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玉米生产发展几个问题的商榷(论文文献综述)
孔令通[1](2021)在《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传世文献中比较系统地记载了汉代职官的设置情况,同时,在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献中亦存在着大量的汉代职官材料,这些内容对於研究汉代职官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广泛搜1整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职官材料,与《百官表》进行比照,并讨论相关问题。论文分爲上下编:上编爲研究篇。绪论介绍了出土文献中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分爲五节,将出土文献中所见高祖至吕后时期、文景时期、西汉中期、西汉晚期的职官与《百官表》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了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之中央职官。经过对比发现《百官表》所述职官体系至文景时才开始颇具雏形,至西汉中期方形成,而西汉晚期是“省减”期,注重机构的裁撤与省并。第二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分爲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侯国及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三节。汉承秦制,但其实刘邦称帝前後都部分继承了楚制,因此这一部分着重追溯职官至战国时期,并对其职能进行概括总结。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侯国即已存在侯家吏和上属於中央的两套行政系统。第三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分二节:第一节爲郡职官,第二节爲县职官。重点梳理了西汉早期和西汉中晚期的郡县属吏,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郡守以军事职能爲主,属吏设置相对简单。西汉中晚期,郡属吏设置增多。且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亦存在汉廷所辖职官与少数民族职官两套行政系统。第四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本章分爲工矿商业类、军事类、农林水利类、畜牧类、仓储类五节,对西汉时期的盐铁官、都水官、工官等秩比县令长的职官进行了考察。下编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编,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集成五个表格,分别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王国、郡、县、侯国职官表,其中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分爲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和未见於《百官表》职官两个表格。
郭立忠[2](2021)在《中国现代漆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现代漆画是从中国传统漆绘发展而来的一个年轻的新画种,经过近百年、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探索,逐渐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发展体系,伴随现代漆画教育、官方展览、组织机构等诸多因素的推动,终于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文章主要从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产生、发展、繁荣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以中国传统漆艺术发展的历史传承性作为主线,系统的整理、研究中国现代漆画完整的发展脉络,理清其血脉基因联系。并将中国现代漆画放在世界范围内的漆艺术交流中整体去研究,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入手,将对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欧洲、日本和越南等国的漆画、漆艺术纳入到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研究过程中,从历史的纵向长度和横向宽度两条路径作系统分析研究,以提高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研究的全面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文章主要运用设计学、美术学、考古学、艺术学、社会学等研究方法来研究和探讨中国现代漆画所涉及的诸多内容,试图通过对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中的众多事件、人物、工艺、展览等等方面的全面分析,阐释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的完整路径,发掘其中必然联系和发展规律,进而对中国现代漆画的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支持,以期逐步完善中国现代漆画的理论体系建设,为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历史经验和启迪意义。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杨鹏[4](2020)在《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推广及其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明清时期,玉米、番薯、马铃薯、辣椒、烟草等30多种美洲作物传入我国,随后被引种至武陵地区,继而广泛种植。美洲作物的引种和推广对武陵地区的农业生产、人口增长、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着重探讨玉米等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时间、推广过程等问题,并揭示了其引种和推广的动因以及历史影响。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对武陵地区的自然、人文环境及农业历史概况进行概述。宋代以前武陵地区农业经济主要以采集和渔猎为主,农耕业和畜牧业有一定发展,但不占主要地位。元明至清初,随着屯田的开展和流民的迁入,农耕生产进一步发展。清代改土归流后,农耕业迅速发展,成为这一地区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生产方式,采集和渔猎的地位下降,仅作为一种补充手段。第二章阐述主要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和推广的发展历程。涉及有三类作物:一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玉米、番薯和马铃薯;二是经济作物主要包括烟草和花生;三是蔬菜作物主要包括辣椒和南瓜。第三章探讨武陵地区引种和推广美洲作物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因素,武陵山区的自然条件适合于美洲作物尤其是玉米、番薯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生长。二是社会因素,一方面清代改土归流后,各地府县官员大力劝种,加快了美洲作物的传播速度,另一方面,改土归流后大量外来人口涌入武陵地区,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技术随之传入这一区域,为美洲作物的引种推广奠定了技术基础。另外,人口激增导致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促使美洲作物尤其是玉米等粮食作物迅速推广。第四章主要分析美洲作物传入武陵地区的历史影响。具体来看,一是提供了农业生产的作物新品种,改变了农作物结构,同时扩大了这一地区的耕地面积,极大地提高了地区的粮食产量。二是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推动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为人口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改变了人们的饮食结构,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民间文化活动,丰富了民众的文化生活。五是改变了武陵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了植被破坏、动物灭绝、水土流失、地力下降等生态环境问题。
王冠[5](2020)在《论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文中提出社会危害性是传统刑法理论的基本概念。本文试图对这一传统概念的细致梳理,给出新的内涵,并由此展开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挖掘和体系构建。简而言之,命题核心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叙述当前我国刑法理论中应如何界定社会危害性概念?以及如何判断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第二,提出社会危害性具有去罪功能。刑事违法性是形式判断标准,社会危害性是价值判断依据。刑事违法性是入罪的规范评价,而社会危害性是去罪的价值评价。第三,论证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体系定位,与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阻却事由是何种关系?第四,阐述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常见的表现类型。除去导论与余论外,本文共有六个章节构成,具体如下:导论部分,概述社会危害性理论及去罪理论的研究现状,并简单介绍本文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第一章是社会危害性概念的梳理和反思。从词源考据和历史沿革的角度对社会危害性概念在刑法上的起源进行了梳理,厘清了社会危害性在前苏联刑事立法上的演变,简述社会危害性理论在前苏联和主要欧洲大陆国家刑法史上的发展,为社会危害性理论研究作了铺垫。简论我国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引入和承继的政治原因和法律原因。第二章主要是厘定社会危害性概念。我国刑法是以社会本位观为基本价值观的。在社会本位刑法观的指导下,社会危害性是指对维护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公共利益的客观损害。社会危害性以客观损害为核心要素是修正刑法客观主义的逻辑延续。基于修正的客观主义刑法立场,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客观化,不应包含人身危险性等主观要素。以社会本位刑法观为价值取向,以修正刑法客观主义为基本立场,从二次违法性原理的角度论证了社会危害性不会导致罪刑擅断、不会影响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实现,进而不应被逐出注释刑法学。第三章提出社会危害性具有去罪功能。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内容与形式、价值评价与规范评价、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的关系。无论刑事立法上的归纳逻辑,还是刑事司法上的演绎逻辑,均导致刑事违法性评价具有不周延性。正是因为刑事违法性评价的不周延性,所以存在具备刑事违法性但欠缺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犯罪认定中需要以社会危害性作为价值判断依据,进而发挥其去罪功能。无论是国外刑法理论中的实质违法性与可罚的违法性理论,还是我国刑法中的“但书”规定和构成要件实质化,均说明了社会危害性在犯罪认定原理上具有去罪功能。第四章是论证社会危害性作为去罪的价值判断依据应当如何具体把握。以损害为核心的社会危害性概念本身具足规范性、实体性、刑法专属性,且具有相对明确的判断标准,能够充当犯罪认定体系中的独立价值判断机能,不应当予以抛弃。社会危害性是对社会利益的侵害,本质是一种损害。因此,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依据仍然是损害。在刑事立法层面,进入刑法评价视野的损害行为依然是需要按照前置法穷尽且无效规则予以判断,即在处罚种类和处罚程度均用尽尚不能达到规制效果时,才能认定其具有刑法上的社会危害性,进而予以审慎考察适用刑罚。在刑事司法层面,犯罪认定依然需要依据追诉标准和客观损害,实质地判断是否存在刑事立法时所预设的可罚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则应予以去罪化处理。第五章是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体系定位。四要件理论模式下,犯罪构成是犯罪认定的唯一标准和规格,故而社会危害性不应在犯罪构成之外发挥其去罪功能。反之,则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容易导致肆意入罪的风险。社会危害性应作为犯罪构成内部犯罪客体要件的去罪功能评价要素。否认犯罪构成中社会危害性作为去罪要素,则会导致“但书”无用。在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中,刑事违法性先于社会危害性判断,刑事违法性是入罪判断,而社会危害性是去罪判断。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可以对进入犯罪圈行为进行去罪化,一定程度上矫正了过度刑法或者刑法万能主义的弊端。对于前置法与刑法的法律价值冲突,刑法以社会危害性为自身的价值判断依据,有时可以得出前置法不一样的价值判断结论,即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与“但书”属于“表里关系”,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是犯罪构成价值否定判断功能的集中体现,理顺了“但书”与犯罪构成的冲突。犯罪阻却事由正是因为满足了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要素,所以不符合犯罪构成,进而阻却了犯罪的成立。第六章是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具体表现类型。对于预备犯,预备犯处罚范围包括:一是预备行为所针对的是刑法重大利益,如针对国家利益、公共安全、重大人身利益等。二是预备行为本身属于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程度。三是预备行为停止属于极为偶然的客观因素,预备行为通常情况下具有极高的概率发展成为着手以后的实行行为。四是预备犯的犯意较为坚定,虽因客观原因被迫停止,但仍会再次寻找机会继续实施未完成的犯罪行为的。对于上述以外的预备犯,不具有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应予以去罪化处理。对于未遂犯,预备行为实行化类犯罪的未遂犯、帮助行为正犯化类犯罪的未遂犯,均应予以去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同时具备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应予以去罪化处理。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本身不具有致害的可能性或者可能性极小,不仅不值得科处刑罚也不值得予以定罪。对于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的从属性表明其具有去罪的空间。被教唆者犯意没有转化为行为之前的教唆未遂、教唆预备、教唆中止均不具有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并非所有的帮助行为均具有可罚的社会危害性,帮助行为可罚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依据可以从是否存在密切而确定的共同犯意联络、利益侵害的当场特征、紧密的促进作用等方面予以把握。对于不具有可罚社会危害性的帮助行为,应该予以去罪化处理。对于抽象危险犯的认定,在刑事违法性层面完全接受行政不法的判断标准,不作针对性的价值判断,而是将某些情况下的价值否定判断交给犯罪客体中的社会危害性要素去评价。当行政不法标准与刑法的价值判断(社会危害性判断)不一致时,应当以不具有刑法上可罚的社会危害性为由而评价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进而去罪化。
金瑞[6](2019)在《《汉语大字典》水部字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汉语大字典》是在现代辞书编纂理论指导下编写出来的一部新型字典,从1975年计划编写到1990年八卷本全部出齐,用时15年。第一版出版後,从1999年开始正式修订,到2010年第二版由四川出版集团、四川辞书出版社与湖北长江出版集团、崇文书局共同出版,又用时10年,卷轶浩繁,体量巨大,堪称我国语文辞书编纂的标志性典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辞书编纂的学术水准和文化软实力。本文以《汉语大字典》水部字为研究对象,结合前贤时彦的相关研究成果,在词典学、文字学、训诂学、词汇学等相关理论的指导下首次对《大字典》水部字整部字从收字、注音、释义、书证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从两大角度入手,一是从辞书编纂和词典学角度入手,将《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等(必要的时候还有《辞源》《近代汉语词典》)大型语文辞书整部字进行综合比较,试图较为先行地发现两部辞书在收字释义和书证等方面的问题并进而探讨大型语文辞书编纂和修订方面的相关问题。二是以《大字典》本身为语言文字材料,梳理了所有水部字,从词汇学角度对其中存在的典型的语义类聚范畴进行个案描写。本文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系统梳理了近三十年来《汉语大字典》的研究情况。关於这两版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是专着,专着以《汉语大字典》疑难字的考释方面居多;二是论文,又可以分为字典编排、本体研究及非纯语言文字角度等三个方面。其中本体研究是核心内容和主体内容,又可以细分为声训注音商榷,字头、字形的收录和古文字字形商补,释义的指瑕和训释方式的研究,书证的辨误,字际关系的考证,疑难字的考释,《异体字表》研究,综合性训诂等。第二部分全面比较了两版《汉语大字典》。通过比较,可知第二版《大字典》较第一版在各个方面都有较大完善。首先是收字有所增加。就整部字典而言,由原来的54678个字头增加到60370个。具体到水部字,增加了 59个类推简化字字头和133个新收字。其次是字形处理得更规范统一。释义方面,第二版秉着词义具有概括性、历史性、社会性、准确性等要求对词义进行了完善。有的增加义项,包括增加新按语和增加条目互见;还有对专名义项进行及时更新,包括行政区划的名称更新和科学名词的定义的更新等;还有吸收学界新的研究成果後对旧有义项进行重新编辑等;当然也删减了某些不恰当的义项。例证方面,针对第一版存在的书证欠妥、书证有误、引文失误、引书格式不统一等疏漏,新版主要对其中的硬伤、明显存在的疏误问题进行了修订,同时也删掉了一些不准确不恰当的书证,更方便读者理解。第三部分全面比较了《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所收水部字。《汉语大字典》(第二版)“水(氵)”部字共收录字头2148个(包含简化字、类推简化字),《汉语大词典》“水(氵)”部字共有字头904个(第五卷并第六卷续)。我们从收字、音项、义项、书证各方面对二典进行了全面对比,发现其中还是存在大量的不一致性,包括音项设置不同、义项设置不同、义项分合不同、方言标注不同、字际关系的沟通不同、相同义项归在不同的音项下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体例要求不同之外,有的是因为编者的疏漏,有的是因为对书证及古注的文本理解不同,还有的则是无法避免的学术分歧和尚不能搞清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从词汇学的角度对水部字进行范畴分类辨析。这些水部字基本上都显示出与“水”有关的词义属性。其中又可以按具体的词义分为表示江河湖海或地名专称的名词;表示水流的通称或水流的停聚处的名词;表示与水相连的陆地或水边的相关事物的名词;表示具体的某种液体的名词;表示与天气有关的气象或气候的名词;表示与水相关的动作(主要是他动,与水自流状态相区别)的动词;表示描摹水的形状和态貌的形容词;表示模拟与水相关的声音的拟声词以及其他等等。这每一类大的范畴中又可再细分出许多子范畴的小类。对这些范畴内的单字进行辨析不仅有助於我们对水部字的整体范畴有宏观上的认识,还能帮助我们厘清水部字内部的单字个体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反过来也将对《汉语大字典》收字、释义、义项编排逻辑、字际关系沟通等方面起到补充和指导作用。
张磊[7](2018)在《粮食主产区水稻规模种植效率研究》文中指出关于粮食规模种植效率问题是农业经济领域经久历新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农业发展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的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日渐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必由之路;也就是说中国农业的未来发展,无论是维持家庭承包也好,还是推动农地流转也罢,适度规模经营是必然趋势。而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改进对既定粮食适度规模种植政策条件下,对我国粮食生产能力、粮食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甚至国家粮食安全均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对粮食规模与效率演化关系及协同改进路径的研究,有助于完善规模经济与粮食生产效率的关联理论,也对粮食规模种植完全成本的界定、厘清及生产成本的降低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国内针对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研究存在重技术轻理论、重测算而轻机理的现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理论深化与实践指导意义。本研究基于规模经济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规模报酬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等指导下,对粮食规模种植及效率改进的机理进行理论解析和路径建构。整体来讲,论文围绕“提出问题—明晰对象—厘清边界—构建指标—效率测算—差异对比—机制构建—提升策略”的研究主线,以粮食主产区粮食规模种植效率及其演化机理为两大核心点,侧重于探索各内外部因素对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差异对比。首先,本文通过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宏微观生产成本进行解构和分析,包括对粮食生产的一般成本、粮食规模种植的完全成本两大方面。对国外主要农业国家粮食成本对比发现,我国自2012年粮食生产成本增速与成本绝对额均远超国际水平,解构粮食生产成本发现我国人工成本、物质与服务费用和土地成本三大项均高于美国和欧盟国家,这也从侧面表明虽然我国农业生产技术、农业政策支持近年来力度不断加大,但是还亟待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建设。基于粮食规模生产的外部性与生命周期理论,提出并估算了粮食规模种植的“完全成本”,进一步按照完全成本的内涵、主客体特征、利益对等原则,并运用机制设计理论构建了粮食规模种植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发现,种粮大户的行为决策依据不是会计成本和绝对成本,而是包括机会成本和相对成本在内的完全成本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本文认为要提高种粮主体的积极性和规模经营生产效率,不仅需要提高粮食生产的绝对效益,还要提高其比较效益,从提高粮食产业国际竞争力来看更需要建立粮食规模种植完全成本的分担机制。其次,通过微观的调研数据,对粮食规模种植大户等主体剖析并梳理粮食规模经营主体面临的现实困境与心理诉求;研究发现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提升面临内生与外生双重阻力,主要表现为农业要素市场化程度与政策可及性程度“双低”,引致粮食规模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的“双高”难题;从成本构成、农业分工与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分析发现:规模经营主体能够实现内部化交易成本,却难以内部化外部风险和制度成本。再次,实证分析部分主要包括从宏观面板数据和微观调研数据两大方面进行分析,宏观分析部分在年鉴数据、公报数据基础上,还创新性的加入了目标省份对应的不同规模种粮大户数、常年外出务工人数、流转耕地中用于耕种粮食面积、财政补贴金额等有利于测度粮食规模种植的变量,更加精准的反映本文研究的粮食规模种植与效率的关系。另外,利用1978-2017年的粮食主产大省的面板数据,从宏观层面对我国粮食的整体效率状况进行明晰和解构,对13个粮食主产省份生产效率进行了空间效率分解,并对效率异质化的影响因素做了回归分析。最后,本研究的重中之重是基于四川、湖南两省种粮大户微观调研数据,综合运用修正的DEA模型对稻作大户生产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总结并梳理了影响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因子和作用机理,进一步厘清主产区粮食规模种植与效率的关系、影响因素及演化机理,最后提出优化粮食规模种植效率提升的路径和政策建议。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其一是提出了粮食规模种植完全成本的概念,并在一定程度上明晰粮食规模经营完全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关系,对政府、种粮大户、社会等对粮食规模种植完全成本的责任分担机制做了分析。其二,采用修正的DEA模型对粮食规模种植效率进行实证分析,并对稻作大户的生产成本投入与产出最大程度的进行了修正,同时理清了水稻规模种植的效率与规模变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既往研究的不足。其三,对稻作大户的粮食规模与效率变化机理进行了明晰,并从粮食规模与效率改进的动力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三个方面进行机理解析。论文主要结构框架可以分为三大部分:首先,是基础理论研究部分,主要目的是厘清研究对象及其核心理论的边界,为后文的深化研究做铺垫,主要内容为第一章、第二章。其次,实证研究部分,实证研究又可以细分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宏观层面从粮食主产区及13个省域间效率变化及影响因素;微观层面是基于以四川、湖南两省为例的稻作大户种植效率及其影响因素。除此外,还包括基于完全成本视角对粮食规模种植效率进行测度。主要内容包括第三至第六章。再次,粮食规模种植效率改进的作用机理和提升的政策建议,主要内容包括第七章和第八章。
张碧家,史玉民[8](2018)在《我国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技术的早期探索》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育种家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提出通过雄性不育利用水稻杂种优势的技术构想,在70年代中期最先实现水稻杂种优势生产利用。我国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技术是在杂交试验过程中提出并逐渐完善的,它的早期探索大致经历了40年代提出技术构想、50年代积累物质和认识基础、60年代试验探索三个阶段。
耿仲钟[9](2018)在《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这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三项补贴政策效果逐渐钝化。2015年国家在浙、鲁、皖、川、湘五省进行三项补贴改革试点,试点将“三项补贴”三合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部分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被称之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另一部分资金用于提升粮食产能(被称之为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一年试点期满后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推开。新政策催生新的问题,有必要对这项农业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本项研究的研究脉络如下:(1)从历史角度梳理我国主要的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发展历程,总结三项补贴改革之后各地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操作方式;(2)基于政策目标评价其政策效果,包括:评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耕地地力、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的影响,评价适度经营规模补贴对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农业信贷担保的影响;(3)测算该项政策的政策成本以及农户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回应性;(4)根据WTO规则判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5)提出优化该项补贴政策的建议。本文构建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研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并综合利用宏观统计数据和微观农户调研数据进行了有别于既有研究的一些处理和方法运用,不仅能够有效揭示该项新农业政策的政策效果,而且能够为政府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项政策提供思路和依据。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是对原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旨在“藏粮于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普惠制”的性质仍然没变,但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体现了“特惠制”;(2)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影响程度并不显着;“政策目标模糊-执行较困难”不利于保护地力保护目标的达成。单独依靠该项补贴资金无法达成地力的提升与保护;(3)相比较而言按确权面积方式补贴对农户收入影响更大,与实际种植面积挂钩补贴方式对产量影响更大,但不管哪种方式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对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刺激作用较小,该项补贴能够缩小农户的收入不平等;(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具有较好的增产增收效应,但是规模经营主体对粮价变动更敏感;(5)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体系能够增强担保公司的核心实力,有利于撬动更大的信贷资金,刺激银行信贷供给,降低农户融资成本;(6)与原三项补贴的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得以简化,与其他涉农政策相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不高;农户对两项补贴的期望补贴标准在100-200元/亩,期望补贴与与种植面积相挂钩,农户期望更多农业生产方面的社会化服务;(7)“三项补贴”改革大大释放了黄箱尤其是非特定产品支持的政策空间,未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确权面积挂钩能进一步符合WTO规限。
皇甫睿[10](2018)在《从传统到现代:生态扶贫语境下的生计变迁研究 ——以湘西保靖县黄金苗寨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贫困问题和生态问题的凸显,作为世界经济强国的中国,近年来提出“生态扶贫”的扶贫方针与政策,受到世人的关注。“生态扶贫”概念的提出有其特定的历史和现实背景,同时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若要正确理解“生态扶贫”的内涵,找到合适的“生态扶贫”路径,首先应该对此前的扶贫理论、指导思想、扶贫手段等进行全方位的梳理。此前中国的相关决策者、执行者和专家学者从扶贫理论的建构到扶贫路径、手段的选择与实施,都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同时也获得了一定成就。此前的相关研究,主要受西方发展经济学“现代化理论”的影响深远,该理论主张发展中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应该接受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文化价值观等,完成“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走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并将这样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扶贫实践,进而衍生出“梯度理论”、“工业反哺农业”、“传统-现代二元对立”等相关理论指导思想,辐射出农业的现代化、工业化发展模式,以及“企业公司+农户”的帮扶措施等。然而,面对的结果却是贫困问题和生态问题仍然没有获得根本上的解决,反而还伴生了更多的社会问题。那么,西方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思想是否适用于中国国情,是否适用于中国的农业发展和“生态扶贫”实践,则值得深入探讨与反思。西方发展经济学理论产生于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将第三世界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作为其研究对象,旨在拉拢、控制这些国家站在自己阵营,以在与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对峙中获得有利地位,甚至达到称霸世界的目的。而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多民族融合的社会主义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控制下的第三世界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发展经济学应用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显然都不合时宜。当下,中国的十四个连片贫困特区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地区,也基本处于传统的第一产业区,其生态系统和文化系统存在显着的差异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推行的扶贫开发必然是凭借汉文化对异文化区域所从事的开发活动,必然涉及跨民族、跨文化、跨区域的活动事项。从生态民族学的视角来看,不同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与稳态延续,是各民族成员在其所处的生态系统中,在超长的历史时段内,为满足当事民族全体成员生存与繁衍的需求,凭借各民族文化在对当事民族的生态系统进行不断适应、改造与利用的产物。这样的民族共同体,即为斯图尔德所称的“文化生态”共同体。“文化生态”共同体是一个个相对独立完整的自为体系,必然表现为在自身特有信息系统的节制下,不断从外界获取物质与能量,而进行的有序、有节制的交换与重组。各民族的文化系统正是其自身特有的信息系统,是维系整个共同体自为体系自我运行的内生动力,也是“文化生态”共同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网状交织的粘合剂。这样的文化系统同时也会受到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制约与模塑,而不会肆意干预其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因而,该文化系统中共同体成员的观念意识,一方面会受到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制约,另一方面则会引导共同体成员选择某种资源利用方式(经济样式),从而使得共同体内部逐渐形成与之相适应和匹配的技术系统和组织系统。这样的“文化生态”共同体必然具有特定的地域性、特定的民族归属性、整体性、功能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历史证明,“文化生态”共同体能够稳态延续上千年的基本前提是,以其特有文化为主导,推动共同体内部的有序运行,并维系其共同体基本结构的稳固。可见,这些地区的贫困问题和生态问题绝对不是纯经济问题,也绝对不能凭借单一的经济手段或措施来加以解决。论文主要由七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针对当前扶贫工作中遗留的负面问题进行阐述,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国内外动态进行文献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生态扶贫”的全新理解和认识。第二至第五部分,将湘西保靖县黄金苗寨作为研究对象,将其视为一个完整的“文化生态”共同体,以其几百年的生计变迁为切入口,分别从历史进程、生态背景和文化变迁的三个维度,深入分析该苗族村寨每一次生计变迁的内外部动因和时代背景,探明变迁前后两种生计方式之间的传承、变化关系,揭示生计变迁后相应社会制度框架下的贫困问题和生态问题。最终发现,当这个“文化生态”共同体当面临来自外部力量的冲击,其力度与方式没有触碰共同体的内部核心结构,共同体的文化系统则有自主能力随即做出相应的调整,在传统生计的基础上适当吸收、改造外来文化因子为其所用,这样并不会阻碍或扰乱共同体内部的自行运行,贫困问题和生态问题也并不明显。而当外来因素对这些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所拥有文化系统的核心结构改变或破坏,传统生计自然遭到摒弃,那么共同体内部的自我运行则会受阻,表现为贫困问题和生态问题显着。特别是在西方发展经济学理论指导下,在中国形成的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发展思路,应用于农业发展和扶贫实践工作,会导致贫困问题和生态问题陷入恶性循环之中。通过结合历时态和共时态的研究分析,一步步破除西方的发展主义神话,揭示西方发展经济学理论在中国扶贫开发中的虚伪面具。第六部分针对前面的论述研究,对黄金村今后的扶贫发展路径提出建议。最后一部分得出结论,西方的工业化发展道路,西方的发展经济学理论并不适用于中国的农业发展和“生态扶贫”;中国的“生态扶贫”应该从国情出发,摆脱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的束缚,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人类本身就置身于千差万别的文化系统和生态系统之中。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要将各民族文化化异为同,也不是求同存异,而是在承认并尊重各民族文化间存在的差异性和特殊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擅长的方式和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来参与人类现实整体性、多元一体化的宏伟叙事。传统的并不都是糟粕,对贫困地区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吸收和保留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在共同体成员所生息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有序运行的基础上,去考虑如何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接轨,而不是为其寻找一个并不适合的“替代方案”。以此为鉴,旨在为当下的“生态扶贫”提供全新的思路与有效借鉴,促进“生态扶贫”终极目标的实现,以及推动现代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
二、湖南省玉米生产发展几个问题的商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省玉米生产发展几个问题的商榷(论文提纲范文)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 |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 |
第一节 高祖至吕后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二节 文景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三节 西汉中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四节 西汉晚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五节 未见於传世文献且无法判断归属的中央职官 |
第二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王国职官 |
二、汉初之异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三、汉初之同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四、西汉中晚期之王国职官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侯国职官 |
二、自刘邦称帝至武帝时侯国职官 |
三、自武帝时至西汉末侯国职官 |
第三节 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 |
第三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考述 |
一、边郡管理系统 |
二、内郡管理系统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职官考述 |
一、西汉早期县职官设置 |
二、西汉中晚期县职官设置 |
第四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 |
第一节 工矿、商业类 |
一、工类 |
二、矿业类 |
三、商业类 |
第二节 军事类 |
第三节 农林、水利类 |
一、农林类 |
二、水利类 |
第四节 畜牧类 |
第五节 仓储类 |
下编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未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二、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表 |
三、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表 |
四、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表 |
五、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道邑职官表 |
引用谱录简称 |
参考文献 |
职官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2)中国现代漆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现代漆画研究问题的提出及其理论梳理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研究的相关说明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
第五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内容与结构框架 |
第一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 |
第一节 中国古代传统漆绘 |
一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历史源流 |
二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工艺传承 |
三、中国古代漆艺术的文化发展脉络与缺失 |
四、中国古代漆绘的发展沿革 |
第二节 东亚古代漆绘的源流 |
一、汉四郡时代的朝鲜半岛漆艺术 |
二 鉴真东渡与日本古代漆艺术的“师法中华” |
三 南洋漆艺术的“副中心” |
四 琉球与台湾的古代漆艺术 |
第三节 欧洲近现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一 十三世纪始始中欧漆艺交流简述 |
二 欧洲新艺术运动与1900 年巴黎博览会 |
三 欧洲装饰艺术运动与漆画代表人物 |
四 近现代欧洲化学漆及其工艺价值与影响 |
第二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 |
第一节 日本江户时代的漆艺术与明代“倭漆”的兴起 |
一 飞鸟时代的漆艺术觉醒与镰仓时代漆艺术的成熟 |
二 江户时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三 中国明代漆艺术的退步 |
四 福州沈家脱胎与薄料工艺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洋血统” |
一 密陀绘工艺 |
二 螺钿镶嵌工艺的历史传承 |
三 明清时期漆器的“和风”盛行 |
四 近现代欧洲漆艺崛起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三位奠基人 |
一 雷圭元:“代用品”与新观念的首倡者 |
二 沈福文:西洋绘画与古代漆绘的合成者 |
三 李之卿:古代漆艺现代化的推陈出新者 |
第三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 |
第一节 越南磨漆画的影响 |
一 越南磨漆画的源起 |
二 抗法抗美战争中的越南漆画家 |
三 越南磨漆画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系列美展的影响 |
四 五十年代末越南磨漆画对中国美术界引起的轰动 |
第二节 艺术魅力、时局影响与体制因素 |
一 由“漆绘”到“漆画”、由“手艺人”到“画家” |
二 20 世纪新材料、新技法和新工艺的突破 |
三 “美展体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鼓励、扶植 |
四 现代绘事与古代工艺的契合点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时期的人和事 |
一 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现代漆画创作群体 |
二 领军人物乔十光 |
三 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价值 |
四 20 世纪后半叶的中国漆画展事活动 |
第四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繁荣 |
第一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现状 |
一 全国院校现代漆画教育现状评估 |
二 代表人物与代表作品 |
三 漆艺企业总体没落与工作坊的兴起 |
四 “院体派”的艺术高度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得失谈 |
一 “美展体制”退潮的巨大影响 |
二 画廊的市场主导作用 |
三 东西洋漆艺术的启示 |
四 漆画家的“内修”与“外功”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评估与前瞻 |
一 不可遏止的潮流: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 |
二 传统绘事技法的保留与革新 |
三 漆艺术在艺术表现体系中的生存与定位 |
四 坚守“以漆画世”的宗旨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推广及其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传播问题研究回顾 |
(二)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传播问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本文研究的时空范围界定 |
(一) 时间界定 |
(二) 空间界定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区域环境与农业历史概述 |
第一节 武陵地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
一、自然环境 |
二、历史时期武陵地区的民族分布与变迁 |
第二节 武陵地区农业历史概况 |
第二章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和推广 |
第一节 粮食作物 |
一、玉米 |
二、番薯 |
三、马铃薯 |
第二节 经济作物 |
一、烟草 |
一、花生 |
第三节 蔬菜作物 |
一、辣椒 |
二、南瓜 |
第三章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引种和推广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自然因素 |
一、玉米等作物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
二、武陵地区的地理环境因素 |
第二节 社会因素 |
一、政府官员的劝种 |
二、民间移民的推动 |
三、对高产作物的强烈需求 |
第四章 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引种和推广的历史影响 |
第一节 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
一、改变了农作物结构 |
二、扩大了耕地面积 |
三、提高了粮食产量 |
第二节 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一、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二、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
第三节 对人口增长的影响 |
第四节 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
一、饮食生活 |
二、民俗文化 |
第五节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一、植被破坏 动物灭绝 |
二、水土流失 地力下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论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社会危害性概念之考察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概念在苏俄刑事立法中的演化 |
一、《苏俄刑法指导原则》中的社会危害性 |
二、《苏维埃刑法典》中的社会危害性 |
三、《苏俄刑法典》确立了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演化 |
一、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欧洲大陆刑法史上的变迁 |
二、社会危害性理论在前苏联刑法理论中的演化 |
第三节 我国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拿来”和“继承” |
一、我国刑事立法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拿来” |
二、我国刑法采用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危害性概念的厘定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概念界定应秉持社会本位刑法观 |
一、个人本位刑法观和国家本位刑法观的不足 |
二、人的社会属性是社会本位刑法观的哲学基础 |
三、社会本位刑法观的优势及其表现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概念的厘清 |
一、社会危害性是行为属性 |
二、“危害”是指对社会利益的损害 |
三、“社会危害”是指社会利益的客观损害 |
第三节 驳论:社会危害性存在诸多缺陷 |
一、社会危害性理论不会导致罪刑擅断 |
二、社会危害性理论不会妨碍人权保障 |
三、社会危害性不应被逐出注释刑法学 |
本章结论 |
第三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提出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 |
一、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内容评价与形式评价的关系 |
二、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价值评价与规范评价的关系 |
三、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的关系 |
第二节 刑事违法性评价的不周延性 |
一、刑事违法性形式评价和规范评价的不周延性 |
二、例证:陆勇销售假药案 |
第三节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发掘 |
一、实质违法性理论说明了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 |
二、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印证了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 |
三、“但书”与构成要件实质化证实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判断依据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具有规范性与实体性 |
一、社会危害性规范性来源于可量化的价值判断要素 |
二、以损害为核心内涵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实体性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具有明确的判断标准 |
一、俄罗斯刑法理论社会危害性判断方法之否定 |
二、社会相当性不应成为社会危害性的判断标准 |
三、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依据——以损害为基准 |
第三节 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刑法专属性 |
一、刑事立法上的判断标准:前置法穷尽且无效规则 |
二、刑事司法上的判断标准:追诉标准+客观损害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体系定位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去罪判断不在犯罪构成之外 |
一、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标准 |
二、犯罪一般概念不能成为个罪的判断标准 |
三、犯罪构成之外的去罪判断违背基本原理 |
第二节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应置于犯罪构成之内 |
一、人权保护需要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在犯罪构成之内 |
二、社会危害性应作为犯罪构成的价值判断要素 |
第三节 社会危害性应作为犯罪客体的去罪要素 |
一、犯罪客体要件缺少去罪评价要素 |
二、社会危害性是犯罪客体应有的去罪要素 |
三、社会危害性作为去罪要素不会导致评价多元化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主要表现类型 |
第一节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去罪类型 |
一、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去罪理论依据 |
二、预备犯的去罪类型 |
三、未遂犯的去罪类型 |
四、中止犯的去罪类型 |
第二节 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的去罪类型 |
一、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的去罪理论依据 |
二、教唆行为的去罪类型 |
三、帮助行为的去罪类型 |
第三节 抽象危险犯的去罪类型 |
一、抽象危险犯的处罚根据 |
二、抽象危险犯的处罚范围及其去罪类型 |
本章小结 |
余论 |
一、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有利于矫正刑法万能主义 |
二、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缓和了跨法的法律价值冲突 |
三、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促进了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合理性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感恩有你 |
(6)《汉语大字典》水部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的创新性及难点 |
第一章 近三十年来《汉语大字典》研究回顾 |
第一节 关於第一版《汉语大字典》 |
第二节 关於第二版《汉语大字典》 |
小结 |
第二章 《汉语大字典》水部字一二版不同 |
第一节 字头变化 |
一 增加字头 |
二 删除的字头 |
三 次序调整 |
第二节 注音变化 |
一 删减多余反切 |
二 纠正声调疏误 |
三 标注新义今读 |
四 重置音项 |
五 补全读音 |
六 待商榷问题 |
第三节 释义变化 |
一 增加新内容 |
二 删减义项 |
三 分设义项 |
四 更新义项 |
五 调整义项顺序 |
六 沟通字际关系 |
七 音项和义项相配合 |
八 改动较大 |
九 待商榷问题 |
第四节 书证变化 |
一 规范书证 |
二 增加书证 |
三 删减书证 |
四 调整书证顺序 |
五 义项和书证相搭配 |
六 待商榷问题 |
小结 |
第三章 《汉语大字典》与《汉语大词典》水部字比较研究 |
第一节 音项设置不同 |
一 《大字典》比《大词典》多音项 |
二 《大词典》比《大字典》多音项 |
第二节 义项设置不同 |
第三节 义项分合不同 |
第四节 同一个义项归在不同音项下 |
第五节 差异巨大 |
小结——兼谈大型语文辞书编纂的几个问题 |
一 要注意收字完备 |
二 要注意书证准确问题 |
三 要注意利用方言材料 |
四 要注意吸收近代汉语研究成果 |
第四章 《汉语大字典》水部字代表性范畴类聚研究 |
第一节 动词类代表性范畴词义比较研究 |
一 “洗涤”类 |
二 “涉渡”类 |
三 “浇灌”类 |
四 “淘滤”类 |
五 “沉没”类 |
六 “漂浮”类 |
七 “泼洒”类 |
第二节 名词类代表性范畴词义比较研究 |
第三节 个案研究 |
个案一 汉语“浇灌”义词汇类聚辨析及其发展演变研究 |
个案二 动词“注”的灌注义发展及其成因 |
个案三 “潮”义大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大字典》《大词典》方言标注不同 |
附录二 《大字典》《大词典》字际关系沟通不同 |
附录三 《大字典》水部字代表性词义范畴类聚 |
致谢 |
(7)粮食主产区水稻规模种植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目标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标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研究资料与数据来源 |
1.5.1 宏观统计数据 |
1.5.2 微观农户数据 |
1.6 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1.6.1 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 |
1.6.2 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生产率与农业生产率 |
2.1.2 效率、技术效率与配置效率 |
2.1.3 规模效率 |
2.1.4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制度与技术诱致性变迁理论 |
2.2.2 资源要素配置理论 |
2.2.3 交易成本理论 |
2.2.4 比较优势理论 |
2.2.5 完全成本理论 |
第三章 我国粮食规模种植的现实特征及其困惑表现 |
3.1 我国粮食规模种植变化的特征分析 |
3.1.1 我国粮食规模种植变化的统计特征 |
3.1.2 我国粮食规模种植的农户经营特征 |
3.2 我国粮食种植的一般成本特征分析 |
3.2.1 我国粮食亩均成本特征及变化分析 |
3.2.2 我国粮食生产成本与主要进口来源国比较分析 |
3.3 我国粮食规模种植的完全成本特征分析 |
3.3.1 粮食规模种植完全成本的理论分析 |
3.3.2 粮食规模种植完全成本的实证分析 |
3.3.3 粮食规模种植完全成本的分担分析 |
3.4 我国粮食规模种植的现实困境分析 |
3.4.1 粮食规模种植调研的样本特征分析 |
3.4.2 粮食规模种植现实困境表征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效率的实证分析 |
4.1 基于截面数据的主产区粮食生产效率实证分析 |
4.1.1 研究方案的设计 |
4.1.2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4.1.3 主产区粮食生产效率核算的实证分析 |
4.2 基于时间序列数据的主产区粮食生产效率实证分析 |
4.2.1 研究方案的设计及创新性 |
4.2.2 数据说明和研究方法 |
4.2.3 粮食主产区粮食全要素生产率的时空演变特征 |
4.2.4 粮食主产区粮食全要素生产率的空间演变特征 |
4.3 基于固定效应SFA模型的主产区粮食生产效率实证分析 |
4.3.1 研究方法与数据 |
4.3.2 变量与数据来源 |
4.3.3 实证过程与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户视角下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实证分析—以湖南稻作大户为例 |
5.1 湖南省粮食规模种植的概况 |
5.1.1 湖南省粮食规模种植禀赋特征分析 |
5.1.2 不同地区差异化规模稻作大户分布概况 |
5.2 研究方案设计 |
5.3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5.3.1 选择DEA模型依据分析 |
5.3.2 超效率模型 |
5.3.3 样本数据来源及变量说明 |
5.3.4 样本的描述性分析 |
5.4 实证结果分析与呈现:基于不同规模农户视角 |
5.4.1 基于聚类分析的样本农户规模区间划分 |
5.4.2 不同规模农户效率测算结果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粮食规模种植效率实现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研究方案设计与变量选择 |
6.1.1 研究方案设计 |
6.1.2 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
6.2 样本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 模型选择与分析方法 |
6.4 稻作农户种植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4.1 回归结果分析与检验 |
6.4.2 不同规模影响因素结果解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我国粮食规模种植效率实现的机制分析 |
7.1 粮食规模种植与效率演进机制的逻辑层次分析 |
7.2 粮食规模生产效率改进的动力机制分析 |
7.2.1 规模经济对粮食生产效率的改进作用 |
7.2.2 人力资本对粮食种植效率改进作用 |
7.2.3 农业技术进步与效率改进 |
7.2.4 农业补贴对规模效率的改进作用 |
7.2.5 分工与专业化对规模效率的改善作用 |
7.3 粮食规模种植效率实现的激励机制分析 |
7.3.1 激励与激励机制 |
7.3.2 粮食规模种植的激励及其机制 |
7.3.3 粮食规模种植效率实现的激励因素分析 |
7.3.4 粮食规模种植效率实现的激励因素作用路径分析 |
7.4 粮食种植规模效率改进的保障机制分析 |
7.4.1 粮食种植规模效率保障机制的构件分析 |
7.4.2 制度供给对粮食生产规模效率协同演化的保障功能 |
7.4.3 新型城镇化与粮食规模种植效率的改进 |
7.4.4 粮食主产区比较优势有利于规模种植效率改善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加快培育新型粮食规模经营主体 |
8.2.2 着力优化粮食规模生产补贴政策 |
8.2.3 构建完全成本下的持续激励机制 |
8.2.4 大力推进主产区要素市场化改革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水稻规模种植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2 合作社类调研问卷 |
个人简介与科研成果 |
致谢 |
(8)我国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技术的早期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1 1946—1951年, 基于杂交遗传研究提出水稻杂种优势利用的构想 |
1.1 对水稻杂种优势现象的关注和思考 |
1.2 对水稻杂交后代结实和不育性的研究 |
1.3 提出利用雄性不育实现水稻增产的构想 |
1.3.1 酝酿想法 |
1.3.2 设计方案 |
1.4 试验研究的主要特点 |
2 1952—1963年, 基于杂交育种试验积累水稻杂种优势利用研究的基础 |
2.1 积累水稻杂种优势利用研究的物质基础 |
2.2 通过雄性不育利用水稻杂种优势逐渐形成共识 |
2.3 对作物杂种优势和雄性不育原因的初步研究 |
2.3.1 关于水稻杂种优势 |
2.3.2 关于雄性不育 |
2.4 试验研究的主要特点 |
3 1964—1970年, 基于湖南的探索酝酿水稻杂种优势利用研究协作攻关体系 |
3.1 确立了正确的研究方向和思路 |
3.2 建构了技术操作程序和规范 |
3.2.1 设计了雄性不育性研究的指标体系 |
3.2.2 摸索出选育“三系”的方法 |
3.3 酝酿了全国协作攻关组织体系的雏形 |
3.3.1 湖南省为省外单位开展试验研究提供了借鉴 |
3.3.2 南繁为全国范围的协作攻关准备了条件 |
3.4 试验研究的主要特点 |
4 结语 |
(9)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问题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及三项补贴改革 |
3.1 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历史进程 |
3.2 我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 |
3.3 “三项补贴”改革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地力保护视角 |
4.1 补贴对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的影响——基于微观调研数据 |
4.2 补贴对耕地地力的影响——基于自然实验的证据 |
4.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的逻辑解释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5.1 政策效果模拟方法——PMP模型 |
5.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5.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1:基于粮食生产与农户收入视角 |
6.1 基于田野调查的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案例 |
6.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影响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的模拟分析 |
6.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受益公平性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效果分析2:基于信贷担保视角 |
7.1 市场失灵与农业信贷担保 |
7.2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数理分析 |
7.3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支持信贷担保政策效应的案例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成本与回应性分析 |
8.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财政成本 |
8.2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执行成本 |
8.3 政策的回应性分析:农户的了解、评价与期望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9.1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黄箱空间释放 |
9.2 “三项补贴”改革前后政策保护程度变化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优化 |
10.1 国外农业支持政策的启示 |
10.2 当前我国农业主要国内支持政策 |
10.3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优化安排 |
10.4 本章小结 |
第十一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11.1 主要结论 |
11.2 政策建议 |
11.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 部分田野调查素材整理 |
(二) 农业支持政策的国际经验整理 |
(三) 调研问卷与访谈提纲 |
致谢 |
个人简介 |
(10)从传统到现代:生态扶贫语境下的生计变迁研究 ——以湘西保靖县黄金苗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由来与现状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相关认识与理论研究 |
第二章 田野点概况 |
第一节 地理位置与当代行政区划 |
第二节 自然生态背景 |
第三节 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田野点选取理由 |
第三章 从“斯威顿”生计到“双轨”式生计 |
第一节 黄金村苗民的传统认知理念 |
第二节 黄金村古茶园复合农耕系统 |
第三节 “改土归流”后的“双轨”式生计 |
第四节 皇权制度下生计变迁带来的贫困与生态问题 |
第四章 从“双轨”式生计到固定农耕生计 |
第一节 统购统销时期湖南茶业的恢复发展 |
第二节 统购统销时期黄金村茶业 |
第三节 统购统销时期黄金村的固定农耕生计 |
第四节 计划经济体制下生计变迁带来的贫困与生态问题 |
第五章 从固定农耕生计到市场化生计 |
第一节 现代“保靖黄金茶”产业 |
第二节 经济全球化下的现代黄金茶业 |
第三节 经济全球化下生计变迁带来的贫困与生态问题 |
第六章 黄金村生态扶贫路径 |
第一节 古茶园保护 |
第二节 文化持有者主体参与 |
第三节 现代茶业市场开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A 堂朗公社历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产量(1957-1979) |
附录B 堂朗公社历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产量(1957-1979) |
附录C 堂朗公社历年耕牛、牲猪情况(1957-1979) |
四、湖南省玉米生产发展几个问题的商榷(论文参考文献)
-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D]. 孔令通.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现代漆画研究[D]. 郭立忠. 南京艺术学院, 2021(02)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美洲作物在武陵地区的引种、推广及其影响研究[D]. 杨鹏.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5]论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D]. 王冠.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6]《汉语大字典》水部字研究[D]. 金瑞. 上海师范大学, 2019(03)
- [7]粮食主产区水稻规模种植效率研究[D]. 张磊. 湖南农业大学, 2018(09)
- [8]我国水稻杂种优势利用技术的早期探索[J]. 张碧家,史玉民. 中国科技史杂志, 2018(02)
- [9]我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果研究[D]. 耿仲钟.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10]从传统到现代:生态扶贫语境下的生计变迁研究 ——以湘西保靖县黄金苗寨为例[D]. 皇甫睿. 吉首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