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千年:如何维持电信业务高速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骆明婷[1](2021)在《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贫困是社会生活中普遍的经济现象,传统意义上的贫困指的是物质生活的匮乏,通常局限于一定区域或国家内部;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贫困问题突破地域和国界的局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某一特定人群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能力的社会性问题。联合国成立后,减除贫困、促进发展成为联合国的核心议题之一,联合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陆续开展了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提出了“千年发展目标(MDGs)”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在联合国的行动下,全球逐渐形成了一个涵盖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双边或多边协议、私营部门、公民自愿行动的庞大的减贫机制,旨在通过联合不同的力量,合理利用资源,应对单一国家无法独立解决的全球性贫困问题。本文的阐述基于以下假设:第一,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凌驾于各主权国家之上的强制性权力和有约束性的法律结构;第二,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交往中的主要行为体,各国的行为决策是根据本国利益作出的,寻求在安全、权力、财富上的最大收益;第三,国家间的合作是可能的,良性合作预期会带来共赢的局面,但各行为体的行为方式取决于行为体对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量,并符合某种“集体行动的逻辑”,合作的实现和维系是艰难的。本文试图采用制度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来分析全球贫困治理中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模式以及各行为体在其中的行为方式。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就将发展议程作为核心议题之一,致力于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减除贫困、提升各国人民福祉,从20世纪60年代起,其发展理念经历了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到试图“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再到“可持续发展”的演变,逐步建立起以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为核心的全面的减贫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和监督体系。2015年,在对千年发展目标的终期评估中发现,虽然千年计划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有很多指标尚未达成,且出现了发达国家未履行筹资承诺、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供应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低收入国家减贫进展缓慢等现象。随后,联合国提出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千年发展目标的内容进一步扩展、深化,期待实现经济发展、环境可持续和社会包容性相结合的目标。本文认为造成全球减贫机制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的原因主要在于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是由发达国家供给、发展中国家消费,存在着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的利益提供GPGs,由于减贫领域的GPGs供给成本高,见效周期长,且与供给国的核心利益关系不密切,通常不会获得优先投入,当投入成本过高或与国家核心利益产生冲突时,发达国家将减少或放弃对其的投入。发展中国家不能参与到GPGs供给的决策过程,无法根据本国需求改变GPGs供应和分配的规则,只能被动接受,这一过程是低效、混乱的。国际组织在GPGs供应和分配中发挥着激励和衔接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有强制力的权威机构,且随着减贫议题的扩大,国际机制呈现碎片化状态,导致国际组织指导的减贫机制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本文介绍了自2002年蒙特雷发展问题筹资会议以来国际社会关于MDGs筹资问题和GPGs供给模式的论争,通过这个案例进一步讨论了为什么在全球层面推进减贫领域的改革、重塑减贫GPGs筹资和分配体系存在着困难,并进一步佐证本文的结论。虽然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较于“千年发展目标”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但全球减贫机制的内核和运行模式没有本质性的变化,GPGs的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联合国始终希望能通过建立一种制度化的全球伙伴关系来保证减贫领域GPGs的充足供应,这个体系可以减轻发达国家在面临国内财政或政治危机中筹集资金所遇到的困难,也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源以推进其减贫进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将中国经验传递到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贫机制,增加对外援助,并提出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援助理念,中国的援助模式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援助理念,但与联合国建立互利合作的新型减贫机制的理念更加契合。本文的创新和贡献在于:首先,梳理了联合国成立以来发展理念的变化和发展议程的推进、“千年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总结了现有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减贫机制的决策过程、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和各行为体参与方式;其次,将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交易成本”的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引入到国际关系领域,注意辨析市场中的“理性人”和全球公域中的“理性的国家”之间的行为差异;一国内部有强制性权力下的公共选择和在全球无政府状态下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差异;以及全球不同问题领域(根据是否与国家核心利益相关、是否能取得即时的利益来划分)中行为体的行为决策的差异,并最终聚焦到全球减贫领域的相关问题。第三,通过分析全球减贫领域各行为体之间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的行为模式,论证为什么减贫领域公共产品的供需存在矛盾?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朱可鑫[2](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文中指出
蔺陆洲[3](2020)在《从太空竞赛到空间合作航天外交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转型》文中认为太空竞争与空间合作的关系变化和政策调整是航天外交的基本问题。本文围绕竞争与合作的主轴,建构了一种航天外交的理论框架并以商业航天为基点分析了航天外交的现实转型。在回顾航天外交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明确了研究的核心问题、主要方法和创新点,进而界定了航天外交概念的内涵、外延和特征。通过梳理自1957年以来航天外交的发展历史和当前航天外交的发展趋势,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在相互依存、霸权稳定、世界体系、国家主义和依附理论的发展路径与分析范式,总结了航天外交在战略、资金和科技各方面的理论要素。基于这三个航天外交的理论要素,将航天产业的计划经济属性、国家为核心的行为体和大国竞争的本质特征确立为航天外交理论的范式,以航天相对实力的变化和航天外交政策的调整为主要逻辑,建立航天外交的理论模型,在太空竞赛和空间合作方面形成理论推论。综合运用相关性分析的定量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的定性研究方法,对理论和推论进行检验。通过理论限制性条件分析,将商业航天识别为改变航天外交理论外部环境和条件的颠覆性变量,并对航天外交理论的发展进行预测。随后,以文章建构的航天外交理论框架,针对世界航天外交总体态势、主要航天国家和国际航天组织的结构与政策,利用案例研究和博弈论进行分析,解释当前航天外交关系的状态和变化趋势。特别是基于中国的航天外交实践的总结,在大国博弈、多边主导和应用推广方面进行中国航天外交的设计并提出政策建议。最终回顾和总结航天外交的本质与启示,并对未来的航天外交进行展望。
康正宁[4](2020)在《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效率、机理与投入产出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的基础设施正处在高速建设中。信息化成为这场建设的主角之一,而智慧城市是其高级的表现形式,它是信息化的城市形态,更是新型城市建设的理念,是城市发展的新方式。基础设施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必要条件,也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从多种途径拉动经济增长。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不仅有助于直接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升我国城市经济社会运行效率,还为美化城市生态、减少交通拥堵、解决“马路拉链”等遗留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目前,我国智慧城市相关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对智慧城市尤其是其基础设施建设效率的测度和评价能为政府部门和城市规划者的决策提供依据,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程。目前,智慧城市的评价方法多针对信息系统项目,并主要集中在局部地区、特定产业部门以及特定项目的效益评估上,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产出研究和测度的文章较少。本文从研究经济学领域中智慧城市相关文献开始,参考了大量信息系统评价的文献,从经济学经典理论导出进一步研究方法。接着本文分析了城市化和信息化的互动对智慧城市带来的影响,引出了智慧城市的理念,并研究了智慧城市的内涵,而后界定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范围,从信息化和城市化的不同视角对智慧城市建设框架进行研究,然后介绍和分析了国内、外的成功智慧城市试点案例;深入研究了智慧城市基础设建设对经济拉动的机理,理清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的投资顺序,并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产业带动效应和产业集群效应进行了研究,分析出了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影响经济产出的背后机制;然后使用了投入产出法对我国智慧城市相关产业部门的投资拉动效应进行了评估,评估了投资对经济的直接拉动作用,部门间拉动的增加值和对就业的拉动效力,阐述了对智慧城市分析的启示;最后,综合使用数据包络分析模型和随机前沿分析模型评估我国70个试点智慧城市的经济效率。现有研究在分析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拉动效应时,多局限于对总产出的拉动效应,而对增加值和就业的拉动效应的估算是创新的方式。本文基于WIOD非竞争投入产出表,运用里昂惕夫需求拉动模型,从总产出、产出增加值、就业三个维度实证测算了各行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中国试点智慧城市从国家选定并公布、城市开始建设至今共3年有余,从城市视角对智慧城市投入产出效率分析方面的研究刚刚开始。本文综合使用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模型和随机前沿分析模型对我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进行静态和动的评价。首先根据2014年数据,在规模报酬可变的假设下,综合使用三阶段数据包络模型和超效率分析模型估计了我国试点城市中70个地级市基础设施的经济效率,然后使用Malmquist指数法比较试点城市在加入试点前的2011年和加入试点后2014年经济效率的动态变化情况。最后使用随机前沿分析模型估算城市基础设施对产出的系数,并分析各城市经济效率。我国地区投资效率差异明显,基于三阶段DEA模型的分析发现试点城市中武汉的效率最高,石家庄、太原、无锡等九个城市经济发展受到源自教育、人口等方面的约束。根据Malmquist模型的分析发现,在2011到2014年间,试点城市Malmquist指数几何平均值为1.021,整体生产效率提升且上升幅度高于全国效率提升幅度。我国试点城市效率改善主要源于综合效率改善,综合效率提升又主要源于资源利用效率上升。本文基于随机前沿分析模型对基础设施效率进行了再评估,发现管道等市政设施一方面对产出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劳动或资本影响投入产出效率。SFA分析也表明无效率,并非环境噪声等难以控制的因素是我国各试点城市产出低于生产前沿的主要原因。这也进一步说明我国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应当以基础设施投入为主。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政策建议,现阶段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应该从城市视角出发先行规划,按不同城市的特点和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个性化建设方案。优先考虑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并灵活的采取不同的投资形式。在设计时多考虑产业协同的作用,促进产城融合的新型智慧城市形态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将对未来城市居民生活造成全面影响,智慧城市的规划也牵涉到城市政治、文化、经济等方方面面,本文侧重于分析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效率研究,是我国现阶段的智慧城市的重点问题。未来分析可向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长期经济效应,智慧城市上层应用系统的深入研究,以及智慧城市建设对政治、文化方向扩展。在数据允许前提下,未来研究可进一步使用本文的方法对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进行更加准确的测度。
游启明[5](2020)在《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文中提出鉴于美国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以及中美关系的全局性影响,理性把握并因应美国的对华政策或战略,应成为中国在由富到强进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政府改变了对华战略认知,抛弃了冷战后的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提出了对华战略竞争新政策宣示,并从单边、双边以及多边层面着手,在政治、经济和安全多个领域,推进了该政策。面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新现实,本文从理论层面将战略竞争进行定位后,依据政策或战略研究的逻辑,探讨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目标、资源依托、实施表现、特点、效能、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因应等问题。战略竞争是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类型之一。虽然主流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提出了不同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理想战略,但整体上缺乏一个系统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学框架,并探讨每种战略类型的实质。在借鉴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承认或蔑视、对崛起国实力增长与运用的容纳或限制这两个标准,本文将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分为对冲、竞争、顺应与鸵鸟四种类型。采取对冲战略时,霸权国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以此想软化后者的崛起意图,但它也会对崛起国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取限制措施;实施顺应战略时,霸权国既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会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用鸵鸟战略时,霸权国不愿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想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当霸权国对崛起国进行战略竞争时,不仅意味着它会打压崛起国在由富到强过程中所产生的地位追求热情,维护自身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还预示着霸权国会采用各种手段,努力限制崛起国运用实力的方式与范围,甚至会采取措施打乱崛起国的发展进程,从源头上打消崛起国对自身的潜在挑战。既有研究强调战略竞争的互动层面,本文则突出战略竞争的工具层面,把战略竞争视作霸权国主动进行的战略布局,认为它的本质是蔑视崛起国的地位追求热情,限制崛起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对霸权地位与认同的维护、对崛起国意图与实力的恐惧、对国内政治发展的回应等因素,会综合作用于霸权国竞争战略的出台。战略遏制是战略竞争在冷战时期的表现形式,应避免将此种特定历史时空下的战略类型作为判断战略竞争的标准,从而忽视战略竞争的实质。除了需要合理把握战略竞争与战略遏制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外,还应该注意霸权国可能会从领域、层次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竞争战略子类型或呈现出各异的战略竞争强度,而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历史与现实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促使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出台。长期经营与护持霸权的战略实践,使美国拥有了较强的霸权护持意识,这很容易使其从零和视角看待中国的崛起;特朗普政府对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的失望,对国内“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以及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也激励其对华进行战略竞争;中美相对实力差距缩小给美国带来的恐惧,中国奋发有为外交给美国带来的焦虑,以及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给美国带来的恐慌,也刺激特朗普政府想通过战略竞争政策来缓解中国崛起所带来的战略压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质,是既蔑视中国不断增长的国际地位,也限制和延缓中国实力的运用与持续增长,以维持自身的霸权地位。在政治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抵消中国的地区影响力、维护自身在印太地区的优势地位、强化对地区盟友的管理、转移国内政治矛盾并为自己捞取政治利益。在经济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规锁中国发展势头、制衡“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保持美国经济优势等。在安全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挤压中国安全空间、强化对华军事威慑、维护自身战略声誉并转移同盟成本。尽管美国正出现相对衰落,但美国依然保有较强的软硬实力,这为其提供了多样的对华战略竞争备选手段。为打压中国的地位追求,限制中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特朗普政府从多层面、宽领域实施了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单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主动挑起了贸易摩擦,在科技、贸易、金融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施压中国,想以此压制中国对美国的经济追赶势头,尽管两国签署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依然不能忽视美国经济施压的可能;特朗普政府还介入了中国香港、西藏、新疆以及台湾事务,挑战“一个中国”原则,以此想分散中国的战略精力,甚至扰乱中国的发展进程;特朗普政府也提升了国防投入,提出了新的防务理念,加大了对网络、太空以及核领域的布局,以此想发起对华军事“抵消战略”,保持对华军事优势。双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但借助“朝核问题”,加大了对中国周边的布局,增加了中国的地缘风险;而且还在设法离间中俄关系,以此想塑造于美有利的“战略三角”关系;并且也强化了同日本、韩国等东亚盟友的关系,以此想借助同盟的实力制衡中国。多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仅推出了“印太”战略,想借助美日印澳四方对话机制,平衡中国的地区影响力,制衡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还试图通过拉拢东盟,强化同越南、菲律宾等盟友和伙伴关系,制衡中国的地区发展;也在积极借助美日欧三边协调、“毒丸条款”等机制或方式,在全球层面挤压中国发展。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表现出了竞争目标的压制性、竞争领域的全面性、竞争手段的激进性以及竞争主体的国家性等特征。到目前为止,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虽给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安全带来了一定的战略压力,但其并未有效实现所设定的政策目标,甚至还给自身带来了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存在不少困境。譬如:国内政治极化的加剧,制约了美国的政策执行;地区盟友和伙伴不愿在中美之间明确选边站,使美国无法获得足够的地区支持;中国和平发展的实践,使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缺乏“合法性”等。依据文章所提框架,展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本文认为,短期内特朗普政府强化对华战略竞争的风险在加大,经过一段时期后美国可能会对中国进行以“竞合”为主的战略对冲,而美国顺应中国崛起的可能性则比较小。中国需要理性因应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第一,中国需要形成一套应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思维框架,为实施具体的应对方略提供战略指导。对此,首先中国需要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通过发展做好自身的事情,为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打下牢固的基础;通过和平发展提升中国崛起的“绩效合法性”,为更多国家带去发展机遇,软化美国对中国发展的恐慌,降低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合法性”。其次,中国也需要保持战略自信。既不悲观也不盲目自信地处理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而是从自身正当利益出发,在尊重美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型塑中美关系发展。譬如,中国可以为中美互动提供一套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原则的“中国倡议”,并从经济、政治以及安全等方面具体优化中美互动。最后,中国还需要坚持战略底线,敢于同特朗普政府挑衅中国核心利益的行为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通过斗争使美方形成一个理性客观的对华预期。第二,在上述战略思维主导下,中国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具体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例如,中国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为应对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政策打下实力基础;中国可以稳步发展同俄罗斯、欧盟、日本以及印度等国的伙伴关系,缓解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压力,并借助伙伴关系软化美国对中国的认知;中国还需要从“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主动实施战略示善、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等,营造一个友善的周边环境,防止特朗普政府借助周边事态施压中国。
汪睿[6](2019)在《虚拟受限股制度在华为实践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营高科技行业进入壁垒较低,新兴企业的不断涌现与激烈的行业竞争已成为市场常态,但利润率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仍是民营企业不断诞生和消亡的热点领域。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在高科技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均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对人才的管理和吸引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的战略重点。虚拟受限股制度作为股权激励方式之一,华为公司长期的实践表明其对人才管理和人才激励具有一定优越性,同时也能发挥融资功能为公司募集运营和成长所需资金。但目前使用虚拟受限股激励制度的企业屈指可数,国内外学者对虚拟股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某个细分领域,比较零碎,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框架。因此,本文系统地分析了虚拟受限股在华为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具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效果,为后续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采取类似激励制度提供可以借鉴的范例。本文以华为公司为例,分析在华为创立、发展与壮大,一步步登顶民营企业以及全球通信行业榜首的过程中,虚拟受限股制度在各个阶段人才管理和融资方面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同时深度剖析虚拟受限股在华为实践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诸如:在后期虚拟受限股的融资作用逐渐被削弱;缺少相应的内外部监管制度会对员工造成不利影响;高额的现金分红对企业造成巨大的财务压力;虚拟股权高度分散不利于企业实股上市。本文也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措施,首先,在企业进入成长期之后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其次,锁定虚拟股票的分红时间减轻企业财务压力同时促进虚拟受限股向实股上市转变;再次,改善企业的文化建设减少股东的道德风险;最后,设立更加透明的财务与非财务披露制度以及加强相关监管制度的建设来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本研究最后也为民营高科技企业在生命周期各阶段合理运用虚拟受限股制度提供了一些建议,期望虚拟受限股制度能够适用于更多民营企业。
董笑梦[7](2019)在《作为社会权的上网权及其法治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络空间被誉为“虚拟的公共场所”,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拥有上网权,意味着拥有更多的机会,互联网已经不再是一种纯粹的商业产品,而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鉴于此,国际社会为了普及互联网,保障公民的互联网接入而探讨上网权及其属性问题,从否定上网权的人权属性到承认上网权为人权再到承认上网权为社会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作为社会权的上网权在我国的实现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但存在权利主体认识不清、内容范围模糊、社会认可度低以及法律保障不足等现实困境。为了保障该权利的实现,应在充分总结作为社会权的上网权的实践基础上,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手段,赋予上网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制定相关的特别法,为上网权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加大对偏远落后地区信息技术的投入与经济扶持,与ISP建立PPP合作模式,探索权利救济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司法路径。
尹瑾珩[8](2019)在《互联网媒介视角下当代建筑学的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1995年以来,互联网于中国正式进行商业化运作已20余年。经过经济层面的发展与国家层面的推广,互联网技术从单纯的信息传输方式,逐渐发展为社会行为的联结方式。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对互联网与当代建筑发展的结合形态进行探讨,挖掘其潜在规律,探讨其发展方向。本研究从互联网的传播学属性出发,探究了互联网的媒介属性,对不同时代的媒介及其对各自时代建筑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对各个时代媒介影响下的建筑思想、建筑形态以及建筑特点进行了探究。本研究梳理了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脉络,对我国互联网进行了针对性研究,包括其本土化的发展历程以及近年来“互联网+”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多重关系。对互联网媒介与当代建筑交织演进的现象进行了思索,提出了研究目标。进而,本研究对当代建筑在互联网影响下的虚拟、现实形态进行了归纳,提出了以图底关系、透明性的视角来审视互联网信息背景下的当代建筑现象,探究当代建筑在互联网背景下的价值观。互联网发展是动态的,本研究进一步分析了互联网时代下媒介的演变,以及当代建筑与互联网的交织演进状态,通过对当代建筑代表性领域的研究以及对互联网典型信息介质的研判,提出了互联网媒介下当代建筑发展的认知模型,以对已形成的互联网与当代建筑的结合方式进行梳理,对二者将形成的结合方式进行研判。在认知模型的思路下,本研究对当代建筑在互联网的共享、数据以及平台三种信息介质影响下的形态进行了分析,根据探索、再现、新生三个研究层面,分别对当代建筑教学与互联网共享模式的结合、当代建筑表现与互联网数据认知的结合、当代建筑设计与互联网平台的结合进行了研究与论述,从不同层面分析并提出了三者各自的发展思路,进而对“金字塔”模型进行了回溯。通过对三个层级演化形态的研究,本文互联网影响下的当代建筑发展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对互联网影响下的当代建筑发展进行了再认知,对未来二者的交织演进提出了前瞻性的思考。
吉白[9](2018)在《J银行数据中心私有云建设和运营成本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息技术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性技术革命之一,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以主机为代表的集中式计算技术已经深入各行各业的数据中心,成为标配。而到了新千年以后,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互联技术的迅速普及,让信息技术惠及到了每一个人。传统的集中式计算变得无法承担新的变化,而且成本高昂。以Google、Amazon为首的互联网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的特性,以廉价、标准化的硬件组成了云计算系统,掀起了云计算的技术浪潮,并且将这一技术带进了普通企业用户的数据中心,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选择云计算技术为自己搭建后台信息处理平台。然而,云计算初始投资大、技术难度高、收益无法简单估量等特点也让企业在投资云计算系统时面临难以决策的困境。本文结合实际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考察大量案例,试图使用定性和定量的两个方面来评估企业投资云计算技术时候的考虑因素。首先,评估企业构建企业私有云的必要性问题,即该企业的业务特征是否有必要在后台利用云计算技术加以支撑,因为云计算技术的初心,是为了应付大规模计算集群而来,而一般性企业并不具备这个特征。其次,着重评估“值不值得做”的问题,即云计算的投资是否有回报。云计算的初始投资当中,会涉及大量软件的费用以及初始开发费用,在公有云当中,当云计算系统能够承担大量的企业进驻运行业务之后,可以利用规模经济摊薄成本实现盈利,然而对于一般性企业来讲,信息系统并不能对外盈利,而且在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创造的价值较难量化,所以以合适的方法评估一套云计算系统的经济效益非常重要。本文将从以上方面讨论云计算的问题,从理论且结合一家银行的具体案例,来探讨云计算建设和运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济性。希望能够给一般企业在建设云计算的时候做出理性的判断提供经验。
陈长杰[10](2018)在《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诞生至今已经将近半个世纪。一般而言,1969年9月2日被视为“互联网诞生日”。“互联网诞生日”就是为了纪念“数据交换测试”的成功,这一测试的初衷就是实现美国主要科学研究机构之间的互通和互联。这一想法最终由美国的高级计划研究署(ARPA)研发的“阿帕网”在美国西海岸的着名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获得成功。在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互联网同样以实际行动宣示着它的地位,其中的重要角色之一便是域名。“川普集团购买的域名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与特朗普名字相关的负面域名,比如DonaldTrumpSucks.com;一类是特朗普为竞选提前注册的宣传域名,比如Trump2016.com;其余是川普公司名下相关的产品名称域名。”1国内的实例则是一时间占据了各大新闻头条的雄安新区。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设立国家级新区雄安,据环球网报道,“与雄安有某种关联的域名已经面临着抢注的风险,并且有的已经开始明码标价予以销售。有的域名甚至售价不菲,比如“xiongan.com”域名的要价就高达176.4万,成功占据了与雄安有关的域名榜首的位置。,,2此外,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域名的商业化进程始终紧跟电子商务的脚步。作为互联网IP地址对应物的域名表现的本来仅仅是其“技术性”的一面。然而,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域名的“标识性”功能得到了巨大的开发。这也造成了作为互联网地址指示器的域名与传统世界的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此外,域名发生变化的表现不止是功能方面的,更有形式方面的。域名形式方面的变化主要是,域名从最开始的“通用顶级域名”(gTLDs),到现在拥有了“新通用顶级域名”(newgTLDs)。域名与传统商业标识之间矛盾的加剧也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域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是给传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面临着这种冲击,我国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该何去何从是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面前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文章第一章内容是“域名本体概述:概念、分类、结构与管理”。域名是一种标识,这种标识可以用来定位网络设备和主机在互联网中的位置所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于2017年8月24日颁布并于2017年11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对域名给出了明确的的定义。根据该办法第六章第五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第(一)项规定,“域名,是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必须要首先予以承认的是,同任何其他事物的分类一样,采用不同的标准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域名也不例外。目前,比较流行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三种,而且法律专家或者说研究域名保护的专家与域名投资人士往往采用不一样的方式。域名的层次构成是多重的,根据其性质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前缀、中心域名和后缀。互联网数字分配局以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机构是目前世界上重要的域名注册和管理机构。第二章是“域名的价值再造:特征及功能扩张”。研究域名的法律保护制度,自然避不开对“域名的法律特征”和“域名价值”的深入分析。关于域名的法律属性构成之一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无形性;标识性;唯一性;排他性;时间性以及可复制性等。关于域名的功能,其除了具有传统的技术性和标识性功能之外,还具有了商业价值。第三章是“域名的法律地位:不同观点及其必要性分析”。关于域名的法律性质,理论界学者的观点不一。本章拟从分析域名性质确定的必要性入手,分析域名法律属性的不同观点,进而得出域名可以成为知识产权新客体的认识。第四章是“域名与民事权益的冲突:冲突分类与案例分析”。现实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域名纠纷,概括起来主要可以分为如下四种:“域名与商标之间的纠纷”、“域名与域名之间的纠纷”、“域名与民法所保护的民事利益之间的纠纷”以及“域名注册申请人在域名注册过程中与域名注册机构之间产生的纠纷”。第五章是“比较考察:域名法律保护经验的域外借鉴”。域名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域名法律保护制度是一种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普遍存在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对域名进行制度构建,进而解决因域名产生于的与其他民事权益之间的冲突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保护制度各有其特点,分析其优点和缺点,可以为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某种程度的借鉴。第六章是“现状与问题: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困境”。在目前这个阶段,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程度有限。主要体现在:《商标法》不适合域名;《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有限。第二,《域名司法解释》条文不够精细。第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等文件位阶较低。第四,域名管理和裁决机制不合理。虽然行政程序在解决域名纠纷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但是域名行政管理缺乏效率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我国现行域名规范对于域名争端的解决程序规定操作性欠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地位不明确以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争端解决中责任过轻等。第五,域名纠纷诉讼裁决缺乏效力等。主要是:判决在国外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局限性;诉讼对域名进行确权的局限性等。第七章是“路径选择:完善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对策”。域名法律保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这一制度的良好运行。因此,必须努力寻找合适出路以应对这些困境。可以考虑采取如下针对性的措施:第一,制定域名专门法律。要想对域名有更加完善的保护,就必须对“域名”进行特别的照顾,即对域名进行全方位仔细考量制定适于域名进行保护的专门立法。第二,完善域名注册的一些列程序。主要包括“构建域名注册防御体系”、“完善域名异议制度”、“设立专门纠纷处理机关”“充分发挥域名注册协议的作用”以及“采用域名注册续展制”等。第三,修订域名相关法律文件。对域名相关法律文件的修改的考量因素既有商标,当然也包括域名。具体措施是“修订《商标法》,吸收商标淡化理论”和“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对域名抢注的规定”。第四,规范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的职责。第五,完善域名司法解释,以及第六,重视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在解决域名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二、新千年:如何维持电信业务高速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千年:如何维持电信业务高速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写列表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贫困治理问题的提出: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
一、什么是贫困 |
二、全球贫困的地区分类与现状 |
三、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概念辨析 |
一、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 |
二、治理和统治 |
三、公共产品和全球公共产品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贫困的产生 |
二、解决贫困的手段 |
三、国际机制理论、全球公共产品和全球贫困治理 |
四、中国减贫的理论与实践 |
第四节 研究假设、基本观点及章节安排 |
一、研究假设 |
二、基本观点 |
三、章节安排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思路 |
第二章 机制化减贫的理论解析 |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 |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演进 |
二、交易费用理论 |
三、公共选择理论 |
第二节 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及其作用模式 |
一、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 |
二、全球公共产品的作用模式 |
三、全球公共产品的的供给模式 |
四、国际社会对全球公共产品筹资模式的探索 |
第三节 制度理论语境下的全球贫困治理 |
一、国际机制理论 |
二、全球治理理论 |
三、全球贫困治理:集体行动的逻辑 |
第三章 联合国的发展理念和减贫机制 |
第一节 |
一、贫困是人类发展的痼疾 |
二、全球化下贫困治理的新路径 |
三、贫困治理的多元方式 |
第二节 联合国的发展议程和贫困治理路径 |
一、联合国的发展理念演进 |
二、联合国治理贫困的组织体系和议事规程 |
三、发展议程中的联合国与区域合作 |
第三节 联合国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 |
一、1960—1969,第一个发展十年:重视经济增长 |
二、1970—1979,第二个发展十年: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
三、1981—1990,第三个发展十年:人的全面发展 |
四、1991—2000,第四个发展十年:可持续发展 |
第四章 千年发展目标下的减贫机制及其实施 |
第一节 联合国千年发展宣言与千年发展目标 |
一、千年计划的形成 |
二、千年计划的具体内容 |
三、千年计划的组织形式 |
第二节 千年计划的机制化实施 |
一、千年计划的推进 |
二、千年计划的实施结果 |
第三节 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与挑战 |
一、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 |
二、千年计划遇到的挑战 |
第五章 联合国减贫机制运行分析及后2015 议程 |
第一节 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与分配 |
一、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作用模式 |
二、减贫领域不同行为体的行为方式 |
第二节 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一、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二、国际筹资与全球公共产品供应 |
第三节 后2015 议程展望 |
一、后2015——《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
二、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争议 |
三、对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评析 |
第六章 贫困治理的中国经验:对世界的贡献 |
第一节 中国的减贫历程与成就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治理的演进历程 |
二、中国减除贫困的治理手段 |
三、中国的减贫进程中的挑战 |
第二节 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一、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二、中国参与全球减贫机制的贡献与挑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3)从太空竞赛到空间合作航天外交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由来与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军事安全 |
二、法律政策 |
三、经济产业 |
四、科学技术 |
五、文化认知 |
六、研究概况 |
第三节 研究概述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四节 论证框架与章节结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 |
第一节 航天的基础概念 |
一、作为技术概念的航天 |
二、航天科技 |
三、航天系统和系统工程 |
第二节 航天外交的概念和定义 |
一、历史沿革 |
二、定义范畴 |
三、构成要素 |
四、本质特性 |
第三节 航天与国际关系理论 |
一、航天与地缘政治理论 |
二、航天与国际政治理论 |
三、航天与外交理论 |
第三章 历史与现实 |
第一节 航天外交的历史阶段 |
一、第一个时段:1957 年-1975年 |
二、第二个阶段:1975 年-1985年 |
三、第三个阶段:1985 年-2000年 |
四、第四个阶段:2000 年-至今 |
第二节 太空竞赛与现实主义 |
一、冷战早期50年代的航天外交 |
二、冷战早期60年代的航天外交 |
三、现实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三节 空间合作与相互依赖 |
一、冷战中期的航天外交情况 |
二、自由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四节 冲突对抗与霸权稳定 |
一、冷战后期的航天外交情况 |
二、新现实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五节 世界航天体系与依附 |
一、发展中国家的航天计划 |
二、世界体系中的航天外交 |
第六节 商业航天与国家主义 |
一、全球化与商业航天 |
二、国家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七节 航天外交的核心要素 |
一、科技是核心基础 |
二、战略是根本动力 |
三、资金是重要条件 |
第四章 理论框架 |
第一节 理论范式 |
一、航天经济的计划属性 |
二、国家为核心的行为体 |
三、大国竞争的本质特征 |
第二节 理论模型 |
一、关键要素 |
二、理论内核 |
三、主要逻辑 |
第三节 理论推论 |
一、太空竞赛 |
二、空间合作 |
第四节 理论验证 |
一、定量检验 |
二、定性检测 |
第五节 理论颠覆 |
一、理论界限 |
二、商业航天 |
三、理论发展 |
第五章 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总体态势分析 |
一、综合分析 |
二、分项分析 |
第二节 主要国家分析 |
一、美国的航天外交 |
二、俄罗斯的航天外交 |
三、欧洲的航天外交 |
四、日本的航天外交 |
五、印度的航天外交 |
第三节 国际组织分析 |
一、国际组织类型分析 |
二、多边平台博弈策略 |
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
第六章 中国的航天外交 |
第一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实践 |
一、中国航天外交的基础 |
二、中国航天外交的历史 |
第二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设计 |
一、大国博弈 |
二、多边主导 |
三、应用推广 |
第三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政策建议 |
一、坚持高举高打的战略定位 |
二、改革管理体制和创新模式 |
第七章 结论 |
第一节 航天外交的本质与启示 |
一、航天外交的本质 |
二、航天外交的启示 |
第二节 航天外交的未来 |
一、持续的竞争 |
二、潜在的合作 |
第三节 存在的不足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效率、机理与投入产出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及论文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论文结构 |
第五节 研究意义 |
一、从智慧城市的研究对象方面 |
二、从智慧城市的评价形式方面 |
三、从智慧城市实践的指导方面 |
第六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智慧城市评价相关的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二节 经济学相关的基础理论 |
一、宏观经济理论 |
二、福利经济学理论 |
三、公共经济学理论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投入产出理论模型 |
二、数据包络分析法 |
第三章 智慧城市内涵及其建设模式的研究 |
第一节 智慧城市的内涵及建设意义 |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 |
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界定 |
三、智慧城市建设的意义 |
第二节 城市化与信息化互动对智慧城市的影响分析 |
一、城市化与信息化互动对智慧城市的管理领域影响 |
二、城市化与信息化互动对智慧城市的社会领域影响 |
三、城市化与信息化互动对智慧城市的经济领域影响 |
四、城市化与信息化互动对智慧城市的影响小结 |
第三节 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化模式 |
一、信息化视角下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
二、信息化视角下的智慧城市建设框架 |
第四节 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化模式 |
一、城市化视角下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
二、城市化视角下的智慧城市建设框架 |
第五节 智慧城市建设案例分析 |
一、国外智慧城市案例分析 |
二、国内智慧城市案例分析 |
第四章 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提升经济效率的机理 |
第一节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投资顺序的研究 |
第二节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产业带动效应研究 |
一、公共设施投资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的研究 |
二、智慧城市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促进作用的研究 |
第三节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产业集群效应的研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和启示 |
第五章 我国智慧城市相关行业对经济拉动作用分析及对智慧城市的启示 |
第一节 投入产出模型的应用分析 |
一、实物型投入产出表 |
二、价值型投入产出表 |
三、封闭经济下的拉动效应 |
四、非竞争投入产出框架 |
第二节 我国各智慧城市相关行业投入对经济拉动作用分析 |
一、各部门直接消耗系数测算 |
二、各部门总产品的完全拉动系数测算 |
三、各部门增加值拉动系数测算 |
四、各部门就业拉动系数测算 |
五、智慧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投资拉动案例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和启示 |
第六章 我国试点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效率比较分析 |
第一节 DEA和 SFA模型的应用分析 |
一、数据包络分析模型 |
二、随机前沿分析模型 |
第二节 数据来源和相关说明 |
第三节 智慧城市之间基础设施投资效率的比较——DEA模型 |
一、静态效率比较——三阶段DEA 模型和超效率DEA 模型 |
二、动态效率比较——Malmquist指数模型 |
第四节 智慧城市之间基础设施投资效率评价——SFA模型 |
第五节 本章小结和启示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与启示 |
一、结论 |
二、政策启示 |
第二节 主要创新 |
第三节 问题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5)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相关专业术语首字母缩写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文献分类 |
(二)文献综述 |
(三)对既有研究的反思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战略 |
(二)战略竞争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 |
一、主流范式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 |
(一)霸权转移范式下的遏制战略 |
(二)自由主义范式下的对冲战略 |
(三)建构主义范式下的情境战略 |
二、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标准 |
(一)霸权国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反应:承认或蔑视 |
(二)霸权国对崛起国实力增长的态度:容纳或限制 |
三、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类型的再划分结果 |
(一)对冲战略 |
(二)竞争战略 |
(三)鸵鸟战略 |
(四)顺应战略 |
四、历史时空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 |
(一)一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870-1914) |
(二)二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933-1939) |
(三)冷战后的美国对华战略(1993-2016)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基因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文化 |
(二)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实践 |
二、“美国优先”下的对华战略校准 |
(一)对“接触中国”的战略失望 |
(二)对“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 |
(三)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 |
三、中国崛起引发美国战略焦虑 |
(一)中美实力对比变化引发美国恐慌 |
(二)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激发美国担忧 |
(三)中国奋发有为外交催发美国猜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目标与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目标分析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政治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经济目标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安全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硬实力依托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软实力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施 |
一、单边层面:多领域施压中国 |
(一)经济施压:挑起贸易摩擦 |
(二)政治施压:挑战“一个中国”政策 |
(三)安全施压:强化威慑 |
二、双边层面:多点布局压制中国 |
(一)借“朝核问题”,增大地缘风险 |
(二)探索“离间中俄”,破坏周边稳定 |
(三)强化东亚双边同盟,增加地缘压力 |
三、多边层面:携手多方打压中国 |
(一)推进“印太”战略,挤压中国地缘空间 |
(二)拉拢东盟国家,平衡中国地区影响 |
(三)推动多方协调,压制中国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与趋势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 |
(一)竞争目标的压制性 |
(二)竞争领域的多样性 |
(三)竞争手段的激进性 |
(四)竞争主体的国家性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效果评估 |
(一)政治目标的效果评估 |
(二)经济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安全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 |
(一)全面强化战略竞争的风险加大 |
(二)存在“竞和”型对冲的可能 |
(三)迈向战略顺应的不确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对策 |
一、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战略思维 |
(一)坚持和平发展,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 |
(二)保持战略自信,型塑中美互动 |
(三)坚守战略底线,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
二、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具体方略 |
(一)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应对能力 |
(二)稳步发展伙伴关系 |
(三)营造友善的周边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虚拟受限股制度在华为实践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 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第2章 虚拟受限股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股权激励概念界定 |
2.1.2 虚拟受限股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力资本理论 |
2.2.2 企业融资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 股权激励的主要形式 |
2.3.1 虚拟受限股 |
2.3.2 股票期权 |
2.3.3 限制性股票 |
2.3.4 股票增值权 |
第3章 虚拟受限股制度在华为实践中的应用现状 |
3.1 华为采取虚拟受限股制度的背景 |
3.1.1 民营高科技企业的行业特点 |
3.1.2 华为公司创立初期的经历 |
3.1.3 虚拟受限股制度的政府监管 |
3.2 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虚拟受限股 |
3.2.1 全员持股阶段 |
3.2.2 虚拟受限股阶段 |
3.2.3 饱和配股阶段 |
3.2.4 时间单位计划阶段 |
3.3 发展中的华为虚拟受限股 |
3.3.1 华为的快速发展与资金需求 |
3.3.2 与中兴公司的激烈竞争 |
3.3.3 人力资本的吸引与保持 |
3.3.4 研发投入与技术优势 |
3.3.5 国际化的华为与虚拟受限股 |
第4章 虚拟受限股在华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措施 |
4.1 虚拟受限股在华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1 虚拟受限股在华为融资体系中的日渐鸡肋 |
4.1.2 虚拟受限股对员工管理的消极影响 |
4.1.3 高额分红导致现金支付压力大 |
4.1.4 虚拟受限股对实股上市的障碍 |
4.1.5 缺少虚拟受限股监管制度 |
4.2 华为公司虚拟受限股制度的优化措施 |
4.2.1 重新平衡虚拟受限股内部融资与其他融资渠道 |
4.2.2 改善企业文化建设 |
4.2.3 锁定虚拟股票的分红时间 |
4.2.4 设立更加透明的财务与非财务披露制度 |
4.2.5 加强虚拟受限股监管制度的建设 |
第5章 虚拟受限股在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应用建议 |
5.1 虚拟受限股在民营高科技企业初创期的实施策略 |
5.2 虚拟受限股在民营高科技企业快速增长期的实施策略 |
5.3 虚拟受限股在民营高科技企业成熟期的实施策略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作为社会权的上网权及其法治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上网权的源起与人权争议 |
第一节 上网权的源起 |
第二节 上网权的人权属性之争 |
一、否认上网权为人权 |
二、上网权是一项预先存在的人权 |
三、上网权是一项新的独立人权 |
第二章 上网权的社会权属性及内涵 |
第一节 上网权是一项社会权 |
一、增加干预体现国家主动介入互联网的倾向 |
二、管理的数字化要求国家促进上网权的实现 |
三、上网权要求国家承担的积极义务最接近社会权 |
四、上网权内容的特殊性最接近社会权 |
第二节 上网权的基本内涵 |
一、上网权的主体 |
二、上网权的客体 |
三、上网权的内容 |
四、上网权的概念界定 |
第三章 作为社会权的上网权保障实践 |
第一节 上网权的国外实践 |
一、全球层面的上网权实践 |
二、美国:“禁止倒退”与建立互联网接入中心 |
三、德国:辅助原则与“最低限度生存” |
四、希腊、芬兰、爱沙尼亚等西欧国家:法定的社会权 |
第二节 上网权的国内实践 |
一、上网权在中国实现的条件 |
二、上网权在中国实现的困境 |
第四章 作为社会权的上网权法治保障路径选择 |
第一节 上网权的立法保障 |
一、赋予上网权在宪法中应有的地位 |
二、有效衔接相关的国际公约 |
三、制定《网络服务法》和相关的特别法 |
第二节 上网权的执法保障 |
一、为上网权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 |
二、加大对偏远落后地区信息技术的投入与经济扶持 |
三、与ISP建立PPP合作模式 |
第三节 上网权的司法救济 |
一、民事诉讼救济 |
二、行政诉讼救济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互联网媒介视角下当代建筑学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目标 |
五、论文创新点 |
(一)媒介视角下互联网与当代建筑发展的认知体系创新 |
(二)互联网下建筑表现量化分析方法的创新 |
(三)互联网下建筑设计实用工具的创新 |
六、论文结构框架 |
第1章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的媒介溯源 |
1.1 媒介的溯源与大众传媒 |
1.1.1 媒介的定义与演化 |
1.1.2 大众传媒的提出 |
1.2 媒介与建筑的相关性 |
1.2.1 作为媒介的建筑 |
1.2.2 作为信息的建筑 |
1.3 多重媒介下的建筑重现 |
1.3.1 纸媒中的建筑重现 |
1.3.2 摄影中的建筑重现 |
1.3.3 电影中的建筑重现 |
1.4 后媒介时代:互联网 |
1.4.1 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 |
1.4.2 中国互联网的特殊性 |
1.4.3 中国互联网的下一个十年:互联网+ |
1.5 互联网影响下的我国当代建筑 |
1.5.1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的媒介属性 |
1.5.2 中国当代建筑的现象演变 |
1.5.3 中国当代建筑的观念演变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互联网背景下的当代建筑现象 |
2.1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的结合形态演变 |
2.1.1 我国当代建筑互联网形态概况 |
2.1.2 2000-2004:论坛及综合型网站时代特点 |
2.1.3 2005-2011:社交网络时代特点 |
2.1.4 2012-2014:移动终端网络时代特点 |
2.1.5 2014-:新媒体时代特点 |
2.2 互联网背景下当代建筑的“图底关系” |
2.2.1 图底关系的新认知 |
2.2.2 新型图底关系中的当代建筑 |
2.3 互联网背景下当代建筑的“透明性” |
2.3.1 当代建筑中的透明性 |
2.3.2 互联网中的透明性 |
2.4 互联网背景下当代建筑的价值观初判 |
2.4.1 建筑的消费大众化 |
2.4.2 建筑的信息虚拟化 |
2.4.3 建筑的空间主体化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发展的交织演进 |
3.1 媒介的自身演化 |
3.1.1 媒介的“冷”与“热” |
3.1.2 超媒介 |
3.2 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 |
3.2.1 互联网媒介的传播特性 |
3.2.2 当代建筑与互联网新媒体的交织演进 |
3.3 互联网新媒体下当代建筑的价值观革新 |
3.3.1 个体意识的觉醒 |
3.3.2 量化的思维方式 |
3.3.3 碎片化信息的重构 |
3.4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融合的认知模型 |
3.4.1 当代建筑发展的典型分支领域 |
3.4.2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融合的信息介质 |
3.4.3 当代建筑的解构与互联网的重构 |
3.4.4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融合的认知模型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融合的探索:多元共享 |
4.1 扁平化时代与互联网共享 |
4.1.1 “世界是平的” |
4.1.2 共享与“慕课” |
4.2 互联网与建筑教学的互动 |
4.2.1 互联网与我国当代教学的交织 |
4.2.2 我国当代建筑教学多元化与问题 |
4.3 互联网与建筑教学的协作 |
4.3.1 互联网与建筑教学的突破口 |
4.3.2 建筑表现问题的教学溯源 |
4.4 互联网与建筑教学的探索 |
4.4.1 模式的可行性 |
4.4.2 课程的涵盖范围 |
4.4.3 教学模式的革新与挑战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融合的再现:数据认知 |
5.1 互联网时代的数据演变 |
5.1.1 互联网时代下的“大数据” |
5.1.2 当代建筑学与“大数据” |
5.2 数据认知描摹下的当代建筑 |
5.2.1 表现形式的转变 |
5.2.2 当代建筑的数据认知开端 |
5.3 互联网下的建筑传播媒介 |
5.3.1 建筑数字化表现的技术发展 |
5.3.2 建筑数字化表现的审美历程 |
5.4 当代建筑表现的量化分析 |
5.4.1 量化方法 |
5.4.2 数据分析 |
5.5 当代建筑表现的数据认知 |
5.5.1 建筑表现的理性认知 |
5.5.2 当代建筑学的大数据再认知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融合的新生:算法平台 |
6.1 算法与人工智能 |
6.1.1 互联网时代的算法演进 |
6.1.2 互联网下的人工智能与建筑学 |
6.2 作为建筑设计工具的互联网 |
6.2.1 互联网下的建筑设计资源 |
6.2.2 互联网下的设计流程需求 |
6.3 互联网建筑设计工具的双向革新 |
6.3.1 设计服务业的互联网升级 |
6.3.2 互联网设计工具架构分析 |
6.4 建筑设计主动式推荐系统 |
6.4.1 系统的特点与扩展 |
6.4.2 系统的价值与建设 |
6.5 本章小结 |
结语 互联网与当代建筑:从融合到新生 |
一、互联网下当代建筑的价值观再造 |
二、互联网下当代建筑的融合与探索 |
三、互联网下当代建筑的再现与新生 |
四、互联网下当代建筑的反思与沉淀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附录 I 2014 年 建筑师最想要的是什么 |
附录 II 互联网+建筑平台 意味着什么? |
(9)J银行数据中心私有云建设和运营成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J银行及私有云项目背景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云计算经济性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云计算行业概述 |
2.1.1 云计算的缘起和特征 |
2.1.2 云计算的分类及产业链介绍 |
2.1.3 云计算行业总结 |
2.2 企业信息系统概述及云计算的必要性 |
2.2.1 企业业务的分类 |
2.2.2 企业各类业务对信息系统的不同要求 |
2.2.3 适用于云计算形态的业务类型总结 |
2.2.4 云计算对于企业信息化的必要性 |
2.3 云计算经济性的研究 |
2.4 云计算适用性的研究 |
2.5 信息系统投资回报的研究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私有云成本模式的研究 |
3.1 企业数据中心的成本构成分析 |
3.1.1 数据中心成本的构成 |
3.1.2 基础设施的成本构成 |
3.1.3 信息系统的成本构成 |
3.1.4 运营的成本构成 |
3.1.5 其他成本因素的考虑 |
3.1.6 信息系统的成本分析方法 |
3.2 模型的假设条件 |
3.3 私有云建设成本的计算模型 |
3.3.1 私有云建设的成本模型 |
3.3.2 五年内的新增成本计算 |
3.4 私有云运营成本的计算模型 |
3.4.1 一般企业的信息部门组织架构 |
3.4.2 云计算系统对运维人员要求的差异 |
3.4.3 信息系统人员的工作任务组成分析 |
3.4.4 运营成本的计算方法 |
3.5 企业私有云TCO和 ROI的考核模型 |
3.5.1 TCO的分析 |
3.5.2 ROI的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J银行私有云项目的实证分析 |
4.1 项目的背景介绍 |
4.1.1 J银行的项目需求 |
4.1.2 云计算提供商V公司的背景 |
4.2 J银行私有云成本计算的假设条件 |
4.3 J银行私有云的建设范围和初始成本的计算 |
4.3.1 J银行业务和信息系统的对应关系 |
4.3.2 J银行部署至私有云计算系统的信息系统 |
4.3.3 J银行私有云项目的建设成本 |
4.4 J银行私有云系统运营成本的评估 |
4.4.1 J银行的信息部门组织架构 |
4.4.2 使用私有云之后的组织结构 |
4.4.3 J银行私有云运营成本的变化 |
4.4.4 J银行私有云运营成本计算 |
4.5 J银行实施项目的成本和收益的评估 |
4.5.1 传统形态下的成本分析 |
4.5.2 实施云计算之后的成本和收益对比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企业考虑自建云时候的普遍建议 |
5.2 云计算不同模式的目标市场建议 |
5.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10)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
第一节 选题由来与意义 |
第二节 主题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的创新点 第一章 域名本体概述:概念、分类、结构与管理 |
第一节 域名的渊源与概念 |
一、域名的渊源与发展 |
二、中国域名的渊源与发展 |
第二节 域名的概念、分类和结构 |
一、域名的概念 |
二、域名的分类 |
三、域名的结构 |
四、域名系统 |
第三节 域名管理与注册 |
一、互联网数字分配局(IANA) |
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 |
三、网络方案公司(NSI) |
四、互联网名称分配公司(ICANN) |
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域名价值再造:特征及功能扩张 |
第一节 域名的特征 |
一、域名的标示性 |
二、域名的唯一性 |
三、域名的排他性 |
四、域名的时间性 |
五、域名的稀缺性 |
六、域名的价值性 |
第二节 域名功能的扩张 |
一、技术性与识别性:域名功能的本质 |
二、商业性:域名功能的新维度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域名的法律地位:不同观点及其必要性分析 |
第一节 域名性质确定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域名法律性质不同观点述评 |
一、关于域名法律性质的不同观点 |
二、域名性质的不同观点评析 |
第三节 域名法律性质的再认识 |
一、域名具有财产属性 |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开放性 |
三、域名是新型知识产权客体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域名与民事权益冲突:冲突分类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域名与商业标识的冲突 |
一、域名恶意抢注 |
二、域名善意抢注 |
第二节 域名与域名之间的冲突 |
第三节 域名与姓名权益的冲突 |
一、域名与利益之间的纠纷 |
二、域名与姓名权的纠纷 |
第四节 域名注册中的冲突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比较考察:域名法律保护的域外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联邦商标反淡化法》 |
二、《反网络侵占消费者保护法》 |
第二节 欧洲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英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二、德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第三节 日本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日本域名管理机构 |
二、日本域名注册和纠纷解决方法 |
三、日本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第四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 |
一、我国台湾地区与域名争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
二、我国台湾地区域名争议处理机构 |
三、域名争议司法实践 |
第五节 国际组织对域名的法律保护制度 |
一、WIPO的《最终报告》 |
二、ICANN的全球性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现状与问题: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一、域名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 |
二、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
三、域名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的适用 |
第二节 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问题 |
一、《商标法》等法律不能提供有效保护 |
二、《域名司法解释》规则不精细 |
三、《解决办法》等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
四、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不合理 |
五、域名纠纷诉讼缺乏效率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路径选择:完善我国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的对策 |
第一节 制定域名专门法律 |
第二节 完善域名注册程序 |
一、构建域名注册防御体系 |
二、完善域名异议制度 |
三、设立专门纠纷处理机关 |
四、充分发挥域名注册协议的作用 |
五、采用域名注册续展制 |
六、规定域名预留制度 |
第三节 修订域名相关法律文件 |
一、吸收商标淡化理论 |
二、增加对域名抢注的规定 |
三、细化《域名司法解释》 |
第四节 规范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 |
一、明确CNNIC的性质 |
二、明确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责任 |
第五节 重视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 |
一、司法裁判与域名争议裁决的关系 |
二、域名争议仲裁是一种特殊的仲裁措施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附录A: 部分法律文件对照表 附录B: 机构组织名称 致谢 |
四、新千年:如何维持电信业务高速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D]. 骆明婷.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12)
- [2]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D]. 朱可鑫.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 [3]从太空竞赛到空间合作航天外交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转型[D]. 蔺陆洲. 外交学院, 2020(08)
- [4]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效率、机理与投入产出分析[D]. 康正宁.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8)
- [5]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D]. 游启明. 吉林大学, 2020(06)
- [6]虚拟受限股制度在华为实践中的应用研究[D]. 汪睿. 南昌大学, 2019(02)
- [7]作为社会权的上网权及其法治保障研究[D]. 董笑梦. 东南大学, 2019(05)
- [8]互联网媒介视角下当代建筑学的发展研究[D]. 尹瑾珩. 天津大学, 2019(06)
- [9]J银行数据中心私有云建设和运营成本研究[D]. 吉白.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8)
- [10]域名法律保护制度研究[D]. 陈长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