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黄明涛[1](2021)在《21世纪我国民族政策研究的知识版图与前瞻——基于CNKI数据库核心期刊和CSSCI的计量分析(2000-2020)》文中认为民族政策攸关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国家统一,历来被党和政府所重视。21世纪以来,学术界围绕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的民族政策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形成了数量可观的高质量文献。本文运用Citespace文献分析软件对2000-2020年CNKI收录的2884篇"民族政策"主题的论文进行可视化分析,全面呈现学术界在"民族政策"领域的研究状况,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从四个方面加强民族政策研究的建议。
李燕林[2](2021)在《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宪法》序言第十一段表明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已经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一直是政治实践中的重要一环,更是宪法所规范的重要命题之一。中国共产党经过全面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发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在1954年经《宪法》确认后,成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总纲条款首先确认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之一,国家机构章节通过专章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细化。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最重要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行使,对于少数民族公民来说,民族区域自治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主要是通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作为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合了“自治”和“立法”两个因素,既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地方治理法制化的表现。因此,对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进行研究是宪法学的重要命题之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逻辑前提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不仅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产物,还具有一定的宪制意涵。这一制度既是我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从清末开始的民族治理模式的转变,也是民族国家建构上制度演进的结果,这一结果同时整合了民族认同与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实现了民族地方的政治重塑。其次,还可以看作是大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权限划分中民族因素的考量。也就是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形成和发展都是在国家建构及央地关系这一基本框架下发生的。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既是民族区域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包含于广义的地方立法之中,但是又区别于普通的地方立法。从概念上看,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内涵主要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进行的立法活动;其外延主要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变通或补充规定。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立法权,其法理基础和立法功能也应当围绕民族、自治和立法这三个层面进行分析。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应当从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优化,以期待通过立法权的行使实现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然而,实践表明,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在行使过程中实效性较差,并未完全实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主要表现为自治条例同质化严重,且有超越立法权限之嫌;单行条例条例与地方性法规混淆,且立法的民族特色不明显;变通或补充规定性质不明确导致立法情况较为混乱。司法方面适用情况也不乐观,但是可以看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行政机关行为规范的来源之一,也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立法及司法适用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在于规范层面并未明确界定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范围和效力,立法程序方面未明确规定特殊的立法程序,导致条例立法事项的特色不足。因此,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的优化路径应当围绕上述立法权行使欠佳的原因展开,即在理论层面对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立法权限和效力进行界定,然后结合自治立法的实践,通过程序设计在实践层面优化立法权的行使。首先,对立法权限的界定应当以立法主体的确定为基础。从法律条文的规范分析看,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的含义无需做过多解释,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对于“人民代表大会”不应作扩大解释,将其解释为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且实践中也并无扩大立法主体的必要性。其次,对立法权限的界定应当分为纵向立法权限与横向立法权限。纵向立法权限主要指自治条例和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立法权限。自治条例立法权限的法教义学分析主要以《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规范条文为依据,通过分析认为自治条例相较于单行条例来说,呈现出一种“综合性”特征,主要是用于规定自治机关组织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这一点既能从法律条文中推衍而知,也能从制定自治条例的起源得知。变通或补充规定立法权限应当适用《立法法》第75条第2款,即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就自治条例的效力而言,无论从自治条例的内容看,还是从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看,自治条例都无凌驾于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特殊效力位阶,并且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定,单行条例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的法理依据并非效力优先原则,而是适用优先原则。这种适用优先原则,不能仅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进行解释,该原则的适用对象应当是同位阶法律规范,也不能将其视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例外情况,应当以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的适用问题作为理论基础进行阐释。横向立法权限主要是指自治州双重立法权的立法形式选择问题。目前,从《立法法》对两类立法权限的规定看,可以通过法教义学的方法对规范条文进行分析,但是仍然无法直接形成立法形式选择方案。在立法选择方面,对“非自治权”事项的立法选择,立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较大,主要是看侧重点或者立法视角,并结合立法主体的主导地位及差别进行选择;对于同时兼具地域性和民族性因素且二者缺一不可的事项,则应当归于自治立法权的范畴内。单行条例的效力方面,同级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无效力位阶上的差别,但是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彰显民族性因素的单行条例在适用上优于自治州自治条例、自治州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然而,若单行条例既不包含变通内容,条例事项和内容也不体现任何民族特色,则省级地方性法规的位阶较高。从理论上对立法主体、立法权限以及法规效力问题进行澄清之后,有必要通过立法程序的设计优化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行使。主要以正式的立法程序为中心,将自治法规的立法程序分为立法准备——正式立法——立法监督三个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包括立法项目调研与立法项目论证两个主要的程序。立法项目或者立法内容如何反映本地民族的特色,可以通过前期的项目调研对少数民族习惯法或少数民族风俗进行吸纳。立法前的项目论证充分发挥着民意汲取和整合以及认定客观事实的功能,并且这种民意性信息的采纳是形成立法决策的关键,实质是从源头上对立法民主性进行控制,为后续立法程序设置了来自民主的意志。立法项前的项目论证,实现了对立法项目的筛选。草案内容的适当性与合法性问题唯有在审议阶段才会显现,因此正式的立法程序中审议程序较为重要。加之,2015年《立法法》修改,第41条增加了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机制,各地立法程序也有对此条款的吸纳。自治立法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的特殊立法权,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无论是单独的变通规定还是单行条例中的变通条款,都可以被视为“重要条款”,单独进行表决。在草案公布程序中,一般附带立法草案说明,应当通过立法草案说明展现立法过程中的协商过程。此外,在立法批准阶段,仍然需要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变通规定的审查批准依据“间接不抵触”原则,也包含于合法性审查中。最后,还有后续立法监督程序对条例的行使进行监督,主要是备案审查机制以及合宪性审查机制。无论在哪种监督机制中,都应当注重调和普通条款和涉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条款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法制统一和宪法的有效实施,也要实现对少数民族公民权利的保护。
唐丕跃[3](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1949-1959)》文中指出少数民族统战是指中国共产党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实现不同时期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团结广大的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并同党外的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的政治联盟。“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是一个历史概念,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对特定人群的一个称谓,主要是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前,少数民族中的当权者、民族头领,以及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主要代表人物。本文在厘定少数民族统战的概念、区分民族工作与少数民族统战工作异同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工作的时代背景作了分析,主要是民族地区敌对势力渗透破坏严重,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薄弱,民族地区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同时,由于民族宗教上层在本民族和宗教信仰中有特殊权威,以及解放民族地区、推进民主改革和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团结一切力量,这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的重要时代背景。本文还深入挖掘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民族统战的思想,为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提供思想来源和理论依据。从历时态的角度,重点考察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地区解放、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进行统战的历史进程与内容。总结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借助民主建政、通过特殊人物、结合民族政策检查和组织访问慰问参观等活动开展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各种途径,并对不同途径的具体运用和效果作理性评价。概括归纳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方法,主要包括和平协商、区别对待、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请上来”“派下去”以及教育改造等方法,并对不同方法的具体运用和效果作理性评价。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稳定了民族地区社会秩序,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增进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对新政权的感情,增强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壮大了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力量。形成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协商民主等宝贵经验。但也有深刻的教训,即必须加强政治团结合作、必须充分照顾同盟者利益、必须尊重民族宗教感情、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改造。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统战工作对新时代背景下少数民族统战工作的启示在于:要突出抓好干部人才的选派、培养和引进,强化人才支撑;要务实推进产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要坚持民生优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民族团结进步;要更加注重文化统战,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扎实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壮大共同奋斗力量。
夏玲玲[4](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和政治优势,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作为研究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工作理论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理论的形成、性质和地位等,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重要文献进行全面研读和分析,学习领悟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基础及创新演变。统一战线在民主党派工作、宗教工作、民族工作中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和成效,最大程度地吸纳、巩固和团结了广大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人士。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家与社会的面貌日新月异,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实现了创新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的引领下,统一战线经验积微成着,统一战线的同心圆越画越大。在梳理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和成效的基础上,从理论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统战立法等方面总结凝练出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经验。新时代,统一战线不仅在协调社会主要矛盾、社会阶层结构分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方面的作用愈加突出,而且在思想引领和凝聚社会共识方面的作用也愈加突出。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关系的调整,统一战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因此,在把握党领导一切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同时强化统战工作意识,运用统战思维凝聚磅礴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而努力,为统一战线工作的实践创新提供有益参考。
姚洁[5](2020)在《新时代我国乡规民约建设研究》文中提出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乡土社会为主的国家,绝大多数人口依托家族生活在广大的农村。乡规民约和国家的法律相辅相成,规范着村民言行,维护着乡村的秩序与安宁。从周代开始,乡规民约不断发展,延绵几千年,形成了我国乡村治理的特色,也积累了丰富多彩的乡规民约文化,如《周礼》、《吕氏乡约》、《南赣乡约》、《复乡职议》等乡规民约,对中华民族的存续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非常重视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在政治道德、环境保护、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乡规民约,既继承了传统美德,又反映了现代价值,发挥了涵养新风正气、引导民风民俗、化解矛盾纠纷、调适人际关系、规正村民言行、维护社会秩序、培育乡村精神的积极功能。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家族控制力下降,阶层分化固化明显,社会治安也不理想,人际关系出现变异,“三种势力”向基层渗透,红白喜事大操大办,要求我们在乡村治理中加强乡规民约建设。在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乡规民约,就要动员村民广泛参与,回归乡村自治本位,在乡规民约中增加符合现代价值和时代要求的新内容,利用乡规民约,宣传党的惠民政策,针对城中村、边境村、涉外村、问题村的具体情况,突出乡约特色,达到精准治理的目的。同时,要创新践行乡约的形式,把重点放在乡约的落实上,使每个人都成为乡规民约的制定者、维护者和践行者,以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
曲菁[6](2019)在《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国多民族国家共生共存的客观现状。国家认同之上的一体格局是中华民族的主流共识,各民族认同之上的多元格局是国家发展的动力要素。在中国,多民族地区既是广泛的客观存在,也是亟待发掘建设的重要区域。多民族地区的文化资源既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宝藏财富,也是维系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促进多民族地区文化的繁荣发展既可以团结少数民族同胞、维护地区稳定发展,又有助于树立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共建共治共享”治理观的明确阐述,强调了社会主义国家以共同参与增进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利益的治理理念,为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的发展拓宽了思路,增添了动力。实现共建共享,应该是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保障少数民族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和谐的重要方式,也是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放眼当今中国,一方面,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使命职责推进着多民族地区文化的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强烈的民族认同和世界范围内极端民族主义的分裂思想又破坏着多民族地区文化的合作共建与和平共享。在社会主义统一多民族国家现代化事业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对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的合作发展进行更多思考。历史形成多元一体的现状既要承认文化的多样繁荣,又要维护一体中华文化的团结共进,美人之美与美美与共的民族和睦最深层次的体现还是在精神文化层面。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必须要消除民族文化偏见与民族文化歧视,在平等互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多方共赢。本文主要侧重分析主体性身份之上的责任共建与权利共享,从内因的角度强调各民族个体的自觉性与群体的协同性,从外因的角度凸显党和政府的引导力与支持力,努力调动多民族地区各族同胞的主动参与意识,实现内部主观能动性与外部政策支撑的良性结合,以民族政治学视角发掘一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共建共享之路,以期联合多民族同胞一起共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共享文化发展带来的成果,更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文化政策,更好开发建设多民族地区的文化,进而实现各民族和谐发展,中华文化繁荣兴旺。就方法而言,文章主要在尊重各族同胞和谐共生现状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文化发展理论的指导,运用文献资料整理、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借助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文化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来进行研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一切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中国所有的问题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繁荣推进也得依靠中国共产党。从对比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变化与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兴衰的关系中,我们得出了民族文化政策制定的历史经验,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引领作用的具体体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趋势走向,提出共建共享的有效方案。将共建共享用于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推进,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政治智慧的灵活运用,是对中国几千年不同民族融合发展的历史延伸,是对中国丰富民族文化资源的综合考量,具有政治、历史以及现实的综合必然性。中国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共建共享在现实背景下既有众多的机遇条件,又有复杂的挑战困难,需要不断扫清障碍,奋力推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卓越成就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在坚定“四个自信”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然成为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努力的方向目标。只有坚定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不动摇、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多民族地区的各族同胞才能筑牢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共建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国家的特色在于“以人为本”,几千年的古老文明讲求“以和为贵”,在历史和现实的交融中推动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的共建共享,我们还需要把握一定的原则,只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公平正义”“平等互信”“和而不同”和“共同繁荣”,方能共建共享。总之,中国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共建共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具体操作的现实关系,在增强多民族地区各族同胞国家认同、文化认同、相互信赖、文化适应的基础上,既提出整体推进的宏观设计,又做出重点突破的微观措施,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文化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到多民族地区,以实现中国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集体共享。
杨学平[7](2019)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了汉族外,还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等55个少数民族。中华民族也是一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各民族都对祖国的发展以及中华文化的创造作出了卓越贡献。虽然,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情况有所差异,但是,总的趋势是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而巩固统一稳定的中华民族。早在先秦时期,先民们的“大一统”观念便形成,且在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一统。此后的汉、唐、元、明、清等历代中央政权,发展和巩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格局。尽管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出现过割据和分裂,但国家的统一始终是主流和方向。到了近代,中华民族遭到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各民族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在中华民族久经磨难的近百年中,能变被动为主动,实现国家独立、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留下的最有价值和最具影响力的精神财富——马克思主义发扬光大了,并且实现了中国化,进而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了中国实践。对于中国的民族问题,也正因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了,才成功解决了各民族在国家中处于何种地位、如何实现各民族完全平等、通过何种制度确保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等系列问题。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就是各少数民族人民翻身的“法宝”。这个“法宝”内容是什么?是怎样进行“中国化”的?这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本研究的展开,期望对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丰富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战略、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所裨益。本研究结合历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研究所提供的文献资料和学术成果,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方法,在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进行研究时,主要探讨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第一部分,重点探讨了“化之源”,即从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进行了阐释。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并没有以独立的篇章展现出来,而是有机地渗透在他们关于民族和国家理论的论述中。他们的思想光芒主要由继承者列宁完整提出,进而系统构建起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也由此成为了“中国化”之“源”。基于此,本部分较为系统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的形成动因、基本内容和理论特征,进而呈现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之基本轮廓。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机”,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历史契机进行了剖析。以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后,“中国化”正处于艰辛探索的关键节点为视阈,并从国家和民族层面、国际层面、中国共产党层面三个维度,考察了是什么样的历史契机,使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在那个节点能够明显“起步加速”,以此更加全面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是历史的必然。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路”,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演进轨迹进行了划分和阐述。在纵向上,以显着变化的历史阶段节点为界,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演进轨迹分为1921-1949、1949-1978、1978年以来三个主要阶段来考察,并尝试勾勒出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演进轨迹的基本态势。这是本研究的重点内容,也是难点所在。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果”,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多维成果进行了梳理。将成果划分为理论成果、制度成果、道路成果。具体而言,理论成果分为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制度成果分为政治制度成果和制度性法规成果;道路成果集大成了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第五部分,主要探讨了“化之镜”,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经验启示进行了总结,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未来走向进行了分析。以此坚定民族区域自治自信,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进一步推向深入提供路径参考。这也是本研究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意义之所在。正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历史的必然。同样在解决民族问题道路上,中国走上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也并非偶然,是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中国共产党人,奋力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和中国国情,以及具体的实践相结合,持续推进“中国化”的结果。这一“中国化”的过程,也是各少数民族人民翻身解放、实现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正确抉择过程,顺应了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国化”产物的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成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而且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思想理论,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变化。这启示我们,毫不动摇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是“继承者”的永恒主题。这也是本研究的最终目的和落脚点。虽然任重道远,但前景一片光明。
颜文娟[8](2019)在《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初探》文中指出基于对W大学民族观教育既有措施的归纳及问卷调查,认为W大学民族观教育的形式多样,理论与实践兼具,但民族观教育的内容仍有待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方面的教育仍相对薄弱,无法使学生建构起对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系统认知,学校民族观教育的效果还有待提升。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具有现实需求,是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教育政策的需要;是引导学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需要;是学校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同时,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也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诸多可行条件,在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该课程于今年年初在W大学成功开设,实现了学校此课程“从无到有”的突破。最后,就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提出构想,拟构了四条路径: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方向;二是要加强师资建设,组建教学团队;三是要优化教学设计,形成教学方案;四是要联通第二课堂,激发学习动力,从而实现课程“从有到优”的建设。并初步为其他高校拟构了课程开设的实施草案。
郭海洋[9](2019)在《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文中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给予我国各族人民无微不至的关怀,各地区均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九大进一步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出了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事关各族人民的利益和福祉,是中华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基石。党和国家对全民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聚焦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形成条件、科学内涵、开展现状等方面,从而创新性提出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效提升路径,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一脉相承并与时俱进。理论基础层面,涵盖了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到习近平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要论述。为积极应对新时代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从“一项制度”、“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意识”、“五个认同”、“六个相互”的角度,凝练出思想和情感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体现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长期性、复杂性、创新性、民族性等特点,囊括了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强烈的实践应用价值、与时俱进的创新理论、独具魅力的民族特色。近年来,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推动下,我国各地区实现了民主法治的健全、经济高速的发展、文化艺术的繁荣、社会的和谐稳定、生态环境的优美。然而,依然存在着严峻的挑战,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民族团结精神有待筑牢,区域经济需要更平衡、更充分地发展,民族团结的影响力、覆盖面有待提升。因此,针对现实存在的困境,提出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效提升路径,通过加强政治领导力,提升思想引领力,巩固经济保障力,拓宽社会号召力等,有助于对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深化,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2.0版本的建设。
徐永杰[10](2018)在《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方略研究》文中提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面积辽阔,边界线长,与周边国家接壤多,各种战略性资源丰富,但由于新疆是多民族聚集区、多宗教并存区、国家安全战略纵深区、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区,所以维护新疆稳定事关全国改革稳定的大局,事关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安全,事关21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伟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新疆的发展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是新疆与内地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三股势力”威胁加强、西方“西化”、“分化”的活动升级。今天的新疆正处于暴恐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的“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稳定工作,并且根据历届党中央维护新疆稳定的探索和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疆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战略思想。这一战略性思想的提出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理论,又发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同时为中国共产党在制定新世纪治理新疆的政策和策略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新疆地区特殊的战略位置,从政治、经济、文化、国防、生态建设等多方面系统分析了新疆地区必须稳定的战略意义,新疆的稳定事关全国改革稳定的大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分析新疆地区特殊的战略位置是研究本课题的前提和基础;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新疆稳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进入新世纪以来,“三股势力”的威胁加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错综复杂、文化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生态环境的恶化等来阐述新疆稳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主要政策,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民族团结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凸显了进入新世纪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维护新疆稳定所取得成果;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新疆稳定的战略布局。
二、创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创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21世纪我国民族政策研究的知识版图与前瞻——基于CNKI数据库核心期刊和CSSCI的计量分析(2000-2020)(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民族政策研究的基本情况 |
(一)发文时间与发文量分布情况 |
(二)发文作者分布和高被引论文情况 |
二、我国民族政策研究的热点与演进 |
(一)民族政策研究的关键词词频分析 |
(二)民族政策研究的内容版图 |
(三)基于聚类标识和主要关键词的研究热点解读 |
1. 民族政策及其理论发展。 |
2. 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
3. 民族教育政策与教育公平问题。 |
4. 中国共产党与民族政策。 |
5.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治理。 |
(四)新世纪我国民族政策研究的演进特征 |
三、我国民族政策研究的未来展望 |
(2)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宪制意涵 |
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国家建构与认同整合 |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民族因素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制度内涵 |
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概念 |
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法理基础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功能阐释 |
一、实现央地关系中立法权的纵向配置 |
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的重要手段 |
三、实现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调和 |
第二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优化的必要性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现状及实效性考察 |
一、自治条例的立法概况 |
二、单行条例的立法概况 |
三、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立法概况 |
四、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实效性考察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中的问题 |
一、自治条例同质化严重且有超越立法权限之嫌 |
二、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混同且民族特色缺失 |
三、变通与补充规定性质不明晰且行使不充分 |
四、自治法规司法适用情况较差 |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状况不佳之成因 |
一、立法权限不清晰 |
二、效力位阶不明确 |
三、立法程序不规范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标准及优化思路 |
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正当行使的标准 |
二、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优化思路 |
第三章 纵向立法权配置的优化——以央地关系为视角 |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的立法主体 |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解释 |
二、变通或补充规定立法主体多样化之成因 |
第二节 自治条例的立法权限 |
一、中央与民族地方事权划分的规范分析 |
二、自治条例的“组织法”性质 |
三、自治条例的立法内容 |
第三节 变通或补充规定的界限 |
一、变通或补充规定的适用情形及边界 |
二、刑法变通规定的合宪性分析 |
第四节 自治条例和变通或补充规定的效力 |
一、理论基础:规范位阶和效力位阶的区别 |
二、自治条例并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小宪法” |
三、变通或补充规定优先适用的法理阐释 |
第四章 横向立法权配置的优化——以自治州为分析对象 |
第一节 自治州作为分析对象的原因 |
一、双重立法权是立法权限划分的规范依据 |
二、丰富的立法实践为立法权限划分提供了客观条件 |
第二节 单行条例立法事项的界定 |
一、规范内涵的澄清——基于立法原意的考察 |
二、“本民族内部事务”作为立法事项的合理性 |
三、“民族特色”的判断标准 |
第三节 特殊问题——自治州重叠立法事项的拆分与重构 |
一、自治立法权与一般地方立法权的重叠——基于立法实践的分析 |
二、地方立法权与自治立法权的界分 |
三、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法规的效力位阶 |
第五章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行使的程序优化 |
第一节 破解思路——立法程序的完善 |
一、地方立法条例的规范表征 |
二、程序法治视野下的立法图景——立法过程的程序化 |
三、破题:立法程序三阶段的划分 |
第二节 立法准备阶段:立法动议的初步达成 |
一、立法准备阶段之于自治法规立法程序的重要性 |
二、作为承载少数民族特点的民族习惯法的价值内涵 |
三、立法准备阶段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吸纳 |
第三节 正式立法阶段:在交涉和博弈中达成共识 |
一、立法审议阶段的协商空间 |
二、变通内容等重要条款的单独表决 |
三、立法批准阶段审查标准的多样性 |
第四节 立法监督阶段:严守法制统一的底线 |
一、备案审查信息的适度公开及制度优化 |
二、自治法规的合宪性审查的必要性及空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1949-195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 研究现状概述 |
(二) 主要成果分析 |
(三) 存在的不足与要加强研究的问题 |
四、研究内容和主要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 |
六、相关概念的厘定 |
(一) 民族与少数民族 |
(二) 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
(三) 统战与少数民族统战 |
(四) 民族工作与少数民族统战工作 |
第二章 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统战思想 |
(一) 无产阶级政党的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 |
(二) 无产阶级政党应在不同历史阶段组成不同性质的统一战线 |
(三) 无产阶级政党要“照顾同盟者利益” |
(四) 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不能获得解放 |
(五) 历史地对待民族问题 |
(六) 以真正无产阶级的态度对待民族问题 |
二、中国共产党人的民族统战思想 |
(一) 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领导 |
(二) 党与非党人士合作共事商量办事 |
(三) 劳动人民同非劳动人民联盟 |
(四) 团结民族上层有利于争取下层 |
(五) 加强民族团结 |
(六) 慎重稳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改革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时代背景和基本内容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的时代背景 |
(一) 民族地区敌对势力猖獗和匪患严重 |
(二) 民族地区的社会矛盾错综复杂 |
(三) 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薄弱 |
(四) 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
(五) 民族上层自身仍具有特殊权威 |
二、解放之初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 |
(一) 耐心争取西藏上层,和平解放西藏 |
(二) 反复争取西北叛乱部落首领,平息西北叛乱 |
(三) 妥善安置甘青新边境哈族流窜部落首领,安定社会秩序 |
(四) 真诚团结西南少数民族上层,为解放大西南创造条件 |
三、民主改革过程中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 |
(一) 团结封建地主制度地区的封建主,不动多余浮财 |
(二) 团结奴隶制和封建农奴制地区的农奴主,和平协商推进改革 |
(三) 团结原始社会末期地区的民族首领,直接过渡实现改革 |
(四) 团结牧区的头人牧主,牧区实现和平改革 |
四、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 |
(一) 对牧区的牧主在经济上实行赎买政策 |
(二) 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在政治上给予适当安排 |
(三) 保障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生活水平 |
(四) 平息西藏武装叛乱,废除封建农奴制度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途径 |
一、借助民主建政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借助民主建政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借助民主建政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二、结合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结合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结合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三、通过特殊人物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通过特殊人物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通过特殊人物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四、结合访问参观等活动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开展统战 |
(一) 结合访问参观等活动开展统战的实践运用 |
(二) 结合访问参观等活动开展统战的效果分析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方法 |
一、和平协商的方法 |
(一) 和平协商方法的运用 |
(二) 和平协商方法的评价 |
二、区别对待的方法 |
(一) 区别对待方法的运用 |
(二) 区别对待方法的评价 |
三、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的方法 |
(一) 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方法的运用 |
(二) 政治争取与军事准备相结合方法的评价 |
四、“派下去”“请上来”的方法 |
(一) “派下去”“请上来”方法的运用 |
(二) “派下去”“请上来”方法的评价 |
五、教育改造的方法 |
(一) 教育改造方法的运用 |
(二) 教育改造方法的评价 |
第六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经验教训及当代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基本经验 |
(一)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
(三) 坚持共同繁荣发展 |
(四) 坚持协商民主 |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的主要教训 |
(一) 必须加强政治团结合作 |
(二) 必须充分照顾同盟者利益 |
(三) 必须尊重民族宗教感情 |
(四) 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和改造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上层统战工作对新时代少数民族统战工作的启示 |
(一) 抓好干部人才选派、培养和引进,不断强化人才支撑 |
(二) 务实推进产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 |
(三) 坚持民生优先,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四) 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五) 推动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民族团结进步 |
(六) 更加注重文化统战,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七) 扎实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壮大共同奋斗力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统一战线的性质和地位 |
一、统一战线理论的形成 |
二、统一战线的性质 |
三、统一战线的作用和地位 |
第二节 统一战线的制度基础 |
一、多党合作制度 |
二、政治协商制度 |
第三节 统一战线的对象 |
一、广义层面的对象 |
二、狭义层面的对象 |
第四节 统一战线的方针和原则 |
一、统一战线的方针 |
二、统一战线的原则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统战工作成效 |
第一节 民主党派争当“主人翁”,主动参政议政 |
一、动员和组织民主党派积极参与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 |
二、民主党派工作的成效显着 |
第二节 民族凝聚力显着增强,宗教工作迈入规范化轨道 |
一、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 |
二、宗教工作迈入新轨道 |
第三节 党外知识分子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勇当“生力军”,积极建言献策 |
一、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凝聚功能不断凸显 |
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工作更加务实 |
第四节 海(境)外统战搭起“连心桥”,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
一、坚持爱国主义导向的海外统战工作扎实有效 |
二、坚持民族复兴导向的境外统战工作稳步推进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统战工作经验 |
第一节 必须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丰富统战工作指导思想 |
一、创新党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要求 |
二、党的创新理论丰富了统战工作的思想指导 |
第二节 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为统战工作注入活力 |
一、民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
二、推进民主协商体制机制改革为统战工作增添动力 |
第三节 必须坚持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原则不动摇 |
一、统战工作是党的中心工作全局的一部分 |
二、统战工作必须服务党的中心工作 |
第四节 科学开展统战立法为统战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
一、依法开展统战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
二、创新统战工作立法为依法开展统战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
第四章 新时代做好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 |
第一节 坚定不移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
一、准确把握“党领导一切”的历史逻辑 |
二、准确领会“党领导一切”的实践逻辑 |
第二节 必须强化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意识形态重点 |
一、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
二、新时代做好统战工作必须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 |
第三节 坚定不移运用统战思维凝聚民族复兴磅礴力量 |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汇聚各方力量 |
二、统战思维是汇聚全民族力量的重要法宝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新时代我国乡规民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调查研究法 |
(四)跨学科研究法 |
五、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乡规民约文化概述 |
一、乡规民约的概念和内涵 |
(一)乡规民约的概念 |
(二)乡规民约的内涵 |
二、乡土社会是乡约生成的人文环境 |
(一)人口众多 |
(二)依附土地 |
(三)农耕为主 |
(四)家族本位 |
(五)家国一体 |
(六)伦理至上 |
三、乡约是治理乡村的传统手段 |
(一)西周《周礼》习俗约定 |
(二)北宋吕大钧《吕氏乡约》 |
(三)南宋朱熹《增损吕氏乡约》 |
(四)明代王阳明《南赣乡约》 |
(五)清朝冯桂芬《复乡职议》 |
(六)民国《长治县村民会议办法》 |
四、乡规民约的历史作用 |
(一)以德化民,规范乡村秩序 |
(二)化解乡民矛盾,维护地方治安 |
(三)管理公共事务,达成乡村“善治” |
(四)息讼罢诉,强化法律效力 |
第二章 当前我国乡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及功能 |
一、当前我国乡规民约的主要内容 |
(一)政治道德 |
(二)环境保护 |
(三)家庭美德 |
(四)邻里关系 |
(五)移风易俗 |
(六)乡风文明 |
(七)社会治安 |
(八)公益事业 |
二、我国乡规民约内容的特色 |
(一)继承传统美德 |
(二)弘扬红色文化 |
(三)充分发扬民主 |
(四)反映现代价值 |
(五)柔性刚性并重 |
三、乡规民约的主要功能 |
(一)涵养新风正气 |
(二)引导民风民俗 |
(三)化解矛盾纠纷 |
(四)调适人际关系 |
(五)规正村民言行 |
(六)维护社会秩序 |
(七)培育乡村精神 |
第三章 我国乡村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
一、社会结构方面 |
(一)“空心化”不断发展 |
(二)家族的控制力下降 |
(三)家庭收入差距拉大 |
(四)阶层分化固化明显 |
(五)相对贫困问题存在 |
(六)村民流动化原子化 |
二、社会治安方面 |
(一)偷盗现象时有发生 |
(二)社会矛盾纠纷突显 |
(三)“黄赌毒”现象存在 |
(四)家庭暴力增多 |
(五)恶性案件偶有发生 |
三、人际关系方面 |
(一)代际矛盾增多 |
(二)“孝道”趋于淡化 |
(三)离婚比例上升 |
(四)诚信行为缺失 |
(五)婚配行为变异 |
(六)“份子钱”攀比 |
四、乡规民约方面 |
(一)政府主导,乡镇越位 |
(二)千篇一律,缺乏特色 |
(三)长篇大论,生涩难懂 |
(四)更新缓慢,内容陈旧 |
(五)要求过高,脱离实际 |
(六)形式单一,传播不力 |
(七)规不合法,以约代法 |
(八)落实乏力,形同空文 |
五、农村管理方面 |
(一)村霸现象不时出现 |
(二)“三种势力”渗入基层 |
(三)邪教向农村滋生蔓延 |
(四)越级上访事件存在 |
(五)红白喜事大操大办 |
(六)村官贪腐问题存在 |
(七)贿选事件时有发生 |
第四章 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乡规民约的几点思考 |
一、村民广泛参与,回归自治本位 |
(一)发挥乡镇基层政府的引导作用 |
(二)突出乡规民约的民主性和自治性 |
(三)“新乡贤”是重要的乡约践行者 |
(四)动员流动人员和外来人员参与 |
二、应对新的情况,增添新的内容 |
(一)提倡适度消费,反对奢侈浪费 |
(二)落实义务教育,减少辍学现象 |
(三)加强民族团结,抵制分裂势力 |
(四)大力宣传科学,消除邪教影响 |
(五)融入核心价值,建设和谐乡村 |
(六)救助弱势群体,关爱留守人员 |
(七)吸纳现代法理,重构乡规民约 |
三、利用乡约载体,传播惠民政策 |
(一)宣传“两免一补” |
(二)推进农村医保 |
(三)发展新型农保 |
(四)实施“精准扶贫” |
(五)建设“美丽乡村” |
四、突出乡约特色,精准治理乡村 |
(一)城中村 |
(二)问题村 |
(三)涉外村 |
(四)专业村 |
(五)民族村 |
(六)边境村 |
五、创新各种形式,注重落实乡约 |
(一)乡约内容要力求亲民易懂 |
(二)加强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 |
(三)办好乡规民约民主议事会 |
(四)评选“文明村”“文明户”“乡贤能人” |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违约惩罚办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6)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对象界定 |
(一)关于民族与多民族地区的界定 |
(二)关于文化的界定 |
(三)关于共建共享相关问题的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总结 |
四、研究方法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意义 |
五、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繁荣发展多民族地区文化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文化政策与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的萌芽生长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的起步探索 |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的曲折失误 |
四、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状况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到十八大以前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文化政策和民族文化发展 |
一、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文化政策的恢复发展 |
二、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文化政策的丰富发展 |
三、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文化政策的深入推进 |
四、改革开放到十八大前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成就 |
第三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民族文化政策和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 |
一、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丰富发展 |
二、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的逐步完善 |
三、十八大以来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成就 |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的总结和中国民族文化发展走向的思考 |
一、中国共产党民族文化政策调整中体现的历史经验 |
二、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引领作用 |
三、中国共产党指导下多民族地区的文化走向 |
第二章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必然性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共享发展理念的政治考量 |
一、共建共享的顶层设计 |
二、用共建共享思想指导多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 |
三、推进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辩证统一发展 |
第二节 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历史需要 |
一、文化与民族 |
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内核 |
三、多民族国家灿烂文化的共同缔造 |
第三节 各民族交融共生的现实选择 |
一、不同民族在中国的交融共生 |
二、多民族地区美好生活的文化需要 |
三、少数民族文化特征的变化趋势 |
四、不同宗教积极因素的有效利用 |
第四节 多民族统一国家繁荣昌盛的价值要求 |
一、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题中之义 |
二、树立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 |
三、增强国家认同的必由之路 |
四、维护祖国统一的精神支柱 |
第三章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机遇与挑战 |
第一节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机遇条件 |
一、历史条件: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族体交融与守望相助 |
二、经济条件:全球化经济下的优势互补 |
三、制度条件:社会主义制度对文化共建共享的有力保障 |
四、政策条件:“一带一路”倡议下民族共同体的有效共建 |
五、科技条件:科技进步对文化共建共享的技术支撑 |
第二节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面临的挑战 |
一、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断衰落的现实客观难题 |
二、价值观的差异造成文化共建共享的普遍信任危机 |
三、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滞后对文化共建共享的阻碍 |
四、世界范围内错误思潮对国家认同带来的危机隐患 |
第四章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目标及原则 |
第一节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目标 |
一、筑牢多民族地区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
二、引导多民族地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三、促进多民族地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 |
四、繁荣多民族地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第二节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原则 |
一、以人民为中心 |
二、公平正义 |
三、平等互信 |
四、和而不同 |
五、共同繁荣 |
第五章 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前提基础 |
一、多民族地区的国家认同 |
二、多民族地区的文化认同 |
三、多民族地区的民族信任 |
四、多民族地区的文化适应 |
第二节 创新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制度安排 |
一、实事求是,强调一元主导的同时提倡多元并存 |
二、勠力同心,坚持民族和谐的同时追求文化共赢 |
三、统筹兼顾,调动多方主体的同时实现协同配合 |
四、人民至上,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 |
第三节 构建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的具体措施 |
一、加强党的领导,分类引领多民族地区文化发展 |
二、促进民族文化现代化转型,保护繁荣中华文化多样性 |
三、善用特色文化资源,共同推进多民族地区文化市场化 |
四、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养多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人才体系 |
五、加大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六、增强思想宣传力度,营造各族参与的良好社会生态 |
七、深化多民族地区文化开放力度,丰富民族间文化交流共享形式 |
八、强化法制监督体系,保障少数民族享受现代化文明成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评析 |
(二) 国外研究现状评析 |
三、概念界定 |
(一) 民族区域自治 |
(二) 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 |
四、结构设计 |
五、研究方法 |
(一) 方法论原则 |
(二) 具体技术方法 |
六、创新之处和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化之源”: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体系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形成动因 |
(一) 对“民族文化”自治思想泛滥的直接回击 |
(二) “联邦制”还是“集中制”争论的持续升温 |
(三) 民族平等理想的矢志追求 |
(四) 地方自治理论的深入思考 |
(五) 民族自决权理论发展的纵深推进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 “十月革命”之前:“单一制”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 |
(二) “十月革命”之后:“联邦制”框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基本特征 |
(一) 批判性和革命性 |
(二) 开放性和发展性 |
(三) 时代性和具体性 |
(四) 阶级性和人民性 |
第二章 “化之机”: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历史契机 |
一、国家和民族层面:统一融合的历史传统与救亡图存的特殊处境 |
(一) 长期统一的历史传统源远流长 |
(二) 命运共同体接连遭受危机 |
二、国际层面: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方兴未艾和共产国际的大力推动 |
(一) 世界民族解放运动大潮流的深刻影响 |
(二) 共产国际“民族化”信号的强力释放 |
三、中共层面:民族问题理论的逐步涉猎与民族工作实践的有序推进 |
(一) 民族问题解决之道的初步认识 |
(二) 民族工作实践探索的不断拓展 |
第三章 “化之路”: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演进轨迹 |
一、1921-1949:从“蹒跚学步”的“应然”到“独立前行”的“必然” |
(一) 1921-1931年的酝酿萌芽期 |
(二) 1931-1937年的起步尝试期 |
(三) 1937-1946年的加速探索期 |
(四) 1946-1949年的初步形成期 |
二、1949-1978:从“全新起航”的“阶进”到“挫折发展”的“缓进” |
(一) 1949-1956年的全面奋进期 |
(二) 1957-1966年的曲折发展期 |
(三) 1966-1978年的挫折发展期 |
三、1978年以来:从“步入正轨”的“求实”到“平稳迈进”的“务实” |
(一) 1978-1982年的回归初心期 |
(二) 1982年至今的丰富发展期 |
第四章 “化之果”: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多维成果 |
一、理论成果 |
(一) 创立了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 |
(二) 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 |
二、制度成果 |
(一) 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要内容的政治制度 |
(二) 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代表的制度性法规 |
三、道路成果 |
(一)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基本内涵 |
(二)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主要特征 |
(三) 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的时代意义 |
第五章 “化之镜”: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经验启示与未来走向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基本经验 |
(一) 立足多元一体的基本国情是基本前提 |
(二) 保障国家团结统一和人民当家作主是价值追求 |
(三) 助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是重要动力 |
(四) 紧扣民族工作时代主题是内在要求 |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历史启示 |
(一) 推动统一与自治的顶层设计 |
(二) 推进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 |
(三) 加大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力度 |
(四) 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 |
(五) 处理好民族与宗教的关系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的未来走向 |
(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道路 |
(二) 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创新 |
(三)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四) 着力增进民族区域自治文化认同 |
结语: 毫不动摇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中国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8)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
(二)高校普遍开设课程的政策要求与现实存在反差 |
(三)W大学课程的开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W大学民族观教育的既有措施及效果 |
第一节 W大学民族观教育的既有措施 |
一、利用课堂教学进行渗透教育 |
二、借助党团课及培训进行专题辅导 |
三、通过主题班会进行集中学习 |
四、依托校园文化及校内外活动进行隐性教育 |
五、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
第二节 W大学民族观教育的效果 |
一、学生对民族常识的认知情况 |
二、学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情况 |
三、学生对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掌握情况 |
四、学生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理解情况 |
第二章 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的现实需求 |
第一节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教育相关政策的需要 |
第二节 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需要 |
第三节 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
第三章 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的可行条件 |
第一节 社会大环境为课程开设提供了契机 |
第二节 学校具备了课程开设的可行条件 |
一、教师对课程开设的态度 |
二、课程的师资情况分析 |
三、课程的教学资源情况分析 |
四、学生对课程的认知情况分析 |
第四章 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的几点构想 |
第一节 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方向 |
第二节 加强师资建设,组建教学团队 |
一、整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 |
二、加强课程师资培训 |
第三节 优化教学设计,形成教学方案 |
一、明确教学目标 |
二、精选教学内容 |
三、创新教学方式 |
四、优化考核方式 |
第四节 联通第二课堂,激发学习动力 |
一、丰富第二课堂内容 |
二、拓展第二课堂形式 |
三、优化第二课堂考核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重难点、创新点 |
1.4 相关概念的厘定 |
1.4.1 民族团结教育 |
1.4.2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
第二章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形成条件 |
2.1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历史传承 |
2.2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理论渊源 |
2.2.1 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团结教育的经典论述 |
2.2.2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民族团结教育思想 |
2.3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时代需求 |
2.3.1 积极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 |
2.3.2 新时代国内广泛的实践需求 |
第三章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科学内涵 |
3.1 铸牢意识,聚焦民族团结总目标 |
3.1.1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治优势 |
3.1.2 围绕和聚焦“两个共同”的奋斗目标 |
3.1.3 把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总开关” |
3.2 情感相融,增进民族团结认同感 |
3.2.1 建立“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关系 |
3.2.2 增强“五个认同”的情感体验 |
3.3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显着特点 |
3.3.1 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 |
3.3.2 强烈的实践应用价值 |
3.3.3 与时俱进的创新理论 |
3.3.4 独具魅力的民族特色 |
第四章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现状 |
4.1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已取得的成绩 |
4.1.1 民主法治的健全 |
4.1.2 经济高速的发展 |
4.1.3 文化艺术的繁荣 |
4.1.4 社会的和谐稳定 |
4.1.5 生态环境的优美 |
4.2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面临的困难 |
4.2.1 完善的民族团结教育机制还未全部建立 |
4.2.2 补足民族团结精神之钙需要及时和加强 |
4.2.3 民族地区经济的平衡充分发展有待深化 |
4.2.4 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限 |
第五章 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效提升路径 |
5.1 政治领导力: 助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
5.1.1 坚持党的领导统帅地位 |
5.1.2 健全长效机制基础工程 |
5.1.3 紧托依法治理底线思维 |
5.2 思想引领力: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 |
5.2.1 持续思想解放发声亮剑 |
5.2.2 远离非法宗教转变思维 |
5.2.3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 |
5.3 经济保障力:筑牢民族团结思想根基 |
5.3.1 致力脱贫攻坚发展经济 |
5.3.2 实现惠民利民改善民生 |
5.3.3 扎实开展“访惠聚”工作 |
5.4 社会号召力:推动民族团结实践发展 |
5.4.1 重视教育提升教学质量 |
5.4.2 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
5.4.3 丰富教育方式主动作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
(10)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方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我国新疆地区特殊的战略位置 |
一、新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要地 |
(一)新疆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安全 |
(二)新疆所处的不同文化圈 |
(三)新疆的民族与宗教问题 |
(四)新疆的稳定是历史以来的突出问题 |
二、新疆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 |
(一)新疆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 |
(二)新疆是“一带一路”的战略支撑点 |
(三)新疆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核心地带 |
(四)新疆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 |
三、新疆地区的文化资源和产业文化优势 |
(一)历史文化资源 |
(二)民族文化资源 |
(三)宗教文化资源 |
(四)旅游文化资源 |
四、新疆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
(一)新疆生态建设的意义 |
(二)生态文明建设是对新疆人民的福祉 |
第二章 维护新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一、“三股势力”的威胁日趋紧迫 |
(一)“双泛”思潮的兴起 |
(二)国际恐怖势力对“三股势力”的影响 |
(三)“三股势力”的暴恐活动 |
(四)“三股势力”猖獗的后果 |
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对新疆稳定的影响 |
(一)新疆与内地的经济差距 |
(二)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困境 |
(三)新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较高 |
(四)新疆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滞后 |
三、民族与宗教问题错综复杂 |
(一)民族间的矛盾与纠纷增多 |
(二)宗教之间和教派之间的冲突 |
(三)跨境民族问题 |
(四)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不到位 |
四、文化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 |
(一)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趋于激烈 |
(二)宗教极端思想的对青少年的危害 |
五、新疆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
(一)生态环境的现状 |
(二)生态建设面临的困难 |
(三)环境恶化对新疆发展的影响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基本政策 |
一、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一)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更多的自治权 |
(二)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
(三)理顺中央与民族区域的关系 |
二、继续推动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 |
(一)以改革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
(二)加大中央对新疆的支持力度 |
(三)落实好对口援疆工作 |
(四)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 |
(五)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程 |
(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三、加快新疆地区的社会建设步伐 |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二)大力发展全区教育事业 |
(三)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四)落实好重点惠民工程 |
(五)健全社会防控体系 |
四、加强新疆地区各民族的团结 |
(一)坚持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
(二)开展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
(三)重视少数民族民众在内地社会的融入 |
(四)防止反恐扩大化的错误做法 |
(五)积极贯彻执行党对宗教的政策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战略布局 |
一、维护新疆稳定的总体设计 |
(一)新疆稳定的总体目标 |
(二)新疆稳定的战略思想 |
(三)新疆稳定的基本原则 |
二、继续发挥兵团在维护稳定中的重大作用 |
(一)维稳戍边 |
(二)兵地融合促进民族团结 |
三、坚持机关干部的“访惠聚”活动 |
(一)开展“访惠聚”活动的内容及要求 |
(二)开展“访惠聚”活动的重大意义 |
四、加强党在维护新疆稳定的核心作用 |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
(二)强化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建设 |
(三)改善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四)严厉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 |
五、新时代下反暴恐斗争常抓不懈 |
(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 |
(二)严厉打击各类暴恐活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情况 |
致谢 |
四、创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21世纪我国民族政策研究的知识版图与前瞻——基于CNKI数据库核心期刊和CSSCI的计量分析(2000-2020)[J]. 黄明涛.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1(04)
- [2]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研究 ——功能、困境及优化路径[D]. 李燕林. 吉林大学, 2021
- [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统战工作研究(1949-1959)[D]. 唐丕跃.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1)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D]. 夏玲玲. 扬州大学, 2020(05)
- [5]新时代我国乡规民约建设研究[D]. 姚洁.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6]中国多民族地区文化共建共享研究[D]. 曲菁.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7]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思想中国化研究[D]. 杨学平.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8]W大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初探[D]. 颜文娟. 广西民族大学, 2019(02)
- [9]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D]. 郭海洋. 长沙理工大学, 2019(07)
- [10]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方略研究[D]. 徐永杰. 西北师范大学,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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