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经济角度探讨水价的制定(论文文献综述)
蔡威熙[1](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1985年以来的农业水价改革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始终面临“两难”问题:水价偏低会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农田水利设施运营维护成本不足,水价提高会带来农户收入的减少,甚至影响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相较于传统农业水价改革单纯提高农业水价,2016年起全面推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调综合施策,试图通过综合运用“一提一补”、“水权交易”等举措破解“两难”问题。本文综合运用资源配置理论、农户行为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廓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解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论参照点,揭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激励约束效应;回顾农业水价改革历程和成效,梳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构建水资源所有者、供水方、用水方三方行为互动分析模型,探析各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理;以山东省的实践为例,运用综合评价法、聚类分析法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进行评价;综合运用Meta方法、PSM方法测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农户行为响应情况;构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系统仿真模型,评估改革的效应,识别关键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程是在水资源所有者和供水方、用水方等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过程中推进的,各主体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农业水价改革成功的前提,只有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都能够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得到相应保障,改革才得以顺利进行。当前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较好地保障了供水方和水资源所有者的利益,但是,用水方的利益只在改革试点的局部地域和短时期内有一定保障,构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广泛推行和长久实施的潜在阻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容激励机制的实现,有赖于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的支持,通过将农业节水高价转入工业和城市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形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性循环。目前农业水权终端交易既面临市场机制不健全、交易途径有限、计量设施不完善等制度和技术难题,也受到小农户分散经营的限制。应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重点在严重缺水区、农业规模经营区等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探索水权的分解确认、交易形式、交易程序等,逐步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对于大部分区域,在农业节水分散于众多的农业用水户的情形下,为了节约水权转换成本,提升农业节余水权转换效率,重点探索实行水权回购制度。第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状况存在区域差异。各地市的改革进展在资金投入、政策实施、以及奖励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反映了各个地区农业发展状况和地方财政支持能力的差异。粮食主产区农业用水量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缺口大,改革任务普遍较重,但农业县区一般经济能力有限,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的地方支持能力不足,改革面积和经费投入失衡。依靠农业水价提升收入补偿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和筹集精准奖补资金目前还难以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财政支持,数量有限、来源不稳定,资金短缺成为许多地区农业水价改革开展的制约因素。国家层面应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各级财政投入比例,为基层推进改革提供制度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应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并探索经济发达区域在政策、资金、工程等方面对口支援。第三,尽管目前改革执行者和承受者均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措施总体评价较高,但是对于其核心环节“水价形成机制”和“水权制度”的认可度并不高,普遍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依然主要依赖于工程设施建设和国家加大农田水利财政投入,市场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因而必须继续明确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的公益性定位,加大对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同步配套与改革区域任务、财力相适应的终端计量设施,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核定供水成本、科学制定供水价格,构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责任明确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分担制度,逐步落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到位,从而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期良性运行。第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能够促进农户节水行为响应。提高水价能够激励农户减少灌溉次数、采用节水技术、改种抗旱品种等节水行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提一补”、“水权交易”、“节水奖励”的制度设计,能够在提高农户节水技术采用意愿的同时降低弃灌风险。文化程度、节水技术培训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具有正向影响。相较于水价调整和奖补激励,增加农户收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预期效果有更为显着的影响。运用“一提一补”机制引导规模化与专业化节水,一方面,优先支持规模农户发展节水灌溉、参与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业灌溉集约化、规模化,提升用水效率与产出效益,另一方面,提供灌溉服务补贴,鼓励规模农户为小农户提供灌溉服务,提高灌溉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从而有效应对小农经济结构对节水农业发展的现实约束。推进农地健康流转,增加农业收益,逐步创造农业水价水权交易机制能够发挥有效激励的制度环境。
冯欣[2](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农业生产的必须要素。面对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和农业用水浪费严重的现状,农业水价改革势在必行。但农业用水提价与农民承载力间的矛盾,制约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开展。因此,进行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出发,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对于推动改革开展、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用加权Topsis法、Micthell评分法、模糊数学模型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征和问题的基础上,评价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识别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分析了其利益诉求和影响水价的机理,确定了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及其分担水价,提出了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主要结论如下:(1)划分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阐明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划分为初始、深入试点、全面推进和分类施策四个阶段,归纳了各阶段特性。分析了改革中制度变迁和机制形成的过程,任务分配和改革进展的空间特征,以及机制落实和节水增效的改革成效。总结了改革创新、多样化的做法和明显的分类特征。(2)构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根据改革特征和文献研究,确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的指标体系;利用文献分析法和加权Topsis法,分别从指导政府决策和客观定量评价两个角度出发,对31省(区)改革进展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各省改革进展评价得分在43.332-99.97分之间,呈现南方>北方,东部>西部>中部的区域特征。粮食主产区受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承载力低等因素影响,改革进展普遍偏慢,需要建立改革激励和农业水价分担机制。(3)明确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判定和评价方法,丰富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理论。对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进行定义、识别和分类,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在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诉求和影响农业水价的机理。利用专家咨询法进行利益相关者评价,得分在1.55-7.243,呈现农业用水供给方>农业用水使用方>支援保障方,政府>农户>社会。从利益评价和利益诉求出发,提出了利益相关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分担方式,明确了政府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政府、农户在农业水价分担中的主体地位。(4)提出了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评估方法,明确了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的评估方法包含定性评估、定量评估、综合分析及修正4个部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定性的利益评价;利用C-D生产函数、单位效益和模糊数学模型等方法,从粮食安全、灌溉效益和生态价值3个角度出发,对主要利益相关者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进行定量评估;对定性和定量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从激励地方改革和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户的目标出发进行修正,最终确定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结果显示,中央、地方政府和农户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分别在0.302-0.399,0.292-0.472和0.21-0.395;中央、地方和农户承担的农业水价分别在0.011-0.204元/m3,0.010-0.236元/m3,0.009-0.217元/m3;根据2018年粮食播种和灌溉情况,确定当年粮食灌溉共产生水费496.82亿元,其中中央政府172.1亿元,地方政府165.19亿元,农户159.54亿元。(5)建立了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提供了破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困境的途径。在改革进展、利益相关者和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核心,四个服务”的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对于破解改革困境、推动改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创新点:(1)提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进行了评价;(2)提出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判定和评价方法,丰富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的理论;(3)提出了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确定方法,确定了各省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王蕾[3](2021)在《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水资源短缺,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灌溉用水消耗巨大,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使得原本水资源短缺及浪费的问题更加严峻,尤其是对干旱区水资源的影响愈发深刻。因此,必须寻求切实可行的应对机制缓解水资源日益突出的用水供需矛盾,价格能够反映产品的稀缺程度,水价偏低会导致农业水资源浪费严重,而科学合理的制定农业灌溉水价,借助价格的杠杆作用,对于调节农户的决策行为,促进农业节水的实现,以及干旱区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文就制约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经济手段水价为研究目的,以艾比湖流域的农户调研数据及相关统计资料为基础,基于对所研究区域的自然地理位置、气候特征、河流水系与湖泊面积情况、社会经济及农业发展条件的分析,首先系统地探讨了当前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研农户的基本情况及农业灌溉水价现状,发现艾比湖流域水资源使用及水价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入湖水量不足、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水价制定不合理,以及水价改革管理不科学。其次以农户作为第一视角,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评估农户对于水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再运用ELES模型与水价承受能力指数法,探究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试图找出适宜的水价范围标准;并基于农户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的确定,借助随机前沿分析模型与Tobit回归模型,分析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及其影响因素;最后对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灌溉的博弈进行梳理和探讨,并提出适宜流域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得出的结论如下:(1)64%的农户在水价上涨较大时的决策行为难以改善水资源的使用效率。艾比湖流域农户对于水价上涨100%时的响应可看出,39%的农户选择了不再种地,转换到其他产业,20%的农户选择了打井,选择改变种植业结构及调整灌溉方式的农户分别占到17%和14%,选择优化农业管理模式和什么都不做,继续种地的农户分别占到6%和5%。影响农户进行决策的主要因素有年龄、位置、教育水平及是否打井,其中年龄较大、有一定教育水平的农户在水价上涨时更倾向于采取打井措施。可见,农户在水价上涨时所表现出的支付意愿较小,提高水价的幅度较大会降低农户种植的积极性。(2)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范围为600-1082元/hm2,可提升空间为482元/hm2。艾比湖流域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在4845元以下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3%,其对灌溉水价无支付能力;年人均纯收入在4845-13780元之间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11%,其有一定的灌溉水价支付能力;年人均纯收入在13780元以上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86%,其对灌溉水价具有支付能力。水价的界限值为1950元/hm2,调整空间的平均值为960元/hm2;单位水价可调整范围在0.11-0.32元/m3之间,平均值为0.18元/m3。结果表明,水价尚有上涨的余地,且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3)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为0.425。艾比湖流域的农业生产技术效率较高,其中种植玉米的均值为0.78,种植棉花的均值为0.85,而灌溉用水效率均值较低,其中种植玉米的均值仅为0.44,种植棉花的均值仅为0.41,且均存在较大的节水潜力。灌溉水费、水资源短缺与否及灌溉方式对流域的灌溉用水效率产生的正向影响较为显着,而农户年龄、农业劳动力、灌溉面积、非农业收入比例、受教育程度、是否打井及是否为村干部与灌溉用水效率不具有明显相关性。可见,流域的灌溉用水效率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且影响用水效率的主要因素与灌溉管理方面有关。(4)政府在水价制定改革中应纳入农户参与式管理模式。灌溉水价改革作为灌溉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各个参与者间的产权制度及角色安排较为复杂,会对灌溉水价改革的进程产生影响,且农户对灌溉水价改革政策的实施起主导作用。参与节水灌溉博弈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政府、水资源管理组织和用水农户,其中是否采取节水灌溉技术的关键仍然是用水农户。这说明,艾比湖流域水价改革管理应当重视传统利益相关者间水权制度的完善、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职责分配、节水灌溉技术的实施,以及农户用水协会组织的建立。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总结出本研究适宜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保证充足的水源,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提升农户自主节水意识,保障水价在农户的可承受范围;强化农业用水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水价调节的功能;改善灌溉管理制度,明确区分不同参与者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构建良好的农户用水协会运行环境,加强协会支持体系的建设。
张丽君[4](2020)在《S市工业园区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城市供水,作为市政公用事业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不仅关系到普通民众日常的生产和生活,而且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前S市工业园区城市供水行业实行的是特许经营模式。然而,随着城市供水水资源短缺与城市需水量巨大的供需矛盾日益加重以及水污染不断加剧,城市供水行业改革仍存在较多问题,本文从政府、企业、公众三个层面分析了S市工业园区供水行业改革的历程及存在问题并作了相关原因分析:政府监管依据的不完善阻碍着供水行业改革可持续发展;监管机制的不规范缺乏执行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共责任缺失导致了公众对政府产生信任危机;水价定价机制不健全无法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供水企业水处理标准及能力不足影响水质稳定性;城市管网老化导致漏损严重;智慧水务建设的不够完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公众参与力度不够,公众治理有效性低;公共设施水资源损坏造成安全隐患。本文梳理了供水、供水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三个基本概念,阐述了公共物品理论、政府责任理论、社会治理理论,并通过对国内外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经验的分析获得启示,在此基础上创造性的从政府、企业、公众三个层面构建“多元主体”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完善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保证供水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政府监管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明确政府公共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水价定价机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供水企业提高水处理技术,保证居民用水质量;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提高城市供水效率;加强供水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与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宣传法律知识,提升节约用水意识。
朱小双[5](2020)在《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水价研究》文中指出水资源短缺己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引松供水工程受水区为资源性缺水地区,受水区供水能力远不能满足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过度开发已造成地下水超采、部分河道干涸断流和水环境容量下降等生态问题。为保障吉林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战略目标的实现和粮食生产安全,解决中部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吉林省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改善生态环境,受水区迫切需要增加原水供应能力,建设大型调水工程。调水工程的投资费用决定了供水的价格势必高于当地水源的供水水价,因此,合理水价的制定既是供水工程成本费用合理回收的保证,也是发挥水价作为水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杠杆作用的重要途径。论文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以下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部供水工程的水价包括三部分,即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这三个水价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水价的确定,水价的测算又有不同的层次,吉林省引松供水工程测算的工程水价的层次为:水源地→主体工程分水口→受水区水厂入口的水价→用户的水价。根据受水区基准年和设计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资料,得出受水区缺水量。从经济角度进行评价,计算出满足工程正常运行和一定收益条件下的工程水价(到用户),为3.66元/m3,项目收益较好,满足行业基准收益率要求,说明这个工程水价是可行的。本工程环境水价只考虑调入区因新增供水而增加的污水处理费用,为1.0元/m3。最后得到从供方角度考虑的水价,为4.66元/m3。(2)从用户角度出发,根据工业产值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现状统计数据和设计水平年预测结果,分别对居民生活水价和工业用水承受能力进行分析。对测算出的生活和工业水价,以需水量加权平均进行计算,得到提出了考虑受水方利益的承受水价,设计水平年即2030年为2.58元/m3。根据吉林省目前的经济状况及发展规划,这个结果是比较适宜的。(3)针对目前调水工程水价计收中普遍不考虑用户方的利益的弊端,利用AHP法对供方水价和用户方水价进行耦合,以中部引松供水工程为背景进行综合分析,构建水价结构AHP模型,分析确定模型中各因素的评价体系指标及其相互关系,对基于工程利益的供方水价和用水户的承受水价进行耦合得出综合水价,为3.94元/m3。该水价兼顾了供方利益和用水方利益。该研究对调水工程的水价研究与制定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周广阳[6](2020)在《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现状与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模糊评价法》文中提出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随着缺水情况越来越严重,水资源节约问题早已成为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农业用水的用量在社会用水总量中占据一半以上,再加之灌溉“福利水”的问题存在,灌溉用水成为主要耗水源,山东省是农业大省,也正因此,存在着巨大的节水潜力。2014年起国家在农业水价改革方面做出尝试,在全国设立试点,改革目的是为了节约水资源,对未来农业布局进行初步探索。所以说,在考量农业下一步该怎么样去发展时要把改革成效纳入参考范围。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对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通过评价结果探究山东省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统计数据、地方政策,分析了山东省目前农业水价改革现状研究,结合理论分析,实地调研,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经过专家打分确定权重,建立了一套模糊评价体系。对比2013年至2018年统计数据,将农业水价改革效果评价细分为十二个二级指标,包括: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亩均灌溉用水量、亩均节水量、亩均产量、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亩均节水费、每亩用工数、工程完好率、节水灌溉面积、水费实收率、农户参与用水管理程度、水库库容量,来反映节水绩效、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环境绩效四个一级指标的情况,最终得到每一年综合评价得分,判断改革效果。通过评价发现,农业水价改革综合绩效得分年年升高,指标评级均有大幅提高,说明改革取得了一定积极的效果。节水绩效的提高意味着不仅改善了灌溉基础条件,还增加了节水设施,农民节水意识也得到了提升。经济绩效的良好表现说明了农业水价改革并没有给农民带来过重的负担;社会绩效评级的提升反映了水价改革在改善水利工程质量,提升灌溉管理能力的方面基本达到目的;环境绩效变动并不大,综合多方面因素,说明农业水价改革在环境影响方面并不明显。综上,现阶段的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基本达到预期。最后,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完善水价改革的建议,包括政府部门应从政策优化、政策执行、水费分担、管护责任分担几个方面来做出改善,用水农户及农户自治组织方面,用水农户应主动承担灌溉用水的水费及设备的养护工作,提升节水意识,加强政策的理解。用水组织、村集体方面应在改革中起到辅助作用,承担起水费核算与收取、资金的管理与发放等任务,社会机构通过提供服务、资金、工程建设等多种方式分担农业水价,并从中获取自己所需的利益。
袁浩瀚[7](2020)在《中牟县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河南省位于华北平原,属中国中东部,是水资源比较贫乏的省份,而河南省又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产业基地,农业用水的贫乏和使用效率不高严重限制着河南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而河南省中牟县是把农业生产作为第一产业的地区,这一问题在当地体现的尤为明显。中牟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400立方米,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县城,而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不断调整,灌溉用水量也不断加大,而当地农田灌溉水的利用率则较低,浪费较为严重,为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水资源浪费这一矛盾,中牟县进行了试点的水价改革,水价的适当提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节水意识,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当地目前的农业灌溉用水价格依然偏低,水资源浪费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因此,在当地原有农业用水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出更为高效的农业用水价格才是解决当地水资源相对贫乏与水资源浪费严重这对矛盾的关键所在。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中牟县农业灌溉用水合理水价开展了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有:1)根据对中牟县的实际调研和查阅相关文献,从供水者角度制定了适合当地的农业灌溉用水全成本水价计算模型。采用此模型计算的农业用水价格,可为当地政府部门制定出合理的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提供参考。2)根据中牟县农民的心理及经济承受能力,从用水者的视角核算出了满足当地农民期望的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区间。该水价价格区间的制定,可与全成本水价结合,从而制定出既符合农民心理预期,又能达到节水灌溉目的的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3)通过水足迹理论计算出了各粮食作物全生育周期的需水量,然后根据纯收益计价模式测算出了中牟县各粮食作物的全生育周期灌溉水单价。此单价通常要比当地实际的灌溉用水价格高一些,通过对比可知本文建议的当地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可使供水机构和农户之间彼此维持平衡,达到用水的可持续发展。
邱立波[8](2020)在《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灌区灌溉全成本水价核算方法研究》文中指出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价格偏低,不利于灌区良性运行与节水事业发展,全成本水价价格过高,难以推行,这都加剧了灌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因此需充分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快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水价杠杆作用关键在于制定科学合理的水价核算方法。本文对我国现行水价制度进行了较深入研究,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灌区的灌溉全成本水价核算方法。本文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系统总结了国内外水价构成、制度、计算方法等研究成果和现行灌溉全成本水价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灌区灌溉工程固定资产存在冗余资产,二是灌溉水价未反映灌区灌溉工程建设产生的外部效果,基于以上两点问题,提出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灌区灌溉全成本水价核算基本思路。(2)提出灌区灌溉工程冗余资产的概念,认为灌溉工程若存在废弃灌溉工程设施、闲置灌溉工程设施、建设标准过高的灌溉工程设施、建设规模过大和非完全服务灌溉的灌溉工程设施5类情况,在进行灌溉工程固定资产重置成本计算时应扣除以上冗余资产。同时考虑灌溉工程建设的外部效益,即将外部效益纳入灌区农业供水水价核算体系。(3)系统研究灌区各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合适的方法评估灌区建成后灌溉工程产生的外部效益。在评估灌区调洪滞涝价值时,建议采用排涝费用法,即以在无调蓄功能情况下需增建排涝泵站所支出的年均排涝费用作为灌溉工程调洪滞涝的价值。在评估水体局部气候调节价值时,建议采用降温节能法,即以社会用电节省量来估算炎热季节水体降温效应所产生的生态服务价值。(4)以新沂市沂北灌区为对象进行水价实证研究。按现行水价核算方法,灌区全成本水价应为0.224元/1m3,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为0.085元/m3。若采用本文提出的核算方法,灌区单一制农业灌溉全成本水价为0.175元/m3,结果明显低于传统方法计算得出的全成本水价。修正后的灌溉全成本水价剔除了用水户不合理负担,也考虑了灌溉工程的外部效益,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合理,同时有较好的可行性,可供我国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水价核算参考借鉴。
万峥[9](2019)在《基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权转换综合效益及生态影响评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10余年水权转换的实践及制度探索,成为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自然条件,以及国家提出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背景下,贯彻新时期治水思路、促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因此,进行基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权转换综合效益及生态影响评估研究,对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生态评估体系机制,构建面向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权转换调控策略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利用多种方法对水资源配置、利用进行深层次的研究,解决水资源的供给和需求矛盾突出等问题,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益流转,促进水资源开源节流,并以内蒙古河套灌区沈乌灌域跨盟市水权转换为例,开展基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权转换综合效益及生态影响评估研究,主要取得了以下研究成果:(1)论文在分析借鉴国外相对成熟并经过实践验证的水市场管理、运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水资源、水权及供给需求的实际国情,在理论层面对水权制度体系、水市场和水权转换的工作模式流程等进行了全面的剖析,研究提炼出了本国水市场的3级市场模式,探索和研究与中国水市场相匹配的水权交易管理运作模式、理论制度框架结构。(2)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要素层,确定农业节水效益、增产效益、工业供水效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替代效益、地下水埋深、水面面积变化率、草地和林地面积变化率、盐分排引比、土壤盐渍化率10个与要素层相匹配的指标层,考虑水资源系统的可变性及不稳定风险因素,构建了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水权转换综合效益评估模型。(3)选取内蒙古河套灌区盟市间水权转换实施区域沈乌灌域作为典型区域,采用了以调度控制指标为耗水指标、以分水系数反算水权相应耗水量、以分水系数反算水权相应耗水量、以分水系数折减初始水权为耗水指标、以初始水权为耗水指标计算五种方法,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计算河套灌区现状超用水量分别为3.79亿m3、3.56亿m3、6.63亿m3、5.96亿m3和2.65亿m3。依据计算结果分析确定河套灌区的规划压超水量,参考界定模型指标边界。运用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水权转换综合效益评估模型,构造模糊成对比较矩阵、整合不同专家意见、分解模糊成对比较矩阵,经过权重修正、逆模糊化、归一化、层次总排序及其一致性检验,得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权重分别为0.527、0.185和0.288。结合综合效益指标值,界定分析水权转换综合效益水平。(4)沈乌灌域实施盟市间水权转换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经济效益指数分别为0.864、0.89和0.988;社会效益指数分别为0.669、0.927和1;生态环境效益分别为1、0.69和0.49,水权转换综合效益指数分别为0.878、0.816、0.807。结果显示,综合效益处于较高的范围,说明水权转换试点的综合效益较高,具有较好的实施前景。但受灌域内扩灌、管理水平不高等因素影响,生态环境效益逐年降低,导致综合效益指数逐年下降,亟待在下一步水权转换进程中,通过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考虑最优的水权转换量和水权转换范围。(5)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在水权水市场建设和交易过程中的拓展领域,对交易规定、流程、时间、方式等方面运用可行性和优势。基于水权转换理论的全面解析、综合效益评价模型的构建、内蒙古水权转换的实践经验及综合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政策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规范水权指标的初始分配制度,强化水权管理体系建设与提升,积极培育、健全水市场等相应的调控策略,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障条件,使得水权转换实践工作的综合效益最优化。
屈晓娟[10](2018)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文中指出我国70%以上的耕地分布在常年灌溉带与不稳定灌溉带,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灌溉依赖性极大。农业一直是我国的“用水大户”与“耗水大户”,用水占比达63%。然而我国是全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28.87%,黄河流域用水供求矛盾更为尖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水平的38.43%,农业灌溉用水量却达流域总用水量的73.8%。同时面临水资源时间与空间分布极不均衡、水生态恶化日趋严重等约束,并且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用水被“挤占”问题凸显。农业用水得不到有效保障,将会直接威胁我国粮食安全战略,威胁13.9亿人的吃饭问题,同时也会掣肘生态文明建设与农业现代化有序推进。我国农业用水供给匮乏的同时,存在着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尽管经历了多方努力后农业用水效率出现缓慢提升趋势,却仍徘徊在0.53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0.8。五十多年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探索农业节水改革,试图通过各种节水方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却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常年存在“多输”现象:灌溉设施陈旧、维修缺位,灌溉管理制度不顺畅、管理组织臃肿、水费收入远低于供水成本,农户农业收入低、承担实际水费远高于政府定价,政府连年给予节水补贴,财政负担沉重,这些问题在引黄灌区更为凸显。本文认为,工艺农艺技术创新、灌溉节水方式选择固然比较重要,但最为重要核心的问题是尊重并突出农业水资源利用过程中各利益相关主体“自下而上”的利益诉求,构建适合国情与水情、行之有效的新型农业节水激励,激励供水主体、用水主体及公众等多重微观主体的内在节水动机,建立畅通灵活的水资源流转市场,配合以明晰长效的政策调控手段,促进水资源高效流转、合理配置,达到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相协调一致,方可真正实现有效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产业、经济良性循环,达到人水和谐,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农业现代化推进。本文通过对黄河流域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实证分析,对典型案例陕西省D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存在问题及深层原因剖析,分析各利益相关主体在农业灌溉中不同的利益诉求,为构建节水激励提供生动灵活的现实案例依据。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从农业水资源利用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供水单位、用水农户、用水者协会四个利益主体出发,系统构建四个博弈模型,利用经济学优化模型解析各主体节水行为中的利益诉求冲突,为构建节水激励奠定理论推演基础。基于“效价-手段-期望”理论,通过建立有序的农业水权流转市场、制定合理灵活的农业水价体系、界定清晰的水利工程权限、靶向定位的水利专项投资资金、责权明晰的供水单位组织结构、行之有效的用水者协会管理、对用水农户节水行为的奖惩措施等激励工具,从制度创新、改善博弈规则、改变博弈支付值等方面构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以激励利益相关者内生的节水动机,使其由“不合作”向“合作”进化,达到总体的帕累托最优。并从经济、生态、社会公平等多维度出发,基于模糊数学法对陕西省D灌区近年来的农业节水激励绩效进行检验分析,以期增强其适用性、可操作性及普适性。本文主要的创新之处在于:分析方法的创新,制度创新与节水激励绩效检验视角的创新。(1)分析视角的创新。本文基于经济人“有限理性”,对农业水资源节水过程的主要利益相关主体——政府、灌区供水单位、用水农户、用水者协会进行节水经济行为分析,系统构建了包括政府与供水单位的节水博弈、供水单位与农户的节水博弈、农户与政府的节水博弈、农户之间的节水行为博弈的系统博弈分析模型,利用优化分析模型对各利益相关主体进行分析,找出帕累托最优点。(2)农业节水激励的制度创新。本文将农业节水激励构建与生态文明、农业现代化有机融合,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兴起与土地集约化管理的背景下,结合管理学、心理学相关理论,构建包含政策扶持、制度完善、组织体系、行为规范、乡村文化等多元化的“MVEI”节水激励,不仅实现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而且助力生态文明与农业现代化,达到农业与二三产业、农村与城镇、人与资源的和谐共生目标。(3)农业节水激励绩效检验的创新。本文构建了一个新型的节水激励绩效检验模型,基于政府、供水单位、用水农户及用水者协会四方利益相关者分析视角,选取4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作为校验指标,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从经济、效益、生态、社会公平等维度对构建的节水激励进行绩效检验,以加强其可操作性与可推广性。本文的主要结论:行之有效的激励可以激发每一方利益相关主体的节水动机,促使各方追求自身净收益(净利润)最大化目标趋于协同,达到总体的帕累托最优。在本激励设计中,政府充当水利投资与节水行为“引导者”和“监督者”角色,在对水权、水利工程设施产权界定清晰并制定相关法规前提下,赋予农业水资源供给者与使用者充分的权利,激活其内在节水动机;在确保粮食安全、农民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创建一个水权可灵活流转(包括买卖与存贷)、水价可有效反映水资源价值及供需状况、水利工程产权可清晰界定的“有管理的、宽松灵活的”农业水资源市场,充分发挥水市场的调节机制,将农业水资源微观主体的利益诉求与政府的宏观目标协调一致,达到“政府目标-工具性激励-利益相关者节水行动-预期节水效果-水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的良性循环。
二、从经济角度探讨水价的制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经济角度探讨水价的制定(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水价改革对农户用水行为影响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研究 |
1.2.4 简要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配置理论 |
2.2.2 农户行为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3 理论分析 |
2.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制度框架 |
2.3.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与利益相关者分析 |
3.1 农业水价改革的历史演进 |
3.1.1 无偿和低价供水阶段(1949-1984 年) |
3.1.2 农业水价改革起步阶段(1985-2005 年) |
3.1.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2006 年以来) |
3.2 农业水价改革的成效与困境 |
3.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 |
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互动分析 |
3.4.1 农业水价改革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 |
3.4.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目标差异 |
3.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分析 |
4.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分析 |
4.1.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
4.1.2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2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及利益保障分析 |
4.2.1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 |
4.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分析 |
4.2.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利益相容性缺陷 |
4.3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效果评价 |
4.3.1 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相关主体评价方法 |
4.3.3 相关主体评价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分析 |
5.1 理论分析 |
5.2 农户节水技术采用的驱动因素 |
5.2.1 Meta分析的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5.2.2 Meta分析结果 |
5.3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偏好分析 |
5.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行为的影响 |
5.4.1 研究方法 |
5.4.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3 实证分析 |
5.4.4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仿真模拟 |
6.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型构建 |
6.1.1 确定系统边界及结构 |
6.1.2 建构系统因果关系图 |
6.1.3 绘制存量流量图 |
6.2 变量方程赋值 |
6.2.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2.2 指标权重确定及变量方程赋值 |
6.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评价结果分析 |
6.4 情景模拟及仿真结果分析 |
6.4.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拟 |
6.4.2 各子系统效应仿真模拟 |
6.4.3 模型检验 |
6.4.4 参数情景设置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 |
7.2.2 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 |
7.2.3 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分担机制 |
7.2.4 完善“一提一补”机制,提升灌溉规模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 研究进展 |
1.2.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2.2 农业水价分担 |
1.2.3 农业水价补贴(补偿) |
1.2.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 |
1.2.5 农业水价和灌溉价值计算 |
1.2.6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名词解释 |
2.1.1 农业水价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3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 |
2.1.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 |
2.1.5 农业水价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关系辨析 |
2.2 理论基础 |
2.2.1 准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社会分工理论 |
2.2.4 效用价值论 |
第三章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研究 |
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历程和制度变迁 |
3.1.1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历程 |
3.1.2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度变迁 |
3.2 改革任务和进度分析 |
3.2.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
3.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进度 |
3.2.3 与2019 年相比2020 年改革进程变化趋势 |
3.3 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
3.3.1 农业执行水价对运营维护成本弥补情况 |
3.3.2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落实情况 |
3.3.3 供水计量、定额管理和管护机制配套情况 |
3.4 改革成效 |
3.4.1 节水成效显着 |
3.4.2 灌溉和生产效率提升 |
3.5 改革特点及存在问题 |
3.5.1 改革特征 |
3.5.2 存在问题 |
3.6 小结 |
第四章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研究 |
4.1 指标识别 |
4.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特点 |
4.1.2 指标选择原则 |
4.1.3 指标确定依据和初步识别 |
4.2 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指标体系 |
4.2.2 权重确定 |
4.3 以指导政府决策为目标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3.1 指标评价标准 |
4.3.2 模型构建 |
4.3.3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政策性评价结果 |
4.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政策性评价区域差异 |
4.4 基于加权Topsis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定量评价 |
4.4.1 模型介绍 |
4.4.2 基于加权Topsis的改革进展评价结果 |
4.4.3 基于加权Topsis的改革进展评价区域性差异 |
4.5 两种评价方式下结果的差异及综合结果 |
4.5.1 两种评价结果差异 |
4.5.2 综合考虑两种方法的综合评价结果 |
4.5.3 综合评价结果的区域性差异 |
4.6 小结 |
第五章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 |
5.1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定义与识别 |
5.1.1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识别 |
5.1.2 Mitchell评分法 |
5.1.3 基于Mitchell评分法的利益相关者确定 |
5.1.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分类 |
5.2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分析 |
5.2.1 利益关系 |
5.2.2 利益诉求 |
5.2.3 利益相关者影响农业水价的机理 |
5.3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专家评价 |
5.3.1 指标体系 |
5.3.2 专家评分结果处理方法 |
5.3.3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专家评价结果 |
5.3.4 科研学者与实践工作者评价结果的差异 |
5.4 利益相关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合理分担 |
5.4.1 分担主体识别 |
5.4.2 利益相关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担责任 |
5.4.3 政府部门的分担方式 |
5.4.4 用水农户及相关组织的分担方式 |
5.4.5 社会机构的分担方式 |
5.5 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定量方法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1 基于灌溉效益的农户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1.1 基于模糊数学模型的农业灌溉水资源价值 |
6.1.2 粮食作物单位水产出与农业单位水产出的关系 |
6.1.3 基于C-D生产函数的灌溉效益分摊系数 |
6.1.4 基于灌溉效益的农户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 政府内部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2.1 评价体系构建 |
6.2.2 基于粮食安全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评估 |
6.2.3 基于水资源灌溉效益的政府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4 基于生态价值的政府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5 地方及中央政府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3 基于定量方法的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6.3.1 基于定量评价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
6.3.2 基于运行维护成本各方分担的农业水价 |
6.3.3 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及局限性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份额确定和机制建设研究 |
7.1 基于“定性+定量”综合评估的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7.1.1 “定性+定量”综合评估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7.1.2 基于运行维护成本各方承担的农业水价 |
7.1.3 农户分担的水价与当前执行水价之间的关系 |
7.1.4 基于“定量+定性”综合评估的各方水费承担额度 |
7.1.5 综合评价结果的区域性特征 |
7.2 基于激励和扶持机制的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份额修正 |
7.2.1 标准确定 |
7.2.2 修正后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
7.2.3 修正后各方承担的农业水价 |
7.2.4 修正后粮食灌溉水费分担情况 |
7.2.5 修正后分担结果的区域性特征 |
7.3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 |
7.3.1 合理定价机制 |
7.3.2 政策倾斜机制 |
7.3.3 农户参与机制 |
7.3.4 社会参与机制 |
7.3.5 保障机制 |
7.4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研究 |
1.2.2 农户承受能力及水价变动的影响研究 |
1.2.3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1.2.4 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研究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拟解决的科学问题 |
1.5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自然地理位置 |
2.1.2 气候环境 |
2.1.3 河流水系及湖面面积 |
2.1.4 土地利用结构 |
2.1.5 社会经济 |
2.1.6 农业发展 |
2.2 研究方法 |
2.2.1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2.2.2 农户对于水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 |
2.2.3 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 |
2.2.4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 |
2.2.5 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博弈 |
2.3 数据来源 |
2.3.1 数据搜集 |
2.3.2 调查问卷设计 |
第3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3.1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
3.1.1 入湖水量分析 |
3.1.2 用水总量分析 |
3.1.3 用水指标分析 |
3.1.4 水质评价分析 |
3.1.5 水库建设分析 |
3.2 农户的基本情况 |
3.2.1 各行政分区基本情况 |
3.2.2 调研农户的基本情况 |
3.3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3.3.1 农业灌溉水价构成 |
3.3.2 农业灌溉水价定价 |
3.4 农业灌溉水价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1 入湖水量不足 |
3.4.2 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 |
3.4.3 农业灌溉水价制定不合理 |
3.4.4 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不科学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艾比湖流域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的心理承受能力 |
4.1 水价上涨的响应评估 |
4.2 农户响应的影响因素 |
4.2.1 变量选择的基本情况 |
4.2.2 影响农户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 |
4.3 农户对于水价上涨心理承受能力的讨论 |
4.3.1 农户决策行为对于水价改革的影响较为重要 |
4.3.2 水价上涨幅度较大不利于提升农户种植的积极性 |
4.3.3 农户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意识整体有待提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艾比湖流域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 |
5.1 农户整体收支和基本消费需求支出情况 |
5.1.1 农户整体收支情况 |
5.1.2 农户基本消费需求支出情况 |
5.2 农户支付能力水平的界定标准 |
5.3 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经济承受能力的范围 |
5.3.1 水费支出水平情况 |
5.3.2 农户用水户可承受水价范围 |
5.4 水价标准的调整空间 |
5.5 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经济承受能力的讨论 |
5.5.1 现行农业灌溉水价偏低 |
5.5.2 农户对农业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 |
6.1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测定 |
6.1.1 投入产出变量选取与统计 |
6.1.2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测算 |
6.2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影响因素 |
6.2.1 影响因子变量选取与统计 |
6.2.2 影响灌溉用水效率的具体因素 |
6.3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讨论 |
6.3.1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偏低 |
6.3.2 农业灌溉管理制度有待改善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博弈 |
7.1 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 |
7.1.1 传统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情况 |
7.1.2 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区分及界定 |
7.1.3 水价改革前后利益相关者的具体作用 |
7.2 灌溉的节水博弈 |
7.3 水价改革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7.3.1 传统利益相关者间的水权制度不健全 |
7.3.2 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职责分配不明确 |
7.3.3 节水灌溉技术有待提升 |
7.3.4 农户用水协会组织的建立有待加强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 |
8.1 保证充足的水源,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 |
8.2 提升农户自主节水意识,保障水价在农户的可承受范围 |
8.3 强化农业用水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水价调节的功能 |
8.4 改善灌溉管理制度,明确区分不同参与者的职责 |
8.5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8.6 构建良好的农户用水协会运行环境,加强协会支持体系的建设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本研究可能的特色与创新点 |
9.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问卷调查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4)S市工业园区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 |
(一) 国内研究 |
(二) 国外研究 |
(三) 小结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访谈调查法 |
(三) 比较研究法 |
(四) 归纳总结法 |
四、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五、创新 |
第一章 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概念 |
(一) 供水 |
(二) 供水行业 |
(三) 市政公用事业 |
二、相关理论 |
(一) 公共物品理论 |
(二) 政府责任理论 |
(三) 社会治理理论 |
第二章 S市工业园区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现状 |
一、供水行业改革历程及现状 |
二、供水行业改革成就 |
(一) 特许经营模式促进专业化服务的成长 |
(二) “双水源,双保障”格局提升城市供水安全可靠性 |
(三) 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保障了城市供水稳健发展 |
第三章 S市工业园区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政府层面 |
(一) 政府监管依据的不完善,阻碍供水行业改革可持续发展 |
(二) 政府监管机制的不规范,缺乏执行科学性和有效性 |
(三) 政府公共责任缺失,公众对政府产生信任危机 |
(四) 水价定价机制不健全,无法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
二、企业层面 |
(一) 水处理标准及能力不足,影响水质稳定性 |
(二) 城市管网老化,漏损严重 |
(三) 智慧水务建设不够完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
三、公众层面 |
(一)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公众治理有效性低 |
(二) 公共设施水资源损坏,造成安全隐患 |
第四章 国内外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经验及启示 |
一、国外经验 |
(一) 美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经验 |
(二) 英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经验 |
(三) 法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经验 |
二、国内经验 |
(一) 上海市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经验 |
(二) 香港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经验 |
三、启示 |
第五章 S市工业园区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的对策研究 |
一、政府层面 |
(一) 完善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保证供水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
(二) 规范政府监管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三) 明确政府公共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四) 健全水价定价机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
二、企业层面 |
(一) 提高水处理技术,保证居民用水质量 |
(二)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提高城市供水效率 |
(三) 加强供水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
三、公众层面 |
(一) 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与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
(二) 加强宣传法律知识,提升节约用水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路线 |
第2章 水价的基本理论 |
2.1 水资源价值内涵 |
2.2 水价的本质和内涵 |
2.2.1 水价的本质 |
2.2.2 水价的内涵 |
2.3 水价制定的影响因素 |
2.4 水价的实施形式 |
第3章 流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3.1 工程水价的影响因素 |
3.1.1 需水量 |
3.1.2 调水工程成本 |
3.1.3 可供水量 |
3.2 基准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3.2.1 流域水资源概况 |
3.2.2 流域水资源基本特点 |
3.2.3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
3.2.4 基准年水资源供需分析 |
3.3 设计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分析 |
3.3.1 设计水平年需水量预测 |
3.3.2 可供水量预测 |
3.4 受水区水资源供需分析 |
第4章 供方水价分析计算 |
4.1 工程概况 |
4.1.1 概述 |
4.1.2 规模 |
4.1.3 供水范围 |
4.1.4 设计水平年 |
4.1.5 设计保证率 |
4.1.6 工程投资 |
4.2 工程水价分析计算 |
4.2.1 工程水价的构成 |
4.2.2 二期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
4.2.3 工程水价的计算 |
4.2.4 到用户水价分析 |
4.3 环境水价的确定 |
4.4 资源水价的确定 |
4.5 供方水价的确定 |
第5章 用户承受水价的分析 |
5.1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可承受水价分析 |
5.2 工业用水可承受水价分析 |
5.3 用户承受水价的确定 |
第6章 综合水价的确定 |
6.1 AHP法理论 |
6.1.1 评价指标构建和选取 |
6.1.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6.2 综合水价的确定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实践及工程项目研究工作 |
致谢 |
(6)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现状与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模糊评价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进展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政策评价 |
2.1.2 农业水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劳动价值理论 |
2.2.2 效用价值理论 |
2.2.3 公共物品理论 |
2.2.4 政府绩效治理理论 |
3 农业水价改革进程及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现状分析 |
3.1 农业水价改革与水资源管理体制变迁 |
3.2 农业水价改革历史进程 |
3.3 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现状 |
3.3.1 山东省农业水价基本情况 |
3.3.2 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内容 |
3.3.3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个案分析 |
4 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政策效果评估方法 |
4.1 评估方法——模糊综合评估 |
4.2 评价路径 |
4.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3.1 建立原则 |
4.3.2 指标选取 |
4.3.3 指标说明 |
4.4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4.1 层次的确定 |
4.4.2 判断矩阵及权重的确定 |
4.5 本章小结 |
5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果研究 |
5.1 数据来源 |
5.2 评估指标标准 |
5.3 评估模型的构建 |
5.4 指标数值计算 |
5.5 改革前后评估结果对比分析 |
5.5.1 综合绩效 |
5.5.2 节水绩效 |
5.5.3 经济绩效 |
5.5.4 社会绩效 |
5.5.5 环境绩效 |
5.6 水价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政府部门 |
6.2.2 用水农户及农民自治组织 |
6.2.3 社会机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7)中牟县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1 研究目标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创新点 |
2 农业灌溉水价定价相关理论基础 |
2.1 水价政策的理论基础 |
2.1.1 水平衡模型 |
2.1.2 水需求的刚性和弹性 |
2.2 水价的界定及定价原理 |
2.2.1 水价的基本构成 |
2.2.2 水价核算 |
2.2.3 水价定价相关模型 |
2.3 农业灌溉水价的界定及定价原理 |
2.3.1 供给者角度分析 |
2.3.2 需求者角度分析 |
2.3.3 农业灌溉水价的综合形成 |
2.4 本章小结 |
3 中牟县的基本概况 |
3.1 研究区人文地理概况 |
3.1.1 地理条件 |
3.1.2 域内水利条件 |
3.1.3 域内经济条件 |
3.2 中牟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
3.3 地表水资源数量概况 |
3.3.1 水资源分区概况 |
3.3.2 降水 |
3.3.3 蒸发 |
3.3.4 径流 |
3.3.5 地表水资源量 |
3.3.6 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概况 |
3.4 现状供水工程统计 |
3.5 中牟县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3.5.1 水利工程终端水价 |
3.5.2 农民水费实际支出 |
3.5.3 灌溉工程维护财政补贴 |
3.6 中牟县农业水价改革面临的问题 |
3.7 本章小结 |
4 中牟县农业灌溉水价的制定 |
4.1 供水者角度考虑灌溉水价的制定 |
4.1.1 全成本水价模型的构建 |
4.1.2 灌区水价的核算原则 |
4.1.3 灌溉成本水价的核算 |
4.2 用水者角度考虑灌溉水价的制定 |
4.2.1 中牟县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分析 |
4.2.2 中牟县农民心理承受能力分析 |
4.3 中牟县农业灌溉水价的综合确定 |
4.4 本章小结 |
5 基于水足迹理论的水价研究 |
5.1 虚拟水与水足迹理论 |
5.1.0 政策建议 |
5.1.1 虚拟水的基本概念 |
5.1.2 水足迹的基本概念 |
5.2 粮食作物生产水足迹 |
5.2.1 粮食生产水足迹的定义 |
5.2.2 粮食生产水足迹的计算 |
5.3 单位粮食的水足迹 |
5.3.1 单位水足迹的计算方法 |
5.3.2 中牟县单位粮食水足迹计算 |
5.4 农业水价的计算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尚未研究问题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8)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灌区灌溉全成本水价核算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水价制度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2 生态系统服务研究进展 |
1.3 研究方案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2 修正的灌区灌溉全成本水价核算基本框架 |
2.1 灌溉水价政策历史沿革 |
2.2 灌溉水价作用及制定原则 |
2.2.1 灌溉水价作用 |
2.2.2 水价制定原则 |
2.3 核算灌区灌溉水价的基本思路 |
2.4 现行灌溉全成本水价计算方法及存在问题 |
2.4.1 现行全成本水价计算方法 |
2.4.2 存在问题 |
2.5 灌区灌溉工程固定资产分析 |
2.5.1 灌溉工程外部性分析 |
2.5.2 冗余资产评估方法 |
2.5.3 灌区成本分摊 |
2.6 本章小结 |
3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灌区灌溉工程外部效益评估 |
3.1 灌区灌溉工程外部效益概述 |
3.1.1 灌溉工程外部效益评估原理 |
3.1.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分类 |
3.1.3 灌溉工程外部效益组成 |
3.2 外部效益评估方法 |
3.2.1 评估方法概述 |
3.2.2 直接市场法 |
3.2.3 替代市场法 |
3.2.4 模拟市场价值法 |
3.2.5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主要评估方法讨论 |
3.3 灌区灌溉工程外部效益评估 |
3.3.1 供给服务价值评估 |
3.3.2 调节服务价值评估 |
3.3.3 文化服务价值评估 |
3.3.4 支持服务价值评估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灌区灌溉全成本水价模型 |
4.1 灌区供水价格类型 |
4.1.1 单一制水价 |
4.1.2 两部制水价 |
4.1.3 累进加价水价 |
4.1.4 固定收费水价 |
4.2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灌区灌溉全成本水价核算 |
4.2.1 模型构建 |
4.2.2 水价核算参数及计算方法 |
4.3 本章小结 |
5 徐州市沂北灌区灌溉水价核算实证研究 |
5.1 沂北灌区概况 |
5.1.1 地理位置 |
5.1.2 地貌土壤 |
5.1.3 社会经济状况 |
5.1.4 气候条件 |
5.1.5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5.1.6 灌区水费收取情况 |
5.1.7 水价存在问题 |
5.2 沂北灌区灌溉水价研究 |
5.2.1 运行维护成本 |
5.2.2 灌溉工程固定资产重置成本 |
5.2.3 冗余资产与有效固定资产 |
5.2.4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作物增产效益成本分摊系数 |
5.2.5 水价核算结果与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成果与展望 |
6.1 成果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基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权转换综合效益及生态影响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中国水权转换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撑 |
1.1.2 水权转换的前提条件及实践支撑 |
1.1.3 水权转换的必要性分析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水权及水市场 |
1.2.2 水权转换及综合效益分析 |
1.2.3 水权转换实例效益情况 |
1.2.4 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关键科学问题 |
2 水权转换理论体系 |
2.1 水权体系解析 |
2.1.1 水权的概念 |
2.1.2 水权的特征 |
2.1.3 水权体系 |
2.2 水市场解析 |
2.2.1 水市场的建立 |
2.2.2 水市场的类型 |
2.2.3 水市场的运作模式 |
2.3 水权转换解析 |
2.3.1 水权转换内涵 |
2.3.2 水权转换特征 |
2.4 水权转换的基本问题 |
2.4.1 水权转换的主体和客体 |
2.4.2 水权转换的模式 |
2.4.3 水权转换的基本原则 |
2.4.4 水权转换的价格 |
3 不同层次水权转换模式研究 |
3.1 国家水权转换模式 |
3.1.1 国外水权转换模式案例 |
3.1.2 我国水权转换模式探索 |
3.2 流域水权转换模式 |
3.2.1 流域水权模式特点 |
3.2.2 流域水权模式案例——以黄河流域 |
3.3 区域水权转换模式 |
3.3.1 内蒙古水权转换实践及特点 |
3.3.2 宁夏水权转换及其特点 |
3.3.3 河套灌区水权交易实践及其特点 |
3.4 行业水权转换模式 |
3.4.1 工业水权转换及其特点 |
3.4.2 农业水权转换及其特点 |
3.5 用水户水权转换模式 |
3.5.1 水权确权 |
3.5.2 农村用水户协会 |
3.6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水权交易模式创新探索 |
3.6.1 区块链技术的概念 |
3.6.2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前景 |
3.6.3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水权交易模式讨论 |
3.7 本章小结 |
4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分析模型 |
4.1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的界定 |
4.1.1 经济效益 |
4.1.2 社会效益 |
4.1.3 生态环境效益 |
4.2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水权转换经济效益指标 |
4.2.2 水权转换社会效益指标 |
4.2.3 水权转换生态环境效益指标 |
4.2.4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4.3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水权转换综合效益评价模型 |
4.3.1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指标归一化处理 |
4.3.2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指标权重计算 |
4.3.3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评价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水权转换的综合效益评估与实证应用 |
5.1 河套灌区的基本概况 |
5.1.1 灌区范围及组成 |
5.1.2 自然地理状况 |
5.1.3 社会情况 |
5.2 河套灌区选取原因 |
5.2.1 河套灌区自身特性 |
5.2.2 相关政策制度的支持 |
5.2.3 内蒙古水权转换宝贵经验 |
5.3 灌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供需预测分析 |
5.3.1 水资源分布情况 |
5.3.2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
5.3.3 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
5.3.4 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 |
5.4 监测方案 |
5.4.1 区域引排水监测 |
5.4.2 区域生态环境监测 |
5.4.3 田间灌溉用水监测 |
5.5 试验方案 |
5.5.1 渠道输水损失试验 |
5.5.2 畦田改造 |
5.5.3 畦田改滴灌 |
5.6 河套灌区的节水潜力分析 |
5.6.1 灌区引水量对照分析 |
5.6.2 渠道衬砌工程节水效果 |
5.6.3 田间节水分析 |
5.7 灌区水权转换能力预测分析 |
5.7.1 灌区可节水量 |
5.7.2 灌区水权指标 |
5.7.3 灌区规划用水量 |
5.7.4 规划可转换水量 |
5.8 综合效益分析 |
5.8.1 经济效益 |
5.8.2 社会效益 |
5.8.3 生态效益 |
5.8.4 水权转换综合效益评价 |
5.9 本章小结 |
6 面向可持续利用的水权转换的调控策略 |
6.1 建立相应政策法规,推动水权制度体系建设 |
6.1.1 健全完善水法规体系 |
6.1.2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6.1.3 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 |
6.2 完善水权初始分配,培育水权水市场 |
6.2.1 水权初始分配体系的建设 |
6.2.2 水权初始分配的关键环节 |
6.2.3 积极培育水市场 |
6.2.4 拓展区块链技术下水市场交易 |
6.3 完善监管监测及公众参与机制 |
6.3.1 监管制度体系 |
6.3.2 第三方影响评价机制 |
6.3.3 利益补偿及保险基金机制 |
6.3.4 信息披露与公众参与机制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10)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水资源约束趋紧催生节水制度创新 |
1.1.2 供给匮乏与利用低效并存倒逼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创新 |
1.1.3 粮食安全战略亟待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创新破题 |
1.1.4 生态文明新理念提升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新高度 |
1.2 研究目的意义及主要创新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2.3 主要创新点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1.3.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1.3.2 农业水资源管理组织变迁与节水研究 |
1.3.3 农业水资源配置与节水研究 |
1.3.4 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水资源 |
2.1.2 农业水资源利用中的利益相关者 |
2.1.3 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 |
2.2 基础理论 |
2.2.1 “有限理性”行为人假设 |
2.2.2 公共物品与外部性理论 |
2.2.3 博弈论 |
2.2.4 制度变迁理论 |
第3章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问题剖析 |
3.1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特点分析 |
3.1.1 黄河流域各省区经济发展 |
3.1.2 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特点 |
3.2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用水效率测度 |
3.2.1 农业水资源用水效率评价模型 |
3.2.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3.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3.2.4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3.3 陕西省D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问题剖析 |
3.3.1 灌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特点及效应分析 |
3.3.2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剖析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问题 |
3.3.3 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匮乏深层原因解析 |
3.4 小结 |
第4章 基于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行为解析 |
4.1 基于政府视角的农业节水行为解析 |
4.1.1 政府的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1.2 政府与供水单位的节水博弈分析 |
4.2 基于供水单位视角的节水行为解析 |
4.2.1 供水单位的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2.2 不同水价、水权模式下供水单位与用水农户的节水行为解析 |
4.3 基于用水农户视角的节水行为解析 |
4.3.1 用水农户的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3.2 灌溉用水量影响因素分析 |
4.3.3 不同用水配额、水价计征模式下用水农户节水行为解析 |
4.4 基于用水者协会视角的节水合作行为解析 |
4.4.1 用水者协会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4.2 用水者协会内农户节水合作博弈分析 |
4.5 小结 |
第5章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构建 |
5.1 新格局下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构建思路 |
5.1.1 农业发展新变革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提出新要求 |
5.1.2 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为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创新带来重大利好 |
5.1.3 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构建思路 |
5.2 基于政府视角的农业节水激励构建 |
5.2.1 健全水资源市场,完善农业水权流转制度 |
5.2.2 完善农业水价制度,为农业水资源合理定价保驾护航 |
5.2.3 加大推广农业节水力度,优化农业水资源配置 |
5.2.4 大力推进土地流转进程,为农业节水扫平障碍 |
5.2.5 完善“水法”,将农业节水激励及节水生态补偿纳入法律体系 |
5.3 基于供水单位视角的农业节水激励构建 |
5.3.1 定性明确,责权清晰 |
5.3.2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
5.3.3 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举 |
5.4 基于农户视角的农业节水激励构建 |
5.4.1 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用水农户缴纳水费能力 |
5.4.2 政策性直补激励用水农户节水行动 |
5.4.3 参与式管理增强用水农户灌溉管理自治积极性 |
5.4.4 隐性激励强化用水农户节水意识 |
5.5 小结 |
第6章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绩效评估 |
6.1 农业节水激励绩效评估方法 |
6.1.1 选取评价对象的因素 |
6.1.2 建立模糊关系矩阵R |
6.1.3 确定权重判断矩阵W |
6.1.4 计算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
6.1.5 分析解析综合评价结果 |
6.2 基于多维度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绩效评估 |
6.2.1 构建判断矩阵 |
6.2.2 指标权重的确定 |
6.2.3 数据来源及评分标准 |
6.2.4 指标数据计算及评估结果解析 |
6.3 小结 |
第7章 结语与展望 |
7.1 结语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问卷调查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从经济角度探讨水价的制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蔡威熙. 山东农业大学, 2021(02)
-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D]. 冯欣.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1(01)
- [3]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D]. 王蕾. 新疆大学, 2021
- [4]S市工业园区城市供水行业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丽君. 苏州大学, 2020(03)
- [5]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水价研究[D]. 朱小双. 长春工程学院, 2020(01)
- [6]山东省农业水价改革现状与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模糊评价法[D]. 周广阳.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0)
- [7]中牟县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D]. 袁浩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8]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灌区灌溉全成本水价核算方法研究[D]. 邱立波. 扬州大学, 2020(06)
- [9]基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权转换综合效益及生态影响评估研究[D]. 万峥.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9(01)
- [10]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D]. 屈晓娟. 陕西师范大学,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