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存在问题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廖七生[1](2019)在《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治理》文中提出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也称为网络约车、在线叫车、手机打车或手机APP叫车。网约车包括网约出租车和网约快车、专车、豪华车等,其除了具有出租汽车的一般特点以外,还具有自身丰富的特点、类型及经营模式。网约车市场参与者众多,其中最直接、最主要的参与者是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和网约车乘客—他们构成了网约车的市场主体、扮演不同的角色且形成特殊的相互关系。当前,我国网约车市场政策框架基本形成,规则制度比较全面;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稳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网约车平台公司众多,规模实力差距较大;驾驶员队伍庞大,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用户规模逐年增长,尤为关注安全性;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供求关系难以平衡。尽管网约车的发展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频繁发生,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行为大量存在,恶性竞争和低质服务问题突出,交易违约和侵权纠纷层出不穷,用户信息和个人隐私常遭泄露,行业矛盾和利益冲突愈发激烈。这些问题揭示网约车市场面临交通事故、违法犯罪、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信息泄露、交易违约、侵权赔偿、行业稳定等风险。调查分析上述问题和风险的影响因素,发现其中最重要、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之一是当事人。并且发现,仅少数问题和风险是受不可抗力的物质因素和客观环境影响的,大多数问题和风险是受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因素和主观行为影响的,而市场主体在交易活动和服务中背后蕴含着形式多样、内容复杂的道德风险,其中网约车平台的道德风险比较隐蔽,主要谋求企业利益;司机的道德风险相对突出,重点损害乘客权益;乘客的道德风险不易察觉,社会危害不容小觑。基于相关理论,通过研究分析,网约车市场主体道德风险的成因主要在于:利益主体不一致、追求私利最大化;市场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多;风险意识较淡薄、防范能力显不足;政策法规不完善、规则制度软约束;社会风气不理想、道德素养待提升;信用体系不健全、奖惩机制作用弱。为此,综合提出加强网约车市场治理及市场主体道德风险防范的六点建议。一要树立利益攸关理念,落实市场主体社会责任;二要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压缩机会主义生存空间;三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四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规则制度刚性约束;五要提升公民道德修养,培育社会核心价值共识;六要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更好发挥抑恶扬善作用。
王凤会[2](2018)在《FMEA方法在B出租车企业运营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是将FMEA方法应用于B出租车管理的一次尝试。FMEA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识别模式对于包括出租车公司在内的服务型企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预知企业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具有较大的指导价值。同时,由于FMEA在服务型企业的应用不多,相关理论在应用于服务型企业是要进行变通和修正,能够现实的服务于企业发展,不能够完全拘泥于FMEA的理论框架要求,而应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已调整,增加其适配性。在B出租公司的项目实践应用中,锤炼了公司管理团队,丰富凝聚了企业文化,提升了士气,对于进一步引导广大管理人员探索创新、持续思考和深入分析,保证企业经营起到较好的效果。根据项目调研结果以B出租公司为代表的传统出租车企业应及时调整组织架构、经营思路,积极应对“网约车”缺少有效监管和规范,地铁、快速公交、共享自行车等不断发展一定程度上压缩出租车需求的情况下,不断要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进社会责任感和管理规范性,在为市民群众提升优质客运服务的同时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提升。
马婧婷[3](2018)在《中国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分享经济是“后工业时代”新兴的经济形态,它建立在信息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并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经济共享的协同创新。分享经济颠覆了传统的生产关系,它在许多方面都具有不同于传统经济的内在规定性。欧美国家分享经济发展比较发达,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分享经济在国家的支持下,出现了一大批拥有本国特色的分享经济大型企业,这些大型企业在不同领域代表了这些国家分享经济发展方向,同时也体现了这些国家分享经济发展的理念和战略。欧美国家发达的分享经济发展实践与这些国家比较合理的政策和法律制度有紧密关系,而法律对分享经济的规制,尤其是对国家与市场关系的定位,以及对相关利益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定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分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分享经济发展还处于起步和扩张阶段,分享经济市场具有很大潜力。但是,中国分享经济发展存在许多问题,在法律规制层面还比较滞后。面对快速发展的分享经济挑战,中国政府在国家战略层面和制度层面进行积极回应,以化解分享经济发展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张力关系。未来中国分享经济的经济法律规制,国家制度层面的构建是重点,可以在借鉴欧美国家分享经济经济法律规制经验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中国分享经济发展现状,完善相关经济法法律制度体系,从不同相关利益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入手,理顺国家和分享市场的关系,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分享经济法律规制制度。
郝晓滕[4](2018)在《网约车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对生活的改变是难以想象的,二十年前没有人想到每家每户都会安装电子计算机,十年前也不会有人意识到智能手机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普及到每个人的手中,购物、吃饭、住宿、交通出行甚至家政服务都可以通过智能手机上一个软件来实现,过去需要翻电话簿或者去公告栏贴告示的现象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化的信息交流方式解决了一直困扰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供方和需方可以即时的通过平台发布供需信息,这样人们可以将手头多余的物品、座位甚至是服务发布到网络上进行“共享”,以换取相应的收入。出行方式当然也无法从这种“共享”浪潮中脱身,随着人们消费能力的提高,小汽车这种价格较为低廉,但是又能极大提高生活幸福指数的消费品几乎成为家家户户的首选商品。大量的剩余座位与前文所述的共享平台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本文所说的“网约车”服务。本文通过对网约车理论的探究,对我国网约车监管现状、问题和国外相关经验的解析,对我国现有的网约车监管制度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网约车的理论问题探讨了网约车存在的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及其监管的必要性。网约车在提高市场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加多样的出行方式,解决了人们用车需求的问题。另一方面,其自身的缺陷和对传统行业的猛烈冲击又决定了对于网约车必须进行必要的监管,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二部分研究了我国网约车监管的现状及监管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监管理念及监管尺度与共享经济发展趋势相背离、网约车立法质量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存疑、网约车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规制等问题。第三部分主要研究国外网约车监管制度的经验。美国通过给予网约车创新的法律地位、严查司机和车辆安全,削减不必要的限制条件、给予平台授权的同时严加监管、保护乘客的知情权和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等手段创造了网约车监管的全新模式;英国则通过双轨制监管、更为宽松的准入制度和具有特色的保险制度等方法实现了行业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双赢;出租车制度发展本就很完善的新加坡将网约车与出租车统一进行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四部分结合国外经验回答了现实问题,确定了网约车监管制度应该坚持的监管原则和应该针对的监管对象,并分别针对监管机构、监管平台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给出了完善的措施。
刘振琳[5](2018)在《“互联网+”时代网约车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网约车,作为“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兴业态,通过互联网平台构建的交易匹配系统根本性地改变了司机和乘客的匹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供需双方信息交流平等与决策自主。网约车的出现从产业形态、经济效益、规制体制这三个方面颠覆了出租车行业,取得了极大的竞争优势。自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开始酝酿建立网约车行业规制体制,在支持和反对网约车发展两方的博弈之下,我国的网约车规制政策经历了“政策放任(2010-2014)——严格限制(2015-2016)——谨慎规制(2016至今)”三个阶段。由于我国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二元结构,各地方政府负责网约车规制政策的具体执行,通过K-means聚类分析发现,我国地方政府的网约车规制政策可以分为限制型规制、平衡型规制和宽松型规制三种类型。通过对上海市网约车规制政策制定过程进行质性研究,以及我国145个城市数据的量化分析,发现当地的出租车行业经营模式与规模是影响地方政府网约车规制政策严格程度的关键因素。中国网约车规制变迁历程体现出三大特点:(1)政企合作进行行业规制治理——“政府管平台,平台管经营”——成为了未来规制治理改革的趋势所在;(2)在互联网技术的改造下,政府规制的重心从具体地干预市场运作转变为进行市场规范;(3)互联网技术在国家与市场之间相互赋权与改造,为未来建立开放、透明、合作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可能。
李弘珊[6](2018)在《制度缺失条件下企业合法性获取路径研究》文中认为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有效提升了闲置资源的利用率。网约车平台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其发展速度超过了现行社会管理系统的更新速度,面临着制度缺失的环境,承受了较大的政策风险。如何解决技术赋权下的新经济范式发展与旧公共管理体系之间的冲突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选取在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为案例研究对象,试图通过阶段建模从企业、政府和社会三个角度出发描述案例发展过程,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市场选择、企业政治战略和用户接受行为的阶段性分析,得出滴滴的合法性获取路径和与政府社会的共演结果。结果表明:(1)滴滴的发展呈现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革的特征;(2)滴滴的发展路径选择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合法性的获得,具有认知合法性到规范合法性再到规制合法性的规律;(3)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公众在塑造新政策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4)共享经济后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为有效利用资源带来了新的途径。本文通过对企业与政府、社会的互动分析,丰富了组织与制度的共演研究和企业合法性的研究,最后滴滴出行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企业,本文研究也丰富了共享经济规制领域的相关成果。本文同时给出了相关的管理建议,首先面对制度缺失企业获取合法性至关重要,对相同情景下的企业如何获得合法性及其路径提供了借鉴意义;其次企业的政治战略对企业获得合法性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采取前摄型的政治战略能够为其获得有利的环境;最后企业应当积极利用社会力量为自身赢得良好的发展环境。
王晓春[7](2018)在《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应用》文中指出出租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出行问题,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积极应对“十三五”时期城市交通加快发展和迅速转型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出租车运营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已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石家庄市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形成高效、便捷、安全、舒适、节能的出租车管理服务体系。在分析了石家庄出租车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的基础上,找出了其存在问题的原因。通过对石家庄出租车信息化应用现状以及业务流程和需求的详细分析,提出了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方案,系统总体架构包括:基础设备层、应用支撑层、数据资源层、业务应用层、发布层、以及网络总体架构和系统部署等。系统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营保障体系三大保障体系。设计了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终端系统建设根据需求,应替换现有的GPS终端为智能服务终端,增加服务评价器。应用系统建设方案主要有动态监控与应急指挥,电召服务与智能调度,动态稽查,服务考核评价与投诉监督以及出租车企业在线管理等系统。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方案实现对出租车车载终端设备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接收、存储、处理、分析、交换和发布。网络方案工程应确保系统有效、安全运行。通信系统方案是搭建出租车运营数据接收服务平台。系统安全建设方案可以划分为四个层面,即物理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和数据层。信息管理系统配套方案分为了数据资源中心,电招调度中心以及监控指挥中心等三个工程。根据可能的风险提出了防范对策,充分论证总体架构,加强组织协调,全员培训,并落实维护经费,保证项目成功并正常运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完善人员配置及加强人员培训。项目运行过程中需确保各种设备之间数据交换畅通,软件系统正常运行并保证各种硬件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方俊[8](2017)在《网约车的规制困境与法律应对》文中研究指明当前网约车日渐渗透我国客运市场,产生了较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但也正在威胁公共交通安全与客运市场秩序。网约车衍生的业态冲突、安全隐患、保险真空等问题亟需国家规制。立法品质不高、行政执法粗暴、司法救济缺位是我国网约车规制的现况。为此,应汲取域外网约车规制的有益经验,推动我国网约车新政的改革。为促进网约车的深度发展,我国应当提升网约车立法的品质。在政企共治模式下,运管部门需积极创新规制措施,地方政府应依法推进探索式实验。司法权对网约车的规制有待强化,我国法院应对涉网约车诉讼作出及时、公正的裁判,以形成平衡客运规制目标与网约车创新发展的诉讼政策。建构合乎法治原则与互联网思维的网约车规制体系考验着我国立法者、执法者的智识,并由此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在互联网时代的现代化转型。
闵俊燕[9](2017)在《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成本效益与满意度分析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约车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宠儿”,它不仅为人们出行提供了全新的选择方式,而且提供了多样化服务,打破了原来传统出租车的垄断局面,为打车市场提供了新的源泉。但是,网约车迅速发展的本质是由于不正当竞争还是因为其确实优于传统出租车?它与传统出租车提供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经营模式,二者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以及所创造的效益是否有较大不同?网约车的迅速发展与乘客体验的满意度紧密联系,两者是否有显着差异?本文以传统出租车和经济型网约车作为研究对象,对两者的成本效益和乘客满意度等一系列问题开展了讨论和研究。本文首先对目前繁杂的网约车市场进行分类,按层次分为经济型网约车、舒适型专车、商务型专车、豪华型专车。对其中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型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的运营模式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两者的成本效益量化模型。其次通过乘客体验理论来设计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的满意度问卷,并设计调查过程,来探讨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所提供服务的差异性。最后以西安市为例,对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的成本效益进行了实证对比研究,发现虽然两者的经营模式、使用年限、成本和效益侧重点都不相同,但是两者在使用年限内产生的总成本和总效益非常接近,传统出租车的净效益略高于经济型网约车。传统出租车的优势在于车辆的利用率高,使用年限短,效益的货币价值折损少,但是其运营模式效率低,因为传统出租车的成本高于经济型网约车而直接经济效益低于它,这也是经济型网约车迅速发展的一个原因;但是传统出租车对节约出行者时间效益和替代小汽车购置效益高于经济型网约车,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型网约车车辆利用率不高,使用年限长,效益的货币价值折损大;从乘客满意度来看,乘客对于经济型网约车的整体满意度显着高于传统出租车。
黄静思[10](2017)在《互联网时代出租车市场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面对网络预约出租车新生产物,出租车行业的政府管制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这是当前城市出租车系统发展和完善的重要课题,直接关系到现代城市交通体系的建立,也关系到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和矛盾平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试图对互联网新形态下城市出租车市场中政府规制进行研究,分析目前出租车市场规制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本考量之下,本文将以城市出租车规制建设和改革较为领先的成都为例,分析其目前城市出租车系统改革的相关做法,分析现状,找出不足,也总结经验。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本章主要起到了解释说明的作用,通过分析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对文章的基本结构进行说明,同时对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的理论研究背景和理论基础等内容做了简单介绍。第二章,出租车市场规制的基本理论。本章在内容上将行业发展规制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说明,并简单介绍了几种主流的行业发展规范制度体系,以及具体的规制作用方式和形式。第三章,国内外出租车市场规制分析。本章在内容上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新西兰、瑞典等国家在城市出租车行业规制建设方面上的经验做法,并结合目前我国城市出租车行业发展的几种常见模式,对北京模式、上海模式以及温州模式等三个典型城市的出租车行业发展模式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四章,互联网形态下城市出租车市场规制方案研究。本章从出租车市场规制的几项措施来探索互联网形态下出租车市场的规制方案。第五章,互联网形态下城市出租车市场发展方向、政策措施。以成都市为例,从互联网时代角度出发,分析了城市出租车市场发展方向、政策措施。
二、对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存在问题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存在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技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2 核心概念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网约车 |
2.1.2 市场主体 |
2.1.3 道德风险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经济人”假设与有限理性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风险关系理论 |
2.2.4 道德风险理论 |
3 网约车及其市场主体的构成 |
3.1 网约车概述 |
3.1.1 网约车的特点 |
3.1.2 网约车的类型 |
3.1.3 网约车的经营模式 |
3.2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构成及角色 |
3.2.1 网约车市场参与者的构成 |
3.2.2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角色 |
3.3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相互关系 |
3.3.1 网约车形式上属于电子商务活动 |
3.3.2 网约车本质上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
3.3.3 网约车平台与乘客、驾驶员与乘客的关系相对简单 |
3.3.4 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之间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 |
4 网约车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
4.1 网约车市场的发展现状 |
4.1.1 网约车政策框架基本形成,规则制度比较全面 |
4.1.2 网约车合规化稳步推进,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
4.1.3 网约车平台数量众多,规模实力差距较大 |
4.1.4 网约车驾驶员队伍庞大,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
4.1.5 网约车用户规模逐年增长,尤为关注安全性 |
4.1.6 网约车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供求关系难以平衡 |
4.2 网约车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风险 |
4.2.1 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违法犯罪屡见不鲜 |
4.2.2 非法营运现象严重,违规经营大量存在 |
4.2.3 恶性竞争比较常见,低质服务问题突出 |
4.2.4 交易违约司空见惯,侵权纠纷层出不穷 |
4.2.5 用户信息保护不周,个人隐私常遭泄露 |
4.2.6 行业矛盾纠纷不断,利益冲突愈发激烈 |
4.3 网约车市场的主要风险归纳 |
5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成因剖析 |
5.1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 |
5.1.1 平台的道德风险比较隐蔽,主要谋求企业利益 |
5.1.2 司机的道德风险相对突出,重点损害乘客权益 |
5.1.3 乘客的道德风险不易察觉,社会危害不容小觑 |
5.2 网约车市场主体道德风险的成因剖析 |
5.2.1 利益主体不一致,追求私利最大化 |
5.2.2 市场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多 |
5.2.3 风险意识较薄弱,防范能力显不足 |
5.2.4 政策法规不完善,规则制度软约束 |
5.2.5 社会风气不理想,道德素养待提升 |
5.2.6 信用体系不健全,奖惩机制作用弱 |
6 网约车市场的治理及市场主体道德风险的防范 |
6.1 树立利益攸关理念,落实平台公司主体责任 |
6.2 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压缩机会主义生存空间 |
6.3 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
6.4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规则制度刚性约束 |
6.5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社会核心价值共识 |
6.6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更好发挥抑恶扬善作用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调查问卷 |
附录2 |
致谢 |
(2)FMEA方法在B出租车企业运营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与价值 |
1.2 相关研究文献概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3.1 研究的意义 |
1.3.2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理论综述 |
2.1 项目管理概述 |
2.2 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
2.3 FMEA风险防控相关理论 |
2.3.1 FMEA的定义、作用和应用范围 |
2.3.2 FMEA方法概述 |
2.3.3 FMEA的分析步骤 |
第3章 出租汽车风险及现状分析 |
3.1 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特点及面临的风险 |
3.1.1 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特点 |
3.1.2 出租汽车行业面临的风险 |
3.2 出租车企业各经营模式及风险分析 |
3.2.1 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模式分类 |
3.2.2 出租汽车企业风险分类 |
3.2.3 各出租车经营模式及风险利弊分类 |
3.3 出租汽车企业现状分析 |
3.3.1 国内出租汽车企业发展现状 |
3.3.2 国外出租汽车企业发展现状 |
3.3.3 国内外发展现状对比 |
第4章 应用FMEA对B出租汽车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
4.1 B出租汽车公司概况分析 |
4.2 B出租公司FMEA分析的步骤 |
4.2.1 项目启动 |
4.2.2 组建FMEA团队 |
4.2.3 项目分阶段开展 |
4.2.4 B出租汽车公司现存风险失效模式严重度分析 |
4.2.5 B出租汽车公司预估风险失效模式发生度分析 |
4.2.6 B出租汽车公司潜在风险失效模式可探测度分析 |
4.2.7 预防和改进 |
4.2.8 FMEA项目分析报告 |
第5章 B出租汽车公司发展对策研究 |
5.1 B出租汽车企业预估改革效果 |
5.2 B出租汽车公司组织架构风险对策制定 |
5.3 B出租汽车公司运营模式风险对策制定 |
5.4 B出租汽车公司社会责任风险对策制定 |
5.5 B出租汽车公司网络化改革发展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分享经济法律规制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分享经济一般理论 |
一、分享经济含义 |
二、分享经济的类型 |
三、分享经济的本质 |
四、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特征 |
第二节 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相关理论 |
第三章 中国分享经济发展及经济法律规制现状 |
第一节 中国分享经济发展的现状 |
一、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概述 |
二、中国分享经济法律规制现状 |
第二节 中国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
一、市场准入门槛的“分级化” |
二、参与者身份和行为认定 |
三、隐私权问题 |
四、消费者权利保护 |
五、公平竞争问题 |
六、税收征管问题 |
第四章 西方国家分享经济的相关经济法律规制经验 |
第一节 美国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 |
一、总体发展和重点业务领域 |
二、美国分享经济规制经验 |
第二节 加拿大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 |
一、重点区域发展特色 |
二、政府法律规制状况 |
第三节 英国的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 |
一、“全球分享经济中心” |
二、政府对分享经济法律规制 |
第四节 欧盟分享经济发展法律规制 |
一、德国、法国等各国分享经济概况 |
二、欧盟对分享经济的法律规制 |
第五节 国外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的经验总结 |
一、国家战略层面 |
二、“五层级”的促进措施 |
三、监管层面的“一体两翼” |
第五章 中国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的完善 |
第一节 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理念转变 |
第二节 分享经济的经济法律规制的原则 |
第三节 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体系的完善 |
第四节 政府规制体系构建 |
一、市场准入的“分级”制度 |
二、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征信制度 |
三、从业者保障制度 |
四、责任保险制度 |
五、网络征税制度 |
六、公平竞争制度 |
七、相关配套制度支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网约车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网约车监管的理论分析 |
(一) 网约车的概念 |
(二) 网约车的性质 |
1. 网约车存在的理论基础 |
2. 网约车存在的现实依据 |
(三) 网约车监管的必要性 |
1. 网约车具有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缺陷 |
2.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
二、我国网约车监管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
(一) 我国网约车监管制度的现状 |
1. 网约车监管立法现状 |
2. 网约车监管执法现状 |
3. 网约车监管司法现状 |
(二) 我国网约车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1. 监管理念偏差 |
2. 立法质量低下 |
3. 网约车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规制 |
三、国外网约车监管制度的考察 |
(一) 美国的网约车监管模式 |
1. 给予网约车全新的法律地位 |
2. 严格审查驾驶员资格和车况安全 |
3. 授权与严管并举 |
4. 保护乘客的知情权和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 |
(二) 英国的网约车监管模式 |
(三) 新加坡的网约车监管模式 |
(四) 国外网约车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四、我国网约车监管制度的完善 |
(一) 网约车监管遵循的原则 |
(二) 网约车监管对象的确定 |
(三) 网约车监管具体制度的构建 |
1. 建立合理的行业准入制度 |
2. 实行多主体合作的监管模式 |
3.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互联网+”时代网约车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相关概念: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 |
1.2.2 互联网经济与政府规制改革 |
1.2.3 网约车规制研究评述 |
1.2.4 既有研究的不足与本研究的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安排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内容安排 |
第二章 作为分析框架的规制治理理论 |
2.1 规制与规制性国家:概念、起源与发展 |
2.1.1 规制与规制性国家的基本概念 |
2.1.2 规制性国家的产生与发展 |
2.2 规制治理的四种技术模式 |
2.2.1 命令—控制模式 |
2.2.2 自我规制模式 |
2.2.3 响应式规制 |
2.2.4 元规制 |
2.3 比较:规制性国家与积极国家 |
2.3.1 积极国家的概念 |
2.3.2 比较规制性国家与积极国家 |
2.4 对规制失灵的解释:政府缺陷、信息不对称与规制俘获理论 |
2.4.1 政府自身缺陷 |
2.4.2 信息不对称 |
2.4.3 规制俘获 |
第三章 出租车行业的规制体制 |
3.1 出租车的概念与性质 |
3.1.1 概念:出租车是什么? |
3.1.2 性质:如何定位出租车行业? |
3.2 出租车行业特征分析:规制何以成立 |
3.2.1 信息不对称 |
3.2.2 非重复博弈 |
3.2.3 需求价格弹性低 |
3.3 前“互联网+”时代的出租车规制体制 |
3.3.1 出租车行业的契约关系分析 |
3.3.2 出租车行业的政府规制手段 |
3.3.3 出租车经营的四种模式 |
3.4 出租车规制体制评述 |
3.4.1 出租车规制体制并未实现预期效果 |
3.4.2 出租车规制体制存在根本性缺陷 |
第四章 “互联网+”时代的网约车行业 |
4.1 网约车发展简史 |
4.1.1 2012 ~2014:“行业初兴” |
4.1.2 2014 ~2016:“野蛮生长” |
4.2 网约车的概念与性质分析 |
4.2.1 个性化的受雇运输服务 |
4.2.2 “互联网+”时代的非正式经济 |
4.3 网约车服务交易各方性质的争议及确定 |
4.3.1 网约车服务的交易方 |
4.3.2 网约车服务交易各方的性质争议 |
4.3.3 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服务的实际经营者 |
4.4 网约车行业的契约关系分析 |
4.4.1 平台内部契约 |
4.4.2 平台外部契约 |
4.5 网约车对出租车行业的颠覆性影响 |
4.5.1 改变了出租车行业产业形态 |
4.5.2 抢占了传统巡游车的市场份额 |
4.5.3 颠覆了出租车行业规制体制 |
第五章 网约车规制改革的演进与分化 |
5.1 网约车规制政策的变迁 |
5.1.1 政策放任期:2010~2014 |
5.1.2 严格限制期:2015~2016 |
5.1.3 谨慎规制期:2016年至今 |
5.2 地方政府网约车规制政策的分化 |
5.2.1 地方政府网约车规制政策文本的梳理 |
5.2.2 地方政府网约车规制政策文本的评价 |
5.2.3 地方政府网约车规制政策文本的分类结果 |
第六章 网约车规制政策影响因素分析 |
6.1 网约车规制政策影响因素探究——以上海市为例 |
6.1.1 不均衡的轨交资源:上海市的公共交通困境 |
6.1.2 集中垄断与供不应求:上海的出租车市场概况 |
6.1.3 上海市网约车规制政策变迁中互动与博弈 |
6.2 上海网约车平衡型规制产生原因探析 |
6.2.1 市民的出行需求难以忽视 |
6.2.2 稳定的行业结构利好改革 |
6.2.3 政企合作助推平衡型规制 |
6.3 网约车规制政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3.1 研究设计 |
6.3.2 实证结果与讨论 |
6.3.3 结论与启示 |
第七章 结论 |
7.1 政企合作进行规制治理成为趋势 |
7.1.1 基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
7.1.2 趋势——政企合作进行规制治理 |
7.1.3 挑战——互联网产业的特殊性 |
7.2 规制重心的转移与规制技术变革 |
7.2.1 规制重心的转移——从市场干预到市场规范 |
7.2.2 规制技术变革——从行政许可到元规制 |
7.3 “互联网+”时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革 |
7.3.1 从单向控制到双向合作:变革的基础性因素 |
7.3.2 透明、开放、合作:未来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变革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制度缺失条件下企业合法性获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2.1 研究内容 |
1.2.2 论文结构 |
1.3 研究方法与流程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流程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组织制度理论 |
2.1.1 制度的内涵 |
2.1.2 组织合法性 |
2.1.3 组织与制度的关系 |
2.2 企业政治战略 |
2.2.1 企业政治战略的相关概念 |
2.2.2 企业政治战略的分类 |
2.2.3 企业政治战略与制度理论 |
2.3 技术接受模型 |
2.4 研究的理论视角 |
第3章 滴滴出行阶段性建模 |
3.1 滴滴出行诞生前的行业背景 |
3.1.1 中国出租车行业的历史沿革 |
3.1.2 中国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 |
3.1.3 城市交通出行存在的问题 |
3.2 滴滴出行诞生前的行业规制情况 |
3.2.1 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
3.2.2 政府的管制思路 |
3.3 滴滴出行的阶段性模型构建 |
3.3.1 滴滴出行简介 |
3.3.2 滴滴出行的关键事件点及阶段划分 |
3.4 滴滴出行的阶段性模型描述 |
3.4.1 监管空白阶段 |
3.4.2 地方性监管阶段 |
3.4.3 全面监管阶段 |
3.4.4 合法化阶段 |
第4章 滴滴出行的合法性获取路径分析 |
4.1 滴滴出行的市场选择分析 |
4.1.1 监管空白阶段的市场选择分析 |
4.1.2 地方性监管阶段的市场选择分析 |
4.1.3 全面监管阶段的市场选择分析 |
4.1.4 合法化阶段的市场选择分析 |
4.2 滴滴出行的政治行为分析 |
4.2.1 监管空白阶段的政治行为分析 |
4.2.2 地方性监管阶段的政治行为分析 |
4.2.3 全面监管阶段的政治行为分析 |
4.2.4 合法化阶段的政治行为分析 |
4.3 滴滴出行的用户接受行为分析 |
4.3.1 监管空白阶段的用户接受行为分析 |
4.3.2 地方性监管阶段的用户接受行为分析 |
4.3.3 全面监管阶段的用户接受行为分析 |
4.3.4 合法化阶段的用户接受行为分析 |
4.4 滴滴出行的合法性分析 |
4.4.1 监管空白阶段的合法性分析 |
4.4.2 地方性监管阶段的合法性分析 |
4.4.3 全面监管阶段的合法性分析 |
4.4.4 合法化阶段的合法性分析 |
第5章 滴滴出行与制度的共演分析 |
5.1 滴滴出行与制度共演的阶段性分析 |
5.1.1 监管空白阶段的共演分析 |
5.1.2 地方性监管阶段的共演分析 |
5.1.3 全面监管阶段的共演分析 |
5.1.4 合法化阶段的共演分析 |
5.2 滴滴出行与制度共演的结果分析 |
5.2.1 滴滴出行与制度共演的横向分析 |
5.2.2 滴滴出行与制度共演结果 |
5.3 政策建议 |
5.3.1 探索多边合作监管模式 |
5.3.2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
5.3.3 明确监管主体 |
5.3.4 建立创新试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附录B 滴滴出行投融资时间表 |
附录C 滴滴出行的主要竞争对手 |
附录D 滴滴出行专车及快车计价规则 |
附录E 滴滴网约车运营许可证城市分布 |
致谢 |
(7)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出租车相关概念及运营特征 |
1.4.1 出租车的界定 |
1.4.2 出租车的行业定位 |
1.4.3 基于GPS数据的出租车运营特征 |
1.5 研究的内容框架及方法 |
1.5.1 研究的内容框架 |
1.5.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石家庄市出租车信息系统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1 出租车调度系统现状 |
2.1.1 GPS终端现状 |
2.1.2 GPS监控平台 |
2.1.3 其它调度系统状况 |
2.1.4 业务应用系统现状 |
2.1.5 信息化应用差距分析 |
2.2 存在的问题分析 |
2.2.1 高峰时段“打车难”问题 |
2.2.2 行业服务水平不高 |
2.2.3 非法运营现象较多 |
2.2.4 空驶率居高不下 |
2.2.5 安全问题突出 |
2.2.6 经营监管不到位 |
2.2.7 行业决策缺乏统计数据支持 |
2.3 存在问题的成因 |
2.3.1 行业监控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手段不足 |
2.3.2 管理机制不健全 |
2.3.3 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2.3.4 信息服务手段不足 |
2.4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第三章 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
3.1 信息化应用现状 |
3.1.1 网络通信系统 |
3.1.2 数据资源现状 |
3.2 业务流程分析 |
3.3 需求分析 |
3.3.1 系统用户需求 |
3.3.2 系统功能需求 |
3.3.3 数据管理需求 |
3.3.4 系统性能需求 |
3.4 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方案 |
3.4.1 建设实施原则 |
3.4.2 总体目标 |
3.4.3 建设内容 |
3.4.4 系统总体框架 |
3.4.5 系统总体方案的基本评价 |
第四章 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
4.1 终端系统建设方案 |
4.2 应用系统建设方案 |
4.2.1 动态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 |
4.2.2 电召服务与智能调度系统 |
4.2.3 动态稽查系统 |
4.2.4 服务考核评价与投诉监督系统 |
4.2.5 出租车企业在线管理系统 |
4.3 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方案 |
4.3.1 数据内容分析 |
4.3.2 数据标准与规范 |
4.3.3 数据库设计 |
4.3.4 数据管理 |
4.3.5 数据共享与报送 |
4.4 网络及通信系统建设方案 |
4.4.1 网络方案 |
4.4.2 通信系统方案 |
4.5 系统安全建设方案 |
4.5.1 系统安全现状 |
4.5.2 系统安全建设方案 |
4.5.3 安全策略及解决方案 |
4.6 信息管理系统配套方案 |
4.6.1 数据资源中心(机房)工程 |
4.6.2 电召调度中心工程 |
4.6.3 监控指挥中心工程 |
第五章 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与保障措施 |
5.1 实施条件 |
5.1.1 社会条件 |
5.1.2 技术条件 |
5.2 实施计划 |
5.2.1 建设工期 |
5.2.2 实施进度 |
5.3 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
5.3.1 风险识别和分析 |
5.3.2 风险对策和管理 |
5.4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
5.4.1 建设管理组织机构 |
5.4.2 人员配置及培训 |
5.5 运行维护系统保障 |
5.6 系统运行情况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网约车的规制困境与法律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约车引发的诸种乱象 |
(一) 业态冲突 |
(二) 税收偷漏 |
(三) 市场垄断 |
(四) 权益侵害 |
(五) 保险真空 |
二、网约车规制的现况与困境 |
(一) 立法的喜忧参半 |
(二) 执法的矛盾冲突 |
(三) 司法的延迟与保守 |
(四) 理性省思 |
1. 共享经济的全新特质 |
2. 权力部门的理解偏差 |
3. 传统业态的利益俘获 |
三、网约车规制的域外经验 |
(一) 美国经验 |
1. 创设网约车的新型法律地位 |
2. 允许私家车接入约车平台 |
3. 建构全新的网约车规制模式 |
(二) 英国经验 |
1. 司法裁决网约车的合法性 |
2. 创新网约车的规制措施 |
(三) 德国经验 |
(四) 法国经验 |
(五) 经验总结 |
1. 规制模式的多元 |
2. 规制法规的创新 |
3. 司法救济的介入 |
4. 汽车保险的革新 |
5. 短期许可的探索 |
四、我国网约车规制困境的法律应对 |
(一) 网约车立法的完善 |
1. 部门规章转向法规立法 |
2. 封闭立法转向开放立法 |
(二) 网约车行政规制的创新 |
1. 探索政企共治模式 |
2. 建构互联网税收监管机制 |
3. 建立强制保险的准入机制 |
4. 革新网约车行政许可制度 |
5. 推进地方探索式实验 |
(三) 网约车司法规制的介入 |
(9)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成本效益与满意度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意义与背景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外研究者对笔者的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2 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市场分析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广义出租车概念 |
2.1.1 出租车的三种服务模式 |
2.1.2 广义出租车的概念 |
2.2 广义出租车的分类 |
2.2.1 网约车的分类 |
2.2.2 传统出租车的分类 |
2.3 经济型网约车的界定与市场特征 |
2.3.1 经济型网约车的界定 |
2.3.2 经济型网约车的市场特征 |
2.3.3 经济型网约车使用情况调查分析 |
2.4 传统出租车和经济型网约车的利益主体对比分析 |
2.5 成本效益分析基本理论 |
2.5.1 成本效益分析概念 |
2.5.2 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 |
2.6 乘客体验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3 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成本效益模型 |
3.1 传统出租车成本构成与模型的建立 |
3.1.1 传统出租车成本的构成 |
3.1.2 传统出租车成本模型建立 |
3.2 经济型网约车的成本构成与模型建立 |
3.2.1 经济型网约车的成本构成 |
3.2.2 经济型网约车成本模型的建立 |
3.3 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效益构成与模型建立 |
3.4 本章小结 |
4 西安市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成本效益案例分析 |
4.1 西安市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市场相关数据收集 |
4.1.1 西安市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市场调查情况分析 |
4.2 西安市传统出租车市场成本估算 |
4.2.1 主要参数的确定 |
4.2.2 传统出租车成本估算 |
4.3 经济型网约车成本估算 |
4.3.1 西安市经济型网约车概况 |
4.3.2 主要参数的确定 |
4.3.3 经济型网约车成本估算 |
4.4 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效益估算 |
4.4.1 传统出租车的效益估算 |
4.4.2 经济型网约车效益估算 |
4.5 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成本效益对比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 西安市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乘客满意度对比研究 |
5.1 出租车乘客满意度概念 |
5.2 假设检验 |
5.3 前期准备 |
5.4 调查分析 |
5.4.1 样本基本情况分析 |
5.4.2 样本调查情况分析 |
5.4.3 研究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4 实证研究信度分析 |
5.4.5 研究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及建议 |
6.1.1 结论 |
6.1.2 建议 |
6.2 论文创新点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出租车司机访谈提纲记录 |
附录二:经济型网约车司机访谈提纲记录 |
附录三:西安市出租车乘客满意度的调查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
(10)互联网时代出租车市场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概况 |
1.2.2 国内研究概况 |
1.3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出租车市场规制的基本理论 |
2.1 规制的分类 |
2.2 规制的理论依据 |
2.2.1 自然垄断 |
2.2.2 信息不对称 |
2.2.3 外部性 |
2.3 规制的基本内容 |
2.4 出租车市场规制的理论依据 |
2.4.1 出租车的运营特性 |
2.4.2 出租车市场规制的必要性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内外出租车市场规制分析 |
3.1 规制的发展趋势 |
3.1.1 私有化和取消规制 |
3.1.2 出租车行业规制的变化沿革 |
3.2 国外出租车市场规制 |
3.2.1 完全开放出租车市场的国家(地区) |
3.2.2 正在改革出租车市场的国家(地区) |
3.2.3 对国外出租车市场规制效果的评价及对我国的启发 |
3.3 我国出租车市场规制现状及分析 |
3.3.1 我国出租车行业发展概况 |
3.3.2 我国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的特征 |
3.3.3 我国出租车市场经营模式 |
3.3.4 我国出租车行业规制具体政策 |
3.3.5 我国出租车市场存在的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时代城市出租车市场规制方案研究 |
4.1 进入规制 |
4.2 数量规制 |
4.3 运费规制 |
4.4 质量和安全性规制 |
4.4.1 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
4.4.2 行业服务评价体系细则 |
4.5 完善退出制度,实现优胜劣汰机制 |
第5章 互联网时代城市出租车市场发展方向、政策措施——以成都为例 |
5.1 成都市出租车发展历史与现状 |
5.2 引发出租车与网约车矛盾的根源 |
5.3 互联网形态下城市出租车市场发展方向 |
5.3.1 尊重群众的选择 |
5.3.2 充分运用市场规律调配出租车与网约车市场的比重 |
5.3.3 抓大放小,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 |
5.4 信息时代城市出租车发展与改革举措 |
5.4.1 对现有出租车经营权的发行方式进行改革 |
5.4.2 建立健全的市场环境 |
5.4.3 科学合理的进行数量规制 |
5.4.4 建立一套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 |
5.4.5 逐步优化行业价格规制 |
5.5 推行巡游出租与网络预约出租车双轨运营模式探讨 |
5.5.1 出台相关法律依据 |
5.5.2 新旧业态双轨规制 |
5.5.3 规制内容更新调整 |
5.5.4 促进社会各方参与治理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对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存在问题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约车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治理[D]. 廖七生. 海南大学, 2019(05)
- [2]FMEA方法在B出租车企业运营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D]. 王凤会. 吉林大学, 2018(01)
- [3]中国分享经济的经济法规制研究[D]. 马婧婷. 华南理工大学, 2018(12)
- [4]网约车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 郝晓滕. 华中师范大学, 2018(12)
- [5]“互联网+”时代网约车规制研究[D]. 刘振琳.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1)
- [6]制度缺失条件下企业合法性获取路径研究[D]. 李弘珊. 湖南大学, 2018(02)
- [7]石家庄市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应用[D]. 王晓春. 长安大学, 2018(01)
- [8]网约车的规制困境与法律应对[J]. 方俊.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02)
- [9]传统出租车与经济型网约车成本效益与满意度分析研究[D]. 闵俊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7(02)
- [10]互联网时代出租车市场规制研究[D]. 黄静思. 西南交通大学, 20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