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冯剑[1](2021)在《新机制下如何深化出租汽车经营权制度改革》文中指出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七部委分别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由此全国正式拉开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深化改革推进工作的序幕。其主要内容有:一是对深化巡游车改革进行了较多制度设计,对增量和存量进行了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于增量,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二是对于存量,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依法变更经营主体,但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三是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孙翊锋[2](2021)在《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变迁轨迹与逻辑——基于间断-均衡理论的解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间断-均衡理论聚焦于导致政策变迁的机制和有限理性的决策者,将政策过程描述为长期渐变中夹杂着短期剧变,已成为解释政策变迁的重要理论框架。运用间断-均衡理论对我国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变迁的研究发现,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的历史变迁基本在放松与规制之间反复摆动,呈现出明显的长期渐变与短期剧变交替运行的演进规律。其中,政策形象的变化、政策议定场所的转换、决策者注意力的转向等因素与政策垄断的构建与崩溃联系在一起,构成了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鉴于此,完善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要健全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使人民群众成为推动政策变革的力量源泉;要逐步放松数量、价格管控,继续深化出租车行业市场化改革;要构建"顶层设计-地方细则"的模式,鼓励地方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出租车管理模式;要坚持高位谋划和高位推动,加强对出租车管理工作的重视;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对原有规制政策的"路径依赖"。
申戬[3](2021)在《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新业态,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打车简便化,对推进行业结构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有重要作用,同时,大量私家车涌入市场,盘活了车辆闲置资源。但网约车给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安全与违法、道路拥堵、环境污染、巨头垄断以及对传统行业造成冲击等诸多社会问题,加之发展初期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盲目扩张,给政府监管造成了巨大压力。本文分析昆明市网约车现状,深入剖析政府规制面临的重点和难点,运用共享经济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借鉴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经验与启示,提出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优化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应狠抓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民生实事、提升科技监管、推进合规化进程,强化事中事后联合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广利用新能源网约车,保障乘客安全,助推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构建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多元化、差异化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互联网+客运”出租汽车新模式,重塑“互联网+大数据+交通监管”新格局,促进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我国其他地方政府网约车政策制定提供经验借鉴。
贵州省人民政府[4](2021)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文中认为黔府发[2020]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等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9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5](2020)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台政办发[2020]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07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崔欣昕[6](2020)在《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研究 ——以共享出行应用为例》文中认为共享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模式,共享资源提供者将所共享的资源通过共享平台与资源需求者进行共享。在这个过程中,资源的使用权发生暂时性转移。由于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有所区别,属新兴经济,其新型的运行模式与现有法律规制存在一定冲突。受此影响,近年来共享经济行业的发展逐渐呈现疲态。为实现共享经济成为新增长点、新动能的目标,对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加以完善显得十分必要。然而,共享经济涉及领域十分广泛,所面临的法律规制要求也不尽相同,内容之庞杂难以列举详尽。共享出行应用是共享经济最重要的分支之一,也是近年来出现问题最频繁的共享经济业态,理清共享出行类应用的法律规制问题有助于完善整个共享经济行业的法律规制。因此,本文从共享单车、网约车和顺风车三类最具代表性的共享出行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对共享经济行业存在的其他共性法律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其成因,确定我国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原则和路径,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而解决共享经济领域、尤其是共享出行应用的这些突出问题,创造良好健康的共享经济市场环境。论文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论文研究背景,陈述国内外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研究的现状,阐明完善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现实意义和最终目的。第二部分:共享经济的基本理论。确定共享经济的基本概念,分析其特征和法律结构。通过这些研究,奠定分析共享经济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我国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概况。介绍我国共享经济发展情况,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别陈述我国共享经济法律规制情况,简述我国共享出行应用的法律规制现状。第四部分:共享经济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成因分析。由于共享单车、网约车和顺风车是共享出行应用三个最重要的分支,因此选取了这三类应用各自最具代表性的法律问题,以及共享经济领域中的资质、法律责任和隐私保护这几个突出的共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对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完善我国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建议。首先确定我国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应遵循的原则和需要选择的路径。在此基础上,根据第三部分总结出的问题以及成因分析,提出完善行业规范、改进反垄断法体系、构建信用与安全机制、确定参与主体法律地位和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五条建议,完善当前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7](2020)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济政办发[2020]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8月21日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
葛晖[8](2020)在《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交通运输一体化是指,通过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合理分配运输方式,可以把不同运输方式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并且忽略地域、行业、部门等方面的因素,总体要求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从而能够使交通运输的效益达到最大化并且提供的交通服务水平最优,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一体化管理是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以T市为例,深入地分析了 T市实行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背景、T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现状以及T市实行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举措和所取得的成效。具体说来,T市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面临着路网管理模式仍然滞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构性短板明显、规划建设统筹不够协调、旧的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尚未消除、政府职能交叉无法形成优势互补等问题,究其原因为:交通管理二元化问题突出、交通管理的理念落后于城市的发展、部门利益导致改革不完整以及政府职能转变需进一步深化。基于此,为了加快推进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建设,健全建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我们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并结合T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实际,认为有必要在充分借鉴伦敦、纽约等国际先进城市以及南京、上海等国内中心城市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T市职能统一的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措施:建立统一的路网标准体系、加强交通一体化建设、完善一体化的运作协调机制、加强交通行政管理一体化的法治建设、提升交通运输管理一体化的服务水平。
石中艺[9](2020)在《我国现行网约车行政许可制度的失灵与矫正》文中研究表明
朱照平[10](2020)在《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创新 ——以芜湖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网约车作为“互联网+交通出行”新业态蓬勃发展,其高效便捷的服务特点,有效缓解了城市打车难、道路拥堵等实际问题,但也产生了安全监管缺失、不公平竞争、涉嫌非法营运等争议。2016年7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对网约车实行平台、车辆、人员三项许可制度。同时,考虑地域差异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车辆标准下放属地方政府制定。通过三年多的政策实施效果分析,各地均存在网约车管理出租化、政策标准同质化、过度监管和额外加码的现象,网约车治理陷入严格立法、普遍违法和疲于执法的僵局困境。以芜湖为代表的地市政府管理部门,直面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系统方案,修订调整政策,鼓励包容创新,激发了网约车市场活力,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形成了一套特色的网约车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全国网约车地方治理提供了方案模本。本文在网约车合规纳管的大背景下,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通过实地调查、文献研究、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网约车发展现状和基本定位深入分析,结合芜湖市网约车治理改革实践研究评析,从构建公平普惠价值导向、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和构建新型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等角度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从而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群众安全便捷高质量出行。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新机制下如何深化出租汽车经营权制度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历史沿革 |
1. 出租汽车行业基本情况 |
2. 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依据 |
3. 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情况 |
二、出租汽车经营权制度存在的机制弊端 |
1. 不稳定 |
2. 不必要 |
3. 不公平 |
4. 不适应 |
三、改革举措 |
1. 提前谋划,夯实改革基础 |
2. 因地制宜,出台实施方案 |
3. 发动宣传,做好稳定工作 |
4. 积极稳妥,分步返还有偿使用费 |
5. 依法依规,变更经营权主体 |
6. 两权合一,理顺利益分配关系 |
四、结语 |
(2)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变迁轨迹与逻辑——基于间断-均衡理论的解释(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述评 |
二、间断-均衡理论及其适用性 |
(一)间断-均衡理论的概念性框架 |
1.政策形象与政策议定场所 |
2.政策垄断的构建与崩溃 |
3.决策者注意力与制度性摩擦 |
(二)间断-均衡理论的适用性 |
三、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变迁分析 |
(一)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的演进历程 |
1.政策均衡期(1978-1991):实施严格行政审批 |
2.政策间断期(1992):从严格行政审批转向市场化发展 |
3.政策均衡期(1993-1997):实行相对宽松的准入政策 |
4.政策间断期(1998-2002):从市场化发展到规制格局初步确立 |
5.政策均衡期(2003-2013):全面规制格局继续强化 |
6.政策间断期(2014-2018):从严格规制到逐步放松规制 |
(二)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的变迁逻辑 |
四、结论与讨论 |
(3)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及创新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互联网+”、共享经济 |
(一)“互联网+” |
(二)共享经济 |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顺风车 |
(一)网约车 |
(二)巡游出租车 |
(三)顺风车 |
三、政府规制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共享经济理论 |
(一)共享经济的起源 |
(二)共享经济的优势 |
(三)共享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 |
二、市场失灵理论 |
(一)外部性 |
(二)垄断 |
(三)市场失灵 |
三、政府规制理论 |
(一)公共利益理论 |
(二)规制俘获理论 |
(三)激励性规制理论 |
第二章 昆明市网约车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昆明市网约车概况 |
一、网约车新业态的出现 |
二、昆明市网约车基本情况 |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情况 |
(二)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情况 |
(三)网约车信息化建设情况 |
三、规制主体、依据及手段 |
(一)主体 |
(二)依据 |
(三)主要手段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成效分析 |
一、平台企业竞相发展,优势竞争力不断显现 |
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加强 |
三、与论环境持续改善,传统行业谋求转型升级 |
四、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积极化解行业风险 |
五、新能源推广取得突破,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 |
第三章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 |
一、平台主体责任不强,合规化进程缓慢 |
(一)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 |
(二)存在“以租代购”金融风险 |
(三)平台、车辆及驾驶员法律责任不清 |
(四)行业巨头涉嫌垄断市场 |
(五)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进程缓慢 |
二、政府监管能力不足,退出机制不健全 |
(一)市场准入条件存争议 |
(二)事中事后监管存在诸多困难 |
(三)联合监管机制未建立 |
(四)合规网约车平台公司退出机制操作性不强 |
(五)合规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退出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
三、新旧业态融合缓慢,冲击传统客运明显 |
(一)网约车存在价值与现实冲突问题 |
(二)新业态包容性不够 |
(三)传统客运转型升级缓慢 |
四、安全运输形势严峻,违法查处困难重重 |
(一)网约车安全及违法情况 |
(二)长距离运营网约车安全风险较大 |
(三)网约车巡游化 |
五、互联网科技运用不够,“互联网+监管”还未形成 |
(一)互联网科技运用不够 |
(二)“互联网+监管”未真正形成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原因分析 |
一、相关法律政策滞后 |
二、政府规制手段单一 |
三、传统客运行业阻力 |
四、新寡头垄断捆绑市场 |
五、新业态营运规范未建立 |
第四章 国外经验借鉴及政府规制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经验借鉴及启示 |
一、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典型模式 |
二、经验借鉴及启示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路径优化 |
一、着力推进合规进程,狠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 |
(一)加大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进程 |
(二)全面落实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
(三)强化事中事后联合监管 |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完善地方政策措施 |
(一)优化营商环境 |
(二)修订完善地方政策措施 |
(三)加强网约车政府规制队伍建设 |
三、着力落实民生实事,助推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
(一)落实民生实事,完善客运服务体系 |
(二)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
四、着力提升科技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 |
(一)加快“互联网+”技术运用,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
(二)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构建公平市场环境 |
五、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主要结论及研究展望 |
一、本研究主要结论 |
二、本研究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6)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研究 ——以共享出行应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共享经济的基本理论 |
1.1 共享经济的概念 |
1.2 共享经济的基本特征 |
1.3 共享经济的参与主体 |
1.4 共享经济的法律结构 |
1.4.1 共享经济的内部法律结构 |
1.4.2 共享经济的外部法律结构 |
2 我国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概况 |
2.1 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状况 |
2.2 我国共享经济行业的法律规制情况 |
2.3 我国共享出行应用的法律规制情况 |
3 共享经济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成因分析 |
3.1 我国共享出行应用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1 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混乱 |
3.1.2 网约车平台存在垄断风险 |
3.1.3 顺风车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
3.2 我国共享经济领域的共有法律问题 |
3.2.1 参与者资质与行政法形成矛盾 |
3.2.2 法律责任难以划分 |
3.2.3 共享平台用户存在隐私泄露风险 |
3.3 问题成因总结 |
4 完善我国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建议 |
4.1 确立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原则 |
4.1.1 激励性原则 |
4.1.2 创新性原则 |
4.1.3 差异化原则 |
4.2 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
4.2.1 外部合作监管 |
4.2.2 内部自律监管 |
4.3 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制度构建 |
4.3.1 完善行业规范,优化共享经济市场环境 |
4.3.2 改进反垄断法规制体系,降低共享平台垄断风险 |
4.3.3 构建信用与安全机制,消除消费者人身安全隐患 |
4.3.4 确定共享经济主体法律地位,明确参与者资质与责任归属 |
4.3.5 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保障用户隐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 |
第五章监督检查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七章附则 |
(8)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一体化管理 |
2.1.2 交通运输行业 |
2.1.3 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2 整体性治理的内涵 |
2.2.3 整体性治理之于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价值 |
第3章 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现状 |
3.1 T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的客观要求 |
3.2 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组织构架 |
3.2.1 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模式 |
3.2.2 T市管理机构设置 |
3.2.3 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行政职能 |
3.3 T市交通运输一体化管理的主要举措 |
3.3.1 T市公共交通一体化 |
3.3.2 T市城乡公交一体化 |
3.3.3 创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
3.4 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成效 |
3.4.1 实现了T市交通规划与城市发展的协调 |
3.4.2 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交通一体化 |
3.4.3 优化了T市道路功能 |
3.4.4 构建了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 |
第4章 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1 路网管理模式仍然滞后 |
4.1.2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构性短板明显 |
4.1.3 规划建设统筹不够协调 |
4.1.4 旧的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尚未消除 |
4.1.5 政府职能交叉无法形成优势互补 |
4.2 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交通管理二元化问题突出 |
4.2.2 交通管理的理念落后于城市的发展 |
4.2.3 部门利益导致改革不完整 |
4.2.4 政府职能转变需进一步深化 |
第5章 国内外城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先进城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体制 |
5.1.1 伦敦大都市区交通管理体制 |
5.1.2 纽约市交通管理体制 |
5.2 国内部分城市交通运输一体化管理体制 |
5.2.1 南京市交通管理体制 |
5.2.2 上海市交通管理体制 |
5.3 国内外先进城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第6章 完善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的对策 |
6.1 建立统一的路网标准体系 |
6.1.1 制定统一的公共道路规范及标准 |
6.1.2 优化道路功能 |
6.1.3 构建一体化的公共路网管理体制 |
6.2 加强交通一体化建设 |
6.2.1 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
6.2.2 客运服务一体化建设 |
6.2.3 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 |
6.2.4 交通信息化系统一体化建设 |
6.3 完善一体化的运作协调机制 |
6.3.1 建立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 |
6.3.2 按需成立临时协调机构 |
6.3.3 优化内部管理协调机制 |
6.4 加强交通行政管理一体化的法治建设 |
6.4.1 完善立法并巩固改革的成果 |
6.4.2 同步推进,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6.4.3 重视法律法规的执行监控,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
6.5 提升一体化的交通运输管理的服务水平 |
6.5.1 完善公民参与机制 |
6.5.2 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水平 |
结论 |
附录A 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一体化调查问卷 |
附录B: 问卷调查结果统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创新 ——以芜湖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研究背景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网约车治理研究 |
1.2.1 国外治理现状 |
1.2.2 国内治理现状 |
1.2.3 交通运输部治理思路研究 |
1.3 研究路线和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网约车定位和理论内涵 |
2.1 网约车的发展沿革 |
2.1.1 网约车的发展 |
2.1.2 网约车与出租车的区别 |
2.2 网约车与共享经济 |
2.2.1 共享经济 |
2.2.2 网约车与共享经济的区别与联系 |
2.2.3 顺风车 |
2.3 网约车平台 |
2.3.1 网约车平台概念 |
2.3.2 网约车平台定位 |
2.4 相关治理理论 |
2.4.1 公共产品理论 |
2.4.2 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理论 |
2.4.3 适应性理论 |
第3章 芜湖网约车治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芜湖网约车现状 |
3.1.1 芜湖网约车发展 |
3.1.2 芜湖网约车治理问题 |
3.2 芜湖网约车治理问题分析 |
3.2.1 政府监管重心失位 |
3.2.2 网约车定位偏颇 |
3.2.3 治理主体缺乏协同 |
3.2.4 安全监管手段缺失 |
第4章 芜湖网约车治理改革评析 |
4.1 芜湖网约车治理改革对策 |
4.1.1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
4.1.2 制定系统改革方案 |
4.1.3 包容创新修订政策 |
4.2 芜湖网约车治理改革评价 |
4.2.1 改革重塑政府治理边界 |
4.2.2 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
4.2.3 改革体现鼓励包容创新 |
4.2.4 改革过程多方主体参与 |
第5章 新型网约车治理体系构建 |
5.1 构建公平普惠的价值导向 |
5.1.1 坚持落实放管服改革 |
5.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5.2 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 |
5.2.1 监管体现包容性 |
5.2.3 治理体现适应性 |
5.3 构建五大治理体系 |
5.3.1 构建科学的政策制度体系 |
5.3.2 构建严格的监管责任体系 |
5.3.3 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
5.3.4 构建系统的信用管理体系 |
5.3.5 构建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芜湖市出租车网约车乘车意向调查问卷 |
附录2 芜湖市网约车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机制下如何深化出租汽车经营权制度改革[J]. 冯剑. 交通企业管理, 2021(04)
- [2]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变迁轨迹与逻辑——基于间断-均衡理论的解释[J]. 孙翊锋. 湖湘论坛, 2021(04)
- [3]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D]. 申戬.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01)
- [5]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J].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Z3)
- [6]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研究 ——以共享出行应用为例[D]. 崔欣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07)
- [7]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J].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17)
- [8]T市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管理问题研究[D]. 葛晖. 苏州大学, 2020(03)
- [9]我国现行网约车行政许可制度的失灵与矫正[D]. 石中艺. 东南大学, 2020
- [10]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创新 ——以芜湖市为例[D]. 朱照平. 安徽工程大学, 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