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甘两省毗连地区护林联防会议召开(论文文献综述)
毛建荣[1](2021)在《民国时期任承统的水土保持思想与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以来,国人逐渐认识到林业建设的重要性。森林的功用被有识之士反复提倡并宣扬。在此环境之下,人们认识到发展现代林业,必须要推动林业教育的兴盛。因此,以金陵大学森林系为代表的众多拥有林科的学校迅速成长了起来。林业学习机会增多也使得人们重视林业的思想空前高涨。任承统求学于金陵大学,并投身于林业学习之中。通过学院的课程学习以及外出实践,使得任承统拥有了扎实的林学基础。在林学家凌道扬的指导下,任承统林学思想进一步成熟。特别是凌道扬对于水土保持的认识和水旱灾害的理解,更加让任承统重视灾害对于人民生活的影响,其水土保持理论中的民生理念展露无遗。同时在水土保持专家罗德民的引领下,任承统积极的投身于水土流失的相关调查。罗德民的土壤侵蚀实验以及鼓励民众参与等水土保持观点,深刻的影响着任承统的相关理论。多方因素共同促使任承统由一名森林系高材生向水土保持专家转变。在水土保持领域,任承统的实践主要分为考察与研究两个部分。考察又主要分为以调查森林为主的林业调查和以河流治理为主的河流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以江苏、绥远为代表的南北各地森林滥伐严重,黄河、淮河等河流堵塞,各地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水土流失现象。保护森林并培育植被实为最重要的水土保持手段。研究则主要是建立农林部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任承统积极参与区内实验并大力推广水土保持的相关成果。总的来说,任承统认为水土保持工作首先应与经济建设开发并行,其次水保事业应重视全民协力并加强教育,最后要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与因地制宜性。而其水土保持思想背后涌动的救国救民思潮以及重视生态建设的思路更为关键。
王力[2](2020)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说明陕西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周秦汉唐等王朝都在陕西建都,在中国的历史上,有种“特别关系”。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海上而来,东南沿江沿海各省始变为中国政治文化的“中心点”。陕西僻处内地,“陕西似无足重轻也”,但陕西为西北门户之所在,有着国民党势力、陕西地方实力派和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前夕还有着北洋军阀的残余势力,内部势力错综复杂,而不同于国民党中央完全控制的省份。其地位被包括南京国民政府在内的历代中央政府所重视,也被民国时期的各派军阀所觊觎。1927至1937年的陕西省政,经历了剧烈的变化,呈现阶段性特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由国民军冯玉祥系控制的过渡时期,由陕西地方实力派杨虎城控制的稳定时期和西安事变后由孙蔚如控制的整理时期。文章第一章总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省制改革和陕西省的政局变动和省制改革,陕西的省制进程与南京中央政府规划的省制改革时间表相比较,具有滞后性。究其原因,陕西省处于国民党中央政府控制的核心区域和边际地带之间。第二章分析了陕西省政的演变过程,经过十年的发展,陕西省政的结构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横向和纵向组织。第三章分过渡、稳定和整理三个时期,理清各执政陕西人物对陕西省政的管理。第四章讨论了陕西省政的地位问题,孙中山、蒋介石、冯玉祥等能影响全国政局的人物和杨虎城、邵力子、孙蔚如等陕西执政人物都对陕西省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加之国内外局势的发展,也引起了南京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于陕西省的关注。总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陕西省政是极其重要的,陕西一省的省政问题发展到1937年,竟然引起了影响中国和世界格局的西安事变的发展,可见其特殊和关键。望通过梳理南京国民政府1927至1937年的陕西省政,能描绘出这十年陕西省政的发展脉络,以期基本揭示出省制设计“应然”与陕西省政实践“实然”之间的深层逻辑,为我国现正推进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镜鉴。
鲍泽欣[3](2020)在《1912-1931年吉林省政府禁烟禁毒政策研究》文中认为毒品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鸦片、吗啡等毒品传入中国后,给中国社会、经济、军事、政治等方面带来了长期、深远的影响。本文以1912-1931年吉林省禁烟禁毒运动为主线,以吉林省历届政府为基础,以所采取的措施为载体,探索这些措施所产生的成效与不足及背后的原因。本文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档案资料和报刊资料等大量原始资料,对吉林省政府禁烟禁毒政策进行研究,将部分资料进行整合,形成图表。本文拟将1912-1931年吉林省政府禁烟禁毒政策问题分四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主要研究清末吉林省禁烟情况与民国时期的鸦片种植、售卖及吸食泛滥等问题,依据报刊所刊载的史料进行研究,提出1912-1931年吉林省禁烟禁毒的背景情况。第二部分,主要研究1912-1917年吉林省禁烟禁毒的政策制定背景、政策制定和执行概况与禁烟善后情况。第三部分,主要研究吉林省在张作霖父子统治下的禁烟禁毒情况。大体分为奉系军阀统治时期和张学良主政东北两个时间段,对其采取的不同政策的背景、政策制定、实施效果进行研究。第四部分,主要研究吉林省禁烟禁毒的成效和不足,同时从国内、国外两个视角对禁烟禁毒成效的影响的原因进行分析。近代烟毒的泛滥和吉林省禁烟禁毒的各项措施与政策与当时的社会、军事、政治等方面密切相关,是近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当代社会,毒品依然是不可忽视的严峻问题。1912-1931年吉林省禁烟禁毒运动的研究,虽是个案,但是也对现代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禁毒工作有着指导和借鉴意义。
张晨,郭鑫,翁苏桐,高峻,付晶[4](2019)在《法国大区公园经验对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跨界治理体系构建的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立国家公园的目的之一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然而,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保护不仅面对交叉重叠、多头管理导致碎片化管理问题,还要面对行政区划进一步造成的碎片化和管理分割的现实。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地跨浙江、安徽和江西三省,存在国家公园跨界治理过程中的三大普遍问题:跨界协同治理空间边界划定、生态保育政策及执行不统一、毗邻社区居民生计对自然资源依赖与生态保护目标的矛盾。文章借鉴法国大区公园治理经验,依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精神,提出钱江源国家公园跨界治理中必须形成一个政府主导(公园管理机构为代表),企业、社区居民和第三方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组织框架,并针对上述三个问题,提出通过第三方组织参与方式实现跨越行政壁垒的统一保护、通过社区协议保护方式实现保护标准的统一、通过国家公园产品品牌增值体系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王梅[5](2017)在《近代青海社会救济研究》文中指出社会救济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对其很难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而相关论着中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惟救济对象的划分一般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老、弱、病、残疾等个人生理原因以及其他因个人能力和社会原因导致的常态贫困人口;另一类是因遭受天灾人祸的打击而陷入困境的人们。依据救济对象的划分,本文的研究围绕常态的贫困救济和灾荒救济两大板块展开。又因青海民族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下社会救济事业的开展在沿着“国家大历史”轨迹行进的同时又具有独特性,因此本文选择以近代青海作为研究的特定时空背景。具体而言,本文的论述分六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为绪论,对社会救济的整体及区域研究的前期成果进行了回顾,指出对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救济事业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必要性。同时提出在写作视角上,在关注官方的救助行为的同时,将视角转入普通人和下层社会,对各民族由血缘性和地缘性支撑下的互助共济、融入习俗中的慈善行为予以关注,探究在困境中基层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原动力。第二部分,从青海地区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以及人文环境、行政设置的历史沿革等入手,对本文的研究客体做一较为详细的介绍。指出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海拔高,地形复杂,形成了以寒冷、干旱、多风为特点的高原大陆性气候。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使本区在近代一直频遭自然灾害的侵扰。而人文环境上,多民族聚居的青海,生计方式上农耕和畜牧并存;政治制度上,近代青海府县制与土司制度并存,并保留了一定的政教合一制度;宗教氛围浓厚,寺院在该地发挥着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功能。而且在传统社会多元构成的基础上,又有近代因素的发轫。人文特征的多样性,使救济活动的开展带有地域的烙印,有着与中原地区不同的异质性特征。第三部分,对近代青海常态贫困救济的开展,以救济活动实施的主体不同分官方(国家和地方)、民间、外来力量三个层面加以论述并兼论其成效。官方的救济活动包括:一,官办救济机构的设立;二,开展“冬令救济”,设立平民工厂,实行义务教育、平民教育以及多类奖助项目的助学活动,因突发情形而返贫的民众的灵活救济,等等。民间力量的慈善救济包括:民间由血缘性和地缘性支撑下的互助共济、融入习俗中的慈善行为;民间慈善团体施舍贫民的活动以及宗教组织在收容孤儿、流浪人员等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助葬、举办冬赈等方面的作为。而作为外来力量,西方教会在传播“福音”过程中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了一定的慈善救济活动。第四部分,对近代青海灾荒救济的开展情况,以救济活动实施的主体不同分官方(国家和地方)、民间、外来力量三个层面加以论述并兼论其成效。政府的救灾活动。政府的救灾除机构的设置和制度层面的建设外,具体分防灾、应灾、灾后善后三个阶段展开。灾前的防治包括植树造林、兴修水利、鼓励农垦、禁烟、发展仓储、备荒植物的推广种植、设立气象、水文监测机构等备荒措施,以及以卫生机构的免疫种痘、卫生清洁运动的发起、卫生观念的普及等为内容的防疫举措。灾害发生时,按规定勘灾、定灾后,政府开展了急赈、工赈、疫病的救治等赈济措施。灾后,政府通过安辑流民、蠲缓、灾后补种、借贷、对粮食流通进行管理等多种手段以平抑粮价、恢复生产。灾荒救济中的民间力量。世人以青海地处偏远,民众智识落后、保守性成,不思改革。实则不然,民众在防灾备荒方面有所实践。在面对灾害时,除向政府呼吁请赈外,也有一定的自救行为,包括结成互助关系、民间土法防疫、祈雨防雹等。此外,民间个体、宗教组织、救灾团体参与赈灾,形成多重的民间救灾格局。而作为外来力量,西方传教士在灾害发生时治疗时疫、救治伤员、发放赈济粮,为灾民提供了一定的帮助。第五部分,揭示近代青海的救济事业从晚清到民国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呈现的诸多特点,反映出的国家—地方—社会的互动模式。第六部分为结语,总结近代青海社会救济事业的成效,并结合当代地方实际,探讨近代青海民族地区社会救济研究留给我们的思考和启发。
包巍[6](2017)在《冀察政务委员会述论》文中研究说明冀察政务委员会是全面抗战爆发前存在于华北特殊地域的一个特殊的地方政权机构,既进行向内的治理与施政,又进行向外的对日交涉。对该机构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可以看到南京国民政府、中国共产党与宋哲元地方实力派间关系的互动与演变,探究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本质及影响因素,从而深化对全面抗战爆发前华北政局的认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并没有能够有效对华北进行行政统治,华北依然保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东北,随即全力进行分离华北活动,华北政局深受中日关系变动的影响。华北的地方政权机构,一方面不再单纯是地方势力的权力象征,而具有了应对日本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则成了全面抗战爆发前中日间较量的焦点。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政策由“不抵抗”转向“一边抵抗,一边交涉”,受其影响,华北政权机构相继经历了北平政务委员会、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与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随着民族矛盾的升级,为应对日本,需要一个既能立足华北并彰显中央与其之间的管辖关系,又能在对日折冲中坚持“守土卫权”的地方性政权。冀察政务委员会应运而生,并在此后一年八个月复杂局势里,承担下它特殊的历史使命。冀察政务委员会既要应付日方与维持地方,又要在频繁对日交涉中保持自己的民族立场,因此从成立伊始,即逐渐建构起具有自己特色的机构组织。内设三处及五个专门委员会,并下辖几十个军、政办事机关,以横向层级内部的合议制与纵向层级间集权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运作。既有极强的集权色彩,又凸显极差的稳定性与规范性,但在整体运行中却体现出超强的统一性。因此尽管机构内部充斥着非亲日派与亲日派不同的集团,但仍然可以体现出明显的反日本渗透特点。由于日本对华北的侵略扩张,使得匪患毒私等问题日趋恶化。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完善地方层级为入手,以“清匪”、禁烟禁毒与缉私活动为展开,以稳定地方秩序与解除民众痛苦为目标,力图以安境保民来“救国”。地方层级制度的完善,在解决匪患毒私问题上效果有限,也少地方自治色彩,但可窥见宋哲元地方实力派在华北对日最前沿地带,对如何探索出路的理解。在南京国民政府并无有效应对方法之时,冀察政委会在社会治理问题上,会在自我利益与民族利益间面临选择挑战,但最终能接受中央,以民族利益为重。尽管冀察政务委员会全力以赴,但在日本侵略之下,效果不可能显着。冀察政务委员会以道德救国的施政理念指导对内施政工作,受扰于资金困难,冀察政务委员会在大力减免附加税的同时,量力而行,以注重实效来发展教育、农业与交通事业,以期实现解除民众痛苦的“救国”目的。各项工作在日本侵略的影响下,同样体现出脆弱性。在开展对内工作的同时,冀察政务委员会在政治领域里与日本就冀东、察北问题与“共同防共”问题进行了艰苦的外交折冲。在交涉过程中,冀察政务委员会既出于爱国立场又出于自保目的,坚持“守土卫权”底线,南京国民政府对其现地交涉态度,也因此经历了由消极到认可的转变过程。冀察政务委员会的交涉,在日本分离华北问题的应对上,与南京国民政府形成了补充之势。冀察政务委员会的“守土卫权”,使日本重新转向与南京国民政府间交涉,来实现华北分离中央的目的。同时,冀察政务委员会在两广事变中的中立态度,引起蒋介石的不满与警惕,促使蒋介石加紧推动中日间谈判来解决华北问题。冀察政务委员会为保住立足之地,在经济提携问题上对日妥协,影响了南京国民政府对日外交的效果,也使主权受到威胁。在中央政府明令禁止下,冀察政务委员会对各个问题进行弥补,没有让日本分离华北阴谋得逞。冀察政务委员会在进行对内与对外活动的同时,以学生运动为代表的民众救亡与以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为代表的团结抗战共同推动该机构实现了政治明朗化。一方面宋哲元地方实力派的抗日决心更加坚定,对日态度开始强硬,另一方面机构的折冲空间越来越小。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冀察政务委员会的现地交涉失败,冀察政务委员会在核心成员走向抗日战场的同时,改组后解散。冀察政务委员会是南京国民政府在华北问题上对日妥协的产物,负有维系华北与中央间关系,并应付日本的使命。冀察政务委员会通过内外活动,基本上实现了“守土卫权”,为南京国民政府争取备战时间的同时,使日本分离华北的阴谋破产。这既是冀察政委会本身努力的结果,也是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政策渐转强硬的体现,还与民众救亡和团结抗战对其产生的影响有关。离开了这些因素的促动,单纯的地方实力派政权机构,不可能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但从冀察政务委员会的命运终结也可见,折冲周旋不可能真正阻止日本的侵略步伐,只有团结抗战才是包括地方实力派在内的所有国人的正确出路所在!
杨辰[7](2017)在《王占元督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王占元督鄂长达七年之久,最终因湘鄂战争的失败离开湖北。本文通过分析王占元督鄂期间所经历的种种风潮,探讨了王占元维持自身地盘的策略,进而对北洋时期,地方军阀权力的得失原因进行剖析。王占元所在的湖北省,在分裂的南北格局之下地位尤为重要。一方面湖北省是南北行军要道,维持湖北省的稳定成为了鄂督的紧要任务。护法战争中,王占元游离在“主战”与“主和”之间,借助直、皖两系的实力,维护自身地盘。另一方面,湖北毗邻西南各省,王占元积极联系西南,劝诸省北归。西南联络人的身份,成为了王占元的政治资本,颇为中央重视,进而受邀参加了商讨时局问题的“三使会议”,一时齐名“曹、张”。然而之后日益激烈的“驱王运动”使得王占元的地位发生了动摇。“驱王运动”体现了 “北人”王占元与湖北当地民众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之后,“驱王运动”发展为“武力逐王”,湘鄂战争随之爆发。王占元所依靠的主要军事力量北洋第二师,在武宜兵变之后失去了战斗力,不能应战,王占元被迫下台。对于像王占元一样的诸多地方军阀而言,军事实力至关重要,但派系的力量也十分强大。王占元最初之所以能够获得湖北督军的位置,一方面是有可以依靠的军事实力。另一方面,是源自袁世凯的提携。后袁世凯称帝,王占元暗中投靠与袁世凯分庭抗礼的冯国璋。凭借冯国璋的支持,在长江流域与李纯、陈光远并称“长江三督”,与段祺瑞为首的皖系相对抗。但当曹锟成为直系首领之后,曹、王二人因湖北省省长问题产生矛盾。王占元也逐渐与直系疏离,认为张作霖与皖系多联络,皖系卷土归来指日可待,于是与张作霖签订密约,结为联盟。然张作霖的势力无法延伸到长江流域,虽然在驱王运动和武宜兵变的风浪中,张作霖的维护对于北京政府暂时保留王占元的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直系吴佩孚与赵恒惕暗中联合发动的湘鄂战争,用武力实现了对王占元的驱逐。可见地方军阀为维护自身的势力,在派系斗争之中,审时度势显得颇为关键。
刘云飞[8](2015)在《民国时期陇南的匪患与基层社会控制研究》文中认为匪患问题是民国时期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也是转型时期社会失控和社会病态的集中反映。地处川、甘、陕三省交界地带的陇南,是南入川蜀,东进陕西的重要交通孔道,地域位置特殊,战略地位重要,加之境内高山密林广布,因而为土匪的活动和藏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在民国时期可以说是一个土匪众多、“流匪易来”的地区。此外,民国肇建以后,中央权势日衰,政治日非,陇南地方军阀割据混战,地方政局动荡,政权更迭异常频繁,使地方出现了权力真空,社会失控。加上吏治腐败、天灾和人祸不断,这一切致使很多人被迫铤而走险,踏上了为匪之路,也使陇南成为了甘肃匪患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概而言之,民国时期陇南的土匪具有总量多、匪股人数巨大、组织程度高、活动区域面广的特点。其危害程度自不待言,土匪不但直接与当地政府抗衡、掠夺地主富户,还直接危害到了广大贫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对陇南地方社会经济、地方基层政权、地方社会风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当匪患发生后,陇南地方政府和民众也采取了一系列诸如“联防”、“清乡”、“清查户口”、“保甲连坐”、“民枪登记”、“禁烟”、“遏制和防范帮会”、“禁赌”、“军事清剿”、组建“民团、神团”以及修筑“堡寨”等防匪措施,但由于土匪和陇南地方各方政治势力关系复杂及当权者对土匪是剿是抚态度不一等原因,治匪效果并不显着。大多数土匪都来自于农业社会,之所以为匪多半是因生计所迫而做出的无奈之举,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对土匪行为投以同情的眼光,赋予其正当性。毕竟土匪是一个寄生的社会群体,本质上与现存的社会秩序格格不入,其破坏一切的恶劣行径使土匪的历史变成了广大人民的灾难史,更对区域社会历史的发展变迁产生了巨大的负面效应。本文将在现存史料的基础上,再结合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和理论试图对民国时期陇南地区的匪患概况、匪患成因、匪患对民国陇南地方社会的影响以及民国陇南地方政府和地方民众围绕匪患问题而展开的相关控制活动等作一初步探讨。在试图从一个侧面揭示当时陇南地区社会运行的基本面貌和规律的同时,亦在证明地域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匪势消长的基本前提,说明只有政治的进步和乡村经济的发展才是消除匪乱、确保社会安定和谐的根本,也可为当下的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历史借鉴。
胡中升[9](2014)在《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文中认为对于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而言,治水活动十分重要。而作为中国重要水道的黄河,则夙以难治闻名于世,治黄遂成为中国历代治水的重要任务。近代以来,西方水利科技的传入,为黄河治理带来新的契机,使治黄思想、方略与手段开始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会)扮演了主要角色,其作为与作用值得检讨。鉴于黄河灾害频发,为有效开展治黄工作,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成立了黄委会,结束了清末以来黄河下游河防的分省治理体制。随着时局的发展及治黄任务的改变,黄委会大致经历了“初创”与“扩张与调整”两个阶段。作为一个近代水利机构,黄委会组织结构科层化的特点较为明显,委员会下依次设处、科等层级,各级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而委员会决策制和委员长执行制的相互结合,则既能收集思广益之效,又能杜决而不行之弊,有利于工作绩效提升。委员长在黄委会中据有重要地位,不论是对该会的日常管理,还是对治黄事业的发展规划,都有重要权责。历任委员长均为治黄事业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此外,黄委会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流程以及人事与财务管理制度,为该会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提供了条件。黄委会在权限、人事与财务方面均受中央节制,又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其委员构成及会址确定都曾受到地方的影响,双方的行政博弈迹象明显。黄委会与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简称黄灾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亦有密切联系。虽然黄灾会曾与黄委会发生工作冲突,但“华北水利”及“导淮”两委员会则与黄委会合作顺利,成效显着。黄委会不再仅凭经验治黄,而是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不再局限于整治黄河下游,而是着眼于整个黄河流域,坚持上中下游并重、干支流兼顾的方针。该会不仅在黄河堵口、修防等治标方面取得重要成就,而且不断探索黄河治本之策,诸如建立测量队、水文站、水位站,开展河道地形及水文测量,开展科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拟订各种专门及综合治本计划。该会还促成在德国举行治导黄河试验,并在中游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以期多管齐下,实现黄河的长治久安。在治理河患的同时,黄委会还致力于开发黄河水利事业。该会不仅关注与支持黄河下游的虹吸放淤工程,而且积极发展西北灌溉事业。为适应抗战及开发西北的需要,黄委会对黄河上游及其主要支流进行测勘,并对局部河道实施重点整治,以改善其通航条件。该会还勘查了黄河及其支流的水力资源,并拟订了一些发展黄河水利的计划,虽然未能付诸实施,却为此后的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黄委会对黄河标本兼治的各项探索,开辟了近代治黄的新趋向,将中国治黄事业推进到一个新阶段。黄委会虽然不同于普通衙署,但毕竟也是国民政府的行政性机构之一,后者的相关决策与政令无疑都会影响黄委会的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治黄事业的开展,政府不当人事任免也给黄委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抗战时期,黄委会被纳入战时体制,成为配合政府对敌斗争的工具;战后,在花园口堵口活动中,黄委会成为国民党方面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工程博弈的主要角色之一。随着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式微及终结,黄委会的历史使命也很快结束。
高建菊,郭晓梅[10](2014)在《陕甘子午岭边界争议始末》文中研究指明陕西延安与甘肃庆阳关于子午岭边界问题的争议先后涉及到黄陵、富县、志丹、吴起四县,而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黄陵、富县、志丹。五十年代末开始,两家因为边界问题发生多次纠纷,甚至暴力事件,,曾历经多次不同级别的谈判,却始终达不成共识。直到2000年,经国勘办出面裁定才结束了这场长达四十年的边界争议
二、陕甘两省毗连地区护林联防会议召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陕甘两省毗连地区护林联防会议召开(论文提纲范文)
(1)民国时期任承统的水土保持思想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对象与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资料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 |
第一章 任承统水土保持思想溯源 |
第一节 近代中国林业教育的兴起 |
第二节 凌道扬学术思想对任承统的影响 |
第三节 罗德民水土保持研究的引领 |
小结 |
第二章 森林调查与任承统水土保持思想的形成 |
第一节 南方地区的森林调查 |
第二节 北方地区的森林调查 |
小结 |
第三章 调查研究与任承统水土保持思想的深化 |
第一节 沿河水土保持实践与考察 |
1.淮河与黄河的考察治理 |
2.渭河考察与水土保持实验区的规划 |
第二节 水土保持实验区的建设 |
1.实验区的筹建与地方合作 |
2.部分科研实验与理论宣传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国内研究 |
(二)国外研究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 史料选择 |
五 写作难点 |
六 创新之处 |
七 概念界定 |
第一章 陕西省政的背景和基础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省制改革历程 |
一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确立的省制 |
二 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1929-1937)的省制 |
第二节 陕西政局变动与省制演变 |
一 陕西省制的初步确立——冯玉祥系控制下的陕西 |
二 陕西省制的发展变化——陕西地方实力派杨虎城控制下的陕西 |
三 西安事变后的陕西省制——从杨虎城系孙蔚如到蒋介石系蒋鼎文 |
第二章 陕西省政的演变 |
第一节 陕西省政的权力运作方式 |
一 特殊时期的陕西省政权力运作方式 |
二 正常时期的陕西省政运作方式 |
第二节 陕西省政的日常运行机制 |
一 陕西省政府综合办事机构—秘书处 |
二 陕西省政府执行机构—各厅 |
三 陕西省具体事务管理机构—各专管处、局及委员会 |
第三节 陕西全省行政网络的构建 |
一 西安市(西京市) |
二 行政督察区 |
三 县及其县以下行政组织 |
第三章 陕西省政的管理 |
第一节 过渡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国民军联军(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冯玉祥系控制下的陕西省政管理(1927 年—1930 年 10 月) |
第二节 稳定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杨虎城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邵力子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第三节 整理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王一山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孙蔚如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第四章 陕西省政的地位 |
第一节 陕西所属地理位置的争论 |
第二节 孙中山等的陕西省政建设思想 |
一 孙中山的开发西北思想 |
二 蒋介石的西北抗战观 |
三 陕西省执政人物的建设陕西思想 |
第三节 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陕西省政的关注 |
一 冯玉祥时期 |
二 杨虎城时期 |
三 邵力子时期 |
四 孙蔚如时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1912-1931年吉林省政府禁烟禁毒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概念界定与时间断限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一、1912-1931年吉林省禁烟禁毒背景 |
(一)清末吉林省鸦片泛滥与严禁 |
1.鸦片的传入 |
2.鸦片对中国人民的毒害 |
3.严禁鸦片政策 |
(二)民国时期吉林的烟毒问题 |
1.罂粟的种植与吸食 |
2.日本毒化政策 |
二、1912-1917年的禁烟禁毒运动 |
(一)禁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
1.行政机关 |
2.政策制定 |
3.禁烟章程的具体内容与实施 |
(二)禁烟善后 |
1.禁烟善后所 |
2.吗啡疗养所 |
3.禁烟善后措施的影响 |
三、1918-1931年的禁烟禁毒运动 |
(一)张作霖统治时期的禁烟禁毒运动 |
1.背景 |
2.禁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
3.设立吗啡疗养所 |
(二)张学良厉行禁烟 |
1.重开烟禁 |
2.禁烟政策的颁布 |
3.厉行禁烟禁毒 |
四、禁烟禁毒的成效与局限 |
(一)禁烟禁毒取得的成效及原因 |
1.取得的成效 |
2.取得成效的因素 |
(二)吉林省禁烟禁毒的局限 |
1.国际势力的控制 |
2.国内势力的阻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4)法国大区公园经验对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跨界治理体系构建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 国家公园治理和治理体系 |
2 钱江源国家公园跨界治理现状 |
2.1 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基本情况 |
2.2 钱江源国家公园跨界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3 法国大区公园经验借鉴 |
3.1 多方参与的治理体制 |
3.2 以宪章为核心的多方治理、利益共享机制 |
3.3 大区公园品牌增值体系 |
4 钱江源国家公园跨界治理体系的构建 |
4.1 治理体系的组织框架 |
4.2 跨界治理模式 |
4.3 协同治理的机制 |
5 问题与展望 |
(5)近代青海社会救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理由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一) 关于社会救济史的整体研究 |
(二) 关于甘青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相关研究 |
(三) 关于西北及青海社会救济事业的区域研究 |
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内容 |
(三) 拟解决问题及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青海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
第一节 青海的自然环境 |
一、地貌 |
二、气候 |
三、土壤与植被 |
四、河流 |
第二节 青海的人文环境 |
一、多民族聚居和传统地方社会的多元化 |
二、宗教氛围浓厚、寺院林立 |
三、近代因素的发轫与地方社会 |
第三节 近代青海的行政区划及建置的沿革 |
一、县以上的行政区划及建置 |
二、近代以来青海的基层行政组织 |
第二章 济贫事业 |
第一节 近代青海民族文化中的慈善观念及其发展 |
第二节 官方的济贫活动 |
一、官办救济机构 |
二、救济机构以外的官办救济事业 |
第三节 民间的慈善救济 |
一、血缘组织下的互助与济贫(汉族的宗族、撒拉族的孔木散、土族的舍房、藏族的“日科尔”) |
二、地缘组织(村落、藏族部落内、城镇会馆组织)下的互助济贫 |
三、宗教组织的慈善救济 |
四、民间社会团体的慈善救济活动 |
五、融入民间习俗中的济贫行为 |
第四节 西方教会的慈善救济 |
一、西方宗教的传入及发展情况 |
二、教会在医疗和助学方面的济贫活动 |
第五节 近代青海济贫事业的成效及其评价 |
第三章 灾荒救济 |
第一节 灾荒概况 |
一、灾荒概述 |
二、灾荒的影响 |
第二节 官方救灾 |
一、近代国家和青海地方的救灾机构及其制度建设 |
二、灾前预防 |
三、临灾赈济 |
四、灾后善后 |
第三节 民间救灾 |
一、防灾备荒的探索 |
二、民间赈灾款物的筹集与对政府救灾的支持 |
三、民间的应灾举措 |
第四节 西方传教士的救灾 |
第五节 近代青海灾荒救济的成效及评价 |
一、政府救灾活动的成效及评价 |
二、民间力量救灾活动的评价 |
第四章 近代青海社会救济的特点及反映的国家—地方—民间的互动关系 |
第一节 近代青海社会救济的特点 |
一、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
二、以政府为主导,民间力量为辅 |
三、多层次和多样化 |
第二节 近代社会救济事业中国家—地方—民间的互动关系 |
一、中央与地方的互动 |
二、地方政府与民间的互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有关近代青海社会救济的部分法规 |
附录二 近代青海自然灾害发生统计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冀察政务委员会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资料来源 |
五、研究思路与基本架构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对日政策与华北政权机构演变 |
第一节 不抵抗政策与北平政务委员会 |
一、东北易帜与东北政务委员会的成立 |
二、不抵抗政策与北平政务委员会的出台 |
三、“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转向与北平政务委员会的撤销 |
四、北平政务委员会解散的原因 |
第二节 对日交涉与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 |
一、停战交涉与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的成立 |
二、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的机构特点 |
三、“善后交涉”与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的终结 |
第三节 交涉转变与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 |
一、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继续妥协交涉 |
二、强化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的构想 |
三、冀察政务委员会的建立及其成因 |
小结 |
第二章 冀察政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与运作方式 |
第一节 冀察政务委员会机构的组建和权力的构筑 |
一、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机构组建与职权 |
二、冀察政委会与冀察平津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人事更迭 |
第二节 冀察政务委员会的组织变构与对日折冲 |
一、冀察政务委员会成员的变动与对日折冲 |
二、专门委员会的增加与直辖机构的变动 |
三、冀察政务委员会运作方式的调整与集权制的强化 |
小结 |
第三章 冀察政务委员会的地方层级与社会治理 |
第一节 地方层级制度的完善 |
一、编组邻里联乡和守望丁制度 |
二、行政督察专员的设立 |
三、设治局与实验区 |
第二节 清匪、禁烟禁毒与缉私 |
一、清匪工作 |
二、禁烟禁毒 |
三、冀察稽查总处的设立与撤销问题 |
小结 |
第四章 冀察政务委员会的对内施政 |
第一节 道德救国的施政理念 |
一、道德救国施政理念的形成 |
二、道德救国施政理念确立的原因及内容 |
三、道德救国施政理念的贯彻 |
第二节 财政税收的接收与整理 |
一、财政税收的接收 |
二、财政税收的整理 |
第三节 教育、农业与交通事业的建设 |
一、教育事业的发展 |
二、农村合作事业的曲折推进 |
三、改良碱地 |
四、路政建设 |
小结 |
第五章 对日交涉中的政治取向 |
第一节 以退欲进:冀东问题与察北问题 |
一、问题的产生 |
二、冀察政务委员会对日现地交涉的展开 |
三、交涉之外的退让策略 |
四、现地交涉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态度转变 |
第二节 坚守底线:“共同防共”问题上的交涉 |
一、问题的产生 |
二、“自主防共”行动的展开 |
三、不脱离中央的交涉活动 |
四、现地交涉与蒋介石对宋哲元信任的建立 |
小结 |
第六章 经济提携问题上的博弈 |
第一节 冀察政务委员会转向妥协及其原因 |
一、两广事变后蒋介石对宋哲元态度的转变 |
二、王克敏北上问题与冀察政务委员会转向妥协 |
第二节 妥协交涉及其转折 |
一、天津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问题 |
二、津石铁路问题 |
三、龙烟铁矿问题 |
四、中日通航协定问题 |
五、交涉下的转折 |
小结 |
第七章 全面抗战爆发与冀察政务委员会走向终结 |
第一节 冀察政务委员会实现政治明朗化 |
一、冀察政务委员会与学生运动的关系转折 |
二、冀察政务委员会对西安事变的应对 |
三、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政治明朗化 |
第二节 冀察政务委员会走向终结 |
一、卢沟桥事变后的现地交涉 |
二、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改组与终结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王占元督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与缘起 |
二、学术前史回顾 |
(一) 北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
(二) 督军个案研究 |
(三) 有关王占元的研究 |
三、章节安排 |
第一章 护国运动中的鄂省风潮 |
一、暗投冯国璋 |
二、南湖暴动 |
三、解散民党风潮 |
第二章 南北分裂,力主和平 |
一、府院之争 |
二、积极备战,力主调和 |
三、荆襄独立 |
第三章 鄂省危急,竭力维持 |
一、“主战”与“主和”的纠葛 |
二、直系的“明战暗和” |
三、鄂西与鄂北战事 |
第四章 联络西南,齐名曹张 |
一、联合西南 |
(一) 联湘即以救鄂 |
(二) 六省联防 |
二、三使会议 |
(一) 天津会议 |
(二) 北京会议 |
(三) 三使滞京 |
第五章 督军末路 |
一、省长风潮 |
(一) 省长的拒与迎 |
(二) 省长缓到任 |
(三) 虽到任终离任 |
二、武宜兵变 |
(一) 兵变爆发 |
(二) 倒王运动日益激烈 |
三、湘鄂战争 |
(一) 战事初起 |
(二) 直军援鄂不援王 |
(三) 鄂军败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民国时期陇南的匪患与基层社会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概念与资料 |
四、文章的重、难点及可能的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一章 民国时期陇南匪患的基本概况 |
第一节 民国时期陇南匪患的人数规模、活动区域及发展阶段 |
第二节 民国时期陇南匪患的类别划分 |
第三节 民国时期陇南土匪的组织结构与规约 |
第四节 民国时期陇南土匪的生活 |
第二章 民国时期陇南匪患产生的原因 |
第一节 土匪生聚与陇南特殊的自然地理和人文条件 |
第二节 土匪生聚与民国陇南特殊的政治、军事因素 |
第三节 匪患与民国时期陇南的天灾、人祸 |
第四节 匪患与民国时期陇南的秘密社会 |
第五节 匪患与不合理的法律、官僚体制及其他社会性因素 |
第三章 匪患对民国时期陇南社会的影响 |
第一节 匪患对民国时期陇南社会经济的影响 |
第二节 匪患对民国时期陇南地方基层政权的影响 |
第三节 匪患对民国时期陇南社会风气的影响 |
第四章 围绕匪患问题展开的相关社会控制活动 |
第一节 陇南地方政府对匪患问题的控制 |
第二节 乡村社会对陇南匪患的控制 |
第三节 土匪的反控制活动 |
第四节 陇南土匪的最终覆亡 |
结论:民国时期陇南土匪的特点及启示 |
主要征引文献 |
致谢 |
读研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分析 |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创新 |
四、研究方法、思路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黄委会的成立 |
第一节 近代水利科技在治黄中的运用 |
第二节 早期的水利“海归”派与黄河治理 |
第三节 黄委会的成立 |
一、1933年前黄河下游的河防体制 |
二、黄委会的成立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一节 黄委会的组织机构 |
一、组织沿革 |
二、机构设置 |
三、组织结构特点 |
第二节 黄委会委员长 |
一、首任委员长李仪祉 |
二、其他历任委员长 |
第三节 内部管理 |
一、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
二、人事管理 |
三、财务管理 |
第三章 与各方的关系 |
第一节 黄委会与中央及地方的关系 |
一、中央的管理与控制 |
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二节 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 |
一、黄委会与黄灾会 |
二、与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的合作 |
第四章 治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黄委会的黄河治标实践 |
一、从贯台堵口到董庄堵口 |
二、黄委会与黄河修防 |
三、严密黄河防汛 |
第二节 黄委会对黄河治本的探索 |
一、关于黄河治本的准备与初步设计 |
二、恩格斯的黄河模型试验 |
三、黄委会的水土保持思想和实践 |
四、黄委会的黄河治本方略 |
第五章 黄委会与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 |
第一节 参与开发黄河流域灌溉事业 |
一、对黄河中下游虹吸淤灌的关注与支持 |
二、黄委会与西北地区的灌溉 |
第二节 黄委会与黄河航运之发展 |
一、整治黄河航道的必要性 |
二、提出发展黄河航运的办法 |
三、对黄河干支流河道的勘测与整治 |
第三节 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一、注重黄河水力开发之原因 |
二、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第六章 黄委会与抗战 |
第一节 黄委会与花园口事件 |
一、被纳入战时体制 |
二、花园口决堤前之战场形势 |
三、黄委会参与并指导了花园口掘堤 |
第二节 继续开展“以黄制敌”的斗争 |
一、筑堤坝阻敌 |
二、黄委会对敌伪处置黄泛办法之反制 |
三、以水代兵的继续 |
四、侦查新黄河两岸敌情,搜集提供相关情报 |
第三节 黄委会与黄河花园口堵口 |
一、花园口堵口问题的提出与准备 |
二、关于黄河归故的谈判及第一次堵口的失败 |
三、花园口合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陕甘子午岭边界争议始末(论文提纲范文)
一、黄陵、富县与与甘肃正宁县, 宁县子午岭林界纠纷, 双方最终协议解决 |
二、富县、志丹与甘肃庆阳地区的争端 |
(一) 富县与合水县的争议 |
(二) 志丹与华池、合水县的争议 |
1、志丹县与华池县的争议 |
2、志丹与合水县林界争议 |
三、解决争端的两次重要会议 |
四、陕甘两省毗连地区护林联防会议召开(论文参考文献)
- [1]民国时期任承统的水土保持思想与实践[D]. 毛建荣. 兰州大学, 2021(12)
- [2]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D]. 王力. 河南大学, 2020(02)
- [3]1912-1931年吉林省政府禁烟禁毒政策研究[D]. 鲍泽欣.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4]法国大区公园经验对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跨界治理体系构建的启示[J]. 张晨,郭鑫,翁苏桐,高峻,付晶. 生物多样性, 2019(01)
- [5]近代青海社会救济研究[D]. 王梅. 陕西师范大学, 2017(05)
- [6]冀察政务委员会述论[D]. 包巍. 吉林大学, 2017(09)
- [7]王占元督鄂研究[D]. 杨辰.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2)
- [8]民国时期陇南的匪患与基层社会控制研究[D]. 刘云飞. 西北师范大学, 2015(08)
- [9]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D]. 胡中升. 南京大学, 2014(05)
- [10]陕甘子午岭边界争议始末[J]. 高建菊,郭晓梅. 陕西档案, 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