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体制的冲击(论文文献综述)
师颖[1](2021)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数字化已成主流发展趋势,我国不断加强网络强国建设,互联网基础建设与互联网应用飞速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习惯、购物习惯、出行习惯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巨大改变。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有近9.9亿网民,约70.4%比例的人口经常使用互联网,其中有近99.70%的网民是利用手机上网的,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互联网已经深入社会大众的生活。随着互联网产业发展成熟,电子商务的市场效率与范围不断扩大。C2C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模式之一,因其全面参与的特点逐渐走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并已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法》在2019年1月1日施行,破解了之前电子商务无法可依的难题,颁布条款中明确界定电子商务领域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将“以票控税”贯彻到底,施行“信息控税”以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推动电子商务在规范和创新中稳健发展,也能保证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有稳定的财政收入。然而网络建设水平的提高使得电子商务飞速发展,C2C交易额也大幅增长。目前的《电商法》对征税范围、税务登记制度等的设定仍有不足,换言之,目前的税收征管体系难以与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相匹配。且由于其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流程在线化、交易资料电子化、电商注册地址虚拟化等特征,给税收征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我国目前C2C电子商务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故论文以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对我国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税收征管出现的若干问题及改革建议进行了系统化分析。论文首先开展梳理电子商务的基本内涵,对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为后文梳理C2C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的挑战夯实理论基础。其次,在梳理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以及《电商法》施行背景下C2C网络零售税收征管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C2C零售电商税收流失的规模进行估算。在此之后,本文从税收原则、税制要素、税务管理的视角剖析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现有困境。最后,根据美国以及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措施的介绍以及经验的总结,从坚持税收原则、创新征管业务流程、优化C2C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适当运用税收激励六个方面系统性提出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改革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税制科学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建议。
周勍[2](2020)在《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文中提出2013年来,中国的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外贸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通过中国海关验放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规模已达186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达到38.3%,连续5年年均增幅超过30%,远超过同期一般贸易的增长速度。跨境电商不仅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为广大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机会,更大大提升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为鼓励跨境电商发展,中国政府自2012年起,相继出台了大量支持和监管政策。除了国务院出台的宏观指导政策外,国务院各部门在税收、通关监管、商品检验检疫、收付汇、营造发展环境等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切实推动了传统外贸和生产企业向互联网化转型,有效帮助了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但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是否完善?对跨境电商的发展有什么作用和影响?是否有利于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事实上,2013年来中国跨境电商经历了高速发展,但也受政策影响遭遇了急刹车。另外,在杭州等地设立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点后,跨境电商的试点范围已经遍布全国。这些试点运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试点政策在跨境电商整体运行体系中作用如何?这一系列问题一直没有被系统地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立、现状和运行机制进行系统、深入地比较分析,总结政策体系的作用和影响,进而为不断完善中国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参考建议。本文共分成七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介绍了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框架、文献综述及研究方法。其中,研究方法上,主要采取的是文献研究法、归纳法、实地调研法、问卷调查法和实证研究法等。在研究阶段上,又分为初步研究阶段和深入研究阶段两部分。文献综述分为关于政策评估工作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开展的研究、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环境的研究,并对现有研究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是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阐述了跨境电商的基础概念、模式及特点,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包括积极作用以及对传统贸易的影响,列举和分析了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章还重点介绍了跨境电商政策法规的范畴和各主要政策类型。最后,还列举了本研究相关的主要理论,包括普惠贸易理论、部分法经济学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和平台理论等。第三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初步分析。研究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国政府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基本导向和要求,重点分析了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以及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包括各类试点政策、税收政策、监管政策、外贸综合服务政策等。本章还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作了分析,并对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作了介绍,包括国外跨境电商体系基本情况和对中国跨境电商的具体影响等。第四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重点研究了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包括传导机理和要素分析,以及样本分析的意义和方法。本章还以国务院、国务院部门和地方综合试验区三个维度,分别选取2013年-2019年16份国务院文件、2009年-2019年45份部门文件和2010年-2019年21份杭州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相关文件为样本进行研究,分析评估跨境电商政策与行业发展“内容-功能”的匹配度分析,进而研究总结出现行政策体系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五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基于面向302家跨境电商企业开展的“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问卷调查”,通过搜集企业对4大类22个问题的答卷信息,系统地了解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情况、政策诉求、模式创新与政策关系、政策制订和调整与对企业创新关系。本章还介绍了研究设计的目的和动因、问卷总体设计的原则和方案具体设计,以及问卷发放和回收等研究过程等。第六章是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设计了以耦合模型为核心的研究方法,基于此,对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关系进行研究。本章以2016年-2019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作为面板数据,通过耦合度模型分析,研究13个城市跨境电商系统与城市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关系。第七章是主要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对全文主要结论和观点进行总结,并针对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本文总结出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和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四方面结论,以及如何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地方如何实现同跨境电商持续发展及政府如何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创新发展等三方面建议。同时,指出本研究的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并对下一步研究做出展望。本文共得出了四方面结论:首先,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一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二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行业发展确实起到规范和促进效果。三是中国各地、各级政府在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上有协同,仍存在一定问题。四是部分跨境电商政策作用不明显、不清晰,需进一步完善。其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一是中国各级政府出台的跨境电商政策在传导机制上,保持的较为顺畅。二是试点政策存在缺乏长期规划的问题,容易造成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三是部门政策过于聚焦,缺少平衡性。四是试点的直接优惠政策对企业更具有吸引力,对行业发展是否有利仍有待评估。五是各部门对于跨境电商定位和理解还不统一,应提高科学化和理论化认识。再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一是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对政策更为关注。二是政府的监管政策和试点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关联度更高。三是企业创新目标和创新方式都与政策呈显着相关,特别是试点政策对企业创新方式和创新目标以及路径形成效用的正向影响最为显着。四是企业对政策调整的期望值较高,希望政府根据行业和形势变化定期调整政策。最后,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一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分化不明显,各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协同性大致相当;但在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互动方面表现差异较大,即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内在关联方面有很大差异。二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耦合协调程度不稳定,即各城市在研究年份这种内在联系水平波动较大,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关系不理想。本文的建议有三方面: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赋予跨境电商特有的政策功能,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共同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国外政策经验。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一要因地制宜地发展跨境电商,二要正确处理政策优惠与发展的关系,三要提高和增强政策试点的效果。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一是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规划,二是提高企业政策制订的参与感,三是定期调整政策,更好实现政策目标,四是企业要增进与政府的互动协同,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对政策的需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文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本文可能是首次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指出了跨境电商政策的结构、传导机制,对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影响,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地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本文提出,关于中国跨境电商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政府、学界和企业对跨境电商的边界和基本定义缺乏统一认识,导致各方预期的政策目标存在错位。此外,可能首次比较系统地提出如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的工作建议。
Ivan Sarafanov[3](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王丹洋[4](2020)在《数字经济下关于我国税收征管的探讨》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正经历着由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的过渡期,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的变化亟待新旧动能的转换。数字经济的高增长性带来了新旧动能转换。社会的经济发展从过去主要依靠物质的投入以及新能源的开发转向当下利用信息技术以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数字经济的日益发展不仅为人类带来了新的资源、新的发展方向以及新的社会生产力,还给人类提供了日益多样化的信息生产、信息传递以及消费活动中的经济关系,数字经济在各领域的广泛及深度的拓展对创造就业、促进投资和拉动消费等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传统经济发展的模式基础上结合各类创新要素,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驱动力。然而,与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有着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目前对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的研究却相对滞后,既无法全面系统地诠释数字经济所带来的各领域发展中浮现的一系列新现象,也无法为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提供符合实情的政策建议。与传统经济相比,数字经济拓宽了原先的交易半径,使得交易相关的课税对象难以精准确认;一项数字经济将不同业务类型相互混合,税率难以确定;越来越多的自然人成为经营者却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数字经济中的交易往往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结合体,支付方式也不再是货币和刷卡等传统的支付方式,这对税务机关监控应税信息流来说十分棘手;此外,传统经济环境下国际税收的显着实体属地课税原则在面对数字经济时无法满足各国对税源有效控管的需要,这一变化进一步导致来源国国际税收的大额流失,从而造成针对跨国企业营业利润的国际税收权益分配不公平,这对当下国际税收秩序是一种巨大的挑战。针对上述问题,结合世界上部分国家针对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研究,与发展势头迅猛的各类新兴科技,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转变征管理念,由过去的满足政府财政需求转变为维护新经济条件下的各方利益,更多地回归税收的分配本质;将第三方平台纳入征管体系中,利用第三方平台的信息收集进行税款的代扣代缴;采纳国际经验,由政府牵头,结合相关部门建立税源协同管理制度,实现各个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将征税转移到最终环节,实时抓取交易的真实信息并伴随交易过程实现价税分离、税款入库;针对数字经济建立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在国际上加强各国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换、建立跨境税收合作机制。本文从介绍数字经济的概念、分类以及特征入手,在详细了解了数字经济的内涵以及特征之后阐述了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带来的种种冲击,将数字经济自身特征以及当下最炙手可热的一系列前沿科技如大数据平台、区块链科技相结合,提出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政策以及税收监管的对策研究。文章首先对数字经济的概念、分类以及特征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其次,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数字经济在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下的现状以及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体制提出的挑战。第三,文章针对上述现状以及挑战,结合前沿科技以及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其内容涵盖了改变税收征管理念,由征收转为管理、利用数字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在消费的最终环节进行征税、出台并落实针对数字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加强国际间合作等。最后,对数字经济在我国的发展以及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征管进行了展望。
夏竹娟[5](2020)在《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征管风险与防范对策》文中提出随着我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相互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基于数字经济平台的新型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现行的税制优化进程与飞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数字经济行业无形化、无纸化和无址化的特征,税收征管过程中潜在的和现实的风险越来越多,比如税款流失、税收行政执法风险等,都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目标。在新时代下,我们税务部门怎样规避和防范税收征管风险,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在我国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中,首先,税收政策导向不明确、税收征管技术落后等,使得数字经济行业税收不断流失,已然违背了税收中性与公平原则,造成线上线下经营者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其次,数字经济下的新型经济业态在带动就业、刺激国内消费与对外贸易增长等方面却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税务”行动的实施,税务机关与第三方数据互通与共享将成为现实。怎样将大数据分析、比对技术等充分利用起来,如何识别有价值的税收征管风险点,进而提升税收征管风险管理的质量效率已经迫在眉睫。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风险防范是时代赋予的崭新课题。本文在将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风险作为研究对象的同时,也将数字经济作为研究的重要背景之一。首先对国内外专家学者有关数字经济下如何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研究内容进行了归纳总结;其次系统的介绍了数字经济的相关基础概念、基本特征,并说明了数字经济下新型商业模式的类型以及我国数字经济目前的发展现状和市场规模等;同时还对税收征管风险的概念、类型、成因以及对税收征管风险研究的必要性等做了介绍;再次,分析了数字经济行业对我国税收征管体系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客观地从政策制度设计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等几个方面阐述“数字经济”时期税收征管风险加剧的表现,并且总结了国外数字经济税收政策与税收征管具体实践;最后,结合我国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的现实要求,从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多部门联合协税护税等方面,提出了依靠科技水平的发展,建设信息共享征税平台,是实现对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有效途径之一。
王玉颖[6](2020)在《我国跨境电商政策效应的统计研究》文中提出在中国外贸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下稳外贸增长、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其中,政策手段作为政府引导和规范跨境电商发展的最主要方式,在跨境电商业务模式不断推陈出新的背景下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政策碎片化、体系不完整、监管重复与遗漏并存等,无法充分发挥跨境电商政策的实际效果。究其原因,一是跨境电商作为新业态,商业模式不断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和新趋势,也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等一系列问题,对政策体系提出新的监管要求;二是跨境电商涉及海关、商务、税务、财政、邮政等十多个部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畅、职能界限模糊,导致现有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存在重复和遗漏等监管问题。因此,在当前跨境电子商务政策面临的监管需求和监管问题的双重压力之下,系统研究跨境电子商务政策重复监管、监管冲突、实施效果不显着等一些关键问题,解析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实施效果,探索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有效政策“组合拳”,实现跨境电商政策从政策抉择、政策实施至国际贸易冲击应对的全流程量化分析,是保障政策体系制定科学、合理,解决政策低效与不适应问题的有效途径。鉴于此,本文通过剖析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演化特征及不足,量化跨境电商政策内容,评估政策实施有效性,为政府部门指导和调整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具体地,本文主要包括以下研究内容:第一,介绍研究背景、价值及意义,界定相关核心概念并回顾跨境电商政策体系、跨境电商政策效果评价和政策内容量化的相关研究现状,阐述研究内容、框架和方法,交代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第二,首先梳理跨境电商政策文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政府干预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然后探讨跨境电商政策效果研究的理论基础,包含跨境电商的贸易中介功能和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两方面;最后从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税收、跨境电商消费偏好归纳出政策的经济效应。第三,量化分析我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演化特征及不足。本部分应用社会网络分析法,从政策主体与主题两方面分析跨境电商政策演化特征,进而通过政策主体与主题的网络关联图考察政策体系现存监管问题。实证分析发现,我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存在多头监管、主体协同不均衡、主题分散、服务内容和措施类政策结构失衡、建设和服务类政策监管重叠等一系列监管问题。第四,研究政策组合对跨境电商产业规模效应的影响。本部分首先采用文本分析法,从政策工具、政策目的和政策力度角度构建跨境电商政策组合三维分析框架,然后从综合性、一致性和均衡性三个方面测度跨境电商政策组合特征,并采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测度政策组合特征对跨境电商产业规模效应的影响,进而明确不同类型跨境电商政策组合的作用效果。结果发现跨境电商政策组合特征的作用效果存在显着差异,如,环境型政策工具组合特征值均较高但作用效果不理想,而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组合特征值偏低,但能够对跨境电商产业规模效应产生显着的促进作用。第五,研究跨境电商政策组合的宏观经济效应:一个两国DSGE模型。首先,在上一章构建的政策组合分析框架的基础上,结合跨境电商交易特点,构建包含不同类型政策工具组合冲击的两国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模拟分析政策工具组合冲击的宏观经济效应,并对比分析其在不同政策目的和政策力度下的效果差异。研究发现跨境电商供给型政策工具组合冲击既能提高本国产出,又对国内外居民造成的福利损失较小,同时对经常账户的影响也不大,是一种最优的政策工具。而跨境电商需求型冲击虽然能够提高国内外产出和国外消费,改善国内经常账户,但对国内居民福利造成的损失较大。此外,还发现政策工具组合冲击产生的经济效应会随着政策力度、政策目标、政策有效期限等的波动呈现不同的变化趋势。与现有文献相比,上述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1)研究内容上的创新。从多方面、多角度实证分析了跨境电商政策的实施效果,有效丰富了社会经济政策统计的研究内容。(2)研究视角的创新。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监管问题和监管需求角度出发,提出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全流程量化分析的方法,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创新。(3)研究思路上的创新。将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与政策网络理论引入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研究,提出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现存监管问题的统计分析思路,是拓展公共政策研究的创新思路。(4)理论模型上的创新。根据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构建了一个包含不同类型跨境电商政策组合冲击的两国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框架。尤其是在考察跨境电商商品流通渠道时,创造性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贸易中介部门引入模型,更真实地刻画了现实经济特征。本文的研究已经达到预期目标,但也存在以下几点不足:(1)研究对象局限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并未对国际成熟经验进行研究。(2)在研究跨境电商监管主体与主题时,只是对部分核心主体与主题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并未对现有的政策主体发布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分析。(3)仅对2008-2018年间我国跨境电商政策文件进行量化分析,研究内容有限。(4)跨境电商监管问题的成因来源于多种渠道,本文只是对监管部门之间现存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没有从跨境电商发展需求出发,对监管部门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
汤迎春[7](2018)在《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应对策略探讨 ——以盐城市大丰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电子商务在促进我国经济贸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对传统税收的征管、稽查、监督等工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为此,我们应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通过完善现行税制、建立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制度、实施在线税务监控、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建立网络税务认证中心、协调国际税收关系、提高税务职员整体素质和公民纳税自觉性等措施,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本文以电子商务税收的发展现状为切入点,结合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及运作特点,全面分析电子商务税制及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挑战,以盐城市大丰区为例,结合了我国现有国情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基于税收中性、税收公平、财政收入需求、国家主权地位等原则,从国内外现状对比分析、税收流失风险与危害等方面对电子商务税收现状进行了概括分析,针对电子商务税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于国家政策的解决方案和基于税收征管的对策。
李昊源[8](2017)在《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可能是人类社会从20世纪末到新世纪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互联网将每个人都连接到了网络空间,打破了地理空间的隔阂。互联网交易是互联网信息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出现的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交易模式,广义上的互联网交易是指基于网络交易平台或互联网的媒介属性完成的所有交易,狭义上的互联网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对最终消费品、服务产品和虚拟商品的购买行为,即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的购买与交易行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上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主要研究范围为网络零售、互联网购买服务与虚拟产品、生活服务类O2O和跨境互联网零售四个领域。我国正处在全面拥抱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在我国大地上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互联网与各行各业的融合正在全面而深刻的改变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与深度应用大幅度降低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了供需匹配效率,改变了传统商业模式,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也日益上升。从互联网对国民经济的渗透率和贡献率视角来看: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的网民数达到了7.31亿人,相当于欧洲人口数量的总和,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53.2%,手机在线支付的用户规模接近4.7亿元,企业已经全面实现互联网化;互联网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美国、德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在2013年到2015年间,互联网的普及为我国GDP大约带来4万亿到14万亿的增加值;时至今日,互联网不仅仅只是信息传播的媒介或实现互联互通的途径,互联网具有的多维属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我国正在进入了互联网经济时代。学界认为,互联网经济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网络经济阶段、数字经济阶段和赛博经济阶段,我国正处于由网络经济走向数字经济的过程中。互联网的内涵属性决定了互联网经济是一种充满活力的创新型经济,最近几年,我国各种新的互联网经济概念、互联网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各种新的互联网交易平台、互联网交易类型、互联网交易途径不断出现。截止2016年年底,我国网购人数规模达到了4.5亿人,网络零售市场规模达到了5.3万亿元,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5%,人均网络购物支出达到了11955元,预计到2020左右,我国的网络零售将占到社会零售总额的20%左右;在跨境互联网交易领域,2016年,进口交易规模达到了1.4万亿,同比增长53.8%,预计未来几年仍将快速增长;在互联网购买服务领域,2016年互联网约车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712.2亿元,“窄口径”下的本地生活O2O市场规模达到了4487.7亿元,“宽口径”下的本地生活O2O市场规模达到了11044亿元;除此之外,还存在网络直播、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各类共享经济等互联网交易类型,互联网交易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每一个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互联网交易类型与途径的日益多元化,使得互联网交易的市场规模快速上升,但是,互联网交易不同于传统的线下交易模式给我国的税收征管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例如,税务机关难以准确的确定C2C模式网络交易的纳税义务人、部分互联网交易的税收管辖权划分不清;不管是有形商品,还是无形商品,不管是B2C模式,还是C2C模式的网络交易,在我国现有的征管体系里,各级、各地的税务机关都难以实现对税源的完全掌握,更难以实现对具体交易状况的完全掌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缺陷导致了一系列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线上线下交易的税负不公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扭曲了价格信号,导致了资源错配,税收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市场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在于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步伐,税务机关落后的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和“以票控税”等税收征管手段难以适用于先进的互联网交易形式。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导致了大量的税收流失,随着互联网交易种类和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若是不能够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将会威胁到税收体系的可持续性,仅以网络零售为例,在2014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2014.83亿元到3551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大约为1.77%到2.98%,其中,C2C模式网络零售的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1097.81亿元到1852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0.92%和1.55%,从2004年到2014年,整个网络零售市场的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6488亿元到9939亿元,其中,C2C模式网络零售税收流失规模大约为4130亿元到6179亿元,如果再考虑到其他类型的互联网交易中可能存在的税收流失,这一数值和比例将更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互联网交易领域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显然违背了市场公平与统一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税收征管体系,在坚持中性、公平、效率与确定原则的基础上,创新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维护市场公平。互联网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全方面的,对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冲击也是多维度的,我国互联网交易中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不是某个交易类型、或者某类互联网交易市场的税收征管问题,而是整个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和自然人来自网上收入的税收征管问题,因此,研究互联网交易的税收问题,需要一个更加全面、更加宽泛的视角,跳出就税收论税收、就征管论征管的思维惯性,抛弃修补式的路径依赖,基于“以终为始”的策略,前瞻性的思考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税收征管模式。互联网交易过程中的数字化特征对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变革带来了新的启示与可能,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个网络平台的有序运转都建立在一个完备的“数据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该中心能够实现对所有网络数据的实时监控、跟踪与存储,整个互联网交易市场是在多个“数据管理中心”的支撑下运行的,数字化的网络空间记录并刻画了所有的网络交易行为,我国的税收征管也应该顺势而为,采取“数据管税”模式实现对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数据管税”是适应于互联网交易领域的一种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部门搭建立起网络化的“税收数据管理与税收征缴平台”,实现该平台与各互联网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系统、银行、海关、工商、工信、物流等部门和第三方市场机构之间的实时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全面掌握互联网交易纳税义务人的身份信息、相关基本资料、主营业务及规模、订单成交数据、具体收入数据等,在明确纳税人应纳税种、税率、计税依据和税收缴纳方式的基础上,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在“数据管税”平台上完成税款征缴的税收征管模式。“数据管税”平台上应该设有纳税服务平台、数据互通与共享平台、数据管理平台、税收征管平台、税收分析平台五个子平台,在每一个子平台上,税务部门根据征管的需要可以设有不同的子中心。其中,纳税服务平台是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与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供给的对接中心;数据互通与共享平台是税务机关与各互联网交易平台和其他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对接中心,是实现“数据管税”的基石;数据管理平台是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的中心,是计算应纳税额和排查偷逃税行为的基础数据库;“税收征管平台”是监督和记录各类纳税人税款缴纳情况的数据中心;“税收分析平台”是对税收征管过程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的分析决策体系;“数据管税”是基于互联网交易市场特征与具体交易流程而构建的一种税收征管模式,实现“数据管税”需要“内外兼修”,不仅需要税务机关“苦练内功”,建立起网络化、平台化的税收征纳与服务体系、提高数据管理能力等,还需要完善一些基本的“外部条件”,比如需要明确税收征管权限划分、具体的税收优惠问题、是否建立起网络平台的代扣代缴制度、涉税数据的法律效力、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制度如何与来自互联网的收入结合起来、跨境互联网交易中的常设机构认定标准,以及数字化产品性质与预提税等问题,除此之外,还需要对互联网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来讲,应该从互联网交易的平台建设、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网络交易流程和数据保存四个方面来规范互联网交易的市场秩序。税收制度总是随着时代特征的变迁而不断的变化着,税收征管体系亦是如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大致经历了“以账控税”、“以票控税”、“信息管税”几个阶段,这三种税收征管模式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所处时代的税制结构、税源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水平、交易模式与支付手段等因素息息相关,是多种合力决定下的综合选择。我国正处于网络经济到数字经济阶段,在互联网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呈现出明显的“双层架构”特征,处于底层是传统的经济活动层,处于上层的则是互联网空间,互联网空间不仅仅是纯互联网经济活动中心,也是传统经济活动在该物理空间的“数字映像”,即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都能够一一的映射到上层的网络空间中,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着海量的、有价值的数据资源,税务机关应该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思维和技术改造和升级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建立起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的“数据管税”体系。税收征管体系的转型必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以账控税”、“以票控税”、“信息管税”也将长期存在,并逐步融合,“数据管税”并不是现有税收征管体系的否定,而是对现有税收征管体系的继承。全面实现“数据管税”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牵头下建立与各方的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在税务系统内部需要打破各地、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数据化的思维改造税收征管流程,改革纳税服务体系,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切实提高计算机、互联网方面的能力,以及数据管理、分析和应用的能力。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数据管税”将成为我国继“以账控税”、“以票控税”、“信息管税”模式之后的适用于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税收征管的核心模式,是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符合的一种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
付忠[9](2011)在《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因为其跨越时空限制、方便快捷等优点,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电子商务由于其虚拟性、无形化等不同于传统商务形式的特点,对传统的税收理论和实践造成了冲击,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税收问题,对现行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税收法律和国际税收规则等提出了挑战。我国作为电子交易输入大国,尽早处理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减少税款流失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以对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为切入点,在整理分析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已有的相关理论、政策,准确把握国际上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政策现状的基础上,从电子商务条件下税收理论、税收原则的完善和创新、税法与税制的调整与完善、国际税收问题的处理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模式的变革等角度研究电子商务税收,最后提出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较具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吴应甲[10](2011)在《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电子商务在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也极大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有着重要意义。正是因为电子商务对现实生活的巨大影响力,就有必要对电子商务产生的税收问题进行分析。尽管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个很大的进展,也产生了几种不同的税收方案,但是因为国情和经济体制不同的缘故,我国并不能直接借鉴汲取使用。因此,作者力求通过分析国内外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来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电子商务税收之路,并相应地对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体系做了研究思考。本文第一部分从电子商务的基本理论出发,首先分析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其蕴藏的巨大潜力,进而以实际数据说明了其对世界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接着从电子商务的概念入手,分别以国际组织的角度、各国政府的角度和国内外学者的角度阐释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并找出了共同点。为了研究的方便,结合目前通行的划分方法,将电子商务划分为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以及企业、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三类,并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分析了其对税收征收造成的影响。第一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初步了解电子商务的概念和分类以及对税收征收造成的影响。本文第二部分从整体上分析了电子商务给现行的税收制度带来的影响。首先从正面分析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给现行税制带来的机遇,如催生了诸多新兴行业,增加了我国税收的来源;可以减少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了征税的成本;客观上催生了我国税收征管技术的革新,提高了征管效率;提供了国际间进行税收协作的机会,促进了国际税收体系融合等等;其次从反面揭示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对现行税收制度造成的冲击,如对传统的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原则的冲击,对传统税法构成要素的冲击,对税收征管问题的冲击以及对一些国际税收问题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系统的阐述了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后,第三部分从国际视野分析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及组织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态度,以美国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先行国为了继续实现其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全球占领,赚取巨额利润,极力主张对电子商务贸易免税;而以欧盟为代表的增值税税收体制国家,电子商务贸易额在本国经济中所占比重还不是很大,如果轻易对其免税,则会严重损害其税收基础,造成税收严重流失,危害经济增长,因此他们都主张温和的税收政策,即对外来电子商务企业和本地企业同等的征税,这样既不造成自身产业受损,又不会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造成损害;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在发展电子商务和保护民族产业的博弈中徘徊,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仍持观望态度。虽然目前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达不成一致意见,但是将来对其征税已毋庸置疑。因此本文接下来分析了国际上几种具有代表性的电子商务税收方案,分别从控制资金流、控制信息流、控制支付系统和收取信息预提税等角度入手,来论证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可行性,虽然几种税收方案各有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可以再去糟存精的基础上加以借鉴使用。第四部分从我国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了我国理论界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的观点及理由,结合理论界的探讨,作者也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做了综合思考:一方面对电子商务征税是维护我国经济主权,增加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体现,也是我国充分利用宏观调控,发挥政府职能的手段;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期,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因此不能贸然实施新的税种,只能够将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纳入到现行税收体制之中,这样有利于我国降低税收成本,减轻税收协调压力,同时也恰当地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最后,又从我国电子商务的应然政策出发,对电子商务的四种具体模式分别作了分析,找出适合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本文最后一部分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角度进行了思考,分别从税收基本原则、主要税种的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的革新和发展以及税收法律体系的构建等方面作了阐述。指出了新形势下我国应以国家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量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并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对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种进行必要改革,以使其符合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同时,也应当使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符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完善电子税务登记制度,建立全方位的税收征管网络,革新税务稽查等,使税收征管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制度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才能有足够的说服力,因此,要将以上改革内容以立法的形式写入到基本法之中,将不符合现实发展需要的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使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真正的完善起来。本文运用文献研究与归纳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归纳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思考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期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规律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二、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体制的冲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体制的冲击(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文献回顾 |
二、 国内文献回顾 |
三、 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电子商务概念 |
二、 电子商务的分类 |
第二节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基础 |
一、 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 纳税遵从理论 |
三、 税收公平与中性理论 |
第三节 税收流失概述 |
一、 税收流失的界定 |
二、 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界定 |
第三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前景 |
一、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一) 互联网基础建设情况 |
(二) 网民规模 |
(三) 网络购物用户情况 |
(四) 网络零售发展情况 |
(五) C2C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
二、 C2C零售电子商务发展前景 |
第二节 《电商法》施行背景下 C2C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一、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主体 |
二、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客体 |
三、 贯彻“以票控税” |
四、 明确电商平台的税收义务 |
五、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
第三节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估算 |
一、 估算税收流失规模常用方法 |
二、 税收流失规模估算 |
(一) 我国C2C电子商务增值税税收流失规模 |
(二) 我国C2C电子商务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规模 |
第四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从税收公平与中性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税收公平原则 |
二、 税收中性原则 |
第二节 从税制要素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纳税人 |
二、 征税对象 |
三、 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
第三节 从税务管理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观念问题 |
二、 税收立法相对滞后 |
三、 税源监管困难 |
四、 发票管理面临的困境 |
五、 难以获取第三方平台信息 |
六、 税务稽查难以获得准确税收凭据信息 |
第五章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 |
第一节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二节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三节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基本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一、 税收理念 |
二、 税收立法 |
三、 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
四、 电子商务信息化征管 |
第六章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坚持税收原则 |
一、 坚持公平原则 |
二、 坚持中性原则 |
第二节 创新征管业务流程 |
一、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
二、 重视C2C电子商务税收宣传 |
三、 强化C2C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管理 |
第三节 改进 C2C 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 |
一、 优化增值税的相关条款 |
二、 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条款 |
第四节 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 |
第五节 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 |
第六节 适当运用税收激励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论文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方法特殊性 |
1.4.2 主要研究形式 |
1.4.3 初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4.4 深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5 文献综述 |
1.5.1 关于政策评估的研究 |
1.5.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 |
1.5.3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 |
1.5.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研究 |
1.5.5 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 |
1.5.6 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效率的研究 |
1.5.7 关于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跨境电商定义 |
2.1.2 跨境电商模式研究 |
2.1.3 “货物与个人物品”——两类平行监管模式 |
2.1.4 关于B2B与B2C的差异 |
2.1.5 B2B和B2C模式三个维度比较 |
2.2 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研究 |
2.2.1 跨境电商的积极作用 |
2.2.2 对传统贸易的影响 |
2.3 跨境电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 |
2.3.1 行业环境问题研究 |
2.3.2 跨境电商物流问题研究 |
2.4 跨境电商政策法规 |
2.4.1 税收政策 |
2.4.2 海关监管政策 |
2.4.3 国家试点政策 |
2.4.4 其他政策 |
2.4.5 电子商务法 |
2.5 相关理论 |
2.5.1 普惠贸易理论 |
2.5.2 平台理论 |
2.5.3 法经济学理论 |
2.5.4 长尾效应理论 |
2.5.5 竞争优势理论 |
2.5.6 营销理论 |
第3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初步分析 |
3.1 《电子商务法》 |
3.1.1 中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演变 |
3.1.2 《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积极影响 |
3.1.3 中国跨境电商法律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3.2 关于国家对跨境电商总体政策的研究 |
3.2.1 国务院的总体要求 |
3.2.2 国家级政策 |
3.3 关于具体政策法规的研究 |
3.3.1 进口税收政策 |
3.3.2 出口税收政策 |
3.3.3 监管政策 |
3.3.4 外贸综合服务政策 |
3.3.5 各级试点政策 |
3.3.6 资金支持政策 |
3.3.7 其他政策 |
3.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存在缺失问题的研究 |
3.4.1 关于统计问题的研究 |
3.4.2 关于各地各部门协同和监管标准不统一问题的研究 |
3.4.3 关于企业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 |
3.5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研究 |
3.5.1 关于国际规则研究 |
3.5.2 关于欧美监管体系的研究 |
3.5.3 关于各国规则制度的研究 |
3.5.4 关于国际环境影响 |
3.6 本章结论 |
第4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 |
4.1 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 |
4.1.1 跨境电商政策的传导机理 |
4.1.2 影响机理的要素分析 |
4.2 样本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
4.2.1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意义 |
4.2.2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目标 |
4.2.3 研究方法:范围选取和方法设计 |
4.3 跨境电商政策影响的样本分析 |
4.3.1 政策样本分析 |
4.3.2 关于政策“内容-功能”研究 |
4.4 本章结论 |
第5章 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设计 |
5.1.1 关于问卷调查的动因和目的 |
5.1.2 调查问卷的总体设计 |
5.1.3 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 |
5.1.4 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 |
5.2 问卷研究过程 |
5.2.1 问卷的发放和搜集 |
5.2.2 问卷的处理 |
5.3 问卷研究分析和结果 |
5.3.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
5.3.2 被调查跨境电商企业的政策诉求 |
5.3.3 企业创新模式的跨境电商政策选择 |
5.3.4 跨境电商政策制定和调整与企业创新的关系 |
5.4 结论与建议 |
5.4.1 结论 |
5.4.2 建议 |
5.5 研究的不足 |
第6章 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 |
6.1 实证研究对象的选取和说明 |
6.1.1 研究对象的选择 |
6.1.2 面板数据的选取 |
6.2 关于设立综合试验区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的现有研究 |
6.3 关于综合试验区发展现状研究 |
6.3.1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情况 |
6.3.2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B2B和B2C模式发展情况 |
6.3.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发展情况研究 |
6.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模型设计 |
6.4.1 基本理论 |
6.4.2 研究框架设计 |
6.4.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模型 |
6.4.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模型 |
6.5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实证分析 |
6.5.1 系统序参量指标体系的构建 |
6.5.2 试点城市层面耦合协调结果分析 |
6.6 结论与建议 |
6.6.1 结论 |
6.6.2 建议 |
6.7 研究的不足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 |
7.1.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 |
7.1.3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 |
7.1.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 |
7.2.2 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 |
7.2.3 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
7.3 不足与展望 |
7.3.1 创新点 |
7.3.2 不足 |
7.3.3 未来研究展望 |
附录A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部分重点跨境电商政策 |
附录B 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 |
附录C 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数字经济下关于我国税收征管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文章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1.4.1 案例分析法 |
1.4.2 比较分析法 |
1.4.3 归纳分析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数字经济的概念 |
2.1.2 数字经济的特征 |
2.2 理论基础 |
3 数字经济对我国税收征管带来的冲击 |
3.1 课税对象难以确定 |
3.2 税率难以合理确定 |
3.3 纳税主体难以确定 |
3.4 有效电子凭证的获取有难度 |
3.5 国际税收管辖权受到挑战 |
4.数字经济税收国际经验借鉴 |
4.1 英国:数字税务账户 |
4.1.1 英国数字税务账户的产生背景及发展进程 |
4.1.2 英国数字税务账户的主要功能 |
4.1.3 对我国的启示 |
4.2 法国:开征数字服务税 |
4.2.1 法国数字服务税出台背景及发展进程 |
4.2.2 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的主要内容 |
4.2.3 法国数字服务税法案带来的影响 |
4.2.4 对我国的启示 |
5 数字经济环境下完善我国税收征管的思考 |
5.1 针对互联网企业开征数字服务税 |
5.1.1 数字服务税在我国的发展基础 |
5.1.2 对我国数字服务税的构想 |
5.2 建立税源协同管理平台 |
5.3 构建个人数字税务账户 |
5.4 创新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征管理念 |
6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5)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征管风险与防范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数字经济下税收征管基本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数字经济相关概念 |
2.1.1 数字经济相关概念及主要特征 |
2.1.2 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概述 |
2.1.3 数字经济下的新型商业模式 |
2.2 税收征管风险基础理论概述 |
2.2.1 税收征管风险概念 |
2.2.2 税收征管风险成因 |
2.2.3 税收征管风险类型 |
2.2.4 税收征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
第3章 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征管风险现状 |
3.1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现状 |
3.1.1 数字经济对国家税收整体带来的影响 |
3.1.2 数字经济对我国税收征管带来的机遇 |
3.2 数字经济下税收征管面临的共性风险 |
3.2.1 税收政策制定面临的挑战 |
3.2.2 税收归属地认定存在的风险 |
3.2.3 对课税主体界定提出挑战 |
3.2.4 对涉税信息获取提出新要求 |
3.2.5 对国际税收课税规则形成冲击 |
3.3 不同数字经济模式存在的个性税收征管风险 |
3.3.1 在线零售商模式下的税收征管风险分析 |
3.3.2 互联网购买服务与“虚拟商品”的税收征管风险分析 |
3.3.3 生活服务O2O的税收征管风险分析 |
3.3.4 跨境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风险分析 |
3.4 数字经济税收征管风险成因分析 |
3.4.1 税收制度因素 |
3.4.2 数字经济本身因素 |
3.4.3 涉税信息不对称因素 |
3.4.4 税收征管方式有待转变 |
3.4.5 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
第4章 国外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征管的考察及经验借鉴 |
4.1 国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考察 |
4.1.1 欧美国家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现状 |
4.1.2 新兴市场国家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现状 |
4.1.3 OECD有关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共识 |
4.2 国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经验借鉴 |
4.2.1 税收政策制定 |
4.2.2 税收制度设置 |
4.2.3 涉税风险机构建设 |
第5章 我国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征管风险的防范对策 |
5.1 数字经济下税收政策的完善 |
5.1.1 数字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 |
5.1.2 建立第三方平台代扣代缴制度 |
5.2 税收归属地的认定 |
5.2.1 同时行驶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
5.2.2 合理划分机构所在地与收入来源地的税收管辖权 |
5.3 课税主体认定 |
5.3.1 建立和完善数字经济行业纳税人登记制度 |
5.3.2 简化税务登记手续 |
5.3.3 建立全国联网的自然人涉税信息系统 |
5.3.4 与数字经济平台接洽合作 |
5.4 涉税信息获取 |
5.4.1 推动税收管理精准化,强化数据开发利用 |
5.4.2 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协税护税 |
5.4.3 完善征管技术,建立现代化智能征税平台 |
5.4.4 信息安全保障是智能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 |
5.5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制定 |
5.5.1 完善跨境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体系 |
5.5.2 基于国际合作层面修订国际税收协定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我国跨境电商政策效应的统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价值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五节 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特色 |
二、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跨境电商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跨境电商政策文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政府干预理论 |
二、政策网络理论 |
第二节 跨境电商政策效果评估的理论基础 |
一、跨境电商的贸易中介功能 |
二、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 |
第三节 跨境电商政策的相关经济效应 |
一、跨境电商发展的经济效应 |
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经济效应 |
三、跨境电商消费偏好的经济效应 |
第三章 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演化的特征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政策的发展阶段 |
一、政策萌芽阶段(2008-2012 年) |
二、政策探索阶段(2013-2016 年) |
三、政策过渡阶段(2017-2018 年) |
第二节 跨境电商政策主体合作网络演化的特征研究 |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二、政策发文主体分析 |
三、跨境电商政策主体合作网络结构特征演变分析 |
四、基于广度-深度的政策主体角色演变分析 |
五、基于网络结构指标的核心主体功能演变分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政策主题网络演化的特征研究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三、实证结果与解读 |
第四节 跨境电商政策主体与主题的关联性分析 |
一、政策主体关注的主题词提取 |
二、政策主体与主题词的关联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策组合对跨境电商产业规模效应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基于三维视角的跨境电商政策组合内容分析 |
一、跨境电商政策组合分析框架 |
二、政策文本编码 |
三、跨境电商政策组合单维度分析 |
四、跨境电商政策组合二维交叉分析 |
第二节 政策组合特征分析 |
一、政策指标量化及统计 |
二、政策组合特征测算 |
三、跨境电商政策组合特征分析 |
第三节 政策组合对跨境电商产业的规模效应影响研究 |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二、实证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跨境电商政策组合的宏观经济效应研究:一个两国DSGE模型 |
第一节 模型构建 |
一、国内部分 |
二、国外部分 |
三、政府行为 |
四、资源约束和市场出清条件 |
第二节 参数估计 |
一、参数估计 |
二、参数校准 |
第三节 适用性分析 |
一、特征事实的模拟分析 |
二、宏观经济变量的方差分解 |
三、政策工具冲击形式 |
第四节 模拟分析 |
一、跨境电商环境型冲击 |
二、跨境电商供给型冲击 |
三、跨境电商需求型冲击 |
四、综合比较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启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启示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7)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应对策略探讨 ——以盐城市大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2.1 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
1.1.2.2 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
1.1.2.3 有利于提高现有税收征管水平 |
1.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比较分析法 |
1.3.3 系统分析法 |
第2章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趋势 |
2.1 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及特点 |
2.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电子商务的分类 |
2.1.3 电子商务的特点 |
2.2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
2.3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
2.3.1 跨境电商将会继续成为各大电商行业追逐风口 |
2.3.2 社交电商逐渐标准化 |
2.3.3 电商智能化 |
2.3.4 新零售的推广化 |
2.3.5 生鲜电商带来的便捷化 |
第3章 电子商务对税收管理的机遇和挑战 |
3.1 电子商务给税收管理带来的挑战 |
3.1.1 征税主体难以确定 |
3.1.2 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 |
3.1.3 传统税源管理手段失效 |
3.1.4 传统代扣代缴方式不适用 |
3.1.5 对现行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的挑战 |
3.1.6 征管的技术手段和征管人员素质明显滞后 |
3.2 电子商务给税收管理带来的机遇 |
3.2.1 带来了新的税源 |
3.2.2 减少税收成本 |
3.2.3 促进税收征管的信息化 |
第4章 盐城市大丰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大丰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反映的问题 |
4.1.1 工作实施 |
4.1.2 检查中遇到的问题 |
4.1.3 舆情研判 |
4.2 大丰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原因分析 |
4.2.1 纳税主体信息缺失 |
4.2.2 课税对象信息和纳税期限不清晰 |
4.2.3 税收管辖权划分困难 |
4.2.4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漏洞明显 |
第5章 完善现行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体制 |
5.1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政策应采取的原则 |
5.1.1 税收的中性原则 |
5.1.2 税收的公平原则 |
5.1.3 税收的效率原则 |
5.1.4 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原则 |
5.1.5 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 |
5.2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关键问题 |
5.2.1 纳税主体的确定 |
5.2.2 明确明确征税主体管辖权 |
5.2.3 明确课税对象 |
5.2.4 按税种分别确定纳税地点 |
5.3 建议完善相关征管制度 |
5.3.1 优化流转税 |
5.3.2 优化所得税 |
5.4 加强电子商务征管 |
5.4.1 建立并完善电子税务登记制度 |
5.4.2 进一步完善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管理办法 |
5.4.3 建立电子报税制度 |
5.4.4 确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 |
5.4.5 建立电子商务税款代扣代缴制度 |
5.4.6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信息交流 |
5.5 培训和构建电子商务税收专业化队伍 |
5.6 加强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协调 |
5.7 提高电子商务活动主体的纳税意识 |
第6章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互联网已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
1.2.2 互联网交易的种类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
1.2.3 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制度是时代的要求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相关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
1.4.1 相关概念界定 |
1.4.2 主要研究范围 |
1.5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5.1 主要研究内容 |
1.5.2 主要研究方法 |
1.6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6.1 论文存在的创新 |
1.6.2 论文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2.1 国内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2.1.1 互联网交易对国内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研究 |
2.1.2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机制研究 |
2.1.3 跨境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
2.1.4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
2.1.5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相关效应研究 |
2.1.6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流失问题研究 |
2.2 国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2.2.1 互联网交易对各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研究 |
2.2.2 互联网交易的具体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
2.2.3 跨境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
2.2.4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相关效应研究 |
2.2.5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流失问题研究 |
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互联网交易发展现状与市场特征分析 |
3.1 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经济时代 |
3.1.1 互联网经济的概念 |
3.1.2 我国互联网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 |
3.1.3 我国互联网经济的主要类型 |
3.1.4 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模 |
3.1.5 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新趋势 |
3.2 .我国互联网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
3.2.1 网络零售市场的发展现状 |
3.2.2 互联网购买服务的市场发展现状 |
3.3 互联网交易的的市场特征分析 |
3.3.1 互联网交易平台是互联网市场的核心 |
3.3.2 互联网交易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
3.3.3 互联网交易市场的主要“数据流” |
3.3.4 网络零售的市场特征与交易流程分析 |
3.3.5 互联网购买服务与“虚拟商品”的市场特征与交易流程分析 |
3.3.6 生活服务O2O市场特征与交易流程分析 |
3.3.7 跨境互联网交易市场特征分析 |
3.4 我国互联网交易市场的“数字化”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分析 |
4.1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
4.1.1 C2C模式网络交易的征税对象难以准确确定 |
4.1.2 部分互联网交易的税收管辖权难以准确界定 |
4.1.3 税务机关难以有效的掌控税源 |
4.1.4 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具体的交易状况 |
4.1.5 税收制度建设落后于经济社会现实 |
4.2 互联网交易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
4.2.1 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4.2.2 影响税收制度的可持续性 |
4.2.3 影响财政收入 |
4.3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流失测度——以网络零售为例的分析 |
4.3.1 税收流失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 |
4.3.2 税收流失的测算方法 |
4.3.3 “平均税负法”下的测算与分析 |
4.3.4 “税收流失率”法下的测算与分析 |
4.3.5 两种估算方法的结果对比分析 |
4.4 .税收征管差异、市场均衡、税收收入与社会福利 |
4.4.1 竞争性均衡、市场价格与市场需求 |
4.4.2 税收征管、税收收入与社会福利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 |
5.2 欧盟 |
5.3 OECD |
5.4 澳大利亚 |
5.5 英国 |
5.6 韩国 |
5.7 加拿大 |
5.8 新加坡 |
5.9 印度 |
5.10 日本 |
5.11 国外经验总结与借鉴 |
5.12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路径分析 |
6.1 互联网交易涉及的主要税种分析 |
6.1.1 国内互联网交易:增值税 |
6.1.2 跨境互联网交易: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 |
6.1.3 企业所得税 |
6.1.4 个人所得税 |
6.2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一般性原则 |
6.2.1 中性原则 |
6.2.2 公平原则 |
6.2.4 效率原则 |
6.2.5 确定原则 |
6.3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
6.3.1 创新税收征管机制 |
6.3.2 维护税收公平 |
6.4 我国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几种路径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实现框架——基于“数据管税”模式 |
7.1 .互联网交易税制要素的完善 |
7.1.1 税收征管权限的划分 |
7.1.2 互联网交易的税收优惠问题 |
7.1.3 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制度 |
7.1.4 互联网交易中的代扣代缴问题 |
7.1.5 涉税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 |
7.1.6 跨境互联网交易中的常设机构认定标准 |
7.1.7 跨境互联网交易中的数字化商品性质与预提税问题 |
7.2 互联网交易市场的规范化 |
7.2.1 互联网交易平台建设的规范化 |
7.2.2 互联网交易市场准入的规范化 |
7.2.3 互联网交易流程的规范化 |
7.2.4 互联网交易数据保存的规范化 |
7.3 “数据管税”是实现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的根本之道 |
7.3.1 “数据管税”的基本概念 |
7.3.2 “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的基本框架 |
7.3.3 互联网交易“数据管税”的实现框架 |
7.4 互联网商品交易的税收征管框架 |
7.4.1 B2C模式 |
7.4.2 C2C模式 |
7.5 互联网购买服务与“虚拟商品”的税收征管框架 |
7.5.1 B2C模式 |
7.5.2 C2C模式 |
7.6 本地生活O2O类网络交易市场的税收征管框架 |
7.7 跨境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框架 |
7.8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据管税”——税收征管4. |
8.1 “数据管税”是未来税收征管的主要模式 |
8.1.1 “数据管税”是与时俱进的税收征管理念 |
8.1.2 “数据管税”是大数据时代的必然选择 |
8.1.3 “数据管税”是对现有税收征管框架的继承 |
8.1.4 “数据管税”是实现税收征管公平的有力保障 |
8.2 实现“数据管税”的基本条件 |
8.2.1 “信息管税”系统的全面建成 |
8.2.2 “数据互通与共享”机制的全面建成 |
8.2.3 税收征管的平台化与智能化 |
8.2.4 税务机关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的全面提升 |
8.3 “数据管税”的理论框架与现实框架 |
8.3.1 全面“数据管税”的一个理论框架 |
8.3.2 实现“数据管税”的一个初步框架 |
8.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与获奖情况 |
(9)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内容框架 |
第二章 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
2.1 电子商务概述 |
2.1.1 电子商务的产生 |
2.1.2 电子商务的特点及作用 |
2.2 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现状 |
2.2.1 国外发展现状 |
2.2.2 国内发展现状 |
2.3 国内电子商务研究现状 |
第三章 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冲击 |
3.1 电子商务对税收原则的影响 |
3.1.1 对税负公平原则的冲击 |
3.1.2 对税收效率原则的冲击 |
3.2 对现行税制要素的冲击 |
3.2.1 纳税主体难以认定 |
3.2.2 课税对象性质难以界定 |
3.2.3 纳税地点失去认定的基础 |
3.2.4 原有的纳税环节不适用,纳税期限不确定 |
3.3 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制相关税种的冲击 |
3.3.1 增值税 |
3.3.2 营业税 |
3.3.3 所得税 |
3.3.4 关税 |
3.4 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冲击 |
3.4.1 税务登记制度难以适用 |
3.4.2 课税凭证电子化,征管失去基础 |
3.4.3 银行业务网络化和加密技术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 |
3.5 国际税收问题难以解决 |
3.5.1 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管辖权冲突 |
3.5.2 国际避税问题加剧 |
3.6 电子商务对税收立法的挑战 |
第四章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国际借鉴与启示 |
4.1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4.2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4.3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4.4 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4.5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国际借鉴 |
4.5.1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对策的评价 |
4.5.2 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启示 |
第五章 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的总体设想 |
5.1 构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基本指导思想 |
5.2 建立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基本原则 |
第六章 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的具体设想 |
6.1 相关税种的调整 |
6.1.1 增值税的调整 |
6.1.2 营业税的调整 |
6.1.3 所得税的调整 |
6.1.4 关税的调整 |
6.2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的选择 |
6.2.1 加强电子商务时代税收征管基础 |
6.2.2 推行电子申报制度 |
6.2.3 具体征管方案建议 |
6.3 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 |
6.4 电子商务国际税收相关制度的安排 |
6.4.1 对常设机构概念的重新界定 |
6.4.2 防范避税的制度安排 |
6.4.3 对税收管辖权的协调 |
第七章 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应具备的条件 |
7.1 明确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基本内容 |
7.2 理顺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
7.3 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自身内容 |
7.4 在立法过程中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背景 |
0.1.1 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
0.1.2 电子商务税收的功能 |
0.1.3 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 |
0.1.4 我国政府在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收方面的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0.2.1 关于电子商务是否征税的理论争论 |
0.2.2 关于电子商务如何征税的理论争论 |
0.2.3 有关数字化商品和在线劳务性质认定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4 有关电子商务常设机构与税收管辖权问题的研究 |
0.2.5 总结与评述 |
0.3 研究目的 |
0.4 研究意义 |
0.5 分析路径 |
1. 电子商务基本理论及其对税收征收的影响 |
1.1 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发展 |
1.1.1 国外电子商务的发展 |
1.1.2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
1.2 电子商务概念的厘届 |
1.2.1 世贸组织对电子商务的界定 |
1.2.2 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界定 |
1.2.3 国内外学术界对电子商务的界定 |
1.3 电子商务的基本分类及其对税收征收的影响 |
1.3.1 "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及其对税收征收的影响 |
1.3.2 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及其对税收征收的影响 |
1.3.3 企业、消费者对行政机构的电子商务及其对税收征收的影响 |
2. 电子商务给现行税制带来的机遇与冲击 |
2.1 电子商务给现行税制带来的机遇 |
2.1.1 催生新兴行业,扩大现有税源 |
2.1.2 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税收成本 |
2.1.3 提高征税效率,改善税收征管 |
2.1.4 加强税收协调,促进国际合作 |
2.2 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制的冲击 |
2.2.1 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原则的冲击 |
2.2.2 电子商务对税法构成要素的冲击 |
2.2.3 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冲击 |
2.2.4 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问题的冲击 |
3. 国际社会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态度及方案 |
3.1 国际社会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态度 |
3.1.1 美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态度 |
3.1.2 欧盟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态度 |
3.1.3 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态度 |
3.2 国际社会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方案解析 |
3.2.1 托宾税方案解析 |
3.2.2 比特税方案解析 |
3.2.3 德国财政部的新流转税方案解析 |
3.2.4 信息预提税方案解析 |
4. 我国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的理论探讨及应然选择 |
4.1 学术界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的理论探讨 |
4.1.1 支持征税一方的观点及理由 |
4.1.2 反对征税一方的观点与理由 |
4.2 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综合思考 |
4.2.1 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意义的思考 |
4.2.2 对我国电子商务应当纳入现行税制,而不宜征收新税的思考 |
4.3 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应然选择 |
4.3.1 对国内离线式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
4.3.2 对国内在线式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
4.3.3 对国际离线式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
4.3.4 对国际在线式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
5. 优化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
5.1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 |
5.1.1 以国家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原则 |
5.1.2 以生产力为基础循序渐进的原则 |
5.1.3 便于税收征管和提高税收效率的原则 |
5.1.4 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原则 |
5.1.5 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原则 |
5.2 电子商务下我国主要税种的改进和完善 |
5.2.1 对我国增值税改进和完善的思考 |
5.2.2 对我国所得税改进和完善的思考 |
5.2.3 对我国营业税和印花税改进和完善的思考 |
5.3 电子商务下我国税收征管的革新和发展 |
5.3.1 完善登记制度,启用电子发票 |
5.3.2 建立全面税收协作体系,促进税收征管网络化 |
5.3.3 适应形势变化,革新税务稽查 |
5.4 加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构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
5.4.1 构建法律框架,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 |
5.4.2 加强税收立法,实现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 |
5.4.3 修改税收实体法,为电子商务发展保驾护航 |
5.4.4 完善国际税收协定,促进电子商务的全球一体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体制的冲击(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师颖.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D]. 周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3]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4]数字经济下关于我国税收征管的探讨[D]. 王丹洋. 河北经贸大学, 2020(07)
- [5]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征管风险与防范对策[D]. 夏竹娟.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
- [6]我国跨境电商政策效应的统计研究[D]. 王玉颖.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7]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应对策略探讨 ——以盐城市大丰区为例[D]. 汤迎春.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8)
- [8]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李昊源. 中央财经大学, 2017(07)
- [9]电子商务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D]. 付忠. 内蒙古大学, 2011(01)
- [10]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探究[D]. 吴应甲.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