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投资基金法》初现端倪(论文文献综述)
王诗晴[1](2021)在《雏鹰农牧资金链断裂案例研究》文中提出
吴赛男[2](2021)在《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集聚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数字内容产业作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之一,兼具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附加值、强意识形态、高知识密度等特征,在全球疫情的催化下其战略意义愈发重要,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动机,也成为国内各省市的重点发展领域。随着各地区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差距的逐渐显现,优势地区产业集聚现象初现端倪,而对于去中心化特征明显的数字内容产业而言,究竟哪些因素会影响其发展集聚尚且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构建了PEST分析框架对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环境进行宏观研究,同时以游戏、数字音乐以及数字阅读三个典型数字内容行业细分产业为例从中微观角度来展现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并构建了集聚指标来刻画中国数字内容产业的空间分布。随后本文通过传统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与数字内容产业的对比,从理论上简单论述了数字内容产业的行业特征以及由此导致的发展集聚驱动力的异同。最后本文利用2015-2018年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统计数据,对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集聚影响因素这一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产品数量、政府补助、创业风险资本以及创新成果是推动各地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集聚的重要因素,但对于发展比较成熟的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行业以及数字内容产业长期发展来说,产业发展集聚对创业风险资本的依赖性会显着降低。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本文从政府、行业以及企业的视角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
宋艳伟[3](2021)在《后疫情时代经济形势展望》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疫苗的大面积接种,全球疫情已呈现回落迹象,预计2021年下半年后全球新冠疫情形势或明显缓解。疫情过去后,全球经济将逐步回归常态,但也面临全球治理机制恢复秩序、产业链重塑、超常规政策退出等问题。研判后疫情时代全球和中国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是亟待认清的重要课题。
贺冬[4](2021)在《萍乡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萍乡工业发展新跨越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萍乡装备制造业高速发展,然而强势领军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等瓶颈仍制约着萍乡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推进萍乡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必须从培育壮大领军产业、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方面着手。
李骥驰,王建海,宋瑞[5](2020)在《国内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企业发展现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从近年来国内外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指导性政策出发,对国内车载传感器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针对其发展现状,对车载传感器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智能网联汽车已经成为全球众多国家在汽车制造领域的战略发展方向,并发布了相应的指导性政策。2018年,美国发布了《准备迎接未来交通:自动驾驶汽车3.0》。2018年,欧盟发布
贺琪[6](2020)在《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一种结构化金融创新模式,资产证券化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发展和应用,而特殊目的载体正处于这一“金融炼金术”的核心。长期以来,关于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文献资料不胜枚举。在我国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步“试水”资产证券化开始以来,对于资产证券化的介绍及其交易机制的法律研究日渐增多,而且关于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已横跨法学、经济学、银行学等多个学科范畴。同时,伴随着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的持续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也是一日千里,尤其是2014年以来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增量和存量规模均创下新的记录。近两年多时间里,随着存量资产支持证券偿付逐步到期,市场中相继出现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评级下调事件,甚至多个项目出现违约偿付,基础资产现金流发生严重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形,抛开整体经济周期性以及监管体制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我们应当聚焦于资产证券化本身的交易机理,分析并探究这一项金融交易创新机制的内核所在。通过分析发现,在整个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和整体架构当中,无论是基础资产的独立及现金流的保障,还是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间的偿付安排,亦或是各中介管理服务机构之间的配合与道德风险防控,均与特殊目的载体存在关联。那么,特殊目的载体在资产证券化交易机制应当如何进行定位,其功能应当如何界定,该功能又应当如何通过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机制和特殊目的载体自身的必要配备来实现,成为一个具有研究必要和研究价值的问题。本文研究的总体思路为:从当前资产证券化实践问题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着重探究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资产证券化问题的不利影响(第一章);接下来,将聚焦在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整体研究上,归纳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所应当具有的核心功能及两大制度功能(第二章);在明确特殊目的载体功能之后,遵循主体和行为的基本逻辑,从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和行为基础出发,分别研究分析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具体方式和路径(第三至第五章)。在组织基础部分,明确特殊目的载体应当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商事主体而存在;在行为基础部分,引入行为范式理论,并形成特殊目的载体应当具有的行为范式及其实施路径。除导言与结语外,全文主体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问题与成因。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当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总结下来,主要表现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仍然未脱离对主体信用的依赖、发起人经营状况与基础资产质量的关联程度过高、缺乏对基础资产甄别与筛选的严格把控以及现金流归集管控存在漏洞等。从特殊目的载体的研究角度出发,深究前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对特殊目的载体的理论探索和认知不足、特殊目的载体规则与中国法律制度环境融合过程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冲突、资本市场监管格局与部门权力的分割和制衡以及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与制度供给滞后性之间存在矛盾。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难以发挥以基础资产为支撑的资产证券化信用机制效能、难以保障资产证券化结构性交易体系的稳固与平衡、难以保障现金流归集管控的安全到位。由此,我国当前资产证券化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缺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对特殊目的载体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并完善保障其功能实现的制度举措和机制,将有利于缓解和解决资产证券化的现存问题。第二章,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从基本原理、交易环节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多重立足点出发,结合对当前问题及产生原因的分析,归纳总结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一个核心功能”和“两大制度功能”。“一个核心功能”即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具体表现为“两大制度功能”,即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和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保障基础资产独立是特殊目的载体的首要制度功能,基础资产的独立也是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机制的根本所在。缺少了基础资产的独立,资产证券化所独有的资产信用支撑机制将无法发挥作用。特殊目的载体通过三个方面来保障基础资产的独立:首先,创设基础资产独立的承载主体。基础资产在实现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真实销售之后,呈现出了资产人格化的趋势,即基础资产本身具有取得独立法律主体资格的倾向,由此作为基础资产承接平台的特殊目的载体应当首先构造出持有并管理基础资产的主体;其次,特殊目的载体将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之间实现真实销售与破产隔离。这是一项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过程,特殊目的载体需要将基础资产的权益和风险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实现彻底分割,并且需要防范来自特殊目的载体自身和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两个破产风险的影响。同时,在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间,特殊目的载体还应当保障基础资产的产权安全和稳定存续,消解对基础资产及其产生的现金流权属争议或者被侵占、混同、挪用的风险,以及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在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当中,特殊目的载体缔造出了资产证券化相比于股权、债权融资的制度优势,实现了融资信用机制转变和风险再分配,创设出新型的财产权关系和对于融资者的控制关系,并实现现金流和交易信息的统合与均衡配置。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确定,是其发挥制度价值的关键所在。第三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从法律属性的视角审视,特殊目的载体是一种契约集合还是特定的法律主体,两大法系之间存在认知的差异。在英美法系当中,契约精神历史悠久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大的法律穿透力。合同解释或契约视角,为客观认识法律组织体特别是商事主体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视角。但是,将特殊目的载体视为一个契约集合体,难以解释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主体本质,二者在构建原理、运作方式和责任机制方面均存在不同。通过对美国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态的考察,认知到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形式在美国法律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与之相对应的大陆法系,则更加关注法律主体的独立性和财产权的具体归属问题,并形成了严密的财产权制度体系。因此,运用大陆法系的思维来分析资产证券化中的财产权关系和特殊目的载体的组织属性,则会更加强调和突出特殊目的载体作为法律组织体的特性。同时,特殊目的载体与财团法人、中介组织以及信托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分,这也突出了特殊目的载体在目的、形态和存续方面存在的特性。从实现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角度来看,有必要赋予特殊目的载体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并将其纳入特殊商事主体类型的范畴。第四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行为范式理论的引入。欲保证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实现,除了具备必要的组织基础之外,特殊目的载体实施特定行为也是基础性条件之一。从特殊目的载体的设立目的来看,其本身的行为能力和行为范围确系有限。但是,如果将特殊目的载体完全界定为被动不作为的“通道”,则资产证券基本原理所赋予的制度功能将难以实现。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被动不作为的“通道”特殊目的载体,仅仅是作为承接基础资产,并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在风险和权益上相隔离的法律载体,尚无法发挥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和安全以及其他投资者权益保护功能。与普通商事主体的行为不同,特殊目的载体基于特定目的,在设立之初就已经划定了行为范围和行为方式。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借鉴了科技哲学领域的范式理论,并将其运用到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研究之中。范式理论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代表了一种探索与认知世界的方法论和世界观,行为范式则是范式理论逻辑上的种概念。行为范式可以理解为某一个行业或行为主体应当具有的稳定成熟的、合乎常规或法理的行为模式。而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式,具有标准化、不可通约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这个五个方面的特征,可据此来解剖并深入分析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同时,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式还应当遵守统合性、合法合规性和谦抑性三原则。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引入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其能够系统化解构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构成、合理界分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围、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提供模式遵循以及防范特殊目的载体的越权及其他风险行为。这些价值,为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行为保障。第五章,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行为范式的实施。在行为范式理论的指引下,特殊目的载体通过具象化的行为才能达到功能实现的目的。在“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之中,包含了避免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风险和限定特殊目的载体对外经营范围两个主要部分。特殊目的载体具备破产隔离的能力是所有资产证券化的基石,美国资产证券化中避免特殊目的载体自愿破产,主要通过设定特殊目的载体章程、发起人协议或者其他组织性文件等,对申请自愿破产的情形加以限制来实现的;日本资产证券化避免特殊目的载体自愿破产则更加注重事前的预防和规制。这两部分的行为范式,是保障基础资产独立、价值和安全重要路径。“重塑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之中,以行为对象为标准,将行为范式划分为针对发起人、投资者和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三大类。在与发起人的行为范式中,特殊目的载体需要承接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并抵御可能的实体合并风险。真实销售需要遵循法律意义上的严格标准,而避免实体合并除了具备真实销售标准外,还需要关于控制关系是否存在的判断规则;在与投资者的行为范式中,既需要强化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又需要确保现金流的依法归集和分配,还应当理性运用信用增级措施,实现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全流程化;在与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范式中,特殊目的载体应当发挥作为委托方的监督职责,明确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职责边界,并防范交易过程中的道德风险。最后结语部分,通过上述五个章节的阐述,总结本文对特殊目的载体的定位:特殊目的载体基于特定目的,拥有特定的功能,并需要特定法律组织形态和特定行为范式来实现该项功能。如此,方能充分发挥出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和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制度效用,保障资产证券化事业稳步发展。
张天慧[7](2020)在《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的研究》文中认为在互联网时代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股权众筹"以其小额和"众筹"的优势脱颖而出,在和相关概念比较的过程中既相互区别又能相辅相成。我国当前的股权众筹模式尚未完善,尤其体现在立法上的不明确和信息披露上的不对称,将会加大普通投资者的风险和平台监管的难度。这就要求在今后的股权众筹实践活动中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法律监管和风险防范,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雷昀[8](2019)在《REITs的功能、结构和税收制度保障——从美国法看中国法的改进》文中研究表明REITs功能上被设定为面向中小投资者的持有型不动产的被动投资工具,而税制安排对其功能实现和结构搭建的影响极大。近两年我国类REITs实践表明,缺乏与REITs原理相适应的税收规则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其结构和功能异化,主要包括:并未承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机会、债权性融资倾向愈发明显、结构多层嵌套等。而美国REITs发展经验表明制定与REITs原理相适应的税收规则有利于改善和实现其结构和功能,包括4项测试框定中小投资者参与性和资产收入被动性、资产收入监管导向减少利益冲突、消极属性松绑增强竞争性等。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美国税制较成熟、"重保有轻交易"税制结构、证券范围较大等差异点,导致美国经验不一定全盘适用我国REITs发展。但是两者基础原理是相通的,REITs功能上兼具投资公平性和被动投资性,分别构成其特别税收待遇合理性的政治基础和学理基础,进而在结构设计上应当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和被动投资属性,最终在具体税收规则设计上表现为强调实质大于形式、防止寡头垄断和资产收入被动性等。
贾龙阳[9](2019)在《法塔赫研究》文中指出法塔赫是“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阿拉伯语的英译转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代表巴勒斯坦利益的政治组织。1956年,法塔赫由亚西尔·阿拉法特为首的巴勒斯坦青年在埃及筹建,1959年正式成立于科威特。成立之初,法塔赫坚持组织独立性,主张武装斗争是实现巴勒斯坦建国的唯一方式。1965年,法塔赫正式开始对以武装斗争,这是阿拉伯国家对以斗争陷入低谷时的应激反应,也是国际社会在巴以问题上有失公允的必然结果。在开展对以武装斗争后,法塔赫组织规模迅速增加,在巴勒斯坦地区的影响力与日俱增。1964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成立,法塔赫于1967年加入并迅速成为第一大政治派别。1968年,法塔赫在卡拉梅战役中以弱胜强,重创入侵的以色列军队,在提振阿拉伯国家对以斗争低迷士气的同时,自身国际地位与政治影响力也不断提高。1969年,法塔赫赢得巴解组织内部选举,阿拉法特成为巴解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自此,法塔赫的方针政策正式成为巴解组织的信仰纲领和行为准则。卡拉梅战役后法塔赫实力的迅速膨胀,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其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在法塔赫影响力不断扩展的背后,隐含的是组织内部矛盾的凸显、政治分歧加剧以及盲目自信等危机,而在这些危机掩盖下频繁干预他国主权的越轨行为,使阿拉伯国家与法塔赫的关系渐行渐远,最终引发与约旦的流血冲突,法塔赫因此遭遇重挫。面对内外压力,法塔赫选择借助恐怖主义手段摆脱困境,相继发动或参与多起针对阿拉伯国家、以色列和西方国家的恐怖袭击。但是,投入与产出成反比的恐怖主义,无疑是一把双刃剑,法塔赫在借助恐怖主义手段获得一定关注的同时,阿拉伯国家的猜忌、国际社会的谴责以及以色列更为猛烈的报复接踵而至,法塔赫由此失去的不仅是外界的信任和内部的民心,还有巴勒斯坦解放事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正义性,而这也成为日后法塔赫在巴以问题中合法地位和话语权屡遭质疑的重要原因。在践行恐怖主义的同时,法塔赫并没有吸取与约旦反目成仇的经验教训,非但没有找到一条与阿拉伯国家的和谐相处之道,反而变本加厉地忽视和干涉他国内政,参与和激化地区矛盾,最终引发黎巴嫩内战。黎巴嫩内战导致法塔赫生存环境更加恶劣,阿拉伯国家对其猜疑顾忌之心更重,自身国际形象更因此一落千丈。暴力活动的持续威胁,促使以色列在1982年发动旨在消灭黎巴嫩境内巴勒斯坦武装力量的黎巴嫩战争,而这场战争也使法塔赫受到毁灭性打击,组织结构濒于崩溃,对以政策被迫转向缓和。1987年,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爆发反抗以色列暴政的第一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这场大起义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不仅迫使以色列重新正视巴勒斯坦人的权利诉求,还使陷于困境的法塔赫重获新生。在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巴勒斯坦于1988年宣布建国。进入1990年代,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这为巴以问题走向政治解决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契机。法塔赫顺应历史潮流,与以色列签署《奥斯陆协议》,使政治解决巴以问题成为双方乃至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使在中东地区盛行多年的恐怖主义一时成为众矢之的,更为以和平方式解决世界其他地区宗教、领土、民族争端提供了最真实的范例和最良好的佐证,从而掀开了巴以和平进程新的篇章。同时,《奥斯陆协议》也推动了法塔赫主导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建立,巴勒斯坦人在建立实体国家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巴以矛盾根深蒂固,巴勒斯坦内部关于对以政策始终存在分歧。伊斯兰激进组织哈马斯的强势崛起,导致法塔赫的内政外交政策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加之以色列右翼政府的重新上台,进而引发巴以和平进程再度瘫痪。2004年,阿拉法特病故,面对权力真空,法塔赫各派势力迅速展开博弈。这种政治内耗,不仅严重制约了组织本身的发展,还使法塔赫在与哈马斯角逐巴勒斯坦最高权力的议会斗争中频遭失败,巴勒斯坦政治格局也由此受到更多伊斯兰宗教势力的影响。巴勒斯坦的内部分裂,导致法塔赫的国际国内形象严重受损,削弱了法塔赫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在国际社会的作用。伴随着外交话语权的丧失,法塔赫在与以色列的外交斗争中更显颓势,加之国际局势的纷繁复杂,法塔赫以及巴勒斯坦的未来更加堪忧。国际社会与法塔赫的历史以及巴以问题的走向息息相关。美国在巴以问题上长期奉行双重标准,巴以问题更是美国在中东地区输出意识形态和美国式价值观的最好媒介,加之国际格局的变迁乃至总统个人好恶,都使美国巴以政策缺乏公平性和稳定性,也严重损害了美国与法塔赫的关系。苏联在法塔赫发展过程中曾扮演同盟者的角色,但苏联对法塔赫的援助往往带有政治附加条件,目的是与美国争夺在中东地区的利益,这种利己主义倾向明显的外交政策成为苏联与法塔赫关系的最大隔阂。中国与法塔赫既有蜜月期,也有冷战期,但总体而言,双方关系整体向前的趋势并未改变,改革开放后,中国在继续支持法塔赫正义事业的同时,也在巴以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建设性作用。阿拉伯前线国家在历史上曾为巴勒斯坦解放事业做出贡献,但这些国家为自身利益干涉法塔赫和巴以问题的做法,始终是影响双方关系的主要障碍。联合国在巴以问题上曾扮演冲突“制造者”的角色,但随着第三世界力量的崛起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的不断加剧,联合国开始扮演巴以冲突“调停者”与和谈“促进者”的角色,不断改善同法塔赫的关系,联合国也由此成为当今巴以问题不可或缺的外部推手,也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巴以问题仲裁核心。欧洲国家曾是美国巴以政策的跟随者,但伴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欧盟巴以政策的独立性不断增强,与法塔赫的关系也持续改善,特别是对巴勒斯坦民生问题的关注,为巴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
郭威[10](2019)在《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激励机制改进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公募基金行业起源于亚洲金融危机之后,1998年南方基金和国泰基金成立并成功发行两款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宣告我国公募基金行业正式登上了资本市场舞台。随后的20余年,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了全面的大发展:产品运作方式从封闭式基金过渡到了开放式基金、产品数量从寥寥无几到超过五千余只、产品设计逐步多元化,从传统的股票型、债券型、货币型基金到工具化的ETF基金、LOF基金,极大程度的满足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需求。在行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内外各种问题也接踵而来:首先,随着2014年金融部门开始鼓励创新,期间银行理财、私募基金、信托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开始立林,资产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大增。在金融机构混业竞争中,公募基金公司不断面临着外部机构的竞争压力。其次,在现有模式下,基金公司的股东极其重视眼前利益,对基金公司职业管理人一味地增加压力,而基金公司对于内部人才的培养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缺乏明确有效的规划,传导到核心岗位也没有相对应的激励机制去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导致很多员工选择另寻出路。2014、2015两年期间,公募基金公司的核心岗位-基金经理离职人数也创出了行业历史性的新高。以往基金经理的离职变动后一般会投靠行业内的公司,但受到近年来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影响,有更多的基金经理开始转投至外部机构。基金经理等投研人员的频繁变动不利于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也不利于基金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了防止相关核心人员流失,基金公司开始研究相关人才激励机制,因此开始有了最早一批实行员工股权激励的基金公司。在这种长效激励机制作用下,许多公司的规模及利润得到了大幅提升。也有部分基金公司开始试行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机制改革,这种激励制度是近年来公募行业的“新鲜事物”,由于基金公司的盈利模式比较特殊,其利润主来自于固定管理费的计提,而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这种模式相比股权激励制度其能在更短的时间内及时兑现管理费利润,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小基金公司开始纷纷效仿,希望通过这种激励模式来实现人才的聚集,实现资产管理规模的超车。但是,过于激进的激励改制容易激励基金经理在投资运作中过于冒险,从而产生潜在的投资风险,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因此,基金公司应该完善相关短期激励机制制度,考虑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更好的实现与投资者利益相一致,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实现更稳健的发展。论文内容一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主要讲述了研究的背景、研究的目标、采用的方法和实现的意义。第二章则通过经济学和管理学中激励理论的总结与整理,并在相关文献等资料中提炼研究思路,对所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本文提出的相关问题有效结合,寻求突破。第三章介绍了公募基金行业现状典型的人才激励制度,从行业层面过渡到公司层面。第四章是通过案例介绍H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激励制度现状。第五章则针对H基金公司在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改进措施。第六章是针对H基金公司的改进方案,提出需要相关配套的保障措施。第七章是总结与展望,阐述本论文的研究结论及不足之处并提出展望。本文借助H基金公司实施事业部激励改制的案例,通过整理相关理论基础、文献综述,运用案例分析法等,研究H基金公司在设立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后所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原因的分析,提出针对其基金经理激励制度的改进措施。首先,对“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提出约束机制,完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提出“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短期激励制度和“股权激励”长效激励制度可以相结合。在短期激励作用下激发基金经理的工作热情,在长效激励制度下,让基金经理和核心人员成为公司持股股东,以改善公募行业人员流失的问题,更好地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个人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相一致。为公募基金公司激励机制改进提供相关借鉴。
二、《中国投资基金法》初现端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投资基金法》初现端倪(论文提纲范文)
(2)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集聚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1.5 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数字内容产业定义 |
2.2 数字内容产业分类 |
2.3 数字内容产业的竞争力 |
2.4 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集聚 |
2.5 其他相关研究 |
2.6 文献评述 |
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1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环境 |
3.1.1 政策背景 |
3.1.2 经济基础 |
3.1.3 科技支撑 |
3.1.4 社会习惯 |
3.1.5 小结 |
3.2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现状 |
3.2.1 游戏行业 |
3.2.2 数字音乐行业 |
3.2.3 数字阅读 |
3.2.4 小结 |
3.3 中国数字内容产业集聚现状 |
4 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集聚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4.1 传统制造业的发展集聚机理 |
4.2 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集聚机理 |
4.3 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集聚机理 |
4.3.1 成本驱动 |
4.3.2 市场驱动 |
4.3.3 创新驱动 |
4.3.4 人才驱动 |
5 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集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 模型构建 |
5.3 实证结果 |
5.4 内生性问题 |
5.5 异质性分析 |
5.6 稳健性检验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政府角度 |
6.2.2 行业角度 |
6.2.3 企业角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后疫情时代经济形势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低增长、低利率将成为全球经济常态 |
全球经济保持低增长,美国进入全面衰退的风险提升 |
全球利率水平趋于下行,更多的国家将实施负利率政策 |
国际政治环境将面临“修昔底德陷阱”和“金德尔伯格陷阱” |
中国潜在经济增速将持续下降至2025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
2025年之前,中国的潜在经济增长率可能持续下行 |
居民消费增速趋稳,消费结构快速升级 |
经常项目顺差持续萎缩,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 |
南北分化、东中一体的区域经济格局愈发清晰 |
南北地区将进一步分化 |
东西地区差距有望缩小,东中一体趋势愈加明显 |
金融体系将配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重塑 |
(4)萍乡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萍乡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
1.1 装备制造业高速发展 |
1.2 涉及行业方向明确 |
1.3 国际贸易较为活跃 |
1.4 产品研发有所突破 |
1.5 绿色经济初现端倪 |
2 当前萍乡市装备制造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2.1 强势领军企业较少 |
2.2 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
2.3 高端人才资源短缺 |
2.4 研发经费有待提高 |
2.5 企业融资渠道不畅 |
3 萍乡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
3.1 培育壮大领军企业 |
3.2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3.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3.4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
3.5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
4 结语 |
(5)国内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企业发展现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国内车载摄像头企业发展现状 |
国内毫米波雷达企业发展现状 |
国内激光雷达企业发展现状 |
国内车载传感器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建议 |
总结 |
(6)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的意义价值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标、思路方法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四、文章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特殊目的载体现状: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我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
一、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载体现状 |
二、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基于风险事件与涉诉案例的展开 |
第二节 资产证券化问题成因的基本分析 |
一、理论认知:对特殊目的载体的理论探索不足 |
二、法域融合:特殊目的载体规则与中国法律环境的融合与冲突 |
三、监管体制:资本市场监管格局与部门权力的分割和制衡 |
四、法律供给: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与制度供给滞后性的矛盾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缺失对资产证券化的不利影响 |
一、难以发挥以基础资产为支撑的资产证券化信用机制效能 |
二、难以保障资产证券化结构性交易体系的稳固与平衡 |
三、难以保障现金流归集管控的安全到位 |
第二章 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 |
第一节 核心功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
一、资产证券化制度构建的重要使命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
二、保护投资者利益系资产证券化赋予特殊目的载体的核心功能 |
三、特殊目的载体核心功能具体表现为两大制度功能 |
第二节 制度功能一:保障基础资产独立 |
一、基础资产独立的必要性 |
二、成为基础资产独立的承载主体 |
三、实现基础资产的真实销售与破产隔离 |
四、保障基础资产的产权安全和稳定存续 |
第三节 制度功能二: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 |
一、缔造出资产证券化相比于股权、债权融资的制度优势 |
二、实现融资信用机制转变和风险再分配 |
三、支撑资产证券化特殊交易架构 |
四、创设新型的财产权关系和对于融资者的控制关系 |
五、实现现金流和交易信息的统合与均衡配置 |
第三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组织基础 |
第一节 契约集合还是法律主体?两大法系认知路径差异 |
一、英美法系:契约精神所具有的法律穿透力 |
二、大陆法系:对于法律主体与产权关系的严谨界分 |
三、基于法系基因对比:对特殊目的载体的应有认知 |
第二节 特殊目的载体法律定性之掣肘——基于财产权关系审视 |
一、特殊目的载体法律定性的争议与实质 |
二、特殊目的载体的特性及其与近似概念的辨析 |
三、基于财产权关系的审视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组织属性的法律回应 |
一、特殊目的载体系独立法律主体 |
二、特殊目的载体系商事主体范畴 |
三、特殊目的载体系特殊类型商事主体 |
第四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一:行为范式理论的引入 |
第一节 作为还是不作为?资产证券化原理项下的再确认 |
一、单纯不作为“通道”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弊端 |
二、实施特定行为系特殊目的载体的制度要求 |
第二节 如何作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建构 |
一、行为范式的科学内涵 |
二、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基本特性 |
三、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特殊目的载体行为范式的价值 |
一、系统化解构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构成 |
二、合理界分特殊目的载体的行为范围 |
三、为特殊目的载体行为提供模式遵循 |
四、防范特殊目的载体的越权及其他风险行为 |
第五章 特殊目的载体功能实现的行为基础二:行为范式的实施 |
第一节 “保障基础资产独立”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 |
一、避免特殊目的载体破产风险 |
二、限定特殊目的载体对外经营范围 |
第二节 “塑造结构化融资交易法律关系”功能实现的行为范式 |
一、行为范式对象一:发起人 |
二、行为范式对象二:投资者 |
三、行为范式对象三:管理人及中介服务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REITs的功能、结构和税收制度保障——从美国法看中国法的改进(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背景及意义 |
1. 创新不动产金融工具:域外发展趋势与域内市场迫切诉求 |
2. 与传统税收规则的内在摩擦:类REITs叠床架屋和功能异化 |
二、REITs概述 |
(一)REITs的范畴界定 |
1. 公开转让 |
2. 权益分散 |
3. 强制性分配 |
4. 资产收入集中 |
(二)REITs的功能和政策目的 |
1. 承载中小投资者的不动产投资机会 |
2. 持有型不动产的被动投资工具 |
3. 专业化管理和多元化投资组合 |
(三)REITs的法律属性和结构 |
三、税制安排对REITs的影响 |
(一)REITs纳税属性:持有型不动产的被动投资工具 |
(二)一般公司和REITs的经济性双重征税 |
(三)缘起:信托导管理论 |
(四)重构:受监管投资公司 |
(五)抽象视角:一国商业组织形式的动态组合设计 |
四、我国类REITs的税收筹划实践与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类REITs概要和涉税分析 |
(二)我国类REITs税收规划实践及其对结构的影响 |
(三)避税视角下的功能异化倾向 |
1. 并未承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机会 |
2. 并未实现权益部分真实出售,债权性融资倾向越发明显 |
3. 结构多层嵌套 |
五、美国法下的REITs税收制度保障与经验借鉴 |
(一)美国REITs的缘起和发展脉络:税收 |
1. 雏形:20世纪初叶马赛诸塞商业信托 |
2. 发轫:以20世纪中叶的《1960年不动产投资信托法案》为代表 |
3. 崛起:以20世纪末叶的《1986年税制改革法案》为代表 |
(二)功能、政策调整和规则实现 |
1. 整体框架一以贯之 |
2. 主体监管导向到资产收入监管导向 |
3. 消极属性的坚持和松绑 |
(三)美国REITs税收保障制度的适用性分析 |
1. 信托税制和所得税制较成熟 |
2.“重保有轻交易”的不动产税制结构 |
3. 其他非税因素限制较小:公开发行证券 |
六、功能视角下我国REITs税收保障制度设计的几点想法 |
(一)功能定位:中小投资者的持有型不动产被动投资工具 |
(二)结构搭建: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出发点 |
(三)税收保障:与REITs原理相适应,实质重于形式 |
七、结语 |
(9)法塔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特点创新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特点创新 |
第一章 法塔赫的初创与奠基(1959-1967) |
一、法塔赫的建立 |
(一) 法塔赫建立的历史背景 |
(二) 阿拉法特与法塔赫的建立 |
(三) 法塔赫早期核心成员 |
二、法塔赫的早期思想主张与分歧 |
(一) 法塔赫的早期思想主张 |
(二) 法塔赫早期内部分歧 |
三、阿拉伯政治团体对早期法塔赫的影响 |
(一) 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对早期法塔赫的影响 |
(二) 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运动对早期法塔赫的影响 |
四、早期法塔赫与巴解组织关系 |
(一) 巴解组织成立的背景 |
(二) 早期法塔赫与巴解组织的对立与竞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塔赫的崛起与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泛滥(1967-1973) |
一、法塔赫坚持对以武装斗争 |
(一) 阿拉伯国家对以斗争受挫与法塔赫坚持武装斗争 |
(二) 法塔赫武装斗争面临巴勒斯坦内部竞争 |
二、卡拉梅战役与法塔赫的崛起 |
(一) 法塔赫的武装斗争引发卡拉梅战役 |
(二) 法塔赫的强势崛起与内外危机 |
三、“黑九月”事件与巴勒斯坦恐怖主义的泛滥 |
(一) 约、巴多重矛盾引发“黑九月”事件 |
(二) 法塔赫遭受重创与实践恐怖主义呼声的高涨 |
(三) 法塔赫“黑九月”组织及其恐怖主义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塔赫谋求建国与暴力活动的反复(1973-1993) |
一、法塔赫建国战略的调整与内外分歧 |
(一) 法塔赫“渐进式”建国方案的提出 |
(二) 法塔赫内部及巴解组织的分裂 |
二、黎巴嫩内战与法塔赫艰难处境 |
(一) 法塔赫成为黎巴嫩内战的催化剂 |
(二) 黎巴嫩内战导致法塔赫举步维艰 |
三、黎巴嫩战争与法塔赫的衰落 |
(一) 法塔赫暴力活动诱发黎巴嫩战争 |
(二) 黎巴嫩战争导致法塔赫岌岌可危 |
四、第一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与法塔赫重获新生 |
(一) 法塔赫面临内忧外患 |
(二) 第一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对法塔赫的影响 |
五、法塔赫谋求缓和与巴以和平进程的开启 |
(一) 法塔赫面临内外困境 |
(二) 法塔赫参与巴以和平进程与《奥斯陆协议》的签署 |
(三) 《奥斯陆协议》对法塔赫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塔赫执政与暴力冲突再度升级(1993-2018) |
一、法塔赫执政与哈马斯的挑战 |
(一) 法塔赫推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建立 |
(二) 法塔赫与哈马斯的矛盾冲突 |
二、法塔赫内外交困与第二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 |
(一) 巴以和平进程搁浅与法塔赫的执政危机 |
(二) 法塔赫寻求出路与第二次巴勒斯坦人大起义的爆发 |
三、阿拉法特逝世与法塔赫的渐趋式微 |
(一) 巴以冲突再度升级与阿拉法特深陷困境 |
(二) 阿拉法特逝世对法塔赫的影响 |
(三)“后阿拉法特时代”法塔赫的内部危机 |
(四) 法塔赫失去执政地位与巴勒斯坦内战 |
(五)“两国方案”的危机与法塔赫处境的艰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塔赫与国际社会的关系 |
一、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一) 196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二) 197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三) 198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四) 1990 年代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五) 21 世纪法塔赫与美国的关系 |
(六) 对法塔赫与美国关系的评价 |
二、法塔赫与苏联(俄罗斯)的关系 |
(一) 1960 年代法塔赫与苏联的关系 |
(二) 1970 年代法塔赫与苏联的关系 |
(三) 1980 年代法塔赫与苏联的关系 |
(四) 法塔赫与俄罗斯的关系 |
(五) 对法塔赫与苏联(俄罗斯)关系的评析 |
三、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一) 中国与早期巴勒斯坦问题 |
(二) 1960 年代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三) 1970 年代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四) 改革开放后法塔赫与中国的关系 |
(五) 对法塔赫与中国关系的评价 |
四、法塔赫与阿拉伯前线国家的关系 |
(一) 法塔赫与埃及的关系 |
(二) 法塔赫与叙利亚的关系 |
(三) 法塔赫与约旦的关系 |
(四) 法塔赫与黎巴嫩的关系 |
(五) 对法塔赫与阿拉伯前线国家关系的评价 |
五、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一) 1967-1987 年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二) 1987-2000 年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三) 2000 年后法塔赫与联合国的关系 |
(四) 对法塔赫与联合国关系的评价 |
六、法塔赫与欧共体(欧盟)的关系 |
(一) 法塔赫与欧共体的关系 |
(二) 法塔赫与欧盟的关系 |
(三) 对法塔赫与欧共体(欧盟)关系的评价 |
第六章 法塔赫组织构成的分类研究 |
一、法塔赫的上层组织结构 |
(一) 法塔赫大会 |
(二) 法塔赫革命委员会 |
(三) 法塔赫中央委员会 |
二、法塔赫的地方组织结构 |
三、法塔赫的成员标准 |
四、法塔赫的武装组织 |
(一)“暴风”突击队 |
(二)“坦齐姆”组织 |
(三) 阿克萨烈士旅 |
(四)“第14部队”(Force 14) |
(五)“第17部队”(Force 17)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法塔赫发展历程的解析 |
二、法塔赫与国际社会关系评价 |
三、对法塔赫和巴以问题未来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一、英文文献 |
(一) 档案 |
(二) 着作 |
(三) 学位论文 |
(四) 期刊论文 |
(五) 报刊文章 |
(六) 网络文献 |
二、中文文献 |
(一) 着作 |
(二) 期刊论文 |
(三) 报刊文章 |
(四) 网络文献 |
三、网络资源 |
附录一:相关名词中英文对照 |
附录二:法塔赫大事记 |
在学期间已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致谢 |
(10)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激励机制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的目的 |
二、理论意义 |
三、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经济学中的激励理论 |
二、管理学中的激励理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对金融行业人员激励相关研究的综述 |
二、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公募基金行业现状与人才激励制度 |
第一节 公募基金行业现状 |
一、资产管理行业竞争加剧 |
二、人才流动日益加剧 |
第二节 公募基金公司典型的激励方式 |
一、后端业绩计提模式 |
二、股权激励制度 |
三、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 |
第四章 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激励制度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
第一节 H基金公司概况 |
一、公司简介 |
二、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
三、公司发展业绩及其评价 |
第二节 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概况 |
一、激励制度创设背景 |
二、激励方案介绍 |
三、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机制实施后的发展情况 |
第三节 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事业部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事业部内战略目标不清晰 |
二、绩效未与投资业绩挂钩 |
三、仅考虑到存量绩效且计提比例过高 |
四、为短期目标而忽视投资风险 |
第五章 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激励机制改进研究 |
第一节 激励机制改进的背景 |
一、H基金公司的战略定位 |
二、H基金公司员工构成情况 |
三、激励机制改进的综合分析 |
第二节 H基金公司激励机制改进的总体方案 |
一、短期激励:基于目前基金经理事业部激励制度的改进方案 |
二、长期激励:基于股权激励理论的改进方案 |
三、H基金公司激励机制改进前后比较分析 |
第六章 H基金公司实施新激励机制的保障措施 |
第一节 实施激励机制的财务保障 |
第二节 强化风险管理理念 |
第三节 建立长期的业绩考核制度 |
第四节 改善外部环境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创新与不足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中国投资基金法》初现端倪(论文参考文献)
- [1]雏鹰农牧资金链断裂案例研究[D]. 王诗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1
- [2]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集聚的影响因素研究[D]. 吴赛男. 浙江大学, 2021(10)
- [3]后疫情时代经济形势展望[J]. 宋艳伟. 银行家, 2021(03)
- [4]萍乡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J]. 贺冬. 科技广场, 2021(01)
- [5]国内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企业发展现状研究[J]. 李骥驰,王建海,宋瑞. 汽车与配件, 2020(11)
- [6]特殊目的载体的功能及其实现[D]. 贺琪.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的研究[J]. 张天慧. 法制与社会, 2020(02)
- [8]REITs的功能、结构和税收制度保障——从美国法看中国法的改进[J]. 雷昀. 商法界论集, 2019(02)
- [9]法塔赫研究[D]. 贾龙阳. 山东师范大学, 2019(02)
- [10]H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激励机制改进研究[D]. 郭威. 上海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