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调研报告
问:论述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诉讼程序
- 答: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铅中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颂激拆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野枣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他们互相协商,解决民事赔偿问题的诉讼活动。
问:所有刑事案件都要做审前社会调查么
- 答:1.
所谓的审前社会调查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公安机关、监狱拟对被告人、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前,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罪犯的个人表现、家庭环境、教育背景和社会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由司法行政机判侍桐关向委托机关提交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能否被告人、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的意见的活动。
2.
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判处掘坦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谈世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至此,审前社会调查成为法院决定是否对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3.
审前社会调查存在的问题:委托主体单一;程序规制缺失;调查程序前置;报告性质不明。
4.
完善审前社会调查的对策建议:扩大委托主体;强化程序保障;转变前置观念;界定报告性质。
5.
搞好审前调查的几个要点:一是注重收集资料; 二是搞好外围调查;三是仔细分析资料,认真整理归纳;四是要注重搞好几个结合。
问:论述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监督原则
- 答:《宪法》笫129、131条规迟碧孙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码链律的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上级领导下级工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丶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丶控告或者举报,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失职责,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空口无凭、信口开河的审查答复不应慧腊当一言九鼎,无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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