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支书掌舵不划桨(论文文献综述)
张静[1](2020)在《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研究 ——以徐州市棠张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是居民平等的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影响公共事务决策活动的行为。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是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社区居民融入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居民归属感,从而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构建新时代社区治理体系,农村居民作为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应充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如何调动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居民的参与能力、提升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是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以徐州市棠张镇为例的调研发现,目前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已取得一些积极成效,包括提升了居民参与意识,促进了乡村社区和谐,初步形成了居民参与机制,扩展了居民参与人才基础;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居民参与能力不足、居民参与内驱力不足、居民参与内容单一、居民参与渠道不畅通、居民参与组织化程度不高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村社区参与人才相对匮乏;二是村民自治组织行政化;三是居民参与制度和机制不完善;四是农村社会资本存量较低;五是社区自组织发展能力薄弱。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内外的有益经验,改进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对策主要有:强化居民参与意识,提升居民参与能力;优化各参与主体权责,明确居民主体地位;完善居民参与法律制度,健全居民参与机制;培育农村社区资本,激发居民参与主动性;加快社区自组织发展,增加居民参与的组织化程度。该论文有图9幅,表3个,参考文献71篇。
闫福增[2](2020)在《政策导向、行为响应与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性研究 ——基于豫东W乡环境整治行动的调研》文中指出推动农村环境有效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农村治理效率和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一方面,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植入乡村环境的内生治理格局,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粘合度获得长足的改进,使农村环境治理呈现出新风貌;但另一方面,政策指导下的农村环境治理行为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预期要求,并直接造成了低效甚至无效治理的负面状态,农村环境治理实践总体上“收效甚微”。因此,如何摆脱农村环境低效甚至无效治理的局面,使农村环境沿着政策预期的方向发展,是当前社会亟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首先,以农村环境为切入点,通过对既有环境问题的关注,提出“何以能够”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初步设想;其次,农村环境议题关注度持续提高,一系列环境政策制定并出台,依托政策的导向作用,农村环境在理论上存在“能够”解决的预期目标;最后,通过行为响应,政策不断深入农村环境治理的全过程,其结果也构成了农村环境治理“能不能够”解决的实然体现。延伸到实证层面,通过对豫东W乡的环境整治行动进行分析,发现政策驱动下的各主体行为选择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预期目标,包括治理主体、服务执行、监督网络以及乡民习性等在内的各要素均未达到政策要求,并表现为治理主体“不能”落实、治理权责“不能”统一、治理内容“不能”达标以及治理过程不能持续的偏差状态,四个方面共同作用,整体上回应了“能不能够”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对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性进行测量,构建了规划完成度、设施使用度和村民满意度三个关联维度,并发现农村环境治理在规划维度存在偏离既定方案设计(单项有效性0.45),在设施维度存在新方式与传统乡习的碰撞(单项有效性0.285),在满意维度亟需要提高村民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认可度(单项有效性0.25),农村环境治理整体性趋向于低效治理局面(整体有效性0.32)。因此,要摆脱农村环境低效治理的桎梏,必须在有效性的基础上,着重把握管治、自治和共治三个维度的关系,形成有效治理局面,保证农村环境趋向良性健康发展。管治维度,要提升“依政”调合能力,也即通过转变和规范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制度法规、培植和构建监督网络等手段,形成良好的管治效应,为农村环境治理打下基础;在自治维度,要落实“依政”参与能力,也即通过加深村民的自愿参与的念头、激活村委的法定自治功能、提升村庄的依政治理能力等手段,为农村环境治理营造良好的自治氛围;共治维度,要加强“依政”协调能力,也即通过搭建广泛参与的沟通平台、创造皆可参与的划桨机制、重塑乡规民约的治理功效等手段,形成良好的共治效应,最大限度的消解农村环境治理低效甚至无效的困境。
王飞[3](2020)在《草堰镇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政府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世界银行对全球贫困情况进行调研并作出报告,对过去的25年全球消除贫困情况作了全方面统计,并在报告中指出,部分国家和地区贫困问题根深蒂固、最贫困40%人口的收入停滞甚至倒退,扶贫仍是各国政府今后的重点工作。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各级政府对扶贫都十分重视,做好扶贫工作对于国家消除贫困、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保障社会和谐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就目前扶贫工作现状而言,尤其是精准扶贫这一概念提出以来,扶贫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政府能正确履行职能,妥善协调扶贫领域各方关系,不断促进扶贫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扶贫行政行为合法规范,建设有效精准扶贫管理机制,创新精准扶贫新模式。本文笔者主要从政府如何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其作用作为论文主旨,以贫困及扶贫工作的基本理论为基础,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政府职能理论等理论为依据,以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农户,访问扶贫干部等方式和途径获得第一手数据,对草堰镇农村贫困现状和精准扶贫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通过研究草堰镇扶贫办制作的各类扶贫报表和工作报告,对草堰镇政府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所发挥的政府作用进行研究分析,从中发现影响草堰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因,并给予此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或建议。该论文有图6幅,表格2张,参考文献50篇。
张丹婷[4](2019)在《政府购买产业扶贫服务的角色定位研究 ——以广西那坡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两年来,国务院做出重大部署,明确要求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在管理理念更新与宏观政策转向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把向社会组织购买产业扶贫服务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当前基层扶贫工作处于上级部门施加高要求、贫困户产业扶贫需求多样化与个性化的境地,传统僵化的政府垄断式的供给模式已经束手无策,政府转向市场购买产业扶贫服务。然而,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活动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仍不够成熟,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主导社会组织培育、监督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购买活动出现的种种问题,政府责无旁贷,与其本身在购买过程中常以一个权威的管理者的角色出现息息相关。在国家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尝试探索改革购买公共服务,在向市场购买公共服务活动中逐渐剥离“权威”,积极转变自身角色,找到合理的定位,这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举措将影响着政府能否实现自身转变职能、其他购买活动的主体能否平等参与及整个购买活动能否顺利开展。本文通过分析那坡县以委托经营的方式购买产业扶贫来展现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活动中角色定位的现状,发现问题。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论述我国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活动中角色定位的现状,以求真实地剖析问题所在。接着本文结合政府购买理论和实践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经验,对我国政府在购买产业扶贫服务活动中的角色定位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例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政府面向市场的购买能力、培育良好的社会组织等。
吴施[5](2019)在《乡村治理中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研究 ——以江西Y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传统的乡村社会的自治形式在乡村社会的发展中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农村政策的变化,农民在乡村公共事务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变化。改革开放后,国家在法律上确定了农民自主治理的权力。但是在实践中,乡村公共事务治理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农村基层自治制度没有能够很好的满足乡村治理的需求,乡村治理出现了新的危机。近些年,一些乡村通过各种村民集体行动的尝试来探索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新形式,为解决乡村公共事务治理问题开拓了新的道路。本文通过分析现有的治理经验,探索农民集体行动的逻辑,以期寻找到我国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规律,为当前乡村治理提供有益的改进建议。本文选取Y县的两个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案例,研究其自主治理的过程,基于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框架,结合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分析乡村中不同类型的公共事务的集体行动是如何达成的。本文通过实地调研,研究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和秀美乡村建设中农民合作的过程,分析两个案例中影响农民集体行动的共性因素,总结出乡村公共事务中集体行动的五个要素,包括了合作的必要前提、制度来源、内在动力、信任环境和社会资本。研究证明:有效的乡村公共事务的自主治理能够解决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的问题,村民在公共事务治理中成功的集体行动是在上述五个要素相互作用下达成的。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三个改进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建议,即权责重构、组织再造和资本重朔。
李双凤[6](2019)在《“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研究 ——以Z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由以前的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乡村社会已逐渐转变成以居民为中心的现代农村社区。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驱动下,农村运动拉开序幕,村庄合并也就应运而生。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纷纷开展了以镇区或者相邻几个自然村合并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社区“重建设,轻管理”、社区居民关系疏离、居民认同感较低、被动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工作人员能力难以应对庞大的社区组织和复杂的情况等一系列问题,这给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要保证农村社区健康、有序发展,就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模式的转变,从而促进城乡一体化。为顺应城镇化的发展潮流,山东诸城市Z镇自2007年开始启动农村社区建设,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基于就近原则,将原先分散的村庄合并到一块进行集中管理,即村庄合并。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采用查阅文献、问卷调查的方法,对Z镇合并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结合河南、江苏等地的农村社区建设经验,试从新公共服务理论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一是打造服务性基层政府;二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三是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四是以人为本,提升居民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通过基层政府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建设和治理,实现社区积极、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以“新公共服务”为切入点,试图提出符合Z镇实际情况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模式,能为Z镇的社区建设和治理贡献一点力量,也为其他社区建设提供一点经验和借鉴。
何阳[7](2018)在《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民调解是中国共产党充分吸收民间调解先进要素创造的非公权力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化解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它以自身独特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被西方社会赞誉为“东方一枝花”。人民调解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不可分割性和共享性特征,并始终追求可及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均等化价值,符合公共服务本质属性,且不收取费用,可将其认定为免费公共服务。农村人民调解这项免费公共服务解纷实效在矛盾纠纷迅速增加的社会转型期无法与以往媲美,诱发此景因素众多,供给侧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则是其中之一,既有研究却很少以此为视角展开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实属遗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要求“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这都足以表明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以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为研究对象,从供给侧改革视角切入,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研究法、访谈法、内容分析法及比较分析法,对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历史、现状、问题及诱因展开全景式深描与剖析,并设计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方案,以期促进农村人民调解再创解纷辉煌。全文分为七个部分对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及改革展开探讨。首先,厘定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研究的核心概念,并论述志愿失灵理论、治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在本文中的运用;其次,考察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历史,以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主体为标准,将1954年以来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阶段分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给期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给期,进而探讨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演变特征及驱动因素;再次,分析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现实问题及诱因,基于对全国多个行政村农村人民调解服务需求侧与供给侧现状实地调研访谈资料的分析,发现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存在供给主体单一、供给经费缺乏、供给意愿偏低、供给能力有限和供给监督不力等问题,主要诱因为村民和政府参与组织构建意识不强,调解经费来源途径与落实程度有限,调解员激励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合理,农村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农村人民调解监督体系设计存局限;最后,设计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方案,将改革原则确立为依法改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风险规避和效益最优,将改革目标设立为供给主体层面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供给经费层面应确保服务有序运作,供给意愿层面应形成积极参与氛围,供给能力层面应满足解纷专业需要,供给监督层面应落实监督实际功效,进而制定改革对策,希望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和通过政府外部扶持方式构建新型调解组织促进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以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募捐活动、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落实村委会对人民调解经费支持方式保障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经费,以实施人民调解员物质奖励制度、制定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审制度和扩大农村人民调解员表彰规模方式增强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意愿,以鼓励乡村贤能人士积极参与、跨区域配置专职农村人民调解员和落实农村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方式提高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能力,以细化服务供给过程监督规则、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费收支和引入政府评估服务供给实效方式落实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监督。总之,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需要培育供给主体,保障供给经费,增强供给意愿,提高供给能力,落实供给监督,才能更好地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本文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创新之处:(1)以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为视角研究农村人民调解,突破理论界主要从法学视角研究农村人民调解的学术惯习,将农村人民调解视作一项免费公共服务,审视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历史与现状,分析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的现实问题及诱因,继而提出改革方案,弥补既有研究视角不足;(2)设计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审制度,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数量、质量、复杂性及工作年限为标准,将人民调解员等级划分为助理调解员、初级调解员、中级调解员、高级调解员和特级调解员,并在等级评定基础上给予奖励,从而增强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意愿;(3)提出了跨区域配置专职农村人民调解员建议,引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的是弥补推选人民调解员难以满足解纷专业性需要的不足,从而提高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能力;(4)构建了农村人民调解服务实效评估制度,审视农村人民调解服务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评估服务对象满意度,并将此作为政府调控支持力度的依据,从而落实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监督。
王艺[8](2018)在《农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功能再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领导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良性运行是实现农村善治的重要环节。运用政党适应性理论为分析工具,通过审视“国家-政党-社会”的关系,提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定位,并结合实际调研得到的一些数据和案例分析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异化的几个突出表征,体现在功能隐身、功能运行错乱以及功能行政化,并由此引发农村治理权力失序、农民组织化发展程度低、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等农村治理困境。因此必须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进行再造,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由行政化向政治化回归。通过对实地调研的三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与经验提炼,提出党组织功能再造需要实现“内适应”和“外适应”的双重革新,一方面要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结构,在组织体系机制方面进行创新,提高党员素质,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具体环境明确党组织功能定位;另一方面要明确“两委”的职责,规范“两委”关系,积极引导、支持民间组织发展来承接更多农村治理功能,为党组织减负,同时科学定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健全功能考核体系。
陈艾[9](2017)在《藏族地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研究 ——基于对甘孜藏区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提出“治国必先治边,治边先稳藏”,凸显了藏区治理的重要性。区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国家治理的一般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有必要更为深入地寻求区域治理的规律性。藏区独有的经济社会文化结构,致其治理应不同于整个国家,也不同于其他地区。笔者以甘孜藏区为例,采用文献分析及实证研究法,探讨藏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本文的主要发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意义上,治理理论主张“政府退、社会进”,即所谓的“小政府、大社会”或“没有政府的治理”。考察甘孜藏区,这一主张应转化为“政府进”、“社会进”,而且更强调政府的强作为,因为甘孜藏区有其特定的治理背景和要素结构。“背景—要素—行动”分析框架的建构,试图揭示藏区治理的内在意涵,即历史与区位形塑独有的治理情境,治理的主客体因素的特殊性促成其采取相应的行动。对甘孜藏区治理的背景、要素、行动的探寻,可发现政府强作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松散治理等不可复制以及“多边联结带”的重要区位,共同组合成今天甘孜藏区治理中需要政府强作为的背景。对甘孜藏区治理背景的刻画,可以发现政府强作为的必要性。描述治理背景,内含着对治理历史的反思及区域地位的重新认知。历史上,中央王朝对康藏的松散型统治不可复制,“以夷制夷”致使土司甚至有能力与中央政府抗衡,在新时期,藏区治理需要多级政府合力强作为。曾经的边缘地区形塑了现今“多边联结带”的重要区位,凸显甘孜藏区治理的重要性,更需要政府的合力强作为。甘孜藏区是交通孔道,联结川滇青藏;它作为政治枢纽,内固川省,外拊藏疆;它亦是经济传输带,通过交易沟通东西南北;它更是多民族与多元交汇地。目前,脆弱性交织、风险大、矛盾性强造就了甘孜藏区治理难度大的总体情境,其治理需要政府强作为。与较发达地区相比,甘孜藏区呈现出脆弱性交织的特征,自然脆弱性、经济脆弱性、社会脆弱性存在于历史和现实的两个维度,并展现在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层面。脆弱性来源于各种风险,既有农牧民的生计风险,也有区域性的社会稳定风险。民众贫弱及收入差距带来相对剥夺感,影响社会认同;分裂势力的渗透使得维稳任重道远。多重脆弱性交织、风险大,使得区域的矛盾性很强:矛盾突发多发,即内地没有的矛盾藏区有,内地有的矛盾藏区更突出;各种矛盾纠结在一起并容易发生性质变化。这些共同造成了难度极大的藏区治理。“政府+民众”是藏区治理独特的二元主体结构。多主体参与是治理理论的核心认知,内地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众”的三元主体结构正在逐步形成。藏区理想的治理主体结构的建构,需要引入“外地主体”的概念,即藏区治理应是三个体系的合力,包括政府主导体系、本地社会支持体系、区域外社会支持体系。现实治理过程中,因社会组织缺位,企业极少,藏区治理的实际参与者只有政府和当地民众,政府包括中央、省政府等上级政府以及国家通过制度安排的对口支援政府。政府成为藏区治理最为重要的主体,较之于较发达地区,政府的角色更为多重,职责更重。民众的参与更多地存在于村庄的自组织治理中,力量有限。内容复杂是藏区治理客体结构的重要特征。宏观地看,在藏区的文化-社会-生态结构变迁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社会规范与社会行为的调适以及民众的心理、信念和行为的调适等,都需要政府“掌舵”,并加以引导和规范。在中观层面,甘孜藏区存在着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相互交织、贫困治理与社区治理相契合等,而环境治理、贫困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都呈现出非政府强作为而难以有作为的特征。在村庄层面,社区资源匮乏,导致发展的“内应力不足”,村庄发展需要政府大量供给公共产品,增量社区资源。调研发现,甘孜藏区政府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切合其治理情境。总体上,政府关注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并进一步改善社会关系。具体说来,政府大量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寓服务于管理,缓解社会矛盾;优化工作制度与工作方式,进一步改善政民关系;尊重和引导农牧民,增进诉求表达。这些治理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总之,我们强调,区域治理的规律性探索是治理研究的深化,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研究和实践应不断延伸的领域。区域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蕴含在历史与现实的共同考量、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观察中。既需要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突破,也需要在现实的研究与批判中逐渐升华;既需要在宏观场域下发现关联,也需要在相对微观环境中剖析机理。区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强调治理的区域性、民族性、文化性等。藏族地区治理需与其特殊的治理背景、治理情境、治理结构相契合。
魏超[10](2017)在《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与民主政治在不停地开拓创新,伴随着其高速的发展,传统的管制型政府被人们发觉已经很难适应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需求了。为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在吸收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的同时,在新公共服务的理论指导下,根据现实情况,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国以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最为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最基本单元,对其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所以说,对于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研究十分重要,有着极其深远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近年来,王凤楼镇政府积极致力于服务型政府建设,在上级政府的领导和自身的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不可忽视其中的诸多限制因素,在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建立过程当中,依然有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政府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文主要通过文献分析法、访谈法、问卷法、归纳和演绎研究法,针对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仔细的研究,同时对其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出对应的解决意见,希望能够在我国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当中,起到一定的辅助效果。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论文的绪论进行简要叙述,交代研究目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对论文写作思路进行归纳整理,对国内外现有研究状况进行总结;第二部分,具体分析服务型政府与新公共服务具体含义;第三部分,深入了解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的现实状况,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对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讨论,综合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第五部分,通过对于研究结果的总结,针对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村支书掌舵不划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村支书掌舵不划桨(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研究 ——以徐州市棠张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评析 |
1.3 研究难点与创新 |
1.4 研究路径与方法 |
2 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基础理论概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2 居民参与的必要性与发展历程 |
2.3 理论基础 |
3 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成效与问题 |
3.1 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调研情况 |
3.2 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基本成效 |
3.3 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存在的问题 |
3.4 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问题原因分析 |
4 国内外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经验借鉴 |
4.2 国内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经验借鉴 |
5 优化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对策建议 |
5.1 强化居民参与意识,提升居民参与能力 |
5.2 优化各参与主体权责,明确居民主体地位 |
5.3 完善居民参与法律制度,健全居民参与机制 |
5.4 培育农村社区资本,激发居民参与主动性 |
5.5 加快社区自组织发展,增加居民参与组织化程度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政策导向、行为响应与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性研究 ——基于豫东W乡环境整治行动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框架安排 |
一、研究方法 |
二、框架安排 |
第五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应然与实然:农村环境治理的一个逻辑线索 |
第一节 政策导向:农村环境治理的应然表现 |
一、农村环境治理的政策变迁 |
二、农村环境治理政策的理论预期 |
三、应然表现:一个政策文本的解释 |
第二节 行为响应:农村环境治理的实然结果 |
一、农村环境问题:积聚且复杂 |
二、实然结果:一个行为响应的解释 |
第三节 农村环境治理的内在逻辑构成 |
一、环境问题:“何以能够”解决 |
二、政策目标:“能够”解决 |
三、中间过程:下沉与嵌入 |
四、行为响应:“能不能”解决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个案研究:豫东W乡环境治理实践分析 |
第一节 案例介绍 |
一、基本情况 |
二、选址依据 |
三、资料来源 |
第二节 从政策到行为:豫东W乡环境整治行动 |
一、环境整治行动的政策驱动效应 |
二、环境整治行动的主体行为选择 |
第三节 差异性:基于政策与实践的对比分析 |
一、治理主体 |
二、服务执行 |
三、监督网络 |
四、乡民习性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治理成效: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分析 |
第一节 逻辑回应:农村环境治理的现实样态 |
一、治理主体“不能”落实 |
二、治理权责“不能”统一 |
三、治理内容“不能”达标 |
四、治理过程“不能”持续 |
第二节 维度构建:有效性的关联因素 |
一、前期:规划完成度 |
二、中期:设施使用度 |
三、后期:村民满意度 |
第三节 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分析 |
一、规划维度:偏离既定方案设计 |
二、设施维度:新方式与传统乡习的碰撞 |
三、村民维度:认可度亟需提升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性的提升路径 |
第一节 管治维度:提升“依政”调合能力 |
一、转变和规范政府职能 |
二、建立和完善制度法规 |
三、培植和构建监督网络 |
第二节 自治维度:落实“依政”参与能力 |
一、加深村民的自愿参与念头 |
二、激活村委的法定自治功能 |
三、提升村庄的依政参与能力 |
第三节 共治维度:加强“依政”协调能力 |
一、搭建广泛参与的沟通平台 |
二、创造皆可划桨的参与机制 |
三、重塑乡规民约的治理功效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农村环境治理情况的问卷调查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草堰镇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政府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3 草堰镇政府精准扶贫工作政府作用发挥情况及问题 |
3.1 草堰镇基本情况及精准扶贫工作现状 |
3.2 当前草堰镇精准扶贫工作中政府作用发挥情况 |
3.3 精准扶贫工作中草堰镇在发挥政府作用时存在的问题 |
4 影响草堰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因分析 |
4.1 政府职能定位不准,责任不明确 |
4.2 行政决策程序不科学,扶贫政策精神理念把握不准 |
4.3 扶贫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机制建设不完善 |
4.4 政府缺乏在精准扶贫工作上的社会动员能力 |
4.5 政府政策执行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精神 |
5 草堰镇在农村精准扶贫中有效发挥政府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
5.1 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责任 |
5.2 深入学习相关扶贫政策法规,规范政府扶贫的行政行为 |
5.3 健全精准扶贫管理机制,增强政府扶贫治理的能力 |
5.4 多方协调,实施多元合作扶贫 |
5.5 大胆创新,开拓农村精准扶贫新模式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政府购买产业扶贫服务的角色定位研究 ——以广西那坡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简要评述 |
1.4 研究方案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4.3 理论工具 |
第二章 政府购买产业扶贫服务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背景 |
2.1.1 新公共管理运动 |
2.1.2 新公共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
2.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论 |
2.2.1 公共服务的概念 |
2.2.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念 |
2.3 我国政府购买扶贫服务的可行性分析 |
2.3.1 我国的贫困问题与贫困治理 |
2.3.2 政府购买扶贫服务的实践 |
2.3.3 政府购买扶贫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三章 政府以主导者角色开展产业扶贫工作的现状与困境 |
3.1 研究对象 |
3.1.1 那坡县县情和脱贫攻坚工作现状 |
3.1.2 调查对象 |
3.2 政府主导的那坡县产业扶贫工作现状分析 |
3.2.1 那坡县产业扶贫工作情况 |
3.2.2 产业扶贫工作存在的困境 |
第四章 那坡县政府购买产业扶贫服务案例分析 |
4.1 案例分析:基于政府购买扶贫服务的产业扶贫模式 |
4.1.1 委托经营:那坡县高山缫丝厂扶贫案例 |
4.1.2 入股分红:那坡县村民合作社扶贫案例 |
4.1.3 合同外包:那坡县建立便民服务公司扶贫案例 |
4.2 购买产业扶贫中政府绝对主导凸显的角色困境 |
4.2.1 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配套存在“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调”的问题 |
4.2.2 政府购买产业扶贫能力有限 |
4.2.3 政府购买产业扶贫的道德风险 |
4.2.4 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 |
4.2.5 政府购买产业扶贫监督体系不健全 |
第五章 我国政府在购买产业扶贫服务中的角色定位 |
5.1 购买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 |
5.2 “精明”购买者 |
5.3 良性社会组织的培养者 |
5.4 监督评估体系的构建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乡村治理中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研究 ——以江西Y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我国乡村治理中公共事务治理的变迁 |
1.1.2 公共事务治理的路径演进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 |
1.3.2 关于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研究 |
1.3.3 简要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跨学科交叉研究法 |
1.4.2 个案研究法 |
1.4.3 实地调查法 |
1.4.4 文献研究法 |
第2章 概念辨析、理论基础和案例背景 |
2.1 主要概念的辨析 |
2.1.1 治理 |
2.1.2 乡村治理 |
2.1.3 乡村公共事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 |
2.2.2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2.4 案例背景:Y县概况 |
第3章 案例一:Z镇板灯节——一个乡村文化活动的自主供给 |
3.1 简介 |
3.2 板灯节各相关主体是如何行动的? |
3.2.1 政府指导 |
3.2.2 民间协会与自发组织牵头联络 |
3.2.3 能人负责 |
3.2.4 村民参与 |
3.3 村民的集体行动是如何达成的? |
3.3.1 集会讨论:达成合作的意向 |
3.3.2 推选灯头:组织者的产生 |
3.3.3 登记批灯:发动村民参与 |
3.3.4 板灯协会:村庄合作的纽带 |
3.3.5 社庙打醮:村民的信息沟通 |
3.3.6 出灯圆灯:祖宗规矩的流传 |
3.3.7 接灯封红:资金的筹集 |
第4章 案例二:S村秀美乡村建设 |
4.1 简介 |
4.2 S村秀美乡村项目建设各相关主体是如何行动的? |
4.2.1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
4.2.2 村两委的组织、联络与协调 |
4.2.3 党员、村干部示范带头 |
4.2.4 村民参与 |
4.3 村民集体行动如何达成? |
4.3.1 争取项目选址:促成合作约定的激励因素 |
4.3.2 环境整治时间节点:加快集体行动的外源性压力 |
4.3.3 党员村干部带头:角色的示范效应 |
4.3.4 人情的压力:对不合作和违约的谴责 |
4.3.5 错失机会:不合作的惩罚 |
第5章 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要素和问题 |
5.1 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要素 |
5.1.1 合作的必要前提:共同需求 |
5.1.2 合作的制度来源:公共论坛 |
5.1.3 合作的内在因素:传统文化习俗(共同的村庄记忆) |
5.1.4 合作的信任环境:熟人社会 |
5.1.5 合作的社会资本:乡村精英 |
5.2 有效的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逻辑 |
5.2.1 新制度的供给问题 |
5.2.2 可信承诺的问题 |
5.2.3 相互监督的问题 |
5.3 乡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问题 |
5.3.1 自主治理组织作用发挥不足 |
5.3.2 农民参与不足 |
5.3.3 对外部力量依赖过重 |
5.3.4 乡村精英的流失与分化 |
第6章 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事务的自主治理的对策建议 |
6.1 权责重构,明确党委和政府职责 |
6.1.1 当好“掌舵者”,把握大方向 |
6.1.2 做好协调者,搭好大舞台 |
6.1.3 做好保障者,确保基本公共服务 |
6.2 组织再造,促进各类组织的有效运作 |
6.2.1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构建“一核多元”的组织体系 |
6.2.2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为自治组织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
6.2.3 充分发挥农村各类组织的作用 |
6.3 资本重朔,培育集体行动的社会资本 |
6.3.1 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内涵 |
6.3.2 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 |
6.3.3 充分发挥乡村精英的作用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下一步改进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研究 ——以Z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意义 |
0.1.1 理论意义 |
0.1.2 现实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现状 |
0.2.2 国内研究现状 |
0.2.3 文献述评 |
0.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0.3.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0.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0.4 创新点 |
1 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新型农村社区 |
1.1.2 社区建设 |
1.1.3 村庄合并 |
1.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1.2.1 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 |
1.2.2 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 |
1.2.3 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 |
1.2.4 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 |
1.2.5 承认责任并不简单 |
1.2.6 服务,而不是“掌舵” |
1.2.7 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
1.3 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本文中的应用 |
1.3.1 追求公共利益 |
1.3.2 思想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 |
1.3.3 服务,而不是掌舵 |
1.3.4 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
2 Z镇“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1 Z镇“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
2.2 “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
2.2.1 社区“重建设,轻管理” |
2.2.2 社区居民关系疏离,社区认同减弱 |
2.2.3 基层组织领导协调关系混乱 |
2.2.4 社区服务人员难以应对复杂情况 |
2.2.5 居民参与程度不高 |
3 Z镇“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1 追求表面政绩,忽视公共利益 |
3.1.1 政府独自开展,社会力量不足 |
3.1.2 忽视公共利益 |
3.2 重视社区建设,忽视人的因素 |
3.2.1 追求效率,未落实以人为本 |
3.2.2 缺乏与社区居民的有效互动 |
3.3 传统观念影响,自上而下管制 |
3.3.1 行政化倾向 |
3.3.2 服务意识淡薄 |
3.4 缺乏民主行动,居民消极参与 |
3.4.1 居民缺乏主体意识 |
3.4.2 居民参与能力有限 |
3.4.3 社区建设缺乏民主基础 |
4 Z镇加强“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 |
4.1 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
4.1.1 构建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治理体系 |
4.1.2 构建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
4.2 以人为本,增强社区居民归属感 |
4.2.1 转变方式,实现协同治理 |
4.2.2 重视社区居民需求 |
4.3 建设服务性基层政府 |
4.3.1 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 |
4.3.2 指导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
4.3.3 建立科学绩效考核机制 |
4.4 民主地行动,加强公民参与 |
4.4.1 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公民主体地位 |
4.4.2 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
4.4.3 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调动居民参与热情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与研究目的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评析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1.5.1 以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为视角研究农村人民调解 |
1.5.2 设计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审制度 |
1.5.3 提出了跨区域配置专职农村人民调解员建议 |
1.5.4 构建了农村人民调解服务实效评估制度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厘定 |
2.1.1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 |
2.1.2 供给侧改革 |
2.1.3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 |
2.2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志愿失灵理论及运用 |
2.2.2 治理理论及运用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及运用 |
第3章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的历史考察 |
3.1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的阶段划分 |
3.1.1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给期 |
3.1.2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给期 |
3.2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的演变特征 |
3.2.1 供给目的: 从多功能到单功能 |
3.2.2 供给主体: 从乡调委到村调委 |
3.2.3 供给经费: 从无保障到有保障 |
3.2.4 供给范围: 从以乡为单位到以村为单位 |
3.3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演变的驱动因素 |
3.3.1 社会环境的改变 |
3.3.2 制度环境的变迁 |
3.3.3 法治建设的强化 |
第4章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需概况与问题诊断 |
4.1 调研地选取与调研资料处理 |
4.1.1 调研地选取 |
4.1.2 调研资料处理 |
4.2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需概况 |
4.2.1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概况 |
4.2.2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需求侧概况 |
4.3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存在的问题 |
4.3.1 供给主体单一 |
4.3.2 供给经费缺乏 |
4.3.3 供给意愿偏低 |
4.3.4 供给能力有限 |
4.3.5 供给监督不力 |
第5章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问题的诱因 |
5.1 村民和政府参与组织构建意识不强 |
5.1.1 村民欠缺构建新型人民调解组织意识 |
5.1.2 政府缺乏扶持新型人民调解组织意识 |
5.2 调解经费来源途径与落实程度有限 |
5.2.1 资金来源途径仅有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
5.2.2 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经费支持落实度低 |
5.3 调解员激励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合理 |
5.3.1 人民调解员激励制度规定笼统 |
5.3.2 农村人民调解员的表彰规模小 |
5.4 农村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 |
5.4.1 农村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匮乏 |
5.4.2 农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有限 |
5.5 农村人民调解监督体系设计存局限 |
5.5.1 人民调解过程监督限于原则性规定 |
5.5.2 经费公开和供给实效监督制度缺失 |
第6章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方案设计 |
6.1 明确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原则 |
6.1.1 依法改革 |
6.1.2 因地制宜 |
6.1.3 循序渐进 |
6.1.4 风险规避 |
6.1.5 效益最优 |
6.2 确立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目标 |
6.2.1 供给主体: 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
6.2.2 供给经费: 保障服务有序运作 |
6.2.3 供给意愿: 形成积极参与氛围 |
6.2.4 供给能力: 满足解纷专业需要 |
6.2.5 供给监督: 发挥监督实际效能 |
6.3 制定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对策 |
6.3.1 增强村民和政府参与调解组织构建的意识 |
6.3.2 拓宽调解经费来源途径并保证经费的落实 |
6.3.3 改进农村人民调解员激励制度 |
6.3.4 提高农村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 |
6.3.5 完善农村人民调解服务监督体系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农村人民调解实质是一种免费公共服务 |
7.1.2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演变呈现多种特征 |
7.1.3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 |
7.1.4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应实现供给方式创新 |
7.1.5 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7.2.1 研究不足 |
7.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8)农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功能再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背景与问题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简要述评 |
1.4 理论工具与方法 |
1.4.1 理论工具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农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功能定位 |
2.1 农村治理的内涵 |
2.1.1 农村治理的概念 |
2.1.2 农村治理的内容 |
2.1.3 农村治理的主体 |
2.2 农村治理与基层党组织发展历程 |
2.2.1 全能主义国家: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普遍建立 |
2.2.2 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中的基层党组织 |
2.3 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功能的定位 |
2.3.1 引导功能 |
2.3.2 服务功能 |
2.3.3 整合功能 |
2.3.4 监督制约功能 |
第三章 农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功能运行现状分析 |
3.1 数据获取与描述性分析 |
3.1.1 样本获取与基本情况描述 |
3.1.2 当前农村治理挑战 |
3.1.3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征 |
3.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运行现状 |
3.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 |
3.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运行错乱 |
3.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行政化 |
3.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异化下的农村治理困境 |
3.3.1 农村治理权力结构失序 |
3.3.2 农民组织化发展程度低 |
3.3.3 村民自治流于形式 |
第四章 基层党组织功能再造的实证分析 |
4.1 环境适应——贫困山区党支部的叙事 |
4.1.1 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銮正村简介 |
4.1.2 贫困山区党支部成功让村庄脱贫的叙事分析 |
4.1.3 贫困山区党支部成功让村庄脱贫的经验提炼 |
4.2 功能嵌入——边陲农村社区党组织的经验 |
4.2.1 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镇玉社区治理情况简介 |
4.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嵌入的叙事分析 |
4.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嵌入的经验提炼 |
4.3 能人治理——平原地区联合党组织的故事 |
4.3.1 广西贵港市夏里村简介 |
4.3.2 平原村庄党支部依托能人治理的叙事分析 |
4.3.3 平原村庄党支部治理绩效突出的经验提炼 |
第五章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再造的可行路径 |
5.1 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
5.1.1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
5.1.2 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 |
5.1.3 提供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良性运行资源保障 |
5.2 适应挑战,与外部环境进行互动革新 |
5.2.1 推动村两委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
5.2.2 充分挖掘农村社会治理资源 |
5.3 科学定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 |
5.3.1 突出不同农村治理场域中的党组织功能 |
5.3.2 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运行考核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农村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问卷调查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9)藏族地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研究 ——基于对甘孜藏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康藏治理研究的总体状况 |
二、历史上的羁縻统治与土司制度的研究 |
三、目前民族地区及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研究 |
四、简要述评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结构 |
四、研究对象(个案简述)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治理理论:理论渊源及基本范式 |
一、治理:发展的共同话语 |
二、公民社会:治理的前提条件 |
第二节 治理的公民社会基础及其反思 |
一、真的可以“没有政府的治理”? |
二、“进”与“退”:简要的国家-社会关系之思考 |
三、“进”与“退”:藏区社会组织条件缺失 |
第三节 “背景—要素—行动”分析框架的建构 |
第三章 治理反思及多边联结带:历史与区位 |
第一节 松散:历史上治理政策之弊 |
一、王朝的松散管理不可复制 |
二、“以夷制夷”:政治二元性,土司等足以与中央王朝抗衡 |
三、强硬统治反而不利,需张弛有度 |
四、强作为:维护主权、地区稳定 |
五、强作为:发展之基 |
第二节 多重边缘形塑多边联结带 |
一、“中心—边缘”说到“多边联结带”的学理解说 |
二、交通孔道:连接川滇青藏 |
三、政治枢纽:内固川省,外拊藏疆 |
四、经济传输带:通过交易,沟通东西南北 |
五、民族交汇地:文化结点连结多元文化 |
第四章 难度大:甘孜藏区治理环境的特殊性 |
第一节 多重脆弱性交织:治理环境的总体特征 |
第二节 风险大:脆弱性的源头 |
一、生计风险:民众贫弱及收入差距带来相对剥夺感 |
二、社会稳定方面极具风险:维稳任重道远 |
第三节 治理难度大,需要政府主导 |
一、治理难度大的具体表现:曾经的门难进、脸难看及其转变 |
二、治理中的矛盾性强,需要政府创造性地利用冲突 |
第五章 二元结构:治理主体结构的特殊性 |
第一节 参与是“治理诸要素及其关联”的核心 |
一、治理结构:诸要素及其关联 |
二、各学科关于治理中“参与”的解说 |
第二节 治理主体二元结构:政府不得已而强作为 |
一、应然:“外地主体”也应该参与其中 |
二、实然:谁在参与社会治理,藏区与其他地区差异显着 |
三、谁以什么样的地位和方式参与治理 |
第六章 内容复杂:治理客体的特殊性 |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中的各种调适,政府“掌舵” |
第二节 非政府强作为便难有作为:环境与社会治理的交织 |
第三节 非政府强作为便难有作为:贫困治理与社区治理相契合 |
一、大面积慢性贫困的治理,需要政府强作为 |
二、村庄贫困治理“契合”村庄社区治理 |
三、资源有限,导致“内应力不足” |
第七章 政府作用力凸显:努力改善社会关系 |
第一节 公共服务改善民生 |
一、公共产品供给关照农牧民生产生活 |
二、努力托底:关照最贫弱的群体 |
第二节 政府行为:寓服务于管理 |
一、融为一体:异地迁入人口管理与服务 |
二、双法共用:大调解中心及其服务 |
三、深入仔细:网格化管理 |
第三节 工作制度设置及方式进一步改善政民关系 |
一、群众工作全覆盖:七项任务 |
二、干部找群众:挂帮包、干部驻村包村 |
三、门好进、脸好看:便民服务中心及其服务 |
四、倾听民声:诉求表达与反复协商 |
第四节 尊重、引导农牧民 |
一、尊重农牧民意愿 |
二、将政府的工作嵌入村庄自组织之中 |
三、努力整合农牧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10)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1.1 选题背景 |
0.2 选题意义 |
0.2.1 理论意义 |
0.2.2 现实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1 国外研究现状 |
0.3.2 国内研究现状 |
0.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0.4.1 研究思路 |
0.4.2 研究方法 |
0.5 创新点 |
1 相关概念及理论内涵 |
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1.1 服务型政府 |
1.1.2 新公共服务 |
1.2 新公共服务理论概述 |
1.2.1 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 |
1.2.2 追求公共利益 |
1.2.3 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 |
1.2.4 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 |
1.2.5 承认责任并不简单 |
1.2.6 服务,而不是掌舵 |
1.2.7 重视人,而不是重视生产率用更好 |
1.3 新公共服理论在本文中的应用 |
1.3.1 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 |
1.3.2 服务,而不是掌舵 |
1.3.3 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 |
1.3.4 承认责任并不简单 |
2 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1 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 |
2.2 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
2.2.1 服务型政府建设出现政府热、公民冷的现象 |
2.2.2 公务员综合素质不能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 |
2.2.3 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 |
2.2.4 政务公开不够,信息不够透明 |
3 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1 服务型政府建设缺乏民主性 |
3.1.1 政府与公民沟通和互动不足 |
3.1.2 公民参与不足 |
3.2 公务员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服务职能 |
3.2.1 传统行政观念的影响 |
3.2.2 公务员能力不强 |
3.3 政府绩效评估对公民权和公共服务重视不够 |
3.3.1 政府绩效评估重经济轻公共服务 |
3.3.2 绩效评估主体单一 |
3.4 服务型政府建设缺乏责任机制 |
3.4.1 政府没有履行好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的责任 |
3.4.2 公民参与责任意识薄弱 |
4 完善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 |
4.1 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民主性,强化公众参与 |
4.1.1 加强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 |
4.1.2 扩大公民参与 |
4.2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
4.2.1 树立服务行政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
4.2.2 提高公务员能力 |
4.3 政府绩效评估要加强对公民权和公共服务的重视 |
4.3.1 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 |
4.3.2 扩大评估主体 |
4.4 完善政务公开,强化政府责任 |
4.4.1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履行政府责任 |
4.4.2 采取多种手段,提高公民参与责任意识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村支书掌舵不划桨(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研究 ——以徐州市棠张镇为例[D]. 张静.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2]政策导向、行为响应与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性研究 ——基于豫东W乡环境整治行动的调研[D]. 闫福增.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3]草堰镇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政府作用研究[D]. 王飞.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4]政府购买产业扶贫服务的角色定位研究 ——以广西那坡县为例[D]. 张丹婷. 广西大学, 2019(06)
- [5]乡村治理中公共事务自主治理的研究 ——以江西Y县为例[D]. 吴施. 南昌大学, 2019(02)
- [6]“村庄合并”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研究 ——以Z镇为例[D]. 李双凤. 辽宁大学, 2019(01)
- [7]农村人民调解服务供给侧改革研究[D]. 何阳. 东北大学, 2018(12)
- [8]农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功能再造研究[D]. 王艺. 广西大学, 2018(12)
- [9]藏族地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研究 ——基于对甘孜藏区的分析[D]. 陈艾.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10]王凤楼镇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D]. 魏超. 辽宁大学, 2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