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如何申办银行信用社贷款(论文文献综述)
李敏[1](2020)在《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正向作用及区域差异化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提出农业贷款难是制约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限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复杂繁多、农户可抵质押资产有限等原因,信贷机构往往不愿向农户提供农业贷款服务。为解决农业贷款难问题,国家提出开展银保互动合作模式,鼓励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以稳定农业收入、降低信贷风险发生概率。理论上,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之间存在内外部协同效应,能减少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促进共同发展。但已有研究却对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的互动关系存在分歧。通过分析文献发现,现有研究暗含区域一致性假设,即默认了样本内的农业生产和经济环境等具有一致性,故未在区域差异方面深入探讨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的关系。从这一角度讲,不同研究的样本差异性是其结论差异性的重要原因。基于对地区差异性的考虑,本文以农业发展水平较高、产业结构复杂的山东省为例展开研究。研究内容共分为七章,前四章从实践与理论两方面分析山东省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发展现状,及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影响作用;第五、六章从农业经济发展、地区金融环境、政策环境三个层面,选取2014-2017年山东17地市农业保险、农业信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金融机构存款规模等指标变量构成面板数据,从整体性层面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研究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影响;并根据农业发展水平和金融机构发展水平相关指标,构建山东省农业与金融发展水平区划指标体系,采用系统聚类法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区域差异性层面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影响;第七章为研究结论与展望。研究发现,从山东省整体上看,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均对农业信贷有正向促进作用,且提高保费收入的促进作用更明显。但从区域差异化角度来看,农业发展水平不同的区域内,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影响存在显着差异性。农业发展水平低、金融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倾向于表现出互为替代效应,农业保险规模的扩张会抑制农业信贷的发展;农业发展水平高、金融发展水平低的地区,二者更倾向于表现出协同效应,农业保险被当作抵押担保替代品,发挥增信功能。究其原因在于农业保险无法满足多元化需求、经营问题突出、与农业信贷之间缺乏正规的合作关联机制,并据此提出加强特色化区域产品设计、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构建严谨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建议。
廖颖恺[2](2020)在《我国台湾地区借名登记行为刑法规制研究》文中认为借名登记行为,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及实务认为系“当事人约定,一方(借名人)经他方(出名人)同意,就属于一方现在或将来之财产(借名财产),以他方名义,登记为所有权人或其它权利人,但借名财产之实际管理、使用、收益与处分仍由一方自行为之的法律行为”,至于借名财产则包括土地、房屋、船舶、航空器、车辆、股票、存款账户、公司负责人等,此于刑事法律关系中亦多有援用。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通说认为借名登记行为性质上为劳务契约,法律效果应类推适用委任契约之规定。借名登记行为之发生,是基于当事人实际需要而创设,并经由实务不断累积之案件事实,逐渐发展而成的一种交易型态,早期学说及实务见解多以“脱法行为理论”与“是否具有正当理由之消极信托”作为借名登记行为是否有效之判断依据,近期学说及实务则变更见解,从个案中具体判断借名登记行为之内容,认为若无违反强制、禁止规定或公序良俗,且原因正当之前提下,依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原则,即赋予借名登记行为法律上效力。借名登记行为之效力,可区分为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内部效力系指借名人与出名人间权利义务关系,亦即于借名关系存续期间,借名人负有将借名财产以出名人名义登记之义务;出名人则负有出借名义供借名人登记,并不得干涉借名人管理、使用、收益与处分借名财产,且于借名关系终止或消灭后,负有将登记名义返还之义务,若有违反,则借名人得请求出名人返还借名财产或损害赔偿。外部效力则指出名人将借名财产处分予第三人时之效力,最新实务见解基于登记名义具有公示力与公信力、保障第三人之信赖及维护交易安全而采有权处分说,即不论第三人是否恶意,均认为出名人之处分行为有效,此时,借名人仅得请求出名人损害赔偿。相较于借名登记行为在民事上系通过回复原状或金钱填补损害之方式,恢复私人间之权利义务关系,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价値或利益,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则较为广泛,亦即,借名登记行为若有侵害国家、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法律上利益者,刑法即介入施以刑罚。也就是说,纵使借名登记行为在民事上被赋予法律上效力,仍不得侵害刑事法律保护之利益。例如出名人未经借名人同意将借名财产移转登记予第三人,因民事上采有权处分说之结果,不论第三人是否恶意,均取得借名财产之所有权,且无庸负担民事责任;然而,在刑事上,第三人若属恶意,即明知借名财产实质所有权人为借名人时,第三人可能与违背任务之出名人成立背信罪之共同正犯,应负担刑事责任。由此可知,由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性质不同,二者在成立标准上也有明显的差别,即便当事人之行为在民事上无庸负担民事责任,在刑事上仍可能因侵害刑法所保护之利益而受处罚,可见在刑法保护法益的角度上,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似较为周全。近年来,因借名登记行为在民事上日益发展,行为人常自恃该行为为法律所允许,而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作为犯罪之手段,实务曾出现之犯罪包括侵害个人法益的背信罪、侵占罪、诈欺罪、侵害社会法益的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伪造文书罪、填载不实会计凭证罪、侵害国家法益的逃漏税捐罪、洗钱罪、诈术投标罪及借牌投标罪等,然借名登记行为不应在民事体制下毫无限制任其发展、更不应容任行为人利用借名登记行为作为犯罪工具,基于规范国民行为、维持社会秩序、保护法益、预防犯罪、保障自由人权之刑法机能,实有必要对于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予以刑法规制。由于借名登记行为盛行于华人地区,欧美国家并无整体刑事立法,于参酌、比较国内外立法规范时,仅临近韩国有不动产登记实名法及我国台湾地区各种法规,其他国家则系基于国际协议之要求,着重于规范洗钱行为的防治与处罚,例如日本犯罪收益移转防止法、德国刑法、美国众议院2019年企业透明度法案等。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对于借名登记行为发展类似,惟二者对于借名登记行为之态度却大相径庭,前者要求真实权利者须实名登记,明文禁止借名登记行为,若有违反则对借名人或出名人科以“名义信托罪”之处罚,后者则基于尊重私法自治及契约自由原则之思维,而宽认借名登记行为之效力,仅依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之样态来判断应成立何种犯罪。因此,通过各国(地区)立法规范之观察,参酌我国台湾地区法令实务的现状,应可成为我国大陆以刑法规制借名登记行为的借鉴。在滥用借名登记行为成立犯罪的刑法规制上,笔者见解认为,对于滥用借名登记行为实施犯罪者,应依照犯罪行为之样态(或类型),参酌本文所提各该罪名成立之要件界限,科以所犯罪名的刑罚。例如,在出名人处分或拒绝返还借名财产可能成立背信罪之类型中,其要件界限应以出名人之行为有无影响借名人就借名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稳固而定。其论理过程为,于“借名登记法律关系存续期间,为借名人持续担任借名财产之登记名义人,使借名人能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借名财产,并于借名登记契约终止或消灭时,确保借名人就借名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稳固”,应属出名人为借名人处理事务之范围;若出名人于借名登记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借名财产,或于借名登记法律关系终止或消灭时,积极以实质权利人自居,拒绝返还借名财产,客观上已使“借名人就借名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稳固”之事实产生变动,难认其无违背任务之行为,应成立背信罪嫌。滥用借名登记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后,仍有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依法令之正当行为等阻却违法事由的可能,例如,借名人或出名人遇有借名财产遭受现在不法之侵害行为,得为避免自己或他人权利或利益受侵害,对于加害人为适当、必要之防卫行为。然而,须加以辨明者,若借名人与出名人就借名财产之买卖,系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以假买卖之不实事项向地政机关申办登记,自不能主张系依法令之信托让与行为而阻却违法。至于业务上之正当行为、得被害人承诺与推定之承诺等,本文认为借名人或出名人并无可主张得该事由而阻却违法之情形。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之借名人或出名人应否负担刑事责任,以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欠缺不法意识、有无期待可能性加以判断。在责任能力部分,仍以年龄及精神状态为准。在欠缺不法意识部分,应依行为人标准观察,若无“有正当理由而无法避免”之情形,即不得主张欠缺不法意识而免除刑事责任。在期待可能性部分,应以借名人或出名人于实施行为时的客观现实状况,是否有不得不为之事实或规范等压迫情境与心理,有无当为、须为且无其它合法方式可为之情况作为参考基准,若无法期待借名人或出名人实施适法行为时,就不能对借名人或出名人行为加以非难,而无从要求行为人负担刑事责任。滥用借名登记行为,除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伪造私文书罪、填载不实会计凭证罪、逃漏税捐罪不处罚未遂犯外,其余各项犯罪,均有成立未遂犯之情形,至于滥用借名登记行为成立各种犯罪之共同正犯部分,原则上,仍应以行为人间是否有成立犯罪之犯意联络及行为分担予以判断,但仍应注意特别规定,例如税捐稽征法第43条系对于逃漏税捐之教唆或帮助行为特设之专条,为独立之处罚规定,故出名人担任公司名义负责人,使借名人得以利用该公司名义帮助他人逃漏税捐,借名人与出名人应构成帮助逃漏税捐罪之共同正犯。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仍有可能成立教唆或帮助犯,惟仍应依具体事实判断应否成立共同正犯。
李求恒[3](2020)在《苍南县农户融资行为调查》文中研究指明农户融资活动是农村金融的组成部分之一,长期以来,农户融资难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为及时掌握苍南县农户融资活动现状,本文对苍南县农户的融资行为进行调查研究,以期明确该地区农户的融资行为特征和影响因素。对农户的融资行为进行研究不仅可以反映苍南县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为今后农村金融改革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帮助改善和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中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进而帮助地方政府科学地和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村金融政策,并引导农户合理进行融资行为。除此之外,通过归纳总结经济发达和金融环境优良地区的金融市场举措和农户融资特征,也可以为其他地区进行农村金融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在学习众多国内外有关研究的基础上,对照农户融资需求和有关基础理论,将苍南县作为研究目标,重点采用问卷调查法调研了苍南县的灵溪镇、钱库镇、桥墩镇、金乡镇和马站镇等5个乡镇的农户融资行为。并对农户基本家庭情况、收入来源、融资数额和融资去向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描述。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应用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分析,探寻影响农户融资行为的因素。最后总结本次研究成果,并提出了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结果如下:(1)苍南县农户倾向于通过正规金融途径融资。(2)家庭收入来源、是否与村镇干部熟识、家庭劳动力人数和户主文化程度是影响农户的融资行为的关键因素。其中,家庭收入来源、家庭劳动力人口数量和户主文化程度均与农户融资行为正相关。(3)家庭收入来源、户主文化程度和对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流程的了解程度是影响农户选择何种融资渠道的决定性因素。三者均与融资渠道选择正相关,即农户家庭收入来源中的非农收入占比越高、户主文化程度越高和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流程越了解,越倾向于通过正规金融途径进行融资。(4)家庭收入来源、借款渠道和借款规模是影响农户融资用途的重要因素。三个因素均与农户融资用途正相关,即家庭收入来源中非农收入占比越高、越倾向于通过正规金融融资、借款规模越大的农户,越大概率的将融资进行非农业生产。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及苍南县实际情况,提出了5条建议,分别是(1)继续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继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处置平台。(3)根据农户需求设计信贷产品。(4)继续坚持对农户进行教育和金融知识宣传工作。(5)继续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和引导。
丁武龙[4](2020)在《TC银保监分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农村金融实践反复证明一个事实,在所有的脱贫措施和思路中,金融扶贫效果较为明显,是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对脱贫工作的支撑也较为持久,后劲足,贫困户较为满意,能够帮助他们实现稳定脱贫。特别在产业扶贫中全国范围内重点推广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该业务推广实施以来,不仅能够较好地破解贫困户“贷款申请难、贷款成本贵、贷款时间慢、贷款流程复杂、贷款资料繁多”的难题,而且可以有效激发贫困户开展生产发展的内生动力,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和困难,亟待采取措施解决。本文以TC银保监分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为实例,通过对TC银保监分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当下流程存在培训环节缺失、宣传环节缺失、贷款三查环节不严谨、考核评价环节缺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需要对当前信贷流程进行优化改造,明确流程再造的要求是尽可能简化高效,使群众满意,依法合规,符合内外部审计的合规要求。扶贫小额贷款流程改进再造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能够为贫困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客户类别,将该业务规划设计成为能够对贫困户融资需求动态变化做出及时反馈的高效业务流程,同时在业务流程中注重嵌入必要的风控机制,坚持以高效率的流程为出发点规划好组织架构并科学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科技资源,确保业务流程运行高效便捷。进而提出改进流程的原则为坚持精准扶贫,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发展生产、保障长期获益,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风险控制。明确流程再造的主要内容有:增加培训环节,从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方面着手,提出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工作。增加扶贫政策宣传环节,从成立宣传中心、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等方面,强化政策宣传。改进三查环节中增加了贷后管理环节和优化风险防控环节,贷后管理重点从非现场检查、入户实地检查两个方面着手,在贷款发放后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和发展生产情况的监测引导;优化风险防控环节从成立贷款分类部门、不良清收部门两个方面着手加强风险防控。贷款三查环节还重点对调查与审查环节、贷款审批环节进行了优化改进。对优化考核环节从调整考核权重、增加被考评单位两个方面进行了优化。为保障流程顺利推进,提出四项保障措施,分别是完善机制和系统支持,推进宣传培训体系建设;完善信贷制度,落实好整改问责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加强信用建设,净化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着力解决现行流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提供一种思路和工作路径,希望可以为相关研究做出一定的理论探索。
何小倩[5](2020)在《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策略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由于对外金融的开放,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数量急剧增长,外资银行的抵抗风险能力逐渐加强,银行业务整体上大同小异,导致商业银行面临国内和国外的银行之间、国内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之间的双重竞争压力。个人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形成强大冲击的背景下,莱商银行新泰支行在资产、人员、信息化水平、营销质量和效率等方面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均存在不小差距,寻求创新、有效的营销策略来拓宽自身的生存空间、提升营销质量和效率,成为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亟待解决的现实性科学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商业银行的营销现状进行梳理,结合市场营销理论、市场细分理论、金融创新理论、个人金融业务以及SWOT分析模型,分析了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现状,并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充分了解新泰市居民对于莱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现状的认知与评价,指出了当前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存在的问题。结合内外部环境分析并对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的SWOT分析,旨在为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策略创新提供建议,最后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个人金融业务营销体系、优化人员结构、优化绩效考核以及借助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力度等四项保障措施,确保营销策略创新的高效落实。通过本文研究可以为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策略创新提供科学、有效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建议,提高其在当地的市场占有率,提升竞争力。同时本文研究成果既适用于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也适用于其他城市商业银行的县域支行,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
郑舒文[6](2020)在《林业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发展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明溪县农信社的样本数据》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林业产业的深化发展,林业贷款作为林业融资的创新机制,资金投入量逐年增加。在明溪县政府、县林业局的支持配合下,明溪县农村信用社在福建省首创新型普惠金融贷款“益林贷”,让借款人得以使用生态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的补偿收益权作为贷款申请的质押担保申请林业运营资金,有效拓宽林农融资渠道,助力农村金融改革与林业发展。但“益林贷”在发展推广中仍存在“短板”。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利用“益林贷”业务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运用调研分析法、实地调查法、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法等多种分析方法,对“益林贷”发展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填补现有研究的不足,具有重要的实际及理论意义。本文的研究思路为:首先对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进展、研究方法及内容等进行概括,界定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而后,结合明溪县林业现状及明溪县农村信用社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分析了“益林贷”业务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明溪县五个乡镇的实地走访调研及个案分析及“益林贷”开办三年来的业务数据,分析“益林贷”对林业发展、林农经营的促进作用及存在不足;利用问卷调查结果,使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法对影响林农办理“益林贷”因素进行研究,实证分析了包含林农年龄、家庭规模、林地面积等9个变量与林农申请“益林贷”意愿的显着性关系,得出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以促进“益林贷”可持续推广发展,帮助林农解决资金问题,为各级政府及林业相关部门对林业贷款的探索提供重要的参考意见。研究发现:第一、林农的年龄、家庭规模、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林地面积及曾获得过信用贷款这5个因素与林农申请“益林贷”的意愿有显着影响。林农年龄越高、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林农申请意愿越低。第二、益林贷当前存在贷款有效供给不足、产品宣传覆盖面不全、信贷队伍专业性不强、不良贷款处置难度大、林业保险不适应业务发展等问题。第三、为推动“益林贷”业务发展及改革,促进林业经济与林业贷款的协调发展,需要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加强林农教育培训、加强信贷从业人员林业知识培训、呼吁政府持续帮扶、加强信用乡镇建设、林业保险持续深化健全、完善林权交易流转平台。
李敏,陈盛伟[7](2020)在《“农业保险+信贷”融资增信模式分析——基于对张家口、蚌埠和奎屯三个典型案例的研究》文中指出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的协同发展能够助力农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但"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尚缺乏研究。河北张家口、安徽蚌埠和新疆奎屯三地"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具有典型性,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三地模式在灵活性和约束性方面存在差异,张家口模式灵活且优惠政策多,蚌埠模式产品特色性强、效率高且风险较低,新疆模式政府主导性强,适用于农业保险发展落后地区。同时该模式可在参与主体设置、产品创新、制度保障完善等方面进一步改善。
蔡毅豪[8](2019)在《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政府连续15年关注“三农”问题,自2003年至今,一直都将“三农”领域作为“一号”文件的重点解决。农村金融工作的伟大创新在于创建和发展了农村小额信贷,其主要宗旨在于服务农村低收入人群,为他们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需求,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有很大的作用、对农民摆脱贫困有很大的帮助;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研究农户对小额信贷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对金融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开发因地制宜的贷款产品有指导参考作用;对金融机构提高自身信贷供给服务能力有指导作用,对政府加强了解农户的需求,制定出切实符合大部分农户信贷需求的小额信贷政策有指导作用。本文在农户小额信贷相关理论基础上,阐述了福建省平和县小额信贷的具体实践情况,包括小额信贷工作的近年来开展情况、主要采取的做法;在文献综述、定性分析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筛选出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影响因素,并在福建省平和县对当地农户开展实地抽样调研,通过整理、统计有关调查数据,对小额信贷需求情况以及小额信贷农户自身影响因素、家庭综合影响因素、政府政策影响因素、银行资金供给影响因素等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并且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及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计量分析,在定性和定量上掌握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及其重要影响因素,并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从政府、金融机构层面提出对策建议,即政府层面是要加强对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和使得农户加强对相关金融业务知识的了解,要加大农户技能培训,要健全农村小额信贷的保障体系;金融机构层面是要提高办理小额信贷积极性,要根据农户实际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要灵活适当调整贷款利率,要灵活适当调整信贷期限,要加快小额信贷服务创新,简化贷款流程促效率提升等,以期为满足农户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向倩莹[9](2018)在《阆中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信贷支持研究 ——以阆中农商银行为例》文中指出本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阆中市农村信贷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现状进行分析,并以阆中市最大的农村银行-阆中农商银行为例,分析其服务过程中的优势、劣势、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威胁和挑战等,并针对这些问题结合相关政策与理论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建议,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为阆中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加快阆中市农村经济社会建设步伐,而阆中农商银行也能从服务中壮大自己的实力,达到双赢的目的。全文从六个部分来对研究内容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属于理论研究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绪论,包括对论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的描述、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梳理以及总体研究方案的阐述;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第三部分是阆中市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阆中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进行了阐述,并对阆中市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另外对阆中农村商业银行支农现状,包括阆中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概况、与阆中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和阆中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农村金融措施等。第四部分是阆中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SWOT分析,包括服务优势、服务问题、面临机遇、面临挑战等。第五章是推进阆中农商银行支农的政策建议;第六章是结论与展望。通过研究,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服务三农市场定位,提升服务质量,为农村客户提供优质、周到的金融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发展规划。二是阆中市要加强政策扶持。通过打造“一库一系统+村民自评”模式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帮助化解银行信用风险,大力推广农业贷款保险业务等。三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开展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立足于当地实际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四是提高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水平。制定更加合理的贷款利率水平,控制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强化贷款还贷压力和责任感,五是加强对贷款客户的识别以及建立风险防范措施等。
佘思平[10](2018)在《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农业作为弱质产业,一直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资金的短缺制约着“三农”的发展,加大“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满足“三农”客户的融资需求,对我国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N市政府联合Z农村商业银行联合推出了创新型涉农信用贷款——惠农贷,希望通过此产品助力“三农”健康持续发展,本文将以此为背景,结合笔者在Z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工作情况,以惠农贷营销策略为研究核心,开展全面细致的分析。本文研究的目标是结合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现状,查找Z农村商业银行在营销惠农贷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惠农贷营销效果不显着的原因,进而设计出可行的营销策略,本文的开始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及其意义,接着介绍了 4P营销理论、4C营销理论以及相关的金融营销学理论,从政治、经济、社会、技术、行业竞争多个维度进行入手,分析当前惠农贷的营销环境,综合评价惠农贷的营销环境现状,明确了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策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营销观念、激励机制问题、营销能力、市场定位等多方面分析导致营销策略出现问题的原因,同时根据Z农村商业银行营销策略设计原则、市场定位情况,运用4P营销理论、4C营销理论相结合的方法,从四个方面设计了可行的营销策略,主要包括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产品策略、低价惠农的价格策略、方便便捷的渠道策略、有效沟通的促销策略,并且指出了保障上述营销策略顺利实施的措施,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最终达成了本文的研究目标。
二、农民如何申办银行信用社贷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民如何申办银行信用社贷款(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正向作用及区域差异化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的协同发展研究 |
1.2.2 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影响研究 |
1.2.3 农业信贷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1.5 技术路线图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保险概念界定 |
2.1.2 农业信贷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信贷约束理论 |
2.2.3 协同效应理论 |
2.2.4 交易成本理论 |
3 山东省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发展现状与对比分析 |
3.1 山东省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发展现状 |
3.1.1 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
3.1.2 山东省农业信贷发展现状 |
3.2 “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案例与对比分析 |
3.2.1 “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山东案例 |
3.2.2 “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的山东省外案例 |
3.2.3 案例对比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供需双方的影响分析 |
4.1 农业保险对农户信贷行为的影响 |
4.1.1 农户参保与否的预期净收益模型 |
4.1.2 农户参保与否的预期净收益差异 |
4.2 农业保险对信贷机构的影响分析 |
4.2.1 农业保险对信贷机构交易成本的影响 |
4.2.2 农业保险对信贷机构预期收益的影响 |
4.3 本章小结 |
5 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正向作用实证研究 |
5.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1.1 变量选取 |
5.1.2 数据来源 |
5.1.3 变量描述性分析 |
5.2 模型选择与构建 |
5.3 实证分析与讨论 |
5.3.1 模型筛选与检验 |
5.3.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 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影响的区域差异化研究 |
6.1 变量描述性分析 |
6.2 指标选取与区划体系构建 |
6.3 聚类分析 |
6.3.1 方法选择与数据处理 |
6.3.2 聚类结果与分析 |
6.4 区域差异化实证研究 |
6.4.1 模型构建 |
6.4.2 结果分析与讨论 |
6.4.3 启示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2)我国台湾地区借名登记行为刑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之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架构 |
五、本研究之意义与价值 |
第一章 借名登记行为的民法、刑法视角考察 |
第一节 借名登记行为的一般描述 |
一、借名登记行为的意义与要件 |
二、借名登记行为之历史沿革 |
三、借名登记行为的当代展开 |
四、借名登记行为的性质与效力 |
第二节 借名登记行为在民法与刑法上的意义考察 |
一、民、刑事规范对象、保护法益、违法责任之区别 |
二、借名登记行为在民、刑事保护范围、违法责任之差异性 |
第三节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刑法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滥用借名登记行为刑法规制的前提:刑法机能与目的 |
二、滥用借名登记行为的现状及危害 |
三、滥用借名登记行为刑法规制的国内外立法规范 |
四、滥用借名登记行为刑法规制的原则 |
第二章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类型 |
第一节 背信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二节 侵占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三节 诈欺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四节 与我国大陆地区法制之比较 |
第三章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的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类型 |
第一节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二节 伪造私文书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三节 商业会计法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四节 与我国大陆地区法制之比较 |
第四章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侵害国家法益的犯罪类型 |
第一节 税捐稽征法逃漏税捐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二节 洗钱防制法上之洗钱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三节 政府采购法上之诈欺围标罪及借牌投标罪 |
一、相关案例 |
二、界限 |
第四节 与我国大陆地区法制之比较 |
第五章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之刑法抗辩事由 |
第一节 违法阻却事由 |
一、正当防卫 |
二、紧急避险 |
三、依法令的行为 |
四、正当业务行为 |
五、得被害人承诺与推定之承诺 |
第二节 责任阻却事由 |
一、无责任能力 |
二、欠缺不法意识 |
三、欠缺期待可能性 |
第六章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成立犯罪的未完成阶段与参与形态 |
第一节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成立犯罪的未完成阶段 |
一、预备 |
二、未遂 |
第二节 滥用借名登记行为成立犯罪的参与形态 |
一、共同正犯 |
二、教唆犯 |
三、帮助犯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3)苍南县农户融资行为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总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学者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学者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调研的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户 |
2.1.2 融资 |
2.1.3 农户融资 |
2.1.4 正规金融 |
2.1.5 非正规金融 |
2.2 理论分析 |
2.2.1 农户家庭经营特征 |
2.2.2 农户家庭融资需求 |
2.2.3 农户家庭融资环境 |
2.2.4 影响家庭融资因素 |
第3章 苍南县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环境 |
3.1 苍南县概况 |
3.2 苍南县农村经济概况 |
3.2.1 特色产业发展良好 |
3.2.2 农民收入情况 |
3.2.3 苍南县财政支农投入情况 |
第4章 苍南县农户融资行为调查设计 |
4.1 调研的目的 |
4.2 调研的对象 |
4.3 调研的内容 |
4.4 调研的方法 |
第5章 苍南县农户融资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样本农户家庭基本特征 |
5.1.1 年龄结构 |
5.1.2 受教育程度 |
5.1.3 家庭总人口数 |
5.1.4 家庭劳动力人数 |
5.1.5 外出务工人数 |
5.1.6 是否与村镇干部熟识 |
5.1.7 农户家庭收入来源 |
5.2 农户融入资金情况 |
5.2.1 融资金额 |
5.2.2 融资途径 |
5.2.3 影响借款的因素 |
5.2.4 融资用途 |
5.3 农户融出资金情况 |
5.4 模型的设定及变量的选择 |
5.4.1 模型的设定 |
5.4.2 变量的选择 |
5.5 苍南县农户融资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5.6 苍南县农户融资渠道影响因素分析 |
5.7 苍南县农户融资用途影响因素分析 |
5.8 本章小结 |
第6章 调查结论及建议 |
6.1 调查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TC银保监分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符号对照表 |
缩略语对照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
1.2.1 选题目的 |
1.2.2 选题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5 论文的结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扶贫小额信贷的概念 |
2.1.1 国际上的概念界定 |
2.1.2 我国的概念界定 |
2.2 扶贫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 |
2.2.1 国际上的发展历史 |
2.2.2 我国的发展历史 |
2.3 商业银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理论 |
2.3.1 流程再造的概念及内涵 |
2.3.2 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 |
2.3.3 相关理论 |
2.4 扶贫小额贷款流程的主要模式 |
2.4.1 格莱珉银行模式 |
2.4.2 玻利维亚阳光银行模式 |
2.4.3 信贷工厂模式 |
2.4.4 我国扶贫小额信贷实践中的主要模式 |
第三章 TC银保监分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现状分析 |
3.1 TC市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发展概况 |
3.2 TC银保监分局整体流程现状 |
3.3 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 |
3.3.1 扶贫小额信贷的客户标准 |
3.3.2 扶贫小额信贷的申请条件 |
3.3.3 扶贫小额信贷的申请程序 |
3.3.4 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 |
3.3.5 扶贫小额信贷的偿还 |
3.4 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运行存在问题分析 |
3.4.1 流程中培训环节缺失 |
3.4.2 流程中宣传环节缺失 |
3.4.3 流程中贷款三查环节不严谨 |
3.4.4 考核评价环节不完善 |
第四章 TC银保监分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方案设计 |
4.1 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的目标及必要性分析 |
4.1.1 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的目标 |
4.1.2 扶贫小额信贷流程改进的必要性分析 |
4.2 扶贫小额信贷流程改进的原则 |
4.2.1 坚持精准扶贫,坚持依法合规 |
4.2.2 坚持生产发展,保障长期获益 |
4.2.3 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风险控制 |
4.3 扶贫小额信贷流程优化改进内容 |
4.3.1 改进培训体系 |
4.3.2 改进宣传体系 |
4.3.3 优化贷款三查流程 |
4.3.4 优化完善不良贷款风险防控机制 |
4.3.5 优化完善考核环节 |
第五章 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
5.1 完善机制和系统支持,推进宣传培训体系建设 |
5.1.1 完善机制,推进宣传培训体系建设 |
5.1.2 引入系统支撑,推进宣传培训工作规范化 |
5.2 完善信贷制度,落实好整改问责机制 |
5.2.1 完善信贷制度,规范信贷行为 |
5.2.2 成立专职部门,保障贷款三查工作的独立性 |
5.2.3 落实好整改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
5.3 加大人才培养,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 |
5.3.1 加大人才培养,强化技能培训 |
5.3.2 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有效服务辖区经济 |
5.4 加强信用建设,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
5.4.1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建档评级 |
5.4.2 加大信用惩戒,打击逃废银行债务 |
第六章 结论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应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策略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论文的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与方法基础 |
2.1 市场营销理论 |
2.2 市场细分理论 |
2.3 个人金融业务 |
2.4 金融创新理论 |
2.5 SWOT分析模型 |
3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现状分析 |
3.1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基本情况 |
3.2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概况 |
3.3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现状问卷调查 |
3.4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存在问题分析 |
4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环境分析 |
4.1 宏观环境分析 |
4.2 行业环境分析 |
4.3 内部环境分析 |
4.4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SWOT分析 |
5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策略创新 |
5.1 找准市场定位,发展助农板块业务 |
5.2 结合大数据,创新线上产品 |
5.3 整合产品优势,打好产品创新组合拳 |
5.4 下沉市场,做好服务保障 |
6 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策略实施保障 |
6.1 完善个人金融业务营销体系 |
6.2 引进营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 |
6.3 优化绩效考核,打造客户经理队伍 |
6.4 借助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力度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对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营销现状问卷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林业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发展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明溪县农信社的样本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内研究进展 |
1.2.2 国外研究进展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图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中可能存在的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存在的创新 |
1.4.2 研究存在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林权权利人 |
2.1.2 林业贷款 |
2.1.3 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森林保险理论 |
2.2.2 林业投资均衡性理论 |
2.2.3 林业经济增长理论 |
3 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明溪县林业贷款概况 |
3.2 明溪县农村信用社绿色金融开展情况 |
3.3 明溪县农村信用社“益林贷”贷款发展概况 |
3.3.1 “益林贷”供给现状 |
3.3.2 “益林贷”需求分析 |
3.3.3 “益林贷”业务办理及授信情况 |
3.3.4 “益林贷”不良贷款情况 |
3.3.5 “益林贷”产品创新点 |
3.4 “益林贷”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3.4.1 贷款有效供给不足 |
3.4.2 授信自主评估存在界定标准差异 |
3.4.3 贷款业务拓展效果不佳 |
3.4.4 信贷队伍林业专业性不足以支持业务发展 |
3.4.5 不良贷款处置操作难度大 |
3.4.6 林业保险不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需要 |
4 “益林贷”对促进林农经营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
4.1 林业经营产业资金来源 |
4.2 林农收入结构分析 |
4.3 影响林农林业经营收入的因素 |
4.4 “益林贷”对林农产业发展效果的实证研究 |
4.4.1 由“输血解困型”到“普惠造血型”转变 |
4.4.2 增设政银企合作新渠道 |
4.4.3 促进林业产业经营方式转型 |
4.4.4 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升级 |
4.4.5 巩固绿色金融扶贫效果 |
5 “益林贷”林农参与意愿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1 林农基本特征分析 |
5.2 调查方法 |
5.2.1 数据来源说明 |
5.2.2 数据处理 |
5.3 “益林贷”林农参与意愿影响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
5.3.1 Logistic回归模型 |
5.3.2 对研究结果的分析 |
6 “益林贷”业务发展及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 加大产品宣传力度 |
6.2 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综合素养 |
6.3 政府持续帮扶“整乡推进” |
6.4 持续开展林业保险的深化健全 |
6.5 完善林权交易流转平台,提高林权流动性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明溪县林农生产经营情况及参与“益林贷”情况问卷调查 |
致谢 |
(7)“农业保险+信贷”融资增信模式分析——基于对张家口、蚌埠和奎屯三个典型案例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文献综述 |
三、“农业保险+信贷”融资增信模式典型案例 |
(一)河北张家口市“农业保险+信贷”融资增信模式 |
(二)安徽蚌埠市“农业保险+信贷”融资增信模式 |
(三)新疆奎屯市“农业保险+信贷”融资增信模式 |
四、典型案例对比分析 |
(一)案例共性分析 |
1. 政府加强政策激励。 |
2. 信贷机构提供优惠条件。 |
3. 农业保险发挥增信功能。 |
(二)案例差异性分析 |
1. 政策实施对象不同。 |
2. 贷款担保方式不同。 |
3. 贷款用途不同。 |
4. 涉及合同不同。 |
5. 农业保险第一赔付人不同。 |
6. 模式运行持续性不同。 |
(三)案例总结分析 |
1. 案例优势分析 |
2. 案例问题分析 |
五、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对策建议 |
(8)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 |
2 相关概念概述及相关研究理论 |
2.1 相关概念概述 |
2.1.1 小额信贷的涵义 |
2.1.2 农户 |
2.1.3 农户小额信贷的涵义 |
2.2 研究相关理论 |
2.2.1 小额信贷发展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论 |
2.2.3 农村金融理论 |
2.2.4 信号传递理论 |
3 福建省平和县农村小额信贷实施情况 |
3.1 平和县小额信贷实施主要做法 |
3.1.1 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供给主体 |
3.1.2 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贷款方式 |
3.1.3 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贷款利率、额度和期限 |
3.2 2013-2017年平和县小额信贷发放情况 |
3.2.1 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情况 |
3.2.2 其他农户小额信贷发放情况 |
4 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及影响因素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2 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影响因素的筛选 |
4.2.1 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理论分析 |
4.2.2 变量选择和问卷设计 |
4.3 农户自身因素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1 农户性别因素 |
4.3.2 农户年龄因素 |
4.3.3 农户受教育程度 |
4.3.4 农户拥有技术技能因素 |
4.4 农户家庭因素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1 农户家庭总人数及劳动力人数 |
4.4.2 农户家庭资源面积因素 |
4.4.3 农户家庭年总支出因素 |
4.4.4 农户家庭银行存款因素 |
4.4.5 农户家庭年纯收入因素 |
4.5 金融机构信贷供给因素描述性统计分析 |
4.5.1 金融机构数量分布情况 |
4.5.2 农户获得贷款形式分布情况 |
4.5.3 贷款额度影响因素描述性分析 |
4.5.4 贷款期限影响因素分析 |
4.5.5 贷款利率影响因素分析 |
4.5.6 小额信贷审批期限因素分析 |
4.5.7 小额信贷审批手续因素分析 |
4.6 政府政策因素描述性统计分析 |
4.6.1 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情况 |
4.6.2 小额信贷政府贴息情况 |
4.6.3 农户对小额信贷及其政策认知程度 |
5 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1 需求影响因素变量的选取和确认 |
5.1.1 因变量 |
5.1.2 自变量 |
5.2 模型的选择和分析方法 |
5.2.1 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影响因素模型的选择 |
5.2.2 农户小额信贷可获得性影响因素模型的选择 |
5.3 结果分析 |
6 提升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对策 |
6.1 政府层面 |
6.1.1 加强农户对小额信贷政策和相关知识的了解 |
6.1.2 加大农户技能培训 |
6.1.3 健全农村小额信贷的保障体系 |
6.2 金融机构方面 |
6.2.1 提高办理小额信贷积极性 |
6.2.2 根据农户实际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 |
6.2.3 灵活适当调整贷款利率 |
6.2.4 灵活适当调整信贷期限 |
6.2.5 加快小额信贷服务创新,简化贷款流程促效率提升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阆中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信贷支持研究 ——以阆中农商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进展 |
1.3.2 国内研究进展 |
1.3.3 研究叙评 |
1.4 研究方案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村金融 |
2.1.2 银行授信 |
2.1.3 金融支持 |
2.2 相关理论 |
2.2.1 农村金融改革 |
2.2.2 农村金融需求论 |
2.2.3 农村金融供给论 |
3 阆中市农村金融信贷支持现状 |
3.1 阆中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
3.2 阆中市农村金融信贷支持现状及存在问题 |
3.2.1 阆中市主要的涉农金融机构 |
3.2.2 阆中市农村经济产业发展中的信贷需求 |
3.2.3 阆中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信贷支持情况 |
3.2.4 阆中市农村金融信贷支持存在问题 |
3.3 阆中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现状 |
3.3.1 阆中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概况 |
3.3.2 农村商业银行与阆中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 |
3.3.3 阆中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农村金融措施和成效 |
4 阆中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SWOT分析 |
4.1 服务优势 |
4.1.1 网点遍布全区域 |
4.1.2 服务领域优势 |
4.1.3 经营灵活 |
4.1.4 人力资源优势 |
4.2 服务问题 |
4.2.1 信贷扶持不匀衡 |
4.2.2 审贷核贷不严谨 |
4.2.3 贷款期限短、利率高 |
4.2.4 创新机制不完善 |
4.3 面临机遇 |
4.3.1 政府对“三农”发展高度重视 |
4.3.2 农村市场需求巨大 |
4.4 面临挑战 |
4.4.1 信贷风险防范能力差 |
4.4.2 市场竞争压力大 |
4.4.3 新型信贷产品的冲击 |
5 推进阆中农商银行支农的政策建议 |
5.1 加强自身建设 |
5.1.1 坚持服务三农市场定位 |
5.1.2 提升服务质量 |
5.1.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5.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5.2.1 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5.2.2 帮助化解信用风险 |
5.2.3 大力推广农业贷款保险业务 |
5.3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
5.3.1 开展两权抵押贷款 |
5.3.2 立足于当地实际创新信用贷款产品 |
5.3.3 优化贷款方向 |
5.4 提高信贷贷款业务水平 |
5.4.1 制定更加合理的贷款利率水平 |
5.4.2 控制贷款额度 |
5.4.3 放宽贷款期限 |
5.4.4 强化贷款还贷压力和责任感 |
5.4.5 加强对贷款客户的识别以及建立风险防范措施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10)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4P营销理论基础 |
2.2 4C营销理论基础 |
2.3 金融营销学 |
2.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4.1 国外研究状况 |
2.4.2 国内研究状况 |
第三章 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背景分析 |
3.1 Z农村商业银行概况 |
3.1.1 地理区位 |
3.1.2 惠农贷基本概况 |
3.2 惠农贷营销环境分析 |
3.2.1 政治因素分析 |
3.2.2 经济因素分析 |
3.2.3 社会因素分析 |
3.2.4 技术竞争因素分析 |
3.2.5 行业竞争因素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策略现状及问题、成因分析 |
4.1 惠农贷营销策略现状 |
4.1.1 惠农贷产品策略 |
4.1.2 惠农贷价格策略 |
4.1.3 惠农贷渠道策略 |
4.1.4 惠农贷促销策略 |
4.1.5 人力资源分析 |
4.2 问题研究 |
4.2.1 惠农贷营销效果不显着 |
4.2.2 惠农贷营销策略未能充分结合政府利好政策 |
4.3 问题成因分析 |
4.3.1 营销意识不强 |
4.3.2 营销能力薄弱 |
4.3.3 激励机制不健全 |
4.3.4 市场定位不准 |
4.3.5 营销策略陈旧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策略制定 |
5.1 营销策略制定原则 |
5.1.1 顶尖原则 |
5.1.2 客户保持力原则 |
5.1.3 价值原则 |
5.1.4 整合原则 |
5.1.5 前瞻性原则 |
5.2 惠农贷目标市场 |
5.2.1 市场细分 |
5.2.2 惠农贷目标市场选择 |
5.2.3 惠农贷市场定位 |
5.3 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产品策略 |
5.3.1 产品品牌价值 |
5.3.2 产品创新升级 |
5.3.3 产品服务差异化 |
5.4 低价惠农的价格策略 |
5.4.1 坚持低价策略不动摇 |
5.4.2 以政府贴息降低融资成本 |
5.4.3 低价带动综合收益 |
5.5 方便便捷的渠道策略 |
5.5.1 目标客户类渠道策略 |
5.5.2 潜在客户类渠道策略 |
5.6 有效沟通的促销策略 |
5.6.1 赞助农业展销事件 |
5.6.2 体验式促销策略 |
5.7 营销策略实施保障 |
5.7.1 明确各部门职责 |
5.7.2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
5.7.3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
5.7.4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
5.8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农民如何申办银行信用社贷款(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保险对农业信贷的正向作用及区域差异化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李敏.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0)
- [2]我国台湾地区借名登记行为刑法规制研究[D]. 廖颖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8)
- [3]苍南县农户融资行为调查[D]. 李求恒. 西南大学, 2020(01)
- [4]TC银保监分局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流程改进研究[D]. 丁武龙.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05)
- [5]莱商银行新泰支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策略创新研究[D]. 何小倩.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
- [6]林业普惠金融产品“益林贷”发展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明溪县农信社的样本数据[D]. 郑舒文. 福建农林大学, 2020(02)
- [7]“农业保险+信贷”融资增信模式分析——基于对张家口、蚌埠和奎屯三个典型案例的研究[J]. 李敏,陈盛伟. 金融发展评论, 2020(01)
- [8]平和县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蔡毅豪.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5)
- [9]阆中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信贷支持研究 ——以阆中农商银行为例[D]. 向倩莹. 四川农业大学, 2018(04)
- [10]Z农村商业银行惠农贷营销策略研究[D]. 佘思平.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