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贫困县实施政府采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翟洪江[1](2021)在《农村家庭相对贫困识别与治理研究 ——基于黑龙江五县农户调查数据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消除贫困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经过脱贫攻坚,中国在2020年底实现所有贫困县脱贫摘帽,所有贫困人口退出贫困,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消除了绝对贫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彻底解决,而是以相对贫困形式表现出来。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设立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2025年和2035年贫困治理的新目标。可以预见,五年后中国农村全面进入相对贫困治理阶段。那么,对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如何瞄准与识别?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的特征如何?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的致贫因素有哪些?农村家庭相对贫困的扶贫战略重点在哪里?因此,有必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对相对贫困的识别与治理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遵循“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对策研究”的研究思路,分析了中国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原因,总结了中国农村贫困治理的历程、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使用黑龙江省五个县的农户调查数据采用贫困线方法和多维贫困识别方法对相对贫困家庭进行识别,分析了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的特征与致贫的影响因素,提出了中国农村家庭相对贫困识别和治理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有:(1)中国农村相对贫困的发生既有农户生计资本匮乏,也有社会制度对农户社会排斥的原因。在分析经典理论对相对贫困本质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对中国相对贫困理论分析的框架,从农村制度安排和农民生计的视角分析中国农村家庭产生贫困的根源。分析发现,农户生计资本匮乏,尤其是人力资本匮乏,致使其只能选择小农农业经营生计模式或者资产型生计模式,难以获得较高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具有一定的社会排斥,致使农民缺少与城市居民相一致的发展机会,农村社会基本保障制度对农民的保障能力相对不足。这些是中国农村发生贫困的根本原因。(2)中国农村贫困治理形成了很多有益经验值得在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借鉴,但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在贫困治理阶段解决。通过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治理的演进历程,总结了中国农村贫困治理的基本经验,分析了脱贫攻坚后面临的问题。中国贫困治理的基本经验主要有坚持党领导和政府主导、坚持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贫困治理战略、坚持以经济增长带动脱贫、坚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等普惠性制度与政策、坚持实施精准扶贫方略。相对贫困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脱贫人口具有一定的返贫风险、贫困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将长期存在、贫困治理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有机衔接、多元参与的贫困治理体系尚需强化、贫困格局仍具有较强的区域特征等。(3)贫困线方法和多维贫困识别方法在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中各有优缺点,需要结合两种方法优点,提出更具实践性的农村家庭相对贫困的识别方法。使用黑龙江省五个县的农户调查数据,采用贫困线法和多维贫困识别方法对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进行识别,从精准性、可行性、认同度等几个方面对识别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分析两种识别方法的优劣。研究表明,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贫困线识别方法简单可行,但可能遗漏那些在脱贫攻坚阶段收入获得大幅增长而无劳动能力的农村家庭。多维贫困识方法比较复杂,认同程度和可行程度较低,但能够反映相对贫困的多维性。在实践中,可以吸收两种方法的优点,既考虑收入,又考虑其他贫困指标,创造更具实践性的相对贫困识别方法。(4)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可持续生计资本较弱,但比建档立卡贫困户稍有所改善。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识别后的相对贫困家庭特的区域分布特征、人力资本特征、家庭生计与收入、健康状况等征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农村相对贫困家庭人力资源状况、务农经营、外出务工、健康状况都要弱于非相对贫困户,但强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说明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可持续生计资本与能力较弱,但比建档立卡贫困户稍有改善。(5)人力资本因素、生计与收入因素、健康因素是相对贫困家庭致贫的主要因素。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贫困线方法识别的相对贫困家庭的致贫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家庭患有慢性病、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打工比重、务农比重、劳动力比重、家庭成员患有大病等变量对农户致贫有显着影响,说明人力资本因素、生计因素和健康因素是主要致贫因素。使用A-F多维贫困分解方法对多维识别方法识别的相对贫困家庭的致贫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人均纯收入、户主受教育程度、慢性病、大病、住房等指标的贡献率较高。进一步比较了这两种方法的结果,本文认为人力资本因素、生计与收入因素、健康因素是相对贫困家庭致贫的主要因素。基于以上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结论,系统的提出了农村家庭相对贫困的识别与治理的对策。在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方面,提出基于农村家庭的人力资本建立两类不同的相对贫困识别方法。农村家庭相对贫困识别主要瞄准三类人群: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家庭,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收入特别低的农村家庭,有一定劳动能力、收入较低且收入以外存在较强的社会剥夺的农村家庭。在贫困治理方面,根据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的类型和政策的指向性,系统的提出了相对贫困治理的具体对策,包括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小农户发展支撑政策、继续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战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参与的多元主体多元主体参与的贫困治理体系等。
赵勇[2](2021)在《政策工具视角下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的文本量化研究》文中提出目的:为把握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工具的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本文对所收集到的政策资料的文件类型、发布时间、颁布部门等进行描述性分析,以便达到从总体上了解政策文件内在特征的目的;此外,借鉴Rothwell和Zegveld的政策工具分类思想,将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工具划分为供给性、环境性和需求性三个类别,试图通过对政策工具分布结构的研究来找出湖北省扶贫政策工具在现实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并探讨优化路径,以期能对巩固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果,传好乡村振兴接力棒有所裨益。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前期通过在湖北省图书馆借阅有关书籍、网络期刊上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政府官网和国内权威法律法规数据库收集政策文件等准备工作,为研究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工具打下了理论基础。同时,在研读湖北省2013-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内容分析法对政策样本的文本单元整理编码,并将编码结果归类到前期建立的“政策工具—扶贫价值”二维分析框架之中,最终借助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归纳汇总,从而实现对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工具应用情况的描述和分析。结果:通过对编码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发现湖北省政策工具应用总体上兼顾了环境性、供给性和需求性三个方面,这与湖北省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相契合。但从政策工具应用结构上来看,湖北省在运用扶贫政策工具上表现出不均衡性:首先,在政策工具维度上,湖北省偏向于使用环境性政策工具,使用比重超过政策工具总量的一半以上;需求性政策工具使用严重不足,是未来湖北省扶贫政策工具应用调整提升的着力点。其次,在扶贫价值维度上,湖北省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出台的扶贫政策文本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能力开发两方面,但社会参与表现不足。结论:通过对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工具应用情况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参考建议:均衡应用三方面政策,优化扶贫政策工具结构;适度减少环境性政策工具应用,提高税收优惠力度;改善供给性政策工具供给方式,提升发展效益和质量;全面提升需求性政策工具应用深度和广度;增强扶贫政策工具可操作性,避免政策“悬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既要注重政策工具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提高政策针对性和灵活性,通过科学合理地使用扶贫政策工具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惠民政策。
张格[3](2020)在《中国精准扶贫政策探析 ——以山西某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贫困与反贫困理论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反贫困问题更是国际和国内社会持续关注的永恒主题,是各国治国理政的一件要事。2013年,习近平主席对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此后中国政府将这一重要思想推出为国家方针策略,并采取了超常规的举措,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此,本文尝试通过采取田野调查法结合具体案例对中国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进行探析,并分析政策执行效果及相关经验,同时就中国减贫扶贫政策对发展中国家的借鉴意义进行思考。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实现97%贫困人口脱贫,94%贫困县“摘帽”。中国脱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在肯定成绩同时不断正视和应对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不断优化扶贫政策体系。
吕慧娜[4](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李冠初[5](2020)在《统筹整合模式下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研究 ——以河南省桐柏县为例》文中提出财政资金的投入,在扶贫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资金使用精准”作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六个精准”基本方略之一,更是对财政涉农资金的合理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涉农资金的投入模式都是由上级政府多部门多头投入,基层并没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自主权,且财政专项资金本身的使用范围有严格的规定,这些因素往往导致财政专项资金在到达基层之后与当地实际项目执行情况脱节,致使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低下。为了在扶贫工作中改变这种不合理的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我国自2016年起,开始在部分贫困县试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模式,即县级政府在实施扶贫项目时,有权将不同渠道下达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且有权自主决定扶贫项目的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这一新的扶贫资金使用模式,极大地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在基层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但是,新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使用模式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在我国大力推进现代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如何更加科学地对统筹整合模式下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绩效评估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立足于县级视角,选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南省桐柏县作为研究案例,对桐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估工作进行研究。论文以“平衡记分卡”理论和财政资金绩效的“3E”原则为依据,选取关键绩效指标,通过查阅资料、专家访谈等方式,设计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相关指标进行权重赋值。运用该绩效评价评分表对桐柏县2018年扶贫项目进行打分,对相关结果进行对比分析,针对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归纳总结出了制度执行缺乏有效监管、决策者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上级对贫困县扶持力度不足等三大原因。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管力度、提升决策者治理能力、加大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等是改善扶贫工作的重要途径。
吕伟[6](2020)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云南农村脱贫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政府有计划、有组织、规模性地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但是,长期以来,贫困人口底数不精准、情况不明晰,扶贫措施针对性、指向性弱的问题突出,扶贫开发低质量、低效率的问题普遍存在,精准扶贫顺势而生。2013年11月,精准扶贫这一概念被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按照“靶向治疗、精准施策”的系列要求,产业、健康、教育等相关扶贫政策相继颁布实施。自此,中国政府的扶贫开发迈上了一层新的台阶,尤其是针对云南省的脱贫攻坚工作产生了质的飞越。云南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地理自然环境、经济发展历史欠账等综合因素影响,云南省贫困人口数量排名全国第二,贫困程度较深、贫困治理难度相对较大,历来是我国治理贫困的一个重点区域,云南省农村脱贫后能否可持续发展,决定着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功与否,更决定着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功与否。在精准扶贫即将进入收尾阶段、乡村振兴战略蓄势待发的历史性交汇时期,笔者结合驻村扶贫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反贫困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贫困治理研究的概念和理论基础,采用文献资料研究、实地走访调研和统计资料综合分析等多种方式,选取云南农村脱贫后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了解和把握,自精准扶贫提出以来,云南省农村贫困人口总体规模、贫困人口区域分布、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支情况和结构特点、贫困地区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等贫困状况和贫困特征的变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模式的实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医疗卫生和公共教育等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所取得的成效、所驻贫困村的个案研究等不同方面的情况,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理论层面到实际工作落实层面等不同层面,分析了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云南省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役过程中,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质量、农村公共教育资源供给和贫困对象内生发展动力等多个方面影响和制约云南省农村脱贫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针对性地提出通过采取优化产业发展路径、明晰地方政府与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和教育服务供给力度、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健全和完善精准扶贫后续跟进机制等措施和方法,保障云南省农村脱贫后发展的可持续性,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巩固现阶段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果。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云南省在脱贫攻坚方面的工作成绩斐然,云南省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绝对数上大幅度降低,贫困发生率也同步大幅下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支情况大为改观、稳步增长,贫困区域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步缩小,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当前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建立后续跟进保障机制,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稳定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胜利成果,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推动现代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为重要。
马雪梅[7](2020)在《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方式与效果研究》文中认为根据2018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中共中央要求脱贫攻坚工作一定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强调各项政策都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现新疆与全国同步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南疆连片特困地区。南疆作为做活全疆工作的“棋眼”,扶贫开发是南疆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种扶贫资源更是优先向南疆倾斜。当前,虽然理论界与政府部门都认同扶贫资源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由于存在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和容易形成依赖,国内外研究学者关于扶贫资源配置效果(是否有效、长期还是短期有效)并没有形成共识,尤其是从贫困户的微观视角关注扶贫资源配置方式与当地贫困户减贫的互动作用的研究更是欠缺。为此,对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的配置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扶贫资源在南疆四地州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对早日全面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政府相关部门提高公共资源(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及医疗公共投入)的配置效率具有很好的借鉴推广价值。本文从当前国内外对扶贫资源配置研究的梳理入手,讨论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在不同部门的主要配置方式及长短期效果。通过南疆四地州微观入户调查数据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和PSM-DID方法,回答了四个关键的问题:(1)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的配置现状如何?(2)贫困户对各种扶贫资源配置方式的满意度如何?(3)不同的扶贫资源配置方式与贫困户之间的互动作用路径如何?(4)扶贫资源配置的总体效果究竟如何?最后本文还总结了扶贫资源在配置过程中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有10种,政府通过识别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将贫困人口的脱贫需求同帮扶方式匹配起来。还发现扶贫资源配置的长短期效果明显,短期内确实提高要素的利用率,使贫困户的收入与就业有所改善,长期内有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当地经济的发展。第二,贫困户对于扶贫资源的配置满意度较高,其中满意度最高的是住房安全帮扶,贫困户对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的期待度较高。并且贫困户对扶贫资源的了解程度、享受年限以及满意度与居民的生活水平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路径。第三,最后利用PSM-DID方法对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效果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证明扶贫资源对南疆四地州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张磊[8](2020)在《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文中提出消除贫困,实现经济社会繁荣进步,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现行贫困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在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后,我国贫困治理的重心将转向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国家保障贫困人口基本权利的实现,离不开扶贫资金作为必要的物质基础,对于扶贫资金的监管则关乎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成败。实践中,扶贫资金呈现点多、面广、来源渠道多元等特征,由于扶贫资金监管权配置不尽完善,难以形成对扶贫资金有效的监管体系和扶贫资金使用不当的问责机制。本文在精准扶贫的背景下,分析扶贫资金监管的现实困境,继而探讨构建扶贫资金监管的法律制度设计。本文分析了与扶贫资金监管相关的国家责任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这些理论为扶贫资金监管奠定基础,并对如何有效监管扶贫资金提供理论指导。在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上,采用两条线索:一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从扶贫资金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行为和监管责任等方面来构建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二是建构扶贫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扶贫资金运行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来建构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从而本文建立了从扶贫资金筹集端到使用端,从扶贫资金级到项目级的“矩阵式”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对于扶贫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的研究,需要跟踪具体地区的扶贫实践作为研究样本。因此,本文基于内蒙古的个案研究,全面梳理和总结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运行状况。以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作为研究贫困法治治理的切入点,对其在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以点带面的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作为我国“多元致贫”的贫困地区,内蒙古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的实践参考意义,本文的研究不仅对内蒙古扶贫资金监管地方性立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同时也能为我国其他贫困地区提供有益经验和借鉴,并对2020年后我国扶贫开发立法进行展望。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部分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全文的基础,立足精准扶贫的时代性,以我国扶贫开发的不同历史阶段作为划分标准,基于对各时期的扶贫资金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法律规范文本的分析,确定了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萌芽时期、形成时期和完善时期。通过对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回顾和梳理,对我国现行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整体评价。本章聚焦扶贫资金的运行安全、使用绩效、分配公平以及法律责任设置和实施等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展开对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构建的研究。第二章是全文的核心,系统梳理了扶贫资金监管的理论依据,在探讨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了以扶贫资金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行为和监管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框架。第三至第五章是对扶贫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管。第三章是扶贫资金安排和分配的监管。主要研究了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的资金安排和分配。在财政扶贫资金方面,讨论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监管,并对中央涉农资金整合后带来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社会扶贫资金方面,重点阐述扶贫协作支援地和定点扶贫帮扶单位对扶贫帮扶资金的监管,由于此类资金具有显着的财政资金属性,本文提出将扶贫帮扶资金纳入预算监管的构想。在金融扶贫资金方面,重点论述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的风险防范,提出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差异化监管和构建金融扶贫风险分担机制的思路。第四章是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和支出绩效的监管。扶贫资金使用机制主要包括扶贫行政给付和扶贫项目政府采购。对于扶贫行政给付的监管,在明确贫困人口行政给付受益权的前提下,对发生扶贫资金分配不公时的救济途径进行探讨。对于政府采购扶贫项目的监管,分别对扶贫项目的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购买扶贫服务的变相融资行为以及扶贫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进行分类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法制化进路。第五章是扶贫资金投后的监管。根据扶贫投后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资产权属、受益范围等要素将扶贫资产类型化,确立资产的类型和产权归属。根据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的特点,将折股量化的扶贫资产限定为经营性扶贫资产,明确折股量化的股权设置和取得方式,提出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独立”的原则,构建扶贫资金投后资产的动态监管体系。第六章是扶贫资金监管法律责任与追究机制的完善。在扶贫资金监管责任方面,明确法律责任承担的主体范围、责任形式和承担方式,对法律责任承担异化的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通过协调追责机制和优化追责程序,实现扶贫资金监管法律责任追究效果的提升。
叶善青[9](2020)在《精准生态扶贫研究 ——对2020年后我国扶贫战略的思考》文中研究说明减贫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社会需长期面对的现实问题。2020年我国即将打赢的脱贫攻坚战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作为还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世界人口最多的多民族发展中国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相对贫困问题还将长期存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资源短缺约束加剧,我国的贫困和扶贫实践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传统的以制度改革、开发战略为主的扶贫成效开始放缓;过度的扶贫开发伴随着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凸显;现行标准下脱贫人口获得资源相对困难;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和疫病交织而导致的返贫现象增多;传统的“开发式扶贫”与近年的“精准扶贫”在基层实践中逐步呈现出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丰富的物质生活需求对传统的开发扶贫、精准扶贫提出了更高要求等。以上这些都亟需我们寻求一条新的扶贫途径。顺应当前的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本文在系统梳理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等理论和实证方法,将减贫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提出应走因地制宜、低碳循环、持久效率、包容发展的精准生态扶贫新路,力求为处于脱贫攻坚决胜期的当下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我国如何推进扶贫事业提供一种新思路。论文立足于我国传统开发扶贫实践和2020年脱贫攻坚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剖析了我国开展精准生态扶贫的现实动因及具备的条件;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比较分析与综合分析、共性分析与特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论证了生态贫困与生态环境脆弱存在的交互影响关系;探析了生态贫困类型、成因、辨识方法以及精准生态扶贫的作用机理,揭示了生态贫困存在“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制度缺失性致贫型”等四种主要类型,从新的角度为精准化识别扶贫对象提供了靶向引导,也为精准生态扶贫政策制定提供参考。论文在分析我国精准生态扶贫现有探索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借鉴国外开展针对性生态减贫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精准生态扶贫的理论框架,设计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生态扶贫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并提出了基于资源禀赋开展针对性、差异化的生态扶贫措施建议,以为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协同开展减贫与生态保护服务。精准生态扶贫战略的提出,是现有精准扶贫实践和传统扶贫开发理论的发展,其现实依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生态贫困问题的存在,理论基础在于正确处理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价值取向在于创新包容低碳可持续发展,实现路径是基于资源禀赋生态治贫发展,基本要求在于通过资本、劳动力、技术、制度等要素保障,协调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力量消除生态贫困地区人与生态环境不良关系,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同,根本目标在于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推动生态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享有美好生活。
杨雪莹[10](2020)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政策工具选择研究》文中指出县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县域越来越成为实施该战略的主战场。但受创新力量薄弱、创新环境不佳、创新需求不足等多种因素的阻碍,县域往往成为创新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为了响应社会发展诉求,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至此,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在特殊的国情下,中国政府不可或缺地成为创新战略的实施者和引导者,但问题是,当前我国政府采取何种工具,是否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应该作何优化?然而已有研究大多关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较少聚焦县域层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实与推进。因此,围绕上述问题,本研究从政策工具视角出发,采取文献分析法、文本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政府网站公布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文本和科技部确定的典型创新型县(市)为分析对象,重在厘清目前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府责任和政策工具选择,并结合综合评价对政策工具提出优化组合的建议。本文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等,综述部分对国内外政策工具和创新驱动发展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对政策工具的不同学派、分类与运用,创新驱动发展的内涵特征和实现途径等内容进行整合归纳;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政府责任,将政府责任的逻辑起点、内容定位和实现路径作为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部分构建出“基本政策工具”、“政府层级”、“政策作用领域”三维度组成的三维政策工具分析框架,利用量化研究在分析政策工具的内部结构的同时,结合中央到地方不同行政层级和施策方向对相关政策文本进行综合性解读;第四部分则选取了七个典型创新型县(市),将其分为产业、生态和民生三类建设主题,解析当前我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政府工具选择的实践状况;第五部分将政府目标、政策工具和地方实践进行对比,对我国政府选择和使用的政策工具形成综合评价;第六和第七部分为建议和结论,前者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后者则总结本文的主要结论,并指出文章的不足和未来的展望。
二、财政贫困县实施政府采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贫困县实施政府采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家庭相对贫困识别与治理研究 ——基于黑龙江五县农户调查数据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农村相对贫困的基本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相对贫困 |
2.1.2 贫困识别 |
2.1.3 贫困治理 |
2.2 相对贫困的本质 |
2.2.1 收入视角的相对贫困 |
2.2.2 相对剥夺与社会排斥视角的相对贫困 |
2.2.3 能力视角下的相对贫困 |
2.3 中国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原因分析 |
2.3.1 分析框架 |
2.3.2 制度视角下的中国农村相对贫困 |
2.3.3 生计视角下的中国农村相对贫困 |
2.3.4 小结 |
3 中国农村贫困治理的历程、基本经验与面临的问题 |
3.1 中国农村贫困治理的演进 |
3.1.1 体制改革扶贫阶段(1978-1985) |
3.1.2 区域开发扶贫阶段(1986-2000) |
3.1.3 整村推进扶贫推进阶段(2001-2012) |
3.1.4 脱贫攻坚扶贫阶段(2013-2020) |
3.2 农村贫困治理的基本经验 |
3.2.1 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 |
3.2.2 坚持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贫困治理战略 |
3.2.3 坚持以经济增长带动脱贫 |
3.2.4 坚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等普惠性制度与政策 |
3.2.5 坚持实施精准扶贫方略 |
3.3 2020年后农村相对贫困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
3.3.1 脱贫人口具有一定的返贫风险 |
3.3.2 贫困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将长期存在 |
3.3.3 贫困治理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有机衔接 |
3.3.4 贫困治理的多元主体参与尚需强化 |
3.3.5 贫困格局仍具有较强的区域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4 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的实证研究 |
4.1 数据来源 |
4.2 基于贫困线法的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与分析 |
4.2.1 识别方法 |
4.2.2 识别结果 |
4.3 基于多维贫困识别方法的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与分析 |
4.3.1 识别方法 |
4.3.2 多维贫困识别指标体系的构建 |
4.3.3 识别权重 |
4.3.4 识别结果与分析 |
4.4 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结果的比较分析 |
4.4.1 判定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方法优劣的原则 |
4.4.2 不同识别结果的比较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的基本特征分析 |
5.1 区域分布特征 |
5.2 家庭人力资本特征 |
5.2.1 户主特征 |
5.2.2 家庭人口构成 |
5.3 家庭生计特征与收入结构 |
5.3.1 家庭生计特征 |
5.3.2 收入结构特征 |
5.4 健康状况 |
5.5 本章小结 |
6 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致贫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贫困线方法识别的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致贫影响因素分析 |
6.1.1 变量选取 |
6.1.2 模型设定 |
6.1.3 变量描述 |
6.1.4 计量结果与分析 |
6.2 多维贫困识别方法识别的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致贫因素分析 |
6.2.1 分解方法 |
6.2.2 分解结果与分析 |
6.3 结果比较与讨论 |
6.3.1 不同识别方法识别的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致贫因素比较 |
6.3.2 相对贫困家庭致贫因素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农村家庭相对贫困的治理对策 |
7.1 科学识别农村相对贫困家庭 |
7.1.1 建立科学的农村相对贫困识别方法与标准 |
7.1.2 改进农村家庭收入核算方法 |
7.1.3 优化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程序 |
7.1.4 健全农村相对贫困家庭识别的监督机制 |
7.2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
7.2.1 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 |
7.2.2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少农村居民医疗支出 |
7.2.3 瞄准无劳动能力家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
7.3 完善小农户发展支撑政策 |
7.3.1 增加小农户生计资本 |
7.3.2 拓展小农户收入来源 |
7.4 继续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战略 |
7.4.1 大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 |
7.4.2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文化扶贫 |
7.4.3 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扶贫 |
7.5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贫困治理体系 |
7.5.1 坚持政府在相对贫困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
7.5.2 积极发挥市场的减贫效应 |
7.5.3 壮大社会扶贫力量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创新之处与不足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政策工具视角下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的文本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和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贫困 |
2.1.2 精准扶贫 |
2.1.3 政策工具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干预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国内外政策工具内涵的研究 |
2.3.2 国内外政策工具分类的研究 |
2.3.3 国内外扶贫政策的研究 |
2.3.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3 研究设计 |
3.1 政策文本来源 |
3.2 政策工具选择 |
3.3 扶贫政策分析框架构建 |
3.3.1 X维度:政策工具类型维度 |
3.3.2 Y维度:扶贫价值维度 |
3.4 文本内容单元编码 |
3.5 信度效度评估 |
4 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数据分析 |
4.1 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文本描述性分析 |
4.1.1 政策文本类型分析 |
4.1.2 政策文本历时分析 |
4.1.3 政策文本颁布部门 |
4.2 扶贫政策XY维度分析 |
4.2.1 X维度频数统计与分析 |
4.2.2 Y维度频数统计与分析 |
5 政策工具视角下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文本结论及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1.1 政策工具维度 |
5.1.2 扶贫价值维度 |
5.2 主要建议 |
5.2.1 均衡应用三方面政策,优化政策工具结构 |
5.2.2 增强扶贫政策工具可操作性,避免政策“悬空” |
5.2.3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大扶贫”格局 |
5.2.4 向巩固脱贫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倾斜 |
6 研究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湖北省政策文本分析单元编码 |
附录二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3)中国精准扶贫政策探析 ——以山西某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四节 论文思路与结构框架 |
第一章 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与有关内容 |
第一节 贫困 |
一、贫困概念及类型 |
二、致贫原因种类分析 |
三、贫困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
第二节 扶贫 |
一、扶贫概念及类型 |
二、扶贫目的及意义 |
第三节 精准扶贫 |
一、精准扶贫概念简析 |
二、精准扶贫特点分析 |
第二章 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及实施政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背景与发展历程 |
一、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背景 |
二、精准扶贫政策的发展脉络 |
第二节 精准扶贫实施机构与相关政策 |
一、相关职能机构与实施原则 |
二、针对精准扶贫颁布的主要政策措施 |
第三章 精准扶贫实施过程的具体案例分析——以山西某村为例 |
第一节 山西某村的基本情况简介 |
一、基本概况 |
二、案例简析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成效及思考 |
一、精准扶贫在该村实施效果 |
二、今后该村扶贫工作重视方向思考 |
第四章 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政策总体实施成效与问题对策研究 |
一、精准扶贫政策总体实施成效 |
二、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
第二节 中国扶贫减贫政策对世界脱贫的影响 |
一、中国扶贫减贫政策的总体效果 |
二、中国为世界脱贫提供的经验总结 |
三、中国扶贫减贫政策在世界脱贫方面的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统筹整合模式下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研究 ——以河南省桐柏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3 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财政涉农资金 |
2.1.2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
2.1.3 财政涉农资金绩效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关键绩效指标理论 |
2.2.3 平衡记分卡理论 |
3 桐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绩效评估体系 |
3.1 桐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现状 |
3.1.1 桐柏县基本情况介绍 |
3.1.2 扶贫工作的筹资方式 |
3.1.3 扶贫项目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
3.1.4 部门分工 |
3.1.5 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
3.1.6 监管措施 |
3.2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
3.2.1 立足财政部门视角 |
3.2.2 相关指标可以体现出项目运行的全过程 |
3.2.3 权重的确定突出重点环节 |
3.2.4 数据便于快速收集 |
3.2.5 体现群众满意度 |
3.2.6 体现因地制宜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
3.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使用 |
3.3.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
3.3.2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使用 |
4 绩效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绩效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4.1.1 部分项目后期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
4.1.2 部分项目违反了财经制度 |
4.1.3 部分项目决策过程不够严谨 |
4.1.4 财政资金对高获得感项目投入不足 |
4.1.5 部分项目带贫能力较差 |
4.1.6 产业项目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存在深层次矛盾 |
4.1.7 政策宣讲不到位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制度执行缺乏有效监管 |
4.2.2 决策者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
4.2.3 上级对贫困县支持不足造成的无奈 |
5 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对策 |
5.1 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管 |
5.1.1 严格落实现有制度机制 |
5.1.2 持续完善和填补现有制度空缺 |
5.1.3 强化对项目实施全流程的监督检查 |
5.1.4 建立更加全面的涉农资金绩效评估长效机制 |
5.2 切实提升决策者治理能力 |
5.2.1 解放思想,破除认知障碍 |
5.2.2 深入学习理解业务模式 |
5.2.3 聚焦“两业”,体现以人为本 |
5.2.4 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
5.2.5 深化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 |
5.3 上级应加大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 |
5.3.1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补贴力度 |
5.3.2 加大重大项目及政策扶持力度 |
5.3.3 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
5.4 积极探索脱贫攻坚新途径 |
5.4.1 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 |
5.4.2 积极利用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带贫 |
5.4.3 探索结对方式破解产业转型难题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桐柏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 |
附录2 桐柏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
致谢 |
(6)乡村振兴背景下云南农村脱贫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第二章 贫困问题研究的概念与理论视角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贫困与贫困治理 |
二、精准扶贫 |
三、可持续发展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贫困治理理论 |
二、整体性治理理论 |
三、可持续生计理论 |
第三章 云南省精准扶贫现状及成效 |
第一节 云南省贫困状况 |
一、云南省省情概况 |
二、云南省贫困整体特征 |
第二节 云南省精准扶贫模式 |
一、专项扶贫模式 |
二、行业扶贫模式 |
三、社会扶贫模式 |
第三节 云南省精准扶贫成效 |
一、云南省精准扶贫成效概况 |
二、云南省刘村脱贫成效及其情况分析 |
第四章 云南脱贫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云南脱贫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产业帮扶稳定性和持续性不足 |
二、基层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质量低 |
三、农村教育服务供给层次低 |
四、贫困户精神贫困 |
五、农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问题 |
第二节 云南脱贫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云南省自然环境的限制 |
二、云南省区域经济欠发达 |
三、地方政府、市场与社会定位不清晰 |
四、医患供需矛盾突出 |
五、农村基础教育保障不健全 |
六、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云南农村脱贫后可持续发展路径 |
第一节 优化产业发展路径 |
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
二、发挥新兴经营主体带动作用 |
三、强化产业扶贫保障措施 |
第二节 增强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
一、健全全科医生工作制度 |
二、有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
三、完善药品采购供应机制 |
第三节 强化教育帮扶保障 |
一、优先发展贫困农村基础教育 |
二、强化农村基层师资力量 |
三、加大对贫困地区经济资助力度 |
第四节 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 |
一、从政策制定和实施着眼,提升贫困户参与度 |
二、从基层干部工作入手,克服干部畏难情绪 |
三、从贫困户思想意识着手,扭转不良风气 |
第五节 建立后期精准扶贫跟进机制 |
一、采用大数据技术,完善贫困识别与动态追踪监测机制 |
二、着力完善区域发展和区域带动机制 |
三、关注农村进城人员,统筹城市贫困人群的减贫机制建设 |
第六节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
一、深刻总结运用脱贫攻坚中好的经验做法 |
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构筑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体系 |
三、重新审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分类促进产业发展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方式与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3.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存在的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南疆四地州贫困与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
2.1 南疆四地州贫困现状及居民生活水平分析 |
2.1.1 南疆四地州贫困现状 |
2.1.2 南疆四地州居民生活水平 |
2.2 南疆四地州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
2.2.1 和田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
2.2.2 喀什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
2.2.3 克州经济发展概况 |
2.2.4 阿克苏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
3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现状与配置方式分析 |
3.1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总体配置概况 |
3.2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在各部门的配置方式概述 |
3.2.1 扶贫资源在产业部门的配置方式 |
3.2.2 扶贫资源在基础设施部门的配置方式 |
3.2.3 扶贫资源在农户部门的配置方式 |
4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方式与效果的调查研究 |
4.1 对贫困户的微观调查分析 |
4.1.1 问卷的设计及数据来源 |
4.1.2 调查结果的描述统计分析 |
4.1.3 贫困户对各种扶贫资源配置的知晓度和享受情况 |
4.2 扶贫资源配置效果评价 |
4.2.1 被调查者对自身就业增收效果的评价 |
4.2.2 被调查者对各种扶贫资源配置方式的满意度评价 |
4.2.3 被调查者对各种扶贫资源配置需求与激励响应 |
5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路径与效果的实证研究 |
5.1 扶贫资源配置与贫困户响应路径的刻画 |
5.1.1 现实基础和指标选取 |
5.1.2 提出假设 |
5.1.3 模型检验及数据分析 |
5.2 扶贫资源配置效果的总体评价 |
5.2.1 提出假设 |
5.2.2 模型与估计方法 |
5.2.3 数据、变量与描述性统计 |
5.2.4 实证结果分析 |
5.2.5 稳健性检验 |
6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
6.1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各配置方式存在的问题 |
6.1.1 扶贫资源配置到产业部门的主要问题 |
6.1.2 扶贫资源配置到基础设施部门的主要问题 |
6.1.3 扶贫资源配置到农户部门的主要问题 |
6.2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总体配置中存在的问题 |
6.2.1 扶贫资源内部配置不够合理 |
6.2.2 扶贫资源到位不及时且利用效率低 |
6.2.3 扶贫资源配置中缺少贫困户的及时响应 |
6.2.4 扶贫资源配置对脱贫的可持续性关注不够 |
6.3 优化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的对策建议 |
6.3.1 优化扶贫资源配置格局 |
6.3.2 改善扶贫资源配置机制 |
6.3.3 充分了解居民需求,提升基层扶贫资源与贫困户的匹配度 |
6.3.4 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建立可持续的扶贫体系 |
7 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效果提升的方案设计 |
7.1 方案设计的原则及思路 |
7.1.1 方案设计的原则 |
7.1.2 方案设计的总体思路 |
7.2 基于扶贫资源配置方式的具体方案分析-以A县为例 |
7.2.1 A县地理位置与扶贫资源配置概况 |
7.2.2 扶贫资源在产业部门配置方式的方案分析 |
7.2.3 扶贫资源在基础设施部门配置方式的方案分析 |
7.2.4 扶贫资源在农户部门配置方式的方案分析 |
结论 |
附录 |
附录1 问卷调查 |
附录2 和田地区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
附录3 喀什地区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
附录4 克州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
附录5 阿克苏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 |
附录6 克州2018-2020年扶贫资金投入按项目分类表 |
附录7 阿克苏地区2019-2020年扶贫投入按资金来源分类表 |
附录8 阿克苏地区2019-2020年扶贫投入按产权归属分类表 |
附录9 阿克苏地区2019-2020年扶贫投入按项目类别分类表 |
附录10 喀什地区2019年扶贫投入按项目类别分类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基本概念界定与辨析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六、研究范围的限定与说明 |
第一章 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现实考察 |
第一节 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历程 |
一、我国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宏观概览 |
二、内蒙古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地方探索 |
三、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整体评价 |
第二节 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 |
一、扶贫资金运行安全问题 |
二、扶贫资金使用绩效问题 |
三、扶贫资金分配公平问题 |
四、法律责任设置和实施问题 |
第二章 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基本构想 |
第一节 扶贫资金监管的理论依据 |
一、国家责任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节 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
一、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的建构基础 |
二、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三章 扶贫资金筹集和分配的监管 |
第一节 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 |
一、扶贫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
二、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和整合 |
三、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要素 |
第二节 社会扶贫资金跨地分配的监管 |
一、扶贫协作支援地的监管 |
二、定点扶贫帮扶单位的监管 |
第三节 扶贫小额信贷投放的风险防范 |
一、扶贫小额信贷的财政贴息 |
二、扶贫小额信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
三、扶贫小额信贷的差异化监管 |
第四章 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和支出绩效的监管 |
第一节 扶贫行政给付的监管 |
一、贫困人口的行政给付受益权 |
二、扶贫补贴资金的发放 |
三、扶贫行政给付受益权的救济 |
第二节 扶贫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监管 |
一、扶贫项目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 |
二、政府购买扶贫服务的变相融资 |
三、扶贫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 |
四、重构扶贫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 |
第三节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法制化 |
一、财政绩效评价法制保障的缺失 |
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 |
三、第三方绩效评价主体的权利行使困境 |
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法治化运用 |
第五章 扶贫资金投后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的监管 |
第一节 扶贫资产的类型及其产权界定 |
一、扶贫资产的类型 |
二、扶贫资产的产权界定 |
第二节 扶贫资产的运营和处置 |
一、扶贫资产运营监管权的配置 |
二、扶贫资产处置的正当程序 |
第三节 扶贫资产折股量化的收益分配 |
一、折股量化扶贫资产的限定 |
二、折股量化股权的取得与规范 |
第六章 扶贫资金监管法律责任与追究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法律责任的承担制度 |
一、明确法律责任承担的主体 |
二、规范法律责任承担的认定 |
三、矫正法律责任承担的异化 |
第二节 提高扶贫资金监管法律责任追究的效果 |
一、协调扶贫资金监管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
二、优化扶贫资金监管法律责任追究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精准生态扶贫研究 ——对2020年后我国扶贫战略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的结构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结构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贫困 |
二、减贫 |
三、生态贫困 |
四、精准生态扶贫 |
第二节 主要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相关理论 |
三、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第二章 精准生态扶贫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精准生态扶贫是脱贫攻坚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一、经济发展任务要求持续推进扶贫事业 |
二、经济增速放缓带来开发扶贫投入压力 |
三、区域发展不平衡要求深度贫困区脱贫加劲 |
四、社会结构分化需加大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 |
第二节 精准生态扶贫是传统开发扶贫方略的升级方向 |
一、弥补传统开发扶贫的不足 |
二、具备创新包容低碳发展新特质 |
三、优化现有扶贫模式和体系 |
第三节 精准生态扶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需要 |
一、两者密切相关且具内在协同性 |
二、助推乡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
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
四、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
第四节 精准生态扶贫已具备实施条件和机遇 |
一、生态扶贫战略理念日渐清晰 |
二、生态扶贫政策调整日趋到位 |
三、生态扶贫实施环境日臻完善 |
四、生态发展与生态减贫已成为国际共识 |
第三章 我国生态贫困的现实与理论考察 |
第一节 贫困状况与生态环境条件 |
一、当前我国贫困状况 |
二、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状况 |
第二节 生态贫困与生态环境脆弱关系的理论阐释 |
一、环境脆弱引发生态贫困论 |
二、生态贫困导致生态环境脆弱论 |
三、生态贫困和生态环境脆弱交互影响论 |
第三节 生态贫困与生态环境脆弱关系的实证分析 |
一、表现及特征比较 |
二、空间分布考察 |
三、耦合度评价 |
四、数据验证 |
第四节 生态贫困类型的划分 |
一、划分原则 |
二、划分依据 |
三、主要类型辨识 |
第五节 生态贫困主要类型的形成原因 |
一、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的成因 |
二、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的成因 |
三、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的成因 |
四、制度缺失性致贫型的成因 |
第四章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现机理与实践探索 |
第一节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现机理 |
一、生态环境内生变量化优化了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目标 |
二、绿色投入产出动力机制的构建驱动了生态经济增长 |
三、扶贫整体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升 |
第二节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践进程及成效 |
一、实践进展情况 |
二、典型实践案例 |
三、现有实践成效 |
第三节 精准生态扶贫的实践障碍 |
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依然存在矛盾 |
二、产业资本增值和产业项目选择不能满足需求 |
三、市场要素、社会及贫困群体人力资本作用不足 |
四、生态贫困基本情况不精准 |
五、生态扶贫资源配置体制机制还不完善 |
第五章 精准生态扶贫的国际经验启示 |
第一节 相关国家针对性生态扶贫举措 |
一、针对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 |
二、针对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 |
三、针对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 |
四、针对制度缺失性致贫型 |
第二节 国际针对性生态扶贫的基本经验 |
一、高效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
二、保障生态贫困人口发展权益 |
三、注重市场减贫与社会减贫作用 |
四、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 |
第三节 国际经验对我国精准生态扶贫的启示 |
一、精准生态扶贫成效获得应立足资源禀赋选择适宜模式 |
二、精准生态扶贫动力激发需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精准生态扶贫区域协调要有统一的资源配置管理机构 |
四、精准生态扶贫有序实施重在制度的健全与保障 |
第六章 精准生态扶贫的战略导向 |
第一节 坚持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
一、促进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良性互动 |
二、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布局 |
三、坚持生态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相衔接 |
第二节 立足资源禀赋发展与因人施策相结合 |
一、基于区域禀赋因地制宜发展 |
二、因应家庭差异分类帮扶 |
三、区分贫困个体不同施策 |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与社会多方力量作用 |
一、突出发挥市场作用 |
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 |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
第四节 完善生态扶贫制度设计和治理体系建设 |
一、优化顶层制度设计 |
二、科学搭建治理体系 |
三、创新精准运行机制 |
第七章 推进精准生态扶贫的措施建议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不良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坚持“三生融合”,厚植生态资本 |
二、发展科技新能源产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
三、加强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四、推进劳动力转移,多举措提供就业机会 |
第二节 功能角色束缚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 |
二、探索生态资源的价值转换渠道 |
三、优先发展生态服务业 |
四、深化发展现代化农业 |
五、积极发展特色禀赋产业 |
第三节 工业化进程中资源耗竭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全面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
二、发展资源互补或替代的产业 |
三、推进生态复建工程 |
四、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
五、加快新城镇、新农村建设 |
第四节 制度缺失性致贫型的主要措施 |
一、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二、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
三、完善精准生态扶贫模式 |
四、健全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
五、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政策工具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政府责任:一个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政府责任的逻辑起点 |
一、市场机制的失灵 |
二、政府机制的调控 |
第二节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政府责任的内容定位 |
一、培育创新环境 |
二、优化产业结构 |
三、活跃创新主体 |
四、发展社会事业 |
第三节 政府责任的实现:依托政策工具 |
一、顶层设计与实施方案 |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
三、要素投入与政策支持 |
四、地方试验和创新扩散 |
第二章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政策工具的类型与分布 |
第一节 政策工具的框架构建和文本选择 |
一、X维度:基本政策工具维度 |
二、Y维度:政府内部层级维度 |
三、Z维度:政策作用领域维度 |
四、政策工具的文本选择与内容编码 |
第二节 政策工具使用的统计分析 |
一、X维度——基本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二、Y维度——政府内部层级维度分析 |
三、Z维度——政府作用领域维度分析 |
第三节 政策工具使用的二维交叉分析 |
一、X-Y二维度交叉分析:针对不同政府层级的政策工具分析 |
二、X-Z二维度交叉分析:针对不同政府作用领域的政策工具分析 |
第三章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政策工具选择的实践状况 |
第一节 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中的政策工具选择 |
一、战略引领与组织保障 |
二、政策规划与资源整合 |
三、项目引进与人才集聚 |
四、试点探索与产业发展 |
第二节 创新支撑生态文明中的政策工具选择 |
一、理念转换与规划引领 |
二、经济转型和产业融合发展 |
三、夯实基础与资源投入 |
第三节 创新支撑民生改善中的政策工具选择 |
一、统筹布局与优化环境 |
二、科技推广与脱贫富民 |
第四章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政策工具选择的综合评价 |
第一节 政策工具内部结构的协调性 |
第二节 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之间的适配度 |
一、不同维度下的政策目标定位 |
二、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之间的适配分析 |
第三节 文本工具与地方实践之间的契合度 |
一、时间序列:发展进程与政策工具 |
二、区域发展:地区差异与普适性工具 |
第五章 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政策工具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政策目标的合理界定 |
一、优化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长期与短期目标 |
二、调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与其他政府治理目标 |
第二节 基本工具的优化组合 |
一、提高工具系统的协同性和均衡性 |
二、注重工具应用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
三、增强政策工具的执行力 |
第三节 政策工具的动态调试 |
一、适应创新发展阶段的前提下调试工具组合 |
二、尊重区域发展差异的基础上调节工具使用 |
三、坚持系统性的原则下完善政策工具评估 |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财政贫困县实施政府采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家庭相对贫困识别与治理研究 ——基于黑龙江五县农户调查数据分析[D]. 翟洪江. 东北农业大学, 2021
- [2]政策工具视角下湖北省精准扶贫政策的文本量化研究[D]. 赵勇.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1(12)
- [3]中国精准扶贫政策探析 ——以山西某村为例[D]. 张格.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统筹整合模式下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估研究 ——以河南省桐柏县为例[D]. 李冠初. 东华大学, 2020(01)
- [6]乡村振兴背景下云南农村脱贫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D]. 吕伟.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7]南疆四地州扶贫资源配置方式与效果研究[D]. 马雪梅. 新疆师范大学, 2020(07)
- [8]扶贫资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D]. 张磊. 中央财经大学, 2020
- [9]精准生态扶贫研究 ——对2020年后我国扶贫战略的思考[D]. 叶善青.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10]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政策工具选择研究[D]. 杨雪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