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文物的流失与回归(论文文献综述)
郑希[1](2021)在《21世纪以来国际文物返还政策变化趋势研究》文中指出
省玉霞[2](2020)在《礼县大堡子山金饰片研究》文中指出大堡子山遗址位于甘肃礼县,是秦早期的发祥地。1994年至今,发现的大堡子山金饰片数量已有161件。这些形制独特的金饰片极其珍贵,是研究早期秦人社会生活、宗教信仰、经济形态及黄金制作工艺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大堡子山出土金饰片按其形制可分为鸷鸟形金饰片、口唇纹鳞形金饰片、云纹圭形金饰片、云纹盾形金饰片、兽面纹盾形金饰片、目云纹窃曲形金饰片、竖线纹鳞形金饰片、金虎。按其纹饰可分为神鸟纹、虎纹、兽面纹、窃曲纹、云纹、目云纹、鳞纹、口唇纹等。其中,神鸟纹、虎纹占据主体地位,是秦人图腾崇拜的心理再现。此外,早期秦人可能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淘采砂金技术,并利用了锤揲、铸造等制金工艺,鎏金、包金、贴金、錾刻、镂空等装饰工艺制成精美金饰片。秦人将如此规模的金饰片置于墓中,很可能用作棺椁、战马或人体的装饰,金虎可能并非作止音工具之用,而是一种带有特殊含义的装饰品。
黄隆瑛[3](2020)在《离散档案的回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离散档案是非法、被迫从原属国流失的档案。离散档案是档案原属国国家文化财产的重要一部分,记录着每一个时代背景下的社会记忆,依附于国家主权之下,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当前,世界各国的主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于流失国外档案的追索工作较为重视。无论是综合国力强盛的国家,还是国力稍逊的国家,都重视保障本国的档案所有权,传承文化遗产。基于离散档案回归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进行学术探讨的必要性,本文从离散档案的流失原因入手,通过具体的档案流失案例,分析档案的流失原因,归纳离散档案回归的具体方式。此外,通过阐述几种离散档案回归方式的特点,总结离散档案回归的难易程度,进一步推进离散档案回归的可行性分析。本文结合当前学界关于离散档案回归的理论,分析离散档案回归的原则,进一步探讨关于离散档案回归路径的新型思维。为了能具体形象探讨新时代档案回归的新理念与新路径,本文引入亚洲、非洲、欧洲、美洲一些国家的离散档案实践案例,分析“离散档案信息征集机制”“政府职责定位”等对策所具备的特点,进一步归纳离散档案回归的实践特色以及潜在的对他国档案离散档案归还工作的启示。
靳力[4](2020)在《中国非法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载于物,族髓附间。运脉牵连,兴者襄见。文物承载国运,牵连民心。不可计数的中国文物展现的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上下求索之路,其整体性、原真性、独特性,在全世界绝无仅有。由于多重原因,我国成为世界文物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对中国非法流失的文物进行追索,不仅关乎我国的国家尊严和文化主权,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的必要之举,极有实践意义。中国文物流失的时间跨度长达百余年,数量庞大且流失方式不尽相同,因此,我国的非法流失文物追索工作极具复杂性,其困难程度不言而喻。自建国初期,我国就对追索流失文物予以重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迅猛发展和国力逐年提升,我国正依据国际法加快对流失文物追索的步伐,在政府与民间的不懈努力下,文物回归的消息屡见报端。目前我国已加入一系列文化财产保护的国际公约,并陆续与一些国家达成文物返还领域的双边协定,但这些公约和协定都是仅对我国加入或批准之后流失的中国文物有效。换言之,在当前的国际和国内法律框架下,仅有很少部分中国流失文物有追索的明确法律依据或支撑,对于绝大多数流失海外的我国文物而言,并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的追索标准,从而使整个追索过程面临诸多法律困境。这些法律困境,既包括公约无溯及力、执行力有限等国际公法问题,也包括诸如诉讼主体资格、识别、公共秩序保留等私法层面的问题。在现有国际条约体系在短时间内不能实现根本改善的情况下,探索、开拓多种文物追索途径显得尤为重要。国际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谈判与协商以及回赠与回购是目前国际上运用较为广泛的四种文物追索途径,这四种途径在非法文物追索过程中各有利弊,需根据具体的文物追索实践具体分析选择适用。追索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完善我国文物保护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细致且全面的分析,并着眼中国法律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方法,做到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文物追索工作,迎更多珍贵文物回家,让民族文化历史成为我国文化自信不竭的源泉。
鄂思琪[5](2019)在《博物馆普世宣言与流失文物追索问题探析》文中认为2002年由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等七国十八家博物馆馆长联合发表的《关于普世性博物馆的价值及重要性的宣言》,以书面形式反对归还他国流失文物。本文试从分析博物馆普世性的角度,质疑这十八家博物馆所标榜的所谓"普世性",提出"尊重博物馆藏品的文化价值才能称作是普世价值"这一观点;进而通过分析中国流失文物的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两个角度,讨论中国流失文物回归的难度,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张齐彧[6](2019)在《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研究》文中指出在唐鸿胪井刻石流失于日本110余年期间,我国曾多次尝试要求日方归还唐鸿胪井刻石。尽管民间组织多方努力向日方追索唐鸿胪井刻石,但进展缓慢,至今仍未成功。在此背景下,笔者先将唐鸿胪井刻石被盗史实做以整理,以期研究者悉知刻石流失经过。然后梳理唐鸿胪井刻石追索历程,在参考借鉴的同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明确阻碍追索行动的内因并对其存在的外因加以分析。最后正确认识到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应以国家为主体,在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追索过程分为磋商协作、仲裁以及诉讼三个阶段,并通过适当途径向日方提出归还要求。同时不断完善国内外追索流失文物相关条约立法、设立专职部门,努力加强国际间文化交流,理性对待流日文物追索,积极改善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环境,期望在各界同仁的协助下尽快解决唐鸿胪井刻石回归问题。
李天奇[7](2019)在《中国“昭陵二骏”境外追索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拥有着上下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期间经历众多王朝政权的更迭与文化意识形态的转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文物则是囊括了以上所有精华之所在。对于我们来说,了解和研究文物是认知数千年历史文化最为直观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以史为鉴,可知兴替,而借以历史文物来弘扬民族文化则对于增强民族情感和坚持文化自信有着重要的作用。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国力逐渐衰弱,虽然民国政府想通过法律手段对文物进行保护,但困于外敌入侵,军阀混战,各处战事频发,社会起伏动荡,仅有的法律法规也无法得到有效施行,导致大量珍贵文物被非法盗取开掘,很多甚至是直接以盗窃的手段掠夺,后经非法手段转手流至海外,目前,有大量的文物或散落于世界各地的博物馆,或被私人买家收藏。中国文物学会统计,有超过一千万件文物现流失在海外,其中,还有大量的文物被收藏于欧美等国家的知名博物馆中。这些流失海外的文物大多是具有悠久年代和丰富历史沉淀的产物,且不谈对于考古学和历史学的价值,即使是对于整个华夏文明的完整性和民族情感来说,散落于海外的文物也是无价之宝。而近年来,我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一直在努力追索流失文物,但成功追索的案例却寥寥数几,已经成功返还的大部分是通过国际间的执法合作或是回赠回购等途径,真正通过境外诉讼成功追索的案例只有寥寥两例。随着中国整体综合实力的提升,全民对于文物保护的意识逐渐加强,目前,如何解决我国海外流失文物这个命题,已是迫在眉睫,但是,要妥善解决这个命题,也绝非易事。首先,追索的途径和手段多种多样,且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纵横交错。除通过在境外提起诉讼追索的司法途径之外,还有外交方面的谈判与协商、国际间的执法合作、民间人士或组织的回购与回赠等等。其次,多种追索途径都有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对于大部分文物原属国均是发展中国家这一角度来说,基于其自身发展和经济实力的贫弱,无论是提起境外诉讼耗时长且需大量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理论支持,还是需要大量资金回购流失文物,这些问题都阻碍了追索工作的开展。再次,针对中国流失文物追索的问题来说,其一,在中国丢失的文物的数量是巨大的,这方面欠缺详细的记录和统计。其二,大量文物流失始于19世纪中期,至今跨越百年有余,流失年代长久致使大部分流失文物的流失经过和相关证据含糊不清。其三,当代国际公约定义模糊,无溯及力且缔约国数量有限均造成了法律实践上的障碍和限制。其四,文物追索涉及学科领域庞杂,仅在法律层面,就涉及了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民商法等众多法律问题,若想厘清上述关系,存在不小的难度。以上问题都造成了现今我国在文物追索实践领域的困境和不足,所以,探究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是具有价值和意义的。本文的选题是依据“昭陵二骏”为例,限于本文的篇章架构及研究目的,本文主要围绕海外流失文物通过运用国际公约寻找追索依据,同时针对境外诉讼追索这一种途径展开分析和研究,进而分析同“昭陵二骏”相类似被非法发掘和盗取的海外流失文物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及可行性分析。“昭陵六骏”是一组由六块横置长方形石屏组成的雕刻群,内容反映了唐太宗与其六匹心爱战马的事迹,表现了绝妙的雕刻技巧。1无论从艺术价值、雕刻技巧、文化传承亦或是作为初唐东西文化交流的实证,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二十世纪初期,“昭陵六骏”被不法分子以暴力手段盗取,其中被破坏的“飒露紫”和“拳毛騧”(gua)(简称“昭陵二骏”)转经多人之手被非法运出境外,现被收藏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中的中国展厅。此“昭陵二骏”代表了中华文化,也寄托着民族情感,对于艺术和历史方面的研究意义重大,但在昭陵博物馆,各方学者,民间人士及组织的积极追索下,目前并未达到使“昭陵二骏”回归的效果。事实证明,缺少有效的追索手段而空有对文物追索的热情,恐难以将流失文物带回祖国。本文旨在研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昭陵二骏”能否达到目的,并对相类似的流失文物在实践追索中提供基础和帮助。文章分为以下四部分内容:第一章,概述我国在文物追索方面的历史背景以及现状。从理论层面,本文通过评析国际上在流失文物追索领域的两大学术观点,即文化民族主义与文化国际主义,分析当今国际上对于文物返还及追索的倾向和发展趋势,并给出笔者对两种主义的观点。第二章,简述“昭陵二骏”流失的经过及背景。概述国际公约中与流失文物相关的部分关键条款,分析三大公约中涉及被盗文物的问题,以及国际公约自身的局限性与拘束力弱等特点,从中探寻有无为追索“昭陵二骏”作为支撑的依据。2第三章,分析以境外诉讼为返还途径的可能性,并以“昭陵二骏”为例,讨论如在美国提起追索诉讼会遇到的主体资格问题、法律适用问题、善意购买人在美国及国际公约中的认定、美国针对流失文物特殊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定以及外国公法的域外效力问题等。由此,讨论中国与“昭陵二骏”被盗情况相类似的海外流失文物通过诉讼返还的可行性和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阻碍。第四章,对于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法律实践及建议。首先,分析通过境外诉讼已经成功追索和正在境外诉讼的案例,明确境外诉讼对我国追索流失文物的价值和意义,即境外诉讼追索是一条可行并值得尝试的途径,所以,我国应重视通过境外诉讼的途径追索流失文物,并同时综合运用多种追索途径。其次,指出目前国内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缺陷和不足,以及提出如何与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对接的建议。对我国国内立法的加强与修订,建立专门针对被非法发掘并盗取的海外流失文物信息收录系统及目录,这些都是目前可见的具有实践意义的方式等等。最后,分析了国际博协《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的软法意义,阐释道德准则的约束力及博物馆应尽的义务并简述除境外诉讼途径外的其它追索途径。目前,我国境外诉讼追索流失文物的实践经验欠缺,且还并没有形成系统且有效的国内立法以提供支持,也并未确立相关主管部门的权力及义务,但境外诉讼的优势以及振我中华之国威的积极影响都一再证明,用法律途径和手段保护我国的文化完整性和多样性是决不可轻视的。笔者就是结合上述的研究探索实践中切实可行的法律追索途径,希望在未来可以真正得到实践并看到更多成功追索的案例。
余萌[8](2018)在《我国海外流失文物回归途径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主要利用国际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协商谈判、回赠与回购等途径回收海外流失文物。这些途径都有成功的案例,但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考虑建立以国家文物行政部门为主导的文物追索机制,设立专门追索机构,健全文物信息登记制度,制定鼓励回赠、规范回购的法律制度,重视发挥博物馆道德准则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公约的解释,促使公约成员切实履行国际义务,加大与主要文物市场国签订双边条约的工作力度,加强与外国学术界、法院、政府部门和收藏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特别要综合利用多种回归途径,不断创新海外流失文物返还模式,鼓励国内追索主体积极利用和参与国际民事诉讼途径。
刘慧[9](2017)在《浅议海外华侨华人捐赠对中华文物回流之影响》文中研究指明华侨华人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独特资源,分布在驻在国社会的各个角落,对当地社会有充分了解,对母国又具有割舍不断的感情。华侨华人群体对于中华文化的认同影响着社会精神生活以及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以捐赠的方式助力中华文物回流。文章从海外华侨华人捐赠的视角,辅以捐赠件数较多的实证案例,探讨海外华侨华人捐赠对于中华文物的回流所具有的优势及产生的作用,并就如何支持海外华侨华人捐赠共同保护中华文化遗产方面提出建议。
高军[10](2017)在《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法律解决》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解决方式既包括协商谈判、调停等公法性解决方式,也包括国际民事诉讼、仲裁、调解等私法性解决方式。本文拟从争议解决的角度重点对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诉讼解决方式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对近年来在文化财产返还领域兴起的替代性解决方式进行一定的论证,以期使我国在追索流失文物的过程中,能够运用更加合理的争议解决方式,并妥善处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时,未雨绸缪,对我国目前立法中涉及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解决的相关规定进行客观评估,发现缺陷,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共分5章,字符数(不计空格)共计约26万字。在论证方式上,全文以归纳总结、案例分析为主,力求从私法的角度对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第一章,“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解决的理论基础”,其目的在于对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解决中涉及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分析,以便为后文的展开作出铺垫。“文化财产”这一表述并非是唯一的,与之相近的概念还有“文化遗产”、“文物”,其所出现的背景、内涵、价值理念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论述需要,本文交替使用文化财产和文物这两种表达,实质上均指可移动的文化财产。文化财产返还争议可从流失途径和主体两个角度进行划分,前者可分为战争期间遭掠夺的与和平时期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文化财产争议,后者涉及具有公权力性质的主体和私人性质的主体,本文的研究对象限定为不包括国家间(即公主体之间)的文化财产返还争议。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理论根源在于存在着文化民族主义与文化国际主义两种理念之争,这也是困扰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症结所在,但应当辩证地看待二者的关系,文化民族主义与文化国际主义并非是绝对对立的。国际社会早在20世纪就试图通过缔结专门性国际公约的方式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问题,其中与本文研究相关的主要是1970年UNESCO公约和1995年UNIDROIT公约,二者有着较强的互补性。第二章,“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管辖问题”,其目的在于从广义的角度对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解决中的管辖问题进行分析,厘清文化财产返还争议面临的管辖障碍。此处所采用的“管辖”系广义的概念,既包括合格管辖权的确定,也包括管辖权确定后的具体行使。适格的诉讼主体是法院对争议案件进行管辖的前提,诉讼主体适格需要满足“法律意义上的人”及“直接的利害关系”两个条件,但诉讼主体的范围出现了扩张的趋势,公益诉讼逐渐兴起。文化财产返还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可能是国家也可能是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二者均存在一定的可行性和缺陷。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传统管辖规则遵从物之所在地管辖,但美国的“最低限度联系原则”使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管辖权的确定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国家在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往往寻求管辖豁免,但随着从绝对豁免到限制豁免理论的变迁,国家管辖豁免出现了一些例外情形,其中包括“商业行为例外”及“征收例外”。文化财产借展背景下的司法扣押豁免问题是近年来日益凸显的热点问题,《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对借展文化财产给予了一定的保护,但仍存在不足;包括美、英、法、德、澳等许多国家均制定了专门针对借展文化财产扣押豁免的法律,国际社会也认识到给予借展文化财产扣押豁免的重要性,于2014年通过了《给予因文化、教育或科研的原因而临时在外文物以扣押和诉讼豁免的公约草案》,这给我国的立法提供了有效借鉴。第三章,“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共分为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法律适用的前提是法律冲突。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法律冲突共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识别冲突。一方面,案件的性质可能被识别为侵权型或财产权型案件;另一方面,标的物的性质可能被识别为动产或不动产。二是善意取得规则的冲突。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善意取得规则立场的不一致,导致文化财产犯罪分子利用善意取得规则的差异挑选对其有利的国家从事交易;1995年UNIDROIT公约中明确规定了被盗文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及非法出口文物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三是时效规则的冲突。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时效冲突包括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的冲突,美国在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解决实践中形成了发现规则、要求并被拒绝规则等特殊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则。其次,法律冲突的结果最终依靠法律适用规则的适用而体现。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传统法律适用规则为物之所在地法,但近年来,文化财产来源国法、带有实质性色彩的冲突规则、文化财产最后被无争议拥有地的法律也逐渐在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解决理论和实践中的得到讨论和适用。本文赞成文化财产返还争议适用文化财产来源国法,但应对其适用的前提条件进行限制。最后,文化财产法的域外承认问题。各国为防止文化财产非法流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具体可分为国家所有权型立法和出口管制型立法两种。一般认为,国家所有权型立法属于私法,外国法院应予承认,但所有权型立法的判断标准并不一致,英美的实践中出现了“内容分析法”与“性质分析法”两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标准。出口管制型立法虽然被认为属于公法,但在文化财产返还领域也有着域外承认的空间。部分国家的司法实践认为文化财产保护属于国内性质或国际性质的公共政策,而对外国的文化财产立法给予不予区分的承认。第四章,“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替代性解决方式”。诉讼方式并非文化财产返还争议领域的唯一解决方式,近年来,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逐渐在文化财产返还领域崭露头角。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调解、调停、协商谈判等,互惠返还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替代性解决方式在适用于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仲裁适用于文化财产返还争议具有明显的优势,学者们对于仲裁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提出了两种路径,分别是依赖于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和在1995年UNIDROIT公约框架下建立专门的仲裁庭,两种方案均具可行性;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有必要在1995年UNIDROIT框架下建立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仲裁庭,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此外,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调解解决方式也备受关注,目前主要有ICOM-WIPO框架下及ICPRCP框架下的调解程序明确提出了针对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两种调解程序的设计存在差异。第五章,“我国流失文物追索中的问题及建议”。回顾我国文物流失的历史,主要集中在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日军侵华战争及改革开放后的文物盗掘、走私等不同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启动了多起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偶然性较高,追索过程也暴露出不少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建立专门追索机构,完善流失文物信息传输机制,建立流失文物证据留存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为防止文物非法流失,促进流失文物返还,我国制定了《文物保护法》,其他包括《物权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在内的其他法律也不同程度地与流失文物追索有关,这些法律总体是有效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提出了一定的完善建议。
二、中国文物的流失与回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文物的流失与回归(论文提纲范文)
(2)礼县大堡子山金饰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五、重难点分析 |
第一章 大堡子山金饰片的发现与回归 |
一、金饰片的发现 |
二、金饰片的回归 |
第二章 大堡子山金饰片形制介绍及分析 |
一、鸷鸟形金饰片 |
二、金虎 |
三、口唇纹鳞形金饰片 |
四、云纹圭形金饰片 |
五、云纹盾形金饰片 |
六、兽面纹盾形金饰片 |
七、目云纹窃曲形金饰片 |
八、竖线纹鳞形金饰片 |
第三章 大堡子山金饰片纹饰探讨 |
一、神鸟纹 |
二、虎纹 |
三、兽面纹 |
四、窃曲纹 |
五、云纹目云纹 |
六、鳞纹口唇纹 |
第四章 大堡子山金饰片的工艺探析 |
一、淘采与冶炼 |
二、制金工艺装饰工艺 |
三、秦黄金来源 |
第五章 大堡子山金饰片的功用探析 |
一、金饰片功用的几种观点 |
二、对金饰片功用观点的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3)离散档案的回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缘起:离散档案的产生 |
第一节 离散档案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离散档案分布的现状 |
第三节 离散档案形成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梳理:既往已有的回归 |
第一节 商业回购 |
第二节 民间捐赠 |
第三节 国家外交活动 |
第四节 国际公法机制 |
第五节 国际民事诉讼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抉择:回归难点与契机 |
第一节 离散档案回归的挑战 |
第二节 离散档案回归的机遇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转型:转变原则与理念 |
第一节 离散档案回归原则的转变:从实体回归到内容回归 |
第二节 离散档案回归理念的嬗变:从内容回归到利益回归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探索:离散档案回归路 |
第一节 回归路的指引,加强理论研究 |
第二节 回归工作的改善,提高实践水平 |
第三节 回归路径的开辟,践行共同遗产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中国非法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方法 |
三 一些范畴和术语的界定 |
第一章 中国文物非法流失的现状与追索实践 |
第一节 中国文物非法流失的原因 |
第二节 中国非法流失文物的海外分布状况 |
第三节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实践 |
第二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法律依据 |
第一节 国际法依据 |
第二节 国内法依据 |
第三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主要途径 |
第一节 国际执法合作 |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 |
第三节 谈判与协商 |
第四节 回赠与回购 |
第四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过程中所涉法律难题 |
第一节 国际公法层面 |
第二节 国际私法层面 |
第五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构想 |
第一节 完善我国文物保护相关立法 |
第二节 综合运用多途径追索我国流失文物 |
第三节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在文物保护与追索的合作 |
第四节 推动文物保护与追索领域重要国际条约的完善更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5)博物馆普世宣言与流失文物追索问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普世”问题研究 |
(一)普世的博物馆藏品来源 |
(二)普世的博物馆观众来源 |
(三)普世价值探析 |
二、中国文物流失与回归问题 |
(一)中国文物流失情况概述 |
1. 殖民扩张与侵略战争中的劫掠 |
2. 以偷运、盗卖与盗抢等非法手段占有 |
3. 国际文物走私 |
(二)中国文物回归探析 |
1. 国际公约解析 |
2. 流失情况解析 |
3. 文物回归途径 |
(6)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背景 |
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内容 |
二、方法 |
第四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文物 |
二、文化财产 |
三、海外流失文物 |
第五节 研究目标与创新点 |
一、目标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唐鸿胪井刻石流失的史实 |
第一节 意图的萌发 |
第二节 行动的实施 |
第三节 刻石的重置 |
一、日本皇宫内的刻石 |
二、黄金山下的遗迹碑 |
第三章 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的历程 |
第一节 个人追索阶段 |
一、被盗史实的记载 |
二、个人追索的尝试 |
第二节 民间组织追索阶段 |
一、民间组织的成立 |
二、民间组织的活动 |
三、首次追索的过程 |
四、组织的近期动向 |
第四章 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的困境 |
第一节 法律协议的缺陷 |
一、国际公约无追溯力 |
二、国际公约约束力差 |
三、区域性协议不全面 |
四、国内相关法律缺失 |
第二节 日政右翼的阻挠 |
一、篡改历史史实 |
二、人为设置障碍 |
第三节 复杂的国际形势 |
第五章 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的策略 |
第一节 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依据 |
一、史料证据 |
二、律法依据 |
第二节 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途径 |
一、磋商协作 |
二、仲裁机制 |
三、法律诉讼 |
四、案例分析 |
第三节 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环境 |
一、完善立法协议 |
二、科学设置机构 |
三、提升国际形象 |
四、理性对待追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中国“昭陵二骏”境外追索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选题的背景 |
四、文献综述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第一章 流失文物追索的基本问题研究 |
第一节 流失文物概述界定与追索 |
一、文物及流失文物的界定 |
二、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现状 |
第二节 流失文物追索学术观点之争 |
一、文化民族主义 |
二、文化国际主义 |
三、两种观点对文物追索的影响 |
第二章 依据国际公约追索“昭陵二骏”的法律障碍 |
第一节 有关流失文物追索的国际公约 |
一、1954年《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 |
二、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
三、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 |
第二节 运用国际公约追索“昭陵二骏”的缺陷及其分析 |
一、“昭陵二骏”的前世今生 |
二、国际公约的约束力有限 |
三、国际公约的溯及力问题 |
第三章 以境外诉讼追索“昭陵二骏”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 |
一、美国诉Schultz案 |
二、伊朗诉巴拉卡特美术馆案 |
第二节 法律适用问题 |
一、物之所在地法 |
二、来源国法则 |
三、最密切联系原则 |
第三节 善意购买人的问题 |
一、善意购买人的定义 |
二、美国对善意购买人的规定 |
三、国际公约中对流失文物善意购买人的规定 |
第四节 时效制度的问题 |
一、要求并拒绝规则 |
二、发现规则 |
第五节 外国公法的域外效力问题 |
一、外国公法无域外效力 |
二、巴拉卡特案引发的思考 |
第四章 对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建议 |
第一节 重视运用境外诉讼途径追索流失文物 |
一、我国境外诉讼追索流失文物的案例 |
二、境外诉讼途径追索流失文物的价值和意义 |
第二节 我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尚需解决的问题 |
一、完善我国文物保护相关立法为境外诉讼提供有利支持 |
二、针对我国被非法盗掘并流失海外的文物建立信息收录系统 |
三、及时向国际组织通报流失文物的相关情况 |
第三节 运用多种途径追索流失文物 |
一、《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的软法意义 |
二、加强外交及国际合作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我国海外流失文物回归途径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术语界定、统计方法和结果 |
(一) “流失文物”的界定 |
1.“流失文物”的内涵 |
2. 流失文物的范围 |
(二) 统计方法 |
1. 文物的回归途径 |
2. 文物的回归状态 |
3. 文物归还方/促进文物回归方 |
4. 同件 (组) 文物分批回归的处理 |
(三) 统计结果 |
二、海外流失文物回归途径的统计分析 |
(一) 回归途径的整体形势 |
(二) 四种回归途径发展不一 |
1. 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实现文物回归的案例在2001—2005年有5例出现, 此后两个5年时间段均保持5例成功案例。 |
2. 通过“国际民事诉讼”实现文物的回归仅2例。 |
3. 通过“协商与谈判”实现文物的回归总共4例。 |
4. 通过“回赠与回购”实现文物的回归出现得最早。 |
(三) 综合运用多种回归途径 |
三、四种回归途径的实施特点与完善建议 |
(一) 国际执法合作:推进签订双边协定, 建立以文物行政部门为主导的追索机制 |
1. 统计数据解读 |
2. 完善建议 |
(二) 国际民事诉讼:妥善运用国际民事诉讼机制, 健全文物信息登记制度 |
1. 统计数据解读 |
2. 完善建议 |
(三) 协商与谈判:设立专门追索机构, 摸底调查海外文物 |
1. 统计数据解读 |
2. 完善建议 |
(四) 回赠与回购:有序引导回赠回购机制, 重视博物馆道德准则作用 |
1. 统计数据解读 |
2. 完善建议 |
四、结语:完善机制、加强合作、综合施策 |
(10)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法律解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价值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解决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与“文化财产”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文化财产 |
二、文化遗产 |
三、文物 |
第二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历史 |
一、文化财产非法流失的历史 |
二、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解决的历史 |
第三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理论之争 |
一、文化民族主义 |
二、文化国际主义 |
三、对文化民族主义和文化国际主义的评述 |
第四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解决的国际公约 |
一、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
二、1995年《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 |
第二章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管辖问题 |
第一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诉讼主体适格性 |
一、诉讼主体适格性的基本理论 |
二、国家作为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诉讼主体的分析 |
三、国家之外的其他主体作为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诉讼主体的分析 |
第二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的管辖豁免 |
一、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传统管辖规则 |
二、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管辖规则的发展 |
三、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管辖豁免 |
四、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管辖豁免例外 |
五、小结 |
第三节 文化财产跨国借展中的司法扣押豁免 |
一、文化财产跨国借展的优点及其困境 |
二、《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对跨国借展文化财产的保护及不足 |
三、主要国家借展文化财产扣押豁免的立法比较 |
四、跨国借展文化财产扣押豁免的国际法发展 |
五、我国借展文物扣押豁免立法的建议 |
第三章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第一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识别冲突 |
一、识别冲突的基本理论 |
二、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案件性质的识别冲突 |
三、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标的物性质的识别冲突 |
四、小结 |
第二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善意取得规则的冲突 |
一、两大法系中善意取得规则的冲突 |
二、文化财产保护国际公约中的善意取得规则 |
三、小结 |
第三节 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时效规则的冲突 |
一、时效的内涵及分类 |
二、时效的法律冲突 |
三、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特殊诉讼时效起算规则 |
四、文化财产保护国际公约中的时效规则 |
五、小结 |
第四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法律适用规则 |
一、传统的法律适用规则—物之所在地法 |
二、法律适用规则的新发展—替代性冲突规则 |
三、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法律适用规则的选择及条件 |
四、小结 |
第五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的外国法承认 |
一、公法域外适用的理论变迁 |
二、国内层面文化财产保护法的立法模式 |
三、国家所有权型文化财产法的域外承认 |
四、出口管制型文化财产法的承认 |
五、基于文化财产保护的公共政策而承认 |
六、小结 |
第四章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替代性解决方式 |
第一节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概述 |
一、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基本理论 |
二、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类型 |
三、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互惠返还协议 |
第二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仲裁解决方式 |
一、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可仲裁性 |
二、仲裁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提出 |
三、仲裁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优势 |
四、仲裁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两种路径 |
五、仲裁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路径选择 |
第三节 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调解解决方式 |
一、调解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优势 |
二、调解解决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实践 |
三、专业的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调解程序的提出 |
四、专业的文化财产返还争议调解程序的比较 |
五、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流失文物追索中的问题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文物流失的历史与现实 |
一、1860年至20世纪初 |
二、20世纪30年代至新中国成立 |
三、20世纪80年代至今 |
第二节 我国流失文物追索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一、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实践 |
二、我国流失文物追索中面临的问题 |
三、我国流失文物追索的建议 |
第三节 我国流失文物追索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一、我国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 |
二、我国《文物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三、与流失文物返还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中国文物的流失与回归(论文参考文献)
- [1]21世纪以来国际文物返还政策变化趋势研究[D]. 郑希. 上海大学, 2021
- [2]礼县大堡子山金饰片研究[D]. 省玉霞.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3]离散档案的回归研究[D]. 黄隆瑛. 福建师范大学, 2020
- [4]中国非法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问题研究[D]. 靳力. 郑州大学, 2020(03)
- [5]博物馆普世宣言与流失文物追索问题探析[J]. 鄂思琪. 辽宁省博物馆馆刊, 2019(00)
- [6]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研究[D]. 张齐彧. 广西民族大学, 2019(02)
- [7]中国“昭陵二骏”境外追索的法律问题研究[D]. 李天奇.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我国海外流失文物回归途径的实证分析[J]. 余萌.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8(01)
- [9]浅议海外华侨华人捐赠对中华文物回流之影响[J]. 刘慧. 遗产与保护研究, 2017(06)
- [10]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的法律解决[D]. 高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