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增值税应重视“当期”的时间限定(论文文献综述)
张子美[1](2021)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研究 ——以河南省S市豆制品加工业试点为例》文中研究说明
管淑慧[2](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研究表明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郝伟亚[3](2020)在《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研究》文中认为伴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作为城市发展骨骼的城市轨道交通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因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低等特点,城市轨道交通一直由政府主导市场,存在项目建设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竞争不充分导致效率不高等问题,亟需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此类问题。2014年以来,国家鼓励推行PPP模式加快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进程,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在基础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PPP模式即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广泛应用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地方政府通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提高轨道交通供给效率,为解决准公共产品资金短缺和效率不足提供了一种市场化供给方式。但基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准公共物品的根本属性,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代表的经济属性和利益诉求不同,导致双方对项目权益资本结构即出资资本金的比例持有不同的期望值,引入社会资本的比例缺乏科学依据。因此,研究在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中确定双方合理的出资比例,将为实际操作中政府和企业的投资决策和多方共赢提供理论参考。对于准公共产品中的“准”字,大多数的研究是从定性角度进行分析,而定量分析的研究较少。在PPP模式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可以共同作为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但政府方基于对项目较低回报的要求,体现了项目的公益属性,而社会资本方基于对项目较高回报的要求,体现了项目的商业属性。因此从供给角度分析: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出资结构比例,可以是准公共产品中两者不同经济属性的一种定量反映。本文针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析,旨在映射准公共物品的属性结构关系,结合准公共物品不同属性的经济分析,从定量角度对准公共产品中的“准”字进行分析和研究。本文提出了“市场化准量”的概念: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准公共产品,在采用PPP模式时,社会资本方出资的比例代表了项目市场化属性的比例,即为市场化准量。进一步,将最优市场化准量的概念定义为:政府方所期望的、且社会资本方所能接受的最大权益资本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市场化准量”也间接反映了准公共产品的公益属性和商业属性之间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的揭示和研究具有显着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对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的分析,表明投融资已成为政府建设项目亟需解决的问题,PPP则是一种较好的解决方式。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发展经验借鉴,以及从国内的行业专家分析和已有案例分析来看,PPP项目的规范运作受到一定的关键因素的影响。如项目财务模型、效率、政府财政支出承诺等直接影响因素对市场化准量的模型产生的影响可以量化;组织营销战略、政策法规、风险分配、公共责任等间接影响因素在双方出资意愿、收益预期、运行效率等不同维度和程度对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产生影响。这些因素将成为影响PPP项目双方投资决策的依据,本文对此进行了讨论并给出了和建议。与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问题研究相关的文献,更多侧重于基础设施项目PPP模式的研究,如融资模式选择、融资结构优化等。尽管在PPP项目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权益资本出资比例是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但涉及相关的研究较少,尤其是讨论双方均能接受的最合理的出资比例的研究更为少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作为典型的准公共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有的双重属性。采用PPP模式,则是准公共产品采用的一种市场化供给方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对准公共产品不同属性的追求,也决定了不同的投资决策思路,这是双方参与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逻辑自洽。本文从城市轨道交通的经济属性作为出发点展开研究,认为由于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诉求不同导致投资回报要求不同,因此会产生差异化的投资回报要求曲线,社会资本方视角下投资项目所能得到的回报要求曲线和政府方视角下能够给予社会资本回报供给曲线存在利益共识点,则形成项目市场化准量的均衡状态,也即是本文所研究的市场化准量。本文基于净现值方法、资本结构等财务相关理论,结合影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形成了市场化准量模型,研究了社会资本方生产效率和项目负债结构等因素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动态分析了政府方在让渡与索取的不同异化情况下市场化准量的变化趋势,同样也分析了社会资本方不同能力预期下、项目负债结构变动下的市场化准量的敏感性,得到了系列研究结论。结论一:存在一个最优的市场化准量,使得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政府方能够给予的收益率和社会资本方的要求报酬达到均衡状态。这种均衡状态也可以映射项目公益性和商业性的结构比例。结论二:当政府方让渡收益给社会资本方时,市场化准量有增大趋势;当政府方索取收益时,市场化准量有减小趋势。结论三:当社会资本方股东资源的投入增加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时,政府方能够给与的投资回报和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收益均呈现增大趋势,二者曲线的交点数值相应提高,市场化准量也同时增大。生产效率的具体影响体现在:如果项目总投资节省、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收入增加,市场化准量水平提高;反之,市场化准量水平减低。结论四:当项目负债比例减小,税盾效应大于债务破产风险成本时,市场化准量与债务比例同趋势变化;当项目债务比例增加至税盾效应小于债务破产风险成本时,随着负债比例或破产风险成本继续增大,市场化准量呈现为由上升转为下降的趋势。在实证方面,本文基于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市场化准量模型,通过对多个实际项目进行实证分析,检验了市场化准量的理论成果。以标准模式的案例为基础,结合政府方让渡收益、政府方索取收益等不同案例,对三种市场化准量模型、关键因素的影响效果进行了案例分析,其实际结果与研究成果相吻合:当政府方让渡自身收益时,市场化准量呈上升趋势,当政府方索取与社会资本方持同等收益时,市场化准量呈下降趋势;当社会资本方效率提升时,市场化准量呈上升趋势;在社会资本方报酬率大于债务资金成本情况下,项目负债比例提升会提高市场化准量。案例实证验证了市场化准量模型的有效性。本文的创新点包括:第一,基于政府视角开展市场化准量研究。已有的PPP项目资本结构的研究中,大多侧重于融资结构中股权、债权之间的优化组合,研究对象主要是社会资本方与金融机构,很少针对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权益出资结构进行研究。鉴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盈利能力尚不足以为社会资本提供市场化的投资回报,政府方在PPP项目中的资本投入和补贴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就决定着政府需要谨慎选择引资比例,并在提高项目效率和给予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中寻求平衡。在财务分析方面,政府方从满足社会资本方最低回报要求来考虑,选择的项目价值衡量标准是NPV=0。只有从政府方的NPV=0的视角出发,而不是从社会资本方期望的NPV>0视角出发,才能得到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率与引资比例之间的关系曲线(即回报供给曲线),进而得以构建市场化准量模型。另外,在项目实践方面,由于PPP项目都是由政府发起且主导操作,社会资本方与之进行谈判博弈,通常在项目决策过程中,政府视角是这一矛盾的主导方面。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虑,本文主要从政府视角出发,开展关于市场化准量的相关研究。这是本文立论方面的创新点。第二,开创性地提出了市场化准量的概念并构建市场化准量模型。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模型是本文另一主要创新点。如上所述,关于PPP项目的市场化准量的已有研究成果很少,本文构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模型从内容上看是新颖的。本文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政府方、社会资本方对出资和回报的不同要求进行分析,给出了社会资本方投资的回报要求曲线和政府方引入社会资本的回报供给曲线,并推导出在二者的要求达到均衡时的出资比例是合理的,即最优市场化准量,进而构建了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模型。通过对市场化准量模型的进一步研究分析,丰富了其科学性和实用性,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和验证。第三,定量分析了准公共产品两种供给方式的结构比例关系。对于准公共产品,专家学者大都从定性角度对其经济属性进行研究,很少对“准”字进行定量分析,尤其对其公益属性和商业属性之间的比例关系研究更少。本文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入手,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中的供给方式的研究,提出用政府方出资代表传统的政府供给方式,用社会资本方出资代表市场化供给方式,并用“市场化准量”来定量地反映市场化方式在“准公共产品”供给中所占的比例。另一方面,供给是为了满足需求,供需矛盾的平衡则是其经济属性的现实表现。根据本文对准公共产品中不同权益资本特性的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政府方基于对项目较低回报的要求,从供给方式上体现了项目的公益属性,而社会资本方基于对项目较高回报的要求,从供给方式上体现了项目的商业属性,“市场化准量”也间接反映了准公共产品的公益属性和商业属性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本文通过研究“市场化准量”,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供给方式进行了定量分析,揭示了其作为准公共产品所具有的双重属性之间的一种结构比例关系,具有其显着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四,结合现实情况对市场化准量理论进行了丰富。本文不仅从理论上对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的问题开展了分析,也从实际项目操作的角度出发,对研究问题进行了完善。首先,针对PPP项目是否“同股同权”的情况展开了分析,认为市场化准量还存在政府方让渡收益的模式和政府方索取收益的模式,而不同模式下,由于政府方要求报酬不同对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产生了影响,市场化准量也随之变动。同时,针对社会资本方的生产效率变动和项目自身的负债结构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也提供了趋势性分析,在负债结构影响分析中同时考量了税盾和债务破产风险成本的作用效果。这既是对市场化准量模型基础分析的扩展,也充实了现实过程中项目操作的理论参考意义。综上,本文基于PPP项目出资结构视角探讨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市场化机理;在考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投资准公共物品回报要求差异的基础上,基于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不同经济属性的特征,建立了双方博弈达成出资结构比例均衡状态的理论框架;通过构建市场化准量模型,就平衡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出资结构进行了探析,探究了社会资本方效率、项目负债结构等因素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机理。这些研究,为深入探讨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权益资本出资结构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为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投资决策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支撑。
刘洋[4](2020)在《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分析》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许多大型跨国企业避税行为的曝光,关于企业避税行为的研究再度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地完善税收征管模式,但企业避税行为依然普遍存在,这不仅会引发多种经济后果,还有可能增加企业的道德和法律风险。因此,客观、全面地了解企业避税行为,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还有助于为相关部门监管提供借鉴。现阶段,大部分学者对于企业避税行为的研究主要基于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两个方面,关于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影响方面的研究较少,且没有针对某一具体的行业进行研究。基于此,本文以我国房地产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对企业避税行为与权益资本成本的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其次,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避税内容及其避税动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避税行为,且资金需求压力较大。接着,通过选取90家房地产上市公司2009年——2018年的数据为样本,分别基于会税差异(BTD)和有效税率(ETR)两种角度对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进行度量,利用实证分析法探究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进一步探讨信息透明度在其中的调节作用,以及在不同产权性质下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结果显示,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能够显着影响权益资本成本;信息透明度能显着调节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国有房地产企业的合理避税水平高于非国有企业。最后,结合我国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的现状,从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角度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丰富企业避税行为的研究视角,为利益相关者评价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
贾瑞哲[5](2020)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各国越来越重视对研发活动的支持,研发补贴成为WTO主要成员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普遍采取的手段。研发补贴政策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合法性和在实践中的合理性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研发补贴的合法性受到关注。WTO成立之初,各国对研发活动的支持政策受到一定的约束。由于研发补贴具有外溢效应,WTO仅将政府对基础研究、大部分产业研究和一部分竞争前开发活动的援助视为不可诉补贴,单独规定在《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第8.2条“不可诉补贴”条款下。但该类补贴的合法性仅持续了5年,于1999年底到期失效。研发补贴规则制定的缘由、演进与发展历程及到期失效的原因值得探讨。研发补贴作为一种不可诉补贴的探讨集中在GATT时期乌拉圭回合谈判阶段。虽然各成员最终认同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与不可诉补贴,也将研发补贴纳入了不可诉补贴清单,但分歧仍然存在。这一历史问题导致了多哈回合谈判前有关不可诉补贴规则的磋商中断。最终,研发补贴甚至不可诉补贴均没有成为多哈回合谈判的主要议题,WTO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也成为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僵尸条款”。该条款的失效并不是规则本身的不合理造成的,而是由诸多历史性、政治性及谈判性因素导致的。在新一轮WTO改革建议中,不可诉补贴的适用性问题又被重新提及。鉴于WTO争端案例的“准判例”性质,本文研究了涉及研发补贴政策最多的两个案例。通过分析申诉方与被诉方对有关研发补贴政策的争议点的抗辩及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做出的裁决,本文进一步剖析具体研发补贴政策与WTO规则的一致性问题,并从案例中得到启示。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分析WTO主要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情况。一方面,美国、欧盟及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在内的WTO主要发达成员都十分重视研发活动,通过拨款、税收等主要的财政手段和少量的金融工具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国内研发补贴。同时,发达成员政策目标、实施主体、补贴手段等制定方面具有策略性。但这些研发补贴政策并不是完全符合WTO规则的,与多边贸易规则存在一定冲突性。另一方面,中国也重视研发补贴政策,虽然通报次数少于其他发达成员,但是研发补贴政策数量较多,研发支持强度逐年增强,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产业发展的方向。从中国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来看,研发计划和研发税收政策的占比较大、争议较多,存在潜在被诉的可能性也较大;研发规划作为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虽然没有具体的支持措施,但比较容易成为争端中的不利证据。其次,在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值得关注。研发补贴政策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它能够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率,从而促进出口。本文利用全球贸易预警(GTA)数据库,建立起动态非均衡面板数据,对研发补贴政策的贸易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研发补贴政策具有一定的贸易效应,既可以扩大出口,又能够抑制进口,总体上改善一国的贸易状况。研发补贴政策在长期和短期都具有出口促进作用,而抑制进口只体现在短期。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效应更加明显,而直接性研发补贴的出口作用不显着。但整体上看,研发补贴的贸易效应较小,并不能大幅度的提高出口或减少进口,产生重大贸易影响。正因为研发补贴有限的正向效应,才导致该类政策的真实存在。但是,研发补贴对贸易的影响十分有限,因而只是属于可诉补贴的范畴,并不是《SCM协定》直接规定的禁止性补贴。如果多边贸易规则不能进行有效约束,则会导致各成员政策的滥用。《SCM协定》直接与研发补贴相关的规则已经到期失效,而研发补贴政策的普遍性和争议性都对WTO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主要成员针对WTO改革发表了声明、提交了建议,补贴规则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对研发补贴规则的分歧依然存在,不同经济体之间政治、经济、贸易、技术、法律鸿沟难以跨越。在此背景下,各国应坚持多边主义,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本文认为,WTO可以考虑重新将研发补贴的纳入不可诉补贴清单,同时考虑发展中成员的公平待遇;各成员还要推动建立有效的研发补贴通报制度。在政策制定方面,各国应摒弃禁止性的研发补贴政策,加强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还要在合规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研发补贴政策。中国应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新一轮研发补贴规则的谈判和制定,提出有效合理的建议和主张;对内则需要完善研发补贴政策体系的合规性审查制度,注重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策略和技巧;还要正确对待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贸易争端,提前做好应诉准备,建立政策研究和争议储备两大数据库,知己知彼,掌握主动权。
彭博[6](2020)在《DT锅炉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财税新规的不断发布以及税收制度的频繁革新,对制造企业的税务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税务管理的质量及效率都较低,普遍存在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税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纳税遵从度较低等情形,特别是在“金税三期”系统的严密监控下,极易使企业陷入被税务稽查机关处罚的困境,企业可能会因此付出更多的纳税成本,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更应及时明确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建立科学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从源头上管控纳税风险。本文选取DT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的纳税风险、节省纳税成本并为其建立与企业情况相契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在结合DT公司实际状况进行分析的前提下,依据其现存于各种涉税事项中的纳税风险点为基础进行分析,可发现公司的纳税风险主要是“内源性风险”,包括会计核算、发票管理、交易流程、政策驾驭四方面纳税风险。根据定性分析法及简要的量化分析法对纳税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出等级,然后依据评估得出的纳税风险水平,公司及时启动应对策略。事后要将控制结果反馈给上级,以便及时对体系进行完善和调整。由于公司目前并未采取有效举措对税务风险进行防控。所以,为公司建立科学高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需要尽快建立税务内控机制,强化企业全体员工的纳税风险防范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力求保障DT公司的既得利益。期望通过对DT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的研究,能够使企业及时规避税务风险并增强对涉税风险的处理能力、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同时能够给其他制造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供科学借鉴、为其他学者对制造业税务风险管控的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刘莉[7](2020)在《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机制及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业绿色发展事关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是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应有的农业道路选择。有机肥替代化肥是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生产环节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决策者,也是实施者,其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是考量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效果,优化有机肥替代化肥政策的微观基础,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的关键。本文在厘清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内外部环境特征基础上,将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面临的内外部条件约束,与影响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最为直接的内生经济因素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机制及效果研究理论框架。选择以苹果种植户为基本研究单元,分四个步骤对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机制及效果展开研究:首先,构建生产函数模型,根据利润最大化实现条件,测算有机肥与化肥的经济最优投入水平,研判当前生产实践中肥料施用偏离经济最优水平的程度,考察有机肥与化肥的替代难度。其次,考虑资源禀赋约束以及要素替代条件构建有机肥施用行为模型,识别影响有机肥施用决策的关键因素。第三,构建包含肥料投入方程、产量方程、收入方程、成本方程的联立方程模型,实证分析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与行为效应的互动关系,揭示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逻辑。第四,分析有机肥替代化肥典型案例,对比不同肥料投入组合的实施效果与实现条件,从果农探索和政策推动视角探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实现路径。主要研究结论:果农施肥存在不经济投入行为,化肥施用过量与有机肥施用不足是突出表现。有机肥施用量显着低于经济最优投入水平,有机肥增施空间较大。化肥施用主要表现为相对过量,化肥与有机肥实际投入比高于经济最佳投入比,相对于有机肥的施用水平,化肥过量施用。基于此,化肥施用量趋近经济最优的关键是提高有机肥施用水平。肥料施用过量与施用不足问题并存。相对而言,有机肥施用不足现象最为普遍,制约有机肥施用的主要因素是肥料价格、收入水平、风险偏好、认知水平、资源禀赋。从目标产量的实现情况来看,存在化肥过量施用,但实际产量仍低于目标产量的情形,继续增施化肥既不经济,且对产量目标改进无益,而增施有机肥有助于改进产量实现水平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划算空间。肥料投入与产出互动效应显着。在当前施肥水平下,增施有机肥对产量有显着促进作用,而增施化肥则对产量无显着影响;化肥和商品有机肥投入是推高农业生产成本的重要来源,而施用农家肥则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要素价格、产量及成本投入水平是影响肥料投入决策的重要因素。产出表现既是投入决策的结果,也是投入决策的依据。农户根据产出表现,调整肥料投入方案直到投入产出达到满意的均衡状态,是农户肥料投入决策的行为逻辑。实证分析显示,有机肥与化肥呈不完全替代关系,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实践案例也表明有机肥与化肥配合施用有利于肥料投入趋近经济最优,采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化肥”的配施模式比较效益最优。根据理论与实践分析,增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经济合理性应是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实施的着力点,基于面临的内外部条件约束,采取政策引导与市场带动相结合的长效手段是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机制的关键。从有机肥替代化肥政策试点效果来看,灵活性较大的政策成效明显;当前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中存在补贴肥供需不匹配,政策目标未兼顾农户稳产增收需求,对实施效果的评估简单化等问题,亟需总结优化,形成有效推进科学施肥的工作机制。本文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机制及效果研究框架,为后续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系统的分析思路。基于实证研究,分析得出在苹果种植中,有机肥与化肥表现出不完全替代关系特征,拓展了有机肥与化肥关系内涵;提出对有机肥替代行为的考察应从衡量化肥减量延伸为有机肥增施,且在当前情形下,应更为关注有机肥增施,对优化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提供了有益思考。基于实地调研,总结出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实践模式,通过比较分析,对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实施效果与实施条件给出了本文的判断,提出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带动相结合的措施,增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经济合理性,为有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提供了路径探索。
何辉[8](2020)在《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经济能够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相较于其他行业存在建设周期更长、资金需求量更大、风险与回报率双高等独特性。紧张的资金链压力及复杂的涉税环节,都使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愈发凸显,这对房地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有效预防潜在的税务风险点,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形式来提升行业内竞争力,需要得到企业管理层的高度关注。本文以BJ房地产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运用了实践探讨、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针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税务风险及相应防控办法进行研究。本文首先说明了国内外学者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文献参考,研究思路及具体研究方式;其后阐述了房地产行业税务风险的相关概念以及“理性经济人”假设、全面风险管理等理论知识;然后了解BJ房地产公司的涉税情况及具体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发现当前BJ公司操作事项中的税务风险,例如:纳税申报不及时或少缴纳税款、增值税发票无法取得或验收不规范等问题,并依据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分析公司税务风险的成因;最后基于前文的分析结果,提出了明确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优化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完善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系统、建立涉税信息沟通体系和完善监督机制等建议,并附上相应措施确保税务风险管理机制能够有效运行。随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这个话题在各行业不断被提及,越来越多企业管理者开始意识到税务问题与财务问题的差别。除了涉及的知识点存在差异外,税务风险管理与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也有着密切联系,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融资难度增加等问题都对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案例研究,希望能为同类型的房地产公司提供案例参考,帮助它们在税务风险管理中能明确工作方向,合理制定与运行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刘珊[9](2020)在《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法解释性规则是税务行政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授权或自身行政权而制定的规则,按照规则的性质与法律效力的不同,税务行政规则可以分为立法性规则和非立法性规则两大类。税务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税务行政法规和税务行政规章等《立法法》所明确规定的立法形式。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未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仅在本辖区内具有拘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各种层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内容及功能意义的不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又可以分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税务管理性规则、税务裁量性规则等,其中,税法解释性规则根据发布主体与程序的不同,表现为通知、批复、函等多种形式。税法解释性规则本质上是各级财税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其行政权,依法对税法规则的具体应用性问题作出进一步阐释、说明而制定的一种实施性解释。根据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税法解释性规则属于第二性规则,是税法规则的配套规则,具有派生性、从属性以及不可续造性等特征。税法解释性规则因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税法适用的专业性与复杂性、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而生,并在弥补税收立法先天缺陷、克服税法规则实施的不确定性、提供相对清晰的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行政判断余地理论与权威理论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提供了理论支撑。随着税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司法的逐步开放,各类税务争议数量开始大幅增加,争议类型亦日渐多元化、精细化。其中,因税法解释性规则司法适用而引发的税务行政争议尤为突出。在我国现行行政解释体制下实施性解释的法律地位尴尬,导致这一类实施性解释在实践中的规范程度明显不足。学界将这一现象视为税法行政解释失范、或称为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异化,并对税法行政解释规范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司法审查等问题展开热烈探讨。然而这些理论研究并没有从实际层面彻底解决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适用争议,以解释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税法行政解释失范问题仍然存在。相对而言,从文本分析与案例实证考察的双重视角切入,能更直观、更清晰地发现并剖析当前我国税法行政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真问题。因此,有必要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及其司法适用争议案例为考察对象,分别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内容等方面展开不同层次的实证考察。通过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外在表现形态的分析,可发现我国现行的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式杂乱无序,形态规范不足。另一方面,通过从裁判时间、争议类型、审判程序、审查态度以及裁判结果等五个维度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及典型税案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暴露出内容存在缺陷、效力规定瑕疵等问题。其中,内容上的缺陷又主要表现为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两个方面,合法性不足可以概括为超越法定权限、与上位法发生抵触、加重税务行政相对人义务或限缩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程序违法及其他违法;合理性较弱可以归纳为违反适当性原则、违反必要性原则、违反比例原则;因溯及适用不当、效力范围不清以及失效时间不明等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效力规定瑕疵而引发的税务争议可以概括为溯及力争议、普遍适用争议、废止认定争议。上述税法解释性规则在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其显着的制度或运行规则等原因:其一,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泛化,联合解释行为规范程度低,导致解释内容上存在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的缺陷;其二,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缺乏统一的解释规则,各解释主体在解释税法规则时所持的解释立场、解释方法、解释目标等各不相同,导致解释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愈发凸显,不同解释主体的前理解和考量因素各有不同,不同解释主体的解释行为任性;其三,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协商性不足、民主性不足以及公开性不足;其四,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备案审查不全面、复议审查不合理、司法审查形式化、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导致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异化,税务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严重不足。为了破解以上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引导税务行政执法主体正确地理解与适用税法规则,指引司法人员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争议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审查,真正实现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规范表达,有效弥合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法规则操作性之间的脱节,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及其内容表达方面进行规范,并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加强审查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的规范应当从确立形式便利原则、增强文本可识别度、建立形式审核程序等方面着手。一是遵从便利原则的基本要求,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便于适用、便于理解、便于阐述与宣传;二是从统一文本名称形式、明确文本体例格式、明确文本结构要素等方面治理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名称的繁杂无序,增强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可识别度,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增加有关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要件的规定;三是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审核程序,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态简洁、清晰、实用、有序、便于管理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的规范应当遵循“如何解释——解释如何展开”的逻辑径路,以弥合解释者之间的主体间性为中心,促进我国税法行政解释的规范表达。具体而言:首先,应当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明确税法行政解释的实施性解释地位,严格限定税法行政解释权的边界,统一税法行政解释权力主体形式,规范多元主体的联合解释行为,厘定“联合解释”的范围;其次,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主要是统一解释立场、建立解释方法运用规则、确立解释责任规则等,解决“如何解释”的问题。最后,还应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具体包括解释前的对话协商程序、解释中的民主参与程序、解释后的全面公开程序、运行时的定期清理程序等,以此回应“解释如何展开”的问题。立足于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实践状况,权力制衡理论、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以及责任政府理论的核心要义有力地证成了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全面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应当从构建备案审查全面公开制度、责任制度、救济制度等方面完善税法解释性规则备案审查机制;从明确审查机构、确立审查标准、构建异议处理制度、增加审查程序启动方式等方面更新税法解释性规则复议审查机制;从确立双重审查路径、以理论权威为分类依据构建具体审查标准、细化司法审查处理权限、设置裁判说理责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改良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审查机制。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是指成立专门的税务审判机构、从宽认定税法解释性规则附带审查申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应当从明确人大备案审查终局地位、试点备案审查前置处理模式、赋予司法建议备案审查启动效力、确立行政审查优位原则等方面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制度衔接规则,确保各个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发挥其制度预设功能,切实有效地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
谭雅兰[10](2020)在《物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 ——以G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税制改革而至的国地税合并,征管系统合并升级,企业一切涉税活动尽在政府掌控之中。在此背景下,在税制变革新旧衔接之际,新税规实施与旧税规汰换之际,正确解读税务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巧妙安排涉税活动,合法合理节税,成为企业财税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管理能力或管理规范等问题,导致企业税务风险逐步凸显,一旦税务风险管理不善,直接会导致企业经营声誉或经济受损,为此,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全面且科学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的识别、侦测与风险评估机制,以指导企业税务风险的系统化管控。基于此,本文在国家税收体制改革、新经济业态及新科技革命的背景下,以G物业企业为案例,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700号——风险管理》在税务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为基础框架,构建了基于风险清单和风险矩阵模型的税务风险分析模型,并借此完成了G公司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根据专家调查评估,研究认为:在G公司中,税务人员不参与经营业务风险(共计5项目具体业务)、合同条款风险(共计5项目具体业务)、发票管理风险(共计13项目具体业务)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为A-Ⅳ级,处于风险等级的最高级别,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高,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也极高,为重大风险。所以,G公司必须把以上风险纳入重点防护的范围予以应对。专家调查评估也显示,适用税目税率风险、日常涉税管理风险、增值税风险、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风险、房产税风险、土地使用税风险、印花税风险企业所得税风险评价等级为A-Ⅲ级风险,为次高级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较高,后果严重程度也较大,为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政策法规运用风险、与税务机关沟通风险的风险评价等级为B-Ⅲ级风险,该类非功能性发生的概率有一定可能,危害程度都处于稍微偏高的等级,需要适度关注并予以预防。最后,在以上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培育塑造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结构,合理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等三个方面具体管理措施,并以此对G公司强化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的阐述,针对G公司的评级为A-Ⅳ级、A-Ⅲ级和B-Ⅲ级的风险项目一一给出了解决或防御风险的具体对策。本文的研究为G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可行性和易操作性工作指南,也为国内同类企业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了一套较为可行的操作范式。
二、计算增值税应重视“当期”的时间限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计算增值税应重视“当期”的时间限定(论文提纲范文)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3)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内容及概念定义 |
1.2.1 研究内容 |
1.2.2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概念界定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文献综述 |
2.1.1 基础设施项目融资 |
2.1.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PPP模式研究 |
2.1.3 债务融资和资本结构研究 |
2.1.4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融资结构研究 |
2.2 文献评述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的现状及要素分析 |
3.1 PPP的国际经验和中国现状 |
3.1.1 PPP的国际经验 |
3.1.2 中国PPP发展现状 |
3.1.3 中国PPP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 城市轨道交通PPP发展现状 |
3.2.1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 |
3.2.2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实施流程及模式 |
3.2.3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发展中的特殊问题 |
3.3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的影响因素甄别与分析 |
3.3.1 主要影响因素甄别 |
3.3.2 影响因素分析 |
3.3.3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参与主体动因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模型构建 |
4.1 市场化准量模型推导逻辑 |
4.1.1 城市轨道交通的经济属性 |
4.1.2 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要求曲线 |
4.1.3 政府方引入社会资本的回报供给曲线 |
4.2 市场化准量模型 |
4.2.1 市场化准量基本曲线 |
4.2.2 市场化准量模型参变量 |
4.2.3 市场化准量标准模型 |
4.3 市场化准量异化模型 |
4.3.1 政府方让渡收益模型 |
4.3.2 政府方索取收益模型 |
4.3.3 不同市场化准量模型的对比分析 |
4.4 市场化准量关键影响因素变动分析 |
4.4.1 社会资本方的生产效率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分析 |
4.4.2 负债结构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动态分析 |
5.1 引入社会资本对项目生产效率的影响分析 |
5.1.1 建设成本效率变动的分析 |
5.1.2 运营成本效率变动的分析 |
5.1.3 运营收入效率变动的分析 |
5.2 项目负债结构变动对市场化准量的影响趋势分析 |
5.2.1 项目负债结构变动的基本分析 |
5.2.2 税盾效应和债务破产风险成本的影响分析 |
5.2.3 负债结构变化对异化模型带来的变动影响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准量案例实证分析 |
6.1 标准情况——某市新机场轨道线项目 |
6.1.1 测算说明 |
6.1.2 财务测算条件 |
6.1.3 假设条件 |
6.1.4 测算结果 |
6.1.5 动态分析检验 |
6.2 政府方让渡收益的情况——S市1 号线项目 |
6.2.1 合作模式 |
6.2.2 边界条件 |
6.2.3 财务测算条件 |
6.2.4 测算结果 |
6.3 政府方索取收益的情况——W市2 号线项目 |
6.3.1 合作模式 |
6.3.2 财务测算条件 |
6.3.3 测算结果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论文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案及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企业避税行为 |
2.1.2 权益资本成本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税收契约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2.4 机会主义行为 |
2.2.5 优序融资理论 |
3 我国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的现状及动因分析 |
3.1 房地产企业发展现状与特征 |
3.1.1 房地产企业发展现状 |
3.1.2 房地产企业基本特征 |
3.2 房地产企业避税的具体内容 |
3.2.1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
3.2.2 房地产企业常见避税行为的会计处理 |
3.3 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的动因分析 |
3.3.1 从现行制度方面分析 |
3.3.2 从行业特性方面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影响的研究设计 |
4.1 研究假设 |
4.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 研究变量的选取 |
4.3.1 被解释变量 |
4.3.2 解释变量 |
4.3.3 控制变量 |
4.3.4 调节变量 |
4.4 模型构建 |
4.5 本章小结 |
5 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多元回归分析 |
5.3.1 避税行为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回归分析 |
5.3.2 信息透明度、避税行为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回归分析 |
5.3.3 产权性质、避税行为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回归分析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对房地产企业的建议 |
6.2.2 对相关监管部门的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5)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WTO框架下规制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研究 |
1.3.2 与不同国家研发补贴政策的相关研究 |
1.3.3 研发补贴政策效应有关的相关研究 |
1.3.4 与研发补贴政策制定的相关研究 |
1.3.5 现有文献评述 |
1.4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内容安排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与相关概念界定 |
2.1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基础 |
2.1.1 补贴的经济学含义及理论基础 |
2.1.2 研发补贴政策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
2.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1 补贴的概念和分类 |
2.2.2 研发补贴的含义 |
2.2.3 WTO框架的含义 |
第3章 WTO框架下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国际规则 |
3.1 WTO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3.1.1 《SCM协定》与研发补贴政策相关的规则 |
3.1.2 WTO研发补贴规则的演进 |
3.1.3 WTO研发补贴规则失效的原因分析 |
3.2 与研发补贴政策有关的WTO争端解决案例分析 |
3.2.1 欧洲空客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3.2.2 美国波音案中的研发补贴政策及争议焦点 |
3.2.3 案例的启示 |
3.3 本章小节 |
第4章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4.1 WTO主要发达成员实施研发补贴政策的现状分析 |
4.1.1 美国 |
4.1.2 欧盟 |
4.1.3 英国 |
4.1.4 法国 |
4.1.5 德国 |
4.1.6 西班牙 |
4.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比较 |
4.2.1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 |
4.2.2 WTO主要发达成员研发补贴政策的合规性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5章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践 |
5.1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总体情况 |
5.1.1 中国研发补贴通报时间虽短但政策数量多 |
5.1.2 中国的补贴政策与发达成员存在差异性 |
5.1.3 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中国研发补贴政策 |
5.2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的特点分析 |
5.2.1 中国对研发活动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
5.2.2 基金拨款和税收优惠是主要手段 |
5.2.3 研发补贴政策引导产业发展 |
5.3 中国研发补贴政策体系与WTO规则的一致性分析 |
5.3.1 研发规划 |
5.3.2 研发计划 |
5.3.3 研发税收政策 |
5.4 本章小节 |
第6章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设定 |
6.2 数据选择与变量描述 |
6.2.1 数据选择 |
6.2.2 变量描述 |
6.3 计量分析 |
6.3.1 基准回归: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 |
6.3.2 子样本分析:直接性与间接性研发补贴政策对出口的影响 |
6.3.3 拓展分析:研发补贴政策对进口的影响 |
6.4 本章小节 |
第7章 政策建议 |
7.1 新一轮研发补贴政策制定及实施的背景 |
7.1.1 研发补贴政策兼具合规性和合理性 |
7.1.2 研发补贴政策实践面临着WTO规则改革 |
7.2 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实践的建议 |
7.2.1 积极维护研发补贴政策的国际规则框架 |
7.2.2 制定和实施合规合理的研发补贴政策 |
7.2.3 中国的应对策略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DT锅炉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状况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状况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状况评述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纳税风险 |
2.1.2 纳税风险管理 |
2.2 研究的基础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流程再造理论 |
2.2.3 权变理论 |
3 DT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状况 |
3.1 DT公司简介 |
3.2 DT公司纳税及其负担状况 |
3.2.1 相关财务指标数据 |
3.2.2 DT公司纳税状况 |
3.2.3 DT公司纳税负担情况 |
3.3 DT公司纳税风险及其管理状况 |
3.3.1 DT公司纳税风险状况 |
3.3.2 DT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现状 |
3.4 本章小结 |
4 DT公司纳税风险管理体系架构 |
4.1 纳税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
4.1.1 指导思想 |
4.1.2 纳税风险管理目标 |
4.2 DT公司纳税风险管理任务与内容 |
4.2.1 纳税风险管理任务 |
4.2.2 纳税风险管理主要内容 |
4.3 DT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结构 |
4.4 本章小结 |
5 DT公司纳税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
5.1 DT公司纳税风险识别 |
5.1.1 会计核算纳税风险 |
5.1.2 发票管理纳税风险 |
5.1.3 交易流程纳税风险 |
5.1.4 政策驾驭纳税风险 |
5.2 DT公司纳税风险评估 |
5.2.1 指标确立 |
5.2.2 方法选择 |
5.2.3 DT公司纳税风险评估 |
5.3 本章小结 |
6 DT公司纳税风险应对 |
6.1 DT公司纳税风险应对策略 |
6.1.1 纳税风险承受、规避与转移 |
6.1.2 纳税风险控制对策 |
6.2 DT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的保障措施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机制及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
1.2.1 农户技术采纳决策研究 |
1.2.2 有机肥替代化肥可行性研究 |
1.2.3 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研究 |
1.2.4 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效应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概念界定与研究对象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对象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5.3 数据来源 |
1.6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农户行为理论 |
2.1.2 农户技术选择理论 |
2.1.3 农户决策理论模型 |
2.2 研究框架 |
2.2.1 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内涵 |
2.2.2 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逻辑 |
2.2.3 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经济机理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宏观环境:演变趋势及特征 |
3.1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政策环境 |
3.1.1 化肥管理政策从增量增产转向减量增效 |
3.1.2 有机肥增施成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着力点 |
3.2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产业环境 |
3.2.1 从供给不足到产能过剩,化肥产业面临去产能调结构 |
3.2.2 从停滞不前到恢复发展,有机肥产业供给能力亟待提升 |
3.3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社会环境 |
3.3.1 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趋势凸显 |
3.3.2 农村居民收入提高,非农收入推升农业用工成本 |
3.3.3 居民消费稳步增长,鲜食水果消费需求旺盛 |
3.4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施用环境 |
3.4.1 化肥施用量呈现下降趋势,施用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 |
3.4.2 有机肥施用处于低水平状态,耕地有机质严重缺乏 |
3.4.3 果蔬类作物耗肥量大,单位面积施肥强度高 |
3.4.4 增产导向的偏施化肥模式向提质导向的养分平衡施肥模式转变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微观环境:现实基础及特征 |
4.1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者环境 |
4.1.1 小农户依然是苹果种植的主力军 |
4.1.2 收入水平较高,种植苹果是果农主要收入来源 |
4.1.3 务农劳动力匮乏,用工成本攀升 |
4.1.4 认知水平提高,有机肥替代化肥具备认知基础 |
4.1.5 苹果经营呈现高风险特征,果农风险偏好度较高 |
4.2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投入产出环境 |
4.2.1 资本投入水平较高,肥料费用是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 |
4.2.2 肥料价格跨度较大,高端肥料价格不菲 |
4.2.3 单位面积施肥强度高,有机肥与化肥配施正在普及 |
4.2.4 有机肥与化肥配比差异显着,存在一定替代空间 |
4.2.5 单产水平较高,优果率有待提升 |
4.2.6 苹果价格等级差异显着,优质优价特征初步显现 |
4.3 有机肥替代化肥的供给环境 |
4.3.1 农家肥肥源减少,可得性与可得量受限 |
4.3.2 商品肥料品牌众多,农资经销渠道是肥料供给的主要途径 |
4.3.3 农资商与农技部门是施肥技术的推广主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有机肥与化肥偏施状况实证分析 |
5.1 研究思路 |
5.2 研究假说 |
5.3 实证分析 |
5.3.1 模型设定 |
5.3.2 模型估计 |
5.4 结果分析与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实证分析 |
6.1 研究思路 |
6.2 研究假说 |
6.3 实证分析 |
6.3.1 模型设定 |
6.3.2 模型估计 |
6.4 结果分析与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行为效应实证分析 |
7.1 研究思路 |
7.2 研究假说 |
7.3 实证分析 |
7.3.1 模型设定 |
7.3.2 模型识别 |
7.3.3 模型估计 |
7.4 结果分析与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附表 |
第八章 有机肥替代化肥实践路径探索 |
8.1 果农探索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实践模式 |
8.1.1 模式一:成本经济型施肥模式 |
8.1.2 模式二:传统农家肥主导型施肥模式 |
8.1.3 模式三:广义种养结合型施肥模式 |
8.1.4 模式四:高产示范园型施肥模式 |
8.1.5 模式五:资本偏向型施肥模式 |
8.1.6 经验启示 |
8.2 政策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的实施模式 |
8.2.1 “配肥方案+肥料产品”模式 |
8.2.2 “供肥企业+配额管理”模式 |
8.2.3 经验启示 |
8.3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全文结论 |
9.1 研究结论 |
9.1.1 主要结论 |
9.1.2 适用性讨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有机肥替代化肥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B 生产函数形式的扩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8)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税务风险概念研究 |
1.2.2 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研究 |
1.2.3 税务风险管理措施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房地产行业税务风险的相关概述 |
2.1 税务风险的相关概述 |
2.1.1 税务风险的定义 |
2.1.2 税务风险的特点 |
2.2 税务风险管理的相关概述 |
2.2.1 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 |
2.2.2 税务风险管理的特点 |
2.2.3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 |
2.3 房地产行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 |
2.3.1 理性经济人假设 |
2.3.2 舞弊三角理论 |
2.3.3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章 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
3.1 BJ房地产公司简介 |
3.1.1 BJ房地产公司基本情况 |
3.1.2 BJ房地产公司组织结构 |
3.1.3 BJ房地产公司经营环境 |
3.2 BJ房地产公司涉税概况 |
3.2.1 BJ房地产公司具体涉税情况 |
3.2.2 BJ房地产公司涉税特征 |
3.2.3 主要税种的纳税状况分析 |
3.3 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现状 |
3.3.1 税务风险管理环境现状 |
3.3.2 税务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现状 |
3.3.3 税务信息沟通现状 |
3.3.4 税务风险管理监督现状 |
3.4 BJ房地产公司存在的税务风险 |
3.4.1 纳税申报不及时或少缴纳税款 |
3.4.2 增值税发票无法取得或验收不规范 |
3.4.3 纳税环节处理不当 |
3.4.4 纳税筹划方案不适用或更新不及时 |
3.5 BJ房地产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
3.5.1 掌握税收法律法规不及时且难度大 |
3.5.2 税务风险管理内部环境未予优化 |
3.5.3 税务风险识别、评估系统存在缺陷 |
3.5.4 税务信息沟通不畅 |
3.5.5 税务风险监督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完善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
4.1 明确税务风险管理原则和目标 |
4.1.1 制定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原则 |
4.1.2 完善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
4.2 优化税务风险管理内部环境 |
4.2.1 提升企业税务风险意识 |
4.2.2 建设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 |
4.2.3 完善人才培养制度 |
4.2.4 规范涉税环节管理流程 |
4.3 完善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识别、评估系统和应对方法 |
4.3.1 强化税务风险的识别系统 |
4.3.2 健全税务风险的评估系统 |
4.3.3 整合税务风险的应对办法 |
4.4 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
4.4.1 选择合适的税务筹划方案 |
4.4.2 发挥外部税务筹划的效用 |
4.5 建立涉税信息沟通体系 |
4.5.1 加强内部信息交流 |
4.5.2 扩展与外部的信息交流 |
4.6 完善税务风险监督机制 |
4.6.1 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全方位监督 |
4.6.2 安排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 |
第五章 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运行保障措施 |
5.1 构建税务风险管理评价机制 |
5.1.1 确定评价机制的设计准则 |
5.1.2 规范评估指标的选取 |
5.1.3 明确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 |
5.1.4 设计问卷调查表 |
5.2 引进外部专业税务人才 |
5.3 完善员工税务风险管理考核制度 |
5.4 设置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库 |
第六章 结论与不足 |
6.1 结论 |
6.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税法行政解释基本理论研究述评 |
1.3.2 税务行政规则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证研究方法 |
1.4.2 比较研究方法 |
1.4.3 文献研究方法 |
1.5 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
1.6 创新之处 |
1.6.1 研究内容创新 |
1.6.2 研究方法创新 |
1.6.3 研究视角创新 |
第2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阐释 |
2.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界定 |
2.1.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涵义 |
2.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特征 |
2.1.3 税法解释性规则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2.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动因 |
2.2.1 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 |
2.2.2 税法适用过程的专业性与复杂性 |
2.2.3 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 |
2.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基础 |
2.3.1 行政判断余地理论 |
2.3.2 权威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 |
3.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基本形态 |
3.1.1 样本描述 |
3.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表现形式 |
3.1.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主要类型 |
3.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现状 |
3.2.1 样本描述 |
3.2.2 运行概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现实难题 |
4.1 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规范不足 |
4.1.1 发布主体多元 |
4.1.2 表达形式多样 |
4.1.3 名称混杂无序 |
4.1.4 文本识别度低 |
4.2 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存在缺陷 |
4.2.1 合法性不足 |
4.2.2 合理性较弱 |
4.3 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规定瑕疵 |
4.3.1 溯及适用不当 |
4.3.2 效力范围不清 |
4.3.3 失效时间不明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的成因 |
5.1 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 |
5.1.1 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 |
5.1.2 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 |
5.1.3 联合解释规范程度低 |
5.2 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 |
5.2.1 解释立场失当 |
5.2.2 解释方法运用不当 |
5.2.3 解释责任不明 |
5.3 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 |
5.3.1 协商性不足 |
5.3.2 民主性不足 |
5.3.3 公开性不足 |
5.4 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 |
5.4.1 备案审查制度不全面 |
5.4.2 复议审查制度不完善 |
5.4.3 司法审查制度不合理 |
5.4.4 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治理之道 |
6.1 统一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式 |
6.1.1 确立形式便利原则 |
6.1.2 增强文本可识别度 |
6.1.3 建立形式审核程序 |
6.2 规范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内容 |
6.2.1 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范畴 |
6.2.2 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 |
6.2.3 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 |
6.3 优化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机制 |
6.3.1 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法理依据 |
6.3.2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
6.3.3 更新复议审查制度 |
6.3.4 改良司法审查制度 |
6.3.5 建立审查制度衔接规则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10)物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 ——以G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企业税务风险及其管理概念的研究 |
1.2.2 关于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和种类的研究 |
1.2.3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框架的研究 |
1.2.4 关于企业税务风险控制活动的研究 |
1.2.5 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 |
2.1 风险管理理论 |
2.1.1 风险的概念界定 |
2.1.2 风险管理的概念界定 |
2.1.3 风险管理及其产生与发展 |
2.1.4 风险管理框架简介 |
2.2 税务风险管理理论 |
2.2.1 税收调控理论 |
2.2.2 危机管理理论 |
2.2.3 机会主义和有限理性理论 |
2.2.4 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 |
第3章 物业企业运营特点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
3.1 物业企业运营特点 |
3.1.1 物业企业的工作内容和运营特征 |
3.1.2 物业企业收费模式和收益构成 |
3.2 物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特征 |
3.2.1 合法有效性 |
3.2.2 业税融合性 |
3.2.3 全面整体性 |
3.2.4 重要关键性 |
3.2.5 “成本-效益”相当性 |
3.2.6 事前预先筹划性 |
3.3 物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流程 |
3.3.1 税务风险事前防范管理 |
3.3.2 税务风险事中控制管理 |
3.3.3 税务风险事后应对管理 |
第4章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G公司简介 |
4.1.1 G物业企业情况介绍 |
4.1.2 G公司组织架构 |
4.1.3 G公司涉税情况 |
4.2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
4.2.1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环境现状及问题 |
4.2.2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应用程序现状及问题 |
4.2.3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应用工具现状及问题 |
第5章 加强物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改善税务风险管理环境 |
5.1.1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
5.1.2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建立 |
5.1.3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
5.1.4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5.2 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应用程序 |
5.2.1 G公司税务风险识别和分析 |
5.2.2 G公司税务风险的检测、预警和应对 |
5.2.3 G公司税务风险的沟通 |
5.2.4 G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考核与评价 |
5.3 合理运用风险管理工具 |
5.3.1 税务风险管理矩阵和税务风险管理清单 |
5.3.2 基于风险矩阵G公司税务风险的调查设计 |
5.3.3 基于风险矩阵G公司税务风险的调查结果 |
5.3.4 G公司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 |
四、计算增值税应重视“当期”的时间限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研究 ——以河南省S市豆制品加工业试点为例[D]. 张子美. 四川大学, 2021
-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3]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市场化准量研究[D]. 郝伟亚.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2)
- [4]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分析[D]. 刘洋. 西安科技大学, 2020(01)
- [5]WTO框架下研发补贴政策研究[D]. 贾瑞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6]DT锅炉公司纳税风险管理研究[D]. 彭博.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09)
- [7]有机肥替代化肥决策机制及效果研究[D]. 刘莉.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01)
- [8]BJ房地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 何辉. 长沙理工大学, 2020(07)
- [9]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D]. 刘珊. 湘潭大学, 2020(10)
- [10]物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 ——以G公司为例[D]. 谭雅兰. 长江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