在《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基于知识构成与演化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知识源于人类的根本需要,是人类的本质性特征,知识史是人类本质的展现史。人类具有两类主要的知识,一类是追求客观规律的知识,即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知识;另一类是关于价值的知识,即关于人的意义、权利和全面发展的知识;这两类知识的内核分别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本为一体,都是以批判为特征的自由精神的体现。不同知识体系所蕴含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与特质。科学与人文的融合也是知识体系内在协调和相互平衡的过程。中国的科学与人文融合具有独特的语境,建设新型文明要防止片面的唯科学主义和非理性的人文主义,充分吸收人类知识,平衡科学与人文,弘扬自由精神。

罗晶[10](2009)在《当代中国人权意识发展的本源性考察》文中指出我国过去长期以来将人权问题归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领域,在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对人权问题的关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本文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中国传统文化、三方面对当代中国人权意识发展进行本源性考察,说明在当代中国,人权意识的发展不仅必须而且是一定意义上的复归。

二、传统人文精神与现代人权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传统人文精神与现代人权观念(论文提纲范文)

(1)《民法典》传统基因与民族特色的法理解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民法典民族特色的时代关注
二、理念牵引:传统法文化对民法典精神的影响与形塑
    (一)德法合治与民法典的道德关怀
    (二)传统民本精神与人民至上的立法目的
    (三)传统人文思想与人格权篇的精神维度
    (四)天人合一思想与绿色原则
    (五)诚信文化与诚实信用原则
三、制度镜鉴:传统典则的民法典回响
    (一)法典化传统及政治使命的传承
    (二)传统典则形式与民法典的立法技术
    (三)传统家事制度的现代呼应
    (四)传统典权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
四、民法典继承传统法文化的动力机制与逻辑原因
    (一)民族特质的法意凝练
    (二)从法律移植到“中国之治”的发展趋势
    (三)民法典传扬民族精神的世界经验
    (四)从理念到制度:民法典对传统法文化的更新与反思
结语

(2)亲亲相隐刑事立法的重构与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亲亲相隐的法史解读
    (一)亲亲相隐的历史渊源及其时代特征
    (二)新中国刑事法对亲亲相隐制度的摒弃
        1. 国家本位优先
        2. 便于司法认定
二、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缺失之反思
三、亲亲相隐的制度重构与刑法人文精神的回归
    (一)现阶段构建亲亲相隐的人文精神
        1. 作为形式的亲亲相隐应当归入刑罚调节性恕免事由
        2. 亲亲相隐的程序论
    (二)未来通过立法将亲亲制度纳入刑事法典
    (三)亲亲相隐人文价值解释和立法中的限制
        1. 亲属的范围限制
        2. 亲属间的犯罪不得进行程序或者实体容隐
        3. 亲属之间的隐匿手段要合法
四、结语

(3)新文学闯将 ——刘半农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的确立与缘起
    二、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三、文献研究综述
第一章 从才子到闯将:跳出“鸳蝴派”与骂倒王敬轩们的双簧信
    第一节 刘半农与“鸳鸯蝴蝶派”的距离
    第二节 现代通俗小说创作理念的改良
    第三节 平民的启示与“平民文学”的生成
    第四节 文学革命中的无畏斗士:从《双簧信》说起
第二章 新诗之开拓
    第一节 “不可无一,不能有二”:刘半农的新诗理念与创新
    第二节 《瓦釜集》、《扬鞭集》的实践
    第三节 “误读”下的散文诗
    第四节 浮出历史地表的“她”与“它”
第三章 “跑入与落伍”:以散文创作和理论为中心
    第一节 现代散文的界说:启蒙、批判与审美
    第二节 投入《新青年》的阵营与散文“杂感”的凸显
    第三节 “斗士的重现”:《语丝》时期批判的再延续
    第四节 《论语》时期的“潜隐与疏离”
    第五节 从传统到现代:刘半农散文“体制”的建构
第四章 启蒙视域下的着译小说文本
    第一节 文学、历史与荒诞的启蒙建构
    第二节 穷人命运的思考与国民性批判
    第三节 现代民族国家的想象与认同
    第四节 新女性形象的塑造
第五章 新文化视野中的历史考察与定位
    第一节 刚劲操守者的批判与呐喊
    第二节 “我手写我口”:矢志不移的“真”与“诚”
    第三节 博才多艺的学教生涯
    第四节 叫我如何不想“他”:30年代以来的毁誉褒贬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一 :刘半农研究和纪念文献辑要
    附录二 :刘半农的发表在《世界日报·副刊》(1926-1933 年)及其相关栏目上的小说、杂文、译诗、民歌
    附录三 :刘半农发表在《人间世》(1934 年)上的杂文、诗歌
    附录四 :刘半农发表在《北京大学日刊》和《北京大学月刊》(1918-1925 年)上的信函、杂文及其他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4)中国法律电影中的大众法律文化 ——从法治现代化的视角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法律电影与大众法律文化概述
    第一节 法律电影的概念
    第二节 大众法律文化的概念
    第三节 大众法律文化与法律电影
第二章 中国法律电影与法律文化
    第一节 主旋律法律影片与精英法律文化
    第二节 非主旋律法律影片与大众法律文化
第三章 法律电影中选材及人物形象
    第一节 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冲突类型
        一、乡土文化与国家法律的冲突
        二、一般道德情感与国家法律的冲突
    第二节 法律电影中的法律工作者形象
        一、执法者人物形象——法官
        二、执法者人物形象——警察
        三、被执法者的人物形象
第四章 法治现代化视域下的大众法律文化
    第一节 法治现代化与人治传统
        一、人治传统与官本位主义
        二、人治传统下的官员期待
        三、人治文化传统批判
    第二节 法治现代化与传统民间法
        一、传统民间法的规范性来源
        二、传统民间法批判
    第三节 法治现代化与现代公民意识
        一、法治现代化中的现代公民
        二、程勇与现代公民精神
        三、程勇的公民形象批判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6)张君劢自由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自由的呼唤:现代性诉求的民族性表达
        一、自由:中国人的现代性诉求
        二、现代新儒家自由观:现代性诉求的一种民族性表达
    第二节 自由的困惑:传统儒学与现代自由的紧张
        一、“外王”的困惑:传统儒学中现代政治自由的阙如
        二、“内圣”的困惑:传统儒学中本体自由的难题
        三、“性情”的困惑:传统儒学中本源自由观念的遮蔽
    第三节 自由问题的思想视域:儒家自由观念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一、自由问题即主体性问题
        二、政治自由:相对主体性何以可能
        三、本体自由:绝对主体性何以可能
        四、本源自由:新的主体性何以可能
    第四节 儒家自由观建构的一种尝试:张君劢的自由观
        一、研究张君劢自由观的意义
        二、张君劢自由观研究的基本内容
第二章 文献综述:张君劢自由观的研究现状及其问题
    第一节 权利与权力:张君劢政治自由观研究综述
        一、自由与现代政治主体的研究
        二、自由与权利的研究
        三、自由与权力的研究
        四、张君劢政治自由观研究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意志与良心:张君劢本体自由观研究综述
        一、“意志自由”概念研究
        二、基于儒家“良心”概念的本体自由观念研究
        三、“精神自由”概念研究
        四、张君劢本体自由观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主体与存在:张君劢本源自由观研究综述
        一、关于张君劢生活背景的研究
        二、张君劢自由观研究中的思想视域问题
第三章 儒学与自由主义的遭逢:张君劢自由观的时代际遇
    第一节 自由主义的西学东渐
        一、西方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
        二、中国自由主义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 近现代儒学对自由主义的回应
        一、“西用”与“中体”之断裂:洋务儒学对政治自由的抗拒
        二、“中体”何以“维新”:维新儒学之自由本体的困境
        三、“开新”与“返本”之断裂:现代新儒家自由观的症结
第四章 新宋学:张君劢自由观的理论依托
    第一节 科玄论战:张君劢“新宋学”的出场
        一、科玄论战催生的“人生观”
        二、中西合璧的“新宋学”
    第二节 新宋学的形下学及其形下主体观念
        一、新宋学的形下学建构:知识论与道德论
        二、新宋学的形下主体观念:政治主体与道德主体
    第三节 新宋学的形上学及其形上主体观念
        一、新宋学的形上学:唯实的唯心论
        二、新宋学的形上主体观念:先验的道德主体
    第四节 新宋学的思想视域问题
        一、新宋学的理论架构:传统宋学“性-情”理论的现代形态
        二、新宋学的思想视域:现成化对象化的思想视域
        三、新宋学思想视域导致的理论困境
第五章 政治自由:张君劢的形下自由观念
    第一节 自由与现代政治主体
        一、个体:现代政治主体
        二、个体主义:张君劢对现代政治主体的价值认同
        三、国家主义:张君劢政治主体观念的二重化倾向
    第二节 自由与权利
        一、自由与人权
        二、自由与平等
        三、个体自由与民族自由
    第三节 自由与权力
        一、“三民主义”:权力的主体是公民
        二、“第三种民主”:民主政治的设计
        三、分权制衡:民主建制的原则
        四、儒家“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的汇通
    第四节 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张君劢政治自由观念的实质
第六章 精神自由:张君劢的形上自由观念
    第一节 “精神自由”概念
        一、“精神自由”与“意志自由”:张君劢形上自由观的西学渊源
        二、“精神自由”与“良心自由”:张君劢形上自由观的儒学根基
        三、“精神自由”与“个人自由”:张君劢形上自由观的现代特质
    第二节 “精神自由”的奠基意义
        一、“精神自由”为现代政治哲学奠基
        二、“精神自由”为民族国家建构奠基
第七章 本源自由:张君劢自由观的思想视域问题
    第一节 张君劢自由观的本源枯涸
        一、张君劢自由观缺乏“本源自由”的观念
        二、张君劢自由观无法回答“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
        三、张君劢自由观根本窒息了自由
    第二节 张君劢新宋学的视域困窘
        一、新宋学的“内圣”问题:有“本”无“源”的本体观念
        二、新宋学的“外王”问题:“返本”与“开新”的断裂
第八章 结语:儒家自由观新开展的可能
    第一节 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批判
        一、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批判
        二、对西方自由主义的形上学批判
    第二节 批判继承传统儒学的自由观
        一、传统的儒家自由观念
        二、儒学传统的重新理解
        三、继承转化传统儒家自由观
    第三节 儒家自由观新开展的一种探索
        一、儒家现代自由观的本源:现代性的生活方式
        二、儒家形下自由的新开展:政治自由与现代社会的主体建构
        三、儒家形上自由的新开展:良知自由与现代主体性的确立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附件

(7)论古龙小说“侠精神”的现代转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第一章 侠之奇者:法制、人权与世俗情调
    第一节 “道义观”的法制化
    第二节 现代人权意识的介入
    第三节 “侠气”的世俗化
第二章 寂寞英雄:现代人精神症候写照
    第一节 浪子:精神空虚的旅客
    第二节 侠士:现代都市的病人
    第三节 英雄:大众造就的偶像
第三章 侠者自救:现代人自我拯救意识
    第一节 拯救:“侠精神”核心内涵
    第二节 自我拯救:古龙武侠核心精神
    第三节 “侠者自救”的现代性意蕴
第四章 古龙小说“侠精神现代转化”的反思
    第一节 求新求变,何德之衰
    第二节 当世之侠,何去何从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8)儒家传统对我国当代人权发展的文化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一、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
二、儒家思想中的人权内容及其表现
    1. 以民为本。
    2. 仁者爱人。
    3. 法治平等。
    4. 言论自由。
三、我国人权发展必须吸收儒家文化传统元素
    1. 儒家传统构成我国人权发展的文化土壤。
    2. 儒家思想为人权发展勾画了理想图景。
    3. 民本思想丰富了我国基本人权的内容。
四、结语

(9)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基于知识构成与演化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1、知识是人类的根本属性和需要
2、关于规律的知识及其演化
3、关于价值的知识及其演化
4、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是人类知识的根本内核
5、中国认识科学与人文的知识语境与问题
6、平衡科学与人文, 全面推进“科学发展”

(10)当代中国人权意识发展的本源性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人权意识发展的根本保障
    (一)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人权意识发展
    (二) 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权意识发展
    (三) 社会主义基本文化制度与人权意识发展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人权意识
    (一) 权利意识是商品经济得以存在的思想条件, 甚至是商品经济本身具有的内容之一。
    (二) 人权意识与市场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 传统文化对人权意识发展的积极性影响
        第一, 儒家思想重视“民生”, 强调“民以食为天”。
        第二, 儒家思想强调重视人、尊重人, “以人为本”, 当代人权观念中也强调尊重人的原则。
        第三,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关于“仁”的学说, 仁者, 人也。
        第四, 儒家思想有着朴素的平等意识。
        第五, 儒家的“仁政”思想还直接影响了古代的审判制度、刑罚制度和监狱制度。

四、传统人文精神与现代人权观念(论文参考文献)

  • [1]《民法典》传统基因与民族特色的法理解析[J]. 蒋海松. 现代法学, 2022
  • [2]亲亲相隐刑事立法的重构与反思[J]. 陈帅. 克拉玛依学刊, 2020(04)
  • [3]新文学闯将 ——刘半农论[D]. 张承志. 吉林大学, 2020(08)
  • [4]中国法律电影中的大众法律文化 ——从法治现代化的视角看[D]. 王庆勋. 武汉大学, 2020(04)
  • [5]人权法治的民族文化底蕴及其教学转化[J]. 彭卫民,原欣.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18(12)
  • [6]张君劢自由观研究[D]. 郭萍. 山东大学, 2016(10)
  • [7]论古龙小说“侠精神”的现代转化[D]. 景少峰. 扬州大学, 2016(02)
  • [8]儒家传统对我国当代人权发展的文化意义[J]. 陈丹.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3(06)
  • [9]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基于知识构成与演化的视角[J]. 王迎春. 科学与管理, 2012(04)
  • [10]当代中国人权意识发展的本源性考察[J]. 罗晶. 咸宁学院学报, 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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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人文精神与现代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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